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6年1月2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杏树岗油田杏二区东部Ⅰ块层系井网优化调整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杏树岗油田杏二区东部Ⅰ块层系井网优化调整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策法规科)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杏树岗油田杏二区东部Ⅰ块层系井网优化调整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红岗区境内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

大庆经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412-23*开通会员可解锁*-92629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4.08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1.548hm2,临时占地面积52.537hm2。该项目新钻油水井126口(油井100口、水井26口),钻井后与利用井98口(油井41口,注水井57口)、转注井33口一并进行产能建设,建成后产能6.04×104t/a。新建集油掺水管道15.04km、更换集油掺水管道2.71km、新建注水管道20.2km。配套建设道路工程、供电工程等。聚杏北五转油站新建1台2.0MW加热炉,更换掺水泵,外输泵等。改造新杏十八注水站、聚杏六污水站、杏八污水站、新杏十八深度污水站。每座钻井井场设置井架基础、泥浆接收罐车、泥浆循环罐、材料房、井控房、动力房、钻井泵房、生活区、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表土存放处等。项目总投资485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6.22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运输二公司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压滤水拉运至杏十二联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第四采油厂压裂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管输至聚杏Ⅱ-1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拆除管道清洗废水、拆除设备清洗废水拉运至杏一联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至四厂西巷排水泵站后,管输至大庆市北控污水管理有限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聚杏六污水站、杏八污水站、杏一联污水站处理,作业污水、洗井废水拉运至杏一联污水站处理。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处理后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建设单位与其污水接收场站均需在市生态环境局污水拉运平台建立电子台账,落实污水拉运上报备案制度。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钻机钻台、泥浆循环罐区、泥浆接收罐车停靠区、动力房、钻井泵房、压裂作业区、转注井施工作业区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材料房、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它区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输管道、场站内更换的工艺管道、油水井作业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各场站更换机泵所在区域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油水井井场、新建加热炉区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新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限值要求。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落地油进行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各场站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井场、各场站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井场、各场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运输二公司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综合利用。落地油(HW08)拉运至第四采油厂杏北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博昕晶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施工废料及膨润土、纯碱包装袋、非含油防渗布拉运至第四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旧设备回收至第四采油厂资产库。废滤料(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HW08)拉运至第四采油厂杏北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博昕晶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制定火灾、爆炸、管道泄漏等防范措施,加强场站巡检,定期检测集输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