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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元江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对元江县红河街道西门小区北苑、景苑小区、政府新生活区、法院生活区、红茂小区、信用社生活区(文化路)、澧江街道元江县职业中学(糖厂)7个老旧小区和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联动连片改造。改造内容具体包括:片区内道路及场地修缮、绿化提升改造、排水管网改造、路灯安装、强电改造、垃圾分类、停车位及充电桩修建、老旧小区立面改造、屋面防水改造等。项目概算投资为7322.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186.92万元;设计费:98.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李鲜苹 |
| 办公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志武 |
| 办公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移动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开通会员可解锁*5001001 |
| 标段名称: |
元江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 开标地点: |
元江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322.7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元江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交付及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如下所示: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所需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工程施工备案、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6)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类型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如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则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房屋结构),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并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且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5.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类型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如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则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房屋结构),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并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且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 5.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至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2)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在开标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3)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在开标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承诺函由施工单位出具。 (5)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投标人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进行管理和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出具。 (6)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5本次投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附件信息
| 附件: |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 1 |
招标公告.pdf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6:40 |
| 2 |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2024.pdf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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