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公路分局202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第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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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云南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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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公路分局202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以下修改,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已上传,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1)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第三.4条 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本身)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2.5‰、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 0.5‰。”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2.5‰、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 0.5‰。”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第三.7条 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需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费率按1.5% 计取。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进行报价,结算以最高投标限价总额为管控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办理,超总额部分不予结算。”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需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费率按1.5% 计取。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进行报价,结算以最高投标限价总额为管控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办理,超总额部分不予结算。”

(3)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101-1-d:

修改为:

(4)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203-1-e-1:

修改为:

(5)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203-1-e-2:

修改为:

2、除以上内容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注:(1)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2)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下载。

联系人:孙长龙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新平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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