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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罚没原钛土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下称:交易平台),对禄劝县自然资源局罚没的一批原钛土(下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本次网络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及品位 |
数量 (吨)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标的堆放点 |
原钛土 (品位约4.6%) |
约6116.32 |
9.2846 |
2 |
0.1 |
禄劝县屏山街道大尖山页岩砖厂旁 |
注:以上罚没矿产品的数量、品位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进行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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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
2、凡自愿参与拍卖的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均视同认可了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自己参与本次拍卖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申请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如强行竞买,后果自负)。
三、CA数字证书办理和拍卖相关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操作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有意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自行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同时提交资料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填写权限时,务必注意勾选“产权交易受让方”),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网络报名及拍卖操作;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2、办理步骤: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昆明市”→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流程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4小时客服热线);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操作: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止(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1、拍卖资料下载:竞买人凭CA证书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信息”→“国有产权”→找到并进入本项目对应界面→下载拍卖相关文件附件。
2、网上报名操作:竞买人凭CA证书登录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右侧“投标方”→CA数字证书登录界面→输入密码进入投标人工作台页签→“我要投标”→“国有产权”→找到本项目→在意向标的后点击“我要报名”,进入界面按步骤进行报名操作。
3、上传报名资料包括:(自然人)身份证、《竞买承诺书》、保证金到账回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承诺书》、保证金到账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竞买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4、竞买资格确认:竞买人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或指印后扫描为PDF文本,在“我要报名”界面上传并由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上发放《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四、保证金的交纳和管理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竞买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按标的对应金额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只接受转账,不接受现金;自然人必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企业法人必须从基本账户转账(仅限电汇或网银,请竞买人转账时备注标的名称及序号)。
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242*开通会员可解锁*062
2、交纳保证金后,到禄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禄劝国投大楼二楼),提交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银行回单等,进行保证金到账确认,开具保证金到账回执单,并与其他报名材料上传交易平台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而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与委托方办妥标的交割事宜后,由委托方通知禄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如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由禄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划转国库。
4、未竞得者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五、拍卖操作方式和拍卖时间:
1、本次拍卖活动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操作步骤:竞买人使用CA证书登录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方”工作台页签→“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竞价界面进行报价操作(详情见《拍卖规则》)。
2、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延时5分钟)
六、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标的物堆放现场展示,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与我公司联系。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整体移交(不过磅、不称重)。
2、竞买人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其他相关附件,如对本次拍卖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在拍卖前随时咨询我公司。
3、竞买人在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拍卖相关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4、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对拍卖标的全部状况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风险;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拒付拍卖应付款项或退还拍卖成交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理,并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当日12:00前,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和《交易合同》,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时,按成交价的5%,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7、拍卖标的移交:竞得人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由委托方在3个工作日内,按现状进行标的物的移交;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的具体要求见《拍卖规则》第十条。
8、本次拍卖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昌先生
保证金确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云南锦康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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