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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萧政工出[2025]57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设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6001211)
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空港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空港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河庄南路2018-1号4幢A1113室联系人:马震昊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层联系人:沈显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1.1.4
项目名称
萧政工出[2025]57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至保税大道,南至永盛路,至机场边界,北至全球智慧物流枢纽杭州elHub(集散仓)项目地块。
1.1.6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48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65323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最终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前置货站、高标冷链物流仓库等。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44248㎡,其中1#前置货站地上建筑面积约19006㎡;2#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28684㎡,3#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33594㎡,4#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18740㎡,5#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19623㎡,其余面积由装卸平台及坡道、配套设施(含卡口、复磅房、设备用房)等设施的建筑面积组成。
1.1.7
总投资
86199.35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设计为设计总承包,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调整)、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估、节能评估、交通评估、涉铁安评(含地铁和高铁)、水土保持评价、日照分析、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设计相关BIM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内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安装设计、钢结构建筑设计、精装修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海关但不包括民航部分)、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消防设计(含特殊消防设计)、冷链冷库设计(包含医药、生鲜品类、冷链的动线设计等)、制冷设备专项等、电梯(包括客梯和货梯)、幕墙设计(含相关钢结构设计的具体深化)、门窗深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标志标识、交通标识标线、防雷、海绵城市设计、泛光照明、污水处理系统、纯水、废水、节能评估、装卸平台及坡道设计、配套设施(含海关卡口、复磅房、设备用房)等设施设计和选型,并提供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等专项和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算、日照分析、交通评价、涉铁安评(含地铁和高铁)、水土保
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持评价、节能评估(含能效测评)、光评、预测绘、防洪评价(含通过农水部门的评审)、配合民航专业工程设计(包括①前置货站及冷链物流仓库工艺设备;②民航信息系统)等,与各政府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报审及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等,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勘察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具体以发包人为准。本工程主项内容:
☑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80 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4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后续服务阶段:按建设进度要求。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允许, 偏差内容: 工期 。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仅允许正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招标文件、规划设计要求、用地红线图、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沈显亮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项目负责人)
☑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 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 500 ,不得少于 250 ,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826.5055万元。☑风险控制价 661.2044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对于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补充、修改、完善,中标人应不计次数的免费承担,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实对招标人进行赔偿。(3)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专家评审、咨询费、会务、人工、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等、及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发生的费用、工程概算编制费用等,并包含对第三方二次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图设计配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的相关配套和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此类因素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兼顾经济性原则,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6)投标报价中含所有专家评审论证费。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合同条款中包含的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10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3.“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显示结果为准。(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行政服务中心支行。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5.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展示图板
☑无 ;
设计模型
☑无 ;
BIM模型
☑无 ;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2.电子投标文件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标书1副本”);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标书2副本”)。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
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
A3幅面白色纸张。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429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 。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前附表4.2.2(A)。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开标地点:同前附表4.2.2(A)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五)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 80 分资信标分值: 10 分商务标分值: 10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
☑3□4
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
☑3□4□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2.1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1.定标时间: 待定 。☑2.定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10%): 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10%):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1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4.投标方案(40%):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设计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优化设计时限相关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20%):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10.评标报告(10%);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
☑7.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中标单位不作经济补偿,被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补偿(含税)人民币5000元/家,其他投标单位均不予补偿。如无效标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3.初步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
☑书面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4.陈述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地点:同开标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 项目的工期进度计划方面、冷链冷库专项设计方面、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方面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按照杭州市信用管理办法,对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期内)。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相关现行文件执行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按相关现行文件执行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10.其他: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
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
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13.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本次设计咨询的取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基价建筑工程暂按建安工程费54531万元,暂按上述建安工程费进行报价和计算投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涉及设计服务费用计算时的其中,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投标费率=设计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15
二、评标办法修改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
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
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
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
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
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
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
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
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
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
16
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
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
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分值
评审因素
一般
较好
好
对上位规划及冷链物流产业进行研究,衔接产业定位与市场需求,分析相适配的建筑形象与空间;
0-5
5.1-10
10.1-15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与区域环境、周边交通流线(前置货站、监管区、保税区的联动行是否合理、协调分析)、空陆交通衔接方案分析。
0-5
5.1-10
10.1-15
设计方案评审
因素
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冷链物流工艺及冷库、电气、幕墙、消防、装修、景观、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室外配套等专业设计与建筑的适宜性、可拓展性、经济性。
0-5
5.1-10
10.1-15
17
总图布局合理、内部交通组织及消防动线清晰,结合项目周边现状、规划与定位的情况,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0-3.3
3.4-6.6
6.7-10
结合对项目的整体理解,对重难点进行充分分析,对技术难点如地铁和高铁范围保护的相关措施等进行分析。
0-2.6
2.7-5.3
5.4-8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1.3
1.4-2.7
2.8-4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
0-2
2.1-4
4-6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0-1.3
1.4-2.7
2.8-4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
0-0.5
其他评审因素(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等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认为需增加的)
0-0.5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比较、评价。
0-2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 3 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 3 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 1.5-2 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 0 分。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
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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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
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
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1、投标单位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工业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不含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提供的设计业绩内容需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2 分;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1 分,本条只最多记取 1 个业绩,最多得 2 分。2、投标单位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负责本项目冷链物流设计职责单位)完成过工业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不含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提供的设计业绩内容需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冷链物流类建筑或冷库类建筑的,每个得 1 分,本条最多记取1 个业绩,最多得 1 分。序号1和序号2同一个业绩不重复得分,同一个业绩按得分高记取。【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关键页和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②项目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③上述材料若无法体现业绩得分具体内容及用地性质,须另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予以证明;④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概况体现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性质的均不得分。】注:(1)依据 GB/T50504-2009,工业建筑指以工业性生产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2)依据 GB/T 28577-2021,冷链物流指根据物品
3
19
特性,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使物品始终处于保持其品质所需温度环境的实体流动过程。(3)依据 GB50072-2021,冷库指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仓储建筑:包括库房、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等。冷库的规模以冷藏间或冰库的公称容积为计算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工业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不含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提供的设计业绩内容需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设计业绩:(1)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2 分;(2)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且最多只计 1 个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个。【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关键页和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②项目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③上述材料若无法体现业绩得分具体内容及用地性质,须另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概况体现旧改类、综合整治类项目性质的均不得分。】注:(1)依据 GB/T50504-2009,工业建筑指以工业性生产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完全满足《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要求的得 0.6 分,不满足不得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0.5 分。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年限≥10 年得 0.5 分,5 年≤注册年限<10 年得 0.2 分,本条最高得 0.5 分。【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证书及当前有效期内注册证书。】4、满足本项目《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前提下,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建筑设计负责人、结构设计负责人、给排水设计负责人、暖通设计负责人、电气设计负责人、物流工艺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人加 0.2 分,最多加 1.2 分;5、冷链冷库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执业资格的,得 0.2 分;【证明材料: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的证书(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 月 的 社 保 缴 纳 证 明 ( 加 盖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印
3
20
章)。】注:投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 规 行 为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的 补 充 通 知 -建 办 市 函 〔 2019〕 92号”,符合文件中第一条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
序号
拟任岗位
人数
人员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按需驻场
2
建筑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资
格
按需驻场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按需驻场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按需
驻场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执业资格
按需驻场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按需驻场
7
冷链冷库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按需驻场
8
物流工艺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按需驻场
9
智能化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按需驻场
10
景观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按需驻场
11
装修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按需驻场
12
造价专业负责人
1人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按需到场
注:1、上述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2、上述人员均的执业或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如未提供证
明材料,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布
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信
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则采用 2026
年 1 月 12 日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21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信用
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
的得 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无有效信用等级
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 0 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人
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计为
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 1.3.1 中视项目具体情
况选择。
六、商务标评审(1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
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 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
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 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
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
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
价 1%的扣 0.3 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
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
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
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
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2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
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
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
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
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
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
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
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
人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
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
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
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
23
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
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
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
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
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
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
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
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
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
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
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
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
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
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
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
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
24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25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陈述
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
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
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
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
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
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
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
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
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
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备,
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
分钟(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拟
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
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
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0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
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26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述和答辩
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具体分值和评分
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答辩场
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系统生成的陈
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
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
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
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偏远地区可
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先群发出短
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
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
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制作
《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
(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逾
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需对所
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需送达所
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
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箱(或
27
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易中心
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
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拟
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人(招标
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人员进
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拟派项
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后,拟派
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并签名确
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拟派项目
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人保
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文
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人(招标
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答辩
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 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
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
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
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
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
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28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候室引
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答辩完
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场。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异地项
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通知》
(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
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止。
29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考试规则,独立
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0分处
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
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
辩单。
30
三、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
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说
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
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
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及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3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空港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萧政工出【2025】57 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萧政工出【2025】57 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
2.工程地点:杭州市萧山区 。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 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 、 、 等。
5.投资估算:约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33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2)通用合同条款;
(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5)发包人要求;
(
6)技术标准;
(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 生
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 份、副本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
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以下无正文)
34
(本页为
合同的签署页)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3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
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
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 号);(2)招标文件
及补充文件;(3)询标纪要(如有);(4)除投标函附录外的其他投标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
工程批准文件等。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工
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
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项目所在地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及文件;(7)招标文件
中的规定。
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被颁布实施,则
设计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未列入,但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国家
标准、规范同样适用。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设计人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根据设计需要由发包人确定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由发包人根据设计需求确定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由发包人根据设计需求确定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设计人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技术标准需达到国家、地方及
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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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
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如有);(6)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7)投标函及其附录(8)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外的其他投标文件;(9)发包人要求;(10)
技术标准;(11)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有)。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1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向设计人提供相关基础资料,配合设计人进行各阶段的设计,
包括设计需求的提出,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查、设计修改意见的反馈等。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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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与设计人的对接、沟通、联系,各类资料、文
书、信息的传递(包括各类设计书面指令的下达)。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
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
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
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提
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1.3.3 其他
(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
(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最
好,从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不得采用单一来源、特殊专利或产权垄断、货源稀少等市场价
格竞争不充分的设计参数;
(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
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
(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
支持;
(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
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
(7)确保设计的成果文件获得批准通过,及时复核发包人提供的二次深化设计图等,及
时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8)设计人对发包人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在提交发包人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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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通知中应注明修改原因及修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若设计人未知会发包人而擅自修改设
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9)设计人应对拟采用无价材料(设备)的必要性、经济性开展技术论证和初步市场调
查,以限额设计理念合理选择材料(设备),协助建设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做好询价工作;
(10)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
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
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
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
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费用不作调整,设计周期由双方协商处理。
(11)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关于工程建设的其他各项工作。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
目的组织协调,主导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人员安排、人员分工,负责项目的设计进度、质
量,与发包人的对接、沟通、联系,与发包人的各类资料、文书、信息的传递、签收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须更换项目负
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原备案主管部门(如有)同意,并应在更换7天前通知发包人、项目
管理单位(若有)和监理人,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并处
以合同金额的2%/人•次的违约金。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4%/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发包
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
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业绩等资料书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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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
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后,设计人
在1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按合同约定的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人员更换违约条款对
设计人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程的一切损失,均
由设计人承担。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得擅自
更换。若确须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原备案主管部门(如有)同意,并应
在更换 7 天前通知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若有)和监理人,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
标承诺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并处以合同金额的 1%/人•次的违约金。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
换的,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2%/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
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所有内容均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项目总平布置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估算
及概算编制)、设计调整以及相应的配合工作、设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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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需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
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按发包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投资估算,按发包人
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设计概算,配合发包人的招标工作,提供满足招标清单编制要求的
招标图纸。概算编制时,原则上要求按单体为单位进行分列,并需提供各项内容的工程量依
据(有模型的,提供模型及导出的工程量报表;无模型的,提供计算稿),并附简要指标
表。对建设工程其他费中的各项费用计取,需明确计取依据及标准。设计单位有以往类似项
目作为参考的,需提供相关资料供建设单位参考。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本项目图纸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并包含估算、概算文件编
制、配合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等全部工作。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
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
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
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10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
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设计人未按约定时限发出延期通知或提交详细说
明的,视为放弃延期申请,不得再就该延误事项主张延长设计周期。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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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按国家标准,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电子版本一套(含CAD、盖章版PDF等各类格式文件)。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
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发包人要求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的 时
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格形式为以下第【3】种: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详见附件 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暂定合同总价的10%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
始设计日期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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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履约担保
设计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第一次付款之前,设计人应提交签约合同总
价2%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国
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除外)开具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履约担保
期限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80天。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
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28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予以答复的,不视为认可设计人声明。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范围内。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设计人拥有署名权。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提供他人或单
位。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
担。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合同条款约定。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
的【5‰】,方案发改会\规资信息中心审查\初步设计评审会送审后30天内无法按照职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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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修改到位并通过审查,按逾期交付处理,逾期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
同,设计人除应退还发包人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当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
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设计人承
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
发包人方全部经济损失。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规资信息
中心审查一次不通过,如需重复委托审查费(专家费)应由设计人承担。两次仍无法通过审
查即认定为设计文件不合格。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失。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变更,变更金额累计达到施工合同额的2%(含)-3%(含)时,应向发包
人支付变更金额的5%的违约金;变更金额累计超过施工合同额的3%时,应向发包人支付变更
金额的10%的违约金;单项变更为重大变更(以设计变更单为单位,变更金额超过施工合同金
额的10%)时,每发生一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变更金额的10%的违约金。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视情
况制定。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设
计人重新设计或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分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给发
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方全部经济损失 。
14.2.6 设计人报送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设计资料不全、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修改设计内容
等导致概算审查、初设审查周期延长影响设计进度,每发生一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
设计费的5‰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委托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7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
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经发包
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认。
14.2.8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
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14.2.9 设计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一义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
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发包人为本合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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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事宜进行招标以及因合同解除而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
的差价损失、经营损失以及发包人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
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等一切成本和支出)。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经修改后仍无法通过审查的;
(2)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
(3)设计人未按合同规定进度要求完成各项设计任务,经催告后仍未完成的;
(4)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影响项目开发及交付的;
(5)发包人有证据证明设计人已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设计任务的;
(6)设计人无故暂停设计期限已累计超过30天;
(7)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8)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9)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0)其他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就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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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设计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项目遇规划条件调整的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
(3)关于设计修改:如有超出设计任务书之外的重大修改引起的设计周期、修改费用,由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初步设计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文
件、电子文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人发现设
计人提供成果有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的有效证明或限期
予以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
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人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发包人应对投诉或
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取证费、差
旅费等各项成本费用)。
(5)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设计人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在“服务
类”标准基础上,按折扣 45%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合计。
(6)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要求设计人提供项目进度图纸或计算书,并提供意见建议。
设计人需在【2 天】内对意见响应并做出反馈。若响应时间超过发包人要求,按【5000 元/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如设计人不能履行承诺或修改多次仍无法达到发包人设计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设计
总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等进行撤换。
(8)设计人应在提供初步设计同时提供主要材料的参考小样。主要具体材料的范围由发包
人确定。小样应能体现最终效果的材质,以示大致颜色类别。未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
材料小样的,逾期一天,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小样上应有标识,包含但不
限于项目名称、材料名称、使用部位等。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应积极配合选样工作。不应对
原提供样品做出重大变更(材质、颜色、使用部位等的重大变化);选样过程中不得推荐厂
家或暗示样品的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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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人应在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对视觉样板(外立面、精装修、绿化等)的位置、范
围、技术要求等提出建议。
(10)因发包人要求召开的各项会议,设计人应按要求准备并及时参加。双方在会议中讨
论确认的结果需以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完善设计的依据。若人员无故缺席,按
【1000 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1)设计人应协助配合发包人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
计文件审查会议,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设计
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如因设计文件问题导致审批未通过,由设计人与主管部门沟
通,按要求进行修改,直至审查通过,设计人自行承担因修改产生的相关费用。
(12)对预算及清单特征描述需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回复,如未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按
【2000 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3)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人应按规定派驻相关专业的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
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14)设计巡查服务内容为实施过程中的设计修改、现场指导、品质把控以及与设计院的
联络工作,一般事项 48 小时内办结,设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应以书面形式 48 小时内提
供至发包人,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发包人直接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若有人员缺席或不满足发包
人要求,按【2000 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5)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安排人员到施工现场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
设计问题。设计修改联系单需 7 天出具,如遇特殊情况,需在 2 天内完成相应的设计修改联
系单并送至发包人处(发包人可根据工作量另行约定时间)。若有延迟,按【2000 元/天】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6)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设计人图纸错漏及不合理
等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及审批文件调整,累计经审计审核变更金额达到对应工程合同金额的
2%(含)-3%(含)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变更金额的 5%计,
当累计审核金额达到对应工程合同金额的 3%以上时,违约金按变更金额的 10%计,发包人有
权在任何一期支付设计费时予以扣减。因设计人图纸错漏及不合理等设计变更导致发包人工
期和成本的增加,发包人有权利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17)设计人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文件,发包人交付标准、控制要点、设计导则
等要求认真自查各阶段图纸,确保图纸符合要求。发包人将会在图纸审查中提出内审意见,
设计人应在 3 天内进行反馈,若图纸有明确违反设计批复、发包人标准导则的,或对发包人
提出的内审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修改的。发包人根据违反条数扣减设计费,发包人有权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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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一期支付设计费时予以扣减。违反 5-9 条的,扣减设计费 1000-2000 元;违反 10-19 条
的,扣减设计费 2000-6000 元;违反 20-29 条的,扣减设计费 6000-20000 元;违反 30 条及
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设计合同。
(18)设计人因本工程向发包人(含委派人员)提交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请示、通知、
告知、联系等一切事宜,发包人的意见均以其正式的书面回复为准。发包人逾期回复或不作
回复的,均不应视为发包人认可无异议。设计人同意接受本条约束。其他相关约定与本条有
冲突的,以本条为准。
(19)如因以下因素导致设计人员更换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①设计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有违法、违规、违纪
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暂停或吊销担任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以及被羁押或判刑的;
②设计人与设计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离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并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
位的证明材料);
③设计人员因国家(政府)需要被安排对口支援建设、援外建设等;
④设计人员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休养,且时间在一个月以上(须由项目所在地三
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检查病历、住院病历等证明材料)的。
48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进度表
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8:保密承诺书
附件9:廉洁承诺书
49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四、其他配合
本项目所涉及的民航专业工程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但投标人需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设
计配合服务,牵头负责各专业之间的衔接。
50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按需提供
2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
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按需提供
3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按需提供
4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按需提供
5
其它设计资料
按需提供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51
附件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合同签订后 15 天
2
初步设计文件
合同签订后 20 天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合同签订后 45 天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
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
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不得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
使用等任何限制发包人使用的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
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52
附件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
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53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54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本次设计咨询的取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收费基价建筑工程暂按建安工程费 54531 万元,暂按上述建安工程费进行报价和计算投
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涉及设计服务费用计算时的其中,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0.85,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 1.0。投标费率=设计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最终设计费用计费基数为施工招标控制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
本),按照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并结合设计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即:建筑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70%)*投标费率*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调整
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 1.0 。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
费、食宿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且设计人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暂定
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 %作为预付款,即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预付款抵作部分工
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附件 3 约定的设计文件且全部施工图通过图审 30 日内,发包人向设
计人支付调整后的最终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60 %,即 元。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所有整改后 30 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调整后的最终合同设
计费总额的 20%,即 元。
4.设计人提交完整的设计资料(竣工备案完成)并移交档案后 30 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
付调整后的最终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即 元。
注:每次支付按照如下方式执行:由设计人将请款报告、支付金额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提交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
55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56
附件8:
保密承诺书
【杭州空港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我司与贵司拟订立《【萧政工出[2025]57 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设计】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贵司在上述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向我司提
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贵司合法所有。为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司特就保
密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1 本承诺书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向我司披露、我司从贵司获得或我司在履
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过程中知晓的与主合同项目有关或因主合同项目产生的任何贵司商业、营销、
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设计资料、机场安防信息、各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相互函
电、合同内容,以及任何未公布的贵司项目招标信息、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备选推荐品牌
库信息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
其具有保密性,都作为贵司的保密信息。
1.2 贵司同意我司的保密承诺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在贵司向我司根据本承诺书披露信
息之前,在没有违法本承诺书的情况下,贵司的保密信息已经为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
(2)我司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我司从贵司收到保密信息前已经从其他途径合法地获知该资料。
二、保密承诺
2.1 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
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2. 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将贵司的保密信息泄露
给任何第三方。
2.3 除用于履行与贵司的主合同之外,我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贵司的保密信息,且不复
制该等保密信息。我司应仅向为实现主合同目的而需要知悉贵司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中介机
构、第三方工作人员披露贵司保密信息并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就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
要求该等人员承担不低于本承诺书所规定之程度的保密义务。
2.4 一旦我司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贵司保密信息的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形,我司应立即通
知贵司。我司应与贵司合作,协助贵司重新取得对该等保密信息的控制,并防止他人进一步未经
授权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5 我司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对贵司的保密信息做出披露,但须立即书面通
57
知贵司该等命令或要求,以便贵司可以有机会对该等被要求的披露进行抗辩。在任何情况下,我
司应保证该等被要求的披露仅限于在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所要求的限度和范围内。
三、保密信息的返还及处理
3.1 保密信息属贵司的专有财产。本承诺书并不产生明示的或暗示的权利转让或权利许可,
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注册设计、版权、模板或商标以及前述权利的申请
权。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的书面要求,我司应立即归还全部与贵司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
件,包含该等贵司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制件或摘要。
3.2 如果该保密信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我
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销毁并向贵司提供已经完成删除或销毁的有效证明。
四、保密期限
我司的保密义务自我司获知贵司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书,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
我司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贵司与我司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贵司无需对
此承担任何责任。除此之外,贵司有权扣除【
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 10%】作为违反保密承诺
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违约行为造成的贵司利益减
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
资产的价值减少)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
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我司另行赔偿。贵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我司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
责任。
六、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
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58
附件9:
廉洁承诺书
【杭州空港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贵司与我司拟订立《【萧政工出[2025]57 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设计】合
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
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
从业,我司特就廉政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廉政承诺
1.1 我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以及行业的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宣传,形
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1.2 如贵司发现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
必要时有权向我司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纪律监察部门举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 】)。
1.3 我司应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监督并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我司应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共同促进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自觉遵守贵司相关的
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1.5 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承诺:
1.5.1 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司有关人员或贵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间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
金、礼物、酬金、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
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
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审图等第三方)有关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
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
1.5.2 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司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
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
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1.5.3 不向贵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
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
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59
1.5.4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工方相
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
供的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5.5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
件;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
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
便利条件。
二、违约责任
2.1 我司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我司应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
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2.2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项下廉洁自律承诺,贵司有权:
2.2.1 立即取消我司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2.2 扣除我司在主合同项下【
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 10%】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
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贵
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
用)的,我司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2.3 拒绝我司在一定时期内参与贵司其他项目或经营活动的投标、服务。
三、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
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四、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6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
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
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
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萧政工出[2025]57号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设计。
2.项目建设单位:杭州空港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用地面积与位置: 总用地面积150485㎡。
建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至保税大道,南至永盛路,至机场边界,北至全球智慧物流
枢纽杭州 elHub(集散仓)项目地块。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48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65323平
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最终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前置货
站、高标冷链物流仓库等。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44248㎡,其中1#前置货站地上建筑面积约190
06㎡;2#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28684㎡,3#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33594㎡,4#物流仓
库地上建筑面积约18740㎡,5#物流仓库地上建筑面积约19623㎡,其余面积由装卸平台及坡
道、配套设施(含卡口、复磅房、设备用房)等设施的建筑面积组成。
5.本项目估算投资86199.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4531万元。建安投资以相关主管部
门核定的概算要求控制,投标阶段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设计估算自行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成本
及土地成本,投资估算不涉及土地成本土地成本。
6.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
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后续设计服务(按建设进
度要求)。
7.设计范围
61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设计为设计总承包,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调整)、初
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估、节能评估、交通评估、涉铁安评(含地铁和高铁)、水土
保持评价、日照分析、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设计相关 BIM 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配合、
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内总图设
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安装设计、钢结构建筑设计、精装
修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海关但不包括民航部分)、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消防
设计(含特殊消防设计)、冷链冷库设计(包含医药、生鲜品类、冷链的动线设计等)、制
冷设备专项等、电梯(包括客梯和货梯)、幕墙设计(含相关钢结构设计的具体深化)、门
窗深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标志标识、交通标识标线、防雷、海绵城市设计、泛光照明、
污水处理系统、纯水、废水、节能评估、装卸平台及坡道设计、配套设施(含海关卡口、复磅
房、设备用房)等设施设计和选型,并提供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
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等专项和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概算、日照分析、交通评价、涉铁安评(含地铁和高铁)、水土保持评价、节能评估(含
能效测评)、光评、预测绘、防洪评价(含通过农水部门的评审)、配合民航专业工程设计
(包括①前置货站及冷链物流仓库工艺设备;②民航信息系统)等,与各政府行政部门沟通
协调、报审及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等,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
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勘察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具体以发包人为准。
二、周边现状
1、机场现状货运设施包括国内货站、国际货站、保税中心、顺丰分拣中心等而临空周边
专业设施、代理设施不足,缺乏快递、电商、货代企业聚集,本项目旨在建设包含国际前置
货站、进口医药分拨中心、生鲜冷链分拨及加工中心、冷链仓储中心、冷链第三方物流仓、
海关卡口、配套办公等功能及设施的临空冷链物流基地。
2、国际货站一期的功能定位际货运服务的公共货站平台,为机场所有客户提供航空货物
处理站二期为货运大客户的专用设施主要处理大客户的跨境电商货杭州 eHub(集散仓)项目设
施为国翻译中际货物的代理仓库,主要功能是实现代理的货物分拣、集散、存储等功能。目
前,国际货站一期已建成投入使用,国际货站二期、杭州 eHub(集散仓)处于施工建设中,杭
州 eHub(集散仓)由专门成立的运营公司负责后期运营。
62
3、本项目与机场现有货站、保税中心形成功能错位和联动互补,逐步补齐航空货运行业
里各企业和机构组织,充分利用机场附近土地资源,使生态系统内的资源得以充分运用,形
成一个航空货运的“共生共荣圈”。
三、设计依据
本项目应根据以下文件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各现行设计规范。
2、现有红线图、规划条件、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节能、环保要求,绿色建筑暂按一星标
准设计。
3、周边环境及现状、周边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及规划。
4、机场区域限高等相关要求。
5、本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过程中业主的有关要求。
6、施工图设计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以已审批方案及相关审批意见(会审纪要)为
据。
7、方案设计具体指标可参考以下表格:
序号
名称
指标
单位
备注
1
总建设用地面积
150485
m²
规划道路不计入
2
总建筑面积
144248
m²
3
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
365323
m²
地上总建筑面积
144248
m²
1#前置货站
19006
m²
2#物流仓库
28684
m²
3#物流仓库
33594
m²
4#物流仓库
18740
m²
5#物流仓库
19623
m²
装卸平台及
行车坡道
22898
m²
构筑物,不含坡道下设备
用房面积
4
其中
配套设施
(含卡口、
复磅房、设备用房
)
1703
m²
63
5
地下总建筑面积
0
m²
6
建筑密度
≤
55
%
7
建筑容积率
1.5~2.5
8
绿地率
≥
15
%
9
建筑高度
24
m
参考值
备注:层高
10.2m 及以上按 3 倍计容建筑面积,本项目各层按照单层计入建筑面积。
备注:以上指标最终按照审批同意的指标为准。
四、项目选址及规划要求
1、项目选址
本项目用地位于东货运区核心区位,东邻保税大道(路段红线宽度为 50.5m,双向 6 车
道,规划为主干路,永盛路以南在建,中间设有绿化带),地块南侧为永盛路(路段红线宽度
为 30m,双向 4 车道,规划为主支路),北临 eHub(集散仓)。
地块位置如下图所示。
2、规划指标要求
总用地面积:150485㎡
64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物流用地
容积率:≤2.5
绿地率:≥15%
航空建筑限高:≤43.5m(局部最小处 13m)
3、用地退线要求
退道路红线:东侧退 8-10m,南侧退 5-8m,暂按照东侧退 10m,南侧退 8m 设计。
退高铁红线:盾构隧道外边线与桩基础的间距按照 10m 控制。
退地铁红线: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024 年)第二十四条地下工程(车
站、隧道等)结构外边线外侧 5 米内为特别保护区,不得新建建筑物。
本次涉铁设计内容:
(1)萧山机场东隧道盾构段 DK43+600~DK44+100 区间,临近萧政工出【2025】57 号杭
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建筑物桩基和新建园区道路;
(2)萧山机场东隧道盾构段 K44+100~DK44+318 区间主要工程为上方新建园区道路。
五、项目定位
依托杭州萧山机场航空货运枢纽优势,构建符合国际标准、衔接空陆运输的一体化冷链
物流节点。具备高时效、高精度温控保障能力,可实现温控货物从机场停机坪到仓储、分
拣、陆运配送的全程冷链无缝衔接,兼顾国内及国际航空冷链货物中转服务,成为区域航空
冷链物流核心枢纽,满足航空温控货物(生鲜农产品、医药制品、特殊生物制品等)的仓
储、分拣、转运全流程需求。
六、设计深度
设计均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七、设计进度
详见招标公告。
八、项目设计要求
(一)技术标准和规范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设计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
65
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技术经济指
标符合《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和
标准: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
(2)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2016)
(3) 《冷库设计标准》GB 50072-2021
(4)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5)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6)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
(8)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12)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2019
(1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B5017693
(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6)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7)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8) 《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32 号)《海关监管作
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68 令)《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
(MHT7003-2017)
(20) 《浙江省机场集团航空货运发展规划》
(21)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23)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总署令第 68 号)
(24) 《空陆联运货物交接区设施设备配置要求》JT/T1487-2024
66
(25)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制定的《温控货物规则》、《鲜活易腐货物规《货物操作
规则》
(26)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4 年第 8 号)
(27)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浙消[20201166 号
(28) 其他国际、地方和民航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等。
(二)设计要求
2.1 总体功能要求
实现“空陆衔接、分区管控、全程温控、高效周转”的核心功能,明确划分接收查验
区、多温区存储区、分拣加工区、装载转运区、管理辅助区等功能区域,各区域流线清晰、
衔接顺畅,确保人、车、物有效分离,运营高效有序。同时预留未来业务拓展空间,满足业
务量增长及功能升级需求。
本次冷库设计容量为 18500m³。园区整体设计需具备干仓改冷库预留条件,涉及面积不
小于 40000㎡。
2.2 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体型:采用平面规整的建筑体型,减少外围护结构面积,降低制冷能耗。建筑外
观应体现物流园区建筑特色,采用反光白色或浅色外立面,减少库体吸收太阳辐射热。
围护结构:冷链功能区墙、顶、地面需设置连续隔热层,避免出现冷桥;当围护结构
两侧设计温差≥5℃时,在温度较高一侧增设连续隔汽层。底层冷间设计温度低于 0℃时,地
面应采取防止冻胀措施。
分区分隔:按货物对温度、湿度、卫生等环境条件的不同要求进行房间分隔;业务与
管理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与冷链存储区、作业区相分隔;废弃物收集站与作业区、存储区
隔离。冷链作业区、存储区内不宜设置建筑沉降缝、伸缩缝等,上方不应布置盥洗间、卫生
间及产生大量污水的设施。
装卸设施:装卸转运区采用封闭控温站台,外门采用保温门并配置密封门套;站台前
排水系统顺畅,避免积水影响作业。根据货物吞吐量合理设置卸货月台数量及尺寸,配备月
台高度调节板,适配不同类型冷链运输车辆。
卫生防护:针对食品、医药类冷链货物,建筑应采取防止鼠、虫、蚊蝇侵入的措施;
门窗应气密,内部采用安全玻璃隔断门窗;内墙、顶棚、地面应光滑、无毒、防霉、防渗、
不易脱落,阴阳交角设计成弧形,避免灰尘累积。
67
消防要求:严格遵循消防规范,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宽度≥4 - 9 米),确保消防车
通行顺畅;按规定布设消防车注水点及消防设施。氨制冷机房的防火要求符合现行《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机房净高根据设备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
且与控制室或操作室隔开并设固定观察窗。
2.3 温湿度控制要求
根据货物特性划分多温区,实现精准温控:
低温冷藏区:温度范围-20℃~-18℃,用于存储冷冻生鲜、低温医药制品等;
冷藏保鲜区:温度范围 0℃~4℃,用于存储新鲜果蔬、乳制品等;
恒温区:温度范围 15℃~25℃,用于存储对温度敏感的医药制品、生物制品等;
温湿度监控:各温区设置温湿度传感器(每间至少 2 只),数据取平均值后实时传输
至中控系统,实现温湿度遥测、显示、打印及异常报警功能;温度波动范围≤±1℃,湿度控
制精度根据货物需求调整(如生鲜保鲜区湿度 60%~80%)。所有温控数据需留存至少 6 个
月,确保全程可追溯。
2.4 制冷系统设计要求
系统选型:根据不同温区需求合理划分制冷系统,低温冷藏区可采用顶排管制冷,蒸
发温度-30℃;冷藏保鲜区、恒温区采用吊顶风机加主送风道制冷,蒸发温度-10℃,并设置
通风换气风道,减少果蔬类产品水分流失。制冷剂选择应兼顾节能与安全,优先选用单位容
积制冷量大、运行能耗低的制冷剂,并按规范设置氨排放池。
设备配置:配备蒸发式冷凝器、低压循环桶、氨泵、高压桶、紧急泄氨器、自动空气
分离器等设备,氨泵采用两开一备配置,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制冷设备应具备自动控制功
能,如压缩机排气压力过高保护、吸气压力过低保护、电机过载保护等。
除霜系统:设置手动和自动两种除霜方式,除霜时间及间隔可自由设定。高温保鲜区
采用热氨加水除霜方式保湿,冷藏区采用排管热氨冲霜方式,除霜系统采用精准控制阀门,
确保除霜过程安全可靠。
2.5 物流系统设计要求
存储设备:根据存储需求配置货架系统(如横梁式货架、穿梭式货架),确保仓储空
间利用最大化;货架布局应考虑叉车通行效率,预留合理通道宽度。
分拣设备:分拣区配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如皮带输送机、分拣机器人),实现货物快
速精准分拣;设置货物暂存区和打包区,配备低温打包台及温控包装材料存储设施。
信息系统:融入机场货运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冷链物流信息追溯平台,实现货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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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温控数据监控、订单管理、库存管理、运输轨迹追踪等功能,确保货物全程可追溯。
中控室设置电脑子母显示器及 PLC 程序控制系统,实现制冷系统、物流设备的自动控制与手
动切换,配备系统模拟流程图,直观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温湿度数据及压力参数。
2.6 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交通组织:园区内设置清晰的车流方向指示牌,实现大门进出车辆顺畅通行;设置≥
40 米的回车道及环形消防通道,满足车辆调度及消防要求。
公用工程:配备稳定的供水、供电、供暖系统,制冷机房冬季供暖确保室温不低于 15
℃;按规范设置配电室,配电室与氨压缩机房毗连时,共用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4 小时
的非燃烧体实体墙,且墙上仅允许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电缆沟。
环保设施:配置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达标排放;设置垃圾收集站,配备分
类垃圾回收设备,垃圾及时清运处理。采用节能照明设备及节水器具,降低能源消耗。
安全设施: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安防监
控系统(摄像头、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冷库各库门内外设置报警开关及警示灯,中
控室实时监控。氨机房、危险品存储区(若有)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处置设备。
注:下列内容不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但设计总承包应包含以下内容的总体协调、设计
指导、设计配合以及设计统筹管理工作(包含民航专业工艺流程设计配合)且相关费用计入
设计总报价中。
1)民航安防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包含空防围界围网的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防入侵系
统);
2)空防围界围网设计;
3)安检相关设备布置方案及流程(包含安检机、相关传输设备、工作站设备以及安检分
层管理系统要求等);
4)另行立项的物流设备。
(三)方案设计
1. 设计总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局规划;结构选型及给排水、电气、通风与
空调、消防、环保、人防、抗震设防、室外工程、节能等方面专业设计简要说明或设计专篇
(各相关专业设计应涵盖其设计要点、参数及标准如何选择、估算依据、设计系统简述等方
面,如通风与空调专业设计要求:A、设计方案要点。B、室内实际参数及设计标准。C、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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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的估算数据。D、空气调节的冷热源选择及其参数。E、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
方式。F、通风系统简述。G、防排烟系统简述。H、方案设计新技术采用情况,节能环保措施
和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工程进度计划;该项目及片区交通组
织、交通容量分析等内容。
2. 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书(包括主要材料用量)。
3. 总平面布置图。
4. 建筑物各层建筑平面图(包括主要或复杂承重结构布置图)。
5. 建筑物四个面的立面图。
6. 建筑物主要剖面图。
7. 主要方向建筑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自定,以能够展示设计效果为原则),整体鸟瞰图
(展板图限制在 5 张内)。
8. 室内效果图、室外景观、建筑局部效果图、室外工程平面布置效果图 (中标后提
供)。
(四)初步设计
设计方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方案设计的成果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各方评审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阶段各专业设
计依据、设计等级、材料及参数的选用、设计要点、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成本控制措施
等,并应得到甲方的认可;
总图设计:运输设计合理流畅,平面布置合理,建筑内部合理组成,功能分区明确,各
功能间良好衔接,选择的设备应考虑工艺流程和设备种类、型号、性能并合理布置,要求选
用经济合理、经久耐用、稳妥可靠、能耗低、髙效设备和机械。建筑设计能按工艺流程和设
备布置要求完善表达建筑外形、空间布置、结构类型及建筑功能的合理组成,能满足施工图
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能满足施工和生产准备;应同时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1、总平面布置:
(1)设计说明
(2)设计依据
(3)布置原则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5)场地及竖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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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化设计
2、交通组织
3、配套专业
(1)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要求、建筑设计原则、有关建筑物规模的确定及主要建筑物的技术指标。
结构:设计说明、设计要求、结构设计原则、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的确定、基础处理方案
及型式的确定(如釆用桩基,应说明桩基类型、桩基持力层及进入深度等)。
上部结构选型、抗震设防烈度、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设置、为满足使用要求所作
的特殊结构处理、主要结构构件、树料的选用说明建筑的主要结构特征参数,新技术、新结
构、新材料的釆用。
道路、停车场及屋面:道路及停车场设计荷载的确定、面层结构的方案比较,同时应考虑
铺设大型货车充电桩区位条件;屋面根据实际需求考虑低空通航及光伏条件预留。
电气:供电方式、供电负荷的确定、供电方案、各类变配电所(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
电系统)设备选型、防雷及接地,考虑园区储能条件预留。
给排水、消防: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及水源的确定,给水(包括水量、水源的确定)排水
(排水型式、排水量及污水系统)。消防(包括消防水量的确定)及建筑物的室内、外消防方式
的确定(消防工程另应提供消防专篇)。
通风与空调:设计依据及范围、设计计算参数、空调型式及容量的确定(A、空调冷热负
荷;B、空调系统冷源及冷媒选择,冷水、冷却水参数;C、空调系统热源供给方式及参数;
D、空调风、水系统简述,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E、监测与控制简述;F、空调系统的防火技
术措施;G、管道的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H、主要设备的选择。)通风系统(A、形式和换气
次数;B、需要通风的房间或部位;C、通风系统设备的选择和风量平衡;D、通风系统的防火
技术措施。)防排烟系统(A、防排烟系统的简述;B、防排烟系统设备选择;C、防排烟系统风
量叙述,需要说明的控制程序)。
冷库: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计算参数、相关的监测与控制、管道及保温、设备选
型等,同时兼顾冷库的隔热、防潮设计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冷库冷热负荷(制冷负
荷);
B、制冷系统冷源及冷媒选择,冷水(载冷剂)、冷却水参数;C、 热源供给方式及
参数;
D、制冷风、水(载冷剂)系统简述,气流组织说明;E、监测与控制简述;F、制冷
系统的防火技术措施;
G、管道的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H、主要设备的选择;I、干仓改
冷库预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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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计标准、主要污染物及采用的相应控制污染的措施(含方案比较)。
节能: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及采用的相应控制措施(含方案比较)。
概算:编制依据及说明、总概算表(含各专业)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主要设备表、建筑物
工程量表、三材用量表。
施工方式及进度表。
需说明的问题及建议。
(2)图纸
区城位置图。
竖向设计图。
工艺平面布置图。
工艺流程图。
交通组织平面图。
道路停车场:平面布置图、结构断面图。
供电及照明:供电照明平面布置图、变电所平面布置图、变电所高压系统图、变电所低
压系统图。
智能管理系统图:包括单项工程系统布置图。
给排水、消防管线平面图、系统图。
空调系统图、主要平面图。
(五)施工图设计
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部,浙江省及杭州市相关
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满足向建设、规划、消防、环保、供水、劳动、通讯、路政等部门送审
的要求,且应同时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所提供施工图纸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中应标明:
1)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图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周的测量坐标和施工坐标。
4)建筑物、构筑物定位的施工坐标、名称或编号、室内地面设计标高及层数。
5)道路、排水沟等施工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路面宽度及平曲线要素。
6)指北针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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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竖向布置图中应标明:
1)场地施工坐标图、坐标值。
2)场地外围的道路、河渠或地面的关键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外地面设计标高。
4)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各终止点等的设计标高,及相关坡度,曲线半
径,关键性坐标等。
5)挡土墙、护坡等构物的顶部和底部的设计标高。
6)道路面层的排水坡度。
7)指北针。
3、管道综合图中应标明:
1)总平面布置。
2)场地四周的施工坐标(或注尺寸)。
3)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
4)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和坐标。
5)对管线密集的地段应増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及管线之间
的距离。
6)指北针。
4、景观与绿化设计中应标明:
1)设计说明、总平面布景。
2)绿化用地的范围设计标高。
3)绿化喷淋浇灌及给排水。
4)苗木花卉种类、规格等布置图与材料表。
5)建筑小品、室外雕塑布置与制作详图。
5、道路停车场结构
设计图纸:
1)总平面布置图。
2)各种类型结构的平面布置。
3)道路横断面图、路面结构、水泥砼路面分割及有关构造详图。
4)排水沟结构详图。
5)各类井的结构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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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
设计图纸: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平面图。
4)立面图。
5)剖面图。
6)详图。
7、结构
(1)结构计算书(内部技术归档文件,建设单位可查阅复核)。
(2)设计图纸。
1)图纸目录。
2)施工说明。
3)基础平面图。
4)基础详图。
5)结构平面布置图。
6)钢筋砼构件详图。
7)节点构造详图。
8)其他图纸:楼梯、围墙布置图和结构图。
9)预留孔洞图。
8、给水、排水
(1)设计图纸。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给水平面系统图、总平面图。
4)排水平面系统图、总平面图。
5)卫生间平面布置及给排水系统图。
6)消防、喷淋及消防控制和监控。
7)给、排水平面图(建筑物内布置)。
8)系统节点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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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材料表。
(3)计算书。
(4)报建所需的消防专篇施工图。
9、电气
(1)设计图纸。
1)图纸目录。
2)高、低压系统图。
3)变电所系统图和电气布线图。
4)电缆敷设一览表。
5)照明布置图和设备表。
6)建筑物电气布线图。
7)避雷布置图。
8)通讯控制管道布置图。
(2)设计说明。
1)电源电压、进线方向、线路结构和敷设方式。
2)图中未表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的部分。
3)路灯、探照灯等控制方式和地点。
4)桥架接地、线路重复接地、管道静电接地的阻值、材料规格等。
(3)设备材料表。
(4)计算书。
10、智能建筑
(1)设计图纸。
1)方框图、原理图。
2)系统图、输入输出特征表。
3)控制、供电、仪表等平面图、剖面图。
4)主要设备配线连接图。
5)竖井或桥架电缆排列断面或电缆布线图。
6)外部接线图和管线表。
7)控制室平面图。
8)有关联动、遥控、遥测等主要控制电气原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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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线路敷设总配线箱、接线端子箱、各楼层或控制室主要接线端子布置图。
10)安装图。
11)综合接地系统图。
12)硬件、网络配置图。
(2)设计说明。
1)各系统设计说明。
2)各系统设计原理。
(3)设备材料表。
11、通风与风调
(1)设计说明、设计原理、施工说明。
1)设计说明。
应介绍设计概况和暖通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热源、冷源情况;热媒、冷媒参数;采暖
热负荷、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冷热量指标,系统形式和控制方法。必
要时,需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例如空调系统节转换,防排烟系统的风路转换等。
2)施工说明。
应说明设计中使用的材料和附件,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
项。
3)图例。
设备表,型号、规格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2)设备材料表。
主要设备规格、型号、用途,建设单位独立招标设备应提供技术招标文件。
(3)各层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管网布置图、电缆布线图。
1)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底层平面绘出
指北针。
2)通风、空调平面用双线绘出风管,单线绘出空调冷热水、凝结水等管道,标注风管尺
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圆形风管注管径、矩形风管注宽×高),标注水管管径及标高;各种设
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及风管风口的气
流方向。
3)通风、空调剖面图:风管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应绘剖面图或局部剖
面,绘出风管、水管、风口、设备等与建筑梁、板、柱及地面的尺寸关系,注明风管风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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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等的尺寸和标高,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
4)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
设备(如冷水机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
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绘出连接设备的风管、水管位置及
走向;注明尺寸、管径、标高。标注机房内所有设备、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管、
过滤器等)的位置。
5)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剖面图:当其它图纸不能表达复杂管道相对关系及竖向位置
时,应绘制剖面图。剖面图应绘出对应于机房平面图的设备、设备基础、管道和附件的竖向
位置、竖向尺寸和标高标注连接设备的管道位置尺寸;注明设备和附件编号以及详图索引编
号。
6)系统图、立管图:制冷、空调冷热水系统及复杂的风系统应绘制系统流程图。系统流
程图应绘出设备、阀门、控制仪表、配件。标注介质流向、管径及设备编号。流程图可不按
比例绘制,但管路分文应与平面图相符。空调的供热、供热分支水路釆用竖向输送时,应绘制
立管图,并编号,注明管径、坡向、标高及空调器的型号,空调、制冷系统有监测与控制时,
应有控制原理图,图中以图例绘出设备、传感器及控制元件位置;说明控制要求和必要的控制
参数。
7)详图:通风、空调、制冷系统的各种设备及零部件施工安装,应注明采用的标准图、
通用图的图名图号。凡无现成图纸可选,且需要交待设计意图的,均需绘制详图;简单的详
图,可就图引出,绘局部详图;制作详图或安装复杂的详图应单独绘制。
(4)计算书。
1)计算书内同视工程繁简程度,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本单位技术措施进行计算。
2)采用计算机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附上相应的见图及输入数据。
3)通风与防烟、排烟计算应包括一下内容:
A、通风量、局部排风量计算及排风装置的选择计算;
B、空气量平衡及热量平衡计算;
C、通风系统的设备选型计算;
D、风系统阻力计算;
E、排烟量计算;
F、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正压送风量计算;
G、防排烟风机、风口的选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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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空调、制冷工程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A、空调房间围护结构夏季、冬季的冷热复合计算(冷负荷按逐时计算);
B、空调房间人体、照明、设备的散热、散湿量及新风负荷计算;
C、空调、制冷系统的冷水机组,冷热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水箱、水池、空调机
组、消声器等设备的选型计算;
D、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
E、风系统阻力计算;
F、空调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水利计算。
(其它如电气等专业其施工图具体要求标准参照通风与空调专业上述要求)
12、工程概算
应含工程概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工程量表。
九、提交成果要求
1、根据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进度要求、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及内容中的具体规定积极完
成项目的全部设计任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各设计阶段的必需的设计文件。
2、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10 套),包括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工程投资
估算、经济分析书、建筑物各层建筑平面图、主要建筑物四个面的立面图、建筑物主要剖面
图、主要方向建筑透视效果图、室内效果图、室外景观、建筑局部效果图以及室外工程平面
布置效果图。
3、初步设计阶段
1 )提交审查初步设计文件 (10 套),包括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各专业平面及立
面图、系统图、工艺流程图等)渲染图(视点应合室内会议室等不同点)材料说明纲要;
2 )正式初步设计成果文件(10 套),包括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各专业平面及立面
图、系统图、工艺流程图等)渲染图(视点应含室内会议室等不同点)材料说明纲要。
4、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图(25 套)。
5、施工配合阶段:对工程变更提供工程变更指令(10 份)。
6、竣工验收后提供竣工图 (10 套纸质文件,5 套电子文件光盘)。
7、除了按上述各阶段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给建设单位自用及杭州有关部门市审批、供顾
问单位编制招标文件、供各投标者投标之用外,还需向建设单位提供上述服务成果的三套电
子文件光盘(文件格式必须为 Word、Excel、Project、Auto CAD 等可以进行编辑的文件)。
8.所有文件中设计人、签字、盖章应符合国家及杭州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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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服务要求
l、方案优化设计阶段
(1)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包含功能变化,建筑成本方面修改,工程进度方面修改等),进行
建设单位功能需求分析,对确定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修改。
(2)派员参与本项目地设单位方召集的总体规划、建筑、室内装修设计、结构、机电、景
观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原则的拟订和设计方案的讨论。
(3)估算工程造价。
(4)拟订本项目设计总进度表,提交建设单位认可。
(5)对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提出书面要求。对杭州市勘探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
察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就地基土的类别、地基的容许承载力、设计需要的土壤其他参数以及
桩基持力层作出评价和建议。
(6)选择和确定桩基类型。
(7)制订结构方案,确定结构体系。
(8)提交方案设计正式文件报建设单位并提交配合有关部门审批,直到方案实际通过审
批。
2、初步设计阶段
(1)收集、汇总各方面对设计方案的意见,拟订需要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方案的要点,
提交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初步设计。
(2)汇总和协调各专业设计之间所提条件和要求,确定各层建筑平面布置和各房间面积及
园林绿化景观及室外工程布置、空间和面积等。
(3)按初步设计深度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建设单位等部门批准,配合建设单
位直到初步设计通过审批。
(4)编制设计概算。
(5)派员向建设单位解释初步设计文件,并根据要求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6)确定的结构方案(包括基础方案),进行如下工作:
A、按照有关规范,确定设计原则,选定结构用料;
B、结构构件布置;
C、结构在各种受力情况下的应力分析和变形计算,确定构件的截面和尺寸。
(7)制备有关图纸并送交处设单位等部门审批,图纸将包括以下资料:
79
A、设计原理和基本设计数据;
B、结构布置平面图和板、梁、柱和墙的尺寸;
C、柱网;
D、所采用的钢筋型号和混凝土等级;
E、三维空间框架天窗、外部玻璃幕墙、窗和金属覆盖板的整体尺寸(如果有的话)及其预
埋支撑条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设计文件获得建设单位的批准后,即进行符合国家规范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并提
供详细节点大样图。在设计时,应将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贯彻到施工图设计中
去。
(2)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设计的整体性,进一步牵头协调各专业设计之间所提条件和
要求,组织会审,解决矛盾,统一做法,使各专业图纸中不相一致的地方减至最低程度。
(3)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第三方审图事宜,以达至获得第三方审图单位批复为止。
(4)进行结构构件的详细计算,编制计算书及工程技术要求。
(5)提供具有施工图深度的设计文件,必须正确、完整和详尽,且能满足以下要求:
A、编制各种主要建筑材料和配件的订货表;
B、编制施工预算;
C、直接用于施工;
D、选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应考虑其规格、型号有允许更换的可能性。提供一切所需的技
术规范书、工程技术要求及图纸。
(6)依据结构计算结果,绘制结构施工图。施工图必须满足材料订货、钢筋加工、杭州市
有关政府部门对施工图纸阶段审核的要求、土建施工和编制施工预算的要求。
(7)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的建筑、室内精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智
能、景观及室外工程设计等对结构所提条件和要求,需要预留的孔洞及预埋件必须在结构图
纸中画出具体位置。
(8)所有管线需提供立体布置图。
4、施工配合阶段
(1)向承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解释设计意图,提出对施工的质量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
事项,并解答施工人员提问。
(2)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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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派员定期巡视工地,了解现场情况,协助处理重大技术问题。
(4)审核钢结构(如有)、玻璃幕墙(如有)等专业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含制作及
安装图)和判定是否符合结构安全、稳定和抗震要求,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可靠。采光、通
风、保温隔热及隔音等方面符合原建筑设计要求。
(5)根据需要提供工程变更书。
(6)参于审核承包人高支模方案,审核临时工程对永久建筑的负荷影响。
(7)根据需要出席地设单位方召开的设计例会及施工工程例会.
(8)派员参加工程基础开挖、试桩、验筋、分布和竣工验收等事项,并出具书面文件。
5、招投标阶段
(1)提供一切所需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书、工程技术要求及图纸。
(2)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3)派员参与有关招标文件的技术讨论、技术答疑等活动。
6、竣工及保修阶段
根据需要派员参加保修期间质量问题会议,协助解决质量问题并出具设计意见。
7、特别说明
(1)设计各阶段建设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设计所在地进行跟踪和检查设计进度、以及
设计成果。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派专人讲解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
(2)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将对材料、设备的选型进行参观和了解,设计单位积极配合,提供
参观及了解渠道,并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参观和了解。
(3)设计单位须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节能设计、消防设计等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
(4)设计单位人员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