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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路等绿地养护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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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项目养护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适用于杭州市资格后审项目)

(2024版)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

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杭州市园林绿化项目养护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 版)》。

二、本绿地养护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

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三、本绿地养护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1);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

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

国家发改委等 9 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12 号,国家发改委

等 9 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8.《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8 部委令第 20 号);

9.《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16 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4〕21 号);

11.《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6 号);

1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14.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17);

1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建〔2019〕3 号);

2

1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24〕17 号);

17.《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 号);

18.《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浙

建〔2024〕5 号);

19.《浙江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

通知》(浙财采监〔2023〕4 号);

20.《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号);

21.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

22.《杭州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

23.关于规范限额以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发包行为的通知(杭园文(2019)83 号);

24.关于对杭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类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杭园文【2019】

74 号);

25.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函〔2019〕27 号);

2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3

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地养护项目招标,招标

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

文字不得改动。

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杭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 5 日。

5.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

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合同,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在给出的合同范本基础上,招标人根据绿地养护项目

实际情况予以补充项目更具体的要求。

7.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

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

8.招标人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应采用技术标暗标形式。

9.涉及否决其投标条款应依法设定,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集中载明。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前置审核办结单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养护服务期。应与前置审核办结单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绿地总面积

应与“绿地概况表”内容填写。

3.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应按“绿地概况表”中内容,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

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的通知(杭园文【2003】42 号)和《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

金管理办法》文件中的“杭州市公共绿地养护费标准”计算得出汇总金额。

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4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

应删除。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应与“绿地概况表”中内容相一致。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国家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不再有任何资质要求,

不得将具有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1.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技术、性能有一般要求的园林绿化养护招

标。包含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等级标准三级或常绿草或时花等项内容的招标。

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养护要求较高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包括

适用于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的绿化养护)。包含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等级标准二

级及以上绿地、行道树、高架绿化、古树名木及特色花卉花期调控等内容的园林绿化养

护。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鼓励选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

估法,控制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

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

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

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招标人

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

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

5

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

标文件。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 1.1—1.11。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养护期限要求招标人应与前置审核办结单资料中一致。

3.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

政府令第 279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

见》(浙政发〔2024〕17 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

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

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

4.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5.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

评标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6.招标人根据绿地养护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 48 条。

四、绿地概况表

由招标人补充。

五、合同文本部分

合同,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在给出的合同范本基础上,招标人根据绿地养护项目实

际情况予以补充项目更具体的要求。

六、注解和说明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

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

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绿地养护报价汇总表中要求“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的,电子投标文

件制作时以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杭州市各区、县(市)、招标人,不违背相关法规,可以根据各自情况结合实

际对本示范文本进行调整;

4、除特别注明外,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6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大关路等绿地养护

招标人: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概况2、投标人资格3、踏勘现场4、资格审查方式5、承包方式6、养护质量要求7、投标费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的组成10、招标文件的效力11、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组成13、投标担保1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要求(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截止日期(五)开标17、开标(六)评标与决标18、评标19、评标办法20、评标过程的保密及评标结果公示三、合同及合同样本(一)合同的授予21、合同的授予22、养护合同签订、养护经费付款办法(二)履约保证金23、履约保证金(三)合同范本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绿地概况表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

1.大关路等绿地养护已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市拱墅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经纬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大关路等绿地养护的绿地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绿地养护项目概况:

(1)本次大关路等绿地养护,绿地总面积

277373.4

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

263881.8 平方米、时花 973 平方米、常绿草 12518.6 平方米),行道树 4998 株、

挂箱 1174 只,其他详见绿地概况表。预算金额:982.4686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58%、区财政 42%。招标范围为绿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绿地及园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

绿地概况表。

(2)绿地养护项目地点为

杭州市拱墅区

(3)计划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1 日,截止日期为 2029 年 06 月 30 日, 养护

期限为 1096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

须具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园林绿化项目的能力)。可对上述大关路等绿

地养护进行投标。

9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从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系统,

分投标截止之时前完成递交。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

199 号

联 系 人:

陈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真:

/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址:杭州市上城区泰地万新大厦

1 号楼 9 楼

联 系 人:杨春秀、陈瑞宝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2251489956@qq.com

日期:

10

投 标 邀 请 书

招标编号:

.

(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人名称)的(绿地养护项目名称)已由 (审核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行政监督部门为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对该项目的绿地养护项目进行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绿地养护项目概况:

(1)本次(绿地养护项目名称),绿地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

方米、时花

平方米、常绿草

平方米),行道树

株、挂箱

只。预算金额: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有投资 100% 。招标范围为

(2)绿地养护项目地点为

(3)计划开始时间为

日,截止日期为

日, 养护期

限为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

须具备 (须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园林绿化项目的能力) 。可对上述(绿地养

护项目名称)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1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从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系统,

分投标截止之时前完成递交。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址:

联 系 人:

话:

真:

箱: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址:

联 系 人:

话:

真:

箱:

日期:

备注: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书面或电子信件形式

确认是否收到本邀请书。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12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于

日发出的 (绿

地养护项目名称) 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1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 199 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泰地万新大厦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杨春秀、陈瑞宝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251489956@qq.com

3

绿地养护项目名称

大关路等绿地养护

4

绿地养护项目地点

详见《绿地概况表》

5

招标范围

绿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绿地及园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绿地概

况表

6

绿地养护概况

绿地总面积

277373.4

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 263881.8 平

方米、时花 973 平方米、常绿草 12518.6 平方米),行道树 4998

株、挂箱 1174 只,具体详见《绿地概况表》。

7

绿地等级

二级、三级

8

养护质量要求

养护质量达到《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9

养护期限

共 1096 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1 日,截止日

期为 2029 年 06 月 30 日。

10

资金来源

市财政 58%;区财政 42%;其他

0

%。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园林绿化项目的能力)。如

有最新文件规定的,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

款内容要求。

14

13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截止时间: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

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登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

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关栏目中提疑。

16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Index/Home)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

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涉及补充文件内容前后不

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信息为准。

17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发

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

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8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19

投标文件

的组成

商务标;

技术标(宜

100

页以内;暗标评审的,分为技术标明标和技

术标暗标);

资信标;

20

承包方式

采用养护总价承包方式

21

是否允许分包

承包人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违反,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

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22

招标最高限价及

最低人工费

1.招标控制价 982.4686

万元,投标最高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即 785.9749 万元)。

3.最低人工费 599.3897 万元(人工费不能低于<<杭州市城区公

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应绿地类别消耗的当年度人工

工资)。

15

23

投标报价及要求

1.养护费的最终投标总价应为招标范围内绿地养护项目养护期

内的全部费用。其中以下费用,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总价:

☑(1)树木应急措施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最高限价

5

%

(在 3%- 7%范围内由招标人根据行道树数量和大小确定);

☑(2)本养护招标项目范围内养护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理,

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养护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

结算);

☑(3)现有行道树抗台支撑钢管

根,需补足

根或抗台

快速支撑 1000 套。支撑钢管标准为无缝钢管,壁厚

米,长

度为

米(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填报)。快速支撑质量要求为:

热镀锌管快速支撑:行道树φ15-50cm,φ表示树木胸径,3 个

角支撑杆点,支撑点材料主材采用热镀锌管 DN50,副支撑

DN40,支撑高度 2.5-4 米(热镀锌管快速支撑的支撑杆长度为

2.5-4 米,最短 2.5 米,最长 4 米,长短可以调节),要求:

酸洗磷化后喷涂双组分红色反光漆;不锈钢螺栓 M12*25,封口

板(钢板厚度 2mm),紧束器抗拉力不得小于 3000kg,成品整

体曲翘度不得大于 7MM,成品工件要求整体镀锌,镀层厚度不

得小于 450g/M2;电焊前要求个单体矫正平直,焊接部位要求

过渡圆滑;热镀锌管快速支撑配套紧束带(行道树φ15-50cm)。

2.投标报价须知

(1)绿地养护修剪、施肥、打药除虫费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

中,还需另行单独提供该专项费用的综合单价分析表。

(2)投标人应根据养护项目现场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

报价。

(3)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无效标。

(4)不同类型的绿地和不同规格的行道树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

不能低于<<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应绿

地类别消耗的当年度人工工资,否则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

价而判定为废标。

24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25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

现金

16

户名:园林绿化账户

账户:75828100067166-006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2.交纳要求(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

函):

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

转出;

(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

资购买,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

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

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3.其他形式要求:按浙建【2020】7 号文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

领域改革保证金支付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除

可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交纳外,被保证人还可选

择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证保险形式 、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

函形式交纳。

26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27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

,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

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

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

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所附(如有)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

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17

28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和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项目,要求投标人通过“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①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杭州市园林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

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②投标工具:请投标单位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otherDetail

s?id=a35b8b5e4d7ec6d40d6821d483e9c809,下载“杭州园林投

标工具 v4.6”最新版本,下载“品茗园林投标工具”最新版本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个部分:

2.2 技术标: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制作(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

估法)。

2.2 技术标: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

估法)。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制作,暗标文件中

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

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技术标表格可视内容需

要自行增加行。技术标不设页眉、页脚、页码。技术标中不设

置图片。

2.3 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

(含评分业绩汇总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9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

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0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00 秒

3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系统,

在投标截止之时前完成递交。

32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 份。

18

3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4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

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至投标截止时间,网络服务器未收到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

的;

(2)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5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 925 号临江金座 2 号楼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6

开标程序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 CA 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

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养护期限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3.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2 个数值:

(1)权重系数 1 个,数值范围为 5%;6%;7%;8%;9%;10%,

权重系数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2)浮动系数 1 个,下浮比例范围为 5%;5.5%;6%;6.5%;7%;

7.5%;8%;8.5%;9%;9.5%;10%,下浮比例范围由杭州市园林

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4.本项目的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如

开标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或招标人加密锁无法完成解密导致开标

工作无法进行时,由招标人启用相应应急预案。

37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

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3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

19

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39

评标办法

1.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100 分),

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值±1%的,扣 2 分;

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 分),资信

标评分(10 分),商务标评分(60 分);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

基准价值±1%的,扣 1 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除外,纸质投

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任何情况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40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

评标基准价 = (A+B)÷2;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先对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低 N 个投标人(N=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个数*权重系数,计算后的数值四舍五

入)的报价;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一次算

术平均作为第一次算术平均值 A;

注:权重系数范围为 5%;6%;7%;8%;9%;10%,并依据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 个数值,权重系

数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B.招标控制价乘以开标现场抽取的“1-下浮率”,得出第二次

算术值 B;

注:下浮比例范围为 5%~10%,具体数值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 40 项”中明确,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

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比例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

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C.第一次算术平均值 A 与第二次算术值 B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

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到“元”,该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

中不作调整)。

D.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

程中评标基准价保持不变。

□其他

41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1

个(1~3 个)。

4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

ov.cn)

20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

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4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

格。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五年( 2021

年 04

月 0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4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年度养护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年度养

护费用 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

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资金共

管。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

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但不超过合

同总价的 2%。

45

重新招标

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

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

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6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

21

招标。

47

投标文件

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5 分钟(该时间填报

不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

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

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8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

□(1)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

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投标文件的组成(如其他投标资料): (如有) ;

□(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

□(4)其他补充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如有) ;

□(5)评标办法需补充的其他内容:(如有);

□(6)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建筑业行业。

☑(7)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要求:1、养护期三年期限内,对公

共绿地养护范围内胸径超过 20CM 的行道树,应至少安排整形修

剪一次;2、要求项目负责人养护期内每月在绿地养护范围现场

时间不少于 22 日历天;3、养护期内需对大关路等绿地养护标

段内绿地约 2000 平方米老化灌木进行更换。

49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要求等强制条件和标准

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且在限制期内的;

(4)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组成中人工费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

的;

(5)投标报价中人工费低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中规定的

22

最低人工费的;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

(7)其它不符合招标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口(8)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请投

标人如实填报后提交)

□(9)其他:

注:资格审查条件第(二)项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

确认汇总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与本

招标文件第 13.3 条款的要求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第(三)

项根据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2.初步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编制人员签字、

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

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养护质量标准、养

护期等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7)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8)其他:“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每月在绿地养

护范围现场时间少于招标人要求(前附表 48 第(7)项)的。

3.商务标评审内容: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

(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报价与养护措施、方案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

一致决定或书面质询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

23

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4)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5)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 0.5%时,将

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6)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7)其他:

4.技术标评审内容(明标):

(1)关键养护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3)应急、养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要养护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养护服务需要的;

(5)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

招标文件要求的;

(6)采用的养护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

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8)□其他: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要求等强制条件和标准

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且在限制期内的;

(4)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组成中人工费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

的;

(5)投标报价中人工费低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中规定的

最低人工费的;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

(7)其它不符合招标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口(8)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

24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请投

标人如实填报后提交)

□(9)其他:

/

注:资格审查条件第(二)项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

确认汇总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与本

招标文件第 13.3 条款的要求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第(三)

项根据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2.初步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编制人员签字、

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

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养护质量标准、养

护期等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7)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8)其他:“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每月在绿地养

护范围现场时间少于招标人要求(前附表 48 第(7)项)的。

3.商务标评审内容: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

(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报价与养护措施、方案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

一致决定或书面质询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

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4)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5)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 0.5%时,将

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否

25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8)其他:

/

4.技术标评审内容(暗标):

(1)关键养护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3)应急、养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违反投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8 项 2.2 条款技术标(暗

标)要求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6)□其他:

50

特别说明

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6

二、投标须知

(一)总

1.招标概况

1.1 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绿地养护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绿地养护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范围及项目要求: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内容,包括养护期内死

亡苗木补植、现有植物的修剪、施肥、打药除虫、养护管理和园林建筑、小品等所有配

套设施及附属物的保洁和维护以及修剪和树木应急等。养护绿地工程量如有调整,按实

结算。

1.6 绿地养护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 绿地等级: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 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 养护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0 资金来源:本养护项目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1 招标方式:本绿地养护项目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要求符合见前附表要求;

2.2 投标人未在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期内。

2.3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

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

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1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踏勘现场

3.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

3.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3.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承包方式

5.1 本次养护管理招标采用养护费总价承包。

5.2 承包人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违反,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

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6.养护质量要求

6.1 养护质量达到《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28

6.2 行道树抗台支撑钢管状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要求。中标人签定养护

合同后 30 日内按城市交通警示标准购入钢管,先涂防锈漆;钢管底部至 1.6 米处涂警示

漆,警示漆要求为红白相间的反光漆,由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

规定统一存放管理。

6.3 本项目绿地范围内必须制作安装一定数量的养护责任牌,

具体制作规范详见

《杭

州市城区绿化养护责任牌制作设置规范》。

6.4 本项目所有时花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设计图案布置,

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

6.5 本绿地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均需按照《杭州市城区绿化废弃物资源

化利用指导意见》及时处理,严禁就地焚烧。

7.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投标人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有可能被

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0.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和中标后签订养护合同的有效依据,对招标投标双方有同等的

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书不能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或逾期送达,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1.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

29

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

件为准。

1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

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信标等几部分文件组成。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

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12.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3)投标函;

(4)投标保证金;

(5)绿地养护报价汇总表(需造价人员签字盖章);

(6)绿地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修剪、施肥、打药除虫(专项)综合单价分析表;

(8)投标人承诺书;

(9)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1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

式,需要时由招标人提出) ;

12.2.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

30

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

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

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

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且由本单位其他注

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

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注册单位人员;

(5)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

标报价的编制。

12.3 商务标报价:

(1)养护费报价中应包括养护管理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干使用,包括:人工费、

苗木补植费、药剂费、肥料、水电费、机械费、材料费、设施维护费(包括破损后的更

新)及修建园林配套设施设备和树木应急措施费。

(2)本养护项目的投标价格应综合考虑物价和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开标后,投标

单位的报价不得变动,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作为养护合同的组成部

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2.4 投标报价须知

(1)投标人应根据养护项目现场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2)投标人总报价或投标报价组成中人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标。

(3)不同类型的绿地和不同规格的行道树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报价不能低于<<杭

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应绿地类别消耗的当年度人工工资,否则将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而判定为废标。对应绿地类别消耗的当年度人工工资不低

于“当年度人工费”,具体如下表:

项目

单位

当年度人工费(元)

备注

31

胸径 10cm 以下行道树

24.02

胸径 10-15cm 行道树

38.44

胸径 15-25cm 行道树

54.45

胸径 25-40cm 行道树

85.43

胸径 40cm 以上行道树

125.65

一级绿地

平方米

7.47

二级绿地

平方米

6.41

三级绿地

平方米

4.38

常绿草

平方米

11.69

时花

平方米

11.18

花境

平方米

5.59

挂箱

14.47

公园型借地绿化

平方米

4.38

非公园型借地绿化

平方米

2.19

(4)树木应急措施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最高限价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5 %(在 3%- 7%范围内由招标人根据行道树数量和大小确定)。承包人应严格按照

杭州市城区绿化应急预案要求对各类树木进行应急支撑加固,招标人根据完成情况结算

费用。

12.5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作适当改动)

(1)分析招标内容的实际现状、简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重点阐述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关键养护技术措施;

(3)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及养护劳动人员力量的投入;

(4)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5)节假日及各类城市评比时管理措施;

(6)绿地养护安全文明作业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7)本次绿地养护招标养护投标单位对业主的其他优惠承诺:

(8)招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过程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 48 项)。

12.6 资信标包括(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法需要):

(1)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汇总表);

(2)养护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3)拟投入养护管理人员的相关资历证书;

(4)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

(5)拟投入养护主要设备证明材料。

32

13.投标担保

13.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3.2 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

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以杭州银行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的最终依据进

行评审。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

绝。

13.4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即可退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

(3)无故放弃中标;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5)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或业绩作假骗取中标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要求

14.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 28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14.3 技术标中涉及“措施”、“方案”、“方法”等内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

情况、条件和要求,简单扼要列述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关键性的或不可疏忽的内容,应

避免照搬技术规程的泛泛概述。

14.4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制作,

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和标记。

14.5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33

15.1 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经“杭州园林投标工具或品茗园林投标工具”编

制生成的电子文件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系统,在投标

截止之时前完成递交。

15.2 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15.1 款规定,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将不

承担责任。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6.投标截止日期

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30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按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以修改

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

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

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根据本须知第 13.6 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

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16.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最少投标人数的,招标人

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

17.开标

17.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不得开标。

17.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7.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评标与决标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34

18.评标

18.1 本项目的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单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在评标当天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市级评标专家库无法满足项目评标需求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3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遵循科学、

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进行评

审。

18.4 根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9.评标办法

19.1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

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9.2 确定评审范围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出商务得分最高的前 10 名,对

其初步评审。若出现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选取;若出现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

列的数量依次空缺。

(2)商务得分的计算:

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具体详见前附表第 40 项。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扣 2 分;

计算投标报价评分不足 1%时,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 2 位小数。

19.3 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 10 个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2)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35

个时,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范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

10

个(少于

10 个的全部进入商务评审阶段)进入商务评审阶段。后续商务和技术评审中

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将不再替补投标人。

19.4 商务标评审

19.5 技术标评审(明标)

(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19.6 推荐中标人与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

标办法和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分析、存在问题和进一步询标建议、基本结论和不同意见,

并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

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2)对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不足

三个而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

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

招标。

(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杭州市园林

文物局)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5)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部分必须真实、完整,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以备在评标过程中抽查或拟中标公示前核查。

20.评标过程的保密及评标结果公示

20.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

格保密。

2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3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

36

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0.4 在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报价以及评标情况;

(2)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8.评标

18.1 本项目的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单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在评标当天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市级评标专家库无法满足项目评标需求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3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遵循科学、

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资信

三部分进行评审。

18.4 根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9.评标办法

19.1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

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9.2 确定评审范围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出商务得分最高的前 15 名,对

其初步评审。若出现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选取;若出现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

列的数量依次空缺。

(2)商务得分的计算:

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具体详见前附表第 40 项。

37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最终报价得满分 60 分;

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扣 1 分;

计算商务报价评分不足 1%时,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 2 位小数。

19.3 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 15 个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2)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按照“19.2 确定评审范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少于 15 个的全部进入商务评审阶段)进入初步评审阶段。

19.4 商务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

(2)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商务评审,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按照“19.2 确定评审范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少于 15 个的全部进入技术评审阶段)进入商务评审阶段。

19.5 技术标评审,满分 30 分(暗标)

(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9 项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2)根据排序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评审,通过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按照“19.2 确定评审范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少于 15 个的全部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进入技术评审阶段。

如果前 15 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技术标评审后有效标不足三名时,按第“19.2 确

定评审范围”中由商务标得分排名第 16 名起的后续有效投标依次递补满 15 个投标人进

入详细评审,若不足 15 个时全部选取。

(3)技术标评分

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对各投标书技术方案按以下内容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按

综合评分细则自行判定得分并签名。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

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方案的最终得分为各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去掉最高和

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8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分析招标内容的实际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

应的解决措施。

≤15%(0-4 分)

2

重点阐述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关键养护技术措

施。

≤15%(0-4 分)

3

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及养护劳动人员

力量的投入是否满足绿地养护项目需要,养护人员不

少于 20 人,可包含合同上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

责人、修剪工、植保员,不包含临时工。

≤15%(0-4 分)

4

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安排是否合理和可行,人员物资保

障措施。

≤15%(0-4 分)

5

节假日及各类城市评比时的应对措施。

≤10%(0-3 分)

6

绿地养护安全文明作业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是否到

位。

≤15%(0-4 分)

7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其他优惠承诺:

①承包人额外提供对标段一定面积绿地老化苗木无偿

改造的;(0-0.6 分)

②承包人额外提供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座椅、快速支

撑等园林设施的;(0-0.6 分)

③承包人额外提供绿地时花、环境布置的;(0-0.6

分)

④自有园林绿化垃圾粉碎机并日常投入使用;(0-0.6

分)

⑤承包人额外提供标段绿地植物标识标牌的;(0-0.4

分)

⑥承包人无偿承接招标人举办的绿化活动的,如花事

活动、技能培训等(合计费用)。(0-0.6 分)

⑦ 承 包 人 无 偿 提 供 智 能 监 测 设 备 并 投 入 使 用 的 。

(0-0.6 分)

≤15%(0-4 分)

8

投标人针对招标人的要求(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8(7)项)提供的相关方案以及承诺是否可行到位。

(0-3 分)

≤10%(0-3 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并给出每项评审内容

39

客观详细的评分理由。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的 75

—95%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 75%(含)或

高于技术标满分 95%(含)的专家的评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分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

标得分计算。

2.未针对招标要求给出响应方案的,不得分。

3.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9.6 资信标评审,满分 10 分

评标委员会对照综合评分标准和投标书充分审核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

统一评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业

企业、人员类似养护业绩:

投标人在近三年(按养护期限截止日为准)内完成

类似的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业绩(绿地总面积不低于

所投项目),每项 0.25 分,最高 1.5 分。(近三

年内指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三年)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按养护

期限截止日为准,且共同体现已完工业绩。分阶段

合同需提供全部合同并按一个合同计算,若合同提

前终止则须补充建设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否则不

得分。如为联合体业绩,除常规证明材料外,还必

须附上联合体协议书,评委会将依据协议书中明确

的分工,仅对投标人自身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其与评

审要素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审和给分)

注 1:城市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

绿地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可根据实际调整)

注 2: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6 个业绩,投标人

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

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 3 个业绩,若某

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 3 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

专家仅评审序号为 1 到 3 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

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公共绿地也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各种公园绿地(供游览休息的公益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及

林荫道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

道绿地等(可根据实际调整);

0~1.5

40

不含房地产项目绿地、工业园区绿地、小区内绿地、单位内部绿地:学校绿地、国道、省道、高速路

等绿地养护(可根据实际调整)。

“类似养护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绿地总面积不低于所投项目,且每平方米养护费大于本

项目招标养护单方控制价的(60%)[每平方米养护

费/天=合同总价÷养护期限(天)÷绿地总面积]。

2

养护项目

负责人业

养护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拟担任养护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按养护期限截止

日为准)内完成的类似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业绩,每

项 0.25 分,最高 0.5 分。(近三年内指以开标日

期为界限回推三年。养护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或拟中

标公示阶段养护项目的该项不得分。)

注 1:城市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

绿地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可根据实际调整)

注 2: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2 个业绩,投标人

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

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 3 个业绩,若某

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 3 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

专家仅评审序号为 1 到 3 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

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按养护

期限截止日为准,且共同体现已完工业绩。分阶段

合同需提供全部合同并按一个合同计算,若合同提

前终止则须补充建设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否则不

得分。如为联合体业绩,除常规证明材料外,还必

须附上联合体协议书,评委会将依据协议书中明确

的分工,仅对投标人自身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其与评

审要素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审和给分)

公共绿地也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各种公园绿地(供游览休息的公益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及

林荫道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

道绿地等(可根据实际调整);不含房地产项目绿地、工业园区绿地、小区内绿地、单位内部绿地:学校绿地、国道、省道、高速路等绿地养护(可根据实际调整)。“类似养护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绿地总面积不低于所投项目,且每平方米养护费大于本

0~0.5

41

项目招标养护单方控制价的(60%)[每平方米养护

费/天=合同总价÷养护期限(天)÷绿地总面积]。

3

养护管理

人员资历

养护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执业年限、职称等综合

情况要求(可根据实际调整)

拟担任养护项目负责人(养护项目负责人有在养

或 拟中标公示阶段养护项目的该项不得分)具有园

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技师或高级绿化工或高

级花卉工的得 0.5 分;具有园林绿化高级职称或高

级技师的得 1 分。提供多个证书的,不累计得分,

按单项最高分计。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近

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专业证明可提供证书的扫

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1

项目管理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各专业负责人执

业资格、执业年限、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

合情况要求(可根据实际调整)

养护管理其他人员(不含养护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技师或高级绿化工或

高级花卉工的得 0.5 分;具有园林绿化高级职称或

高级技师得 1 分。不同人员两项累计最高得 1 分,

其中一人多个证书的,不累计得分,按单项最高分

计。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专业证明可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1

4

企业荣誉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按需提出,企业的荣誉情况,

明确的定量要求进行比较(可根据实际调整)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市级(地级市)及以上园林

绿化养护项目评比中获奖,评比单位为园林绿化行

政主管部门的每个奖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评比部门发布的评比文件、

获奖的荣誉证书或通报文件、参评项目合同”的扫

0~4

42

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1:企业荣誉评分应以荣誉证书中的颁发证书落

款单位盖章为准,无颁发证书的应以获奖通报文件

中的落款单位为准,且其中须明确体现获奖单位名

称,否则不得分。

注 2:参评项目合同业绩,仅限于【园林绿化工程】

分类下的项目,如含在市政工程内的【园林绿化工

程】,在提供该奖项的同时,还须提供该奖项中具

有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绿地“平面图”和“投标报

价费用汇总表”中园林绿化工程建安费并加盖公

章,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其他类

型的奖项业绩(如房建、水利、公路工程中包含的

绿化内容)原则上不予认定。

5

拟投入养

护主要设

备证明材

企业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可根据实际调整)

0~2

招标人认为适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可自行增加,此项

分值累计得分不得高于 2 分。(可根据实际调整)

(1)洒水车:

①投标人自有洒水车中型(重型或大型)及以上车

型的,是首次投标的得 1 分;如已投入在杭州城区

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或处于杭州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

目拟中标公示阶段的自有洒水车,该项得 0 分 。本

项只计取一辆洒水车;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洒水车是中型(不含)

以下车型的,是首次投标的,得 0.5 分;如已投入

在杭州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或处于杭州城区公共

绿地养护项目拟中标公示阶段的,该项不得分。本

项只计取一辆洒水车。

以上①+②不累计得分,按最高分计且均需提供证明

材料:须同时提供洒水车有效行驶证、购车发票、

机动车登记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登高车:投标人自有登高车,须提供车辆图

片和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证明齐

43

全的得 0.5 分。(皮卡车:投标人自有皮卡车,须

提供车辆图片和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有效行驶证复印

件,证明齐全的得 0.25 分;无人机:投标人自有无

人机须提供图片和购买发票复印件或有效行驶证复

印件,证明齐全的得 0.25 分)。

(3)吹雪车:投标人自有吹雪车,须提供车辆图

片和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证明齐

全的得

分。(招标人如有增加其他要求)

(4)高空修剪车:投标人自有高空修剪车,须提

供车辆图片和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有效行驶证复印

件,证明齐全的得

分。(招标人如有增加其他要

求)

(5)喷雾车:投标人自有喷雾车,须提供车辆图

片和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证明齐

全的得

分。(招标人如有增加其他要求)

19.7 推荐中标人与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

标办法和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分析、存在问题和进一步询标建议、基本结论和不同意见,

并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

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2)对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不足

三个而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

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

招标。

(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杭州市园林

文物局)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4

(5)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部分必须真实、完整,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以备在评标过程中抽查或拟中标公示前核查。

20.评标过程的保密及评标结果公示

20.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

格保密。

2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3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

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0.4 在评标结束后由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将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养护期限、

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造价人员信息、业绩情况(如有)、评委打分情况(如有)

等评标情况录入到网上公示系统,及时发布上网。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配合评标

委员会做好评标情况的录入和发布工作,并通过网上公示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码的公示内

容,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后收集存档。

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报价以及评标情况;

(2)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合同及合同样本

(一)合同的授予

21.合同的授予

21.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1.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七日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签订养护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合同。

21.3 如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

45

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招标人另选其他中标人。

22. 养护合同签订、养护经费付款办法

22.1 本次招标中标单位绿地养护期限见前附表。合同签定后不得转包,如有转包

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2.2 养护经费基数详见《杭州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公共绿地养

护费标准》。

22.3 养护管理实行百分制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得分在 92 分(含 92 分)以上,

可计取当月养护费;得分在 91 分-85 分(含 85 分)按所得分百分比支付养护费(如

得分为 91 分,则计取本标段当月 91%的养护费),得分 在 84 分-75 分(含 75 分)

扣除当月养护费的一半;得分在 75 分以下,扣除当月全部养护费,连续二次月考评在

75 分以下将终止养护合同,详见养护检查考评标准;

22.4 付款根据签订的合同费用,按每月考评结果及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养护费每

年按季度支付给中标人。

(二)履约保证金

23.履约保证金

23.1 签定合同时中标人需交金额为年度养护费用的 2%履约保证金,在养管期满验

收合格后十天内退还(不计息)。如养管期满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招标

项目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

提供同等数额的养护款支付担保。

23.2 在养护期内如遇养护检查考评中严重失分者,酌情扣去部分履约保证金。

46

(三) 合 同 范 本

绿化养护承揽合同书

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日 ,

以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对

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甲方确定,乙方中标该养护项目,根据

招标文件概况内容,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相互协作,做好

绿地养

护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立此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

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

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2.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2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2.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2.4 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合同作业内容:

日常巡查管理、绿地和园林设施日常保洁、绿地绿化养护、花草更换、套播与养护、

苗木补植、水池水体养护、绿化垃圾及绿地生活垃圾处置、配套设施安全检查及维护、

绿地内非管养设施的巡查、发现及报告,损害城市绿地行为、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抗

台防汛、抗旱、冰冻雪灾防治、重大活动保障、养护台账的建立、甲方布置的其他任务

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养护内容为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系统性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上内容。双方

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

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47

2、养护范围、绿地类别分级、养护清单及价格

绿

绿

绿 地

总 面

( m

2

绿 地

面积

( m

2

常 绿

草 面

( m

2

时 花

面积

( m

2

宿 根

花 卉

面积

( m

2

行 道

( 株

挂箱

( 只

慢 行

系 统

( m

2

重 要

树木

( 株

第三条

养护人员组成

乙方养护人员及分块绿地养护小组人员名单需到甲方备案。植保员、园林绿化修剪

技工等中、高级技工须持证上岗。

(一)该项目养护管理人员组成:

备注:须同步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 22 天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乙方须完成标段绿地养护责任牌的设置工作。每块绿地设置养护责任牌不少于 2

块,责任牌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2、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处以罚款 5000 元/次,乙方承担因违约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在甲方的抽查中,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养护合同期内发生三次及以上

未到岗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养护管理人员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植保员

园林绿化修剪技工

48

3、在合同存续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

替换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若因离职、重病、身故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进行替换

的,在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员替换前,乙方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替换人员的技术

职称、管理经验等要求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二)分块绿地养护人员组成:

分块绿地名称

班组长

电话号码

备注

一 线 养 护 人 员

数量

不包含养护管理

人员

备注:须同步提供班组长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一线养护人员为日常

养护人员,不包括因特殊任务临时增派的临时用工人员。

抽查发现公司班组长未缴纳社保的处以罚款 5000 元/人.次。

第四条

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机动

车牌号

租赁或自有

洒水车

1

登高车

1

货车(运输车)

1

皮卡车

1

三轮车

8

绿篱修剪机

5

割灌机

5

割草机

5

落叶吹风机

5

打药机

2

49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机动

车牌号

租赁或自有

行道树施肥机

1

水泵

5

钢管

无 缝 钢 管 , 直 径 Φ 60mm , 壁 厚

2.5mm,长度为 6 米。

油锯

5

备注:洒水车、登高车、皮卡车、货车、智能设备由企业自备,或可租赁,

企业须提供车辆图片以及购买(租赁)车辆发票复印件及有效行驶证复印件(作

为合同附件提供)。合同签订后,购买和租赁设备状态将予以锁定,在合同期内

不得解锁,并接受甲方不定期检查。设备和车辆须停放于约定区域内,点位的确

定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

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在合同期内,乙方投入使用的机

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有

3 项(含)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

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

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

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

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50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代表应

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依据合同

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

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

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3)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

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职责

(1)及时对绿地养护计划、养护措施、养护质量以及养护安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职责。

(3)依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养护经费。

4、乙方职责

(1) 严格按合同条款、本次招投标要求、养护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精心组

织养护,确保养护质量,承担绿地、设施、人员安全和公共安全责任。根据现场实际状

况,制定月度与年度的绿地养护工作计划及总结,并及时上报甲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

许可,不得擅自改变绿地布局和更换植物品种。

(2) 制定年度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做好突击性工作的应急保

障。

⑶在中标之后,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保险的办理工作(包

括养护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道树保险、公众责任险等),并同时向甲方进行备案。

⑷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和甲方人员、第三人、公共利益损害的,因此产生的民事、

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1

⑸因绿化养护等事宜需要申请行政审批以获备案或许可的,乙方自行申请,需要由

甲方办理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若未通知甲方导致未办理或者应当自行申请办理而未申请

办理而擅自行事的,因此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⑹因乙方原因过错导致甲方作为法定义务责任主体需要对外全部或者部分承担责

任的以及合同内约定由乙方承担责任但甲方先行对外全部或者部分承担后,甲方有权向

乙方无条件全额追偿。

第六条

标准规范

1、基础要求:根据以下标准规范执行:

(1)《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1 年)

(2)《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

(3)《杭州市城市公共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试行)》及附件(2026 年)

(4)《杭州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监测及履约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026 年)

(5)《杭州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监测标准(试行)》(2026 年)

(6)《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企业履约评价指引》

(7)《杭州市园林文物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

(8)《杭州市园林文物抗雪防冻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

(9)《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资源利用管理规范》(2018 年)

(10)《城市园林树木支撑技术规范》(2022 年)

其它甲方认可的标准及规范,本合同所涉各类规章制度如有变更,按变更后实行

执行。

2、其他特殊要求

(1)保洁要求:

① 落实专人保洁,每 5000 平方米游步道(含铺装)安排 1 名保洁人员。公共绿地

保洁作业每日不少于 2 次,每日首次保洁在上午 9:00 前完成。重点区域绿地增加清扫

频次和时长。达到养护质量标准。

② 每周对道路桥荫分车绿化带植物及护栏冲洗不少于 2 次,达到养护质量标准。

(2)养护要求:

52

①养护质量达到《杭州市城市公共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试行)》及附件要求。

②养护期三年期限内,对公共绿地养护范围内胸径超过 20CM 的行道树,应至少安

排整形修剪一次。

③养护期内对 大关路 等绿地养护标段 大关路道侧等绿地约 2000 方老化灌木进

行更换,同时做好多余土方的清理和土方改良工作。

(3)案件处置要求:做好数字城管、智慧园文、督查等部门案件、信访投诉案件

中涉绿问题的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处置率达到 100%,收到部门案件信息后,无特殊情

况下,在 24 小时内完成案件处理,紧急案件 2 小时内完成案件处理工作。

(4)应急保障要求:

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及时储备及更新对高温、干旱、台风、汛期、寒冻、抗雪等极

端气候的应急物资。

1

应急保障期间,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上报人员备勤、物资储备、机械设备配备

等情况。配备不少于 7 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听从甲方统一指挥,根据预案要求及时组

织人员夏季抗旱、抗台,冬季遇积雪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雪。遇到树木斜倒时,根

据甲方要求,做好清障扶正工作。做好防台树木支撑工作,在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预警信

号以后,立即做好树木支撑工作,具体要求按照《杭州市园林文物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

案》《城市园林树木支撑技术规范》DB3301/T0369—2022。

2

应急保障期间,响应及时,接甲方通知后立即配置完毕甲方所需人员数量,30

分钟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开始项目实施。

3

市级重大活动期间,须按照管理部门要求,配备足够人力、材料及机械参与重

大环境应急保障,短时间内完成环境布置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现场执法或其他工作人员

作业要求。

4

不听从甲方指挥,应急措施不力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完成并双倍扣除相关

费用,拒绝采取应急措施或措施不力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5)安全文明作业: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统一工作服,为确保安全,在道

路绿化养护时,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交警部门报备,占道施工作业须避开高峰期,并做好

安全维护(如防撞车、设置施工警示牌、指示牌、安全锥、连接杆等),养护人员须穿

反光背心服装,佩戴安全帽,现场管理人员加强作业安全管理。

53

3、日常巡查要求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所管辖的绿地每天巡查

1

次,每周对管养绿地完成一次

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建立养护管理工作台帐,做好养护工

作月报、年报,健全养护档案制度。

4、乙方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一网统管”智慧工牌,上岗人员数量和作业时长

纳入日常考核、“一网统管”智慧工牌因上岗作业人员使用造成损坏需乙方做好处理维

修。

5、宣传报道要求

按照宣传相关任务要求,每月上报 1 篇宣传材料,配合甲方提供所管养绿地的照片、

视频等。

第七条

养护合同签订、养护经费付款办法

1、养护合同签订:本项目期限从

日至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因政府政

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财政资金审批情况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

提前终止服务合同或调整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

第一阶段(第一年)合同:

日至

日止;

第二阶段(第二年)合同:根据第一阶段合同履行及政策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阶段(第三年)合同:根据第二阶段合同履行及政策情况,另行确定;

经甲方考核,乙方在履约上存在下列情况的,本合同期自动终止,不予续签第二年、

第三年合同:

(1)乙方在前一年月度考核中存在 2 次及以上不合格情况。

(2)乙方因养护质量差被市级管理部门约谈 2 次及以上或甲方约谈 3 次及以上的。

(3)本项目负责人在前一年度养护期内存在 3 次及以上不到岗情况的。

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分包,如有转包、分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标段养护费根据甲方考核结果每年分

4

次付清。

3、所签订的绿地管养范围若因市政或绿化工程建设或改造,改造部分的绿地养护

合同自动终止。因养护绿地工程量有调整的,按实结算。

4、对绿地设施使用不当或花木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乙方

54

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采用请其他养护企业“代整治”措施,并扣除

相应费用的 2-3 倍,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养护合同。

5、本合同中年养护费是指本合同第一条养护范围内各绿地,按每日养护费用*365

天计算的合计金额,经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年养护经费之和合计为

元整(小

)。

6、本项目全额经济责任承包,承包费用总价及单价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补贴、

社保、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养护机械、工具购置、租赁、维护费用,绿化养护、播种、

补植、水电、管理费用,防汛防台、环境保障等应急费用,税金,利润等其他完成本项

目绿化养护服务所需所有费用。

7、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并不承担

违约责任。乙方清楚本项目为政府项目,因审批原因致使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8、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方有权暂不支付除工人工资性款项以外的款项直至争

议解决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待支付款

项、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因此产生的违约金、实际损失等所有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养护质量和履约评价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

的一类、二类、三类绿地养

护标准要求。力争创养管精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确保任务落实。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约定机构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所需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所需费用

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履约评价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

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履约评价,并为检查提供便利

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评价,结果作为养护

费发放的依据。市绿化管理部门的日常养护指导、专项监测等结果列入合同履约验收内

55

容。

(3)甲方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

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

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否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按年度合同

价款【10】%支付对方违约金。

2、乙方在养护管理期间,由于养管措施不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乙方在一年内收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该标段同一绿地 2 次养护质量问

题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遇灾害性天气,未听从甲方统一指挥,未

按甲方要求进行应急管理造成严重损失的;

(3)、根据《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企业履约评价指引》评价被淘汰的;

(4)、乙方擅自替换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替换项目

负责人的将被视为乙方违约,并按照年度合同价 5%/次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项目负责人,若乙方无故不配合,应承担违

约责任,按年度合同价 5%的标准罚没款项作为违约金。若甲方第二次要求乙方更换项

目负责人,乙方仍拒绝更换,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6)、养护管理人员按要求到岗履职,随时接受甲方的抽查检查,如发现现场技

术负责人或植保员不到岗的,每发生 1 次处以罚款 5000 元。

(7)、乙方根据要求安排分块绿地养护作业人员,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抽查检查,

在年度养护期内三次抽查发现养护作业人员不足养护合同规定 70%的,甲方有权终止养

护合同。

(8)、以及其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违反相关标准的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或违反相关法律、标准的,乙方负有采取补救措施

以继续履行的义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基于上述原因或者其他合同约定情形导

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先行按照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技术

标准、考核标准内所确定的责任进行承担,乙方还应退还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再按

照合同总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未解除合同的,

56

乙方负有采取补救措施以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先行按照合同所约定的

相关技术标准、考核标准内所确定的责任进行承担,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5%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4、因政策变动以及其他非甲方因素致使项目停止或者无法继续实施的,甲方有权

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若已支付

的则多退少补,但不免除乙方已完成项目部分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条

履约担保(履约保函)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由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担保公

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即年度养护费

用的 2%)。

2、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 1 个月,甲方有权通知担保公司

解除保函责任。

3、养护期满验收不合格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中途终止的,或发生其他乙方

违约或赔偿事件的,甲方均有权根据保函向担保公司索赔全部或部分保函金额。

4、养护期内,如乙方在甲方检查考评中因自身责任严重失分,甲方有权根据失分

严重程度和合同规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函款(即向担保公司索赔部分保函金额)。

第十一条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

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

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

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

讼。

第十三条 合同中止、终止

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57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

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

址的,应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

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

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

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合同附件

附件 1:安全责任状

附件 2:廉政合同

附件 3、标项绿化养护工程量交接清单

附件 4、考核办法

58

附件 1:

道路作业(绿化养护)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道路作业保洁人员、绿化养护人员等作业队伍和现场安全生产及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道路交通及治安、火灾事故的

发生,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 乙方上桥检修设施时,应安排机动车辆上桥,严禁作业人员步行或骑非机

动车上桥;

2、 乙方在道路养护、保洁、绿化养护作业时,要求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佩

带安全帽(反光);

3、 乙方在高架道路施工作业车辆的顶部设置黄色闪光警示灯,在车辆后部安

装双导向箭头指示灯。作业时一定同时开启警示灯、双跳灯、示廓灯、双向箭头灯,

严格禁止作业车辆随意变道、掉头、倒车和逆向行驶;

4、 乙方在地面道路保洁、养护作业时,放置作业安全标志或锥形交通路标等;

5、 乙方必须给道路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6、 本目标责任书在合同期内有效。

7、 进行树木修剪等高空施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范围内做区域防范措施,人

员必须佩戴安全保障设备(器材)。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59

附件 2:

廉 政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项目名称:

为了进一步加强绿化养护管理项目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绿化养护管理

领域的腐败现象,惩处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的违规行为,促进我办绿化养护管理事业的健

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廉政协议,绿化养护管理的甲乙双方必

须履行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法令、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规

章制度。

二、甲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四个“不准”;

1、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受乙方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卡等。

2、不准将个人负担的费用到乙方进行报销,向乙方私人借款,以及借口刁难,索

要好处费。

3、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与乙方组织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与乙方

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经营次序的各种宴请。

三、乙方单位或人员要严格遵守四个“不准”;

1、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甲方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

证、券、卡等。

2、不准为甲方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购买、租借手机、助动车、空调、电脑、

传真机等贵重物品。

3、不准借款给甲方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及给予报销个人费用。

4、不准借故组织甲方人员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甲方人员若违反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一经查实,视情况轻重逐情进行处理,后

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人员若违反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一经查实,视情况轻重逐级进行处理至清

退出场或追究刑事责任。

60

本协议与绿地养护合同一并签约,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的党组织或纪检部门另

选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相互约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6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公共绿地养护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62

(1)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3)投标函;

(4)投标保证金;

(5)绿地养护报价汇总表(需造价人员签字盖章);

(6)绿地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修剪、施肥、打药除虫(专项)综合单价分析表;

(8)投标人承诺书;

(9)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1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

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提出) ;

63

(商务标)附件 1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64

(商务标)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招投标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工程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声明函无效。③《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

65

(商务标)附件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凭证

: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现金

66

(商务标)附件 4

投 标 函

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经过现场踏勘、

澄清了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养护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

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绿地养护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

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

写:

)。我方保证在签订养护管理合同的第

日安排养护人员、 机具

全部进场并进行养护,并按绿地质量标准养护

日历天。质量标准

。本

项目养护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投入的洒水

车型号为

,车牌号码为

,车辆识别号末尾 6 位: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园林绿地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

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中标,对投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

我方保证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业主签订养护管理合同及其它相关合同,并递交年度养护经费的 2%履约

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之日起

天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

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联系人:

日期

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67

(商务标)附件 5

绿地养护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报价合计(元)

人工费(N 年)

1

***绿地报价

2

***绿地报价

……

……

5

6

总报价(1+2+…+5)

注:“***”表示绿地概况表中各个绿地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

日期:

68

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文件

绿地养护报价汇总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按范本格式要求填写)

69

(商务标)附件 6

绿地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绿地名称:

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日历

养护期限

(日历

天)

总价(元)

其中人工费

(N 年)

1

一级绿地

2

二级绿地

3

三级绿地

4

借地绿化

5

时花

6

常绿草

7

养护责任牌

8

备 用 抗 台 设

9

挂箱

10

行道树

φ10cm 以下

11

φ10-15cm

12

φ15-25cm

13

φ25-40cm

14

φ40cm 以上

15

16

树 木 应 急 措

施费

17

价格合计

18

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19

税金(17+18)*9%

20

绿地总报价(17+18+19)

注:本表格按绿地概况表中各个绿地名称分别报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0

(商务标)附件 7

修剪、施肥、打药除虫(专项)综合单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绿地名称

绿地等级

a、绿地

(㎡)

b、施肥量符合行

业施肥标准㎡/

c、打药除虫(符合

行业打药除虫标准)

㎡/年

小计/年

(a*b+a*c)

1

......

序号

绿地名称

绿地等级

a、时花

(㎡)

b、施肥量符合行

业施肥标准㎡/

c、打药除虫(符合

行业打药除虫标准)

㎡/年

小计/年

(a*b+a*c)

2

......

序号

绿地名称

绿地等级

a、行道树

(株)

b、冬季整形修剪(大乔木和行道树)

株/年

小计/年(a*b)

3

......

4

投标总价中“修剪、施肥、打药除虫”费用(1+2+3+......)合计/年

注:

1、原有的内容不可修改,行数可自行增加扩展;

2、该项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1

(商务标)附件 8

投 标 人 承 诺 书

招标人及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本投标人遵循诚信投标原则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在参与

项目的建设

中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给予澄清或承诺:

1.如本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养护质量达到《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 同时遵循 ISO9000 质量体系管理程序,对项目绿地养护全过程严

格控制管理。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养护负责人及时到位,

养护劳动人员力量投入满足绿地养护需要。

3.我公司中标后,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绿地养护质量,并在养护期间严

格按照杭州有关养护责任牌和绿化废弃物处理意见安排,将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

管部门监督检查。

4.我公司中标后,严格标后履约,坚决杜绝非法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积极配

合监管执法,坚决杜绝暴力阻抗;以合法理性方式反映诉求,绝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5.

我公司中标后,自养护合同签订之日起 (投标人自行填写)天内,承诺投

入本项目的洒水车具备杭州市交警核发的城区作业车通行证。

6.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保证执行杭州市建设部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决不拖欠农

民工工资;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7.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

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

我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

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中第

条我公司无法接受,理由见附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2

(商务标)附件 9

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本人以

项目的养护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身份证号码:

)郑重承诺:

1、承诺绿地养护服务期限内严格按照《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及其他要

求实施,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内容:含绿地保洁和维护以及修剪和行道树抗

台应急措施的质量、安全、养护期内成本控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绿地养护服

务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2、承诺养护期内每月在绿地养护范围现场时间不少于

日历天,且不同时担任

其他项目的养护项目负责人;

3、承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4、承诺近五年(

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为准)。

5、项目负责人无其他绿地养护项目,也无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

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内或暂停执业。

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 5 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如有违反或投诉并情

况属实,我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73

(商务标)附件 10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格式自拟)

(商务标)附件 11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提出)

74

(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法需要)

公共绿地养护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75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汇总表)

(2)养护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3)拟投入养护管理人员的相关资历证书

(4)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

(5)拟投入养护主要设备证明材料

76

(资信标)附件 1

中标候选人公示汇总表

附件一、

企业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养护时间

(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绿地总面积(平方米)

中标价(万

元)

养护负责

得分

养护负责人业绩

附件二、

姓名

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称证书出具单位

职称证书取得

时间

到岗

率%

得分

附件三、

序号

证书名称

评比项目名称

证书出具单位

证书出具时间

评比文件名称

获奖通报文件名称

得分

附件四、

序号

车牌号码

规格型号、额定

功率(KW)

车辆识别代

码后 6 位

资料出具单位

资料出具

时间

77

近期类似养护项目业绩表

序号

养护名称

养护期限

养护规模

每平方米养

护费/天

养护负责人

注: 上述业绩应附评标办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8

(资信标)附件 2

养护项目负责人业绩表

序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养护名称

养护期限

养护规模

质量情况

注: 上述业绩应附评标办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资信标)附件 3

养护管理人员组成表

姓名

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学历

专业

年限

到岗

率%

安排上岗时间

备注

养护项目

负责人

现场技术

负责人植保员

园林绿化修剪技工

其他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资历证书。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9

(资信标)附件 4

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资历证书。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资信标)附件 5

投入养护的主要设备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养护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额定功率(KW)

数量

洒水车车辆识别代码后 6 位

洒水车车

牌号码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80

公共绿地养护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81

(技术标)附件 1

养护管理人员表

拟任岗位

专业

学历

专业年限

到岗率%

职称

安排上岗

时间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82

第四章

绿地概况表

(由招标人提供绿地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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