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水利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羊龙潭水库至黄坪水厂小型引调水二期工程)澄清公告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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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4
发布于
云南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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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水利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羊龙潭水库至黄坪水厂小型引调水二期工程)澄清公告02号

致各投标单位:

鹤庆县水利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羊龙潭水库至黄坪水厂小型引调水二期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4.1.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特指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八章“主要评审单价表”中“评审10(钢管(Q355C))”的项目编码更正为“3.1.1.1.1”。

3、本项目若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及数量与图纸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现将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工程量清单(SLZBS格式)、控制价(PDF格式)、编制说明(PDF格式)及第一标段施工图(PDF格式)进行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第一标段施工图,以本次重新上传内容为准。

本次澄清将顺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具体调整如下: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步顺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本澄清文件是原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注: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阅本澄清公告,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鹤庆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鹤庆县水务局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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