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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内容
1.屏边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中“3.5.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现更正为“3.5.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条款号2.2.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5分。”现更正为“项目总工任职资格:项目总工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5分。”其余内容不变。
注:本次澄清仅对易歧义、未明确的细节进行补充完善,望各潜在投标人认真研读,推进本次招标工作。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苗族自治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
地 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卫国路181号
联系人:雷应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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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蒙自市泰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泰龙紫城小区11栋D-02号
项目负责人:唐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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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卫国路181号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