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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博实验学校监理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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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4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二四年五月

2

水博实验学校监理 标段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6 年1月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水博实验学校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2001211

1.招标条件

水博实验学校监理 已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萧发改投资【2026

】2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开发区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萧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博实验学校

监理 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9932.13 万元,工程概算25706万元,其中建

安工程造价169.9091万元;建设规模:规划36班,总建筑面积43636.72㎡,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26444.02㎡,地下建筑面积约17192.7㎡,建筑内容包括打桩工程、 土建

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弱电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萧山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

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服

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

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

范围内的土建及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智能化等所有工程监理及质

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而增加的红线外区域中与本项目相关的全

部工程(如:临时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大市政配套工程接驳、其他市政设施的接入

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本次招标控制价169.9091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46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730个日历天,

工程保修阶段730个日历天),并要求监理单位提前介入(监理投标结束)。

2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资质动态核查暂不实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自 202 1 年1 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业绩的: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注:上述业绩不含扩建类、旧改类、综合整

治类项目。

【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复印件②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

工备案表)复印件③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网址及

网页截图: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

如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概况体现扩建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

性质的均不满足要求。

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合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网页截图的顺序进行解释。】

☑3.4 投标截止之日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上按规定对应的监理企业信用等级须具

A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省级

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投标截止日杭州市

建设信用监管平台获取的等级相对应分数

分及以上。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如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

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

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9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

3

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其他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

3.1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信用中国

网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发放,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

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

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其他: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

联 系 人:

何严佳仪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2幢11楼

4

联 系 人:

王从充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754903166@qq.com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联系人:何严佳仪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2幢11楼

联系人:王从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

754903166@qq.com

1.1.4

项目名称

水博实验学校监理

1.1.5

建设地点

萧山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开发区统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监理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图纸、补充文件(如有)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截止时间:于

分(投标人在截

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形式:☑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王从充

2.2.2

招标文件澄清

的发布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

6

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的时间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

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

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

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5

构成投标文件其他

材料

☑3.1.1资格审查材料的其他投标资料:/ ;☑3.1.2 资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 ;☑3.1.3技术标的其他投标资料:/ ;☑3.1.4商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 ;技术标宜200页以内。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与招标文件修订版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修

订版为准。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其他:169.9091万元;为防

止投标 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135.9272万元 )。中标后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中标人应提供转账 、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3 万元。

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

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

转账/省 数字保函。(转账形式的应从基本账户转出;保函、保险、担保形式 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 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1.交纳要求(转账): 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行政

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萧 山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支 行 银 行 账 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 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

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印“缴 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盖公 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

7

目)到杭州市萧山区市心 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表”。 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 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 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显示结果为准。

☑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投

标人应 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 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3.其他: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通过银行保函形

式、保险 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 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 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 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 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递交投标担保。 (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

公告中有关 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

☑5.拟派项目总监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

标的情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

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系统核验,投标人不需要

提供证书);

5.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8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未在

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本项暂不提供);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

有在建工程的提供);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10.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

要求》);

11.《投标诚信函》;

12.否决投标情形中提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

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

3.其他:具体详见评审办法(招标文件对提供的资料有打分内 容

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4、评标定标办法中提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评标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

作为评审依据。

3.7.3

签字或盖章

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

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 标 人 采 用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9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布的V3.3.0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 文 件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工 具 详 见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

分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

材料的扫描件);

3.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

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份。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标记和电子投标加

密要求

使 用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编 制 生 成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后 缀 名 为

“.HzTbs”。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截

止时间

00 秒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

式和地点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3.其他: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

(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四)未接到投标邀请书单位的投标文件

(采用邀请招标的)。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

(一)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

(三)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其他:

5.2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

人、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

10

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相应方法的系数

☑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

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

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

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

4.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

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三级及以下工程可采用技术通过制)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

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

☑评定分离法。

评定分离法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

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

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

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

后第一个工作日。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综

合评估法适用)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1~3个)

7.1.1

☑定标委员会(评

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共

5 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

负责组建,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7.1.3

口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评定分离法适用)

☑价格因素(权重 25%):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等;☑企业实力(权重 20%)

(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

模、近几年的财务状况及贡献情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权重 25%):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11

☑监理大纲(权重15%):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权重10%):包括团队规模,团队管理水平,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工作业绩等;

☑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权重5%):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

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1.4

□定标方式(评定

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他

定标办法选择其一)

☑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

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

的;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

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不得超过 2%)。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

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

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不

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2、3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

(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

(含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质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质

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总监资格、业

绩条件(若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

止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

12

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本项暂不实施);

(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

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

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7)“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

投标人(含项目总监)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9)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

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

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含“有效的营业

执照”、“总监资格证书”、“在建合同承诺书(如有)”、“投标诚信函”“行政处罚汇总表”)缺失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5)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项、3.5.2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

(6)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9)拟派项目总监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到位率要求的(本项目项目

13

总监到位率不少于80 %,即每月不少于24日历天);

(10)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

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质量专监__1_人、安全专监_1__人) ;

(11)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

(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

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2)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

(招标人认为需

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3)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实质性

材料中对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响应的(如有);

(注:招标文件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勾选项“对监理人

员配备的要求”为实质性响应资料。若勾选,在招标文件修订版的修改

内容中需亮色标注并清晰写出需求,并与项目团队的评审打分要求相区

别,招标人需求不清晰的不得否决投标。)

(14)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3、监理大纲评审☑(2)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分法和评定分离法时

,投标文件

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无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单位 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①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方

面: /

□②监理大纲中针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

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方面:

/

□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方面:

/

□④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方面: / ;□⑤检测仪器和工具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方面:

/

□⑥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

依据。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

询问核对。有关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的内容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2

异议与投诉

(一)异议

14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 10 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对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

给与答复;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形式等详见前附表2.2.1和2.2.2。

(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

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

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 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5. 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 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

“(三)其他”的要求。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

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4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

15

键岗位人员社保的

说明

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

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

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

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

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

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

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0.5

特别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

应填写。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准。

(三)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监理费报价表不

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质询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

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

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

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

16

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

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

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

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

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

14.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 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

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

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

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

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

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五)总监的资格审查特别说明

1.总监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中人员签到情况对

总监资格进行审查。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 号)

文件规定,一个项目总监可承担一个甲级资质或二个乙级资质(丙

级)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和实际情况,招投标过程中将按照下表对总

17

监可承接项目资格进行判定:

情况

中标加锁项目(个数)

甲级

乙(丙)级

1

1

2

2

拟派总监在建项目个数超出表中所示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为总监未

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

2.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监理项目,均默认为一类项目,对

应企业资质等级为甲级。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非甲级监

理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能够体现该监理项目资质等级的招

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

的证明材料结合《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进行判定。

(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对应部

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工程渣土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

制价中,要求施工企业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

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 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

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

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本次中标的监理企业须协助招标人及施工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

管【2022】39 号)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根据《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全

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

60 号)、《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杭渣专办

【2022】7 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

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渣

土处置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编制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备案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落实规范建筑垃圾

处置合同分包、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

18

备、车辆装载、车辆冲洗、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和消

纳处置等措施,做好工程渣土出土处置台账;进度款支付时,及时审

核电子转移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对施工单位违

法分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要按照建设单

位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处罚,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2、住宅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的要求,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工程施工

中应针对通病防治措施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按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采

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落实防治措

施。招标人应对监理单位在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3、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

;建筑垃圾

减量化措施:

/

;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人关于建筑垃

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八)其他需说明事项:

特别提醒:

1、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的个人

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打印时间必须

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

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

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

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

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

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19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

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0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4)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

股或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相互工作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

标的;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

标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21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

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

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

22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

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

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

相关附件;

(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参与投标所需监理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

核查证明;

(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6)《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需提供);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

(8)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

(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条。

3.1.2 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

关附件;

(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

(3)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

23

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

表);

(4)到位率承诺书(详见格式);

(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条。

3.1.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3.1监理服务大纲

(1)本项目概况;

(2)工作内容和依据;

(3)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形式;

(4)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6)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

(8)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

3.1.3.2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条。

3.1.4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5)投标诚信函;

(6)监理费报价表;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条。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条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

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24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总监注册执业证书等材料

的复制件。

3.5.2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

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25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

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

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26

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

为评标依据。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

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7.1

定标方式(适用于评定分离法)

7.1.1 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按以下方法组建定标委

员会: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

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

27

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

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

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

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其他成员从备

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随机抽取必须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备选人员数量不得

少于定标委员会除组长外其他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

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 审议通过。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以下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为中标候

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

响公正定标情形的。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7.1.2 定标会议

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应全程录音录像,并

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定标

委员会是否需要在投票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面询或答辩,以及

面询或答辩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7.1.3 定标要素

(1)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

前开展了考察、质询),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

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

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

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④监理大纲: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

员的资信实力等;

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28

(2)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定标时应慎重选择:

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三年内的行贿犯罪

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近三年内承接过的项目中有严重违约或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③近三年内被查实存在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④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中标候选人的。

招标人应在定标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明确中标人关于本条事项的核查情况。

7.1.4 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

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

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

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

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3 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

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

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其他定标办法。

7.2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节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

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29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

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30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当严格遵

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

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的监督。

9.6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异议与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定标前核查: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特别说明:

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

件)》中9.2减量化工作要求中明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法

32

评定分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

握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

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三)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六)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七)答辩评审;

(八)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

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九)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十)完成评标报告,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3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审

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的情

形” 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应

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的情

形” 初步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应

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三)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文

件进行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的情

形” 监理大纲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监理大纲评审

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如招标人未设置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

条款的,默认为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

(四)质询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

明的,应当组织质询。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

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

标人应关注平台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

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质询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

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

34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五)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

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

(50 分,若不设置监理业绩分 8 分的,监理业绩分数分配到

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

(1)监理人员

(10分):

(1-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资历配置

是否合理;

(1-2)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

是否明确;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

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

(2)质量控制

(10分):

(2-1)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

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2-2)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

(2-3)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原材料见证

取样送检计划及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方案完整、可行的,得 9.5-10 分;较好的,得 9.0-

9.5 分(不含 9.5 分);一般的,得 8.5-9.0 分(不含 9.0 分)。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10分):

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

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

9.0分)。

(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

(10分):

(4-1)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4-2)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

(4-3)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35

(4-4)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

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

9.0分)。

(5)检测仪器和工具

(5分):

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

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

(6)合理化建议

(5 分):

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 4.5-5 分;较好的,得

4.2-4.5 分(不含 4.5 分);一般的,得 4.0-4.2 分(不含 4.2 分)。

2.监理大纲评审分计算

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

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或未按要求书面说明具体理由的,则该张评分表

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

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六)资信、业绩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处

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由投标人自行填报相关内容,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中如未如

实填报处罚记录相关内容,被投诉且被查实的,将被加倍扣分)。

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8 分,招标人不设置监理业绩分的,该分数分配到

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业绩的:单个合同总建

筑面积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注:上述业绩不含扩建类、

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

。【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复印件②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

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复印件③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

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如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概况体现

36

扩建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性质的均不满足要求。

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合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

一平台)网页截图的顺序进行解释。】

(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

模;同类业绩不得设置业绩数量要求。)

(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业绩

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注:上述业

绩不含扩建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

【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复印件②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

竣工 备案表)复印件③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

网址及网页截图: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日

期为准。如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概况体现扩建类、旧改类、综合

整治类项目性质的均不满足要求。

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合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

一平台)网页截图的顺序进行解释。】

(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

模;同类业绩不得设置业绩数量要求。)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

1)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的得1分,年龄在50周岁(不含)以上

的得0.5分。

【证明材料:总监身份证扫描件,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时间按投标截止日当天往前推

算。及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

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人员退休的用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替代(加

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投标人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具体要求见 《附

表: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培训合格证),及投标人

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

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7

附表: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

岗位

专业要

上岗证书

要求

人数要求

其他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关键岗位)

房屋建筑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1

全过程在

2

质量专监(关键岗位)

房屋建筑工程

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培训合格证)

1

全过程在

3

安全专监(关键岗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监理工程师证(施工安全管理)

1

全过程在

4

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监理

工程师

1

全过程在

5

土建监理员

/

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

2

全过程在

6

安装监理员

/

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

1

安装阶段

7

安全监理员

/

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监理安全培

训合格证)

1

全过程在

9

资料员

/

监理员上岗证

1

全过程在

9

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

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

1

全过程在

注:①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为其社保缴费(及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证明复印件;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以上不同岗位不得兼任,当工程实际需要增加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增加。

3.企业信用

(4分)

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工程监理企业按规定对

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的按0分计取。本办法中涉及联合体项目的信用等

级,均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低的单位的等级计取):

□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10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0分,C级的得2分,D级的得1分,E级的

得0分;

☑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工程10000万

元以下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5分,C级的得3分,D级的得1分,E级的得0

38

分。

(七)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

、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

存在的问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

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

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

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

☑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概算建安造价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 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

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低至企业无信用等级时仍少于15家的则通过

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计入计算范围),计算精度保留到

元。

☑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

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保留两位小

数)。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

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C1×A1)+(C2×A2)+…(Cn×An)

评标基准价=——————————————————

A1+A2+…An

4.报价评分

(30 分,若不设置答辩,此项 38 分;若不设置监理业绩分 8 分的,

监理业绩分数分配到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

(1)评分范围: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

范围。

(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

分值。即:

39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或相应分数;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八)答辩评审(8 分,若不设置答辩,可将分值分配至报价评审中;招标人也

可在定标环节设置答辩评审。)

(九)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诚信、业绩、企业信用评分、监理大纲评分、报价评分、答辩评分的

总和。

(十)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法)

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数量和推荐方法详见前附表,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2.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3 家,资格、初步和监

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予以推荐。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

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

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则全部进入推荐名单。

3.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投标人数量>3家的,评标委员会对资格

、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服务大纲与报价评审,按照评

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前N家

(N由招标人在3至5之间取值,在前附表相应条

款勾选)予以推荐。

4.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投标报价相同的,资信分较高者

排名在前,资信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40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质询澄清答辩纪要;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

7.其他建议。

第二节 定标办法

一、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

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

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

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

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

第三节 异议及投诉

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及定标结果将在投

41

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 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

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中协议书、通用条件内容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相应部分,专用条件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的专用条件

格式、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等,由招标人补充提

供。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水博实验学校监理

2. 工程地点:杭州市萧山区3. 工程规模:规划 36 班,总建筑面积约 43422.2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6296.4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7125.76 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打桩工程、土建

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 室外附属、弱电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

4. 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建安工程费 16934.6775 万元(最终按实际

监理部分的总造价(经结算审定后,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厨具等设备部分仅计

安装费,大市政配套工程费用不计入)准调整计费额)。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询标纪要;

4. 专用条件;

5. 投标文件;

6. 通用条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3

8.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9.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盖章。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暂定)(大写):

(¥

万元)。

本合同监理酬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别为:

1、暂定合同价:根据施工建安费用,暂定价为(¥

万元),中标费

率为

%,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万元),税金¥

万元)

2、最终合同价:按实际监理部分的总造价(经结算审定后,通风空调、电梯、智

能化、厨具等设备部分仅计安装费,大市政配套工程费用不计入)与中标费率的乘积

计算。

3、中标费率

=监理费中标价÷ 估算建安工程费万元(16934.6775万元)×100%

(下称 “中标费率”以上费率保留至百分号前两位小数,费率今后不作调整)

包括:监理人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

费(包括所有监理人人员的工资、保险、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费及夜间加班费、食

宿、餐补等各项相关费用)、材料费(包括所有监理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购置的所有

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等)、间接费、工作、生活、加班(含夜间)、交通、通讯、设

备(仪器)、劳力、利润、税金、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监理人缴纳的各种税费及

其他费用、配合第三方检测及实测实量工作费用等以及所有有关的费用。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1460 日历天(施工阶段 730 个日历天,工程保修阶段 730 个日历

天) 。具体起算日期以项目开工日期为准,并要求监理提前介入(监理中标后)。

七、双方承诺

44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

3. 本合同一式 壹拾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伍 份。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生效。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

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

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

45

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智能化等所有工程监理及

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而增加的红线外区域中与本项目相关的

全部工程(如:临时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大市政配套工程接驳、其他市政设施的接

入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

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

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

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

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总结。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设单

位移交。

☑2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委

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

(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计文

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工程周

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

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

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

46

产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

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

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

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

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

度;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

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整

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

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

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

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标

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

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

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

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

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

故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47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

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

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

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

☑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

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

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

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

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

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

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

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

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后报送委托人。

(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

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

题报告。

☑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方

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

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

48

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工

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

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

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

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

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项目

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落

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

行检查或验收。

(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

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

专项方案实施。

(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场

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

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

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护

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

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

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安

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

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

49

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

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

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

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

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并

采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③及时收

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④主持索赔的处

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

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

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

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

宜。

□7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48)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签订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9)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

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

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50)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51)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52)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察方

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

(5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

计量的检定情况。

(54)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

查。

(55)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并参

50

与勘察成果验收。

(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

(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

(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

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

(59)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

(60)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

的发生。

(61)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62)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

促设计人予以完善。

☑8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6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

(64)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

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6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

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9

其他: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文明、安全施工进

行控制,通过组织协调,力求在计划内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的各

项目标。并配合建设单位竣工备案及前期准备服务工作。

一、设计阶段:

1)依据合同和项目总体计划要求检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

2)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

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以及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业主或其指定

的跟踪审计单位。

3)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或其指定的跟

踪审计单位。

4)协助业主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5)协助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

计单位予以完善。

二、施工阶段:

51

1)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道路运输、规

划、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查开工报告并签署开工令;

2)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确认分包单位;

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

意见,并监督实施;

5)督促并检查承包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制度的建

立、健全与实施;

6)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配件、

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抽验和复检,防止不合格材料

用于工程;

7)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

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关键部位和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制度;

8)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9)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10)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计量,并签发付

款凭证,协助业主做好工程成本控制工作;

11)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提出相应的监理意见;

12)协助业主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调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处理合同

纠纷和索赔事项,并分析、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提出处理 意见;

13)组织承包商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督促整改,并协助业主组织

竣工验收;

14)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协助业主整理审核承包合同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及

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

15)提供其他应提供的监理服务或业主要求另行增加的其他咨询服务 。

三、其他:

1)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2)组织分项工程和落实工程的检查、验收,协助委托人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并

协助委托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3)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商回访,督促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

质量标准。

52

4)完成施工现场签证,涉及工期、价格、工程量签证需经委托人同意,但应提

出意见。

5)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及委托人交办的有关本工程的其他事宜。

6)帮助委托人监督承包商,处理好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外部关系,办理好各项施

工手续。

7)应协助委托人、全咨人协调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诸如:规划、消防、环

保、通信、电力、市政、治安、园林、交警、环卫、城管等部门,以满足工程顺利开

展。

8)涉及工程建设现场的所有关系(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

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人负责组织协调。

9)协助委托人完成规划、消防、环保、通信、电力、市政、治安、园林、交警、

环卫、城管等所有专项验收工作。

10)协助委托人完成各专项验收、质监验收、竣工备案和设施移交、回访等相

关工作。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24天,若达不到则

委托人有权处以3000元/天的违约金。根据工程进度,除总监理工程师之外相关专业人

员到位率要求90%,即每个月不少于27天,如达不到则委托人有权处以1000元/人·天

的违约金,均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考勤以委托人认可的考勤统计为准)。

2.3.2监理人在《监理大纲》中的人员组成应与监理人投标文件一致,特别是总监

理工程师委托人原则上不接受调整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位的,监理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但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资质及资格要求,经委托人同意后予以更换;同时

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5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以及任何

一期应付的监理费中扣除。

(2)若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100000元/

人·次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其违约信息。

53

(3)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委托人认为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

知,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的7天内,按照

委托人要求,提出新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报委托人批准后,立即任命到位,同时监

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3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4)出现上述任一种情况时,监理人应同时再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3%的押金,如

因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管理不力,影响工程的按时、保质完成,除承担合同约

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外,委托人还有权不予返还该部分押金。

2.3.3 监理人进场后编制的《监理大纲》中的其他人员组成,在协议书签订之

后,必须保证这些人员按计划到位上岗。在整个服务期间如确需更换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替换人员不得低于原任职人员资格,并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取得委托人的

书面批准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同时委托人有权处以更换总监扣以 50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扣以 5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扣

以 2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

工作的;(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

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经委托

人同意的其他情形。

2.3.5 在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时参加委托人召开的各项工作例会,不能

按时到场的,处以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人·次,事先请假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除

外。

2.3.6监理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双休日和施工工艺具有连续性的工作,对现场监

理人员应安排轮班,这种轮班不得以加班费或任何其它名义向施工承包方或委托人索

取附加的报酬,如因施工单位赶工引起监理加班时,监理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2.3.7工程所有隐检工作监理人应安排专人旁站全数检查并记录,砼的浇捣令、模

板的拆模令等关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现有未旁站、检查以及制度执行不严

格、不及时的情况,委托人有权处以每次3000元的违约金,并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2.3.8监理人应及时、认真、如实做好每天有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

的监理日记,并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分析

总结监理月报。委托人应对监理人所做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进行抽查或考核,如果发

现未及时、如实纪录,委托人有权处以每次3000元的违约金,并在监理费中直接扣

54

除。

2.3.9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所做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情况进行抽查,如果平行检验

数量或见证取样数未达到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委托人有权处以每次

10000元的违约金,并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2.3.10监理人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等加强管理。对于因施工导致周边道路、

管线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坏或施工未按图纸和规范施工,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

除对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处以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照《杭州萧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和《杭州萧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追

究违约责任,对于考核办法中未有约定的内容,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也处以施工单位

承担的违约金金额10%的违约金,并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2.3.11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详细且有可操

作性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加强巡视检

查,每天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应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

录单。

2.3.12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组织的日常安全专项检查、消防检查、临设安全检

查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抽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并应做好抽查纪录。根据《杭州萧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对施工

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委托人有权按照《杭州萧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对监理

人处以违约金,并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2.3.13监理人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

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监理人不作为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

以50000元/次的违约金;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以不

低于100000元/次的违约金。

2.3.14监理人员须廉洁自律,严禁行贿、受贿行为,如有发生,将按廉洁自律承

诺书予以处罚违约金,并要求调离本项目。监理项目部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

玩游戏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监理项目部人员中

午及工作时间(包括值班时间)不得饮酒,每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在监理费

中直接扣除。

2.3.15监理人必须保存好监理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影像等资

55

料,本项目所有图纸、规范、设计、报表和其他监理人为提供监理服务而制备的文件

资料均属委托人财产,监理人在协议书终止期满前应按要求将此类文件、报表、签认

的凭证、监理日记、监理指令等资料汇总、整理、装订成册交付给委托人。竣工资料

必须满足《档案管理和归档要求》以及委托人要求。同时监理人对所监理项目的电子

文件及电子档案负有审核责任。

2.3.16要求监理人投保监理人和第三方责任险,其费用应包含在监理费报价中。

投保时间从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之日起,至本监理服务期满之日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本合同通用条件、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

2013)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

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须经委托人同意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

份数: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

和份数: 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提交监理规划2份;在每月的月末提交监理月报3份;其

他专项报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交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若提供则所有权属于委托

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30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

间和方式为: 合同终止后3天内现场移交。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4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

时间和方式为: 现场移交书面签字确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

复。

4. 违约责任

56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5.3 支付酬金

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①合同签订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工程监理费预付款10%;

②中期监理费每 3 个月支付一次,以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实际施工完成产值的

占比*工程监理费*70%计算;

③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的 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④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所有资料送入存档并完成竣工备案后,支付至该项目实际

工程监理费(按实际监理部分的总造价(经结算审定后,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

厨具等设备部分仅计安装费,大市政配套工程费用不计入)为基数结合中标费率的合

同调整价)的98.5%;

⑤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支付剩余工程监理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

还应继续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范围内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条件向监理人支付各阶段的监理费,监理人需

在委托人每次付款前向委托人提交正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有效的考勤记录。监

理人自行承担按规定应缴的各项税费。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履约担保后生效。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

延或拒绝签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另选中标

单位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

下列方法确定:

57

□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

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员及数量

需报委托人认可后执行。

□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

元/人•日。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

6.2.3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人

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

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恢复服

务的监理人员(人)×

元/人•日。

□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

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

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

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扣回。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58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对图纸内容及相关事项进行保密 ,本项目相关资

料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外泄。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对图纸内容及相关事项进行保密 ,本项目相关资

料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外泄。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

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涉及本工程设计及专项技术内容的,监理人应事先征得委

托人同意,不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出版相关内容 。

9. 补充条款

9.1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期满后7天内退还履约担保。

9.2委托人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费

的增加不予考虑。委托人对本项目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费增减的

补偿不予考虑。

9.3本监理合同禁止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

承担监理费20%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以及任何一期应付的监理费中扣

除。

9.4本合同确定的监理费是监理人从事该项目监理的唯一报酬。除此之外,监理人

不允许接受与合同无关的或其他承担义务有关的任何佣金、扣、津贴等其他任何费

用。特别不能从施工承包方处获得任何奖金、实物。

9.5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人有权扣除监理费的1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

1)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拒绝接受委托人管理,监理人员不能胜

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

2)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收受贿赂,

59

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3)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对施工承包方管理监督不力,造成进度缓慢,工程质量

低劣,委托人认为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

4)在确定监理人检查预定的时间后2小时内未到场且过后又没有进行复检而造成

质量问题的。

附件:

1、廉政责任书

2、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60

附件1:

廉政责任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

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称甲

方)与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

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

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

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

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

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61

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

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

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

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

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项目整体工程均交付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_

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62

附件2: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

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

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建设

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监理责任人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施工监理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

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

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

给予处理并要示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

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二)甲方按监理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提供以保证质量控制的检验测试及各项管

理工作需要的办公、生活条件。

(三)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

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四)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

现场监理。

(五)甲方必须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

(六)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或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

工任务。

63

(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

(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

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仅允许人防部分因备案资质未达要求而进行专业分包)所承揽

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监理任务。

(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

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

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

统一归档。

(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

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

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现

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

(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

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

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监理合同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4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65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66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5.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

67

第五章 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要求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博实验学校

建设单位: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3422.2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7125.76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土建及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

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

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

内的土建及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智能化等所有工程监理及质量

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而增加的红线外区域中与本项目相关的全

部工程(如:临时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大市政配套工程接驳、其他市政设施的接

入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地理位置:萧山区 。

2.监理范围及内容:

2.1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施工组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大型构件吊装、

支模架、深基坑、交通组织等);

2、审核分包单位资质,专项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复核施工放线测量成果;

4、编制平行检测实施细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专项方案;

5、编制、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施

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6、审查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并按照规定

比例做好平行检测工作;

7、做好施工单位大型外构件生产的现场监理工作;

68

8、做好设计与施工变更签证,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等单位之间与工程质量、技术有关

的所有问题;

9、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做好记录写出会议纪要,调解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相关争

议,配合委托人处理索赔事项;

10、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月度形象进度进行审核;

11、督促、整理、审核承包合同文件与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2、协助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工程造价,提出控制投资的建议,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3、及时提供完整的建立档案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4、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和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15、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签订质量责任,督促承建单位修理完善,处理

补偿事项;

16、本监理工作内容中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没有特别规定的,监理人应采用国家颁布

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监理工作。

3.监理依据: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法有关工程质量验收及安全规范、标

准、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工程地质资料、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等。

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4.1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见评标办法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

4.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全站仪

1 台

2

经纬仪

1 台

3

水准仪

1 台

4

手持激光测距仪

1 台

5

激光垂准仪

1 台

6

钢筋测定仪

1 台

7

覆层测厚仪

1 台

8

混凝土回弹仪

1 台

9

游标卡尺

1 台

10

千分尺

1 台

11

摄像机

1 台

12

照相机

3 台

13

其他设备

根据需要配置

69

二、适用规范标准

包括不限于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79 号令);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 86 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颁发);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61 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 90 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14);

其他技术标准最新版本;

本工程应执行的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现行规定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修订或作废,一律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

4、会议纪要

5、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

70

6、监理总结

7、质量评估报告

71

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1.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序号

岗位

专业要

上岗证书

要求

人数要求

其他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关键岗位)

房屋建筑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1

全过程在

2

质量专监(关键岗位)

房屋建筑工程

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培训合格证)

1

全过程在

3

安全专监(关键岗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监理工程师证(施工安全管理)

1

全过程在

4

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监理

工程师

1

全过程在

5

土建监理员

/

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

2

全过程在

6

安装监理员

/

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

1

安装阶段

7

安全监理员

/

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监理安全培

训合格证)

1

全过程在

8

资料员

/

监理员上岗证

1

全过程在

9

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

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

1

全过程在

注:①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为其社保缴费(及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证明复印件;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以上不同岗位不得兼任,当工程实际需要增加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增加。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标准及要求:

/ 。

7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二、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73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74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7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

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四、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本项暂不提供);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七、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

八、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

程的提供);

九、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76

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77

格式二: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

或总监名字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 年 X

月 X 日

,建筑

面积X 平方米或长

度 X 米,获得 X 奖等

例如:监理合同、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或不附相关附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78

格式三: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

提供)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

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拟派参加

项目监理投标的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

,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竣工验收或

合同解除日期。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没有选择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3.4.1第(四)款第4项的,删除下划线部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79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

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

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80

格式四: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

招标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

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

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

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

支付,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

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

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

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

证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81

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

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③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82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83

一、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

总)及相关附件;

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此表必填);

三、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

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派驻现

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四、到位率承诺书(详见格式);

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84

格式六:业绩公示汇总表(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企业业绩

例如:企业名称

或总监名字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 年 X

月 X 日

,建筑

面积X 平方米或长

度 X 米,获得 X 奖等

例如:监理合同、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1

……

备注:不录入此表或不附相关附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85

格式七: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

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

序号

行政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部

行政处罚内

发生地

发生时间和结束时

处罚是否在公

告期限内

1

投标人名称(1)

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名称(2)

例如:文书、公告或者

文号

2

……

备注:

1.此表必填,不提供的其投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填报相关内容,如

未有处罚信息,填写(1)(2)两项,在(2)处填报“无”。

2.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中如未如实填报处罚记录相关内容,

被投诉且被查实的,将被加倍扣分。

86

格式八: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目

实际按需设置 )

姓名

身份证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到位率承诺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专监

安全专监

……

备注:1、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质量专监、安全

专监)的聘用合同,及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第六章)有关否决投标的情形及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2、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必须均在

投标人公司(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及投标诚信函接受处理。

以上备注内容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文字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87

88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出 生 年 月

文 化 程 度

技 术 职 称

毕业院校、专业

毕 业 时 间

现 任 职 务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监理培训证书号

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工作简历:

注:每表一人,本表后附相关资料。

89

格式九:到位率承诺书

到位率承诺书

致:

(招

称)

如中标,参与

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

(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

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其他监理人

员到位率在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愿按

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90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91

一、监理服务大纲

(一)本项目概况;

(二)工作内容和依据;

(三)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形式;

(四)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五)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六)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

(七)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

二、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 条。

92

格式十: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

工程名称:

仪器、仪表、设

及交通工具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

使用情况

投入时间

93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94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五、投标诚信函;

六、监理费报价表;

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95

格式十一:投标函

项目监理投标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

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

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

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全过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最终报

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

(身份证号码

),监理人数为

人,服务期

日历天)。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

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

%的履约保证金,

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

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

任何时间,本投标函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

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96

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

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

97

格式十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提出异议、投诉、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

98

格式十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

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其他成员类推)

99

格式十五:投标诚信函

投标诚信函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监理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

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

履约保证金,同时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信用扣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

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

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监理人员及投入监理仪器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

(适用于招标公告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

合同工程的);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

“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

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承诺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派驻本工程监理

人员汇总表、企业及人员业绩均无虚假或伪造内容,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

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处罚;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

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

“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且自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

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00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工程因故停工3个月及以上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

个月以上的;(2)从本单位离职的);

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我单位与本项

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3.其他:

(1)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符合下

列条件:

①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②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③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

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

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2)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信用扣

分相关通知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本单位传真

号码:

,电子邮箱:

(3)承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已如实填报处罚记录相关内容。承诺如未如实

填报处罚记录相关内容,被投诉且被查实的,将接受加倍扣分。

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

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101

格式十六:监理费报价表

监理费报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费 用 名 称

单位

计 算 依 据

单价(元) 数 量

合价(元)

1

2

3

4

5

合计监理服务费总报价为人民币小计:¥

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整个监理服务时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报价依据和说明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办法、延长监理服务期的优惠条件(可另附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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