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发布时间: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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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我厅对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41802002)。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废物代码81个,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1668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宣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36号,有效期5年。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类别和规模从事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利用,不得超规模经营。产品次粗铜、次氧化锌在符合《粗铜》(YS/T 70-2015)、《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YS/T 1343-2019)要求情况下方可外售。产生的粗炼炉渣和回转窑渣应按规范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并依据鉴别结果进行管理;在完成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超期贮存。盛装危险废物的废包装袋经清洗后可回用,不可回用的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三、鉴于你公司接收的危险废物中可能含有重金属铊,你公司应将铊列入雨水、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相关监测。

四、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要加强厂区的建设和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原料和固废在收集、贮存、中转、利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核准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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