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翠珑湾业主大会关于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和二次供水抄表到户的投票
发布时间:
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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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票范围

星城翠珑湾10号商业住宅楼、11号商业住宅楼、1号商业住宅楼、2号商业住宅楼、3号商业住宅楼、4号住宅楼、5号办公楼、6号办公楼、7号办公楼、8号办公楼、9号住宅楼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628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92719.94㎡

二、投票起止时间

投票表决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止

三、投票详细描述

为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结合小区实际需求,拟召开松山湖星城翠珑湾业主大会,现就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及二次供水抄表到户的议题投票,诚邀全体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表决面积及人数的计算规则,翠珑湾一、二期专有部分面积(包括住宅、办公楼、商铺)192719.94平方米,人数1628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指导性文件的规定,计划召开星城翠珑湾小区业主大会,表决以下事项:1、是否同意一、二期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费用从公共收益支出,共安装62台,总金额185991.16元); 2、是否同意一、二期申请抄表到户及委托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对一、二期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委托在管物业企业提交抄表到户申请函及签署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不产生费用)

四、计票规则

表决事项:是否同意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

计票规则:表决事项应当采用逐项记名投票逐项计票的方式表决,业主投票表决应当明示 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未投票表决的业主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参与表决票。

表决事项:是否同意二次供水抄表到户

计票规则:表决事项应当采用逐项记名投票逐项计票的方式表决,业主投票表决应当明示 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未投票表决的业主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参与表决票。

五、通过规则

表决事项:是否同意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

通过规则: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表决事项:是否同意二次供水抄表到户

通过规则: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六、投票方式

在投票事项通知日起,请业主扫描二维码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看详细情况并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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