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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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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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

治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名称: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66001211招标人单位:杭州开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单位: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一、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室外附属、消防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招标控制价2652.2780万元

2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3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月

3

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开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 浙江

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197765)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杭州开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杭州开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998 万元,其中概算建安工程造价约 2659 万元,

建设规模:本次改造提升总用地面积13311.5平方米,合约19.97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900

平方米,并对既有厂房的室内、外立面以及卫生间等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8000平

方米。主要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电梯加装、相关配套用房、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

工程等。本项目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相关要求实施,并按照依法统计的要求做好

项目投资入统工作。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室外附属、消防工

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652.278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新)壹级且专业承包企业消防设施工程(新)二级

且专业承包企业特种工程(结构补强)(新)无等级资质;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

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

5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

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

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00

秒,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开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欣北钱江国际大厦3幢2716室-7

联 系 人:王麒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招标代理机构: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新洲路

1066号2幢501室

人:傅亚琪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2月 26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开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欣北钱江国际大厦3幢2716室-

7

联系人:王麒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AAA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新洲路

1066号2幢501室

项目负责人:傅亚琪

信用评价等级:AAA

联系人:傅亚琪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4

工程名称

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

1.1.5

工程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室外附属、消

防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9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4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7 月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信用分计取规则:按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复合信用分较低一方计取。采用信用择优方式确定评审区间

时,按复合信用分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为市内或市外企业排行;

8

若市内企业和市外企业复合信用分一致,则联合体按市内企业排

行。)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

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见本须知前附表10.1 。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其他: 施工图纸(电子版)含设计回复(如有)、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

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

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

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实名形式传真至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实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__。

联系方式:

联系人:

9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

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

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

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

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

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其他投标资料:☑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制件;□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暗标评审的,分为技术标明标和技

术标暗标);□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3.1.3资信标;□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4商务标;□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2652.2780万元,暂列金额

0 万元,暂估价

52.57425 万元;

□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

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

币(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

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

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10%

等20个数中确定一组 (3~5)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本项扣减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为含税金额。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控制价。

下浮比例的计算: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先勾选项目类型,

10

再勾选对应项目类型的高或低区间(选择其一),并明确相应区间的浮动范围(步距0.1,由11个数字组成的等差数列),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数。

☑(1)、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1%~83%):□高区间

82%~83%,具体为

82%、82.1%、82.2%、82.3%、82.4%、

82.5%、82.6%、82.7%、82.8%、82.9%、83%;☑低区间81%~82%,具体为81%、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不含隧道及大型桥梁、

高架桥)80%~82%:□高区间81%~82%,具体为81%、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低区间80%~81%,具体为80%、80.1%、80.2%、80.3%、80.4%、80.5%、80.6%、80.7%、80.8%、80.9%、81% ;(单个市政工程中隧道或大型桥梁、高架桥部分工程造价占项目总造价50%以上的,按市政工程项目(隧道及大型桥梁、高架桥)折扣率执行)

□(3)、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隧道及大型桥梁、高架

桥)82%~84%:□高区间83%~84%,具体为83%、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 、84%;□低区间82%~83%,具体为82%、82.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

□(4)、本项目为轨道交通项目83%~85%:□高区间

84%~85%,具体为84%、84.1%、84.2%、84.3%、84.4%、84.5%、84.6%、84.7%、84.8%、84.9%、85%;□低区间83%~84%,具体为83%、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5.其他:招标控制价2652.2780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

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

11

数字保函));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

形。

4.其他: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

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同3.1。

3.7.3(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

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

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格

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

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

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和要求

1.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

w.hangzhou.gov.cn:8092)公布的V3.3.0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

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

/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

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

12

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

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

等;

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2.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3.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

制作,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

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4.其他:

□3.7.3

(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包括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评分业绩的汇总)须

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00 秒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

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3.其他:

/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13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其他:

5.2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

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

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

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

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需要明确的内容:

1.综合单价评审项目。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项;合理区间K【-K,K】:

(K≥

15%)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2项;合理区间K【-K,K】: 20(K

≥15%)

2.价格入围方式。

(1)先抽取高中低区间的分区方式:按投标报价分区或按投标

人数量分区;

(2)抽取到按投标报价分区的,再抽取高区间系数K

H和低区间

系数K

L,KH和KL范围均暂定为10%-30%,抽取具体数值为10%、1

5%、20%、25%、30%。

3.最佳报价(合理最低价)计算方式及相关下浮系数。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抽取合理最低价的计算方式,若抽取到

方式三,还需抽取数字1-7中的三个数字及下浮系数。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抽取最佳报价的计算方式,若抽取

到方式三,还需抽取数字1-7中的三个数字及下浮系数。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需抽取下浮系数。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14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

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7分)+综

合单价评分(6分,其中包括2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

信用(履约)评价评分(5分)+陈述和答辩(若有,2分)。

□①招标控制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000万元

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

等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5分,信用等级为C级

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②招标控制价在4000万元—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1000

万元--5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

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75分,信用

等级为C级的得1.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

的得0分;

□③招标控制价在4000万元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1000万元及

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有企业均不计取信用分(评标时均

按满分3分计分);

□④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

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3分计分。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

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

为B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

得0.2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工项目,

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2分计分。

□4.其他

6.3.1

最佳报价的确定

方法

最佳报价的确定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1~3个)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

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

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

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15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

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

时间

□1.定标时间:

□2.定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

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

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质询小组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

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

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

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等 ;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建设单位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可查询全国、浙江省、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 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资质职

称、执业资格等级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

16

□13.质询

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

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二)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数字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

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

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17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

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

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3、4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

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

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

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

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

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

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18

⑦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

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

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

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

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

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

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

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处理。)

⑧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格业绩条件的;

⑨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

责分工)的;

⑪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含

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

件);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执行的;

⑬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予以否决);

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⑮□其他: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19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

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

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

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②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

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

性标准或要求的;

⑥违反投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⑦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执行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⑨□其他: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

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单位

名称、项目负责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

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初步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如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4)资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❶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❷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

20

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2人);

②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信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③□其他:

(5)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

文件(即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的弹性费率

下限计算值的;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

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

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

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

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⑧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

的;

⑨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

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⑩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

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⑪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

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它商务标评审否决

投标的(如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⑭□其他: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规定执行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1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以下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核验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 ) 查 询 拟 中 标 人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是 否 符 合 招 标 公 告“(三)其他”的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

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

22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

续;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3)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5)评定分离项目,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核查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并将该核查结果作为定标决策的必要依据。定标当日,招标人在定标室应向中标候选人电话确认是否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具备中标资格的情形,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确认无此情形的单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6)评定分离项目,在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后,发现中标人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原则上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0.4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社

保的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

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

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

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

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

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

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有在

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

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23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

同工程”。

2. 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

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

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

的澄清、说明、

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

不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

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

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

人。

2.答辩方式:

□现场语音答复

☑书面答复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

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陈述和答辩时间: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所有进入初

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通知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与答

辩,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短信通知时间的视

24

为放弃答辩 ;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号3楼)),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

准。投标单位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

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在短信通知5分钟后未收到投标单位

回复短信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通过交易中心(或各分中

心)的录音电话再次联系投标单位,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

听的,视为“已通知”。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

(招标人填写) 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方面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 关于陈述和答辩的流程和要求:(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提前准备好《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提前准备通知答辩的短信模板、提前备好陈述和答辩单的电子版供专家在电脑上输入,防止手写问题答辩人看不清题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大信封或档案袋、写字笔,将印有专家所出考题的答

辩单打印 15 份,密封后在答辩开始前带出评标区域,中途不

得启封。答辩时间为 30 分钟。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

份证)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

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支付宝里的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4)进入陈述与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无故不参加陈述与答

或放弃陈述与答辩的,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由招标人报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出具责令改正决定书,予以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息扣 1 分处理。

(5)除“陈述与答辩”原因造成复评、重评外,其余原因进

复评、重评的,“陈述与答辩”不再重新进行。(6)其他要求详见陈述和答辩须知。(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

真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

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市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的

25

通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以联合

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

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

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

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

(1)内容:

(2)金额: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4)招标计划及内容:

4.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

□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

资源化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

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

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

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

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

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

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

续。

□②根据 《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

市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施行)的

通知》( 杭建工通知(2022)60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管控

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费中报价。

③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

范围。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

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

26

充分考虑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

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

施方案。

④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

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

84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

险预算并计入建安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安全文明施工

费中进行自主报价。

⑤□本项目需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招标人已考

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及施工

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专篇”,在投标文件中

体现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太阳能光

伏安装、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要求,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

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并编制绿色节能施

工方案。

⑥本项目投标报价中的智慧工地和安责险相关费用在表1-3

-A-1中体现;投标报价中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

(若本项目施工周期在6-9月的)在表2-5中体现。以上费

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①根据杭州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

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

知[2025]17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

的实人认证以及考勤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

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②其他:

6.价款结算方式 :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

况,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资

27

性工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非财政出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及提交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9.□实施BIM的内容:

/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

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

(1)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

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

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

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

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

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的结果。

(2)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

活动。

(3)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档

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

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

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

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

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

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

28

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招标文件或

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4)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设计文件及《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中标人的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导则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5)☑其他: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杭州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

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

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

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

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6)公示期间,拟中标候选人根据杭建招造【2023】5号文件须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开标当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拟中标公示候选人资格。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班子其它成员的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

(7)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并查实被取消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候选人资格时(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除外),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的,按原评标办法排名高低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递补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名的,不再递补,将有效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按照前附表要求进行公示。若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应对评标结果予以纠正。但当出现无法递补至3名的情况时,直接进入定标程序。

(8)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按7.1条款进行公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需使用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运送混凝土。

(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承诺书》(后附格式)。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2)本项目工期紧迫,要求投标单位加班加点夜间施工,涉及赶工

29

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本项目投用

要求高,要求投标单位完工后第一时间完成不动产证办理,涉及的所

有专项验收、产证办理等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并列支费用,不另行增加费用。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

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系统违法提示的,本项目评审期间会按有关规定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情况进行询问核对。各投标人要重视并认真做好对评标委员会询问的回复工作。经询问,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

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

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

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

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

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

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

4、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10.8

1、本项目采用当日开标,次日评标和陈述答辩,评定分离。

2、本项目涉及的专利、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均可使用同档次及以上代替。

30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

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1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

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32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

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

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33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图纸及其他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

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

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

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条件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34

(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施工组织要求

(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2)施工总体布置;

(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

3.1.2.2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3.1.2.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一般情况;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评分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7)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35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3.1.4.1投标函及附件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1.4.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3.1.4.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5)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1.4.4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3.1.5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

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

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

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7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

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8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

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

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39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

招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40

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的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

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

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

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

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

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

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

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

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

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

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

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

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

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41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

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

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

告不少于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

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

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42

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43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 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1)项目含土方外运的,应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

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详见前附表10.1否决情形;

(2)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

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详见前附表10.7特别说明;

(3)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违

约经济处罚条款,该要求应在《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中3.1(10)和16.2.1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

形中进行明确;

(4)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施工单位应确认土石方工

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建设单位应及时审核电子转移联单,

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该要求应在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明确;

44

(5)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核验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和消纳去向,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电子转移联单核算的建筑垃圾量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结

算运输处置费用;该要求应在《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中2发包人 和3.1承包人 一般义务中明确;

(6)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杭州市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中2发包人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投标人确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

制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46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递交的

(工程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

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价:

元。

期:

日历天。

量:符合

准。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

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

章)

人:

联 系 电 话:

47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日发出的

(工

程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

我方已于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单位盖章)

48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三)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用信用评价)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确定评审区间,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依

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佳报价、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资信标评审、商务标

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有效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

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确定评审区间

(一)确定评审区间

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须为“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

造师)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的、无市场行为限制情况的、未被列入‘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核验一致”、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

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及招标文件相关

要求为依据。(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核验)

1.投标人≤15 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投标人>15 个的,采用信用择优、招标人推荐和价格入围的综合方式确

定 15 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⑴信用择优 6 名

□本项目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抽取范围。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抽取范围。

(风险控制价下限值是指风险控制价高区间或低区间的最低值,举例:房建

项目风险控制价为 81%~83%,招标人选择了高区间 82%~83%,则 82%即风险控制

价下限值)

开标后,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按市内、外企业分别进行“复合信用分”(复

合信用分=企业信用分+工程业绩分*5,余同)排行,在市内、外企业各自信用排

行(若仅有一名投标人,则直接纳入评审区间)的前60%中随机抽取3名进入评审

区间。上述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将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

49

投标人全部纳入评审区间,剩余名额改为按价格入围方式进入评审区间。

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工程,暂不实行信用择

优。

⑵招标人推荐3名

□本项目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招标人可在开标前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推荐的,必须

推荐 3 名。推荐名单须按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标前

招标人应做好名单保密工作。

⑶价格入围 6 名

(二)价格入围方式:

1.价格分区方式

招标人在开标环节随机抽取价格分区方式及高区间系数和低区间系数。

K

H——高区间系数;

K

L——低区间系数;

D

N——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最高报价;

D

0——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K

H 和 KL 范围暂定为 10%-30%,抽取具体数值为 10%、15%、20%、25%、30%,

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随机抽取确定。范围和具体数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1)方式一:按投标报价分区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

价后,剩余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

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报价,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将去高去低和去除低于

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分步进行;若去除的最后一个报价存在相同的,则去除复

合信用分低的,若复合信用分一致则都不去除),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

序后计算差值【差值 C

1=(最高报价 DN-最低报价 D0)】,按差值乘以抽取到的

相应系数将投标报价分为高【D

N 至 DN-C1*KH ( 含 ) 】 、 中 【 DN-C1*KH 至 D0+C1*KL

(含)】、低【D

0+C1*KL 至 D0】三个区间,随后在每个区间内抽取 2 个投标报价;

(2)方式二:按投标人数量分区

50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

价后,剩余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

控制价下限值的报价,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将去高去低和去除低于风

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分步进行;若去除的最后一个报价存在相同的,则去除复合信

用分低的,若复合信用分一致则都不去除),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若

有相同价格的,按投标单位全称的音序升序排序),按投标人数量均分为高、中、

低三个区间(高、低区间数量为四舍五入后取整,余下的分至中区间,若分区间

时临界的投标人单位音序也相同的,则都分至中区间),随后在每个区间内抽取

2 个投标报价;

2.存在招标人放弃推荐或其推荐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多种方式进入评审区

间的投标人出现重复或数量不足 15 个的,在中区间依次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

人递补,在低区间依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则在高区间依次递补),

直至入围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

3.上述价格计算精度保留到元。

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须未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检测码未与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

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若因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足15个的,按照价格入围方式在中

区间依次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在低区间依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

递补,则在高区间依次递补。若高中低区间均无投标人递补,则在已去高去低未

进入高中低区间的投标人中,按价格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但以该方式递补进

的投标人不计入最佳报价计算),直至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到15个。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采用陈述和答辩的项目,招标人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通知投标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

三、确定最佳报价

51

1.最佳报价计算: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将算术平均值下浮1%-3%后作为最佳报价(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下浮计

算,下浮系数数量为5个,具体为:1%、1.25%、1.5%、1.75%、2%,在开标环节

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系数数量和具体数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2.上述最佳报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

不变。

四、技术标评审(暗标,3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技术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技术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0-4

2

主要施工方案(项目含土方外运的,须编制渣土处置方

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

内容);住宅项目,须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

方案)

0-6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0-3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0-4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0-3

6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0-2

7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

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0-2

8

新型技术应用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

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0-2

9

新能源车辆配备情况

0-2

☑10

陈述和答辩

0-2

52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专

家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100%

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

85%的专家的评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

则将作无效票、无效分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评标

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

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

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

3、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少评分项内容的,则该评分项得0分;

5、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审因素,如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的,该

评审因素可以设置0分。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10.1初步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

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

(一)资信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资信标评分(10分)

资信分可根据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项

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具体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

定。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53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最高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只计约定承担装修工作单位业绩)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承担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在2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2、人员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承担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在2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

同;③相应业绩的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

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备案

表);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建

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得

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否则不得分,

企业的业绩可以与人员的业绩用同一个】

4

信用(履约)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信用评价

2

履约评价(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2分计分)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

班子人员、管理人

员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含)-55周岁(含)之间,获得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5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土建或建筑装饰或土木工程类专业)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0.5分。【在投标交件中提供注册证书复制件,注册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签发时间或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时间,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人员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2

54

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且项目班子成员按《人员配备表》要求配备齐全得1.5分,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人员证书的复制

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和相应人

员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

章,或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4款的相应

情形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否则相应人员在评

分时不予计取】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

业按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计0分。

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

1.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25分,信用等级为E级

的得0分。

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工项目,暂不应

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2分计分。

《人员配备表》

序号

职务名称

提供证书人

职称、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建造

师)

1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无在建项目;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土建或建筑装饰或土木工程类专业)

2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土建或建筑装饰或土木工程类专业)

3

安全管理人员

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C类证书

4

质量管理人员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质量员(或质检员)上岗证书

55

5

土建/装修施工管理人

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施工员上岗证书

6

安装施工管理人员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施工员上岗证书

7

资料管理人员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资料员上岗证书

8

材料管理人员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材料员上岗证书

9

深化设计人员(装

饰)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1.上表的投标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同一人员不允许兼任。需要提

供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的,可以用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3.如注册证书上未明确专业或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截图,以网页信息为准。

七、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商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商务总报价评分(56分)

投标单位的报价为最佳报价的,商务分得满分;投标单位的报价每高于最佳

报价1%的扣2分,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分,报价低于或等于风险控制价的,每

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6

(三)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4分)

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

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

数1.5%,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子项目。当满足以上条件的工程量清单,

清单总数在134项(含)~50(含)项期间,可选2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50项

的,应选择1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

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

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

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

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总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

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资信标排名

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

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7

工程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操作记录表(如有)

本项目

(招标编号为:

)经过评

审,共有

家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且投标报价一样,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序号

有效投标人

对应的

抽签球号

1

2

3

4

5

6

7

8

. .

抽取球号分别为: 号:

号:

号:

号:

号:

以上

家投标人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组长签名:

评委签名:

日期:

58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

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

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

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

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

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

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

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

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

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

59

支持

N (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

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

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

支持

N (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

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

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60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

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

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

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

不少于90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

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

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

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

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

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

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

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

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

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

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

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

分钟(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

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

61

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

或提前离场,否则按0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

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

自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为准。

62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 述 和 答 辩 操 作 指 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

确陈述和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

定)、形式、具体分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申请答辩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

根据评标系统生成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

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

(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

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其中,

桐庐、淳安、建德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

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

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

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

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制作《陈

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

表》(附件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

63

目负责人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

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

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

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

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

需准备号码抽取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

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

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

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

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

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

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

迟到人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

在所有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

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

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

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

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64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10~20

分钟,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

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

“陈述和答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分钟,

一般不超过30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

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

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

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

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

否则按0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

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

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

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

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

辩等候室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65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

所有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

责人自行离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

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

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

引>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

〔2023〕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

(包括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

座,遵守考试规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

辩,按0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

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

人员回收答辩单。

66

附件2

陈述和答辩单

(暗标项目)

招标编号:工 程 名 称 :

陈述和答辩题目:

答:

答题人编号:

67

陈 述 和 答 辩 单

( 非 暗 标 项 目 )

招标编号:工程名称:

陈述与答辩题目:

答:

投标单位(全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68

附件3

短信通知模板

XX 项目(招标编号),评标期间安排拟派项目负责人陈

述和答辩环节,答辩开始时间为收到本短信后

90分钟,请你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件和电子身份证件,务必按照

通知时间及时到达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

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号3楼)第 X 开标室,逾期未签到视为未

按要求参加答辩。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请收到短信后立即回复“

参加,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或“不参加”。谢谢配

合!

录音电话通知模板

您好,请问是XX(投标单位)XXX(投标人授权委托人)

吗? XX 项目今天评标设置有陈述和答辩环节,现在和您确认

电话通知时间为北京时间X点X分(请对方也确认),答辩开始时

间为电话通知确认时间后的

90分钟,请你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携

带居民身份证件和电子身份证件,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及时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南大

街265号3楼)第 X 开标室,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要求参加答辩。

谢谢配合!

69

附件4

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通知时间

应签到时间

备注(短信已回复,或以录音电话通知)

1

2

3

. .

. .

. .

15

70

附件5

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拟派项目

负责人签到

身份证号码

应签到

时间

实际签到

时间

手机号码

抽签序号

(非暗标填

“/”)

签字确认

(非暗标填“/”)

1

2

3

...

...

...

15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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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

理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

2.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

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 18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在 3%以内。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

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工程结算时遇有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未发布信息价的无价材料,发承包双方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品种其他相近规格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波动幅度进行相应价差的动态调整计算。

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使用要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72 页 共 209 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主要施工进度里程碑节点完工时间要求:

正式开工之日起(正式施工期

个月,施工期以正式开工令为准):

个月内完

成地下室顶板全部浇筑工作,

个月内所有建筑物完成结顶,

个月内具备精装修及

室外施工条件,

个月内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

);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73 页 共 209 页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74 页 共 209 页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月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1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8 份,承包人执 4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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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

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1.1.3.10 临时占地包括:若需要则由承包人负责,所产生费用已在措施费中考虑。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1.3.2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发〔

2018〕579号);

1.3.3 《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

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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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

54号);

1.3.5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意见

>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

工发〔

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

2017〕112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

161号);

(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

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

(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8)市政府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

号);

(10)市建委*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

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1)《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

建市通知〔2020〕4号);

(12) 《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

〔2021〕32号);

(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

号);

(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

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

(15)《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

169号);

16)其他: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浙江省及杭州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有关文件。

1.3.6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

1.3.7 其他

/

1.4 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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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

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经图审签章的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招标工程清单中所注明的各专业施工图。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施工

总进度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报表、 详细的书面施工进度计划、已完成的工作量报表、下月进度计划 、资金计划、 劳动力安排等材料、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水 、用电施工方案、 起重设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发包人、监理所需的其他报表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按发包人要

求及时提供办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开工前二周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报表,经监理审查后报发包人批准。每月

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

详细的书面施工进度计划、已完成的工作量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劳动力安排等材料及发包人、监理所需的其他报表。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提供用水、用电施工方案 、起重设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项工程开工前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其他材料按监理人、发包人要求期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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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具体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具体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商定。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准备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驻项目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驻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以

书面的形式提交发包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驻现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总监 或总监代表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或代建人(如有)要求负责取得

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

包人仅确认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承包人负责修建施工临时道路与公共道路连通,费用纳入措施项目费中。场地内临时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绿化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费用纳入措施费中。施工中应保证现状道路的正常通行(包括施工过程中车辆行走所需的场内回填)。施工出入道路的日常维护、后期维修、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本工程的超重件: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 运输所需

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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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向第

三方提供与使用。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有关资

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缺项、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

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按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文件及临平区最新相关文件

执行 。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

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设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

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

辆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

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90%的,按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量小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90%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分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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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义务,负责工程

的外部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素的确认,对图纸变更的确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批件、指令,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必要时亦可口头指令, 承包人接到批件、指令应在

24 小时回复,逾期则视为承包人已认可。(2)发包人委托代建人

(如有)代表其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施进行全面管理,但是所有由代建人(如有)发出的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 、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等,只要与本工程的以下事项相关(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款项支付、计量、计价 、工期 、工期延长、变更、索赔、建筑使用功能、分包的范围与内容、分包人和供应商选择、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或撤回等有关事项),均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后,方可有效、实施,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承包人进场前。2.4.2 提供施工条件(

1)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发包人将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安装完成并具备通水通电条件即视为发包人已提供

施工条件(具体根据项目招标约定处理),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通信问题由承

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临时水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按其自

身需要配备一定容量的应急用电源或进行变压器增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

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征

地红线外临时通道及材料堆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费用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施工临时用电发包人提供 台变压器,临时水电设施发包人完成向承包

人移交后由承包人承担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具体根据项目招标约定

处理)。承包人结合现场勘察规划场地布置,涉及民工宿舍、现场办公需在红线外借

地的,已在措施费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增加。

2)本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准备过程中的临时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其余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视情况后予以配合。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影像资料、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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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报告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质保单及使用说明等符合城建档案归档、各专项验收及竣工决算要求的相关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共需交肆套及含全套竣工资料电子扫描

版(含竣工图扫描版)光盘。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7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城建档案馆、各专项验收及竣工决算部门的相

关要求执行,留存发包人部分需胶装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以

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

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

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

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

1)建设单位、施工

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劳

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3)属地行业监

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建

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

具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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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

单位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

圾运输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发包人及监理的监督,按照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联系

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精心施工,按期完成。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按建设管理相关部

门的要求,自费承担此类工作(如安保)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圈栏等)以保护公

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夜间照明线必须单独敷设,并按照临平区相关要求执行。

免费向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单位人员提供办公室共

6间(含配套办公桌椅、

通信网络、空调设施、会议室共用)。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交通、环卫排污及施工噪音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

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生、工程所在地周围关

系,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调处理,如发生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引发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已包

含在相应的合同总价中,并承担修复费用。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

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投标前及进场后进行充分现场踏勘,了解可能存在的地下

管线、地下障碍物、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并对发包人告知

的情况进行复核。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负责对上述地下管线、文物等进行保护或移除,

费用不予另行计取。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杭州市临平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标化(文明)工地

要求管理,并做到工完场清。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生活区、施工区、发包人办公区内生活

污水的外抽、垃圾清除外运、道路专人清扫及相关的一切费用。生活区、办公区生活垃

圾及施工场内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承包人每日至少清扫一次,保证合同标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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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及周边道路清洁、卫生,不允许将建筑垃圾堆放到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或附近地带。厕

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并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

承包人按临平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监理工

程师的通知整改,拒绝或故意拖延整改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按现行预算定

额价委托第三方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

5000元/次从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合理协调各个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①承包人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到现场参观、考察,保证现场

的安全、整洁、美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费用不予另行计取。

② 承包人在开工前配合办好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证件。

③由于考试及大型活动如需承包方停工,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产生的相关费用不

予增加。

承包人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工期、质量、现场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使用

和管理全面负责,统一协调。

除不可抗力和异常恶劣天气外,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

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

处罚等)。

施工工地实施标化管理,达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承包人按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满足临平区政府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发包人给予配合。

如在合同期间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最新文件或政策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

执行。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范

围内,费用不予另行计取,因电力不足或停电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

担。

承包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的变更。

为他人提供方便

(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

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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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价款中

(不另行计取)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 承包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

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设施;

(2)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

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范围内属于项目经理职责的所有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到位率执行(具体

根据投标文件填写,且不得低于

80%)。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

100000元的违约金。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元,当项目经理月出勤率低于50%的,违约金加按15000元/天,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保留追究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权利。同时将其直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参与临平经济开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进行限制。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人员资格、经验应等同于或高于更换前的项目经理,更换后的人员不满足发包人对任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人员更换同时应符合临平区建设工程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并办理完成相应变更手续。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不得变更,否则为擅自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的将被视为违约,处以

2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并通报主管部门,擅自更

换技术负责人的处以

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

认为承包人项目经理不能达到工程建设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经发包人书面通知7天后,承包人不及时更换的,处以20万元

/人/次人民币的违约金,无

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技术负责人的,处以

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

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通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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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定7天

内,承包人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承诺向委托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备案名册,写明职务(聘任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年龄、性别、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由承包人在文件资料及复印件资料上盖章确认。报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名册提交时间,若超过7天,每超一天处以1000元违约金 。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

验的约定:更换人员资格、经验应等同于或高于更换前的主要施工人员,人员更换应符合临平区建设工程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并办理完成相应变更手续。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发包人

认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有不称职或存在能力不足等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人员更换,承包人必须得配合执行,经发包人书面通知7天后,承包人拒绝执行、不撤换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次处以

20000元违约金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主要施工

管理人员离开现场超过

12小时的,需要向发包人(代建人(如有))书面请假并加盖公

章。未经发包人(代建人(如有))批准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建人(如有))按照缺勤进行统计,并处以

1000元/天违约金,达不到投标人员到岗率要求的,承包人另

行再承担违约责任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

变更,更换的为擅自更换,处以

20000元/人/次违约金,并通报主管部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月统计管理人员到位率,

月到位率低于

80% 的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元

//次,当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其中一人累计出勤率低于50%的,该人员超出部分加

2000元

//次承担违约责任,同一人员连续二个月出勤率均低于50%的,承包人应进行

更换,除按照

3.3.5条擅自更换人员承担违约责任外,承包人不进行更换的,另再按照合

3.3.3条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指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投标人员(本合同中对

技术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没有特别要求的均按照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约定执行)。

承包人合同人员的调整和变更应严格按照临平发改〔

2022〕50号《关于印发<临平区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服务合同履约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的通知》执行,如有新规定,则

按新规定执行。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相关规定执行,未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得分包。3.5.2分包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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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

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进行审查,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财务状况及主要人员的相关资料给发包人,分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分包的, 每发现一次的处以承包人

2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若分包单位

影响工程建设任务或发包人认为分包单位不合格时,承包人须无条件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承包人应将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纳入承包人统一管理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给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发包人、承包人、分包方等各方共同认可),并及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承包人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

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承包人应做好各分包单位

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分包合同价格

10%的违约金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

价款,不得无故延误分包人价款的支付,如因承包人逾期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所有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分包人价款导致发包人被追索的,由此导致发包人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追索款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承包人如未及时支付分包人价款导致分包人到政府部门或发包人单位讨薪聚众闹事的,每发生一次向发包人支付

50000元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

直接扣除。

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应按临平区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

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具体按临平区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本段需根据项目实际招标情况填写):承包人对甲方另行分

包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

(含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协助分包单位完成施工。承包人仅收取甲方分包工程中的二次装修、智能化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的总包配合费,其余煤气工程、电信工程、联通、数字电视、中国移动接入工程、市政公用水、

10KV变配电、厨房设备、其他采购等工程均不计取总承包服务

费,该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不予另行计取;总包配合费计取基数以相应工程的中标价为基数,总包配合费费率二次装修和智能化工程按

2%计取、室外附属及景观

工程按

0.5%计取,由分包单位支付。承包人在收取总承包管理费后,不履行或不积极履

行相关总承包管理义务的,发包人将视情扣减管理费的

10 %—50%作为违约金。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项目移交。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1种方式:

1)银行转账,金额及期限为:

,其中期限为工期(项目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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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验收合格)另加不低于三个月;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其中期限为工期(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另加不低于三个月;

3)其他方式:

,其中期限为工期(项目竣

工验收合格)另加不低于三个月。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2%的履约担保,如承包人履

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相关要求,则扣除相应担保内容的工程款。承包人应确保履约担保

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一直有效,如工程延长的,承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截止前

1

月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延期担保, 承包人因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采用银行汇款等支付的,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无息退还40%,结算资料上报后28天内无息退还40%,余款在工程资料存档后无

息退还。

采用非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担保单位需为杭州地区公司(机构),且担保要求

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

提供,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在措施费中综合考虑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在监理合同明确;电子信箱:在监理合同明确;通信地址:在监理合同明确;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1)在监理合同明确;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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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合格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同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处违约金30000元。因承包人原因被区大督查办等部门督查通报的,每次处违约金5000元。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本工程必须达到临平区标化工地标准(以质安监部门材料为

准),未达到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在结算时不予计取;

本项目创优质化工程奖励实行费率和最高限额双控,具体见开发区文件(以低值为

准)。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

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

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

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对需验收而未

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发包人有权要

求剥露验收,无论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隐蔽工程还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

施(试行)》(临平项建办〔

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按要求做好相应隐蔽

工程影像资料并留存。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临平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样板工地”以及《杭州临平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建配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要求并符合相关安全文明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①承包人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管辖区的治安保

卫工作。②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

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③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

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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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费用。④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关于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⑤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要实现“五无”、“两控制”目标,确保安全。⑥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安全

负责人,以确保生产安全。⑦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条款的执行,

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⑧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

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正式开工前一周内提供。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

关部门批准。

(3)其他: 现行的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期间出台的最新规定。(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在措施

费中综合考虑。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

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

下第(①)种方式约定 :

① 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 其他:

/

(2)其他: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

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

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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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

7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通电通水在开工前

3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临平区主管部门要求完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开工前

7天内提交,并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书面交验,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后送发包人备案。控制点校验完成,即由承包人负责,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产生的重新测量、放点等费用和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1、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日内提出顺延签证,逾期提出,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

未提出顺延签证的,视为工期不需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有明确时间要求节

点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若最终验收合格日期未发生延误的,发包人同意

将已扣除的违约金按80%退还承包人。验收合格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另行支付违约金

20000元(其中合同价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累计最高支付金额不

超合同价的2%。

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进度工程量未达到进度计划工程量的20%或者实际施工进度

晚于施工进度计划6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另行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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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下障碍物(原有房屋地下桩基不包括)和污染物 ;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

(4)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招标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

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按承包人投标时报价;(

2)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主

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如出现投标人选用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原因无法采购到时,由发包人在原有品牌中任选其他某一品牌,费用不作调增。未明确品牌、系列的材料,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式样、颜色不满意或价格不合理(指市场的实际价格和承包人所报价或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价相差较大),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完成样板展示区。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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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

方可确定试验、检测单位,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监理要求执行。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

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

定,按以下约定: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参

照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并按照业主编

制的标底与中标价的优惠比例(优惠

%),实行同比例优惠;对不能套用(包括

套用换算)的,则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共同协商,最终由审计确认。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

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

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

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综合单

价按

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参照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造

价信息正刊发布的当期信息价,进行重新组价,并按照审核标底价与中标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上述工程量减少部分如承包人投标报价严重偏低(低于相应标底价

30%

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对减少部分按相应审核标底价根据投标同比例优惠后的单价进行核减

,剩余部分仍按按原投标价进行结算。

(二)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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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1)、合同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8版浙江

省现行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参照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并按照业主编制的审核标底与中标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对不能套用(包括套用换算)的,则由承包人与发包人人双方共同协商,最终由审计确认。

(三)如果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及人工价格有异常波动情况,其结算方式参照《关于

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

2018〕579号文

件精神执行,其中人工价格风险幅度为

5%,单种规格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施工机械

台班中的机上人工、燃料动力的风险约定幅度按相应人工、材料价格风险原则处理。人工、材料价差的调整和支付采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调价方式并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支付。且可调材料范围限定为杭州市造价信息(正刊且优先选用)或浙江省造价信息(正刊)有发布的材料名称的材料。

(四)工程结算最终审计结果以审计部门审核确认为准。(五)其他:涉及工程变更严格按《关于印发

<杭州市临平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

管理办法

>的通知》临平政发〔2022〕19号及《关于印发<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

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的通知》余开管〔2022〕155号及建设单位相关文件要

求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明确实施日期执行。承包人应加强工程变更联系单的管理,对未按上述文件要求完成变更审批的,均为无效变更,增加的费用在审核结算时不予计取。联系单未按规定超过二个月审批完成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有权视为承包人不增加费用,增加的费用不予计取。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10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10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

金额为: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4:《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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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和财政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

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

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

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

调整。

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一 )种方式约定执行:

(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

2018〕579号文执行 ;

(二)其他:

/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

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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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或虽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

有的工作内容,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不再追加;承包商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报价失误,属于承包商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连续72 小时以内停水、停电不能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技术措施费中以项计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报价总价包干,组织措施费全部采用总价包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招标文件其他明示的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和财政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

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

(2)其他: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

2%履约担保且施工许

可证领出并提供以下资料后

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

(含工资性预付款)

a.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申请。b.工程师(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签署文件。c.工程预付款发票。d.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e.开工报告。f.施工许可证。g. 工程款资金专户办理完成(如需)。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

2%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期扣回当月已核工程量的

10%。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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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

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

25 日提供经监理审核的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送代

建人(如有)、发包方工程师确认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在每月

25日向监理人审报当月的工程量,监理在5

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代建单位(如有)在收到监理审核报告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度报表由监理、代建

人(如有)、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当月已核工程量的85%,预付款

按当月已核工程量的

10%扣回,实际支付75%;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按城建

档案馆要求归档,且工程结算资料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后支付至已核工程量的

85%(包括

预付款,不高于合同价(扣除甩项、工程量清单减少部分)的

85%、含农民工工资资

金);工程结算经政府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

98.5%(且经发包人确认资料归

档完毕),尾款

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额。

联系单变更实施完成后,可按联系单管理办法予以支付。

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分账基准比例按

20%,主体结顶后,承包人

可根据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情况,书面申请将农民工工资分账基准比例提高到按35%.

在承包人领取工程款时

,应提供与工程款同等数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

绝支付工程款。其中支付

98.5%工程款时,应提供剩余款项的全额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

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

运的,承包人应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发包人有权审核电子转移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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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页 共 209 页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 25 日提交监理。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5个日历天。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代建人(如有)

5个日历天审核完成,

发包人

7天内完成审核。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2.4.4约定。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3.2.2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本合同协议约定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

13.2.5约定。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合同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执

行。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本合同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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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页 共 209 页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日后的三十天内,承包人应

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承包人总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 、有效的结算资料 (工程联系单的有效性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且承包人最迟不得迟于竣工验收合格后

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报并送财政部门审计,因承包人原因

不按期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处

1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通用条款

14.1内容及开发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合同约定支付条款执行。本工程价款承包人送审的工程结算最终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结算审核追

加费由承包人承担,追加费按核增核减分别计取,其中核减部分按核减超过

5%以外的核

减额的

5%计取,核减率超15%的,超出15%以外部分加按8%计取,核增按核增额的5%计

取,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直接缴纳财政或代扣后才能办理竣工结算付款,若本项目发生仲裁或诉讼,承包人仍应承担审核追加费,审定金额以诉讼鉴定确认金额为准。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具体按建设单位及相关审计部门要求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条款执行。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建设单位的

相关规定执行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为

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1.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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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页 共 209 页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约定内容。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约定。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

议》约定。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

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

约责任:

/。

7)其他: 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

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应对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基础及场地内砼道路及时进行凿除清理、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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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页 共 209 页

圾外运

,按发包人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时间节点及时交付室外场地给市政景观单位,未及

时清理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市政景观单位实施,费用直接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未按时移交的及移交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每延误一天,处以

10000元/天的违约金。

2)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杭州市、临平区相关规定要求,被发包人或其他政府部

门通报、责令整改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处以

3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被

发包人或其他政府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以

10000元/次的违约金;

3)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监理开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每发生一次处

5000元/次的违约金;

4)偷工减料,原材料或半成品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经代建人

(如有)确认,发包人有权按每次处以

20000元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负责整改和返工并承

担相应费用。

5)如乙方未按3.1条要求按时移交竣工资料并归档的,每延误一天,处以500元/天

的违约金;

6)由于承包人失误造成本项目投资增加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费用直接在承包

人工程款中扣减,增加的投资不作为本项目任何费用的计取基数。若承包人有严重过失的,还将在市场诚信管理、市场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依法予以处罚。

7)承包人未按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

20000元/

次 违约金;

8)承包人未按照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

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

20000元/次

违约金;

9)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10000元/次 违约

金;

10)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

人应支付

10000元/次 违约金;

11)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

20000元/次

违约金;

12)其他: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违约金、处罚,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减或直接

要求承包人另行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原则上单次

10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由承包人采用

银行转账缴纳,不按发包人要求缴纳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相关责任

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除本合同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

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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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临平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委会或临平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文内容涉及本工程并足以造成发包人无法履行或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9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招标文件、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通用条款

18.7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2 种

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1)本工程由于工期安排较紧凑,总工期内考虑了可能存在的弱电、装修、室外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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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高低配、采购设备等同步施工的情况,承包人投标前请仔细自行踏勘现场。承包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

10天内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现场设施施工(如临时设施、围档

封闭等)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由于承包人该项工作未完成而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同时发包人将按每延误一天,处以

1000元/天的违约金。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制订出

具体的赶工措施,并重新调整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7日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发包人和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经指出仍不予改进或改进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承包人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10000元/次违约金。任何计划修改不得超过合同工期(发包人原因及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的,可调整合同工期)。

(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现场施工班组劳动力配置无法满足现场施工实施要求时,

承包人应立即增加现场劳动力,并制订出因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滞后的具体的赶工措施,在接到监理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通知后三天内做好此项工作,经指出仍不予改进或改进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施工单位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4)承包人必须在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合同约定里程碑节点时间,如承包人

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视为承包人违约,同时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5)承包人应认真遵守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对未经验收擅自进入

下道工序施工或使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的,发包人将按每发现一次处以承包人20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承包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15天内完成桩机(桩机数量须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进

场,若发生延期的(发包人原因或发包人另行要求除外),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按每延误一天,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

(7)征地红线内施工道路、场地硬化、排水设施由承包人按标化工地要求和实际施

工需要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仅确认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征地红线外施工出入道路的日常维护、后期维修、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

(8)对监理人、代建人(如有)签发的管理指令包括联系单,承包人不认可或部分

不认可的,应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承包人未在3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认可该管理指令包括联系单所有内容。

(9)该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工,确保项目的正常投入使用,在项目实施期间,承

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对监理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签发的管理指令,由于承包人原因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按每份指令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违约金;若发生谩骂监理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的情况,处以承包人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若发生殴打监理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现场管理人员,处以承包人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10)承包人须认真落实监理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签发的相关管理指令,

承包人在接到相关管理指令一周内须以书面的形式以回复,若相关指令存在异议可书面提出,承包在收到相关管理指令既不提出异议以不书面回复的,按每份指令每延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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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11)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中,有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或与实际不吻合的错、

漏现象,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测量及综合判断,将存在的不合理或与实际不吻合的错、漏问题及时报告发包人。发包人、代建人(如有)在任何时候均有权针对设计文件中的不合理或与实际不吻合的错、漏问题提出更改、调整,为完成全部工程所需进行的任何针对上述问题的更改、调整,承包人必须给予认同,不得拒绝。承包人明知设计文件有错、漏问题,应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否则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责任。

(12)承包人必须如实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人工资的

发放。

(13)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土石方、材料运输过程中的交通组织、破坏道路的

恢复工作,组织工作须符合交警、城管、环保等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部门之间的相关手续。

(14)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区电力紧张限电、电力设施维护和损坏抢修等原因

对工程施工所造成的影响,不得由此对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和增加费用的索赔。承包人应配备足够的发电设备,确保电力供应。

(15)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中约定的处罚不受履约保

证金的额度限制。

(16)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标准

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承包人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包括临边、洞口等部位围护)必须油漆进行亮化(外脚手架),安全网必须采用合格的新安全网(新安全网数量必须达到80%以上)

(17)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因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

批评、媒体不良报道等情况,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需承担2万/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18)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必须准时

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无故缺席或迟到,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每人每次违约金500元。

(19)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资金安全,发包人支付的项目预付款、进度款

等款项,要求承包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用于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中标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在银行开设项目专户,并签订账户监管协议,资金专户内资金在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前(即支付到审核价的

98.5%)必须经前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账

支付,承包人应在每笔款项支付前上报当期工程款项支付情况等资料,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将对承包人款项专用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包括银行账户查询),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当发现承包人挪用本工程款项时,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视情况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要加强对分包单位款项专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21)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合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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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承包人的考核结果、评价意见将作为合同履约诚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承包人履约诚信评价体系。

(22)其他: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廉政责任书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附件4: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5:履约担保

附件6: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附件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8: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9: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10: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1: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2: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3:支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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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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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廉政责任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

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

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

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

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

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

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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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页 共 209 页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

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

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

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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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约定的其它项目。具体保修

的内容约定如下:

保修内容为: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对于保修期外的未移交房屋,无论何时移交,承包人应承担一次免费维修。

2)、消防工程保修期2年。

3)、人防工程保修期2年。

4)、本工程的智能化、市政、排水、景观工程等保修期2年(绿化养护期为1年)。

5)、外墙装饰面(含面砖、仿石漆、涂料等)为2年;

6)、其他未明确的工程及设备设施保修期为2年;

7)、用于本工程的设备设施,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2年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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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109 页 共 209 页

8、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日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同意接到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通知后在本合同约定期限

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承包人如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未在期限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视为承包人

未履行维修义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次;且发包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有

权安排自行维修或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4个小时内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

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次;且发包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或

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3.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承担保修责任外,因工程质量给发包人、使用人或第

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代承包人向使用人、第三

人赔偿损失,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

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包人需指定专门的维修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将维修负责人姓

名、联系电话、地址、传真等信息报发包人和物业管理公司记录,该工程维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

全权处理现场维修工作。

6.承包人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的时间:

a.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 12

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b.其他一般情况,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4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c.对于一时无法彻底修复的大修问题,承包人应在 3 天内以书面形式明确维修方案及维修期限,

报发包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次日起实施。

7.在承包人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110 页 共 209 页

8.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可以对一定金额(材料安

装类

5000元,土建市政类 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进行应急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

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承包人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

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承包人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

议决定。否则,视作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10.承包人未在指定期限派人维修或发生其他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情形的,发包人或相关

主管部门管理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并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11.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使用人、第三人赔偿损失的,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应承

担的费用或损失金额,承包人收到通知后

7日内不提出具体异议的,视为承包人认可并同意承担

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12、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工程移交给相关单位管理,并从移交日起,接管单位有权代为行使发包

人在本协议中关于保修养护事宜的权利和责任,即接管单位可直接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养护责任。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承包人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发

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方可。工程保修项目自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保修期,承包人应保证在该保修期限

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对同一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维修两次后,再次发生该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或物

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

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预留结算审定价的1.5%转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退还剩余质保金,

同时承包人应另行缴纳

0.5%质量保修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且无质量问题的,退还剩余质

量保修金。每次退还款项时承包人须提供使用单位无质量问题书面凭证或已整改到位的书面凭证,否

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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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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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

将差额补齐。

六、其他

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1工程交付时签保修工作移交书,移交后,项目使用管理方作为保

修管理的主体与发包人共同负责项目保修管理,代表发包人履行项目保修管理工作,发出的有关通知、签

批等具有发包人同等效力;6.2《开发区保修管理办法》属于本保修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

力,承包人即项目工程保修责任主体应履行保修义务、服从保修管理;6.3本项目的保修管理主体除发包人

外,日常保修管理主体为学校、幼儿园;6.4承包人应授权专门人员全权负责项目工程的保修工作,承认由

其确定的保修方案、费用及赔偿; 6.5由于保修范围内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赔偿并承担;

6.6除按“质量保修责任”中约定以外,发生紧急事故或直接影响到人民财产安全及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

发包人、保修管理主体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认为需要采取紧急抢修的,发包人、保修管理主体或相关主管

部门管理有权应急抢修处理,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7对于因维修方案无法协商一致的或发包

人、保修管理主体认为属于重大影响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或保修管理主体直接委托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

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制定保修方案,承包人需无条件按确定的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保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6.8超过规定或约定时间的,发包人或保修管理主体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保证金

或质量保修履约银行保函中直接支付;6.9保修金返还及履约担保的结算需在相应期满一个月前由承包人书

面申请(专用申请表)、保修管理主体确认后结算并退还;6.10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等

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将差额补齐。6.11本保修书中的质量问题类别的确定,以发包

方和保修管理主体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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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页 共 209 页

4-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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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113 页 共 209 页

4-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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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页 共 209 页

4-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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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页 共 209 页

附件5: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

“承包人”)于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

格另加不少于三个月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

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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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116 页 共 209 页

附件6: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

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项目建

设,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

称乙方),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包括甲方,以下均同)安全责任1、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

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3、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安全隐患。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负责调

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

担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场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阻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

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要求承包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

措施、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投入相应的人力、物资、设备、器材等所需要素,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4、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

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117 页 共 209 页

5、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

施工需要,并经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

(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

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

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征得供电、供水部

门审批同意,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

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5、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应急管理部门,联系人:章之真,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17、为进一步加强对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对于新老管道封头的拆除,老管道的清淤

等存在危险作业的工作,承包人须及时汇报发包人,不得私自下井作业,否则责任自负。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

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12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施工安全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 %,包含于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单独提交。乙方在施工

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118 页 共 209 页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

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200至1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

过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

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

建设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

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该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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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页 共 209 页

附件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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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页 共 209 页

附件8: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

(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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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122 页 共 209 页

附件9: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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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姓名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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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姓名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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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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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预付款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根 据

( 承 包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承 包 人 ” ) 与

( 发 包 人 名 称 , 以 下 称

“ 承 包 人 ” ) 于

日 签 订 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 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

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

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

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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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附件

13

支付款担保格式

(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

下简称“发包人”)与于

日签订了

(工

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

“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

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

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

(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

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

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

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

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

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

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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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127

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

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

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

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

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条(变

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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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项目监理机构):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分包单位) 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口施工/口安装资质和

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按施工合同第 条款的约定进行口施工/口安装。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请予以审查。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分包工程量

分包工程合同额/元

合计

附件: 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3.分包单位财务状况

4.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施工项目部(盖章)项目经理(签字)

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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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使

用说明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合同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过程中规范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三、国家、省、市权力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若有发生变化的,市建委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情况不定期发布通知,合同当事人应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调整。四、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约定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五、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中约定是否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提供方式及金额。若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扣留工程款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总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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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余政工出(2010)1号地块改造提升工程

一、工程概况

1、本次招标包括:1~3#楼改造装修、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

弱电、可燃气体探测报警、3#观光电梯、厨房水电等)、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

排水、绿化、标识标牌、围墙、弱电、强电、消防电等)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

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二、工程编制范围

1、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1#~2#楼屋面、2#楼夹层装修、3#楼大厅发光字、3#楼室

外钢结构楼梯、窗帘、配电房(前端进线、管道及设备)、智能化前端运营商设备、室

外生活给水、室外消防给水、充电桩表箱及表箱进线电缆、室外充电桩及充电桩进线电

缆、外立面泛光照明、光伏、原有空调系统拆除(空调设备、铜管、冷凝水管等)、空

调系统(空调设备、铜管、冷凝水管等)、厨房(水电、设备等)、生活水(除卫生洁

具、生活水泵房外)、立体车库、伸缩门;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6、《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

7、《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修订);

8、浙建站计(2013)63、64 号文件;

9、浙江省 2013 清单补充规定的文件(2014)31 号文;

10、招标人提供的电子图纸等;

11、招标文件;

12、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应参照现行施工规范及规程考虑;

13、本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的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应结合设计意图

和施工图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14、其他相关文件;

15、建建发[2016]144 号、浙建站[2016]23 号文件、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

件、浙建建发〔2022〕37 号文件。

16、《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 2018 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

建建函[2025]3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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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具体材料、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具体要求。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的要求:

1、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

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

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

20%的计算值(企业管理费投标报价≧∑[各专业工程管理费报价(人工费+机械费)×对

应专业最低费率]+整体技术措施管理费报价(人工费+机械费)×主要专业最低费率)。

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

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 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取费基数为“人工

费+机械费”,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 12.43%×20%=2.49%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 16.29%×20%=3.26%;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 12.78%×20%=2.56%;

景观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 18.51%×

20%=2.78%;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施工基本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

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 2018 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

建函[2025]320 号)规定的下限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考虑,具体如

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10.71%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7.99%;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9.35%;

景观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7.21%;

3、规费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乘30%

(各专业工程规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

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25.78%×30%=7.73%;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30.63%×30%=9.19%;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18.75%×30%=5.63%;

景观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30.97%×30%=9.29%;

4、税金按《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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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费率按9%计取;

六、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本工程清单未注明的单位均为 mm;

3、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要求

明确规格型号并报价。有推荐品牌的,投标人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并在表 1-6 主要材

料设备表中备注栏中标明品牌、型号;无推荐品牌、型号的,投标人必须在备注栏中明

确品牌、型号。若投标人未列出,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要求,投标

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材料(设备),费用差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作特

别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中档以上品牌或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在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

人确认;施工期间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原因无法采购

到时,由中标人在原有品牌中任选其他某一品牌,费用不作调整;

4、清单中或施工图纸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报价时

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的所有内容;

5、本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工

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并结合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

含的工作内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所列的

工作内容;

6、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应参照现行施工规范及规程考虑;

7、本工程清单编制设计图纸上有相应做法按图纸考虑,无图纸做法按回复意见考

虑或相应图集;

8、招标图纸中节点不详或缺图部分及常规操作下应该做而图纸中无或设计有误

等,此部分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内;其余未注明的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9、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投标报价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量清

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的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应结合设计意图和施工图要求及有关

规定进行报价;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构件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

标报价内;

11、本工程必须采用预拌砂浆,费用列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内,不得以设计图纸及

清单描述未注明预拌砂浆而提出变更并要求调整中标单价;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做相

应的调整,清单中现拌砂浆所对应的预拌砂浆如下:

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表

种 类

预拌砂浆

传统砂浆

抹灰砂浆

DP20.0、 WP20.0

1:2、1:2.5 水泥砂浆、1:1:2 混合砂浆

DP15.0、 WP15.0

1:3 水泥砂浆

DP10.0、 WP10.0

1:1:4 混合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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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5.0、 WP5.0

1:1:6 混合砂浆

地面砂浆

DSP15.0、WSP15.0

1:2.5 水泥砂浆、1:3 水泥砂浆

DSP20.0、 WSP20.0

1:2 水泥砂浆

砌筑砂浆

DM5.0、 WM5.0

M5 混合砂浆、M5 水泥砂浆

DM7.5、 WM7.5

M7.5 混合砂浆、M7.5 水泥砂浆

DM10、 WM10

M10 混合砂浆、M10 水泥砂浆

DM15.0、WM15.0

M15 混合砂浆、M15 水泥砂浆

12、本工程所涉及的混凝土均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是否泵送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费用列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3、本工程所涉及的装饰材料(瓷砖、涂料、石材等)的样式(选样、选定颜色)由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施工时确定(涉及材料等必须提供样品给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

同意后方可施工),投标时请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规范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综

合单价不作调整;

14、清单中自补项以“个”、“套”、“项”等为单位的,请参照施工图节点详图

计算工程量自行报价;

15、瓷砖、石材切割、倒角、开槽、磨边费用、六角防护、酸洗打蜡、镜面处理费

用计入到相应的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

16、材料二次搬运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7、本工程施工图做法要求,及与其它相关工程配合所产生的开孔、防水密封等费

用均应列入相应清单项目综合报价中,今后不做调整;

18、工程中涉及的保险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

整;

19、本清单中未单列的预埋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20、本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需每日一清理及外运,涉及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

虑;

21、本工程项目工期紧,要求投标单位加班加点夜间施工赶工,相关费用由投标单

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另增加费用;

22、项目专项验收、产权证办理等相关的代办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中标后不另增加费用;

23、主要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确认的《主要材料选用表》报价;

24、招标文件内表 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种请列一、二、三类人工;

25、针对施工图纸中内容已依据设计意见及招标人要求作了调整,具体如下:

(1)安装部分

1)经建设单位明确:光伏系统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经建设单位明确:充电桩表箱及表箱进线电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充电桩及

充电桩进线电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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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建设单位明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4)经建设单位明确:可外立面泛光照明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5)经建设单位明确:室外生活给水、室外消防给水、室内给水(PPR 管、钢塑

管、管件、阀门、水表组)利旧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室内排水均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6)经建设单位明确: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内设备、管道、管配件等均计入本

次招标范围;

7)经建设单位明确:卫生间内洁具、开关、插座、灯具、管线、接线盒、换气扇

等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8)经建设单位明确:智能化后端设备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9)经建设单位明确:现有电梯仅改造、维修,3#新增 1 台观光电梯;

10)经建设单位明确:进入配电房前管道及电缆井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配电房出

线排管及电缆井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11)经建设单位明确:消火栓泵、消防电气设备、弱电设备、消火栓箱(含灭火

器)等均考虑新增;

12)经建设单位明确:弱电系统(配线、摄像机、控制器)、给排水系统(除座便

器外)、电气系统(配线、桥架)、消防电气系统(配线、控制电缆)、排烟系统(镀

锌薄钢板)、室内喷淋系统均需考虑拆除,除给排水系统中 UPVC 排水管按破坏性拆

除,不考虑残值回收,其余按保护性拆除,并考虑残值回收;消火栓钢管如原有工程量

≥新建工程量则拆除后按主材利旧考虑,管道重新安装仅计取安装费,如原有工程量≤

新建工程量,原有工程量部分保护性拆除后主材利旧,管道重新安装仅计取安装费,纯

新增部分按主材新增加计取,消火栓管道的管件、油漆、管道吊支架及管道抗震支架按

新增加计取;灯具、开关、插座、配管、换气扇、接线盒、消防报警系统点位、弱电信

息点位等考虑与墙体或者吊顶一起拆除,不考虑拆除费用;排烟风管配件同风管同步拆

除,不计取拆除费用;排烟风机为利旧,排风机按新增计取;

13)经建设单位明确:厂区内原有分体空调、铜管、冷凝水管等所有空调配件拆除

费用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新增空调空调、铜管、冷凝水管等所有空调配件不计入本次

招标范围;

14)经建设单位明确:厨房水电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厨房设备不计入本次招标范

围;

15)经建设单位明确:2#楼夹层装修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16)经建设单位明确:多媒体会议系统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17)经建设单位明确:拆除工程量暂按以下两个评估报告内工程量计取,杭州市临

平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涉及的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唐梅路 9 号 1、2、3 幢房产消防工

程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286 号》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

法院司法鉴定涉及的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唐梅路 9 号 1、2、3 幢房产装修工程(消防

工程除外)及房间内的可移动物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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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号》,后期实施过程中按实记录,工程量按实结算;

18)经设计单位确认:竖向风井内风管采用镀锌钢板风管,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19)经设计单位确认:消声器型号选用 XZP100 消声器;如平面图纸未明确长度,

则长度考虑 620mm;

20)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内挡烟垂壁均为固定挡烟垂壁;

21)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气桥架材质采用热浸镀锌;

22)经设计单位确认:LED 筒灯参数为 1x20W、LED 灯带参数为 15W/米;

23)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内涉及穿 SC 管材质为热镀锌焊接钢管;

24)经设计单位确认:图纸内插座 1 米以下走底,1 米以上走顶;

25)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无挡烟垂壁控制箱,图纸上为甲级防火窗控制器(厂

家配套,火灾时联动关闭);

26)经设计单位确认:APJX 配电箱为厂家配套,不计取 APJX 配电箱安装费;

27)经设计单位确认:景观照明配电箱 ALjg 进线电缆引至门卫 ALMW,此电缆暂按

10 米考虑,工程量后期按实结算;

28)经设计单位确认:景观总图图例说明备注过路处采用 SC 管,其他地方采用 PE

管;

29)经设计单位确认:当室外电缆穿钢管敷设时,具体做法见图集 12D101-5 的第

46 页,做法为 C20 混凝土垫层+C20 混凝土包方;

30)经设计单位确认:绿化带内的电缆井井盖由铸铁井盖优化为复合井盖;

31)经设计单位确认:厨房总箱及总箱进线电缆利旧,其余按新做计取;

32)经设计单位确认:引自配电房的配电箱总箱一级电缆暂按预留配电房半周长计

取,工程量后期按实结算;

33)经设计单位确认:1#厂房配电房内 1#ALBD 配电箱、2#厂房配电房内 2#ALBD 配

电箱均为原有,配电箱的进线电缆也原有,配电箱的出线为新增;

34)经设计单位确认:小便器、水龙头操作方式为感应,其余操作方式均为手动;

35)经设计单位确认:弱电设备主材参数表详见参数表;

36)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不需要设计喷淋系统;

37)经设计单位确认:给排水设计说明中暗装排水管需防结露处理,此做法取消;

38)经设计单位确认:1~3#厂房雨水管不需要计入,不在改造范围内,门卫雨水管

在改造范围内;

39)经设计单位确认:消火栓钢管如原有工程量≥新建工程量则拆除后按主材利旧

考虑,管道重新安装仅计取安装费,如原有工程量≤新建工程量,原有工程量部分保护

性拆除后主材利旧,管道重新安装仅计取安装费,纯新增部分按主材新增加计取,消火

栓管道的管件、油漆、管道吊支架及管道抗震支架按新增加计取;

40)经设计单位确认:消防水箱为原有,在 2#厂房屋顶,不在改造范围内;

41)经设计单位确认:消火栓管道系统图中立管接室外埋地加压消防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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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经设计单位确认:1、2#厂房消火栓管系统仅计入 1-4 层即可;

43)经设计单位确认:热水器参数为 50L 储水量,功率 2KW;

44)经设计单位确认:弱电桥架同强电桥架-25*4 热镀锌扁钢通长敷设;

45)经设计单位确认:1、2#厂房给排水系统仅计入 1-4 层即可;

46)经设计单位确认:1#厂房给水系统图中 1 层有 3 间卫生间,平面图仅 1 间,以

平面图为准;

47)经设计单位确认:2#厂房给水系统图中立管仅 1 根,平面图为 2 根,以平面图

为准

48)经设计单位确认:室内给水水表组平面图与系统图不符,以系统图 2 个阀门+1

水表组合为准;

49)经设计单位确认:2#厂房通气管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50)经设计单位确认:消防泵房系统图与平面图阀门不一致,以系统图为准;

51)经设计单位确认:排水管及给水立管不需要做防结露保温;

52)经设计单位确认:生活泵房水箱材质为钢塑复合;

53)经设计单位确认:生活泵房中生活变频给水泵组参数表中为两用一备,系统图

中共两台泵,泵按两用一备为准,阀门相应数量增加一组;

54)经设计单位确认:泵房里阀门连接方式为沟槽连接;

55)经设计单位确认:消防泵房中潜污泵的管道材质为镀锌钢管及连接方式为沟槽

连接;

56)经设计单位确认:消控室地面为静电地板;

57)经设计单位确认:弱电室外手孔井间过路配管回填按土回填计取;

58)经设计单位确认:消控室和机房中机柜高度按 2 米考虑;

59)经设计单位确认:弱电桥架不考虑安装抗震支架;

60)经设计单位确认:5G 机房垂直桥架尺寸按 200*100mm 计入;

61)经设计单位确认:门禁控制系统不需要门禁控制器;

62)经设计单位确认:室内 LED 扣板灯 1*48W 改为 LED 扣板灯 1*32W;

63)抗震支架的工程量按暂定工程量计入,工程量后期按实结算;

64)室内压排、污、废水管的出户管至室外排管第一个井的工程量计入安装工程;

65)所有灯具均包含光源,光源不明确的均为 LED 光源;

66)水泵、水箱、风机、配电柜(控制箱、配电箱、端子箱)、灯具(或路灯)等

设备的基础、灌浆、支架及除锈刷油、减震器等由投标人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

设备的综合单价中;

67)所有配电箱、控制箱、配电柜、端子箱、设备及其配套的控制箱除明确描述安

装方式外,无论落地安装、嵌墙安装、挂墙安装、明装、暗装或其他安装方式,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结合设计施工图和有关规范及标准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

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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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成套配电箱(柜)包括箱内全部元器件、配套装置(不包括以下单列内容:电

气火灾监控模块、消防电源监控模块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

费用,结合设计施工图和有关规范及标准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配电箱(柜)的

综合单价中;

69)所有管道、阀门、设备及其配套除明确描述连接方式外,无论法兰连接、沟槽

连接、丝扣连接、承插连接、卡压连接、电(热)熔连接、焊接、粘接或其他连接方

式,均包括相应配套的法兰、卡箍、管件、密封圈、胶水等全部辅材辅件,投标人应充

分考虑此项费用,结合设计施工图和有关规范及标准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子目

综合单价中;

70)所有穿线管除明确描述敷设方式外,无论吊顶内敷设、电缆沟敷设、埋地敷

设、明装、暗敷、地上部分、地下室部分或其他部位的任何敷设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此项费用,结合设计施工图和有关规范及标准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子目的综

合单价中;

71)穿砼墙、内外墙、梁、楼板、屋面、水池、人防、防火分区等部位所有需要设

置的套管,无论采用刚(柔)性防水套管、钢套管、塑钢套管、塑料套管、自制还是成

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72)各系统材料设备中均包含相应的基础、支架、底座、电池、专用软件、系统通

讯接口等全部配套的辅材、辅件;

73)施工中需开槽、凿地面、机械开孔、封堵、钢筋、模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计

算报价,均包含在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74)设备检查接线、电缆测试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自行计算报价,均包含

在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2)市政部分

1)经建设单位明确:立体车库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经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确认:室外排水黄砂护管取消,利用原场地土方回填;

3)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泵房拆除墙体按 240 砖墙考虑,顶板按 12cm 混凝土考

虑,底板不考虑拆除,泵房拆除顶板及墙体后回填土方至设计地面高程;

4)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右下角砖房拆除按 240 砖墙考虑;

5)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中央砖砌围墙拆除按 120 砖墙考虑;

6)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水池拆除按 20cm 混凝土池壁考虑拆除,底板不考虑拆

除,回填土方至设计地面高程;

7)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铺砖路面拆除按 6cm 铺砖路面+10cm 混凝土考虑拆除,

拆除后回填土方至设计地面高程;

8)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道路结构层按 20cm 混凝土+10cm 碎石考虑,碎石底按土

方考虑;

9)经设计单位确认:混凝土锯缝、填缝及新老路交接做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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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设计单位确认:平石混凝土护角高度按 5cm 考虑;

11)经设计单位确认:新建道路塘渣层厚度按 400mm 考虑,本工程不考虑塘渣换

填;

12)经设计单位确认:沥青层间透层调整为粘层 0.5L/m2;

13)经设计单位确认:现状地表垃圾清理暂按 100m3 考虑;

14)经设计单位确认:雨水管网工程中位于需拆除管道中间的雨水井考虑拆除新

建,拆除做法同新建做法,做法参照图集 20S515φ1000mm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做

法,垫层混凝土标号调整为 C20。其余雨水井利旧;现状雨水井抬升按 4cm 考虑,具体

做法按拆除 10cm 厚混凝土井圈及井盖后新建 14cm 厚 C20 混凝土井圈及井盖,井盖考虑

50%利旧。混凝土井圈外径按井盖直径+240mm 考虑,井盖均按钢纤维混凝土井盖考虑;

15)经设计单位确认:污水管网工程中现状管道及井按新建做法考虑拆除,管道按

直接挖除考虑。污水井做法参照图集 20S515φ1000mm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做法,垫

层混凝土标号调整为 C20。井盖考虑 50%利旧;

16)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现状混凝土化粪池拆除按 4 号化粪池(过车、有覆

土)考虑,覆土深度按 0.6m 计,做法参照图集 03S702。新建玻璃钢化粪池按双格考

虑;

17)经设计单位确认:右下角花坛现状做法参照图集页码更改为 D5,原有做法参

考新建做法,砖砌体采用 M10 砂浆砌 MU10 砖。新建做法仅考虑地面以上部分。新建花

坛按 20.5m 计;现状花坛共计 18m,其中 4.8m 考虑完全拆除,其余考虑花岗岩面层拆

除,拆除后与新建花坛统一铺贴面层,拆除材料不利用。花岗岩均按芝麻灰考虑;

18)经设计单位确认:绿化工程土方回填利用本项目开挖多余土方;

19)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草皮铺砂优化取消;

20)经建设单位确认:现状右下角花坛内两株大型乔木保留,其余除下表苗木考虑

残值回收外均直接挖除;

(3)建筑部分

1)经建设单位明确:1~2#楼屋面、3#楼大厅发光字、3#楼外钢结构楼梯、窗帘不

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经设计单位确认:过梁做法以加工结构设计总说明(二)表 6.7 钢筋混凝土过

梁截面配筋表为准;

3)经设计单位确认:原有木地板拆除按不带龙骨考虑;

4)经设计单位确认:新增观光电梯位置的外立面拆除按钢结构与外墙接触面积计

算,不考虑修复;

5)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顶铝板幕墙 50*4 热镀锌方钢的间距按 800mm 计算;-

0.6~0.000 的铝板幕墙龙骨做法及与玻璃幕墙连接处的节点做法参考 D 节点;

6)经设计单位确认:原室外地坪按 250mm 砼地坪+100mm 碎石垫层下为素土回填考

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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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通用版第1版

139

7)经设计单位确认:屋顶 1.5 厚铝合金排水沟压入屋面按 50mm 计算;长度和玻璃

幕墙做平;

8)经设计单位确认:楼面变形缝处橡胶止水带厚度为 6mm 厚;

9)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玻璃幕墙采用吊挂式平板玻璃幕墙;

10)经设计单位确认:墙面变形 B 节点铝合金竖龙骨 135mm*70mm*2.5mm 高度按铝

板+玻璃幕墙的高度;

11)经设计单位确认:8 厚成品不锈钢踢脚线是指踢脚线完成后外突墙面厚度是

8mm,材质厚度是 1mm;

12)经设计单位确认:大厅仿石材岩板的厚度为 10mm,基层做法同地砖基层;

13)经设计单位确认:室外坡道花岗岩面层及找平层破坏性拆除,坡道平均 300mm

厚砼基层拆除,不锈钢栏杆拆除;

14)经设计单位确认:建筑图中管道井有孔洞标识线位置全部封堵,其余封堵管道

洞口,施工工艺:100 厚, 双层双向 8@200,采用 C30 无收缩灌浆料,参考新增楼板与

原结构连接大样图;

15)经设计单位确认:外窗框打幕墙专用结构胶;

16)经设计单位确认:3#楼整个屋面能看见的的 SBS 清理干净后按屋面 1 施工,卷

材上翻至女儿墙墙顶(女儿墙原装修不动);原檐沟深按 400mm 计算;

17)经设计单位确认:老围墙翻新按室外图纸计算;

18)经设计单位确认:1#~3#厂房除图中注明需要拆除修补的另各幢楼考虑 100 ㎡

外墙修补面积,修补做法按外墙 1;

19)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基础钢管桩单节桩长 6m,有效桩长包括桩尖长度,桩

尖长度 220mm,静压施工不考虑引孔,C30 细石砼整桩灌注,钢管桩内外两侧均需要做防

腐;

20)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井基础里的 AL-1 的截面高度为 400mm;

21)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钢结构防腐做法为:环氧富锌底漆二遍,干膜厚 70μm,

环氧云母中间漆二遍,干膜厚 70μm,可覆涂聚氨酯面漆,干膜厚 100μm(三遍);

22)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钢结构防火涂料均采用非膨胀型厚型防火涂料;

23)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基础与原有基础交界面处基础外挑宽度暂按 300mm 计

算;

24)经设计单位确认:原有外墙铝合金窗玻璃总厚度暂按 12mm 考虑;

25)经设计单位确认:加固工程中的 C40 无收缩灌浆料、C30 无收缩灌浆料的具体

要求为:采用 Ⅳ型水泥基灌浆料,每立方米 2.4t 考虑;

26)经设计单位确认:2#楼柱梁加固采用 C40 微膨胀混凝土;

27)经设计单位确认:2#楼钢柱钢梁油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漆膜厚 80μm,环氧云

铁中间漆二度,漆膜厚 80μm;钢柱耐火极限为 2.5h,防火涂料厚度(采用非膨胀型厚涂

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为 40μm;钢梁耐火极限为 1.5h,采用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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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28)经设计单位确认:原门卫结构不拆除,外墙体及外墙面、屋面不拆除,将原地

面杂物清理干净后,直接做静电地板,原墙面顶棚铲除(拆除做法同新建做法一致)至

基层后做白色无机涂料饰面(具体做法详图纸)

29)经设计单位确认:2#厂房夹层结构板为原有,内里砌墙及其装修均不计入本次

招标范围

30)经设计单位确认:原窗高度一层的 2700mm,二~四 2200mm;需要更换的门窗根

据门窗表列项计取;

31)经设计单位确认:铝合金扣板门做法同成品铝合金玻璃门

32)3 经设计单位确认:橡胶地面做法:1、2.0 厚橡胶(业主自理,不计入本次招

标范围);2、18 厚 1:3 干硬性水泥砂浆找平层;3、纯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4、

原有面层清理至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33)经设计单位确认:黄砂护管取消,利用原场地土方回填;踢脚线改成同色系地

砖踢脚线,高度 80mm,粘结剂铺贴;围墙做法优化:做法一(约 150 方):1、外墙弹性

涂料(颜色同原);2、柔性防裂腻子两道;3、面层清理修补(孔洞用 M20 聚合物砂浆修

补平整,占比 5%);做法二(约 800 方,仅做厂区内侧):1、6 厚 1:2.5 水泥砂浆罩面;

2、12 厚 1:3 水泥砂浆打底扫毛或划出纹道;3、刷素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4、面

层清理修补(孔洞用 M20 聚合物砂浆修补平整,占比 5%);

34)经设计单位确认,3#楼设备外机防护罩节点优化调整,穿孔铝板厚度调整为

2mm,内侧铝板下翻 50mm 与钢龙骨连接。

35)所有拆除工程量已包含到招标清单中,施工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考虑投

标报价,后续所有拆除工程量不予增加。

七、暂定金额明细表

序号

项目编码

名称

项目特征描

计量单位

工程

综合单

(元)

合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03B006

电梯设备及维

1.电梯设备及维修,具体做法详见二次深化图纸;(暂定

价除税

458716 元/

项)

1

366972

.5

36697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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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2

01B006

轻钢雨篷

钢雨蓬做法

参 07J501-

1-JP1-

C1221(1a)

,厚度及每块玻璃的大小需二次深化设计安全

夹层玻璃

(胶片厚度

不应小于

0.76mm)

54.98

700

38486

3

01B016

轻钢雨篷

钢雨蓬做法

参 07J501-

1-

JC1215(a)

玻璃采用

8+0.76PVB+

8(C

类,0.5h)厚度及玻璃大小需二次深

化设计(余同)雨棚下

净高大于

4.0m

103.8

2

700

72674

4

01B025

轻钢雨篷

钢雨蓬做法

参 07J501-1

JP1-

C1221(a)需二次深化设

1.5

700

1050

5

01B030

轻钢雨篷

钢雨蓬做法

参 07J501-

1-JP1-

C1221(1a)

,厚度及每块玻璃的大小需二次深化设计安全

夹层玻璃

(胶片厚度

不应小于

0.76mm)

3

700

2100

6

01B031

轻钢雨篷

钢雨蓬做法

参 07J501-

1-JP1-

C1221(1a)

,厚度及每块玻璃的大小需二次深化设计安全

夹层玻璃

(胶片厚度

不应小于

0.76mm)

1.5

70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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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43410

合计

525742

.5

八、本清单由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1-3-C《技术措施项目

清单及计价表》组成,要求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当

地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规定、项目特征及工程现场情况等进行综合报价,并应包含各

项目所有工序的费用总和。

九、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工棚安装空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

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市[2007]156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

根据施工组织的要求,按每个工棚至少安装一台空调的数量进行报价,费用计入措施

项目费用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加空调使用数量的,由施工方自行

承担。施工过程中投入使用空调数量少于投标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扣回该项减少部分

款项。

十、根据《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杭建工

[2009]312号、杭财基[2009]833号、杭城法[2009]99号)相关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

统费用在招标文件“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中单列。投标

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若未报视作优惠处理,中标后不作

调整。

十一、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施工图纸结合清单内容报价,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时,

投标单位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等进行综合考虑。

十二、主要材料品牌表

序号

材料名称

等级

一、安装通用部分

1

电线、电缆

中大元通、元世通、杭策、申策、英美达、浙江万马、中国航

天、浙江中兴

优等品

2

桥架

远大、浩翔、圣宇、浩顺、万威

优等品

3

配电箱

浙江金盾、浙江群力、杭开、鸿雁、正泰、杭州极能、联邦电气

优等品

4

配电箱内元器件

德力西、罗格朗、正泰、人民、西蒙

优等品

5

LED灯具(节能)

飞利浦、欧普、三雄极光、雷士、品上

优等品

6

镀锌钢管、衬塑钢管

天津友发、浙江金洲、上海劳动、天津利达、华岐

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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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7

阀门、水表

埃美柯、春江、上海良工、上海榕申、上海贯川

优等品

8

泵类

南方、熊猫、东方、凯泉、博水、连成

优等品

9

PPR给水管

浙江中财、伟星、公元、双林、永亨、杭州信宇

优等品

10

PVC排水管

浙江中财、伟星、公元、双林、永亨、杭州信宇

优等品

11

PE塑料管

浙江中财、伟星、公元、双林、永亨、杭州信宇

优等品

12

JDG电线管

北京泰瑞安、天一、武陵源

优等品

13

洁具(含配件)

箭牌、法恩莎、惠达、九牧

优等品

14

开关插座

正泰电气、鸿雁、TCL

优等品

15

报警设备

松江、海湾、北大青鸟、北京利达、南京中消、泛海三江

优等品

16

消防应急疏散灯具、应急

电源

浙江台谊、杭州安卡、北大青鸟、三雄极光、泛海三江、广东乐

优等品

17

消防箱

杭州信达、杭州之江、杭州永安

优等品

18

消火栓及灭火器

信达、百安、永安、金盾

优等品

19

喷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湿式报警阀、水泵结

合器、未端试水装置

南消、永安、金盾、龙威、杭州建安

优等品

20

风机

上虞专风、上虞志江、上虞舜风、浙江金盾、上虞上风

优等品

21

防火阀、风口、风阀

金盾、恒通、东海、天丰、三利、鑫源

优等品

22

复合风管

江阴维沃、浙江长城、杭州建英、杭州逸捷、杭州超荣

优等品

23

抗震支架

优力可、喜利得、华晨、山力得、浙江锦昕

优等品

24

排污泵、水泵、稳压设备

南方、熊猫、东方、凯泉、双轮、连成

优等品

25

电梯

西奥、日立、通力、奥的斯

优等品

二、智能化通用部分

26

智能信息箱

鸿雁、施耐德、正泰、德力西

优等品

27

综合布线系统

康普、康宁、西蒙、优斯兰特、迪耐特

优等品

28

弱电线缆

铭阳、新中环、 一舟、联通、优斯兰特、迪耐特

优等品

29

机柜及操作台

图腾、建云、 一舟、清华同方、华生、汇利、迪耐特

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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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30

计算机网络系统

华为、华三、思科、锐捷、中兴、迪普

优等品

31

服务器、管理电脑

联想、DELL、惠普、华为

优等品

32

视频监控系统

宇视、海康威视、大华

优等品

33

报警系统

大华、宇视、博世、霍尼韦尔、海康威视、泊锦

优等品

34

门禁及停车管理系统

立方、科拓、捷顺、海康、宇视、泊锦、城市大脑

优等品

35

录播系统

鸿合、麦瑟诺、LAX(锐丰)、希沃

优等品

36

UPS主机

艾默生、深圳山特、科华、英菲特、伊顿、德塔森特、浦洛斯

优等品

37

电池

艾默生、深圳山特、科华、英菲特、南都电源、德塔森特、浦洛

优等品

38

精密空调系统

科华、伊顿、艾默生(维谛)、施耐德、浦洛斯

优等品

39

专业扩声系统

TOA、SUSA、LAX(锐丰)、HALVEX(华维世)、MUSINOW(麦瑟诺)

优等品

40

中控、矩阵

SUSA、MUSINOW(麦瑟诺)、HALVEX(华维世)、VALITI

优等品

41

多媒体会议系统

SUSA、MUSINOW(麦瑟诺)、HALVEX(华维世)、VALITI

优等品

42

手持话筒

博士、铁三角、森海塞尔、舒尔

优等品

43

无纸化会议及分布式系统

苏萨、麦瑟诺、华维世、VALITI

优等品

三、室外附属通用部分

44

HDPE双壁波纹管

杭州中财、杭州永亨、伟星、浙江双林、杭州信宇

优等品

45

复合钢纤维井盖、铸铁井

杭州中财、浙江双林、杭州永亨、安徽普瑞明

优等品

46

玻璃钢化粪池

杭州中财、浙江双林、杭州金泉、杭州永亨

优等品

47

电线管

(PE、MPP、HPVC、热浸塑

钢管)

杭州中财、浙江双林、纳川、汇丰、杭州永亨

优等品

四、建筑工程

48

铝合金型材

天昌、坚美、凤铝、栋梁、广东兴发、广东中亚、AAG亚铝

优等品

49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东方雨虹、江西思科、杭州常合、南京禹王、广东科顺、上海豫

宏、金屋、 浙江首云、三棵树

优等品

50

木工板、饰面板

千年舟、兔宝宝、莫干山

优等品

51

石膏板

可耐福、拉法基、圣戈班、龙牌、杰森

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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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52

铝扣板、铝单板

伟业、欧斯宝、吉祥、汇名、友邦、奥普、卡伦斯、澧高、展荣

优等品

53

外墙涂料、油漆

古罗马、杭州景合、高雅、三棵树

优等品

54

玻璃

杭玻、耀皮、南玻、北玻

优等品

55

玻璃胶、结构胶

杭州之江、广州白云、硅宝

优等品

56

五金件、门锁、闭门器、

顺位器

汇泰龙、坚朗、合和、立兴

优等品

57

成品木门

樱花木门、兔宝宝木门、千年舟、欧派、香香、顾家

优等品

58

内墙乳胶漆

古罗马、杭州景合、高雅

优等品

59

墙砖、地砖

诺贝尔、冠珠、亚细亚、马可波罗、顺辉、广维

优等品

60

防火门

杜鹃、钱江、香乡

优等品

61

成品隔断板

汉尔姆、马尔斯、卡莱司卓、富美家

优等品

62

塑胶地板

英国雅卓、法国得嘉、英国欧保、法国洁福、美国阿姆斯壮、英

国保丽、欧莱宝、丽杰

优等品

注:1、所有材料(含各类胶水)必须达到国标及相关标准和环保(E0级)要求;

2、所有产品均采用优等品,若该系列产品无优等品则选择一级品(若该系列产品

无优等品或一级品时方可采用合格品);

3、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如出现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何种

原因无法采购到时,由中标人在原有品牌中任选其他某一品牌,费用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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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2.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3.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4.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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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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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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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上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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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若有)

序号

类似工程业绩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建筑面积150000平米且合

同金额1.2亿元的

业绩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

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X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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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合作量化指标如下表: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1

成员N

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必填写项,未填

写的按照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处理。

合同价格比例

(根据职责分工及投标报价计算)

拟派项目班组名单

违约责任

权利义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分配和频次

质量安全管理分工

保修责任分担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

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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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

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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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

招标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方

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

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

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

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

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

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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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

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

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

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情形;承诺我单位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承诺我单位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存在以上情形但仍参加投标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行为处

理。

4.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

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6.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

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7.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

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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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承诺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企业及人员业绩均无虚假或伪造内容,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接受相应处罚。

9.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提供真实且

状态为“合格”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若我单位存在未提供或提供了

“不合格”状态、或期限不满足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

等处置。

10.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

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11.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5.承诺我单位如为省外企业已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16.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承诺变更后的项目

负责人资格、业绩等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17.若我单位为评定分离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承诺从项目中标公示至中标通知书发放

环节,如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具备中标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招标人报告。

同时,我单位承诺在接到招标人定标时的确认电话时,将积极配合确认,确认相关事宜按

照前附表10.5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执行。因我单位存在不符合中标情形不及时主动上

报而导致招标争议的,监管部门可按照扰乱市场秩序严肃处理。

18.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业绩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的,我单位承诺提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我单位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类型不符的,视为扰乱市场的不诚信投标行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

19.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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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

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或其他未按照承诺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或未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预警核查工作的,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

信用扣分、调查问询等相关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

本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21.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___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

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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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招投标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目前执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以建筑业为例,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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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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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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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

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招

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

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

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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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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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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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

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

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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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

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

置。

2. 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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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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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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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4.近年财务状况表(表2);

5.评分业绩汇总表(表3)(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

列入);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4-表7);

7.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表8);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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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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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日(代理时限)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

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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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责任人(法

律责任人)

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

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

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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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由投标人自拟)

表3

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

标文件第X

2

……

备注:

1、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2、表中一个序号只能填报一个业绩,投标人需按照序号从小到大开始逐一填写;3、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的业绩个数详见评标办法资信标的要求,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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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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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目实

际按需设置 )

姓名

身份证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到位率承诺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

经理

技术

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

备注:1、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

安全员)的聘用合同,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2、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必须均在投

标人公司(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接受处理。

以上备注内容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文字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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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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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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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制件证明资料以及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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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表8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证书号码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造价

(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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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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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总价封面;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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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

,身份证号码

,工期

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

行所有的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

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

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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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创优质工程(如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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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

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

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

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

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

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

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

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

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

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

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

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

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以及施工

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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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

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

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在

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等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

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

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

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

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

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

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

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基数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对应专业工程基本费下限费率];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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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

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暂不填报报价;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评定为废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

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

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

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

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

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

按其规定执行。

规费费率低于现行标准费率30%的作废标处理;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

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

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

对应一致。

(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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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

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

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八)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

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

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范围。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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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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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投 标 报 价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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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页 共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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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1,如1号楼)

2

(单位工程2)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

(四)]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四)

税金 {[(一)+(二)+(三)]×费率}

总报价 [一 + 二 ]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

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

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

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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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合计

(元)

(清单号)

(清单号)

(专业工程1)

(专业工程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

税金[(一 + 二+三 + 四)×*

费率]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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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项目编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

(1)

(2)

(3)

(4)

(5)

(6)

(7)

注:表中(1)~〔6)栏由招标人提供内容,(7)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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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1

2

3

4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提供分析清单(表1-3-

A-1)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

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

单表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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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1

2

3

4

(2)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 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

按表1-3-A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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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降水

施工排水

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

……模板

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

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为单

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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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2)

(3)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1

安全网

(1)

安全平网

m

2

平面面积

(2)

密目式立网

m

2

垂直立面

2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

m

(2)

深基坑(槽)临边护

m

(3)

其他防护栏杆

m

3

防护门

m

2

4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1)

通道防护棚

m

2

(2)

井架防护棚

m

2

(3)

升降机防护棚

m

2

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

升降机

5

断头路阻挡墙

m

3

6

安全隔离网

m

2

爆破工程

7

对讲机

(二)

高处作业

1

洞口水平隔离防护

m

2

按洞口水平面积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4

楼层呼唤器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

(三)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通道

m

2

含安全爬梯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井架

1

架体围护

m

2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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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2

消防水泵

3

水枪、水带

4

消防箱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

2

7

防雷设施

8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2

救生设施

含救生衣、救生圈等

3

防毒面具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2

警示灯

3

航标灯

通航要求

4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塔吊、升降机等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智慧工地

1

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软件及管理

2

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

备、软件及管理

3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5

其他管理设施

(十一)

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

现场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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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十三)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四)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

励费

(十五)

应急救援准备费

1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

支出

2

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

急救援队伍建设

3

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

急演练支出

(十六)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2

大门、门楼

3

标牌

4

效果图

5

彩钢板围档

m

按标准设置

6

地坪硬化

m

2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现场绿化

m

2

2

防尘网布

m

2

3

车辆冲洗设施

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

其他冲洗设备等

4

喷淋设施

(1)

塔吊喷淋

(2)

外架喷淋

(3)

场地喷淋

5

防尘雾炮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7

噪声控制费用

8

污水处理费用

特殊工程要求

9

车辆密封费用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

2

(二)

生活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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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宿舍

m

2

2

食堂

m

2

3

厕所

m

2

4

浴室

m

2

5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

2

(四)

临时用电设施

1

总配电箱

2

分配电箱

3

开关箱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6

发电机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

防护设施等

(五)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

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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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列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列费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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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页共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1)

(2)

(3)

(4)

1

2

3

4

人 工 小 计

1

2

3

4

材 料 小 计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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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页 共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

(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2)

(3)

(4)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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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1)

(2)

工日

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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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页 共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 注

(1)

(2)

(3)

(4)

(5)

(6)

注:1、表(1)(2)(3)(5)(6)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的设备。

3、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

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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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台班

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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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数量

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注: 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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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

称)

……

……

计:

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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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页共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208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页 共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开投集团房建项目施工合同

2024通用版第1版

209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合计

注:本表为企业管理费部分内容的报价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等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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