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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秤杆乡自把村亚口王地崩塌、称杆村腊门里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泸水市秤杆乡自把村亚口王地崩塌、称杆村腊门里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BZBJ) 进行如下变更澄清:
(1)原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专业专家共5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专家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所有评标专家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原招标文件: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变更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泸水市秤杆乡自把村亚口王地崩塌、称杆村腊门里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以最新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BZBJ)编制投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变更澄清不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沧江路114号 地址:永平县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联 系 人:郭子平 联 系 人:连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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