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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55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313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
自 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100% ,项目业主为 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 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核心区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10000 万元。
2.3建设规模:对钱江新城核心区中轴线两侧合计31幢楼宇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
)及城市阳台灯光场景进行提升改造;音响更新:为保障T轴区域视听效果,对城市阳
台及轴线区域的音响设备进行更新及优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招标范围: 钱江新城核心区中轴线两侧合计31幢楼宇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
及城市阳台灯光场景进行提升改造;音响更新:为保障T轴区域视听效果,对城市阳台
及轴线区域的音响设备进行更新及优化。含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
本项目设计阶段总投资不高于1亿元,因本项目主要为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单位在
设计时应充分了解项目以往情况,并进行实地踏勘,并在方案设计阶段从如何节约投
资的角度提出项目详细优化建议,供发包人参考。
在保障31幢楼宇的更新改造及音响更新的基础条件下,在不超总投资的前提下,对
城市阳台及中轴线的灯光进行适度提升,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
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的其它技术服务工
作等。同时负责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查或评估审批并通过行政主管职能部
门的审批,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有意见的,设计单位需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修
改,直至设计文件通过审批。设计单位需对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保符合国家地方现行
4
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
2.5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合同项目签订~本项目竣工,预计时间1.5年,具体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为准。
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
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时间(包含方案修改时间及方案评审时间)为:20日历
天。
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编制时间(包含初步设计审批时
间)为: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专项类照明工程设计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设
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
设计业务)。
3.3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
制件或注册电气工程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②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
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①②缺一
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5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综合得分第二名补偿1万元,综合得分第三名
补偿0.5万元,第四名及以后不予补偿(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文本及资料不予退还),
获得补偿费的投标人,如因非本项目投标设计成果,需要使用本项目设计成果的,需征得
招标人同意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6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
委员会
地 址:杭州钱江路637号
联 系 人:陈炜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
金广场A座7楼
联 系 人: 韩天洪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2668493743@qq.com
年 月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杭州钱江路637号 联系人:陈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韩天洪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668493743@qq.com
1.1.4
项目名称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核心区
1.1.6
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7
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100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工程主项内容: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60 日历天,其中:
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 日历天 。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其他: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韩天洪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3.1.1.1投标函封面;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或注册电气工程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②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 3.1.1.5 其他投标资料:资质证书; 3.1.2技术标(页码不宜多于_150页_,不宜少于_80页_,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27.32 万元。
风险控制价 101.85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
“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帐户: 75828100032388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章要求
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伍 份
展示图板 无 ;
设计模型 无 ;
BIM模型 无 ;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 通 过 交 叉 验 证 测 试 并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 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
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肆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
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 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 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第 开标室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第 开标室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
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 /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其他: 。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
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
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1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其他要求: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详见招标公告。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0571-
89587878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市场行为限
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
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
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
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
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
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
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
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
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
(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
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
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
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
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
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
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使用政府财政资金
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在可适用工程部位应
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杭建工(2025)118号中已明确的
可适用部位中使用相应再生产品比例应达到100%。
9.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等部门关 于印发的通知》 (杭建工〔2024〕123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 〔2024〕124 号)等相关文件实施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由承包人提供相关措施;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并在设计图纸中明确源头减量设计专项专篇内容,其中应包括土方平衡论证方案;
10.其他: /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21
投标人须知
一、修改前内容: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
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
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
分析图等
22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
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二、修改后内容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 方案文本中确定上位规划解读、项目概况、环境分析、照明主题、艺术构
思、照明重点等内容,并提供以下内容:
(1)设计构思
(2)设计依据
(3)设计说明
(4)项目概述
(5)钱江新城核心区 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现状分析
(6)钱江新城城市阳台及中轴线(T 形空间)现状分析
(7)设计专篇:
A.
灯光控制系统设计
B.
立面设计
C.
照明设计(
D.
城市阳台及中轴线(T 形空间)区域的新增或改造方案设计
E.
楼宇间的联动方案设计
F.
网络安全方案设计
(8)钱江新城核心区 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长效运维重难点分析与建议
(9)投资节约方案
(10)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专篇
(11)其他合理化建议
(12)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13)工程投资估算表
(14)设计进度计划、周期任务完成的保证措施、与后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各阶段的配
合方案。
(15)服务承诺
23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立面图。
(2)效果图:城市阳台为核心主视点、以钱江三桥(西兴大桥)为代表的交通动线
视角、以钱塘江游船为特色的水上流动视角,以及对岸奥体中心远眺全景视角、鸟瞰五个
视角提供相应效果图(不单独做展示图版)
(3)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三、
3.2投标报价增加以下内容
3.2.8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费用计取原则如下。
(1)工程费用,投标时按本项目投资估算的80%设置,即8000万元。
最高限价为=127.32万元
设计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方案设计占设计费20%,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占
设计费的30%,施工图设计占设计费的40%,施工配合设计费总额的10%。
24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函附表格式: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所需费用(元)
备注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
其他
合计
¥ 元(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
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5
附表: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
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
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5.1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
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
资质、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市场行为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
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
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
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
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
27
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
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
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
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方案设计(
70分)
投标人对钱江新城的核心区夜景照明的整体情况、历
史延革、社会反响的了解程度,情况了解的细致精准程度。
基本了解的得:1.5-2分;较为了解的得:2.1-2.5分
非常了解的得2.6-3分。
1.5-3分
投标人根据设计任务书中项目概况说明,并经现场实
地踏勘,对现有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的整体效果、灯具、管线、设备做细致调研和情况摸排,找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整体性应对措施。
差的得6-8分;一般的得8.1-10分;好的得10.1-12分
6-12分
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对城市阳台及中轴线(T 形空
间)现状照明情况进行摸排,提出存在的问题。
差的得3-4分;一般的得4.1-5分;好的得5.1-6分。
3-6分
投标人根据现状灯光控制系统,并结合目前市场上更
3-6分
28
为先进的灯光控制技术,针对性的提出对本项目灯光控制系统的提升建议。
差的得3-4分;一般的得4.1-5分;好的得5.1-6分
投标人从提高城市阳台主视点角度,从提高观赏清晰
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从经济适用的角度提出需加密的具体楼宇及相应立面的建议。
差的得4-5.3分;一般的得5.4-6.7分;好的得6.8-8
分。
4-8分
(1)投标人对色彩、色温、照度与亮度水平的提出具
体合理建议;
(2)灯具选型、控制系统针对本工程特点的符合性;
照明方式的合理性。
进行分析、评价。 差的得4-5.3分;一般的得5.4-6.7分;好的得6.8-8
分。
4-8分
投标人在灯具选择,控制系统改造方面,从便于长效
运营角度,提出长效运维中易出现的难点、痛点,并从设计技术路径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差的得4-5.3分;一般的得5.4-6.7分;好的得6.8-8
分。
4-8分
根据城市阳台及中轴线(T形空间)区域前期摸排的情
况,在投资可控的前提下,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钱江新城核心区照明品质的角度,提出该区域的新增或改造方案建议。
差的得3-4分;一般的得4.1-5分;好的得5.1-6分
3-6分
本项目主要为更新改造项目,非新建工程,请投标人
通过现场踏勘的情况,从设计角度提出如何节约投资的相应举措。
差的得4-5.3分;一般的得5.4-6.7分;好的得6.8-8
分。
4-8分
投标人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要求,在投
标时提出相应的建议。
差的得1.5-2分;一般的得 2.1-2.4分;好的得2.5-3
分。
1.5-3分
其他合理化建议
0-2分
投资估算
(3.5分)
投资估算是否在发包人要求的限额范围内,投资估算
的工程费与其他费用清单是否有严重缺项。
投资估算超招标人规定的,此项不得分;存在严重缺
项的,根据缺项情况及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差的得0-0.3分;一般的得0.4-0.7分;好的得0.8-1分
0-1分
投资估算中建安部分的清单是否与设计方案的内容相
匹配,相应的费用是否合理。
差的得1.2-1.6分;一般的得1.7-2.1分;好的得2.2-
2.5分
1.2-2.5分
29
服务承诺及
措施(6
分)
设计总体安排及进度计划、周期任务完成的保证措
施、与后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各阶段的配合方案。
进行分析、评价。 差的 1.5-2分;一般的得 2.1-2.4分;好的得2.5-3
分。
1.5-3分
中标后,为便于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对接,设计团
队现场办公承诺。以及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其他后续服务承诺。
进行分析、评价。 差的 1.5-2分;一般的得 2.1-2.4分;好的得2.5-3
分。
1.5-3分
其他评审因
素(0.5
分)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
0.5分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
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
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
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30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 ①
单个合同设计费用在1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的设
计业绩,每一个得1分;
②
单个合同设计费用在50万元(含)~100万(不含)万元的城市
照明工程的设计业绩,每一个得0.5分;
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取,且最多仅计算得分最高三个业绩的得
分,本项最多得3分。 (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①设计合同(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的设计范围需要包含建筑立面灯光设计内容)、②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规模和设计范围)的不予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名义承担过: ①
单个合同设计费用在1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的设
计业绩,每一个得1分;
②
单个合同设计费用在50万元(含)~100万(不含)万元以下的
城市照明工程的设计业绩,每一个得0.5分;
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取,且最多仅计算得分最高两个业绩的得
分,本项最多得2分。 (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①设计合同(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的设计范围需要包含建筑立面灯光设计内容)、②中标通知书(如有),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业绩证明中项目负责人需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得分。提供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不能体现评审要素(规模和设计范围)的不予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1次。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团队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符合人员要求表的得1分,不符合不
得分。
团队中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照明专业,且人员达到人员要求表职
称及资格要求的,加1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时间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参保并已到账的社保证明、执业注册证、职称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
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
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
*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31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
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
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
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
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
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
具体情况选择。
人员要求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本条款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建筑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
电气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
规划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城市规划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5
照明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高级(一级)照明设计师资格
6
造价工程师
1 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安装)工程师资格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
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
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
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1分;每低于评标基
准价1%的 扣0.3~0.5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
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
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
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
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
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3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
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5.工程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10000万元。
6.工程进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设计费最终的取费基数以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建安费)为准,以投标时
的取费报价折算成费率调整。(结算设计费
=中标设计费/8000万(建安费)×经发包人审
核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建安费))
35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36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副本一式 壹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柒 份,设计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3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
意见》(浙建〔2023〕10 号)
2.《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7 号)
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浙建城管〔2025〕19 号)
4.《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函(2025)
343 号)
5.《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
建质安函〔2025〕366 号)
8.《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25〕307 号)
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
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
10.《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
工(2025)118号)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
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等法规和规章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省市及行业有关规范、规
定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38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
要;(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
件;(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合同履行中双方
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永久 。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
的要求实施 ;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
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
人应配合设计院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发包人应保护设
39
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
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
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但在方案优化和修改过程中,可能使用除设计人以外的投标人设计的部分方案或思
路,这种使用是免费的,无须经过该投标人同意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2、
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
续。 (2)设计人其他义务:设计人应按国家最新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
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
负责。 (3)设计人按本合同“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规定的
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
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
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无论项目何时开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
工作。 (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
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
索赔。 (6)在施工图设计前,发包人认为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时,设计人应
40
积极主动配合,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
图纸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选择适宜的结构体系,以减量化为导向确定标高,开展土方平衡
论证,严格落实竖向设计相关内容,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土方开挖。相应设计应遵循
《浙江省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设计指南(试行)》及《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技术导则(试行)》的技术要求。
3.1.3.3设计单位应在可适用工程部位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杭建
工(2025)118号中明确的可适用部位中使用相应再生产品比例应达到100%。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被视为设
计人违约,处以合同价3%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若原项目负责人不能按约定到
岗履职的或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
人在两个星期内未做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价3%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
权解除合同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各专业负责人50000元
/人·次 。
41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如部分专业设计,设计人无相关设计专业资质须委托给
有资质的单位,委托前须经得发包人同意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设计人拟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
规定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不得低于政府部门批准的各
类技术指标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详见发包人要求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见附件设计进度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确定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批
复、经过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等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收到修
42
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
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
生该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纸质设计文件的数量:包括但不仅限于:1)方案设计:调整
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送审稿贰拾本;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设
计说明、概算、设计图、电子文件)贰拾本;3)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成果稿拾本;4)
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稿(含设计说明、概算、设计图、电子文件)拾本;4)初步设计深化
文件成果稿(含设计说明、设计图、电子文件)拾本;5)经过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文件
成稿拾本;6)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不少于8张A1规格效果图;7)时长不少于5分钟的三维
动态演绎;8)不含过程报批、沟通所需份数,验收及变更所需份数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提
供;9)报批、沟通中需增加文本份数的,或者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设计人增加效果图的,
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收取费用。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提供各阶段电子文件
(电子光盘)各贰套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
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7天 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43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1)设计费总额(暂定): 元整
2)设计费最终的取费基数以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建安费)为准,以投
标时的取费报价折算成费率调整。(结算设计费
=中标设计费/8000万(建安费)×经发包
人审核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建安费))
3)详见本合同“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10%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后七天内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
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3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7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44
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
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保障设计人的署名权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保障设计人的署名权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
方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
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另行协商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
包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损失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
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0.2%
的逾期违约金,延误超过十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
设计人需充分配合发包人向照明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因设计人原因(如设计深度或
技术标准未达到主管部门要求)审批不通过导致设计周期延期,发包人有权扣除违约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价的2%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
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
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
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漏、缺项严重,严重影响发包人招
标等后续工作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不少于20000元/次的违约金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由于设计人
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导致设
计成果无法满足主管部门审批或变相指定品牌规格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如设计人坚持不
修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回已收设计费用。如给发包人带来实际损
失的,并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45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不得转
包和擅自分包,如发现设计人存在转包、擅自分包或挂靠,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不予设
计人任何补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如确需将部分专业设计分包给
其他专业公司必须得到发包人的确认,设计人对分包设计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
费用 。
14.2.5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违反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地方规程的,超出标准规范较多时或明显不符合要求、标准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
不少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14.2.6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修改方案及变动使用功能、工艺、规格等,发包人将视
情节严重处以不少于50000元/次的违约金,扣除该部分设计费,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4.2.8对设计人员要求
(1)对于工作不胜任或不能履行承诺的设计人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包括项目总
负责人,直至更换满意为止,由此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发包人概不负责。即使在发包人认
为可以接受或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设计人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提供以下材料
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替换设计人员:
①书面请示报告;
②替换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
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响应发包人召集的有关事项,设计人将承担不少于5000元/次的
违约金。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46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设计单位未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在可使用工程部位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
品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同时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不少
于20000元/次的违约金 。
18.2设计单位未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落实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
施,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同时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不少于
20000元/次的违约金 。
18.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协商。
18.4如设计范围需要调整,受托人须服从发包人安排,发包人将参照设计人已完成的
实际工作量以及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人认定的为准),双方协
商支付部分费用。
18.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控制及传输系统符合
相应等级保护标准。
18.6相邻界面的设计范围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相邻界面的相关设计单位必须积极
配合
统一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各自设计任务,不得相互推诿。设计范围的调整或设计界
面结合部位的衔接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费用。如设计人未按要
求配合,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经发包人通知拒不整改的,设计人除应赔偿发
包人损失外,还应承担签约合同总价
20%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同时发包人还有
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
18.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8.8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按
47
照合同约定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设计文件有遗漏、错误或失误的,设计单位
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予以修正,且应免收相应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
的,应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造成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8.9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概算审查工作。
18.10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切实履行相关设计工作,对设计的质量、进度全面管理,每
周一次整理设计文件并向业主汇报当期的设计进度、质量情况。设计负责人如未履行其职
责,造成进度滞后、质量不合格等发包人将处以10000元/次违约金。
18.11要求设计单位总师办(或类似职能部门),在各设计阶段都应负责落实设计质
量、进度等工作,确保设计文件布局合理、费用经济、质量可靠。职能部门如未履行其职
责,造成进度滞后、质量不合格等发包人将处以20000元/次违约金。
18.12其它约定事项:其他事项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48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项目设计范围
二、本项目设计阶段划分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49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
宜
1
2
3
4
5
6
7
8
50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
2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天
含方案调整时间
2
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设计说明、概算、设计图、电子文件)
20
方案评审通过或发包
人书面确认后
15天
3
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成果稿
10
根据发包人需要
4
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稿(含设计说明、概算、设计图、电子文件)
10
根据发包人需要
5
初步设计深化成果稿
10
根据发包人需要
6
施工图设计成果稿
10
根据发包人需要
7
A1规格效果图
8
根据发包人需要
效果图内容由发包人确定
8
三维动态演绎
方案设计完成时
时长不少于
2分钟
9
其他资料(如需)
说明:1、在方案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如有)、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用中。
2、提供各阶段电子文件(包括DWG格式文件)
51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 副负责人
其他专业 负责人
….
52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另行协商
53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元整
二、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设计费最终的取费基数以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建安费)为准,以投标时
的取费报价折算成费率调整。(结算设计费=中标设计费/8000万(建安费)×经发包人审
核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建安费))。
设计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方案设计占设计费20%,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占
设计费的30%,施工图设计占设计费的40%,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适用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设计承发包方
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
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
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
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付费次序
占分项设计费比例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1
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
的 20%
预付款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后七天内;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经甲方确认后 15 个工作
日内。
2
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
的 30%
初步设计批复后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
3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
额的 40%
待项目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经过
发包人确认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
控制价为基数计算的设计费总额的 90%
4
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15 个
工作日内剩余尾款一次性付清
54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5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地理位置: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
建设规模:对钱江新城核心区中轴线两侧合计31幢楼宇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及城
市阳台灯光场景进行提升改造(见图1-1);音响更新:为保障T轴区域视听效果,对城市
阳台及轴线区域的音响设备进行更新及优化(见图1-2)。
图1-1:建筑清单
图1-2:音响范围图
56
1.1
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包括以下内容:
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照明,历经了三次建设及改造,第一次新建为
2015-2016年,范
围是
T轴基础照明及35栋建筑外立面灯光;第二次为2019年对T轴部分照明进行局部提
升,未涉及建筑外立面;第三次为
2022年-2023年对部分楼宇进行了外立面增面以及扩加
密提升,将原来无线
4G控制,改为有线光纤控制。各阶段具体楼宇改造情况详见下表
(表
2-1~表2-4):
表
2-1: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 2016 年实施建筑清单
16年实施建筑清单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数量
1
市民中心
2
2
杭州洲际酒店
1
3
杭州大剧院
1
4
华峰国际
1
5
UDC时代大厦
2
6
宏程国际大厦
1
7
瑞晶国际
1
8
民生金融中心
1
9
中国移动
1
10
迪凯金座
1
11
中信银行
1
12
荣安大厦
1
13
泛海国际中心
3
14
泛海国际(钓鱼台)酒店
1
15
华联全景天地(万豪)
3
16
来福士
2
17
迪凯银座
1
18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2
19
钱塘公馆
3
20
工商银行大楼
1
21
浙商银行
1
22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B6
1
23
财富金融中心
2
24
交通银行
1
合计
35
57
表
2-2: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 2022 年实施建筑清单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第一部分
新增媒体立面-
参与灯光秀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中天国开大厦
尊宝大厦-银尊
汉嘉国际
万银双子中心(1 幢)
迪凯国际中心
华融大楼
增补媒体立面-
参与灯光秀
杭州大剧院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B6
东杭大厦
财富金融中心-西楼 财富金融中心-东楼
第二部分
增补基础照明-
不参与灯光秀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B1
瑞晶国际 荣安大厦 中国移动 迪凯银座
杭州电信大厦
迪凯城星国际 A 座 迪凯城星国际 B 座 圣奥中央商务大厦
华峰国际 万银国际
UDC 时代大厦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钱塘公馆
第三部分
纯纳入市平台
楼宇-未增补灯
光
市民中心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3 号楼
泰康新生活广场(民林金融中心)
民生金融中心
杭州泛海钓鱼台酒店
泛海国际中心 世包国际中心 利有商务大厦 中国人寿大厦
悦玺
杭州来福士中心
迪凯金座
万银双子中心(2 幢)
宏程国际大厦 工商银行大楼 浙商银行大楼
58
华联全景天地(万豪酒店)
交通银行钱江新城办公楼
第四部分
其他内容
城市阳台控制室
城市阳台太阳能光伏
表
2-3: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 2023 年更新建筑清单
23年更新建筑清单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数量
1
国际会议中心
1
合计
1
表
2-4: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 2024 年更新建筑清单
24年更新建筑清单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数量
1
市民中心
2
合计
2
1.2 项目建设背景
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是杭州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夜间经济的核心
引擎。自 2016 年 G20 峰会建成以来,虽经历 2022-2023 年亚运前改造提升,但不少灯具
及设施已投入使用超 9 年。受环境影响,目前存在线路及灯具老化、灯槽固定松脱等,引
起短路、漏电等隐患,同时灯具也存在光衰、密封件老化等情况。因此,经前期研究及论
证,启动本次更新改造项目,旨在彻底消除隐患,保障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
安全稳定运行,延续其作为城市金地标的综合效益。
1.3 项目现状
为确保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这一城市重要名片的持续辉煌与安全稳定运
行,经全面勘察与技术评估,现有系统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1.原设备严重老化,安全隐患突出,运维成本高昂
项目核心部分(2016 年建设的 35 幢楼宇)的点光源及线路已持续运行近九年,除市
民中心 A/F 楼及国际会议中心、大剧院,在 2022 年-2024 年已整体更新外,剩余楼宇未
进行整体更新。电缆护套普遍开裂、破损,线路老化严重,存在短路着火风险;灯具脱
落、结构胶开裂等问题频发,带来高空坠落隐患。设备光衰率接近国家标准临界值,芯片
损坏频发,运维成本高昂。
2.新旧设备性能差异显著,整体观感效果不统一
59
系统历经多次建设与更新,不同批次设备性能存在代差。2024 年更新的市民中心 A/F
楼采用新一代灯具,效果显著提升,但与周边 2016 年旧设备形成鲜明对比,亮度、色彩
饱和度和画面细腻度反差巨大,严重破坏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整体性与艺术
表现力。
3.硬件与软件系统落后,智能化运维水平不足
与国内技术发展趋势相比,现有系统软硬件已显落后。系统无法实现故障精准定位与
预警,依赖维护人员肉眼排查故障,效率低下且易遗漏,重要活动时易出现画面不完整等
事故。
4.音响系统:音响系统为 2016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因长期处于室外高盐高湿环境,
音响效果已大不如前,存在啸叫、杂音、无声、失控等故障现象。
二、设计依据及标准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质[2013]57号标准;
2. 国际、国家、地方等照明有关规划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杭州市区城市照明总体规划(修编)(2019-2025年)》
《杭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6-2035)(修编)公示版》(仅供设计单位参考,待
正式发布后方可作为设计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力提振消费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
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2号)
其他: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照明设计、道路照明设计、夜景照明设计、市政工程设
计、城市规划等强制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标准等,所有规范版本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
为准。
三、设计原则
1、节能原则:节能创新力争能耗优化,提倡碳减排,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部署。
2、经济原则:设计过程要严格遵循限额设计原则。设计方案要经济节约,设备选择
突出费效比,便于安装和维护检修。
3、安全原则:强调公共建筑、公共空间及网络的安全特质。
4、集控原则:强调片区所有的灯光和回路控制都需要集中控制。采用市民中心成功
经验及已建平台,通过采用支持RDM协议的智能点光源并接入数实仿真运维平台。灯光效
果控制采用DMX512-RDM控制系统。
60
5、运维可靠性原则:灯具、光源、电源驱动等应设计为可靠耐用的常规产品,尽量
避免设计使用需重新开模的特殊灯具。
6、设计方案须严格遵循杭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中关于媒体立面的专项条款,在技
术标准、建设范围与管控要求等方面与其进行了充分衔接,确保规划理念与要求得以准确
落地,从源头避免实施偏差。
7、本次更新改造可在城市阳台主视点角度,以经济适用原则,结合建筑立面形式,
择优对部分楼宇适当增加点光源密度,以提升整体效果清晰度。
四、设计招标范围及周期
4.1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钱江新城核心区中轴线两侧合计
31 幢楼宇建筑立面灯光(点光
源)及城市阳台灯光场景进行提升改造;音响更新:为保障
T 轴区域视听效果,对城市阳
台及轴线区域的音响设备进行更新及优化。含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
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
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
本项目设计阶段总投资不高于 1 亿元,因本项目主要为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单位在设
计时应充分了解项目以往情况,并进行实地踏勘,并在方案设计阶段从如何节约投资的角
度提出项目详细优化建议,供发包人参考。
在保障 31 幢楼宇的更新改造及音响更新的基础条件下,在不超总投资的前提下,对
城市阳台及中轴线的灯光进行适度提升,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
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
等。同时负责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查或评估审批并通过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审
批,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有意见的,设计单位需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设
计文件通过审批。设计单位需对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保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
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钱江新城核心区主要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见表 1-1):
提升清单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数量
1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B6
1
2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B3
2
3
瑞晶国际
1
4
荣安大厦
1
5
钓鱼台
1
61
6
泛海国际A
1
7
泛海国际B
1
8
泛海国际C
1
9
中信银行
1
10
中国移动
1
11
迪凯银座
1
12
财富金融中心西塔
1
13
财富金融中心东塔
1
14
来福士T1
1
15
来福士T2
1
16
华峰国际
1
17
迪凯金座
1
18
UDC时代大厦A座
1
19
UDC时代大厦B座
1
20
宏程国际
1
21
工商银行
1
22
浙商银行
1
23
华联全景天地(万豪)
3
24
钱塘公馆
3
25
交通银行
1
26
民生金融中心
1
合计
31
表
1-1:建筑清单
4.2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合同项目签订~本项目竣工,预计时间1.5年,具体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
准。
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
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时间(包含方案修改时间及方案评审时间)为: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编制时间(包含初步设计审批时间)为:25 日历天。
五、设计要求
5.1 方案设计要求
1)对钱江新城现有夜间光环境和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情况、新建建筑
等情况做细致调研和情况摸排,找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对夜景现状进行把脉评
估。
62
2)根据杭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相关文件的基本要求,提出对钱江新城的整体夜景
和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光(点光源)提升的总体设计目标及实现思路,钱江新城核心区发
挥引领作用,标志性建筑以一级亮度为主,通过高水平灯光演绎及联动控制技术,建筑界
面可实现前暖后冷的光色布局,在城市宏观尺度上塑造兼具钱江特色与强烈视觉震撼力的
标志性夜间场景。
3)基于以上分析和杭州市城市照明的需求,对新城夜景提升和钱江新城建筑立面灯
光(点光源)等新演绎方式、创新手段做出方案要求,照明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整体
投资给出估算,以便于发包人据此作出决策。
4)基于对现有灯具、控制系统等的分析以及前述视觉效果分级的分析,对现有灯具
和控制系统的利用,对夜景照明的保留、提升和新建做出整体的、合理的计划。
5)建设时序:根据相关具体设计效果,对涉及的节点(具体到建构筑物单体)提出
更新、提升等建议,提出后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时序表,提出后续建设和管理的体质机制
保障要求。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达到三级等保要求。
7)方案设计完成后,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提供一份不少于 2 分钟的三维动态演绎。
5.2初步设计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在理解发包人意图条件下完成照明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具体
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发包人的深化设计要求和预设效果进行
初步设计。
2)与发包人讨论确定灯光设计效果的条件准则,例如照度要求、光色、安装位置与
安装方式、色温、灯具外观尺寸等。
3)与发包人讨论确定照明控制系统的初步选择。
4)对建筑及景观基础图纸进行搜集及整理,根据设计效果绘制布灯图。
5)照明灯具布置平面、立面,灯具布置要求准确详细,安装位置要求详细标注尺
寸,灯具布置不可简化制图,图面内对应的标准灯具图例表。
6)音响系统技术路径选择及初步点位图。
本阶段设计成果包含:
1)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灯位图、节点详图等。
2)设计概算书。
3)材料设备的选型图册:灯具尺寸、光源、灯具功率、色温、灯具配光曲线、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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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防护等级、附件情况、光源光通量、发光效率、平均寿命、单灯照射被照面的高
度、宽度、量化指标要求(平均亮度,最大亮度,最小亮度,均匀度等)、防尘防水等
级、控制要求等。
4)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5)重点区域详细准确的照明计算结果:各入口、屋顶等要求计算平均亮度值与亮度
分布情况,必要的场地要求提供照度计算书。
6)音响的数量、型号、功率、上限尺寸、重量等主要技术参数。
5.3 初步设计深化要求
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及发包人的进一步设计要求,深入技术设计,进行配
电系统及控制系统设计。
本阶段设计成果包含:
1)设计说明。
2)体现每幢楼的灯具数量、选型、主要光学以及灯具布置图(如有间距要体现间
距)
。
3)配电系统线路图,与电气方需结合的电量计算以及各区域用电功率统计表。
4)控制系统图与相关说明和场景设计说明,控制系统原理图、控制系统二次线路
图。
5)主要设备清单以及详细的灯具选型文件(含外观、尺寸、光源、电器等详细技术
参数)
。
6)音响系统原理图、线路图;声场模拟效果成果材料;音响选型推荐方案不少于三
种。
5.4 施工图设计要求
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的进一步设计要求,深入施工图设计,配合图
纸审查,直至获得图审合格证。
1) 完成施工图设计
2) 获得图审合格证
3) 协助完成招标答疑
本阶段设计成果包含
1)图审合格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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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
1)对实施区域光环境进行优化设计,对有可能影响实施后视觉效果的其他照明提出
相关控制措施。
2)提供所有原创设计文件,做好场景的后期修改、调试。
3)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全过程的配合工作。
4)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5.6 限额设计要求
1)本项目设计阶段总投资应不高于 1 亿元,因本项目主要为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单
位在设计时应充分了解项目以往情况,并进行实地踏勘,从方案设计阶段从如何节约投资
的角度提出项目详细优化建议,供发包人参考。
2)在保障 31 幢楼宇的更新改造及音响更新的基础条件下,在不超总投资的前提下,
对城市阳台及中轴线的灯光进行适度提升,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
六、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设计阶段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本条款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建筑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
电气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
规划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城市规划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5
照明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高级(一级)照明设计师资格
6
造价工程师
1 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安装)工程师资格
2、施工配合阶段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出勤率
1
电气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
照明专业设计师 1 人
具有高级(一级)照明设计师资格
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七、其他
1、须满足城管、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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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
查,对于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和发包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
3、中标方案不等于最终方案,中标单位必须根据业主要求对其设计方案修改至业主
完全满意为止,修改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一律不作补偿。
4、设计过程中应与发包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设计进展,听取发包人的意见和
建议。对于设计方案的重大调整,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5、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单位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设计成果
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披露。
6、设计单位应对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项目资料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