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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邱家寺生态资源管理站长梁子林区林木采伐权网络拍卖公告
编号:瑞拍告龙第*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延时除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邱家寺生态资源管理站长梁子林区林木采伐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简介
标的: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邱家寺生态资源管理站长梁子林区林木采伐权;采伐树种及预计出材量:杉木2714.62立方米、云南松67.94立方米、栎类7.38立方米、其他阔叶11.63立方米。出材量按实际生产的采伐量据实结算。
标的名称 |
树种 |
预计出材量 (m³) |
参考单价(元/m³)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邱家寺生态资源管理站长梁子林区林木采伐权 |
云南松 |
67.94 |
300 |
400 |
100000 |
5 |
栎类 |
7.3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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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阔叶 |
11.6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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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 |
2714.62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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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所含采伐树种均为价格不同的多种树种,因系统原因不能同时设置多个起拍价,所以起拍价均设置为400元/立方米,其他树种最终成交价按400元/立方米树种成交价格增价幅度同比结算。 2.以上数据均摘自委托方出具的报告,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和后期等阶段)进行拍卖,出材数量以实际采伐量结算为准。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将60%拍卖成交价款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款=预计出材量*(不同树种拍卖成交价)*0.6),采伐结束后以实际出材量结算,多退少补。 4.委托方及本公司对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语言、图片)仅供参拍意向人参考,若参拍意向人做出参拍决定,表明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5.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隐性和显性),委托方、本公司声明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6.如果以上数据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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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
(二)本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发布。
三、拍卖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展示。意向人到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的,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现场展示,需提前与本公司联系预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柴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未到标的现场踏勘的,视为已经踏勘。展示期间,意向人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四、拍卖报名资格及注册办法
(一)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
(2)本次拍卖可以单独报名申请,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二)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办理报名注册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登录系统,右上角选择投标方,凭企业数字证书(CA)按照提示在网上报名注册,注册时上传报名资料,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三)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
(1)申请人必须首先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点击办事指南在CA-数字证书栏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按照流程自行办理。
注:如果申请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企业数字证书(CA)的,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不必重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通过相关部门获悉:竞买人可跨区(限云南省内)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基本信息→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并提交申请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待邮寄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可到现场领取和快递的方式取得,采用快递方式取得的,提前与办理人联系。
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
(四)网上拍卖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1.法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缴纳截图);
(7)竞买协议书(签字盖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签字摁手印);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摁手印);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签字摁手印)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携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摁手印);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缴纳截图);
(5)竞买协议书(签字摁手印);
申请人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失实,由申请人(或竞买人)承担后果责任;
(五)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拍卖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申请人自行下载: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报名登记表、竞买协议、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详见附件),所有报名材料须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签字摁手印)。
(2)申请人的报名登记表、竞买协议、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3)所有报名申请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审核,申请人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4)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将三套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本公司,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同一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申请,多报无效;报名时竞买保证金交纳的申请人、买受人、缴纳拍卖成交款名称必须一致。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绑定确认:按照标的竞买保证金的金额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只接受转账,不接受现金,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缴款人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竞买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缴款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由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保证金线上绑定确认的,造成不能参加竞价或出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开通会员可解锁*300。
注:在办理转账手续时,备注转款人名称、手机号和标的名称。
五、拍卖流程
申请人注册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报名截止→查验报名资料→竞价(包含自由和限时竞价)→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结果公示→上传合同等文件资料备案。
六、拍卖时间及竞价办法
(一)自由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二)限时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三)竞价办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进行注册报名和拍卖竞价。本次为电子化竞价交易,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包含自由和限时竞价)。竞买人需自备网络、自带电脑、自选地点,并提前进行系统调试,确保能正常参与竞价。如果出现网络卡顿、设备故障、未按时竞价等导致竞买人不能竞价的情形,竞买人责任自负,委托方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拍卖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等于加价幅度,也可以跳叫加价,但跳加幅度必须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2)自由竞价,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显示,一经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的不能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即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4)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重复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拍卖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七、注意事项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退回,买受人须在3日内将60%拍卖成交价款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款=预计出材量*(不同树种拍卖成交价)*0.6),采伐结束后以实际出材量结算,多退少补;接委托方通知持《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缴纳凭证与委托方签订《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邱家寺生态资源管理站长梁子林区林木采伐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书》中载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移交、搬运、垃圾清运和物流,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运输、垃圾清运和场地占用等)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买受人未在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则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若买受人未按《合同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规定,致使委托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委托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要配备相应的设备,提供相对应的监控设备;要按照《合同书》中的约定时间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需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伐区作业质量保证金:5000元/标的(含防火抵押金),待伐区验收合格,经委托方确认无问题后,伐区作业质量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买受人在施工作业期间,若责任区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扣除买受人防火抵押金2000.00元,并按规定依法追究中标方相关法律责任。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3.45%比例佣金(按预计出材量*(不同树种拍卖成交价)*0.0345*0.6)收取60%佣金预付款,采伐结束以木材结算总价3.45%比例结算佣金、多退少补。
佣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2502 1231 0900 0015 3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注:转账时备注标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其他事项
(一)拍卖标的的面积、蓄积、预计出材量等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参与竞价前,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勘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拍卖,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瑕疵并自愿承担风险,委托方和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或竞买人)自愿参加本次拍卖,本公司所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视频、数据等仅作为参考之用,若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缴纳凭证与委托方签订采伐合同,买受人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对伐区内排危除险林木的清理或作业验收不合格的,由林场扣除伐区作业质量保证金用于对剩余物的清理;买受人在施工作业期间,若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扣除买受人防火抵押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并按规定依法追究中标方相关法律责任。
(三)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并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买受人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所有标的伐区林木采伐完毕,并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前(*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所采伐的林木加工、运输、清理完毕,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伐区。
(五)买受人成交标的伐区范围内的林木,不论径级大小、木材是否可用必须全部采伐清除。采伐做到定向伐木,保证安全,严格控制树倒方向,树木伐桩高应≤10cm。对采伐残留物和造材剩余物及时清理。不能利用的剩余物则根据伐区地形状况可选择归堆、归带、实施计划烧除等方式进行清理,剩余物清理工作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六)买受人所采伐的木材,由委托方按照2003年国家批准发布的《原木检验》国家标准编号为GB/T114-2003规定进行检尺(双径级检尺),买受人与委托方双方签字认可后,买受人方可运出林区;买受人必须按照“小头直径6厘米(含6厘米)、材长2米以上的木材必须全部加工利用”的造材标准加工利用,采伐的木材,未能按照造材标准加工的薪柴或非标准木材,按木材折算标准折算为原木后据实结算。
(七)采伐结束,委托方可根据买受人需要,按实际木材生产量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提供给买受人。
(八)严禁采伐伐区范围外的林木,否则按滥伐、盗伐林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九)买受人作业所需的人工费,运输费及其他可能出现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缴纳。
(十)作业期间,买受人严格按照要求安全生产,一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在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如果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佣金、伐区作业质量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款项的10%收取滞纳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和已交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佣金、伐区作业质量保证金均不予退还;逾期7日以上的视为违约,委托方可将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行拍卖;标的被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委托方(或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滞纳金;再行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本公司建议委托方从其保证金中或已付款项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要求原买受人补缴,拒不补缴的,本公司将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对原买受人的财产查封并强制执行。如果因为违约而导致诉讼到人民法院,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原买受人全部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有意竞买者请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方: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联系人/电话:李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公司: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