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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2 点击次数: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609-0013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提升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文 号: |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2:41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2:41 | 生效日期: | 有效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609-0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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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提升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2:41 |
| 关键词: |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2:41 |
| 生效日期: | 有效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提升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兼传真)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
建设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环评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5号楼1至2层改造为核医学科病房及配套检查用房(含SPECT/CT机房、PET/CT机房、病房及相关辅助用房等),同时新增一套显像诊断区专用衰变池、一套镥治疗区专用衰变池和一套碘治疗区专用衰变池;3至5层改造为标准病房;6层改造为血液科实验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改建后新增110张床位(其中核医疗区10张床位,医疗区100张床位)。显像诊断区使用使用核素包括99Mo-99mTc发生器、18F、68Ga、64Cu、89Zr、124I、123I、99mTc、90Y、125I粒子源,甲功测定室使用核素为131I,总日等效操作量为5.40E 08(Bq);碘治疗区使用核素131I,日等效操作量为3.22E 09(Bq);镥治疗区使用核素177Lu、161Tb、223Ra、89Sr、211At、225Ac、186Re、188Re、212Pb,日等效操作量为3.94E 09(Bq);敷贴治疗区,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素包括32P,日等效操作量为6.66E 07(Bq);碳-14临床实验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素包括14C,日等效操作量为1.11E 08(Bq);小动物显像实验场所和质控实验室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素包括18F、64Cu、68Ga、89Zr、124I、225Ac、123I、111In、67Ga、68Ga、188Re、212Pb、99mTc,日等效操作量为7.09E 07(Bq);放射性药物制备场所使用的锗镓发生器、钍铅发生器、钨铼发生器,日等效操作量为1.90E 08(Bq);以上各工作场所均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调试和运行期产生的X 射线、核素取药、注射、注射后候诊、扫描、住院等过程产生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表面污染。周围50m范围辐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该医院从事放射工作的辐射工作人员和项目应用场所周围其他非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人员。应用场所及周边环境现状本底在70.9±1.1~97±1.5nGy/h范围内,处于正常本底范围,医院现状总排污口水中、核技术应用场所周边土壤中总α放射性水平、总β放射性水平均未见明显异常。5号楼东侧、南侧、西侧为院内道路;北侧为绿化带,核医学科上方即三层为普通病房,工作场所按要求划分了控制区、监督区,控制区内设置专用卫生间,卫生通过间设置了表面污染监测设备;设有相对独立的工作人员、患者、放射性药物路径,且可通过时间隔离的方式,防止路径交叉;拟采取相应的单向门禁措施,控制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控制区和给药后患者的随意流动,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不必要的照射。拟在质控分装室设置放射性药品储存室,敷贴室配套设置储源室,密封源储存在保险柜中;安排专人管理,建立放射性物质台账,及时登记,确保账物相符;定期对储源室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并记录,储源室设置门锁及警告标志、警示语句,无关人员不会进入储源室。涉及放射性核素操作设备的表面、工作台台面等拟采用不锈钢、医疗专用防渗塑胶板等饰面,室内地面铺设防渗塑胶地板、地面与墙壁衔接处无接缝,易于清洗、去污。各工作场所改造采取适宜的辐射屏蔽及安全措施,131I甲亢治疗药物和甲癌治疗药物采取全自动分装仪自动分装,32P分装时经过有机玻璃防护后β射线;工作场所边界为200mm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顶棚和地板为110mm厚钢筋混凝土;拟购置的PET/CT、SPECT/CT设备最大管电压不大于140kV,机房使用混凝土和实心砖,经计算,场所各关注点的辐射剂量率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拟在控制室适当位置张贴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机房防护门外张贴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设置了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应能有效联动。医院还将为医务人员配备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等、为患者和受检者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及铅悬挂防护屏等辅助防护设施。经计算,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剂量估算分别满足剂量约束值5mSv/a、0.1mSv/a的要求。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和异味。因施工期主要在室内作业,施工时间短,夜间停止施工,因此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核医学科一层设置10套排风系统,二层设置13套排风系统,高活区和低活区分别设置进、排风管道,互不交叉干扰,每条排风管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接入5号楼专用排风机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放射性废气排风管道和相应措施,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相应的标准要求。非放废气包括生物安全柜废气、检验分析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0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MBR膜池 污泥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3.废水:施工现场不设住宿、食堂。施工期装修期间,施工工人日常生活均依托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现有的配套设施,项目室内只进行简单的装修,不涉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排放,对外环境影响无直接影响。运行期,日产生放射性废水量约为3.18m3,显像诊断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有99mTc、18F、68Ga、64Cu、89Zr、124I、123I、90Y,碘治疗区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有131I,镥治疗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有177Lu、161Tb、223Ra、89Sr、225Ac、211At、186Re、188Re、212Pb,敷贴疗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有32P,小动物显像实验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有18F、64Cu、68Ga、89Zr、124I、225Ac、123I、111In、67Ga,热室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有18F、64Cu、68Ga、89Zr、124I、225Ac、123I、111In、67Ga、188Re、212Pb(小动物核素标记在热室中操作),显像诊断区的放射性废液进入有效容积30m3×3组的槽式衰变池,碘核素治疗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进入新建的有效容积117m3×4组的槽式衰变池,镥治疗区、放射性药品淋洗标记区和小动物显像实验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进入新建的有效容积115m3×4组的槽式衰变池,设置衰变池容积满足HJ1188要求。非放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灭菌器废水、恒温水浴锅废水、地面与桌面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产生的废水收集后通过管网排入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叠嶂路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派河截导排口排入丙子河。
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如电钻、电锯)使用过程产生的噪声。装修噪声属于间歇性噪声,为降低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运行时间一般较短,文明施工,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在13:00~15:00和22:00~6:00施工,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相对较小。运行过程噪声产生途径主要包括排风机噪声、送风机噪声等。通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建成后,东场界、北场界和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场界和南场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5.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的装修材料和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如包装纸、箱等集中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其他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运行期,显像诊断区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含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核医学科一层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镥治疗区产生的177Lu和161Tb等废弃物(含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核医学科一层镥治疗区污物暂存间和放废间,小动物显像显像区产生的动物尸体暂存于小动物尸体暂存间,小动物显像实验区放射性废物,敷贴治疗区产生的放射性固废暂存于核医学科二层敷贴区放废间暂存,均暂存10个半衰期达到解控水平后按普通医疗废物处理;碘治疗区产生的131I废弃物(含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核医学科一层污物暂存间和放废间,暂存180d解控后按普通医疗废物处理;碳14-临床实验区产生的放射式固废暂存于核医学科二层碳14-临床实验区放废间定期交由临床实验药物公司全部回收。住院病人使用的被单暂存于污物暂存间解控后送第三方清洗消毒、病人产生的废餐盒等生活垃圾暂存于污物暂存间解控后,作为生活垃圾处置;废弃钼锝发生器、锗镓发生器、钨铼发生器、钍铅发生器由供货商回收。校准使用的放射源68Ge和22Na,当活度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由厂家更换后回收。非放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未沾有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及反渗透膜、废输液瓶(袋)、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试剂瓶和一次性实验用品、废紫外灯管等。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中的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现有医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有关单位的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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