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医用净化系统招标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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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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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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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医用净化系统招标补遗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资料进行补遗:

1、招标文件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三、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30.气体报警系统中第1点的内容进行补遗:

招标文件原描述为: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覆盖包括医用气体终端。(提供各项资质认证文件)

现更正为: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覆盖包括医气报警系统。(提供各项资质认证文件)

2、招标文件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三、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44.补充说明中第3点的内容进行补遗:

招标文件原描述为:6)保修期内更换的所有部件、设备、耗材,其质保期自更换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时长不低于原部件的对应质保期限,且不得低于国家规范要求的最低使用年限。关键核心设备需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并配套相应服务。

现更正为:6)保修期内更换的所有部件、设备、耗材,其质保期自更换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时长不低于原部件的对应质保期限,且不得低于国家规范要求的最低使用年限。关键核心设备需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并配套相应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前提供。

同时增加了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三、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44.补充说明中第4点的内容进行补遗:

招标文件原描述为: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现更正为: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以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政采信息-节能产品清单的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等网站查询。

4、招标文件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三、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44.补充说明中第5点的内容进行补遗:

招标文件原描述为:《三、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前进行提供。

现更正为:《三、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如:认证证书、详细说明及结构示意图、检测报告、提供各项资质认证文件等类似证明文件,招标环节不要求提供,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前提供。

同时增加了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对本项目图纸资料进行补充,增加了门急诊医技楼、3#住院楼的楼层平面布置图,内容详见附件。

因本次补遗内容第1-4条涉及到实质性内容的变动,因此,本项目延期公开招标,延期后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及开标地点不变。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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