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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适用于杭州市资格后审项目)
(2023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月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
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2026年 月 日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3
第六章 图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3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装修工程已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
信息化局以西发改经信审〔
202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保障,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装修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投资估算
476860
万元,工程
概算
4650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80494.43 万元,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国科大杭
高院双浦校区项目
(二期)一标精装修工程,精装修面积为 131336.47 平方米,其中地上精
装修面积为
129963.97 平方米,地下精装修面积为1372.50平方米 。建设地点: 杭州市
西湖区双浦单元
XH120302-A3-04 地块,东、北至 XH120302-03 地块,南至袁富路,西
至
XH120202-09 地块 。
2.2 招标范围:包括6#楼(分子医学院及预留科研楼)、7#楼(科创中心)、8#楼(
博士后公寓)、
9#楼(博士后公寓)、10#楼(教师周转用房)、11#楼(教师周转用房)
、
22C#楼及22D#楼(门房)及地下室等区域的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油漆
涂料、隔断、栏杆、固定家具、标识标牌、门窗、实验室专项及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
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
作。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1029.4076
万元 。
2.3 计划工期:
320 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级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完成过(业绩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
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工程业绩;
业绩说明:(1)通过专业分包承接的装修工程,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分包通知书
(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分包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 交)工验收记录(报告)、④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
材料均不予认可;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的施工单位)
自行施工的装修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
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未
分包证明(格式见附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
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注:上述业绩中
的施工单位至多为一家)。
(3)单独的专业装修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
料)、②合同、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
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注:单独的装修
专业项目指建设单位独立发包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发包的
装修工程)。
(4)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共同承接的装修专业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的施
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
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 交)工验收记
录(报告)、④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施工单位的分工和工作比例或规模)、
⑤建设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格式见附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多个证明
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⑤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
予认可。
上述业绩说明(1)、(2)、(3)、(4)以外的业绩类型不予认可,同时不认可单独的幕墙工
程、装修工程中的幕墙工程量及改造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所有成员须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委派。
(2)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双方拟承担的具体工
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每个成员方承担的实质性履约工作占比均不得低
于3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须具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规定的业绩条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
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
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
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的
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
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及公告附件)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周浦街34号2048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西南裙楼3楼
联
系
人: 王工
韩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773893868@qq.com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月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周浦街34号2048室
联系人:刘叶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AAAAA地址: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西南裙楼3楼
项目负责人:海良
信用评价等级:
联系人:韩浩浩 王翌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73893868@qq.com
1.1.4
工程名称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装修工程
1.1.5
工程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单元XH120302-A3-04 地块,东、北至 XH1203
02-03 地块,南至袁富路,西至 XH120202-09 地块。
1.1.6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6#楼(分子医学院及预留科研楼)、7#楼(科创中
心)、8#楼(博士后公寓)、9#楼(博士后公寓)、10#楼(教
师周转用房)、11#楼(教师周转用房)、22C#楼及22D#楼(门
房)及地下室等区域的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油漆
涂料、隔断、栏杆、固定家具、标识标牌、门窗、实验室专项及
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32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
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 月
19
日
9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320
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
要求。(信用分计取规则:按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复合信用分较低
一方计取。采用信用择优方式确定评审区间时,按复合信用分较
低的成员单位确定为市内或市外企业排行;若市内企业和市外企
业复合信用分一致,则联合体按市内企业排行。)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
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2.其他: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双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
事宜),每个成员方承担的实质性履约工作占比均不得低于 3
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劳务分包
。
分包金额要求:
/
。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见本须知前附表10.1 。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其他: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电子版)、招标
文件及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
10
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
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格
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韩浩浩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2026年
月
日 23:59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
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
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
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
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
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其他投标资料:企业分管安全生
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制件;
3.1.2技术标(宜300页-800页);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21029.4076万元,暂列金额 70.511594 万元
(含税),暂估价 0 万元;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控制价。
下浮比例的计算: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先勾选项目类型,
再勾选对应项目类型的高或低区间(选择其一),并明确相应区间的浮动范围(步距
0.1,由 11 个数字组成的等差数列),在开
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数。
(
1)、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1%~83%):低区间
81%~82%,具体为 81%、81.1%、81.2%、81.3%、81.4%、
11
81.5%、81.6%、81.7%、81.8%、81.9%、82%;5.其他:招标控制价
21029.4076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
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
(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
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
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
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区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
帐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36
。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
(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
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下
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
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
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
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
数字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
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
ogon.jsp),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
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
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
12
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
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
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
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
备注: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
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
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
形。
4.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
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同3.1。
3.7.3(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
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
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格
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
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
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13
3.7.3(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和要求
1.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
w.hangzhou.gov.cn:8092)公布的 V3.3.0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
件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
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
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
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
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
等;
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2.4 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3.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制
作,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
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包括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评分业绩的汇总)须按
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2026年 月
日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
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14
3个的;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
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
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
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
否决投标的依据。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需要明确的内容:
1.综合单价评审项目。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10项;合理区间K【-K,K】: 15%
(K≥15%)
2.价格入围方式。
(1)先抽取高中低区间的分区方式:按投标报价分区或按投标
人数量分区;
(2)抽取到按投标报价分区的,再抽取高区间系数K
H和低区间
系数K
L,KH和KL范围均暂定为10%-30%,抽取具体数值为10%、1
5%、20%、25%、30%。
3.最佳报价(合理最低价)计算方式及相关下浮系数。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需抽取下浮系数。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15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
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
(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
为B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
得0.2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工项目,
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2分计分。
6.3.1
最佳报价的确定
方法
最佳报价的确定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 家的应推荐 3 名,有效投标人 7-9 家的应推
荐 4 名,有效投标人≥10 家的应推荐 5 名)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
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
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
时间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
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 (权重15%):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
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
2.企业实力: (权重15%):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近3年
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
3.企业信誉: (权重1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
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近3年的法院执行、判决情况等;
4.投标方案: (权重10%):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工程重难
16
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权重5%):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
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
6.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权重5%)对比查看企业质
量安全管理方案和无欠薪管控方案,从可行性、使用性、对本地
政策适应性等方面对比 ;
7.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权重5%):主要包括提供工程
结算配合、保修期内人员的安排和响应情况等
;
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权重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
发展政策;
9.评标报告;(权重15%):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
家的意见建议等;
10.现场面试情况;(权重10%):面试题目主要范围为结合项目标
段关系、装修做法等方面,阐述施工期间组织方案,项目施工管
控措施及要点,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品质的管控措施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
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17
银行保函、数字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
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
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工程规模不符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
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
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
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
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
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
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⑦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
18
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
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
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
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
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
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
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处理。)
⑧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格业绩条件的;
⑨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
责分工)的;
⑪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含
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
件);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执行的;
⑬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予以否决);
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19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
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
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
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②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
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
性标准或要求的;
⑥违反投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⑦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执行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
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单位
名称、项目负责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
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初步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如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4)资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❶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20
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❷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
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 3
人、安全员
5 人);
②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信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5)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
文件(即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的弹性费率
下限计算值的;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
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
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
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
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⑧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
的;
⑨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
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⑩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
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⑪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
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它商务标评审否决
投标的(如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规定执行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1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
。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以下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核验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 ) 查 询 拟 中 标 人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是 否 符 合 招 标 公 告“(三)其他”的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
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2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
续;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3)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10.4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社
保的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
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
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
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
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
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
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有在
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
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
23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
同工程”。
2. 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
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
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
的澄清、说明、
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 分钟(该时间填报
不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
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
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
现场语音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
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陈述和答辩时间:
不超过5分钟
;地点:
杭州市西
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三楼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
阐述样板先行的施工方案,本项目的工期
计划(需对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关键节点(如材料进场、分项验收)的管控措施,如何避免工期延误
;
具体题目
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24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
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
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的通
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以联合体
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
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4.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
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
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
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
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
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
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2022】39号《关
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
备案手续。
②根据 《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
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施行)的通知》( 杭
建工通知(2022)60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
场的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管控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
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
③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控
25
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
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④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等
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计入建
安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
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进行自主报价。
⑤本项目需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招标人已考虑相关费
用并计入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
出具的《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
与节能设计专篇”,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
可再生能源应用、太阳能光伏安装、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要求,
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施工
图设计文件及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并编制绿色
节能施工方案。
⑥本项目投标报价中的智慧工地和安责险相关费用在表1-3-A-1
中体现;投标报价中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若本项目施
工周期在6-9月的)在表2-5中体现。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
并列入报价。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①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
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
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7号)等文件要
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人认证以及考勤设备安装、
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②其
他:
/
。
6.价款结算方式 :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
况,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资性工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非财政出资项
26
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及提交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9.实施BIM的内容:
采用BIM 运用管理
。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
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承包人达成以下质量奖项目标:确保本项目整体荣获 “钱江杯”。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7.其他
(1)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
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
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
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
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
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的结果。
(2)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
活动。
(3)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档
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
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
27
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
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
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
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
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招标文件或
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4)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设计文件及《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中标人的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导则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
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系统违法提示的,本项目评
审期间会按有关规定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情况进行询问核对。
各投标人要重视并认真做好对评标委员会询问的回复工作。经
询问,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
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
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
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
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
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
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
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
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
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
28
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
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
4、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
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
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
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
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
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
视。
- 2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用信用评价)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确定评审区间,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依次进
行资格审查、确定最佳报价、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
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有效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
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确定评审区间
(一)确定评审区间
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须为“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的、无市场行为限制情况的、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
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一致”、
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
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依据。(适用于非
联合体投标核验)
1.投标人≤15 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投标人>15 个的,采用信用择优、招标人推荐和价格入围的综合方式确定 15
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⑴信用择优 6 名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抽取范围。
(风险控制价下限值是指风险控制价高区间或低区间的最低值,举例:房建项目
风险控制价为 81%~83%,招标人选择了高区间 82%~83%,则 82%即风险控制价下限值)
开标后,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按市内、外企业分别进行“复合信用分”(复合信
用分=企业信用分+工程业绩分*5,余同)排行,在市内、外企业各自信用排行(若仅
有一名投标人,则直接纳入评审区间)的前 60%中随机抽取 3 名进入评审区间。上述
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名的,将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投标人全部纳入
评审区间,剩余名额改为按价格入围方式进入评审区间。
- 30 -
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工程,暂不实行信用择优。
⑵招标人推荐 3 名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招标人可在开标前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推荐的,必须推荐
3 名。推荐名单须按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标前招标人应
做好名单保密工作。
⑶价格入围 6 名
(二)价格入围方式:
1.价格分区方式
招标人在开标环节随机抽取价格分区方式及高区间系数和低区间系数。
K
H——高区间系数;
K
L——低区间系数;
D
N——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最高报价;
D
0——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K
H 和 KL 范围暂定为 10%-30%,抽取具体数值为 10%、15%、20%、25%、30%,由招
标人在开标环节随机抽取确定。范围和具体数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1)方式一:按投标报价分区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价后,
剩余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控制价下
限值的报价,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将去高去低和去除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
值的分步进行;若去除的最后一个报价存在相同的,则去除复合信用分低的,若复
合信用分一致则都不去除),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后计算差值【差值 C
1=
(最高报价 D
N-最低报价 D0)】,按差值乘以抽取到的相应系数将投标报价分为高
【D
N 至 DN-C1*KH(含)】、中【DN-C1*KH 至 D0+C1*KL(含)】、低【D0+C1*KL 至 D0】三个
区间,随后在每个区间内抽取 2 个投标报价;
(2)方式二:按投标人数量分区
- 31 -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价后,
剩余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
值的报价,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将去高去低和去除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
的分步进行;若去除的最后一个报价存在相同的,则去除复合信用分低的,若复合信
用分一致则都不去除),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若有相同价格的,按投标单
位全称的音序升序排序),按投标人数量均分为高、中、低三个区间(高、低区间数
量为四舍五入后取整,余下的分至中区间,若分区间时临界的投标人单位音序也相同
的,则都分至中区间),随后在每个区间内抽取 2 个投标报价;
2.存在招标人放弃推荐或其推荐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多种方式进入评审区间的
投标人出现重复或数量不足 15 个的,在中区间依次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
在低区间依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则在高区间依次递补),直至入围评审
区间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
3.上述价格计算精度保留到元。
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须未
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检测码未与其他投标人一致的)。投标人存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
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若因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足 15 个的,按照价格入围方式在中区
间依次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在低区间依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
则在高区间依次递补。若高中低区间均无投标人递补,则在已去高去低未进入高中低
区间的投标人中,按价格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但以该方式递补进的投标人不计入
最佳报价计算),直至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 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采用陈述和答辩的项目,招标人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通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 32 -
责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
三、确定最佳报价
1.最佳报价计算: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将算
术平均值下浮 1%-3%后作为最佳报价(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下浮计算,下浮
系数数量为 5 个,具体为:1%、1.25%、1.5%、1.75%、2%,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
抽取。下浮系数数量和具体数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2.上述最佳报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四、技术标评审(暗标,3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技术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技术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
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符合
本项目专业及系统种类多、 施工区域广、分阶段实施要求高的
施工实际要求,根据部署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
0-3
2
主要施工方案(含装修施工专项方案,与总包、其他专业工程等
施工衔接方案,施工过程对现有设备及完成面的保护方案,建筑
设备材料进出场、施工过程建筑垃圾场内集中堆放计划,样板先
行施工方案等具体内容)。
0-5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
度,人员配备充足且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
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具有针对的管理措施,能有效保
证技术质量。
0-4
- 33 -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和其它工程(如
土建、弱电智能化等)交叉施工具有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施工布
置的要求,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具有详细的材料设备进
场计划且计划周密,材料数量、质量控制,时间安排合理,满足
施工需要。
0-4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
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
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安全保证承诺。应
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
效。
0-4
6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针对本项目装修特点以及分阶段、分区
域的要求,针对性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
计划周密,满足施工需要。
0-2
7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
组织方案。
0-3
8
新型技术应用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
城市应用等)。
0-2
9
新能源车辆配备情况
0-1
10
陈述和答辩
0-2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专家
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100%分之
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85%的专
家的评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
效票、无效分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评标专家的有
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
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34 -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
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
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
3、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少评分项内容的,则该评分项得0分;
5、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审因素,如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的,该评
审因素可以设置0分。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0.1 初步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
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
(一)资信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
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资信标评分(10分)
资信分可根据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项目负
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具体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资信
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最高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业绩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
记录(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8000万
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修项目业绩,每个得1.5分。
本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最高得3分。
业绩说明:(1)通过专业分包承接的装修工程,要求同
4
- 35 -
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分包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
②分包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 交)工验
收记录(报告)、④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施工单位)及建设单
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多个证明
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
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注:此类业绩仅认定为装修专业分包单位的业绩,不
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施工单
位)的业绩)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
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的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装修业
绩,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 (或中标
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或竣工验收证书、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
程未分包证明(格式见附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
予认可),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
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
予认可。
(注:上述业绩中的施工单位至多为一家。)
(3)单独的专业装修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
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
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多个证明材
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
②③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注:单独的装修
专业项目指建设单位独立发包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
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发包的装修工程)。
(4)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共同承接的
装修专业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
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要求
- 36 -
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
、②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 交)工验收
记录(报告)、④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中
各施工单位的分工和工作比例或规模)、⑤建设单位和
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格式见附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
业绩不予认可),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
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⑤以外的其他证明材
料均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说明(1)、(2)、(3)、(4)以外的业绩类型不予
认可,同时不认可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工程中的幕墙
工程量及改造工程业绩。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
(业绩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为准)完
成过单个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修项
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计取1个业绩,最高得1分。
业绩说明:(1)通过专业分包承接的装修工程,要求同
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分包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
②分包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 交)工验
收记录(报告)、④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施工单位)及建设单
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多个证明
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
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注:此类业绩仅认定为装修专业分包单位的业绩,不
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施工单
位)的业绩)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
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的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装修业
绩,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 (或中标
- 37 -
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或竣工验收证书、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
程未分包证明(格式见附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
予认可),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
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
予认可。
(注:上述业绩中的施工单位至多为一家。)
(3)单独的专业装修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
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
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多个证明材
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
②③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注:单独的装修
专业项目指建设单位独立发包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
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发包的装修工程)。
(4)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共同承接的
装修专业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
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要求
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
、②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 交)工验收
记录(报告)、④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中
各施工单位的分工和工作比例或规模)、⑤建设单位和
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格式见附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
业绩不予认可),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
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⑤以外的其他证明材
料均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说明(1)、(2)、(3)、(4)以外的业绩类型不予
认可,同时不认可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工程中的幕墙
工程量及改造工程业绩。
注1:
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办公
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
- 38 -
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
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
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
(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
注2:
1、同一业绩如符合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要
求可累加计分。
2、资信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可以重复得分,如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任何一方的业绩也可得
分。
3、①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业绩类型(2)、(3), 则
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和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
告)或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
理)姓名和身份必须一致且载明的该项目负责人(施工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
认可;②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业绩类型(1),则证明
材料中分包合同和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交)
工验收记录(报告)均需载明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
理)且姓名和身份必须一致且载明的该项目负责人(施
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不
予认可。③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业绩类型(4),则业
绩证明材料中联合体协议书和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
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均需载明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且姓名和身份必须一致且载明的该项
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
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注3: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3 个业绩,投标人填
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
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
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
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
- 39 -
均不再给予评审。
信用(履约)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信用评价
2
履约评价(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2分计分)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
班子人员、管理人
员能力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装饰
施工类)职称及以上的,且年龄55(含)周岁以
下(时间以身份证日期为准)的得0.5分,本项
最高得0.5分。提供有效的人员职称证书、身份
证、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详见前
附表),否则不得分 。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满足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后附)要求的得
1.5分,每少一项(每人次)扣0.2分,本项最高得
1.5分,最低得0分。
2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
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
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1.5分,
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2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
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 2 分计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序号
名称
配备人数
人员要求
备注
- 40 -
1
项目负责人
(关键岗位、项
目经理)
1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全过程
2
项目副经理
1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全过程
3
技术负责人
(关键岗位)
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全过程
4
安全员
(关键岗位)
至少5人
具有安全员C证
全过程
5
质量员
(关键岗位)
至少3人
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全过程
6
材料员
至少2人
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全过程
7
资料员
至少2人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全过程
8
精装修施工员
至少3人
具有装饰装修施工员岗位证书
全过程
9
安装施工员
至少3人
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证书
全过程
10
土建造价工程师
至少1人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
按需
11
安装造价工程师
至少1人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
按需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由联合体成
员项目负责人担任。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配备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
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项目副经理的身份
参加本次投标。
- 41 -
须同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人员的聘用合同,及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
明需为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
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
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
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
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
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必须均在投标人公司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规定的情况除外),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及投标
承诺书接受处理。
七、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商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
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商务总报价评分(56 分)
投标单位的报价为最佳报价的,商务分得满分;投标单位的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
1%的扣 2 分,每低于最佳报价 1%的扣 1 分,报价低于或等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
佳报价 1%的扣 2 分,扣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
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4 分)
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
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数
- 42 -
1.5%,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子项目。当满足以上条件的工程量清单,清单
总数在134项(含)~50(含)项期间,可选2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50项的,应选
择1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
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
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
每个评价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
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总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
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
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资信标排名仍相同的,以
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
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
- 43 -
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
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
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
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
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
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
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 44 -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
和答辩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
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
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
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
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
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
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
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理)
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
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
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标人
(招标代理)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号顺序
- 45 -
依次由工作人员带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
则按 0 分处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拟派
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不
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
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
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
准。
- 46 -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
述和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
具体分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
答辩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
系统生成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
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
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
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
安、建德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
标人(招标代理)应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
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
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
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
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 47 -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
责人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
分标准处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
述和答辩的,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
书和拟扣分告知书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
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
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
号码抽取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
应提前对接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
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
序进行签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
上述证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备案资料存档)。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
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
人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
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
则抽取完成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
及顺序表》内,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
- 48 -
球)。答辩为暗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
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
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
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
和答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
过 30 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
坐在原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
如答辩为暗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
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
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
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
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
候室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 49 -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
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
离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
会(若为远程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
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
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
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
考试规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 50 -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
按0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
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
回收答辩单。
三、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中关于专业工程未分包业绩证明;专业工程分
包证明;联合体项目承接 证明按以下格式填写提供。
专业工程未分包业绩证明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由我单位
( 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
(项目名称)项目,证
明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为
(总承包单位名称);该项目的装饰装修专业
工程施工单位为
(总承包单位名称),专业工程施工金额为
万
元,项目负责人为:
。确定该单位的专业工程施工未进行专业分包。
- 51 -
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工程分包业绩证明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由我单位
( 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
(项目名称)项目,该项
目的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为
(专业单位名称) ,专业工程施工合
同金额为
万元,项目负责人为:
。
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盖章)
总承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52 -
联合体项目承接证明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由我单位
( 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
(项目
名称)项目,本项目承包单位为
(联合体各单位名称)联合体。
该项目联合牵头人为:
(单位名称),承接的工程内容
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成员单位1为:
(单
位名称),承接的工程内容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成员
单位2为:
(单位名称),承接的工程内容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项目负责人为:
。
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盖章)
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5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
一标精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西发改经信审〔2023〕94 号
4.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 100%。
5.工程内容: 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
清单及其编制说明、联系单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包括后续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引
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招标人明确指令需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招标范围内
减少的工程量。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 6#楼(分子医学院及预留科研楼)、
7#楼(科创中心)、8#楼(博士后公寓)、9#楼(博士后公寓)、10#楼(教师周转
用房)、11#楼(教师周转用房)、22C#楼及 22D#楼(门房)及地下室等区域的楼地
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油漆涂料、隔断、栏杆、固定家具、标识标牌、门窗、
实验室专项及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及发包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合同工期
- 54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最终以五方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
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本工程不含税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款合计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其中增值税税率
%,税额为 元,如税款如与
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结算,发票开具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 55 -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
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杭州市西湖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 56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即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正伍副 ,承包人执壹
正伍副。
发包人:
(章)
承包人: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全文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请承包人
自行备用并对照阅读
- 57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询标纪
要(如有)、变更联系单、招标图纸、会审纪要、清单核对纪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
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
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项目红线范围内由承包人
- 58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布置,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项目红线范围外施工场所由
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规划红线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
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费用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 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发〔2018〕579 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
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 号)
1.3.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 2018 版建筑安
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98 号);
1.3.5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
建工发〔2012〕426 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 号);
(4)《关于巩固 G20 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2017〕112 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
- 59 -
〔2018〕161 号);
(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
(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 号)
(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92 号)
(8)市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市建委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
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0)《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杭建市通知〔2020〕4 号)
(11)《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
〔2021〕32 号)
(12)《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
358 号)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
〔2023〕169 号)
(14)《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
1 号)
(15)《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
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
知〔2025〕17 号)
(16)《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
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 号)
(1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
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
(1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杭
政办函〔2024〕41 号)
(19)《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
- 60 -
的通知》(杭建工发〔2025〕135 号)
(20)《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
建工(2025)118 号)
(21)其他: ①《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77
号)②《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78 号)③杭州
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
准(试行)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13〕422 号)④《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
理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8〕580 号)⑤《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
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 号文件)⑥国家、
浙江省、杭州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 。
1.3.6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承包人应根据要求执行新的标准和规范
。
1.3.7 其他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
或行业如有新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按发包人要求须执行新标准和规范的,承包人
应执行新的标准和规范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 61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询标纪要、变更联系单、会审
纪要、清单核对纪要、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 7 个工作日。如不能按时提供的,由
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向承包人分批提供,发包人提供资料以不影响施工工期为前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图纸 8 套。如承包
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
接收图纸后出具相应书面签收单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设计文件(详见签收
表)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质监站等相
关部门要求提供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临时设施的图纸和资料文件、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报告、竣工验收资料、资金使用计划表、施工人
员通讯录、工程形象进度报告、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以及其他发包人要求的文
件)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须提交工程开工前进度
管理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工程
管理方案的报审、交通疏导详细方案、临设搭设计划及方案等)、施工人员通讯录,
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将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每
月 20 日提交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其余文件在接到发包人指令后 7 天内提供 ;
- 62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按发包人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按发包人要求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接收之日起 28 日内(以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
的书面文件为准)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审
版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供发包人、咨询人
(含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2)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
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工程竣工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
图纸外,应将剩余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有关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完成后 14 天内将与合
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办公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现场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现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代表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
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
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由承包人
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
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场地硬化、给排
- 63 -
水以及场地清理、平整、裸土全覆盖、扬尘防护措施、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场噪音防护
措施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另外计取;3、场地出入口道路
开口发包人可协助办理审批,出入口道路建设,硬化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不再另外计取。4、发包人按招标时现状提供场地,由承包人负责(红线
内外)市政道路至施工出入口间的道路硬化,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牌、标识、标线、
减速带等,道路两侧设置绿化,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道路硬化、设置标识标线、设置
绿化,还包括维护及保修所需费用以及后续拆除、清理、平整等费用。工程车辆进出
期间每处须提前配置专职疏导人员现场指挥(检查出入人员、指挥出入车辆停车、倒
车、装卸等,否则每发现一次处以 2000 元的违约金)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和发包人指定为
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阶段,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如现场条件
(道路、交通等)不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须增加临时道路、临时交通设施的,
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发包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协商。
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发包人提供的范围外的场地及公共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
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承担相应费用;场内交通及设施费用已考虑在合同报价中,不予
另行增加费用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
包人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见设计文件
。
本工程的超重件:
见设计文件
。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64 -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涉密资料,未经发
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给第三方, 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5 万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及损失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 1.11.2 款执
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
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
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且承包人保证不侵犯任何合法持有人的正当权利。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按专用条款 10.4.1 执行
;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竣工结算时进行修正
。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
(1)农民工工资支付:
发包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
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2)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
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
辆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 65 -
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
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
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按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量
小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
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发包人应加强建筑垃圾产品的质量控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质量检测,严禁不合格产品用于施工现场。
(4)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由承包人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
人的要求实施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a.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
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
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负责项目审批及项目所需的各类检测、施
工、采购、验收移交、质保服务等各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
b.发包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
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承包人;
c.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签字并盖章(仅签字未盖章的,经发包人
- 66 -
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由
监理工程师签发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承包人代表(或合同约
定签收人)在回执(签发登记表)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承包人代表不在施工现
场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承
包人代表已签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d.凡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工期顺延、材料(设备)价格、用材、追加工
程款、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以及对
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该签证才有效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1)施工现场移交期限以发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2)移交方案与流程: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会同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编制《施工现场移交
方案》。方案需明确移交范围(移交按实际施工进展情况分批执行,陆续移交工作面,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人)、验收标准、时间节点及争议处理流程,方案编制
完成后上报咨询人(含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按方案推进施工现场
移交工作;
移交时,承包人与施工总承包人需共同签署《工作面移交单》,明确移交部位、
验收情况、遗留问题及整改时限,该单据作为责任划分的依据。
(3)移交前后责任划分:移交完成前,土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风险由发包
人协调施工总承包人负责处理。移交完成后,精装修施工范围内的质量保障及成品保
护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水电接驳条件:施工总
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具体位置场地红线内。承包人须自备满足施工需求
的发电机,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变压器
- 67 -
下端和自来水出口接至施工现场的相关费用及场内的用电接线盒、用水接管(含水表、
电表和临时用水倒流防止器等)等由承包人负责并自行考虑在技术措施项目中综合报
价,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应考虑自备发电设备和临时蓄水池,以防止施工过程中
的临时停电和停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的影响,费用包含在相关措施费中,否则做优
惠处理。本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相关费用需承包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应及时向
施工总承包人按实缴纳水电费用。施工期间如发生水电的增容、移位、更换等情况时,
因此发生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开工前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不影响承包人开工、正常施
工和工程验收为限。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设计交底工作在开工前 5 天完成;图纸会审根
据发包人要求可分专业、分阶段进行。
(4)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踏勘现场,进出场通道和临时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
虑,费用已计入报价,通道在施工期间由承包人围护,道路围护、清洁所发生的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
(5)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将通过工程师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双方代表
应做好现场的校验工作并签字确认。移交后,承包人应予以良好保护,此后由于破坏
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完工后将水
准点完好地交还给发包人
。
(6)施工围墙区域内场地布置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无法提供其他临时用
地(包括临时堆场、临时宿舍搭建和停车场地),围墙区域内场地不足部分由投标人
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资金已安排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
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3 承包人
- 68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符
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竣工图纸包括竣工蓝图八套、经 CAD
修改并打印的蓝图八套及修改后的电子光盘三套等)和竣工资料(包括声像资料八套)
及三套光盘,竣工资料(含竣工图)需符合城建档案馆电子化存档要求。如因资料不
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或接收单位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及其他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含影像资料、图片、
施工联系单及设计联系单等)各八套(含三套电子光盘)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纸质资料(并附电子光盘)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实名制管理:
承包人对“四实”管理负总责,负责对各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考勤管理,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前
需在“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完成实名制登记和实人认证,并同步完成流动人口
居住登记申报
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新进场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协议),鼓励使用电子劳动合
同。各项目部应当对新进场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等进场教育。
承包人的实名考勤设备采集的考勤要求以及通道范围要求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
做好“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上线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24 号)标准实
施,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1
号)、《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24〕117 号)和《关于提
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2022〕81 号)要求,实现对现场出
入口实施全时段摄录留存,并支持对关键岗位人员和劳务人员出入进行抓拍和 AI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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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析识别身份。施工现场考勤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要与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平台直
连对接,确保考勤数据和视频数据的实时性和真实性。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
承包人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
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
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2)农民工工资支付: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
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
员,对分包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分包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承包
人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
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承包人应当每月主动核实农民工考勤,
严格落实委托承包人代付工人工资等六项制度,足额结算农民工工资,原则上要做到
“无考勤不发薪”。农民工离场时,项目部应当与农民工办理离场结算手续,签订离
场工资结算确认书,并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确保人走账清。
(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委托给本工
程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
案,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
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
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
- 70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
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
并督促运输单位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
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
方量情况。
(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
品应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
施意见浙建〔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的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
生产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
检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5)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
理,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6)其他相关要求:
1)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15 天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
未能在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进场施工的(开工条件应包括承包人人员按投标文
件配置到场),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承包人应
按照整改通知要求的时限纠正自身的违约行为,同时因承包人逾期开工,每逾期一天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7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无
条 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因解除
合同 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垫付费用以及发包人为索赔、维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 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
等)。
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履约失信,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
- 71 -
的不良信用后果。
2)开工前七天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三份,施工组织设计三份;按发包人要求向发
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提供《下月施工计划》。每个月(在每月 20 日前)提供
本月已完工程量及形象进度报表,并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提供下个月的施工计
划及各种资源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宜采用横道图。
3)承包人应按期支付工人(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和承保相应保险如工伤保险,
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支付的发放。并有权按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支付
相应工资款项。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配合施工总承人按浙江省、杭州市标化工地管理的
有关要求、规定 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
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工程交接完成后,7 天内
承包人应清除掉现场内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
生活垃圾和废物, 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绿化,达到交付要求。施工场地做到“工完、
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承包人交工 7
天后仍不清除、修复,发包人可自行完成,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应遵守政府及主管部门管理规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理》
及《杭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理》规定;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
管理等手续,承担相关费用,若有相关投诉,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
6)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无条件在接受发包人派遣的
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7)承包人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操作,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合同价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8)本工程投标报价和投标工期已充分考虑应对周边的活动和各项检查(包括相
关职能部门及发包人巡查)的情况。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考虑在投标
报价中,且工期不予延长。
9)承包人须做好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施工安排,确保大风、暴雨恶劣天气
的现场安全工作;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施工安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承包人有义务
- 72 -
协助发包人进行不可预见事件的协调,增加相关安全措施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
作调整。
10)负责办理施工人员暂住证等相关手续,承担施工场地内所有安全保卫责任,
若有相关投诉,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因此造成影响的,发包人视情况有权追究承包
人违约责任,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处罚。
11)承包人应在施工图下发后,正式工序开工前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图纸审
查,并提出各专业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疑问,以便发包人及时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工
作。
12)承包人应承担与周围居民或周边单位的协调、沟通、安抚任务,并承担所发
生的费用,如承包人不能协调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而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承包人
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结果,并承担相关费用。
13)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向管理部门的移交工作。承包人
应无条件配合落实管理部门提出的意见。
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与公安、市政、电力、水务、燃气、路灯、环保、排
污排水、交通、治安、绿化、街道、卫生等及周边居民方面的关系由承包人自行协调,
并承担各项手续办理及费用。
15)在项目开工前,承包人须与拟建工程周边道路施工、保洁、养护等单位签订
保洁、管养、安全、修复协议,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6)项目实施过程中,临时雨污水排放审批及接通(如有)由承包人自行综合考
虑,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涉及周边排水、道路排水及沟渠等排水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解
决并承担费用;
17)承包人应负责承包项目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
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购置费用已在投
标报价中包干,因电力不足或停电,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工期逾期责任)由
承包人承担。电力不足或停电时工期不顺延。
18)承包人在进场后,需接受设计人对其进行的设计交底;每道施工工序开始前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组织对现场施工班组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及方案交底,并留存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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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记录。
19)项目交付前,承包人需完成一次开荒保洁,达到发包人要求,相关费用包含
在合同总价中,不作调整。
2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严格按浙江省及杭州市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投标书承诺的安全文明措施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城管、交警、环卫、景区管理和施工噪
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工地交通、环卫排污及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按
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未及时办理造成发包人及咨询人
(含监理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2)承包人必须按照咨询人(含监理人)要求配合各个系统工程之间的施工,包
括但不限于:a)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
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中存在的疑问或不合理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
问题,做好土建结构、各系统管线走向、预留孔洞位置及尺寸的复核工作;b)施工
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及现场实物(含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
位完成的实体工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咨询人(含监理人)、设计人及发包人
上报,并尽可能的提出合理化建议,若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造成的所有损失(不限
于费用和工期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c)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
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处罚
等);d)开工前完成详细合理的施工现场布置及交通疏导详细方案;e)涉及夜间施工、
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工程所在地周围关系协调及行政审批手续等所发生的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23)承包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的同时,还应按发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要求
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加倍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单方解除合同,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4)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编制完成临时设施搭设方案,并提交咨询人(含
监理人)审核确认,相关费用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74 -
25) 承包人应配合施工总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配合现场堆放
场地、水电费收取、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垂直运输及施工作业面等,
对于施工总承包人所搭建的临时道路、施工围挡(围墙)、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
措施项目,在不影响施工总承包人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承包人可同施工总承包人协商
后使用,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另外,承包人不得对诸如水务、电力、燃气、三网合一、信号覆盖、公安、有
线电视、使用单位招标或采购的工程等专业或职能部门的施工收取任何形式的管理、
配合、卫生、供电、供水、资料申报汇总等费用。承包人认为需要另行计取的,请自
行在投标总价内考虑。中标后,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对此不作任何补偿,也
不允许承包人向有关施工方收取额外费用。如果出现承包人不当收费,承包人应按所
受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负责分体空调、多联机的冷媒管穿墙开洞及封堵。
承包人负责精装修施工范围内的开槽、修复、打孔及封堵工作,包括其他施工单
位需在精装修面层上、因施工总承包人预留孔洞无法使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图纸变动引
起的需重新开槽、打孔及封堵工作,上述费用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6)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材料设备品牌的型号、规格、产品系列在工程实施过程
中因停产导致无法采购等情况,须经品牌调查小组【由设计人、咨询人(含监理人)
及发包人组成】同意后选用不低于投标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产品【有推荐品牌的原则
上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如产品推荐的其它品牌也全部停产导致无法采购的,由承包人
将相关产品资料提交品牌调查小组审核后确认,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得调增,如费用调
减则相应减少。
2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承包人须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同发包人对接。承
包人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等开工手续,并配合施工许可证办理,费
用按相关规定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
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负责编制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的专项方
案。专家论证会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补助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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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9)本工程部分电梯将在精装修阶段承担垂直运输工作,在该部分电梯使用过程
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因使用方原因导致电梯需要额外检测、维修的费用等)由承包
人及施工总承包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计入投标价中。
30)对于各种设备的调试、试验、系统调试及联动调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电费、水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身及施工总承包人的成品进行保护,避免损坏。
若因某一方施工导致成品损坏,责任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2)承包人须在工地现场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每日一清,切实做
到工完场清。建筑的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临时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
凌空抛掷。承包人在工地现场设置垃圾清运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
圾外运手续,所有承包人和分包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按规定
分类管理。承包人及分包单位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清运,运输
手续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无法判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责任方,由承包人负责,风
险相关费用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3)精装修区域的加工区、作业面照明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室内临时照明要求采
用 36V 或 24V 安全电压供电。相关费用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配合总承包人设置临时消火栓系统,如需在原总包基础
上增加临时消火栓,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5)室内外配置卫生设施及排放设施,符合相关卫生及环保标准,费用承包人已
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6)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包含设计联系单)的要求,承包
人应严格执行,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7)本项目所有外露的管道、设备等用的面漆及面漆颜色,在订货前必须经咨询
人(含监理人)、设计人及发包人确认,相关费用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8)施工图中凡标有类似“二次设计深化 ”、“定货后请见有关厂家样本和说
明 ”或 “订货厂家深化 ”或“专业公司深化、本设计仅供参考”等文字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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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器材,在本次招标启动前,已由相关专业设计深化或确认,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文件说明等资料已基本满足报价和施工需要。若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仍不满足报价条件,请自行与投标所选的供应商联系,按完整的可供正常使用的系统
进行报价;若认为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条目不全,请在清单栏归属该系统的相应综合单
价中计入全部费用,并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体现。承包人在报价中未按要求计取全价
的,视作已计取全价,承包人一旦中标,发包人对此不作任何补偿。
39)本项目的防水工程,承包人应高度重视,严禁出现屋顶渗漏、墙面渗漏、地
面渗漏、管道渗漏以及墙体开裂等现象。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咨
询人(含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施工。一旦出现渗漏及墙体开裂等现象,承包人应立即
按方案进行处理,相关费用承包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如承包人处理不及时以及处
理结果未达到验收要求,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每次 5 万元,且
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对于有防水要求的精装修区域,承包人需在确认无渗漏水、且与施工总承包人完
成防水工程书面交接后,方可开展精装修施工。
40)承包人必须按时、足额、采用实名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生农民工和材
料供应商,因拖欠工资或材料款等引起的群体性堵、闹事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
人的工程款范围内扣除款项后直接向相关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1)如因施工不慎、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
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在施工期间造成损坏。
42)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承包人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承担施工交
叉作业引起损坏的修复费用和成品保护费用。
43)承包人在中标后不得拒绝发包人对工程变更的要求(包含工程量清单的增减
等);如不按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师的指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直接、
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4)室外管线工程及局部硬质景观工程施工前,承包人须完成建筑垃圾与材料清
运及临时设施拆除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5)项目各标段各分包单位交叉施工内容较多,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咨询人(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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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工作协调指令,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如承包人故意拖拉、
违背协调指令要求,可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
每次 2 万元。
46)智能化工程、光伏工程(含电并网的电缆)、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涉及到
整体调试验收的项目,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咨询人(含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安装调试
验收指令,如承包人拒绝配合或配合度不高,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金
额为每次 5 万元。
47)由承包人施工的空调工程,空调机组的群控系统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需预
留接口给智能化单位。
48)本项目要求承包人采用 BIM 运用管理,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9)在工程保修期间,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测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
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如明确是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
试验和试运行,并承担全部费用。
50)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设备或零件损坏后,更换后的设备或零件发包人有权
免费延长保修期,并要求发包人在原保修期满前发出延长通知,延长时间不得长于
24 个月。
51)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根据项目的材料设备清单、图纸文件等相关文件,综合考
虑项目正式移交使用后维修材料设备的备品备件,以免影响后续保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2)承包人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保修书等随设备文件的约定对空调设备、
风机盘管等设备进行清洗及保养,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
价中。
53)本项目实验室的空调调试由承包人牵头落实到位。
54)本项目舞台扩声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委托具备国家及行业相关资质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相关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的正式检测报告。承包
人应在投标阶段将该检测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现场服务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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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费等)综合计入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间不再额外计取任何相关费用。
55)本项目消声降噪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委托具备国家及行业相关资质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完成相关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的正式检测报告。承包人应
在投标阶段将该检测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现场服务费、报告编制
费等)综合计入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间不再额外计取任何相关费用。
56)承包人需配合施工总承包人完成洁净区域的消防工程,承包人需承担洁净区
域其他专业工程的开洞、封堵及修复工作,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
57)本项目包含实验室洁净工程,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及行业规范执行到
位;鉴于洁净工程需开展洁净专项验收,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统筹考虑相关费用,
具体涵盖第三方检测费、洁净室设备移交培训费、洁净配套系统验收调试费等所有与
洁净验收相关的支出。
58)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配置独立封样间,该封样间应具备保障样品安全存放的
必要条件。因封样间未满足约定要求或承包人管理不善导致样品受损、遗失、污染的,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9)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及其委托的全过程咨询人(含监理人)的管理,
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配合。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79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工期及成本控制 。
关于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含项
目副经理)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 26 天,且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在工地,发包人及咨询
人(含监理人)对到岗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计入考核范围),考核
以书面考勤或指纹考勤等为准,所需考勤设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每月累计缺岗达到
3 次的,除按约定扣罚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
理(含项目副经理),如因其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履职不到位造成发包人损失
的,承包人还应当另行予以赔偿。工地监理例会等会议,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等主要负责人必须准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无故缺席会
议的,每次处以违约金 2000 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
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正,若在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 7 天内仍未改正的,
扣罚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同时要求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含
项目副经理),并通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
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无故到岗
率不足时按照人民币 2000 元/天扣罚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每月累计缺岗达
到 3 天的,扣罚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 5000 元,发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
给予警告;每月累计缺岗 5 天及以上的,扣罚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
发包人并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
终止合同并罚没全部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工程损失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如因其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履职不到位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
应当另行予以赔偿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含项目副
- 80 -
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在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发生离职、死
亡、生病(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等不可抗力情形下,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更
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承诺标准。承包人应在 72 小时内作出更换申请,发
包人按相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次,在工程
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不
良信用后果 。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更换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
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相关的经济损失,承
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信用后果。若发现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 30 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
除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
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承包人应在 72 小时内作
出更换申请,发包人按相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或漏缺对
发包人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将被视为
承包人违约,发包人通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按照 50 万元/次付给发
包人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
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信用后果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签订合同
后 7 天内,并对相应人员的到位率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承诺有约定的,需按照投标
承诺或合同规定的最高要求进行承诺) 。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
管理经验的约定: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生离职、生病(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等不
可抗力情形下,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承诺标
- 81 -
准。承包人应在 72 小时内作出更换申请,发包人按相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人/次,在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
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产生的不良信用后果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
量事故、违法乱纪的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在 72 小时内作出更换申请,
发包人按相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或漏缺对发包人造成影
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将被视为承
包人违约,并按照 30 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且发包人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不良信用后果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人主要管理
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应提前通知咨询人(含监理人)及发包人,并征得咨询人(含监
理人)、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罚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 1000 元/人/
天。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临时代替其职责,
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并征得咨询人(含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
意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更换主要施工
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
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
相关的经济损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信用后果。若发现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
施工管理人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 20 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在
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应确保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 26 天,且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在工地,由监理进行每
天日常考核(所需考勤设备由承包单位负责落实),无故缺岗每次扣罚项目班子人员
到位履约保证金 2000 元/人/天,每月累计缺岗达到 3 天的,额外扣罚项目班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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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履约保证金 5000 元/人/次,到岗情况以咨询人(含监理人)出具的考勤记录为
准。因故不能到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及发包人请
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无故缺席扣罚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
2000 元/人/次。如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或者发包人认为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发
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罚没全部项目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另行补足赔偿,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3.3.6 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咨询人(含监理人)提出,
发包人同意,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承包人应立即用资格、资历、管理
经验、工作能力可为发包人接受的人员代替,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a.发包人有证据证明现场人员不胜任岗位的;
b.不能积极配合咨询人(含监理人)及发包人的;
c.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
d.无证上岗的(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与本合同规定人员名称不符的;
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3.3.7 联系单、通知等签收代表
承包人指派(
)作为本工程中联系单、通知等材料的签收代表,未经发包人
同意的,承包人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的,承包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
才能变更。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的视作转包或非法分包 :
(1)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生产等责任和义务,将
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
(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
- 83 -
(3)承包人将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转给他人承包的。
(4)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
或者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无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
系。
(5)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
员不符。
(6)承包人将自身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单位,或分包内容未经发包人同意。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开工后
确认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
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发包人对已完工程保护有特殊要求
的,应按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经发包人、承包人、
分包单位、设计人、咨询人(含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承包人的,由承包人负责
保护,以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所有材料、设施设
备、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被盗或损毁的,由承包人负责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
;
- 84 -
(3)其他方式:(提供形式同投标担保,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 2%的履约保证金,即
万元。履约担保期限自
提交之日起至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全额返还,若工程延期承包人应及时办理
保函延期手续。履约保证金组成:工程质量占总额的 20%,工期占总额的 20%,安全、
文明施工占总额的 20%,项目经理及班子到岗率占总额的 40%。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
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另行补足赔偿。
承包人未在前述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提交部分履约担保
金额的 0.5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4 日历天的,承包人除应承担违约责
任外,发包人并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当于履约担保两倍金额的款项
作为履约保证金。
在担保期间,发生承包人违约情形,担保单位在收到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
担保金额内的支付要求后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需发包人提出证据证明其要求,否则
视为承包人未提交相应的履约保函。发包人有权按前款的约定予以处理。
当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或将中标
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发包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由发包人另行通知,详见工程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照监理合同相关条款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详见工程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咨询人
(含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免费提供。承包人需编制临
时设施建设方案,经咨询人(含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后实施。以上相关费用已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
- 85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按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
的约定执行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
进行确定:
(1) 发包人如有需监理人协商解决的事宜,监理人须获得发包人书面授权后方
可允许与承包人协商,协商结果必须经发包人及项目管理人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力 ;
(2)
如涉及费用的工程联系单最终均以发包人意见为准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情况变化,负
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深化设计任务;承包人在现场要配有深化设计的驻场人员,直至
工程结束,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深化设计人员根据发包人提
供图纸内容深化,深化设计时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图已明确的内容,同时必须符合相
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且必须经设计方、发包人及其它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一步实施。
投标报价的该项清单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装、图纸深化、图纸审核等其
他费用),后期不予增加费用。
(2)消防、交警等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检验需与主体工程同步,不得
- 86 -
影响主体工程验收。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双方对工
程质量有争议,选择检测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发包人有单方选择检测机构的权利,
检测结果对承包人有约束力。
(4)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料
的检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
(5)在交付及保修期间,如因质量问题需维修,而责任暂时无法界定时,承包
人应无条件先进行维修,待界定责任主体后向相应责任主体追偿。
(6)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如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承包人应整改到位并处理善后事宜,
在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时承包人每次须支付合同价款 1‰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若由此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信访等社会严重负面影响,承包人除应整改到位并
处理善后事宜,承包人每次须支付合同价款 2‰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
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8)为了确保工程无渗漏,所有卫生间(四周墙壁、管弄井、管道后浇处等)、
阳台移交前必须做养水试验,养水高度应大于 50mm,连续养水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当水位降低应及时补足,并需经咨询人(含监理人)确认蓄水试验合格。
(9)发包人在对承包人的进度或质量等方面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期限内无
积极响应和具体措施,发包人有权组织第三方进行抢工或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
咨询人(含监理人)、发包人经确认后以双倍费用从承包人进度款内扣回且保留追究
相应责任的权力。
(10)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核心功能区、特色功能区、重要部位、关键节
点、工艺、材料应用等,应实行“样板先行”制度。承包人应统筹规划内部相关工作,
在专业工程施工前 30 天内编制施工样板计划,报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批,经同意
后方可组织实施。样板经咨询人(含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实行
样板先行的主要步骤如下:
- 87 -
1
本项目要求在大面积施工前实施施工样板区,具体区域及实施时间由发包人、
咨询人(含监理人)、设计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承包人应落实到位。同时,在合同
签订后 1 个月内,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主要材料的样板(样品),并对材料样板按功能
区分类整理,标注对应适用的功能区及楼栋,经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设计
人审定后方可使用。施工样板区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拆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
中。
2
由承包人负责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并报咨询人(含监理人)及发包
人审核。方案中需明确各样板楼栋及功能区的施工工艺差异、质量控制重点及验收标
准。
3
样板施工完成后,由承包人牵头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咨询人
(含监理人)、设计人提交确认申请。确认时需对应样板楼栋及功能区出具专项确认
文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
样板确认后,由承包人负责组织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需区分样
板楼栋及功能区的工艺要求,并明确各班组的施工责任边界。承包人应全程监督交底
过程,咨询人(含监理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的样板须统一一致。
(12)若承包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各标段所采购的同类材料
(设备) ,须采用同一供应厂家、同一技术标准。若因同类材料(设备)的供应厂
家或技术标准不一致,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联合体承包人在指定期
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返工、复检、材料更换等相关支出),均
由联合体承包人自行承担,联合体各成员就整改义务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13)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要达到设计及最新国家、地方和建筑行业现行的有关
规范和标准的质量要求,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实现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及其他专业工程、专业设备有效对接并确保工程整体质量
满足合同约定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需无条件整改至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
承担相应质量违约责任,影响工期的按工程延误违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其他:
- 88 -
a.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
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b. 发包方提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如承包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可暂
停审批施工进度款项,直至整改完成后再审批 ;
c.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坚决服从发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的指
挥,同时发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有权对违反质量要求规定和不服从指挥的现象
处以 2 万元/次的罚款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承包人达成以下质量奖项目标:确保本项目整体荣获
“钱江杯”。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
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8 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代表参加。通知时提交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通知明确陪同检查人员名单、隐蔽和中
间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
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的,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提交隐蔽工程验收的必要资料,经监理人、承包人
共同现场验收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与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
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
下一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剥露
验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达到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 89 -
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和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
行。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人/
次,在进度款中扣除。若发生有损发包人形象的事件,视情况每次处以 1 万元的经济
违约金。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
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给发包人或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 7 天内编制施
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
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
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其它:
1)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
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全部费用,承包人需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在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同时造成发包人损失
的,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施工状
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情况的,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
整改。
2)承包人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
罚款等,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并每被查处一次,发包人有权扣罚2万元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3)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按事故等级通报
上级,并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等各类事宜。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处理,所有费用在履
- 90 -
约保证金及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及时补足。
4)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垂直运输措施和各种意外情况所可能增加的垂直运输费用,
且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施工结束后垂直运输措施设备及时拆除清理,如
未及时拆除清理发包人有权拆除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红线范围内的临
时设施和生活区清理恢复)。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
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
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文明施工按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78 号文《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
管理规定》执行,否则若造成工程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本工程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承包人文明施工还需做的其他工作:
1
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后背印有施工企业名称,夜间施工必须穿
着反光背心,涉水施工必须穿戴救生衣。
2
必须配备洒水设备,施工场地进出口配置车辆冲洗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无扬
尘、进出施工车辆不产生扬尘。
3
围护要求:工地围挡应同时符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
工地围挡品质提升行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23〕57 号)要求。围档广告设置应以
公益广告为主,公益广告必须占围挡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体现杭州特色,保持整洁美
观。
4
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等根据承包人施工需要临时堆放的,堆放期间
必须作覆盖处理。
- 91 -
5
必须在开工前配置足额不少于 6 人的文明施工班组 24 小时常态响应,该班组
今后由监理人进行监督。
6
协调好设备及电气安装、消防设施等配套单位的施工安排,配合做好相关的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
承包人必须列报详细的文明施工措施且附详图。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根据国
家及省、市的有关要求。若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
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
改,第二次发现责令承包人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3 次及以上或被上级
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者,根据实际发生的次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 万
元,并扣除相应的措施费。违约金及措施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和
“浙江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
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
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现场管理要
求统一办理进场手续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持证上岗,配
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相关费用计入报价。
9
文明施工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
事故,承包人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承包人原因除外)。
10
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的安全。
11
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
术交底时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参加,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施工。在动力设备、输电
线路、地下管道、防震、易燃易爆等特殊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
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
12
本工程所有泥浆、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必须运至符合《杭州市渣土
消纳场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地点。如发现随意丢弃、倾倒等现象,每倾倒一车处以
1 万元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酌情扣除承包人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由于丢弃、倾
倒等现象被职能部门抄告、立案处罚的,需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2 万元/次。对他人或
- 92 -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
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承包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另增
加费用。
13
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边一定范围环境负有责任,如:施工中不得随意排放浑
浊废弃物,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
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
14
在施工过程中,对职能部门、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提出的整改意见,
应及时整改并回复,因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 1-2 万元/次,
具体金额以发包人确定的为准。如不按要求交纳,发包人有权从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
除。
15
承包人必须按市建委的通知要求,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凡涉及本工程
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有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计入。承包人需加强
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
输单位。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设备等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本市有关交通、环卫、
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均应办理,
并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解决。承包人因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或停
工整改,其发生的工期延误、费用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 1 )种方
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剩余部分支付
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
(2)其他: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未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将不予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 93 -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动态劳动力安排计
划,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设备,材料等供应进场计划,质保体系,安保体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等内容。
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承包人按审定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要求施工。
由于现场交叉施工需要承包人调整局部施工安排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落实调整。
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是
否顺利的,发包人可拒付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所有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满足现场
施工环境的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由于不能满足
设计和规范、以及现场施工环境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的方案变更所增加的费用,
发包人不予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应针对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
应的施工方案。
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发包人有权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其论证意见所造成对原
方案的变更、调整而引起的技术、经济风险,在投标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结算不作
调整。
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
表及委托的咨询人(含监理人)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
管理。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对现场总平面的协调。承包人如不按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师的
指令,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逾期未提交的,每逾期一日,发包人有
权扣除 1000 元/天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因此影响工程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
报告后 7 天内予以批复,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
- 94 -
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费用的确认,也不免除承包人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审定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
进度计划要求施工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
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日内,如发包人和咨询人(含监理人)提出修改意见的,
由承包人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咨询人(含监理人)及发包人对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
的确认仅是对施工进度计划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是施工进度修订产生的费用的确
认,也不是同意对原合同工期的顺延和变更。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进
度计划,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是否顺利的,发包人有权拒付部分工程进度款,
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承包人应当在协议书约定的暂定开工日期前做好进场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
有关设备到位、搭建施工工棚等)并办理完毕各项行政许可手续,正式开工日期以监
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提出延期开工申请,除工程师书面确认同
意外,均视为不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
资料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15 天
。
- 95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
a、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而影响到施工进度的;
b、因发包人未能提供施工条件而无法开工建设等原因影响进度的(承包人提出
书面意见经监理工程师签署);
c、发包人明确指令暂时停止施工的(不包括承包人因质量、安全和管理不善等
因素引起的停工);
(8)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审批:
a.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
人的延期申请;
b.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
的总工期;
c.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关键工序
但不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
d、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期,经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批同意顺延后,
经批准的顺延工期可计入合同工期,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延长合同工期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延误工期的
情形分两种,第一种是施工过程中根据经发包人审核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重要工期节
点计算延期天数,从约定的工期节点日期起直到完成该部分节点实际日期之间的天数
(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第二种是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
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一种延误工期情形,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原合同款的万分之一误期赔偿
费,如延误 30 天以上的,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原合同款的万分之三误期赔偿费。
- 96 -
发包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赔偿款,承包人后期如通过相关措施按时完成后
续的合同工期节点,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退回此项赔偿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
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种延误工期情形,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原合同款的万分之三误期赔偿
费,如延误 30 天以上的,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原合同款的万分之五误期赔偿费。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
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
特别说明:合同约定总工期包含了同步施工的市政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所有
专项工程的工期,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专项工程工期节点计划,在编制施工总进
度计划时需充分考虑所有专项工程的进场时间节点,需满足各专项工程进场条件。承
包人在施工总进度编制完成后需报咨询人(含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确认,咨询人
(含监理人)、发包人根据审核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对承包人进行工期考核,如重要的
工期节点有延期,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全部的工期履约保证
金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地勘报告或其他资料中未提示的或现场不可见或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
的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勘报告或其他资料中未提示或现场不可见或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本项目周边有河道、市政道路及桥梁,
承包人应做好保护工作。
以上不利条件以外的情形由承包人自行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
行增加。
(4)其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
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或签证价格不符合自身主张)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发包人要求的
- 97 -
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
10000 元/天工期履约保证金。其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最高气温达到 40 度及以上的天气;
(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
(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招标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
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上由承包人
负责保管的材料、设备失窃、毁损、灭失的,由承包人按实赔偿 。
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采购、验收、运输
和保管。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到货后,必须附产品合格证等。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品牌、品种、
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前均需书面报送监理及发包人
审核,若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品牌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必须无
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材料、设备必须经监理和发包人代表验收
后方能用于本工程,且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当承包人选定的
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
招标文件品牌表外的材料及设备,承包人应选用不低于市场主流系列的中高档品
牌,并要求承包人在材料及设备使用前报发包人审核确认。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多标段施工,各标段的材料及设备品牌需尽
- 98 -
可能一致,方便后续安装调试及维修工作。
(3)随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现场,或在合同规定
的其他地方进行检查。
(4)在材料批量采购之前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的
材料样品,以供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与样品一致。如发
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需要对材料厂家进行考察的,承包人必须配合安排。
(5)在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之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制造厂家出具的材料、
设备质量证明,证明该材料、设备质量是合格的。
(6)承包人应将他与合格的材料、设备供应部门签订的材料供应协议副本提交发
包人。
(7)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
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不符合本工程质量要
求或劣质材料施工后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8)使用假冒伪劣材料、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材料设备等情形的处罚约定:
1
材料规格、型号、等级与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不符(非假冒类),承包人应
在 5 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材料并整改到位,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 10000 元/次的违约
金,同时承担材料检测费及返工产生的全部费用;
2
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合格证明文件、伪造检测报告、冒用品
牌商标、以国产材料冒充进口材料、以普通材料冒充环保/高端材料等),承包人应
立即停工整改,全额承担更换合格材料及返工费用,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 30000 元/
次的违约金;若该材料涉及室内环保、结构安全的,违约金上浮至 50000 元/次;
3
材料违规情节恶劣的(包括但不限于批量使用假冒材料、重复出现同一类材
料违规、隐瞒材料真实情况被查实、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材料等),承包人除
按本条第 2 款承担责任外,额外向发包人支付 200000 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发包人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承包人对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就上述材料问题及其他工程质量问题
作出的合理指令、整改要求拒不执行,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
- 99 -
币 20000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的,违约金加倍计算,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
方代为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免除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造成发包
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需全额赔偿。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除行政监督部门规定必须报送与封存的材料设备外,对直接影响工程品质
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
(2)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进行采购,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
技术标准;承包人需提前 15 天向发包人提供所购材料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产品小
样,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封存小样并采购;采购进场的材料设备应与设计
及投标承诺的品牌,规格、质量档次及封存的产品小样相一致,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
可意见后,承包人方可用于工程。
(3)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材料(设备)或者投标人采用的材料(设备)
品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承包人必须书面上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同
后方可采用。若擅自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的品牌,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
工程师有权予以制止,已使用的无条件返工,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如影
响进度和交付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造成建设方损失,承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4)若承包人使用了劣质材料设备,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勒令
承包人无条件返工。无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设
备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影响工期交付的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
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全部损失。
(5)本工程所有材料的颜色及样式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与本工程有关的临时设施及场地由承包人
- 100 -
自行承担(含租地、二次搬迁、临时污水并网、临时水电接驳、临时场地拆除清理及
恢复等全部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在结算时不予
调整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
相应费用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
相应费用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
承担相应费用 。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9.4 条执行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
的单价确定。
- 101 -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
按以下约定:①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
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设备发生变更时,仅调整变
更前后两种材料、设备投标截止期当期信息价(市场价)的差价及税金。
②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定额套用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按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其中企业管理费费率及利
润等综合费用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中值计取,规费按投标口径执行,税金按照现行国
家规定税率计取。材料及人工(含机械的人工和燃料动力费)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期当
期信息价,信息价是指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无的按浙江造价信息正
刊。当零星工程发生签证台班数量,机械单价执行预算定额单价。按照上述方法计算
后综合单价乘以优惠率得出变更单价,优惠率=(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最高
投标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对无定额(或无类似定额)及当地信息价正刊没有的
材料由发包人、承包人、跟审单位(如有)、咨询人(含监理人)在充分市场询价基
础上按照规定审批程序签证确定,最终以结算审计审定为准。重新组价时,无价材料
按市场价签证后,不再下浮。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
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
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
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工程量单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 ,
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按下列公式调整:
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
①当 Q1>1.15Q0 时: S=1.15Q0×P0+(Q1-1.15 Q0)×P1
②当 Q1<0.85Q0 时: S=0.85*Q0*(P0-P1)+Q1*P1
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
- 102 -
③当 Q1>1.25Q0 时: S=1.25Q0×P0+(Q1-1.25 Q0)×P1
④当 Q1<0.75Q0 时: S=0.75*Q0*(P0-P1)+Q1*P1
式中 S——调整后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⑤当 P0< P2×(1-15%)×L 时,
综合单价:P1 按照 P2×L 调整
⑥当 P0> P2× (1+15%)×L 时,
综合单价:P1 按照 P2×L 调整
⑦当∣P0/P2-1∣≤ 15%时,可不调整。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0——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报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2——按重新估价的综合单价
L——投标优惠率
重新估价的计算方法按前述“10.4.1(3)②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
约定条款执行
。
(5)其他:
①工程量根据施工图及联系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计算,新增单价组价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 号)、《2018 版浙江省预算定额》,
联系单管理按《关于印发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发
[2025]15 号)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②施工组织措施费原则上包干,不另增加。但若有甩项,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同比例
扣减结算。施工技术措施费按项为单位的原则上根据投标价包干,其他可计量的技术
措施费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工程量进行相应调整,原措施费项目清单中已有的措施项目,
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或单价调整;原措施费项目清单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组价方
法按前述“10.4.1(3)②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约定条款执行。
- 103 -
③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分项工程内容均应计入综合单价报价,若承包人提供
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及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没有详尽分析的,发包人
将对实际未实施的分项工程予以扣除,扣除部分的价格参考“10.4.1(3)②合同中没
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约定条款,结合投标报价水平确定。
④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不降低工程品质为前提,经发
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同意,材料变更应在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规格范围内,
价格不予调整。
⑤如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的子目出现多个不同报价的,变更时参
照相同或相似项目中最有利于发包人的综合单价;如同一人工、材料、机械在投标时
有多个不同报价的,变更时参照最有利于发包人的报价确定相应价格;若无投标材料
价格的,则由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后确定,
价格最终以政府审计或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结算审计为准。
⑥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发包人(含政府相关部门)审计为准(最终审计结算方式由发
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确定)。
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 工程变更费用原则上竣工结算审计完成
后支付,施工过程中不予支付。如遇特殊情况需支付变更部分工程款的,按最新西湖
区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报批实施。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咨询人(含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
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认为
存在技术上缺陷的,承包人应当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查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咨询人(含监理人)
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由咨询人(含监理人)发出变更指
示,承包人应按变更指示执行。如发包人认为存在技术上缺陷的,承包人应当进行修
改并按前款程序重新报送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查。发包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审
批的,并不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实施相应变更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 104 -
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0.8.1 清单按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计入。该费用在其
他项目清单中按暂列金额单独列项,最终结算时,以结算造价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
取费基数乘以省级标化工地取费费率调整。如施工单位实际未取得标化工地的,则结
算时扣除该项暂列金额,不计取任何创标费用。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与合同约定
不符的可按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相应类别工程费率下限标准的 85%计算创标化工地增
加费(实际创建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等级的,按合同约定等级原有费率标准执行)。
10.8.2 优质工程增加费: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质量、工期目标要求,充分考虑
相关措施费用,此部分费用承包人投标时自行考虑。承包人需达成以下质量奖项目标:
确保本项目整体荣获“钱江杯”。因创杯需要增加的工作内容及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应
充分考虑,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合同实施期间遇国家政策性调整
和市场性价格波动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在一定的风险幅度范围内
的材料、人工、机械价格浮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风险幅度范围以外的材料、人工、
机械价格浮动则可以调整 。
- 105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
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
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
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
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
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 号)执行;
(2)其他: /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
- 106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
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合同 11 条除外)。
(2)其他: ①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②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为:合同履行期间 a、施工期间非连续 8 小时停水、
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b、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材料设备品牌的型号、规格、产品系
列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停产导致市场无法采购等情况,须经发包人同意后选用不低于
投标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产品(有推荐品牌的原则上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如产品推荐
的品牌的也全部停产导致市场无法采购的,由承包人将拟采购的相关产品资料提交发
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若变更产品的实际采购价高于被替换产品的投标综合单价的,
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得调整,按投标所报综合单价包干,若变更产品的实际采购价低
于被替换产品的投标综合单价的,则发包人有权扣回相应差价。c、清单描述中有按
图集或规范施工的,综合单价必须满足规范和图集要求,综合单价不作调整;d、承
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
而导致的报价失误,属于承包人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e、所有招标文
件或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中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
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f、组织措施费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不得因现场施工条件变化、设计图纸变化、工程量增减、施工方案变更等任何因素而
调整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g、工程所需、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施工组织措
施费和承包人报价时补充的施工技术措施费都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以上风险范围之内的费用承包人已预估并计入投标总价,
不再另行计取 。
- 107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 11.1 第 3 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
(2)其他: a.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
工费用发生变化,并由市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
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可按照调整规定执行;
b.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10.1 款所述工程变更,应根据发包人变更及
联系单管理办法执行,费用按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10.4.1 款规定,对合同价
款予以调整(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包干的报价项目除外);
c、发包人提出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或工程变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
绝,并严格执行 。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后的
10%(含 1%工资性预付款)
。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的 1%
。
预付款支付期限: 承包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主要管理团队人员到位且完
成清单核对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支付。承包人须与咨询人进行清单核对,共同出具
核对说明,若清单核对工作未完成,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预付款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工程开工后逐步扣回,每月按本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20%扣
回,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的 85%前扣清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 108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
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
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在 20 日前报当月完成的
实际工程量,经咨询人(含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85%。
(2)工程款、竣工款支付须由咨询人(含监理人)签字盖章,发包方审核确认
后支付。
上述工程进度款过程中的支付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按合同第 6.1.6 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按实际审定金额支付。
(3)如承包人有下列情形时暂停承包人签证或付款,直至停止付款原因消除为
止:
①工程施工有重大缺失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迟延改善时;
或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有关事项的。
②工程各分项进度、总进度较分项计划、总进度计划落后 10%以上且无明显有效
的改善措施,或明显有不能如期完工的现象时。
③承包人对其劳务人员及分包人或材料商未付款或其它原因致本工程有纠纷时。
④工程进行中,有应负责赔偿之事由发生,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前。
⑤因不可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造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包括承包人与第三人间)
- 109 -
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时。
因签发“联系单”或工程、设计变更等情况增加的工程款项以及人工材料补差款
项施工期间不予支付,费用经最终结算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的每笔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必须提供收款单位与本合同签订单位一
致的正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工程进度款的 20%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
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发包人应按照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
管理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在开工当月按合同价 1%向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
费)专用账户预付工资性工程款;在开工后次月起每月单独按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到
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具体比例按浙建〔2020〕7 号文的房
建工程为 20%执行。
2、按月支付。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发包人提
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
金额。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
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异议通知(其中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
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1)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承
- 110 -
包人应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发包人有权审核电子转
移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按月申报,由监理、跟踪审计根据每月已完工程量进行签证后上报发
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的85%时,
停止支付;
工程竣工备案完成支付到合同价的89%,如实际完成工程量低于合同价,则支付至
已完工程量(联系单工程量除外)的89%。
结算送审完成支付到合同价的90%,如实际完成工程量低于合同价,则支付至已完
工程量(联系单工程量除外)的90%。
如承包人原因未按进度计划时间完成节点,则不予支付节点进度款,直至按进度
计划时间完成节点时方可支付。节点进度款申请时间同月进度款。
(2)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且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3)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且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的 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5%工程质量保证金(递交形式同投标担保:接受转账、银行保函、
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质量保
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通过工程质量回访合格后无息退还;
(4)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整改后再
予支付。
(5)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按当月已完工程量占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进行支
付;税金按国家现行标准计取。
说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支付根据专用条款6.1.6。
本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约定以及发包人确认的
工程结算与承包商办理最终的价款结算手续。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 20
日前,根据承包人当月 20 日前提出形象进度和当月已完工程量支付申请报咨询人
(含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并签证确认(各 3 份) 。
- 111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咨询人(含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
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审核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收到咨询人(含监
理人)审核报告后 15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 15 天内完成支付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双方另行协商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承包人向咨询人(含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咨询人(含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
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
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咨询人(含监理人)通知的全部
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咨询人(含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后 28 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咨询人(含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
工验收。
- 112 -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需安排人员看管,直至将项目整体移交给项
目发包人为止。在项目未移交前的现场看管费,成品保护费均由承包人承担。遇特殊
情况,承发包人双方另行协商。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咨询人(含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
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
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
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约定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竣工备案后 30 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
款约定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移交的,每逾期 1 天,按
人民币 10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交付前要清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
时设施、所有的建筑垃圾,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
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所有试车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30 天
。
- 113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14.1 条执行,承包人
上报竣工结算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符合结算送审要求
的资料。送审资料包括合同、招投标文件、竣工图、施工图、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
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成册变更联系单与完工确认单及相关审批资料、进度款
收入证明、审计承诺书等;
(2)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
担;
(3)承包人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
发包人将不能保证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
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14.2 条执行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合同条款》14.2 条执
行
14.2.1 本工程结算造价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结果为准
。
14.2.2 承包人应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存在高估冒算行为的,需承担高估冒算违约
金。工程结算经审查后,对核减率超过 5%部分实行处罚,金额按照 16.2.1(8)26)
条款约定执行,工程结算批复时直接从结算造价中扣除。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天内
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 。
- 114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
人结清申请单及质量回访合格后 30 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3)竣工归档资料
①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
章提交发包人。
②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
③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竣工图纸包括
竣工蓝图八套、经 CAD 修改并打印的蓝图八套及修改后的电子光盘三套)和竣工资
料(包括声像资料八套)及三套光盘,并汇总分包单位的资料。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
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或接收单位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含影像资料、图片、
施工联系单及设计联系单等)各八套(含三套电子光盘)。
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 纸质和光盘 。
④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1 个月内未按发包人
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
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115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
;
(3)
/ %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金额为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 1.5%(递交方式同投标担保)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
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 116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
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
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未按 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
千分之三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 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
分包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
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 20000 元/次 违约金;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10000 元/次违
约金;
(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
包人应支付 20000 元 违约金;
(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
20000 元/次 违约金;
(6)承包人未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采购
的综合利用产品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 10000
- 117 -
元/次违约金
;
(7)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
圾减量化措施,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支付10000 元/次违约金 ;
(8)其他:
1)承包人不按设计文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且未经发包人和咨询人(含监理人)同意的,每发现一项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天/项,直至纠正为止。
2)承包人在工序施工中不认真实行“三检”制度(或虽在形式上实行“三检”,
但在咨询人(含监理人)检查、验收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较多,无“三检”实际效
果),且经咨询人(含监理人)累计指出二次以上仍无改进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次。
3)蓄意影响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开展计量工作,或弄虚作假,妨碍计
量正常进行,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同时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
任。
4)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事故,扣除承包人全部该项保证
金并补偿由此给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造成的损失。
5)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约定安排主要的机械设备足够数量、规格,导致进度滞
后,经咨询人(含监理人)指出两次以上仍未按要求时间改正,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台(套)/天,直至纠正为止,同时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6)承包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
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未按
咨询人(含监理人)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违约金总额累加。在施工期间,若出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土方、泥浆随意倾倒等
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现象,承包人支付 10000 元/次违约金;在施工全过程中,
若由于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有违规操作导致对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的名誉造成
损害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00 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处罚。
7)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责任到位、各司其职,
- 118 -
并服从发包人或全过程咨询人管理人员的管理。因不服从管理对发包人或全过程咨询
人管理人员进行辱骂、人身威胁、殴打等情况,每发生一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并立即清退当事责任人;承包人施工及管理人员在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
办公场所吵闹、闹事,承包人每次支付违约金 1 万元;施工人员因工资、医疗费、保
险费等合理费用得不到保障,发包人、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时支付。在通知无效的
情况下,承包人将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因上述情况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立即
停止所有工程款支付,为此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承包人在夜间施工时,应配置足够的照明等安全用
具,保证作业环境满足施工安全和质量的要求,如咨询人(含监理人)发现现场照明
不够,存在影响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隐患,经指出后不整改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
9)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
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的,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项。未按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
违约金 10000 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10)如在过程检测中发现以下问题,必须严肃处理:A.弄虚作假;B.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满足设计要求;C.钢结构质量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发包人有权立即清退直
接责任人(班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后果。
11)对承包人谎报检测(检验)等数据,材料设备报验资料的,一经查实,除补
救纠正外,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同时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2)承包人对钢结构加工、制作,不按程序报经咨询人(含监理人)要求按时验
收的就进行安装的,除补救纠正外,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同时由承包人
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对野蛮施工影响质量的,除补救纠正外,承包人支付违约
金 50000 元/次,同时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3)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返工、修
复、延期等全部费用。同时发包人及咨询人(含监理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工程
- 119 -
施工质量部分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 30%),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发包人受到的损失
的,发包人或咨询人(含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14)承包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咨询人(含监理人)检查发现有不戴
安全帽、不穿统一工作服的,有穿拖鞋或凉鞋上岗的,指出后不立即改进的,承包人
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临时厕所设置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15)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大门不清洁冲洗,场外道路未安排清扫,材料乱堆乱放无
标识,标化场地硬化,标识标牌的设置,现场内污水排放——包括施工现场地表面、
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清运维护管理不符合规定,经咨询人(含监理人)
催告二次以上仍未整改,以项为单位,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项,未按咨询人
(含监理人)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违约
金总额累加。
16)工程竣工交付后,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需按要求进行返修,如承包人未
能按时返修或拒绝返修的,发包人有权邀第三方进行维修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17)承包人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除其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所有外,还应承担全
部直接经济损失。
18)承包人如果向发包人其他专业分包的单位另行收取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费用,
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承包人须做好与电力、水务、燃气或通信等运营商
的配合服务,如未做到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19)承包人将发包人所支付工程款挪作他用。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0)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未参加咨询人(含监理人)组织的会议,每发生一
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如请假需提前 24 小时且需征得咨询人(含监理人)
同意。
21)落实“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检查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承
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 120 -
22)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变更,否
则承包人将承担 10 万元/次的违约金和相关责任。承包人不得以增加工程利润为目
的要求发包人进行设计变更,所有工程设计变更须经发包人确认,未经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擅自变更的,承包人须无条件返工修复达到发包人确认的图纸设计标准,同时
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风险责任。
23)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原则在项目竣工验
收后解决,承包人不得以中途变更、签证、索赔等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由停止施工,否
则承包人将承担 1 万元/次的违约金和相关责任。
24)若经审计或核查发现承包人虚报工程款,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
以 20000~200000 元的罚款。
25)承包人应于对应专业/阶段工序计划开工日前完成该工序的图纸审查提疑工
作,并完成图纸会审闭环(包括但不限于签收正式会审纪要、按会审纪要要求完成施
工调整方案编制及发包人书面确认)。若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即擅自启动该工
序施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违约责任如下:
1
承包人应按 20000 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次”按每道擅自施工的工序
/阶段计取,同一专业/阶段内多道关联工序擅自施工的,合并计为一次);
2
由此造成的返工、定制材料报废、人工窝工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
因该违约行为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相关工期违约责任按本合同其他约
定执行。
26)承包人存在 14.2.2 约定的高估冒算行为的,处罚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违约金:
高估冒算违约金=【初复审累计核减金额-施工单位送审金额*5%】*5%。
27)除本合同中已明确内容外,所有应由承包人应履行义务而未满足要求履行的,
按每发生一次或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具体由咨询人(含监理人)
及发包人共同认定。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
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指令分包或另择其他单位施工,
- 121 -
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于合同终止后 30 天内清退出场,承包人逾期
未清退出场,视为其放弃场地内其物品所有权,发包人自行清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并从其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
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由承包人根
据咨询人(含监理人)、发包人及设计要求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引
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第 7.5.2 条执行。
a、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
或品牌范围之内采购材料、设备,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擅自在指定范围之外采购
的,承包人除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外,需向发包人支付 20 万元/次的违约金,
在进度款中扣除。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b、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验收即进场施工的,除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
付 10000 元的违约金之外,发包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行更
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要求的时间(要求 2 天内,承包人额外
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天)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
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不能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发
包人有权对材料进行自行采购,采购所发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及其他交易费用从承包
人的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c、承包人采购的同一材料设备,连续 2 次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决定将该
材料设备的供应变更为由发包人采购或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的方式。相关费用均由
承包人承担;
d、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本工程选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
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查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工
程质量要求的劣质材料设备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制止使用,甚至要求
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的,并要求承包人免费更换及赔偿损失;承包人使用假冒产品
或存在以次充好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
付合同价 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补足责任。
- 122 -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
人)随时检查工程质量,若发现不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施工规范,每次将扣
罚承包人承诺的质量保证履约保证金的 10%,待竣工验收时,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
求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负责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并扣罚全部质量履约保
证金,且发包人保留采取其他制约措施的权力。
(4)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 8.9 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
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造成工程损失的
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按 7.5.2 执行。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
或拒绝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指定其他单位施工,其发生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
罚。
(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可终止
合同,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指定其他单位施工,其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
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7)承包人必须加强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具体措施暂按《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
辆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每次违约扣罚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的 20%。
(8)本工程工期提前不予奖励,工期延误的按 7.5.2 执行。
(9)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的,承包
人需及时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按 20000 元/次进行处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拒不整改对的按合同价的 2%进行处罚。
(10)发包人、咨询人(含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处罚或扣除违约金事项,书面告
知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签收或拒收的,发包人有权直接
在进度款中扣除。
(11)结合经审核的总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每月需排定月进度计划并上报发包人
审核,若发现关键节点偏差超过 10%且无明显赶工措施,发包人有权按滞后天数处以
- 123 -
1 万元/天的违约金。
(12)在签订本施工合同时,发包人、承包人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及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整治、保证质量和进度责任书》,发包人将不定期地进行安全、
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检查,若被发包人发现有违约现象,每发生一次将扣除安全文明
履约保证金 5000 元整,同时无条件即时进行整改,若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加
倍扣除;若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它监管部门抄告、通报批
评、处罚等情况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每发生一次扣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
金 20000 元,同时无条件即时进行整改,若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扣除;若
被发包人扣除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累计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且整改态度不端正的,
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指令分包或另择其他单位施工,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
时根据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
(13)若发生集体讨薪、上访、投诉、诉讼、媒体曝光等事件,发包人有权视情节
严重程度对承包人处以拖欠款总额 5%至 20%的罚金;
(14)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
20000~200000 元的罚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承担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发包
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经济责任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
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30 天内完成款项
的支付。
18 保险
- 124 -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并
承担相应费用,该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在工程发生相应事故(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原材料造成损失的)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首
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投保工程一切险,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发包人有权按合同金额的 0.3%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作为承包人的违约处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为其在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
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8.7 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本工程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
杭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本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125 -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21.1本工程执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
《关于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文件,其中具体条款另行协商,文件详
附件12。
21.2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携带工资专户开户证明及《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
分账管理协议》报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格式参考附件: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
支付负责。
21.3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工资专户资金作为专项用于建设工程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款项支付,资金的使用由发包人
和承包人和开户银行共同监管。
21.4 本合同中的“承包人”应履行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人”的义务。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
视作无效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发包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
无效内容。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
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在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
21.5人员配置
(1) 为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如期进行前期施工配合工作,安排工程
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技师、技术工人驻现场,及时调进机械设备和构筑相应设施。
(2)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
- 126 -
包人有权发出警告并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直至更换施工队伍,且发包人有权降低
当月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或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经二次警告仍无效时,发包人有权
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撤场并移交相关资料,由此引起的直接、
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1.6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或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报告中确定的开工日
期为准。
(2)承包人对工期延误发生后14日内提出顺延签证,逾期提出,发包人有权不
予认可;未提出顺延签证的,视为工期不需顺延。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由于承包人资金投入原因引起材料供应、周转
材料投入、劳动力投入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施工进度迟缓,第一次发包人以书
面联系函予以通知警告,如不能改善,第二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由
此造成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及招投标资料(招标图纸、设计答疑、工程量
清单等)认真核查,在图纸会审三天前向咨询人(含监理人)提出需要解释和澄清的
问题清单,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工作,及时指出图纸中有任何
不符合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
(5)承包人应编制工程进度网络图,并标明各工序的逻辑关系和各工序的持续
时间、资源配置计划。工程进度网络图要经监理、发包人认可。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
的工期延误,依据该工程进度网络图索赔工期,如因工程进度网络图编制错误或不详
细或漏项或不具备可操作性或资源配置计划与实际不符,则索赔不成立。
(6)本工程工期有在夏季施工,投标人需考虑空调设施,夏季天气恶劣,承包
- 127 -
人还应考虑自备发电设备和临时蓄水池,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停电和停水对工程
进度和质量等的影响,费用包含在相关措施费中,否则作优惠处理。
(7)工程实际进度未达到分部分项进度计划工程量的80%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将
承包人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包人不得干扰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
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已完
工程的工程款。
(8)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实际进度工程量滞后,承包人进度工程量未
达到进度计划工程量的80% 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终止合同的,承包
人须在10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材料、人员,并向发包人移交施工资料。承
包人未按约定撤出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将机械、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由此产生
的费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21.7根据交警要求增加“六个一”:工地现场门口道闸、联网监控、8米高杆照
明灯、减速带、出入口专人管理。相关费用承包人综合考虑后计入投标报价,今后不
做增补。
21.8依据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必须包
括扬尘实时监控设备),投标单位将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及运行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的企业管理费中,投标人自行报价,今后不作增补。
21.9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费四项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
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查认可后方可计列费用。
承包人应确保工程安全进行,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1.10本项目施工时对既有综合管线、民居、化粪池等,必须确保安全,其保护
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费用列入报价。
- 128 -
21.11材料和设备供应:
①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
采购,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施工图纸、规范、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并且须经发包人委托的咨询人(含监理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
能使用。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
利。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
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后所引起的
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②无价材料采购前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的认可或签证
同意;
21.12质量保证:
工程竣工后经质监部门核验,不能达到承诺的质量等级的,作违约处理,扣除其
履约保证金中的全部施工质量履约保证金。
21.13发包人有可能根据工程需要修改施工图或发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工
程量不论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对因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其结算
口径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对变更单项材料累计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发包人有权
通过招标或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材料价格及供货单位。
21.1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
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 号)。
21.15承包人对工程专项资金须设专门账户,承包人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资金帐户及流向进行检查。
21.16发包人的计划工期已包含政府大会造成的影响,承包人应考虑施工现场临
- 129 -
时关闭、配合公安部门治安整治及政府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本
合同价中,相关风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承担。
21.17中标后中标人需对场地进行管理(如发生土方偷倒等情况,由中标人自行
负责,费用不调整)。
21.18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单位的大型设备及机械需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需根
据发包人指令无条件配合。本项目合同总工期已充分考虑该因素的影响;相关的措施
费,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19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不具备搭设临时活动用房条件,承包人在投标时需自行
踏勘现场,后期需承包人办理临时借地相关手续(包括临时借地、临时水电等)用于
临时活动用房的搭设。
21.20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拆除
相应临时设施、撤出施工现场内设备物品及清运所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生活区如
果是租借的,需恢复租借前的原样。超出规定时间后,未按发包人要求拆除的所有临
时设施及未撤出的施工现场内所有设备、物品,视为承包人放弃所有权,发包人有权
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等额赔偿,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
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2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进行防微振监测,在防微振监测期间项目需停工,本项
目合同总工期已充分考虑该因素的影响。
21.22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发布人至少六套同线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
件。
21.23本项目周边有市政桥梁,承包人应配合施工总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如有损
坏,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30 -
21.24项目完成后,发包人需及时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评价。
21.25项目如需复审的,承包人同意结算复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最终依据。
21.26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
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27承包人有义务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完成施工图纸审查,若发现有需变
更之处,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建议,经发包人确认后,若确需变更,承包人应
在收到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及时提交工程变更联系单,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对该变更的
签证。任何由承包人提出,且未上报变更联系单进行审批就先行施工的变更,发包人
有权拒绝该项变更。
21.28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对此工程变更的价或量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优先保证
工程的进度,先行施工。所有变更后新增工程引起的计价、计量调整、报批和审核的
时间过程,均不得作为影响变更任务执行的理由。在收到联系单且具备施工条件后,
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
21.29承包人提出的尤其涉及费用的联系单必须依据充分,用详尽的资料、图纸附
加图片、照片等予以说明,同时承包人应对联系单连续进行编号,否则发包人可予以
退回或拒签。上报联系单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原则在收到上报资料后规定时间内签复,
未在该期限内签复的,不视为对上报联系单内容的确认,也不视为对其所涉费用的认
可,且不免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
21.30本项目的使用单位为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 131 -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132 -
8.履约担保格式
9.预付款担保格式
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11.暂估价一览表
12.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13.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
14.廉政责任书
15.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16.货运场站、建筑工地交通安全责任书
- 133 -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m
2)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34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35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装修工
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8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除上述项目明确要求外,本工程其余所有项目保修期均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梯、暖通设备的保修期
自合同所列的货物竣工验收合格并建设单位书面移交使用单位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36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
派人保修。承包人如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或者两次保修不好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
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工程质量保修问题由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发包人负责,分包
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问题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协调维修并兜底。
5.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原因(包括维修不及
时、维修不到位)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付全部损失。
6.工程正式移交后使用单位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出具的保修授权书对移交
工程进行保修管理。在保修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使用单位的保修管理。
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或使用单位(根据保修协议约定)组织验
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完成并完成移交备案手续之日起的 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5%工程质量保证金(递交形式同投标担保,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通过工程质量回访(回访使用单位)合格后无息退还。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
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137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138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备注
139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劳资专管员
140
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141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
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
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142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预付款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
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
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143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
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格式
(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与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
144
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
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
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
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
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
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
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
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
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
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
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
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45
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一、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46
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47
三、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148
小计:
附件12: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甲方: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施工单位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
〔2017〕143号)、《杭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
161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户号:。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位农民工个人银行账
户,不挪作他用。
三、乙方每月将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备案。
四、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为
%。
1、甲方在开工当月年月日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合同总价1%)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
2、从开工后次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工资性工程款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五、甲方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工资性工程款,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
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六、其他
(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
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建设主管部
门各留存一份。
149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附件13: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金额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工资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是
□否
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告示牌、劳动用工信息公示牌
□是
□否
本协议填写的各项数据、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签名:
(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
人力社保部门:
盖章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联系电话
人力社保
部门
行业行政
150
注: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人力社保部门,一份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
份。
附件14:
廉政责任书格式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
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与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
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
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
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
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
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
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主管部门
151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
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
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
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
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5 :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甲方:
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
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施工场所生
产、工作、治安秩序,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
责任和义务。
152
一、甲方职责与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
规定。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对乙方在生产生活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
警告或处罚。
二、乙方职责与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
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
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进
行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并整改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各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符
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
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所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
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7)落实日常安全巡视制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
安全因素,组织制定改进措施。
(8)做好安全生产台账。
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目标:
综合治理目标:
1、不发生政治、刑事案件
2、不发生严重的治安事件(包括群体性上访、请愿并造成一定后果的事件)
3、不发生盗窃事件
4、不发生爆炸物品被盗、遗失、挪用的案件
5、不发生走私、吸毒、贩毒、赌博、嫖娼等案件
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死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
2、不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3、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不发生爆炸事故
5、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6、不发生机械设备重大责任事故
153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工程结束自行失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日期:
日
期:
附件 16
货运场站、建筑工地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全力预防货运车辆和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落实货运场站和建筑工地交通安全
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货运车辆、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特签订交通
安全管理责任书。
1、货运场站和建筑工地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要定期对货运车辆、建
筑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货运场站和建筑工地要做到“三不进站、四不出站”:未取得有效通行证件的工程运输车辆不
进场、未取得相关运输资质的工程运输车辆不进场(自货自运除外)、未取得渣土准运许可的工程运
输车辆不进场(仅限渣土运输)超载车辆不出场、安全技术装置不全或失效车辆不出场、人车证照不
全车辆不出场、号牌污损车辆不出场,同时加强门卫责任制,并落实专人右转弯值守制度;
3、建筑材料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
位的管理责任;
4、施工工地门口“五加二”的安全设施标准,即六个一的管理标准”:一个照明灯、一个监控、
一组减速带、一个管理人(门口值守力量)、一套车辆道闸。另还需配备:一个车辆进出工地大门提
醒铃、一个告示牌(告示牌顶端附警示爆闪灯)、一个车辆进出登记本、一个出入口前二侧的非机动
车道如果有隔离带的二侧需各设置二条震荡标线。
本责任书由货运场站、建筑工地负责人签字生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
154
订)》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4) 表 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 表 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6) 表 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 表 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 表 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 表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 表 1-4-1
计日工表
(11) 表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2) 表 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3) 表 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14) 表 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
订)》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
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
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
价。
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
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
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
155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56
附件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157
附件3: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一标精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建设单位是杭州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75125.48 平方米。其中地上部
分建筑面积为 144356.97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 30768.51 平方米。
二、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 6#楼(分子医学院及预留科研楼)、7#楼(科创中心)、8#楼(博士后公寓)、9#
楼(博士后公寓)、10#楼(教师周转用房)、11#楼(教师周转用房)、22C#楼及 22D#楼(门
房)及地下室等区域的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油漆涂料、隔断、栏杆、固定家
具、标识标牌、门窗、实验室专项及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三、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4.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5.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6.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7.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8.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9.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10.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
院设计的施工图纸(8.01 版)、联系单及清单答疑设计回复;
11.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
12.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的施工方案;
13. 省、市相关补充规定、文件、解释等;
14. 其他有关资料。
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1.工程质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58
3.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具体要求。
五、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1)单独装饰工程:按其取费基数额度(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含“人工
费+机 械 费 ”) , 采用 分 档 累进 以 递 减 方式 计 算 费用 ,安 全 文明 施 工 基本 费 中 按 照 浙 建建 函
[2025]320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费率乘以0.6
系数。单独装饰工程的取费基数额度500万元以内的投标费率不得低于6.43%、取费基数额度在500
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内部分的投标费率不得低于5.78%(6.43%*0.9)、取费基数额度在2000万元
以上至5000万元以内部分的投标费率不得低于5.14%(6.43%*0.8)、取费基数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
部分的投标费率不得低于4.50%(6.43%*0.7)。
(2)通用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投标费率不得低于7.99%。
2.企业管理费:根据杭建市发【2018】578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单独装饰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投标费率不得低于2.274%
(11.37%*0.20)。
( 2 ) 通 用 安 装 工 程 : 取 费 基 数 为 人 工 费 + 机 械 费 , 投 标 费 率 不 得 低 于 3.258%
(16.29%*0.20)。
3.规费: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
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具体如下:
(1)单独装饰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投标费率不得低于8.376%
(27.92%*0.3)。
(2)通用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投标费率不得低于9.189%
(30.63%*0.3)。
4.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和“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 】”规定计取,费率为9%,不得竞
争。
5.标化工地增加费:清单按创省级标化工地计入。该费用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暂列金额单独
列项,最终结算时,以结算造价“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数乘以省级标化工地取费费率调
整。如施工单位实际未取得标化工地的,则结算时扣除该项暂列金额,不计取任何创标费用。实际
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按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相应类别工程费率下限标准的85%
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建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等级的,按合同约定等级原有费率标准执行)。
六、其他项目费(不含税)
1.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市区工程的省级标化工地标准计入,暂定费用646895.36元(不含
税)。
2.优质工程增加费:无。
159
3.其他暂列金:无。
七、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无。
八、本工程有关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本编制说明要求。
2.各投标单位在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时必须结合施工图、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及清单描述进
行报价,清单子目中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行完全性描述的必须结合施工图详细节点进行报价,否则
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清单描述有冲突,投标单位在答疑时
提出疑问,未提出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3.投标人应在综合单价中充分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所报综合单价应
包含该清单子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考虑风险因素。
4.投标人未填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合价
中,该项工作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5.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6.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与各配套单位的协调配合费用,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若不报价作
优惠处理,今后不作调整。
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状、交通运输、空间局限及任何其它足以
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踏勘,对施工场地内所有道路、围墙(含地下室临时封
堵)、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树木杂草、临时变房及房屋基础等障碍物的挖除清运(运距自行考
虑)实行包干,报价计入措施费,若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新的措施项目但投标文件中未列入的
项目,视作投标人在风险费或其它项目中已考虑,今后不得增加。
9.工程中所有的孔洞须修补完毕并满足建筑、防渗水、防火等要求,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计算
并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做调整。
10.建安工程有相关检测内容的检测费用(除政策要求需建设方单独委托的检测项目外,其他
包含但不限于要通过质检站验收所必须检测的全部检验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中,以后不
作调整。
11.“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扬尘在线监测”等,应根据市政
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
落实。
12.施工临时设施、工地通讯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计入总报价。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西
湖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进行施工,搭设符合标准要求的临时设施,施工中业主将对施工
单位按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业主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3.本工程内,所有按“项”报价的清单,投标人均应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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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谨慎仔细,按一口价包干报价,后期结算均不予调整。
14.对原完成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保洁清洁,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对由于施工引起的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15.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做好与周边关系道路文明安全、交通设施等围护工作(包括设置临时交
通标志、标牌、标线等),满足交警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必须做到道路安全通畅,做好安全施
工的宣传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涉及费用(含交警等相关部门协助维护等费用)由投标单位在
措施项目清单计入,若不报价作优惠处理,今后不作调整。
1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时需设置便道绕道时的费用,不得影响当地村镇人、车通行,
工程施工完成后需与原路接顺,费用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今后不作调整。
17.施工组织措施费原则上包干,不另增加。但若有甩项,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同比例扣减结
算。
18.清单中自补项以“个”“项”“处”“座”等为单位的,请参照施工图节点详图及投标人
自行踏勘现场计算工程量自行报价。
19.施工技术措施费清单报价要求(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是指根据本工程各专业、工程所在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
施费用项目,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
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提供的项目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的优化设计
与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措施项目报价,如投标人认为表中的项目还不足以包含所需的措施项目,
也可以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自行添加,相应的金额应计入投标总价中,否则视
作投标人在风险费或其它项目中已考虑,今后不得调整。
20.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费用自行考虑,由投标人自行计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
21.本招标文件涉及的主要设备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按中档以
上的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设备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较好信誉的品牌,严禁选择不合设计
要求的低档设备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22.工程完工后,场内需平整、清洁,无建筑垃圾残留,相关所需费用含在报价中,装修产生
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本工程的所有石材及瓷砖、玻璃、型材、装修建材、管线、灯具等材料进场前中标人先提
供样品由招标人、设计和监理方确认后方可进场,请充分考虑风险后报价。
24.石材、木门暂按物料表明确的样式计入。
25.回风口如需静电装置的均综合考虑在回风口清单中,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6.未尽事宜,请参考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九、编制说明:
(一)装修部分:
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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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均要求使用商品预拌砂浆。
2.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中,未特别注明的单位为mm。
3.所有饰面材料(涂料、瓷砖)及铝板、铝合金型材、玻璃等均未区分颜色,请投标人自行
充分考虑不同颜色的报价影响,实际施工时需经招标人、设计认可后方可施工,中标后综合单价不
变;
4.内墙阳角(包括门洞两侧)护角线,费用计入内墙面抹灰项目综合单价。
5.外墙出挑部位均应做出鹰嘴滴水线或滴水槽线,费用计入外墙面抹灰项目综合单价。
6.本工程所有地面、墙面及顶面开孔费及加固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报价。
7.本工程所有木装修龙骨及木基层按刷防火涂料计入,并做防火、防潮、防腐、防虫处理,
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8.本工程所有吊顶、隔断、墙面、地面及其他部位等需要安装相关设备、灯具等而需在相关
面层上预留孔洞、开孔、开槽或者加固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相关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9.本工程的吊顶检修口按成品考虑,检修口已包含在相应吊顶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0.本工程所有石材的报价均需包含磨边、铣槽、表面处理(酸洗打蜡、镜面处理)、开孔、倒
角、磨边、六面防护处理、背胶、加筋处理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在相关项目清单综
合单价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11.本工程所有瓷砖的报价均需包含开孔、倒角、磨边处理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
用在相关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1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清单中不作一一描述,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
价。所有铝合金门窗的钢附框、门锁、拉手、地弹簧、门铰、儿童锁、合页、防坠落、限位装置等
五金以及内外打胶等费用均包含在铝合金门窗清单综合单价中。
13.本清单中未单列的预埋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子目进行综合报价。
14.本清单中各种门窗、各类栏杆均需含预埋件、所有大小五金件及油漆处理等综合报价。
15.因框架混凝土构件尺寸和砌体引起的墙体厚度差异而增加的粉刷厚度,在相应的单价中综
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16.清单描述未特殊说明的不锈钢等级的,均为304不锈钢。
17.根据界面,卫生间内不锈钢材质纸巾盒、挂衣钩、三合一卫生纸盒带烘干垃圾桶,无障碍
卫生间定制多功能厅台、挂衣钩、无障碍尼龙抗菌扶手、取纸器、成品银镜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18.根据界面,静电地板装饰不在装修范围。
19.根据设计回复,精装范围包管高度均到结构板底。
20.根据设计回复,独立柱及附墙柱包柱高度有吊顶部位包柱与吊顶平齐。
21.根据设计回复,所有型钢龙骨材料均要镀锌处理。
22.根据设计回复,蜂窝铝板吊顶除节点有单独做法外,其余都按穿孔金属板吸声吊顶。
23.根据设计回复,成品实木复合门门饰面按WD-20木饰面计入,最终选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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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根据设计回复,实木门套材料按WD-20木饰面计入,最终选样定。
25.根据设计回复:WD-20木饰面面层采用0.6mm三聚氰胺纸贴皮。
26.根据设计回复,方通/格栅吊顶内原顶墙面管道桥架均按喷灰色无机涂料2遍。
27.根据设计变更单:修改材料编号表中PL01纸面石膏板PL02防水石膏板的厚度,由10mm厚修
改为9.5mm厚,本项目中所有10mm厚石膏板均修改为9.5mm纸面石膏板。
28.根据设计变更单:十万级实验室地面VF-01浅灰色PVC耐磨地胶的做法为做法表中地胶做法
参考实验室专项节点:1、3mm厚VF-01同质透心、耐污、耐化学性地胶板;2、导电铜箔(0.04mm厚
*10mm宽);3、专用导电胶;4、3厚水泥自流平找平;5、25厚DS M20砂浆找平层。
29.根据设计变更单:修改材料做法表中吊顶做法,原吊顶做法为现浇混凝土楼板预留钢筋吊
环(勾)双向中距≤1200,现修改为底板钻孔,固定镀锌膨胀螺栓双向中距≤1200(预制混凝土板在板
缝内预留吊环)。
30.根据设计变更单:修改材料编号表中所有铝方通厚度,由1.0mm厚修改为0.8mm厚。
31.根据设计变更单:修改材料编号表中PL-04硅酸钙板厚度,由10mm厚修改为8mm厚。
32.根据设计变更单:修改装饰防水做法,修改为:地面层采用1.5mm厚单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
上翻至装饰地面完成面300mm高度,300mm以上区域防水采用1.5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取消材料
做法表中防水高度至板底,防水高度按照设计总说明5.3.1条高度执行(除7号楼地下室泳池更衣室旁
淋浴区,此区域抹灰及防水均至板底)。注:淋浴区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000mm,且不低于淋
浴喷淋口高度。盥洗池盆(含宽度范围)等用水处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1200mm,小便池区域
防水上翻1200mm。以上翻起高度均指装饰完成面,其余详见设计总说明5.3.1条其他要求。
33.根据设计变更单:修改通用节点中窗帘盒基层做法,由高强度石膏纤维板修改为12厚防火
阻燃板。
34.根据界面回复:精装修施工图设计若对已完成招标的防火门做饰面要求的,如颜色、烤漆
钢板饰面、木纹转印等,不计入本次精装修招标范围。精装修施工图涉及防火门上增设观察窗的防
火门(非十万级实验室防火门)不计入本次精装修招标范围。
35.根据界面回复:涉及原建筑专业为防火门,而精装修施工图又改为普通门的按招标界面文
件执行,调整后的普通门计入本次精装修招标范围。十万级实验室防火门改为有洁净要求的防火
门,由精装修单位负责实施。
36.根据界面回复:涉及防火门周边新增门套、门头的均计入精装修招标范围。
37.根据界面回复:智能化房间的门除防火门不属于精装修招标范围,其他门由精装修单位负
责实施。
38.根据界面回复:各楼层新风空调箱所在新风机房的防火隔声门不在精装修招标范围内。
39.根据界面回复:电梯轿厢装修不计入精装。
40.根据界面回复:砌体墙、混凝土柱与玻璃幕墙、外窗交接位置,玻璃幕墙、外窗后的墙
面、柱面做法不计入精装修招标范围。
41.根据界面回复:楼梯间内的门槛石及楼梯间与室外边界处的门槛石,不计入精装修招标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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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42.根据界面回复:消火栓暗门的墙体剔除及外运处置计入精装修招标范围。
43.根据界面回复:砌体变化不计入精装修招标范围,轻钢龙骨隔墙、包管的镀锌方管隔墙、
包消火栓及消火栓立管的轻钢龙骨隔墙计入精装修。
6#分子医学院:
1. 根据设计回复:二层及以上卫生间做法同首层。
2. 根据设计回复:二层洗消间立面材料编号采用与冷藏间PT-01相同。
3. 根据设计回复:二层党建活动室墙面做法以立面做法MT-22为准。
4. 根据设计回复:窗帘盒做法参见通用节点D-02-3和6#立面节点ID-D-01-03。
5. 根据设计回复:跌级造型节点可参见ID-D-03-14。
6. 根据设计回复:实验室等房间墙面抹灰在本次范围,抹灰做法同6#楼建筑设计总说明内墙1
做法。
7. 根据设计回复:彩钢板房间的墙面、吊顶等做法参照见通用节点八,彩钢板厚度按50mm。
8. 根据设计回复:走道墙面MT-35木纹铝复合板墙面的基层做法同白色复合铝板。
9. 根据设计回复:地上一层轴号为 6-6~7-7 交 6-A~6-D,结构板面标高为-1m,采用Lc7.5轻
质混凝土回填至装饰层底(预留 100mm 厚装饰层)。
7#科创中心:
1. 1F报告厅墙面陶瓷纤维复合板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2. 1F报告厅墙面需包含深化费用。
3. 所有格栅吊顶/方通吊顶内原顶喷灰需包含管线、桥架等表面工程量。
4. 所有窗帘盒高度因幕墙档高度未明确,清单暂按200高(部分楼层600高)计入。
5. 根据界面回复,员工餐厅灯箱不计入本次装修范围。
6. 根据设计回复,泳池池坑、池壁装饰做法按设计回复做法计入。
7. 根据设计回复,地下室有水房间防水高度均到结构梁板底。
8. 根据设计回复,泳池排水沟盖板按8mm厚ABS成品格栅板。
9. 根据设计回复,门槛石均按爱马仕灰石材计入。
10.根据设计回复,CP-02阻燃地毯尺寸为500*500。
11.根据设计回复,铝复合板吊顶按金属吊顶做法计入。
12.根据设计回复,报告厅舞台钢结构按联系单做法计入。
13.根据设计回复,ID-D-01-01卫生间墙面节点基层板为15mm玻镁板,无型钢龙骨。
14.根据设计回复,1层报告厅地胶地面基层以做法表为准。
15.根据设计回复,1层报告厅声光控房间防火玻璃厚度为30mm,耐火时间不小于3小时。
16.根据设计回复,3层地面VF-05为2mm厚防地毯纹PVC耐磨地胶。
17.根据设计回复,3层设备间墙面为PT-01无机涂料,1.2mm枪灰色拉丝不锈钢踢脚。
18.根据设计回复,4层厨房区域抹灰及其他楼层实验平台、实验空间做法以联系单做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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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根据设计回复,4层厨房冷藏库/冷冻库按材料做法表中冷库做法,吊顶按此做法计入,
(1)冷库库板与库板的连接使用定制凸轮式偏心勾锁快速自锁扣安装;所有冷库接缝处采用
聚氯乙烯密封胶条,确保冷库的气密性。(2)库板金属材料符合GB 4806.1-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
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要求(3)冷库内墙板与墙板转角,墙板与地板转角采用R20圆弧板一
次发泡成形,禁止任何后加圆弧工艺。(4)库板厚度:100mm,内外层表面金属材料内外均选
用0.8mm 304不锈钢板。整体库板的技术指标符合JB/T6527-2006《组合冷库用隔热夹心板》标
准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5)冷库板需满足B1级耐火等级。
20.根据设计回复,4层厨房干货库/库房/男女更衣房间墙面按PT-01无机涂料,1.2mm枪灰色拉
丝不锈钢踢脚。
21.根据设计回复,4层厨房排水沟、包厢屏风以联系单做法为准。
22.根据设计回复,5层共享中庭木纹钢制柜,钢板厚度2.5mm,柜体深度450mm。
23.根据设计回复,8层共享中庭吊顶铝板为2mm厚木纹转印铝板。
24.根据设计回复,11层小会议室墙面为仿木纹陶铝吸音板,1.2mm枪灰色拉丝不锈钢踢脚。
25.根据设计回复,11层大会议室/中会议室无索引墙面为9mm米色哑光无机纤维板,1.2mm枪灰
色拉丝不锈钢踢脚。
26.根据设计回复,13~16层产学研培训用房衣帽柜背板为12mm阻燃多层板+0.6mm木皮,面板柜
门板为9mm无机纤维板。
27.根据设计回复,13~16层产学研培训用房卫生间洗漱台台面厚度为20mm。
28.根据设计回复,13~16层电梯厅吊顶按MT-35木纹色铝复合板吊顶。
29.根据设计回复,13层健身房银镜墙面基层为12mm玻镁板基层+龙骨。
30.根据设计回复,TM1123C门上玻璃厚度5mm,防撞不锈钢板厚度1.5mm。
8#~9#公寓楼:
1.防火门、入户门不在本次范围,门套计入精装,门套样式须符合业主及设计要求,面层花
纹一致,不以因更改样式调整综合单价。
2.灯槽按外围L型计算面积。
3.外廊的翻边装饰,不在本次范围,投标人需做好交界处的处理,产生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
虑报价。
4.根据设计回复:阳台处的翻边不做窗台板,为涂料面层装饰。
5.根据设计回复:电梯厅合用前室底部全部使用200mm高MT-27铝复合长城板。
6.根据设计回复:有格栅的部位墙面涂料做到板底,格栅吊顶标高100mm以上墙面同顶面喷灰
色无机涂料。
7.根据设计回复:墙面木纹铝复合板的龙骨为横向龙骨采用20*30*2@900mm,竖向龙骨采用
20*30*2@450mm。
8.根据设计回复:铝复合长城板的厚度为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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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设计回复:电梯厅门楣为15mm玻镁板基层。
10.根据设计回复:铝长城板门楣的横竖向龙骨30*30*3@450热镀锌方管横龙骨,30*30*3热
镀锌方管竖龙骨(间距根据门宽定)。
11.根据设计回复:原防火门与入户门的门套做法与装饰门门套统一,15mm玻镁板基层。
10#~11#教师周转用房:
1.防火门、入户门不在本次范围,门套计入精装,门套样式须符合业主及设计要求,面层花
纹一致,不以因更改样式调整综合单价。
2.灯槽按外围L型计算面积。
3.外廊的翻边装饰,不在本次范围,投标人需做好交界处的处理,产生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
虑报价。
4.根据设计回复:不做窗台板。
5.所有格栅吊顶/方通吊顶内原顶喷灰需包含管线、桥架等表面工程量。
6.根据设计回复:木质装饰面的管井做法中,100宽陶铝板基层@300标注错误实际为木质装饰
板配套龙骨。
7.根据设计回复:走道天棚石膏板和铝方通交界处轻钢龙骨双层纸面石膏板面白色防霉抗菌
无机涂料上翻到结构板底。
8.根据设计回复:架空层墙面涂料做到格栅吊顶以上标高100mm,格栅吊顶100mm以上墙面做
法同灰色无机涂料。
9.根据设计回复:标准层走道嵌入式消火栓不做暗门。
10.根据设计回复:公寓A卫生间吊顶为卫生间吊顶为MT-02 300*600*0.8mm 白色铝扣板。
11.根据设计回复:低危门厅的岩板干挂做法按照节点做法,增加背衬15+1铝蜂窝背板。
12.根据设计回复:无障碍宿舍二人间门头增加800宽无障碍扶手。
13.根据设计回复:11#餐厅取餐吧台竖龙骨为40*40*4热镀锌方管@600,延伸到结构顶
(200*200*10mm热镀锌钢板4*M10机械锚栓固定)。
14.根据设计回复:低危门厅背景墙面为CT-27浅米色岩板。
15.根据设计回复:嵌入式消火栓不做暗门。
22C#、22D#门房:
1.根据设计回复:卫生间铝扣板厚度为0.6mm。
2.根据设计回复:天花节点中成品L型收边条的材质、厚度为材质为白色铝合金,厚度1mm。
3.根据设计回复:卫生间铝扣板吊顶吊杆规格为φ6。
4.根据设计回复:休息室墙面空腔处做法为75系轻钢龙骨双层+9.5mm石膏板无机涂料。
(二)安装部分:
共性
1.本工程各系统阀门报价应综合考虑电动执行机构、手动控制装置及管线等配套附件,不单
166
独列项。
2.本工程设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设备自带控制箱等配套附件价格,不单独列项。3.工程中所有的孔洞须修补完毕并满足建筑、防渗水、防火等要求,开孔及修补费用投标单
位自行计算并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做调整。
4.根据界面,套管不在本次范围。
电气系统:
1. 经建设单位确认,精装图纸实验室内的新增桥架计入本次编制范围。
2. 经建设单位确认,各楼栋新增的一级动力箱及出线计入本次编制范围。
3. 暗配的配管二次开槽费用计入对应清单,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4. 根据“关于《国科大杭高院院双浦校区项目配电箱设计及消防喷淋调整事宜》的咨询意
见”中纳入精装修范围的配电箱计入本次编制范围。
5. 精装区域的开洞封堵等工作按项计入电气工程中,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6. 本工程采用线缆的燃烧性能、产烟毒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耐火极限等参数均需满足
设计要求,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
7. 根据设计回复:本工程的电线电缆均为WDZB-B1(d1,t1,a2)级。
8. 配管、桥架的防火措施需满足设计要求,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清单不单独列项。
9. 桥架单价综合考虑包括:桥架三通、弯头、盖板、夹板等配套件综合,投标单位需综合考
虑该项费用,中标后价格不做调整。
10.桌插及底盒含在家具中配套提供,电气专业不单独计取,桌插管线预留到位后,每个回路
另预留一米电线,电线型号详见图纸。
11.智能照明模块及变频器价格,含在相应配电箱价格内。
12.各专业风机、水泵等的电机检查接线、调试计入电气专业。
13.在预制叠合楼板(PC)上现浇混凝土内预埋电气配管费用综合考虑在暗敷管内。
14.根据设计回复:除配电间的配电箱为明装外,其余房间内的配电箱均为暗装。
15.根据设计回复:装饰图与电气图灯具数量不一致时,按照装饰图为准。
16.根据设计回复:SC配管无论明暗配均代表热镀锌钢管。
17.根据设计回复:配管的敷设方式在有吊顶区域采用SCE,无吊顶区域例如楼梯间采用CC。
18.根据设计回复:三头格栅灯参数为:21W LED 4000K。
19.根据设计回复:地下室配管采用SC热镀锌钢管。
20.根据设计回复:本工程电缆头类型按照热(冷)缩式考虑。
21.门房电源YJV-1KV-5x10 SC40暂按100m计入。
22.门厅预留至电动门及道闸的配管SC25暂按每根20m计入。
暖通系统:
1. 风阀的电动执行机构、手控装置及对应管线等含在阀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2. 风机的防护罩费用、防虫网罩等已包含在消防风机设备清单内,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
167
费用。
3. 风管清单项包含导流叶片、管道检查孔及测定孔等内容,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4. 45°倾斜防雨弯头及不锈钢防虫网已综合考虑在风管清单中,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需综合考
虑此部分费用。
5. 空调控制面板及控制线已包含在空调清单内,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6. 二次镀锌费包含管道清单中,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7. 组合式空调机组控制柜价格包含在设备费用中,不单独列项,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费
用
6#十万级实验室新风部分、实验室排风变频控制系统按项计入,按项包干,包含本系统的深
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控制装置、传感器、配管配线等全
部配套软硬件设施等费用。
8. 多联机室内机清单已包
含配置的水泵提升泵、温控面板、信号线及配管内容。
9. 冷媒管清单包含分歧器工作内容,规格综合考虑,需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10.送回风口、散流器(除有洁净要求过滤风口)计入装饰专业送风口、回风口清单中,投标
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11.回风口过滤网报价已综合考虑在设备费用中,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12.7#单体根据设计回复实验室风机连接风管材质为镀锌钢板。
13.根据设计回复,本标段无磁屏蔽房间。
14.根据界面回复,6#单体风冷洁净式空调机组计入本次范围。
15.根据设计回复,6#PAU-6#-F2-01编号有误,应为XF-6#-F2-01。
16.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多联机室内机设备表下标注的回风口需设计静压箱有误,不需计
取。
17.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多联机冷凝水管规格未标注的均为DN32。
18.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10层P-5、P-6、X-6、X-5处风管规格为400*400。
19.根据设计回复,8#~11#单体公寓内卫生间φ100规格风格材质为镀锌钢板,厚度详见H-01-
03第2.2.2条表格。
20.根据界面,本次厨房油烟系统仅计取屋顶油烟设备及油烟井内风管至厨房的第一个防火阀,阀后不在本次范围。
21.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两侧出风嵌入式空调室内机制热量参数调整为2.8KW,功率53W。
22.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多联机室内数量设备表与平面图不一致的以平面图为准。
23.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制冷量6.3KW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参数为制冷量为6.3kW,功率
69W;制热参数为7.1kW,功率86W。
24.根据设计回复,7#单体高静压风管室内机为2台。
25.根据设计回复,11#单体一匹分体空调参数为制冷量:2.6KW;制热量:4.4KW;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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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CMH;COP:4.12;APF:5.2;电量:630w(制冷),1130w(制热);电源:220V,一级能效。
26.根 据 设 计 回 复 , 11# 单 体 SNJ10: 制 冷 量 :10KW, 制 热 量 : 11.2KW ; 电 量 : 156W ; 风 量 :
1266CMH,噪音:37DB。
27.根据设计回复,11#单体SNJ8K:制冷量:8KW,制热量:9KW;电量:151W;风量:894CMH,噪
音:32DB。
28.根据设计回复,冷媒管保温厚度为28mm。
29.根据设计回复,设备支架、风管支架刷漆、水管支架刷漆、冷媒管支架刷漆除轻锈,刷防
锈漆两遍,色漆两遍。
30.根据设计回复,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区域的内容与暖通设计说明不一致的以十万级实验室
说明为准。
31.根据设计回复,十万级实验室区域空调管道均采用橡塑海绵保温板材。管道上防火阀两侧
各2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可采用防火包覆。在风管外壁与防火套管
(或防火板包裹)内壁之间的环形缝隙内,紧密填塞不燃、具有优异隔热和膨胀性能的防火封
堵材料。
32.根据设计回复,实验室排风系统按室内第一个阀门之前至竖井屋面接实验室排风机均采用
无机玻璃钢风管,第一个阀门之后(即实验室内部)的采用阻燃等级为V-0的聚丙烯(PP)或者
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
33.根据设计回复,防火阀材质按:镀锌钢风管—镀锌钢,玻璃钢风管—内衬特氟龙不锈钢防
火阀,不锈钢风管-不锈钢,pp风管-内衬特氟龙不锈钢防火阀,无甲醛装配式抑菌消音风管-
镀锌钢,漂珠隔热防火板成品复合风管-镀锌钢。
34.根据设计回复,22#单体卫生间换气扇连接管道材质为铝合金。
35.根据界面回复,8-11#单体公寓小厨房油烟机需计入本次范围。
36.根据界面回复,本范围内的管道需设抗震支架的计入本次范围内。
37.根据界面回复,除湿机计入本次范围。
38.多联机能源管理系统及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已综合考虑在设备费用中,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需
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
给排水系统:
1. 根据设计回复:本次涉及的1层排水管,全部采用铸铁排水管。
2. 根据设计回复:6#水龙头采用感应式;7#水龙头采用感应式;8#~11#公共卫生间水龙头采
用感应式,公寓室内卫生间采用普通水龙头。7#产学研基地培训用房采用普通水龙头。
3. 根据设计回复6#采用壁挂式小便斗;7#楼公共卫生间采用壁挂式小便斗;8#~11#公共卫生
间采用壁挂式小便斗。
4. 根据设计回复:6#洗脸盆采用台下盆;7#楼卫生间采用台下盆;8#~11#公共卫生间采用台
下盆,公寓室内卫生间采用台下盆,无障碍卫生间采用无障碍专用台盆。
169
5. 根据设计回复:无障碍卫生间水龙头采用感应式。
6. 根据设计回复:公寓楼的厨房台盆采用不锈钢材质。
7. 根据设计回复:厨房给水管道采用薄壁不锈钢管。
舞台机械:
1. 根据设计回复,设备表与平面图不一致内容,以设备表为准。
LED 显示屏本次仅预留电源。
十、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
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
品种编号
材料设备品种
建议品牌
备注
一
装修类材料
1
瓷砖
冠军、诺贝尔、马可波罗或同档次及以上
含泳池专用砖
2
瓷砖粘结剂、填缝剂
亚地斯、雷帝、马贝、德高或同档次及以上
3
陶铝吸音板
上海林音、上海界乐、欧朗声学、声泰声学、天戈声学或同档次及以上
4
木质吸音板
上海林音、上海界乐、欧朗声学、声泰声学、天戈声学或同档次及以上
5
聚酯纤维吸音板
江苏佰家丽、常熟荣鑫无纺、广州景丽伦、广州大音希声或同档次及以上
6
运动木地板
美凯、千森、江苏金陵或同档次及以上
7
木地板
大自然、圣象、富得利、世友或同档次及以上
含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静音木地板;不包含运动木地板。
8
PVC地胶板(含运动地胶板)
阿姆斯壮、洁弗乐、泰吉嘉或同档次及以上
含运动地胶板
9
木工板、免漆木板、烤漆木板、木饰面
兔宝宝、千年舟、莫干山或同档次及以上
含木纹木质长城板
10
防霉抗菌无机涂料
多乐士、立邦、三棵树或同档次及以上
11
防霉抗菌乳胶漆
多乐士、立邦、三棵树或同档次及以上
12
玻璃(原厂合片)
南玻、耀皮、信义、台玻或同档次及以上
包括钢化安全玻璃、玻璃砖、玻璃隔断等
13
铝扣板吊顶
品格、法狮龙、世纪豪门、友邦或同档次及以上
14
铝板(铝单板、仿木纹铝板、复合铝板、仿木复合铝板、穿孔铝板)
丰顺(江苏丰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墙煌(绍兴)(浙江墙煌新材料有限公司)、方大、金霸建材或同档次及以上
不包含铝扣板
170
15
铝合金型材
兴发、凤铝、亚铝或同档次及以上
非幕墙,不含铝方通、铝单板、仿木纹铝板、复合铝板、仿木复合铝板、穿孔铝板、铝扣板
16
铝方通
金霸建材、至高(广州康普顿至高建材有限公司)、欧陆、浦飞尔或同档次及以上
17
石膏板
可耐福、圣戈班、龙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8
门窗五金
顶固、汇泰龙、坚朗或同档次及以上
含门把手、门碰、门吸、合页、闭门器、门拉手、普通门锁、地弹簧及窗户五金
19
防水材料
东方雨虹、科顺、宏源或同档次及以上
2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浙江开元(浙江开元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优博络客(优博络客新型建材(长兴)有限公司)、杭加(浙江金隅杭加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
21
钢质门(含钢质防盗门)
步阳、王力、盼盼或同档次及以上
22
木门(不包括进户门)
美心、欧派、盼盼或同档次及以上
23
外墙涂料(含真石漆,含腻子、底漆、中涂、面漆及罩面清漆)
多乐士、立邦、三棵树 或同档次及以上
24
地坪漆
嘉宝莉、秀珀、多乐士、三棵树或同档次及以上
含防火漆、防尘防静电漆、环氧顶面防尘漆、环氧地面防尘漆等
25
轻钢龙骨
可耐福、圣戈班、龙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6
结构胶、密封胶
杭州之江、白云、中原或同档次及以上
27
抽油烟机
万家乐、樱花、帅康、华帝或同档次及以上
二
强电类
28
智能电表
柏诚、艾科、威胜、华立或同档次及以上
29
配电箱、控制箱及电表箱内主要元器件(双电源切换开关、断路器、变频器、接触器、浪涌
保护器、负荷开
关、隔离开关、中间继电器、按钮、指示灯等),含设备自带控制箱元器
件
配电箱、控制箱:杭州元通、杭开
(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白象、萧山恒光、浙江远大或同档次及
以上
箱内主要元器件:施耐德、ABB、西门
子或同档次及以上
30
电线、电缆
永通(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江苏远东、中大元通或同档
171
次及以上
31
PVC电线管
公元、中财、伟星或同档次及以上
32
镀锌SC管
金洲、利达、华岐或同档次及以上
33
JDG电线管
萧通、武陵源、天一(杭州天一钢管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
34
桥架(普通镀锌、喷塑桥架、节能彩钢桥架)
萧山恒光、浩翔(浩翔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茂或同档次及以上
35
开关、插座面板
实验室区域插座: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档次及以上其他区域插座:鸿雁、正泰、德力西或同档次及以上开关:鸿雁、正泰、德力西或同档次及以上
36
常规光源灯具和LED光源灯具、体育照明
雷士、欧普、三雄极光或同档次及以上
三
给排水类
37
钢塑复合管
金洲、银河、华岐或同档次及以上
38
镀锌钢管
金洲、银河、华岐或同档次及以上
39
PPR给水管
杭州伟星、中财、公元或同档次及以上
40
UPVC塑料排水、雨水管
杭州伟星、中财、公元或同档次及以上
41
柔性铸铁排水管
金晋秋(山西)、新兴、泫氏(山西泫氏)或同档次及以上
42
HDPE排水管
杭州伟星、中财、公元或同档次及以上
43
薄壁不锈钢管
共同、金羊、金牛或同档次及以上
44
阀门(管道用)
上海冠龙、 上海奥维科雅、宁波埃美柯或同档次及以上
45
卫生洁具(含配套五金)
7#楼、13#楼、14#楼:KOHLER、TOTO、乐家或同档次及以上其他楼栋:HCG(和成)、美标、摩恩或同档次及以上
46
小型电热水器(厨宝)
美的、海尔、华帝或同档次及以上
47
球墨铸铁管
永通、新兴、泫氏(山西泫氏)或同档次及以上
48
沟槽管件
河北迪凯 、上海瑞孚、迈克、建支或同档次及以上
49
PP管
联塑、逸通、康泰或同档次及以上
四
暖通工程类
50
恒温恒湿空调机组
开利、约克、特灵、麦克维尔或同档次及以上
51
多联机空调
7#、13#、14#、18#: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或同档次及以上其他楼栋:美的、日立、格力或同档次及以上
大金VRVX7L系列、三菱电机citymulti YNC 系列、三菱重工KXD系列、日立SET FREE 最新系列、美的MDV最新系列、格力GMV最新系列或同档次及以上
52
分体空调
美的、日立、格力或同档次及以上
172
53
组合式空调机组
美的、日立、格力或同档次及以上
54
风机盘管
美的、日立、格力或同档次及以上
55
通风风机
上风高科、亿利达、浙江聚英或同档次及以上
56
风口、风阀、消声器
威士文、开思拓、浩龙、浙江金盾或同档次及以上
57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威士文、开思拓、浩龙、浙江金盾或同档次及以上
58
静(动)态平衡阀 、动态平衡电动调节(二通)阀
TA、施耐德、丹佛斯、沃茨、搏力谋或同档次及以上
59
电动比例积分阀,压差旁通 控制阀
施耐德、丹佛斯、沃茨、搏力谋或同档次及以上
60
水系统球阀、闸阀、蝶阀
上海冠龙、 上海奥维科雅、宁波埃美柯或同档次及以上
61
玻纤风管
银胜、金风通、维沃或同档次及以上
62
热镀锌钢管
金洲、银河、华岐或同档次及以上
63
排气扇
松下、欧普、罗格朗或同档次及以上
五
安装辅助工程类
64
抗震支架
深圳优力可、壹鼎崮、苏州华固、力维拓或同档次及以上
65
橡塑保温材料
江苏赢胜、华美、神州绿都或同档次及以上
66
防火封堵
富邦、鑫祥、国宏或同档次及以上
67
玻璃棉
河北金威、金福莱斯、北京金海燕或同档次及以上
68
岩棉
龙牌、樱花、洛科威、金隅、凯华岩棉或同档次及以上
六
专业电梯设备
69
电梯(扶梯)
奥的斯(天津)、三菱电机(上海)、日立(中国)或同档次及以上
七
实验室类
70
洁净彩钢板、洁净门窗
协多利、万事达、林森或同档次及以上
71
成品风淋
苏净、富泰、洁诺、鸿基或同档次及以上
72
单面铝箔橡塑板
江苏赢胜、华美、神州绿都或同档次及以上
73
PVC通透地胶
阿姆斯壮、洁弗乐、泰吉嘉或同档次及以上
74
防爆灯、洁净灯、
FFU条形灯
君硕、创旭照明(创旭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欧普、三雄极光或同档次及以上
75
FFU(单元循环过滤
机组)
美埃(MayAir)、康斐尔(Camfil)、AAF、悠远(U-AIR/)、贺氏(H&V)或同档次及以上
76
多联机
大金VRVX7L系列,三菱电机citymultiYNC 系列,三菱重工KXD系列或同档次
及以上
实验室区域
77
轴流风机
上风高科、亿利达、浙江聚英或同档次及以上
173
78
组合式空气净化机组、高精密恒温恒
湿空气净化机组
约克、开利、特灵、麦克维尔或同档次及以上
79
高精密紧凑型恒温
恒湿机组
约克、开利、特灵、麦克维尔或同档次及以上
80
FCU(风机盘管)
约克、开利、特灵、麦克维尔或同档次及以上
81
四管制风冷泵
约克、开利、特灵或同档次及以上
82
卧式离心循环水泵
威乐(中国)、格兰富、赛莱默或同档次及以上
83
热镀锌钢管(及配
套管件阀门)
金洲、银河
、华岐或同档次及以上
84
高效过滤送风口、高效过滤器(含带活性炭网的高效过
滤器)
美埃(MayAir)、康斐尔(Camfil)、AAF或同档次及以上
85
蜗壳式离心排风机
上风高科、亿利达、浙江聚英或同档次及以上
86
定、变风量阀(含
文丘里阀)
江苏熙城、广州惠勒、上海埃松、珠海昊星或同档次及以上
87
PP风管
荣诚管业 (镇江荣诚管业有限公司)、吉庆管材 (江苏吉庆管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泰德麦特(苏州泰德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
舞台工艺材料(设备)品牌表--舞台机械
品种编号
材料设备品种
建议品牌
备注
一
幕布系统
1
前檐幕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2
前檐幕衬里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3
大幕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4
大幕衬里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5
檐幕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6
条幕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7
底幕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8
底幕衬里
亦然、万里、凡宇或同档次及以上
二
舞台机械系统部
件
1
电动机
森力玛、皖南电机、美事科或同档次
及以上
2
减速机
博能、通力、国茂或同档次及以上
3
可编程控制器PLC
SIEMENS(西门子)、Schneider(施耐德)、AB(罗克韦尔自动化)、倍
福(Beckhoff)、贝加莱(B&R)或同
档次及以上
4
碰撞式限位开关
Schneider(施耐德)、OMRON(欧姆
龙)、SUNS(三实)、SIEMENS(西门
子)或同档次及以上
5
凸轮限位开关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6
变频器
Schneider、CT、SEW、DANFOSS、
SIEMENS、ABB或同档次及以上
7
工业控制计算机
SIEMENS(西门子)、ADVANTECH(研华科技)、CONTEC(康泰克)或同档
次及以上
174
8
断路器
SIEMENS(西门子)、Schneider(施
耐德)、ABB或同档次及以上
9
接触器
SIEMENS(西门子)、Schneider(施
耐德)、ABB或同档次及以上
10
继电器
SIEMENS(西门子)、Schneider(施
耐德)、ABB或同档次及以上
11
控制按钮和控制
开关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舞台工艺材料(设备)品牌表--灯光
品种编号
材料设备品种
建议品牌
材料备注
1
控制台
领焰、非蓝、韵鹏或同档次及以上
2
信号放大器
领焰、非蓝、韵鹏或同档次及以上
3
网络处理器
领焰、非蓝、韵鹏或同档次及以上
4
Ethernet/DMX转换器
领焰、非蓝、韵鹏或同档次及以上
5
DMX跳线盘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6
Ethernet交换机
华为、H3C、锐捷或同档次及以上
7
配线架
康普、西门子、西蒙 或同档次及以上
8
UPS备用电源
科士达、华为、科华或同档次及以上
9
综合调光立柜
方达FDL、河东HDL、亿日EASUN或同档
次及以上
10
面光电脑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1
LED 平板会议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2
切割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3
摇头染色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4
追光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5
成像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6
摇头图案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7
帕灯
雅江、珠江、彩熠或同档次及以上
18
电源直通箱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9
雾机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0
专业雾效油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1
配电箱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2
机柜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3
灯光地板插座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4
接线盒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5
16A电源接插件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6
接插件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7
桥架及管材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8
电线、电缆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9
网线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0
信号控制线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1
光纤、光缆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2
灯光地板插座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3
DMX接插件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4
固定灯杆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5
笔记本电脑
国内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舞台工艺材料(设备)品牌表--音响
品种编号
材料设备品种
建议品牌
备注
一、扬声器及功放系统
175
1
扬声器
博士(Bose)、杰宝(JBL)、EAW或
同档次及以上
2
功率放大器ro台唇/眺台补声
博士(Bose)、雅马哈(YAMAHA)、
crown或同档次及以上
3
数字音频处理器
博士(Bose)、杰宝(JBL)、EAW或
同档次及以上
4
主扩扬声器吊挂支架
博士(Bose)、杰宝(JBL)、EAW或
同档次及以上
5
拉声像扬声器吊挂支架
博士(Bose)、杰宝(JBL)、EAW或
同档次及以上
6
台唇及眺台扬声器吊挂支架
博士(Bose)、杰宝(JBL)、EAW或
同档次及以上
7
舞台固定返送扬声器吊挂件
博士(Bose)、杰宝(JBL)、EAW或
同档次及以上
8
主扩声电动葫芦
沪工、CM、巨起(JUQI)或同档次及
以上
二、音频处理及周边
1
主数字调音台
digico、雅马哈YAMAHA、艾伦A&H或同
档次及以上
2
网络接口卡
digico、雅马哈YAMAHA、艾伦A&H或同
档次及以上
3
数字接口箱
digico、雅马哈YAMAHA、艾伦A&H或同
档次及以上
4
监听扬声器
真力Genelec、雅马哈YAMAHA、天朗
TANNOY或同档次及以上
5
监听耳机
AKG、Sennheiser、Audio-Technica或
同档次及以上
6
音频工作站
高档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7
专业音源播放器
TASCAM、SONY、PIONEER或同档次及以
上
8
USB声卡
M-ADUIO、DIGIGRAM、YAMAHA或同档次
及以上
9
双通道数字无线接收机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0
手持发射机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1
手持发射机连电容话筒头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2
手持发射机连动圈话筒头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3
腰包发射机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4
头戴话筒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5
领夹话筒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6
人声动圈话筒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176
同档次及以上
17
乐器动圈话筒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8
双通道鹅颈话筒接收机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19
无线鹅颈发射机底座及配套电源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20
鹅颈话筒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21
天线分配器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22
天线
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
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或
同档次及以上
23
话筒支架
国产优质品牌
24
跳线盘
SWICHCRAFT、Neutrik、WIRLWIND或同
档次及以上
25
跳线绳
SWICHCRAFT、Neutrik、WIRLWIND或同
档次及以上
三、数字会议系统
1
中控单元
方图、797audio、台电或同档次及以
上
2
主席单元
方图、797audio、台电或同档次及以
上
3
代表单元
方图、797audio、台电或同档次及以
上
4
延长线
方图、797audio、台电或同档次及以
上
四、视频监控系统
1
智能高清摄像机
大华、海康、宇视或同档次及以上
2
控制键盘
大华、海康、宇视或同档次及以上
3
高清矩阵
大华、海康、宇视或同档次及以上
4
硬盘录像机
大华、海康、宇视或同档次及以上
5
监视器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6
返看显示器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7
显示器移动支架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8
SDI转HDMI转换器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五、辅材
1
多媒体插座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2
机柜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3
控制室操作台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4
音频隔离器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5
舞台综合接口箱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6
音箱线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7
音频信号线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8
网线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9
阻燃电源线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0
镀锌穿线管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77
11
金属桥架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2
接插件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3
辅材等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4
线缆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5
音响接线箱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7
音响控制桌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18
其他工程辅件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舞台工艺材料(设备)品牌表--内通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备注
一、分布式系统
1
分布式调度和图像综合管理平台
众立SUMMCinfor、艾达姆
ADAMTECHNIK、RANSEN或同档次及以上
客户端操作软件
2
4K分布式HDMI输入电节点
众立SUMMCinfor、艾达姆
ADAMTECHNIK、RANSEN或同档次及以上
3
4K分布式HDMI输出电节点
众立SUMMCinfor、艾达姆
ADAMTECHNIK、RANSEN或同档次及以上
4
合金机箱
众立SUMMCinfor、艾达姆
ADAMTECHNIK、RANSEN或同档次及以上
5
24口三层千兆POE交换机
华为、H3C、锐捷或同档次及以上
其中背板带宽300Gbps,
包转发率100Mpps,POE供
电按一个节点15w计算
6
无线路由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7
无线平板电脑触摸屏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二、录播系统
1
高清会议录播系统主机
中科大洋、中广上洋、锐取或同档次
及以上
2
Ncast高清录播系统软件
中科大洋、中广上洋、锐取或同档次
及以上
3
智能高清摄像机
中科大洋、中广上洋、锐取或同档次
及以上
4
监视器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三、内部通话系统
1
通话主机
华燎HUALIAO、Green-Go、纳雅NAYA或
同档次及以上
2
无线全双工通话腰包
华燎HUALIAO、Green-Go、纳雅NAYA或
同档次及以上
3
指向型动圈耳机
华燎HUALIAO、Green-Go、纳雅NAYA或
同档次及以上
4
主持人/嘉宾耳机
华燎HUALIAO、Green-Go、纳雅NAYA或
同档次及以上
5
航空箱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
6
辅材
国产优质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
备注:1、投标人在材料采购前,投标人须将品牌和基本相关资料送招标人,经招标人
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投标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样本,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
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若投标人已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投标人承担拆除和重新
178
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所有材料在订货前必须书面材料报招标人、咨询人(含
监理人)认可、封样。如果投标人因各种原因采购不到投标时所确定的品牌,允许在
材料表中的其他同档次品牌中选购,但须得招标人认可,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增加费
用。
2、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文件中选定推荐品牌的,在施工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推荐
品牌中选定,投标人应服从并做好配合工作。
3、发包人未推荐品牌的材料及设备,须采用国产中高档品牌,投标人在采购前须
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十一、发包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工程量清单,在中标后提供相对应的《配电箱(柜)元器件单价分
析表》(分析表的格式须经发包人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配电箱变化需调整综合单价时,按以下方法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工程变更引起配电箱内元器件数量增减变化、元器件种类、规格型号增减变化时,按照《配电箱(柜)元器件单价分析表》中相同的元器件单价调整(增减)配电箱综合单价,除此之外(包括安装方式的调整)均不调整综合单价;元器件单价套用顺序:本箱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项工程→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在本招标工程各《配电箱(柜)元器件单价分析表》中对相同元器件填报单价不一致时,以最低单价为准;没有可套用的元器件单价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组织定价,投标人按照招标图填报元器件单价遗漏的,视该元器件为无偿提供。
179
第六章 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180
□图纸清单
设计人:
第
页共
页
序号
图号
图纸名称
日期
备注
18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182
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共
页
序号
图集编号
图集名称
日期
编写人
18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2.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3.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4.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84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85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86
目
录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上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7
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若有)
序号
类似工程业绩表
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建筑面积150000平米且合
同金额1.2亿元的
业绩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
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X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
188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合作量化指标如下表: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1
成员N
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必填写项,未填
写的按照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处理。
合同价格比例
(根据职责分工及投标报价计算)
拟派项目班组名单
违约责任
权利义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分配和频次
质量安全管理分工
保修责任分担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
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89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
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190
投标保函
致
招标人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方
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
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
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
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
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
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191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
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
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
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情形;承诺我单位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承诺我单位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存在以上情形但仍参加投标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行为处
理。
4.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
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6.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
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7.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
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杭
192
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承诺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企业及人员业绩均无虚假或伪造内容,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接受相应处罚。
9.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提供真实且
状态为“合格”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若我单位存在未提供或提供了
“不合格”状态、或期限不满足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
等处置。
10.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
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11.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5.承诺我单位如为省外企业已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16.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承诺变更后的项目
负责人资格、业绩等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17.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业绩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的,我单位承诺提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我单位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类型不符的,视为扰乱市场的不诚信投标行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
18.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
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或其他未按照承诺
193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或未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预警核查工作的,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
信用扣分、调查问询等相关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
本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
20.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___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
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9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招投标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目前执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以建筑业为例,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95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96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7
一、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
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招
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
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
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 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98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199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200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
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
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201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
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
置。
2. 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202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203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4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4.近年财务状况表(表 2);
5.评分业绩汇总表(表 3)(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
列入);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4-表 7);
7.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表8);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6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
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
认
。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7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责任人(法
律责任人)
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
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
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8
表2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由投标人自拟)
表3
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
标文件第X
页
2
……
备注:
1、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2、表中一个序号只能填报一个业绩,投标人需按照序号从小到大开始逐一填写;3、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的业绩个数详见评标办法资信标的要求,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209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210
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目实
际按需设置 )
姓名
身份证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到位率承诺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关
键
岗
位
项目
经理
技术
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其
他
岗
位
……
备注:1、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
安全员)的聘用合同,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2、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必须均在投
标人公司(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接受处理。
以上备注内容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文字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11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212
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213
表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制件证明资料以及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214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表8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证书号码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造价
(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215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6
目
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总价封面;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7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
人
,身份证号码
,工期
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
行所有的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
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
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218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创优质工程(如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19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
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
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
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
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
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
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
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
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
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
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
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
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以及施工
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
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
220
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
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在
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等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
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
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
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
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
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
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
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基数
值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对应专业工程基本费下限费率];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
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
221
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暂不填报报价;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评定为废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
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
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
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
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
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
按其规定执行。
规费费率低于现行标准费率30%的作废标处理;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
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
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
对应一致。
(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0”,
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222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
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
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八)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
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
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范围。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223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224
投 标 报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25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26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一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1,如1号楼)
2
(单位工程2)
二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
(四)]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四)
税金 {[(一)+(二)+(三)]×费率}
总报价 [一 + 二 ]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
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
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
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27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合计
(元)
(清单号)
(清单号)
(专业工程1)
(专业工程2)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三
其他项目清单
四
规费
五
税金[(一 + 二+三 + 四)×*
费率]
六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28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
费
(1)
(2)
(3)
(4)
(5)
(6)
(7)
合
计
注:表中(1)~〔6)栏由招标人提供内容,(7)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229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一
二
1
2
3
4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提供分析清单(表1-3-
A-1)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
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
单表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230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1
2
3
4
(2)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 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
按表1-3-A报价。
231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降水
施工排水
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
……模板
合
计
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
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为单
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232
表 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2)
(3)
一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1
安全网
(1)
安全平网
m
2
平面面积
(2)
密目式立网
m
2
垂直立面
2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
杆
m
(2)
深基坑(槽)临边护
栏
m
(3)
其他防护栏杆
m
3
防护门
m
2
4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1)
通道防护棚
m
2
(2)
井架防护棚
m
2
(3)
升降机防护棚
m
2
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
升降机
5
断头路阻挡墙
m
3
6
安全隔离网
m
2
爆破工程
7
对讲机
套
(二)
高处作业
1
洞口水平隔离防护
m
2
按洞口水平面积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元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元
4
楼层呼唤器
套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
护
(三)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通道
m
2
含安全爬梯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元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井架
1
架体围护
m
2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
2
233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只
2
消防水泵
台
3
水枪、水带
套
4
消防箱
只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
2
7
防雷设施
元
8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元
2
救生设施
元
含救生衣、救生圈等
3
防毒面具
付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套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元
2
警示灯
处
3
航标灯
处
通航要求
4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元
塔吊、升降机等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元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元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元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智慧工地
1
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软件及管理
元
2
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3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5
其他管理设施
元
(十一)
安全教育培训
元
(十二)
现场安全保卫
元
234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十三)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元
(十四)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
励费
元
(十五)
应急救援准备费
元
1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
支出
元
2
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
急救援队伍建设
元
3
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
急演练支出
元
(十六)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二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2
大门、门楼
块
3
标牌
块
4
效果图
块
5
彩钢板围档
m
按标准设置
6
地坪硬化
m
2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三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现场绿化
m
2
2
防尘网布
m
2
3
车辆冲洗设施
套
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
其他冲洗设备等
4
喷淋设施
(1)
塔吊喷淋
套
(2)
外架喷淋
套
(3)
场地喷淋
套
5
防尘雾炮
台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元
7
噪声控制费用
元
8
污水处理费用
元
特殊工程要求
9
车辆密封费用
元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
备
套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
2
(二)
生活用房
235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宿舍
m
2
2
食堂
m
2
3
厕所
m
2
4
浴室
m
2
5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
等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
2
(四)
临时用电设施
1
总配电箱
只
2
分配电箱
只
3
开关箱
只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处
6
发电机
台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
防护设施等
(五)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
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236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列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列费用
合计
237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1)
(2)
(3)
(4)
一
人
工
1
2
3
4
人 工 小 计
二
材
料
1
2
3
4
材 料 小 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238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
(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2)
(3)
(4)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39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工
种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1)
(2)
工日
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40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 注
(1)
(2)
(3)
(4)
(5)
(6)
注:1、表(1)(2)(3)(5)(6)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的设备。
3、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
定填写。
241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台班
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42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 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43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44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45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46
表 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合计
注:本表为企业管理费部分内容的报价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等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