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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25 点击次数: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603-00025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亳州伯阳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 关键词: | 文 号: | 皖环函[2026]153 |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25:07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25:07 | 生效日期: | 有效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603-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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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亳州伯阳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25:07 |
| 关键词: |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 文 号: | 皖环函[2026]153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25:07 |
| 生效日期: | 有效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6〕153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亳州伯阳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亳州伯阳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4〕43号)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建设内容为扩建1×1000MVA三相分体主变,在现有的2组主变低压侧及本期扩建主变低压侧各新增1×60Mvar并联电容器。本期为站内扩建,无新征用地。
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公众的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我厅同意《报告书》的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运营期监测计划做好定期监测,确保该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公众曝露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项目投运前,应建设满足事故处置要求容积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验收有关规定及时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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