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6-15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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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 5 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名称: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3001281招标人单位: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单位: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一、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招标控制价:1127.8127 万元。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杭州市园林绿化)

(2026修订版)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

1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杭州市园林绿化)(2024 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须招标

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7);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国家发改委等 9 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12 号,国家发改

委等 9 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30 号,国家发

改委等 9 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9.《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8 部委令第 20 号);

10.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

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

11.《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16 号);

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

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 号);

1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

2

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4〕21 号);

16.《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6

号);

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8.《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市〔2010〕88 号);

19.《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0.《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96 号,第 378 号修

正);

21.《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412

号);

22.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17);

2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浙建〔2019〕3 号);

24.《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

建〔2020〕5 号);

25.《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 号);

2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

见》(浙政办发〔2021〕19 号)

2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

办发〔2022〕47 号);

28.《浙江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

通知》(浙财采监〔2023〕4 号);

29.《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

意见》(浙建建〔2023〕7 号);

3

30.《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委发〔2023〕20 号);

3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

发〔2024〕17 号);

32.《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浙

建〔2024〕5 号);

3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34.《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5.《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403 号);

36.《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1);

37.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

38.《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杭建市发

〔2018〕578 号);

39.关于规范限额以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发包行为的通知(杭园文〔2019〕83

号);

4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杭政函〔2019〕27 号);

41.关于印发《杭州市园林绿化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园文

〔2020〕41 号);

42.《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4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

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69 号);

4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杭政办

函〔2024〕41 号);

45.《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杭建工〔2024〕

123 号);

46.《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杭建工〔2024〕124

号);

4

4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

意见》(浙建〔2023〕10 号);

48.《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函(2025)

343 号);

49.《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5 年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公告第 37 号);

50.《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

策(试行)的通知》(杭综法〔2026〕7 号);

51.《关于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州市园

林文物局 2025 年 10 月 15 日);

52.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实施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提示单(杭州

市园林文物局 2026 年 3 月 10 日);

53.《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杭园文绿〔2026〕1 号);

54.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5

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 □”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本示范

文本不再誊抄。

5.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

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

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

较高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业

务;招标人选用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选用的说明;无省级信

用评价标准的,具体标准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工程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控制

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相一致。

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 5 日。

8.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标。

9.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

资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

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

6

10.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有特别要求的国有投资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后,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

11.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

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

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

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

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

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

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

为。

12.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

“数智见证”、“数据预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运用。

13.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应使用“评

定分离”,如需使用“评 定 分 离 ”按 照 《 浙 江 省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评 定

分 离 ”操 作 指 引 ( 试 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14.招标人有优质工程的要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列优质工

程增加费,作为创优工程成本费用补偿,同时发承包双方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等的

奖罚条款。

15.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除采

用技术标暗标评审的项目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应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在

否决投标前就拟否决情形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在线)询问核对,并书面(在线)记录

询问情况和投标人反馈情况。

16.招标人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应采用技术标暗标形式。

17.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 85%,宜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

人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18.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清

单》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

7

与投标,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投标,推进园林绿化工程健康发展,合理

设置绿色采购标准,落实环保、节能、低碳要求。

二、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

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

进行填写,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

算文件汇总计算;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中相应的招标工程范

围汇总填写。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

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

容应删除。

7.招标人应合理规划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分阶段(标段)招标的,

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应体现本次招标内容。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应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招标范围相一致。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国家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不再有任何资质要

求,不得将具有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其他企业资质

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

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

斥联合体投标人。鼓励园林绿化企业与优质企业合作,积极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承

8

建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招标文

件可以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出合理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4.业绩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

过一个,工程业绩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

相关指标要求(其中,以绿化面积和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

关指标的8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工程中

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

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

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招标人可根据业绩

的具体要求,按照宜少不宜多的原则从上述证明材料范围中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并

明确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认定顺序。

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以及含有高堆土(高

度5米以上)、假山(高度3米以上)、高架绿化(含给排水系统)及包含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喷泉、假山、雕塑、园林景观桥梁其中一项施工内容,或

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绿

地广场等3项及以上施工内容等技术较为复杂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

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

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获取期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

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

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

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

9

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15日前发布的规定,应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

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

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

质投标文件。

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

公告。

3.工期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有定额工期的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期定

额的规定。招标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的,应按照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在

工程量清单中编列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低于定额工期70%的,招标

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照审定的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相应的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

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4.4。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

择或填写。

7.条款号3.5-4.2.5。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6.3-8.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

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

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

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

10.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10

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

(如:评标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12.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4条后依次排

序,如10.5、10.6…

四、评标办法

1.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宜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

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2.施工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一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包括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

3.施工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招标。包含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以及含有高

堆土(高度5米以上)、假山(高度3米以上)、高架绿化(含给排水系统)及包含建

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喷泉、假山、雕塑、园林景观桥梁其中一项施工

内容,或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小品、花坛、园路、水系、

驳岸、绿地广场等3项及以上施工内容等技术较为复杂的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谨慎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鼓励选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控制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五、工程量清单部分

工程量清单根据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定进行编制,招标人

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七、注解和说明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

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

11

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中投标报价封面中要求“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以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

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杭州市各区、县(市)、招标人,不违背相关法规,可以根据各自情况结合实

际对本示范文本进行调整。

4.除特别注明外,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12

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

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300128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7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0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 153

第六章 图纸 ............................................................... 15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62

1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3001281

1.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已由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67666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

目业主为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

构为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

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00万元,工程概算120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1127.8127万元,建设规模:

总面积147852平方米(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地点:浙江

省杭州市临平区超山四季农园区块。

(2)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超山四季农园区块,占地面积约22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户外活动场地、水塘及水系、绿化改造提升,原有大棚提升改造,以及场地内给排水、强

弱电等附属设施改造等内容;本次招标工程造价1127.8127万元。

(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

(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15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园林绿化项目的能力)。

□(2)自

日以来

承接过类似

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6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2)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

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标

17

(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 2 )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00

秒,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址:____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号3楼___

邮政编码:_311100___

话:

___*开通会员可解锁*___________

投诉受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_

址:

_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号3楼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311100

18

话:____*开通会员可解锁*__________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龙超

7号7幢102

联 系 人:周卓立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址:杭州市临平区

IFC互联网+金

融中心

2幢1302

联 系 人:陈俊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2834246004@qq.com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日

1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龙超路7号7幢102

联系人:周卓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IFC互联网+金融中心2幢1302

项目负责人:唐卫东

信用评价等级:/

联系人:唐卫东、陈俊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834246004@qq.com

1.1.4

工程名称

超山四季农园产业提升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超山四季农园区块

1.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1.7

本项目所属行 城市园林绿化行业。

20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单位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超山四季农园区块,占地面积约222亩。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户外活动场地、水塘及水系、绿化改造提升,原有大棚提升

改造,以及场地内给排水、强弱电等附属设施改造等内容

1.3.2

施工工期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 月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

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

容要求。

1.4.2

(4)

联合体投标其

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

作内容分配;

21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

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招标工程是否

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10.5。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 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22

的其他资料

□2.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建筑业行业。

☑3.其他:工程量清单、图纸、补充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

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登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

关栏目中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俊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2026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

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

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涉及补充

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信息为准。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

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

件发出的形式

同本须知前附表2.2.1

23

3.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商务标;☑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含资格证明材料;

技术标(

宜200页(200~300)以内;暗标评审的,分为技术标

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资信标;□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1127.8127万元;

□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作为风险控制价(902.2502万元),计算风险控制价时,

基数应扣除暂列金额。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一、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

24

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

、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

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处理。)

二、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投

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

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咨询电话:杭州银行临平支行*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它

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

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

、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

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

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

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5

的,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

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

交投标保证金。

3、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

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

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

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

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

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

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26

3.5

资格审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

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

件。

2.□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证明/现金);

4.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口《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6.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

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由联合

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

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

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和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

(1)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通过“杭州市公

27

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杭州市园林电子

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

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工具:请投标单位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下载“杭州园林投标工具”最新版本,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个部分:

(1)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营业执

照、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技术标(明标)(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投标文

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技术标

文件按明标制作;

☑(2)技术标(暗标)(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制作,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

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3)资信标(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需要):投标文件资

28

信标格式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7.3

(4)

业绩证明文

件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4.1.1

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时

分 00 秒

4.2.2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

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15个的;

3.其他:

4.2.5

电子投标文件

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

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

29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号

开标室。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其他:

5.2

开标程序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子加

密标书进行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

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3.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抽取2个数值:

1)权重系数:5%;10%;15%;20%;25%,并依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个数值,权重系数范围由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2)浮动系数:-4%;-3%;-2%;-1%;0%;【招标人在-4~1(含

30

本数)的范围内设定五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等差值≥

0.25,且五

个数至少三个<

0)】,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

招标人随机抽取

1个数值,浮动系数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

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4.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需要明确的内容:综合单价评审项

目。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项;合理区间

K【-K,K】: (K≥15%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3项;合理区间K【-K,K】:15%(K≥15%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

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

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

31

投标文件。

3.其他:

/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

术专家 4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园林

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员的1/3);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5分)+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

8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5分)+

陈述与答辩(若有,

2分)。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

分(

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4.其他

6.3.1

评标基准价的

确定方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0 个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

标人的所有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将算术平均值浮动一定比

例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算术平均值*(1+浮动系

数)】,如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

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小数点后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

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32

注:浮动系数范围为招标人在-4~1(含本数)的范围内设定五个

数组成的等差数列(等差值≥0.25,且五个数至少三个<0),并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 个浮动系

数,浮动系数比例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

整。

(2)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10 个的,评标委员计算评标基准价。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先对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 N 个

投标人(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个数*权重系数,计算后的数值四

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 N 个投标人的

报价;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一次算术平均作

为投标第一次平均价 A(小数点后保留到元);

注:权重系数范围为 5%;10%;15%;20%;25%,并依据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 个数值,权重系数范围

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②去掉异常投标报价【将±偏离第一次平均价 A 的 10%(不含)和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认定为异常投标报价。异常投标报

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得出第二

次算术值 B。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都低于风险控制价或所有投标报

价均为异常投标报价时,取与风险控制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投标报

33

价作为第二次算术值 B(小数点后保留到元);

③将第二次算术值 B 浮动一定比例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

准价=算术值 B*(1+浮动系数)】,如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

的,则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小数点后保留到

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注:浮动系数范围为招标人在-4~1(含本数)的范围内设定五个

数组成的等差数列(等差值≥0.25,且五个数至少三个<0),并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 个浮动系

数,浮动系数比例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

整。

☑其他:(进入“评标区间”若出现投标人的排序和并列数量累计

后,总数超过 30 家及以上时,则启动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

重新“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为:1、计算评标基准价前面计算方法

不变,后面第③项变更为“③将第二次算术值 B 浮动一定比例后得

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算术值 B*(1+浮动系数)】(基

准价计算小数点后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

持不变)”。

6.3.2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1~3 个)

☑采用评定分离, 5 个。(3~5 个)

(如有效投标人≤2 家且仍

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采用摇号定标法的推荐 3 名)。

34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

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摇号定标法由招标人以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

人)。

□其他:

☑7.2.3

定标会议地

点和时间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

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质询小组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

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可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7.2.7

定标要素及具 ☑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

35

体内容

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

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

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

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

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

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

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1.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36

☑直接票决法一;

□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

□3.摇号定标法。

□4.其他定标办法:

7.2.9

中标人公告媒

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

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

确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

的;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37

履约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

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资金共管。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

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8.1

重新招标

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

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

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项目,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及投诉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8

10.1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要求、人员资格(若有)、业

绩条件(若有)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

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⑦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请投标人如实填

报后提交。)

□⑧其他:

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材料,以杭州银行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银行保函/保证保

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的最终依据进

39

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

纳手续。投标保证金转账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

准。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

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

书);

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

修期要求的;

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⑥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⑧根据招标人提出(如有,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7第15项)针对

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施工及养护过程中充分考虑合理

化建议和保障措施,未提供方案的;

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40

⑩□其他:

(3)商务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

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

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

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

特征描述)的;

⑦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⑧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⑨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⑩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投标人不

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⑪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

41

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否决投标处理;

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人员资格(若有)、业绩条

件(若有)要求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

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⑦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请投标人如实填

报后提交。)

□⑧其他: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5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

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42

注;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出具的相关

证明材料,以杭州银行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银行保函/保

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的最终依

据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

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转账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

为准。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

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

书);

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

修期要求的;

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⑥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43

⑨□其他: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处

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

容);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

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

标准或要求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

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

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

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44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

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

特征描述)的;

⑦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⑧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⑨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

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⑪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

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⑬ □其他: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45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人员资格(若有)、业绩条

件(若有)要求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

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⑦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请投标人如实填

报后提交。)

□⑧其他: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5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

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注: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出具的相关

证明材料,以杭州银行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银行保函/保

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的最终依

据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

46

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转账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

为准。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

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

书);

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

修期要求的;

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⑥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⑨□其他:

/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处

47

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

容);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

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

标准或要求的;

⑦违反投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⑨其他: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

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

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

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

48

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

特征描述)的;

⑦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⑧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⑨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

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⑪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

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⑬ 其他: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

依据。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49

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

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

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

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

50

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

(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

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以下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

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

(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2021年3

月13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1

(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7)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10.4

在建合同工

程的认定及

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

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

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

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填写)。

52

10.5

投标文件

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

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

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

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

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

□现场语音答复

☑书面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短信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

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

理。

(2)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一般为90分钟,晚高峰、节假日

等特殊时间段可延长到120分钟。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

53

辩。

(4)答辩人到场签到须在短信通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先完

成刷卡机上签到,再到开标室完成手工签到(签到机在开标室门口

处),否则根据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情形,视为自

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4.陈述和答辩时间: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所有通过技术

标评审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通知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与答

辩,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短信通知时间的视为

放弃答辩;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

平区南大街265号3楼),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应保

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

若在短信通知5分钟后未收到投标单位回复短信的,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应通过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的录音电话再次联系投标

单位,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5.陈述和答辩问题: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

容统一拟定。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

带资料。

7.关于陈述和答辩的流程和要求: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现场签到登记情况汇总表(含检查身份信息)、通过技术标评审的

5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预通知情况汇总表、提前准备通知答辩

的短信模板、提前准备好陈述和答辩单的电子版供专家在电脑上输

入,防止手写问题答辩人看不清题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大信封或档案袋、写字笔,

将印有专家所出考题的答辩单(可按实际答辩单位数量提供),密

封后在答辩开始前带出评标区域,中途不得启封。从通知时间到答

辩开始时间一般为

90分钟,晚高峰、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延长到

120分钟(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答辩时间为30分钟。

3)除“陈述与答辩”原因造成复评、重评外,其余原因进行复

评、重评的,“陈述与答辩”不再重新进行。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

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

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

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55

3.暂估价:

1)内容:

2)金额: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4.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

☑(

1)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

围。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控制

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

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

2)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

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

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

领〔

2020〕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

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

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

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

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3)根据《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

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施行)的通知>》(杭建

56

工通知〔2022〕60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

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管控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

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

(4)本项目计划施工周期在6-9月,现场临时宿舍降温费用,必

须进行报价。

(5)智慧工地:本工程增加智慧工地费用,包括实名制信息采

集及考勤设备、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软件和管理等增加的相关费用。应充分考

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6)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化工作

的通知》(浙应急法规〔2020〕9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等文件要

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纳入企业管理费

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

险列入企业管理费。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①根据《关于做好实人认

证以及考勤设备直连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3〕

52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人认证以及考

勤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

价。②其他:

57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施工过程分段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同

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资性工

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实施BIM的内容: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

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

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

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

58

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

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杭州市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

办法(修订)》(杭园文〔2025〕221号)。信用评价等级更新周

期原则上为1个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更新频率。投标人应在

投标前自行做好杭州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信

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6.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

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

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

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

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

果。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

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

或签字的行为。

59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

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

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

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

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

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

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

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

人的在职人员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0

(15)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6)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

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

在故意一致的除外)。

(17)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8)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

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1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在有效

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

(20)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

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17.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

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

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

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61

18.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

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

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

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

19.其他:(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绿化面积指本园林绿化工程

中的工程总面积(即工程实施范围面积)。

(2)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五)资信标评审”“类似工

程业绩”中:

①“每平方米造价”是指“类似工程的合同总造价(中标通知书上

金额)除以工程总面积(即工程实施范围面积)”。

②“本工程招标单方控制价”是指“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除以本工

程总面积(即工程实施范围面积)”。

③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

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

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

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

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

施工。

(3)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五)资信标评审”“类似工

62

程业绩”中,若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

明”均不能体现评审要素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或核准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0.本项目采用次日评标和陈述答辩,评定分离。

2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承

诺书》(后附格式)。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

绝签订合同。

63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施工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

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64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65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

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66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

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组成。

3.1.1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

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2)联合体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承诺书;

67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投标函;

(9)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文件;

(10)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3)投标报价封面

1)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2)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3)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5)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计日工表

9)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68

10)主要工日价格表

11)主要材料价格表

12)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4)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15)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

16)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

质文本)

17)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

质文本)

18)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其他: (可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及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布置及说明;

(2)施工方案及相应措施;

(3)工程质量保障和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

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69

(4)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含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的养护保修措施);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8)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9)根据招标人提出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施工及养护过程中的合理化建

议和保障措施;

(10)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其他: (可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综合评估法需要):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3)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

□其他: (可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

70

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

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71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

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见须知前附表3.5。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

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

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73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

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召开定标会议,招

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7.2.3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

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

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

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

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4

7.2.6招标人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7.2.6的规定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

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

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

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

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

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1)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

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

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摇号定标法。由招标人以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 3

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

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75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

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76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

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

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

77

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

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1)项目含土方外运的,应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

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详见前附表

10.1否决情形;

2)本项目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

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

(杭管执联〔

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

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

管〔

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

手续。详见前附表

10.7特别说明;

3)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中“

2发包人”中明确;

78

4)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违约经济处罚条

款,该要求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

3.1(10)和16.2.1承包人违约的其

他情形中进行明确;

5)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施工单位应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

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建设单位应及时审核电子转移联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

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该要求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明确;

6)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核验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和消纳去向,施工单位必须

依据电子转移联单核算的建筑垃圾量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结算运输处置费用;该要求应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

2发包人和3.1承包人一般义务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一)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宜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

有特殊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评审区间确定

(三)初步评审

(四)商务评审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具体内容

(一)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

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评标区间确定

80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详见前附表第 6.3.1 项。

2.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入评标区间:

(1)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人≥10个的,取评标基准价及以上的有效投标报

价前10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入评标区间;

(2)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人<10个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

值最小的前10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0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若出现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保留2位小数点)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

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

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

注: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三)初步评审

1.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

2.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

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少于10

个的全部进入商务评审阶段)进入商务评审阶段。

81

(四)商务评审

1.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区间确定、初步评审,对进入商务评审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商务

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

后,情况属实的,商务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2.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商务评审,若商务评审后,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

人不足 3 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达

到 10 个(少于 10 个的全部进入商务评审阶段)。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招标人可以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

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82

3.有效投标人<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办法(二)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一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

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区间确定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综合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具体内容

83

(一)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

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 个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二)评标区间确定

1.计算评标基准价:详见前附表第 6.3.1 项。

2.评标基准价确定后,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10 个(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10 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之差的绝对值(保留 2 位小数点)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

数量依次空缺。

注: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三)初步评审

1.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

84

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评

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

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0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四)技术标评审(明标)

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

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若技术标评审后,通过技

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

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0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

审)。

(五)商务标评审

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

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

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若商务标评审后,通过商

务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商务

85

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0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六)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的综合评

价,含商务总报价评审和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

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85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8分)+技术措施

与报价匹配性评审(5分)+陈述与答辩(若有,2分)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商务

总报

价评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

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扣 1 分;投标报价低于风险

控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3 分,扣完为止。不

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

两位小数。

0~85

2

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

间范围的情况。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 3 个子项目(当清

0~8

86

工程

量清

单综

合单

价评

单总数在 134 项以上的,选取 3 个子项目;134(含)~50

(含)项期间,可选 2 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 50 项的,

应选择 1 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

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

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

目扣(8/评审项目总数)分,8 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

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且公布。

3

技术

措施

与报

价匹

配性

评审

(1)关键措施的合理性的评审,“是”的得 1 分,“否”

的得 0 分;

(2)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的评审,“是”的得 2

分,“否”的得 0 分;

(3)措施费报价存在极端报价的评审,“否”的得 2 分,

“是”的得 0 分。

0~5

87

内容

注: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审,应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方案与

措施项目报价进行对应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关键措施的合

理性、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对措施项目的极端报

价,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分析并列出不通过的理由,意见不统

一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

4

陈述

和答

(如

有)

(1)通过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对评

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陈述和答辩;

(2)陈述和答辩为 2 或 0 分,有以下情形的该项为 0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陈述和

答辩内容有明显错误,且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实名表决不

通过的(不得弃权)。

0~2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

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

抽签确定。

2.招标人可以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8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

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3.当有效投标人<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

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办法(三)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资信评审

(六)商务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具体内容

(一)资格审查

89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组

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 个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二)确定评审区间

1.计算评标基准价:详见前附表第 6.3.1 项。

2.评标基准价确定后,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10 个(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10 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之差的绝对值(保留 2 位小数点)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

数量依次空缺。

注: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三)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

过,否决其投标。

2.若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

90

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0个,有效

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四)技术标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

通过,否决其投标。

2.技术标评分(30分)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布置及说明

0-3

2

施工方案及相应措施

0-3

3

工程质量保障和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

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0-3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含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的

养护保修措施)

0-3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0-3

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0-3

7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0-2

8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

组织方案

0-6

9

陈述和答辩

0-2

10

根据招标人提出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施工及养

0-2

91

护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和保障措施

口11

其他:/

0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并

给出每项评审内容客观详细的评分理由。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

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75%—95%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

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75%(含)或高于技术标满分95%(含)的专家的评分,须

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分处理,

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除作无效分处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

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

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

3.投标人未针对每项评审因素给出响应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4.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若技术标评审后,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

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0

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五)资信标评审(10 分)

1.资信分可根据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等因素

进行设置,具体内容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信用评分应采用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发布的信用

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杭州市园林绿化信用监管平台”统一发布

的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未提

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投标人按0分计)

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92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类似工程

业绩

企业、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规模相当”

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业绩造价大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

(80%)且每平方米造价大于本工程招标单方控制价的(80%),近

五年指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五年,类似工程是指园林绿化建设工

程),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

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

书载明的价格为准、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联合体业

绩,除常规证明材料外,还必须附上联合体协议书,评委会将依据

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仅对投标人自身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其与评审

要素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审和给分,没有体现评审因素的不得分。

附属绿地业绩,在提供证明材料的同时,需同时提供附属绿地

“平面图”和“投标报价费用汇总表”中园林绿化工程建安费。单

方造价按实际园林绿化工程建安费计算。

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2 个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

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

报 3 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 3 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

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 1 到 3 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

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0~4

93

2

信用评

企业荣

信用评价

投标企业信用评价:A 级 1.5 分,B 级 1.2 分,C 级 0.8 分,D 级

0.4 分,E 级 0 分。

企业荣誉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按需提出,企业的获奖情况,明确的定量要求

进行比较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指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五年)类似园林

绿化建设工程获奖情况(以证书签发日为准),同一项奖项只计最

高分。

(1)评奖单位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

个得 1.5 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个得 1 分;获得市级(地级市)奖

项的每个得 0.5 分;累计最高得 1.5 分(分值 1.5~2 分)。

(证明材料:提供荣誉证书和参评项目合同或获奖通报文件和参评

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1:企业荣誉评分应以荣誉证书中的颁发证书落款单位盖章为

准,无颁发证书的应以获奖通报文件中的落款单位为准,且其中须

明确体现获奖单位名称,否则不得分。

☑注 2:参评项目合同业绩,仅限于【园林绿化工程】分类下的项

目,如含在市政工程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在提供该奖项的同

时,还须提供该奖项中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绿地“平面图”和

0~1

0~3

94

“投标报价费用汇总表”中园林绿化工程建安费并加盖公章,未按

此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其他类型的奖项业绩(如房建、

水利、公路工程中包含的绿化内容)原则上不予认定。

3

拟派项目

负责人及

项目管理

班子人员

能力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各专

业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合情况要求(可

根据实际调整)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园林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 0.5 分;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技术

职称的“每人”得 0.25 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累

计最高得分 2 分。证明材料:项目班子人员必须附身份证、学历、

职称、劳动合同和近 2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0~2

4

其他

投标人接受相关技术要求、相关标准等承诺或落实政府部门政策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投标人接受相关技术要求、相关标准等承诺的:同时提供项目负

责人信用承诺书、民工工资按时支付承诺书、施工企业文明施工承

诺书的,得 分。缺一项或不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

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0~1

0~3

(六)商务标评审

95

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

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

后,情况属实的,商务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若商务评审后,通过商务

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商务

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0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0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3.商务标评分(56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

扣2分;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4分;扣完为止;投标报

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

4.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4 分)

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 3 个子项目(当清单总数在 134 项以上的,

96

选取 3 个子项目;134(含)~50(含)项期间,可选 2 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 50 项

的,应选择 1 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

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

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

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 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

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

分相同的,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

的优先;资信标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

签确定。

2.招标人可以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

97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

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3.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

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

分相同的,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

的优先;资信标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

签确定。

2.招标人可以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

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98

3.当有效投标人<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99

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

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

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N≥

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

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

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100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摇号定标法。1、定标前,招标人应制定摇号定标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定标时间、

地点、参与人员、摇号规则、应急处置预案、纪律要求等事项。招标人可以向有资质的公

证机构申请现场公正,可以邀请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授权代表或社会大众见证摇号定标

过程。如邀请的,由招标人通知参与人员摇号定标时间、地点、规则及需要携带的资料。

2、摇号定标应在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公开进行。摇号开始前,招标

人应组织现场签到,并对到场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记录。

3、摇号定标开始,定标全程应不间断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完整记录摇号全过程,并

应清晰捕捉关键环节。招标人宣布纪律与摇号规则,检查与启封摇号设备,开始摇号并公

布结果:

(1)摇号抽取对应身份号码球:招标人将号码球放入摇号机,依次抽取号码球,该号

码作为各中标候选人的唯一身份号码,不再变动。

(2)摇号抽取产生中标人:招标人将各中标候选人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从中抽取1

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号码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4、招标人宣布定标结束,公证机构依法出具《公证书》(如有),招标人应在 3 日

内向交易中心调取录音录像资料并妥善保管。

5、结果公告阶段。招标人应在法定媒介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摇号定标的中标结

果,公告内容应包括中标人名称、摇号时间、地点、过程概述、监督情况等内容,同时将

完整的定标过程资料归档,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公示材料、《摇号实施方

案》、摇号通知及送达记录、签到表、《摇号结果确认记录》(各方签字原件)、《公证

书》(如有)、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资料、中标结果公告材料等。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

101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102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

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

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

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

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

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

(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

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

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

书面答辩, 30 分钟(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

结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

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

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

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

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103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述和答

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具体分值和

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答辩

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系统生成

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

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

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

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偏远

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先

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

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

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

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

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

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

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

104

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

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

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签

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箱

(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

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

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

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人员

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拟

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

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

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

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105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答

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应

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

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

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

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

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

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

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候室

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答辩

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场。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

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通

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106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

止。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考试规则,独

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0分

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

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

答辩单。

10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

本)。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

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108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

括:

1.1.3.9 永久占地包

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

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

发〔2018〕579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

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1.3.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 2018 版建筑安装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98 号);

1.3.5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

发〔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

号);

(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2017〕112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

161号);

(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

109

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

(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

(8)市政府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

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市建委*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

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0)《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

市通知〔2020〕4号)

(11)《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

〔2021〕32 号)

(12)《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69号)

(14)《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

(15)《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

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

〔2025〕17号)

(16)《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

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号)

(1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

(1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杭政办

函〔2024〕41号)

(19)《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的通

知》(杭建工发〔2025〕135号)

(20)《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118号)

(2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

意见》(浙建〔2023〕10 号)

(22)《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工程渣土车推广应用

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杭综法〔2024〕54 号)

110

(23)《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7 号)

(2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浙建城管〔2025〕19 号)

(25)《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函(2025)

343 号)

(26)《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

建质安函〔2025〕366 号)

(2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25〕307 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

(杭建市发(2025)213 号)

(29)其他:《关于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

1.3.6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1.3.7 其他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11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

112

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本工程的超重件: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

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

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

(1)农民工工资支付:

发包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人应

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

人及时缴存。

(2)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

113

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

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结算

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

建筑垃圾工程量90%的,按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量小于工程竣工结

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90%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

材料的: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发包人应加强建筑垃圾产品的质量控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

检测,严禁不合格产品用于施工现场。

本项目需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使用建

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为: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使用建筑垃圾再

生产品的比例为: 76.81% (其中杭建工(2025)118 号中已明确的可适用部位中使用

相应再生产品比例应达到 100%)。

(4)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较估算量下降 3.5%。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1.场地与总平面布局

合理布置施工出入口、材料堆场及加工区,利用场内道路永临结合,减少临时设施拆

除产生的垃圾。

2.建筑设计减量优化

1)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考虑未来功能变化的可能性,采用大空间等灵活可变

的布局方式,以利于在未来建筑物用途发生改变时能避免或减少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拆除。

5)外围护系统与机电专业一体化设计,做好连接件的预留预埋,并考虑了幕墙、通风

百叶等附加荷载要求,避免后期二次处理产生建筑垃圾。

6)外围护系统所采用的材料满足环保与健康要求,不使用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或对环

境造成污染的有毒有害材料。

7)外围护系统选用耐久性好的轻质、高强、节能、保温一体化外装饰材料和构造。

8)外围护系统装饰材料在设计阶段定型排版,工厂预制后现场安装。

114

3.结构设计减量优化

1)地基基础设计就地取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综合考虑施工条件和场地环

境,并依据勘察成果和上部结构受力特点合理选取基础方案。

2)结构方案应满足抗震概念设计要求,不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方案;

3)根据建筑高度、跨度、使用功能、经济性及地区产业条件,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

后,合理选用高效受力体系。

4)结构材料选择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b) 砌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c) 在符合规范对钢筋强屈比、超强比的要求下,混凝土受力构件宜优先使用高强钢

筋、高强混凝土及高性能混凝土;

4)钢结构受力构件应优先选用高强钢材、热轧型钢。

5)墙体材料选择符合下列规定:

a )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优先选用项目所在地的墙体材料;

b)填充墙优先采用轻质、高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墙体材料;

6)考虑未来使用功能变化的可能性,通过合理的结构布置(如大空间、轻质隔墙)和

适当的活荷载预留,提高建筑的空间适应性和改造便利性。

7)纵向钢筋连接优先采用机械连接;钢构件连接优先采用螺栓连接。

8)基坑回填优先采用工程渣土经固化处理后的材料,减少土方外运量。

9)基坑土方开挖结合土方平衡设计,并利用挖掘机智能控制系统进行精准开挖,避免

超挖,以减少不必要的回填工程量。

10)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

11)结构平面形状简单、规则,质量、刚度分布宜均匀,竖向布置宜连续、均匀,应

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

12)优化结构平面布置、构件类型及节点构造,优先采用规则的几何形体和模数化的

构件尺寸,不采用异形复杂节点。

13)结构设计时考虑设备管线的预留和预埋。

14)结构构件采取与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和使用环境相适应的结构耐久性设计措施

4.机电设计减量优化

(1)给排水专业

1)合理布置给水排水管道以满足维护检修要求,管道不直接埋设在结构主体内,吊顶

115

内暗装阀门、检查口等附件时应在吊顶相应部位采取可开启措施。

2)结合场地地形条件,合理设计室外排水管道的走向和埋深,减少不必要的开挖和回

填。

电气专业

1)电气与智能化系统设计优化线缆路由,合理确定设备位置,减少线缆浪费。

2)电气与智能化机房预留发展和扩容空间,避免设备更新或扩容带来的建筑拆改。

3)电气与智能化系统机柜设计时预留备用回路和空间,避免后期调整时更换机柜。

4)电气与智能化系统设计选用可扩展、模块化的设备。

5)合理布置电气与智能化系统的设备与管线以满足检修要求。

(3)暖通专业

1)暖通空调冷源与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选用性能系数高、可靠性高、耐久性能好的产品;

b)冷源、热源设置在空调负荷的中心,减少输送管路长度。

2)暖通系统设计优化管道路由,减少不必要的弯头和管件,控制管道预留余量。

3)空调管路上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使用寿命

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拆换、更新的构造。

4)管井、设备机房及吊顶空间的设计,宜预留扩展或改造余地,避免因功能变更等引

起大规模拆改。

5)风管、水管及保温宜采用可回收利用材料,风管制作宜优先采用工厂化预制加工,

提高加工精度,减少现场加工产生的建筑垃圾。

(5)新能源车辆:

本项目要求新能源车辆配备比例为: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对现场

作业的新能源车辆比例及车辆合法性进行抽查。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身份证号: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6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实名制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四实”管理负总责,负责对各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

理。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考勤管理,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前需在

“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完成实名制登记和实人认证,并同步完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申报

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新进场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协议),鼓励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各

项目部应当对新进场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等进场教育。

承包人的实名考勤设备采集的考勤要求以及通道范围要求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

“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上线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24号)标准实施,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

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1号)、《杭州市智慧

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24〕117号)和《关于提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117

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2022〕81号)要求,实现对现场出入口实施全时段摄录留存,并

支持对关键岗位人员和劳务人员出入进行抓拍和AI智能分析识别身份。施工现场考勤设备

和视频监控设备要与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平台直连对接,确保考勤数据和视频数据的实时性

和真实性。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施工总

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

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

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2)农民工工资支付: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

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分包

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

包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分包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

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

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承包人应当每月主动核实农民工考勤,严格落实委

托总承包企业代付工人工资等六项制度,足额结算农民工工资,原则上要做到“无考勤不

发薪”。农民工离场时,项目部应当与农民工办理离场结算手续,签订离场工资结算确认

书,并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确保人走账清。

(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委托给本工程建

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向

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备垃

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

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单位与

118

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处

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品应

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

建〔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的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建

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检

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承包人承诺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图纸

明确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范围及比例进行施工。

(5)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6)新能源车辆:

用于本项目的工程车辆,应优先选用新能源车,承包人承诺按照发包人明确的新能源

车辆配备比例配备新能源车,并如实记录运输车辆信息,接受发包人的核查。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

119

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

定: 。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

验的约定: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

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

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120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3)其他方式: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

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

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121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

部门批准。

(3)其他: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

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

第(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2)其他: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详细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122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

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4)其他: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3

(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

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24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

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

以下约定: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

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

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

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

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

(5)其他:

无价材料(设备)价格签证应在变更实施前完成,特殊情况则不得迟于

无价材料涉及的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前完成。合同双方按照发包人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共同询

价确定的无价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原则上应将询价签证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

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25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

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

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

整。

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

市发〔2018〕579号)执行;

(2)其他: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126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

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2)其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2)其他: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2%履约担保且施工许可

证领出并提供以下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含工

资性预付款)

a.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申请。

b.工程师(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签署文件。

c.工程预付款发票。

d.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e.开工报告。

f.施工许可证。

g. 工程款资金专户办理完成(如需)。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2%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期扣回当月已核工程量的10%。

12.2.2 预付款担保

127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

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

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

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时与发包人、银行签订项目工程款资金监管协议,以“共管专

户”的形式接受发包人的日常监管;

(2)其他: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价 2%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成

且乙方完成购买本工程所需的保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10%的预付款。

128

2)每月根据监理及业主审核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5%(含预付款)支付进度款。

3)竣(交)工验收完成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工程结

算资料完整报送后,付至经业主及监理确认的工程结算价的85%(含10%的预付款,原则上

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5%,同时退还2%的履约保证金),完成结算审核并完成道路监管(含

保洁)移交、污水管道及电力管道管养单位运维接收及竣工备案(需符合城建档案馆要

求)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5%;

4)预留结算价1.5%的费用作为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扣除违

约处罚金)并完成道路移交且承包人另行缴纳0.5%质量保修金后无息一次性付清;保修期

满 3 年且无质量问题后,退还剩余质量保修金。

6)经批准后实施并完成备案的工程变更,可支付增加造价部分的50%(增加造价=增加额绝

对值-减少额绝对值,为正值时方可支付,此部分费用包含变更中涉及的全部民工工资);

7)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

(其中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承包人应

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发包人有权审核电子转移单,核验

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进度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29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

不得迟于90

天)上报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若承包人无故拖延上报或者不报,经发包

人书面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开展结算审查,相关责任由承

130

包人承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完整的竣工结算书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合同附件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4.2.1 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的期限:

(1)工程造价 5000 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 60 工作

日;

(2)工程造价 5000-10000 万元(含)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

90 工作日;

(3)工程造价 10000-50000 万元(含)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

120 工作日;

(4)工程造价 50000 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 180 工作

日。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则上应在

收到结算资料后的 7 天内,完成对结算资料完整性的初步审查,若存在缺漏的,应以补充

资料函形式书面一次性告知承包人缺失资料的内容,避免承包人因多次补正资料而延误结

算进度。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办结工程结算审核,无特殊情况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审核

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出具无争议部分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时间自承包人提交完整的

结算资料至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止。

审核费用(包括基本费和追加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进行支付,并列入项

目建设投资成本,由发包人支付给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本工程结算是否需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复审:☐是/☐否 ;

复审部门为:

复审程序为: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2.2 承包人应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存在高估冒算行为的,需承担高估冒算违约金。

工程结算经审查后,对核减率超过 5%部分实行处罚,金额按照 16.2.1(6)条款约定执

行,工程结算批复时发包人直接从结算造价中扣除。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31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

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3)

%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24 个月(绿化部分 12 个月)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32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

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

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

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

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

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未按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

金;

(2)承包人未按照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

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

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133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

金;

(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应

支付

违约金;

(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

约金;

(6)承包人未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采购的综合

利用产品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7)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

量化措施,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8)其他: 承包人存在14.2.2约定的高估冒算行为的,处罚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违

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审核核减金额-施工单位送审金额*5%】*5%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

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34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135

附件:

一、协议书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专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履约担保格式

9.预付款担保格式

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11.暂估价一览表

12.《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

136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

2)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37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38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39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

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

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

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40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141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备注

142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143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144

附件:8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

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

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真:

145

附件:9

预付款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

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

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

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真:

146

附件:10

支付担保格式

(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与于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

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

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

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

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

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

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

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

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147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

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

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

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

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

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传

真:

148

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一、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49

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50

三、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151

附件:12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

1.2.3.……

152

附件:13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2022年修订)》使用说明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合同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

过程中规范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标的国

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规定。

三、国家、省、市权力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若有发生变化的,市

建委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情况不定期发布通知,合同当

事人应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调整。

四、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约定履约担保的

形式、金额及期限。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

通知》(浙建〔2020〕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

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

五、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中约定是否扣留工程

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提供方式及金额。若合同当事人约定采

用扣留工程款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

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工

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总额的1.5%。

15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3)编制说明

(3)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6)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7)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计日工表

(10)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1)主要工日价格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13)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

抬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

价。

(五)《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

施,进行相应报价。

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

154

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

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

155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156

附件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一级或二级)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一级)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编 制 时 间: 年

157

附件3: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1.工程概况:园林绿化工程地址、绿地面积、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

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

3.采用(或经合同双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综合单价需(或已)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

5.采用的计价、计税方法。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

(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

(2)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

(3)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确定标准。

158

第六章 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159

□图纸清单

设计人:

页共

序号

图号

图纸名称

日期

备注

16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161

☐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页共

序号

图集编号

图集名称

日期

编写人

16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2.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3.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163

杭 州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商

标)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164

目 录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投标函

(9)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文件

(10)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11)投标报价封面

(1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3)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

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65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营业执照扫描件

166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

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

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

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16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168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

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

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

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69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及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本投标人遵循诚信投标原则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在参与

项目的建

设中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给予澄清或承诺:

1.如本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浙

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同时遵循ISO9000质量体系管

理程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控制管理。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管理人员及

时到位,持证上岗,并满足要求的出勤率。

3.我公司中标后,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并在施工期

间严格按照杭州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标准安排,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

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4.在养护期内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接受招标人和相

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保证执行杭州市建设部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决不拖

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6.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

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

7.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8.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

9.承诺我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

170

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

“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13.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

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

理。

我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

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中

条我公司无法接受,理由见附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71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注: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杭

州银行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

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的最终依据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

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转账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

金为准。

17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工程名

称)招投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工程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声明函无效。③《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

173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

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招标答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

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

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

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

规范和标准的

要求;苗木养护期及保修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

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

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日开

工,

日竣工,共计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4.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

履约责任。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

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

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于开

标前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174

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文件

商务标表1-1和表1-1-1扫描件

(按范本格式要求填写)

175

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本人以本工程 (工程名称)

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身份证号

码:

)郑重承诺:

1、承诺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杭州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标准安排,施工

阶段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

事宜。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2、承诺施工工期内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

日历

天。且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3.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4.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8、承诺项目负责人无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其他交易(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也无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内或暂停执业。

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8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如有违反或投诉

并情况属实,我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项目负责人(签字):

176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所规

定的方式进行报价。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3.2.4条。

(二)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未在“备注”栏中注明为迁移或砍伐的苗木,一律为

栽植苗木。

(三)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苗木种植包括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前的种植环

境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种植后绿化地周围的清理、养护、施肥、

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

费用等(规费、税金单列)。苗木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养护费用,并在

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按格式单列养护费,不得优惠。

(四)投标人填报的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苗木全部成活风险费用并

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

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五)规费、税金等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园林绿化部分

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本工程的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中“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计取。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

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

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

定;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

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

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

关资料。

(七)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

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

177

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

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

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

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

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

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

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

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

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

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

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7、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8、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9、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

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

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10、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不同实际,并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和施工现场

178

管理要求,明确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是否需要创

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及创建等级等相关内容。其中根据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

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全面安装

符合技术规范的扬尘监测设备并联网。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

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

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

投标人不需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

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

11、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12、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

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

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

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1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

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九)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

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

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

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

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十)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

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

的说明和依据。

(十一)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

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

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等。

179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

编制单位注册的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且由本单位

其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3、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

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

4、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

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十二)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本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提交给招标

人。

(十三)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废标。

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报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6)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7)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计日工表

(10)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1)主要工日价格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13)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5)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16)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

(17)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

(18)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

180

(19)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181

投 标 总 价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182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83

表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报价(元)

园林工程

1

苗木工程

2

土建工程

3

安装工程

……

……

市政工程

1

道路工程

……

……

总计

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一级或二级):(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

日期:

184

1-1-1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报价合计

(元)

苗木

土建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

税金[(一 + 二+三+四)*费

率]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一级或二级):(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

日期:

185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页共

序号

项目编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表中(1)(2)(3)(4)(5)(6)栏由招标人提供。(11)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11)备注中明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86

表1-3-1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反季节种植技

术措施

模板及支架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脚手架

施工降水、排

其他

注: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87

表1-3-2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金 额

(元)

备注

(1)

1

2

3

4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88

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备 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定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定费用

6

合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89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1)

(2)

(3)

(4)

1

2

3

人 工 小 计

1

2

3

材 料 小 计

施工机械

1

2

3

施工机械小计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0

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页 共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

金额(元)

(1)

(2)

(3)

(4)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1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工 种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1)

(2)

工日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2

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3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台班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0

194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清单号: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合 计

注:除苗木部分以外的工程量分析使用此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1

195

表2-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养护费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12

)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苗木部分分析使用此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2

196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

页共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合 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7

表2-3

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页 共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

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

施工现场为达到环

保部门要求所需要

的各项费用。

冲洗设施,扬尘控制,污水处

理,车辆冲洗、密封,清扫、冲

洗,

2

文明施工费:是指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所需要的各项费

用。

现场门楼,标牌,效果图牌,彩

旗、彩带,现场整洁,现场围护

(含搭拆),地坪硬化,文明施

工教育,

3

安全施工费:是指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

所需要的各项费

用。

安全标牌、标识(志),安全标

识(志),交叉口闪光灯,防护

棚,防护栏杆,临边维护,安全

隔离网,安全保护服装,安全保

护用品,开关箱,单独供电系

统,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

泵,水枪、水带,其他消防器

材、设施,大型机械监察费,现

场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培训,

4

临时设施费:是指

施工中必须搭设的

生活和生产用的临

时设施等发生的费

用。

临时房舍(如办公用房、生活用

房等),生产用房(如加工房)

等,临时水电设施(如临地供

水、排水等),

1、此表格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8

表2-4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9

表2-5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0

表2-6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

(元)

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1

塔吊安全监控系统

2

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3

其他监测系统

4

扬尘监控系统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合计

注:本表为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

杭 州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技

标)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202

1)工程概况及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布置及说明

2)施工方案及相应措施

3)工程质量保障和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

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含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的养护保修措施)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8)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9)根据招标人提出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施工及养护过程中的合理

化建议和保障措施

(10)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203

表1 施工进度计划表

总工期

天,分项工程施工时间段以开工日开始计

施工内容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总需要时

备注

204

表2 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暗标)

本工程拟任

岗位

性别 年龄 学校所学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职称

安排上岗时

间及到位

率%

持证情况

表2 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明标)

本工程拟

任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校所学

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职称

安排上岗时间及到

位率%

持证情况并附证明

材料

205

表3 劳动力投入计划表

工种

人数

计划进场时间

计划退场时间

上述三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表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编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已使用

年限

产权

情况

配备

数量

计划进场

时间

计划退场

时间

206

表5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表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供应地

首批到

场时间

首批到

场数量

末批到

场时间

备 注

注:上述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未提供表格的格式自拟。

207

(技术标综合评估法需要)

杭 州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资 信

标)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208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3)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

209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210

表2 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与评审有关的完成时间、造价或每平方米造价金额、绿化总面

提交证明材料

内容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

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

XX

工程等

例如:

XX公司

或指挥部等

例如:(

1)X年X月X

日完成;(

2)造价或

每平方米造价金额;

3)绿化总面积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