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25]123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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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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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2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200121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云之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已由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

为 自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杭州云之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云之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 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西湖区转塘街道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102319万元。

2.3建设规模: 建设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总建筑面积暂定约120455平方米,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54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不含地上不计容面

积,具体以方案设计为准。

2.4招标范围:总平规划与单体建筑(包含地下室)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概算

编制和调整)、施工图的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服务。包括完成配合所有前期报批报建

工作和施工图图纸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园林绿

化、交警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施工图需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取得施工图

审查合格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质安监手续等,以及各阶段的设计优化、报批配

合(含批后修改)、施工配合及验收、交付配合等相关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从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其中:设计服务期共90日历天(方案、初步设计文件

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5日历天,专项设计编制时间为25日历

天)。 具体服务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最终明确。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

4

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

设计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

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

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单

位必须承担建筑、结构专业设计工作;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册员

工;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

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⑤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中标候选人中除中

标人外,对其余进入定标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各补偿0.5万元。可获得补偿的投标单位应开

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交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暂缓补偿:同时招标人享有受到补偿但未

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一切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使用由招标人

决定。补偿金均已含税。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第四开标室(杭

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东大楼3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杭州云之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吟丽都三区

联 系 人: 薛瑛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558号

联 系 人: 柳豪斌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云之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吟丽都三区

联系人:薛瑛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

联系人:柳豪斌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

1.1.5

建设地点

西湖区转塘街道

1.1.6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5.6万方,容积率1.7,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地上计容面积约9.55万方,总建筑面积暂定约12.04万方。不含地上不计容面积,具体以方案设计为准。

1.1.7

总投资

总投资272700万元,工程费用102319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配合、 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

设计招标范围:总平规划与单体建筑(包含地下室)方案设计、扩

初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的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服务。包括完成配合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和施工图图纸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施工图需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质安监手续等,以及各阶段的设计优化、报批配合(含批后修改)、施工配合及验收、交付配合等相关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

本工程主项内容:☑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90 日历天(具体服务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最

终明确),其中: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

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

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

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专项设计图纸深化为 25

日历天,总服务期为合同签

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允许,具体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设

计工作分包,但须经招标人同意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

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柳工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

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3.1.1.4 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300,不得少于100,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2489.2931 万元。

☑风险控制价1991.4345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5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

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

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

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

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

“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

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区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36。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

/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

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

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展示图板

☑有

2 幅,大小 A1

(如A1、A0,请严格按照要求的

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BIM模型

☑无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

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

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

A3幅面白色纸张。

3.7.5(B)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

)”、“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

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库选经济、

技术专家

6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

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资信标分值: 10

商务标分值: 10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4名,

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会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7.2.6

现场面试

定标会议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开展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1.价格因素(权重15%):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

理性等;

2.企业实力(权重15%):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近3年的账务

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权重1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

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近3年的法院执行、判决情况等;

4.投标方案(权重15%):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本工程的设计方

案、设计质量情况;设计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权重20%):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

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评标报告(权重15%):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

见建议等;

7.现场面试情况(权重10%):面试题目主要范围为在项目场地利用、

自然资源利用及场地内外交通组织方面的特殊考虑。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

避的; 。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中标候

选人中除中标人外,对其余进入定标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各补偿0.5万

元。可获得补偿的投标单位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交给招标人,否则招

标人有权暂缓补偿:同时招标人享有受到补偿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

一切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使用由招标人决

定。补偿金均已含税。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1-

89511450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

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

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

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

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

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

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

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

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

包人的要求实施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

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

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

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22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

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

2016 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

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

竖向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23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

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

容。)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

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

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

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

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

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

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

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

25

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

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

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

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

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

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

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

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

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

分值

设计方案

评审因素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

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四

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运营方案的分析及评价。对

项目营销赋能的分析及评价。

0-12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

0-12

26

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对项目的市场分析及周边项目的匹

配情况分析、评价及定位是否准确到位。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5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

0-7

准确把握项目的重点,同时规划设计亮点,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

议,体现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

0-7

设计创意是否新颖,户型设计、建筑立面造型设计是否亮点突出。

0-7

配套设施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流线清晰便捷。

0-8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

城市应用等)。

0-3.5

项目设计图纸合理性、详细度、完整度。

0-8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最高0.5分,

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

0-2

对住宅项目是否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

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设计进行比较、评

价;对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是否明确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说

明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对提供的节点详图进行比较、评价;

0-2

其他评审因素(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

内)等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认为需增加的)

0-0.5

对项目是否符合限额设计目标要求进行比较、评价。(在限额设计

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确保项目概算不超限额设计目

标。)

0-6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

得满分(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27

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

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

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

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单位(若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

3

28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过单个合同总建

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不含厂

房、整治类业绩)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不

接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

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扫描件、图审合格书扫描件

加盖公章,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属性的还需提供业

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设计过单个合同总建筑

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不含厂

房、整治类业绩)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不接受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最高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相同时可重复计分。

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扫描件、图审合格书扫描件

加盖公章,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业绩规模、

属性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29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的得1分。

(2)设计团队配置: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专业资

格(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人员不得兼任,所

有专业齐全的得2分,每少1个专业扣0.5分,最低

得0分。

证明材料:相关人员注册执业证书(一级注册建筑

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有本人手写签名,否则

材料无效,不予得分)、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

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

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

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序号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方案设计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

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5

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6

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8

暖通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资格。

9

装修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

幕墙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幕墙专业或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30

11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1

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2

现场驻勤人员

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3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

级造价师)资格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

平台”)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

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

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

上企业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

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

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

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

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

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

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

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

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

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

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

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

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

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

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

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

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

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

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

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

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

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

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

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

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

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

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

标候选人为止。

四、定标报告

33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

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

(GF-2015-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

设计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

3.工程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56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

12044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54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

平方米。不含地上不计容面积,具体以方案设计为准。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度假区。

5.工程投资估算:

万元。

6.工程进度安排:9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最终

明确)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国家

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的设计服务等。

总平规划与单体建筑(包含地下室)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和

35

调整)、施工图的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服务。包括完成配合所有前期报批报建

工作和施工图图纸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

园林绿化、交警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施工图需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

求,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质安监手续等,以及各阶

段的设计优化、报批配合(含批后修改)、施工配合及验收、交付配合等相关

服务。

2、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图、建筑物、

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计、架空平台及架空层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等,建筑

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项目建筑(含人防)、结构(含钢

结构、PC 结构、幕墙、装配式、人防)、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含集中

消防照明)、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含抗震支吊架设

计)、节能保温、装修设计(含公区精装修(含会所、泛会所、大堂)、示范

区(售展处)和样板房的装修(含展示样板、交标样板)及配套公建用房、室

外连廊、架空层、物业经营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室外工程(含室外市政工

程、道路广场工程、海绵城市、绿化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道路、附属工

程、室外照明、围墙大门、临时景观等)、基坑围护设计(含基坑围护专家论

证、专家费等)、幕墙设计(雨棚、格栅、百叶、栏杆等)等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及施工图(含专项及二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并做好各专业间交圈综合

审查。

其中专项设计包含:概算编制和调整、装配式工业化设计、BIM 设计(地下

室、公区)、门窗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防雷设计、地铁安评(如有)、

绿建节能设计、光伏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设计(含总平、建筑单体及地

下室的交通、人防、民政等)、地库美化设计(含墙地顶)、示范区设计、游

乐专项、收纳专项、软装设计、综合点位图、面积测绘、日照分析、三维景观

分析、立面控制手册、销售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差异化、不利因素、

合同附图等)等设计及相关深化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后期服务及技术修改(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服务:相应阶段设计调整修改,配合招标人报批、各类政府审批及专

家审查论证,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下阶段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36

和技术要求,澄清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设计说明不清楚等问题,审核工程承

包商的专项深化设计文件,审核工程承包商方提供所有内外装饰实物材料样板

或照片、参与样板查看验收及验证实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参与各项专项论证

会,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属于设计人工作范围

专项评估咨询服务类

面积测绘(规划指标核对)、日照分析、三维景观分

发包人负责的专项评

估咨询服务类

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其他节能评估报告及能效测评

报告(具体按杭建科发[2016]327 号文件要求执行)

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西

湖区有关部门规定、规则要求。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

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可调总价合同

2.签约合同价为:本工程不含税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

增值税税率6%,税额¥

元,如税款如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办

理结算,发票开具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37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

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38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柒份,设计人执叁份。

发包人:(盖章)

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时间:

39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

工〔2024〕124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

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

等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通用条款约定。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0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

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

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工作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

永久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

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41

身份证号: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与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全面对接,按

合同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设计人,为设计人完成设计提供工作便利。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

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设计人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完成并通过

政府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规建例会要求做备选方案。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

限交付设计文件。项目招标阶段,设计人需向发包人进行招标图纸交底。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和参加竣工验收。对于发包人发出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的指令或地

方规定要求的指令,设计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

据。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

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

量化要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

合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名:

42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项目设计工作组织管理,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

止本合同,违约金按照该阶段设计费全额计算。实际直接损失大于违约金时,

按照实际直接损失赔偿。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视为设计人违约,

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金按照该阶段设计费全额计算。实际直接损失大

于违约金时,按照实际直接损失赔偿。

设计人需要提交变更后设计负责人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2)与投标承诺同等执业资格、业绩证明资料。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除增加人员外,

其余人员名单必须与设计人要约(投标文件)一致,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

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内容完整的人员安排报告。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

行过程中,设计人不得随意更换设计人员,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设计人员,不

得低于原设计人员资质,并提前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过程不得影响项目的质

量与进度。如有违约,发包人有权按合同处罚10000元/人。如发包人要求更改

设计人员的,设计人须无条件同意。如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或漏缺对项目的质

量与进度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实际直接损失大于

违约金时,按照实际直接损失赔偿。

43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设计、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方案设计(含总图预定位坐标复核、估

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BIM技术设计

服务等)、设计调整以及相应的配合工作、设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及后续

服务。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抗震支架设计等设计总承包人无相应专项设计

资质的,可将相应专项设计内容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但必须符

合发包人关于设计分包的相关规定。总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得到发包人

的认可,设计人对分包设计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设计公司简介、设

计资质、人员资格、企业及人员过往业绩、服务建议书等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与分包人另行签订分包合

同,约定设计费支付方式,设计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风险。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约定,

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方式支付。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本工程须限额设计,限额标准详

见西政办【2019】11号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概算金额控制在估算金额范围内。

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预算金额控制在概算金额内。若不满

足要求,视为违约。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

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

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

44

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

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图审合格之前生效的技术规范属于设计人应尽义务,

基准日期之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的,不另计算;导

致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2%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依据《建筑法》、国务院、浙江省有关

《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

求、设计资料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

例或其他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规范进行和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符合发

包人要求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要求及深度,能够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

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并对其成果负责。所有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型

号、规格都需详细的表达,满足发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需要。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国家有关规范、规

定的最高要求执行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按发包人要求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

设计实践惯例应包括的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应

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

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

45

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15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7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

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光盘或U盘,

采用CAD2014的DWG格式文件和PDF格式文件,图审合格后7天内提交DWF格式文

件,文件不得加密。。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7 天内,向政府有

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委托第三方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具体

时间安排发包人另行通知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办公

场地及办公家具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

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本次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为总价合同。本工程合同价收费计费基数为

102319万元,当第三方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在暂估设计计费基数±10%以内的,

设计费不作调整;当第三方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超过暂估设计计费基数±10%及

以上的,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其中专

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计算得

出的设计费总额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

46

依据,加上BIM应用技术服务费,(设计服务费+BIM应用技术服务费)乘以投标

优惠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进行调整。

合同价包括本次招标设计内容的全部费用。在方案、初设阶段进行调整时

(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

价中;因方案、初设以及施工设计等阶段需要举行专家论证会时,所产生的会

务费、专家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中。设计变更涉及建设标准发生变化的内容,

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合同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总额的变化、一般设计需求

或设计文件的调整修改变更、施工周期的延长导致的现场服务期限延长、设计

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人工物价的涨幅、政策规划的调整、成熟的设

计人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等一切风险。

若发包人在设计方案通过后进行设计功能或规模重大调整,并经行政主管

部门认可引起的设计文件变更修改涉及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一切风险费用均已计入签约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 合同价的10%。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

开始设计日期

/

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

发生后 3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

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7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47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

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

的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

何第三方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可因实

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

能擅自修改或用于合同无关的其它事项。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可因实施

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将文件提供给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第三

方单位无偿使用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 由设计人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非设计人原因而发

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

的第二名设计补偿额支付给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

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30%支付;超过一半时,最

高按该阶段设计费的60%支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

的实际工作量,规划建设例会通过,按合同价的10%支付 ;方案确认完成并取

得规划方案确认单,按合同价的20%支付 ;初步设计批复的,按合同价的40%支

付,其余未到以上节点不予支付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

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把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返还给发包人,并没收

48

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

误了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

之二,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限定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由于设计文件不合格

或疏漏造成变更,单项变更为一般变更时,每单项累计变更金额达50万元设计

人需支付合同价的0.1%作为违约金;单项变更为较大变更时,每发生一次设计

人需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单项变更为重大变更时,每发生一次设计人

需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违约金。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设计人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特别是各项技术指标

的计算必须认真负责,每发现一项错误设计人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视作

设计人违约,处分包项目金额1%的罚款,并没收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 。

14.2.6 设计人逾期交付方案及初步设计意见修改文本及施工图审修改的违

约金: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违约金发包人在应

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7 设计人在方案以及初步设计修改文本意见回签及施工图审修改中不

配合或配合不力的违约责任:如设计人出现不配合的情形,每出现一次,发包

人有权直接从设计费扣除1万元违约金;如出现配合不力的情形,每出现一次,

发包人视情节严重有权从设计费扣除2000~5000元违约金。

14.2.8若施工图图审后整体预算超过发改部门备案的建安工程费用,导致

建安成本增加,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优化设计,并承担施工图重新审查的费

用。若费用中经发现存在缺漏项,根据缺漏项金额,设计人需支付缺漏项金额

的10%违约金。

14.2.9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出现材料设备参数具体唯一指向性的,每发生

一处设计人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

14.2.10在变更专题会会议纪要出具后原则上10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图纸和设

49

计会签确定,每延误一天扣罚合同价的(3‰)。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

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

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18.2承担方案设计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

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

50

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

18.3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

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发包人的招标需要。

18.4设计负责人应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

计或局部变更设计,如未及时完成相关设计配合工作,发包人有权按照5000元/

次进行处罚。设计联系单相关讨论会设计代表必须到场,如果不到场一次罚款

5000元,罚款金额在当期设计费支付时扣除(派驻工地设计代表人数、到岗时间

按投标文件执行)。

18.5在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范围内,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及时

按发包人要求到场,需按发包人要求定期驻场办公及参加会议等,因故不能到

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

缺席,否则,无故未到场的按5000元/次进行处罚,累计超过5次,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按设计人员完成工程量的10%进行处罚。设计人方案文本报送相关

职能部门审批超3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8.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人不得随意更换设计人员,如因特殊原因

需变更设计人员,不得低于原设计人员资质,并提前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过

程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与进度。如有违约,按3.2.2及3.3.2条款执行。如发包

人要求更改设计人员的,设计人须无条件同意。如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或漏缺

对项目的质量与进度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18.7设计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发包人通知设计人后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

直接扣除。

18.8设计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向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或传达

设计意图,配合发包人完成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手续。设计人应对所提供的设

计文件负责,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直至政府相

关主管部门同意。

18.9 拟派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需跟进表项目建设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去及

时提供驻场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施工)任务。

18.10 如设计范围内涉及门窗、幕墙、PC、抗震支架等需专项设计的,由设计单位深化至施工图深度,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51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进度表

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52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内的描述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等计划批文

各1

即时

2

发包人要求即发包人要求(含对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1

即时

3

建筑红线图

规划批准的勘测红线

各1

4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即时

5

工程勘察报告

2

提 供 邻 近 项 目 勘 察 报

告 ; 初 步 设 计 开 始 3 天前 提 供 初 步 勘 察 报 告(若有);施工图设计

开始之前提供详勘。

6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

下 一 个 阶 段 设 计 开 始 3天前提供上一个阶段审

批意见

7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1

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

8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

1

即时

9

地形图、周边市政道路管线图

1

即时

10

自然地面高程测绘

1

即时

11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道路、热力、通讯等)

1

方案设计开始3天前

12

其它设计资料

1

各 设 计 阶 段 设 计 开 始 3天前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53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资 料 及

文 件 名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及

扩初设

计阶段

暂估25份及以上最终稿方案及

扩初文本交付发包人不少于5

份;

其余中间过程满足职能部门的

报建报批汇报等要求

设计人投标后方案包括土建各专业设计、

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幕

墙设计、泛光设计等方案及初步设计30天

提供设计

电 子 文

件,报批

阶段一些

阶段性图

纸不算在

总 份 数

内。

2

施工图

设计阶

8份及以上,满足发包人报建

报批、招标、施工的需要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全套施

工图设计35天

3

专项设

计图

纸:

8份及以上,满足发包人报建

报批、招标、施工的需要

弱电智能化、BIM设计(地下室、样板

栋)、PC深化图、门窗深化图、栏杆深化

图、公区精装深化图、幕墙深化图、市

政、景观及室外综合管线深化图、地下室

标识标线深化图、抗震支架深化图25天。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

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

设计文件时,发送至发包人指定邮箱。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

求提供。

5. 在方案、扩初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

(如有)、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

54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55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56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2489.2931 万元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总价: 2441.1111 万元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BIM应用技术服务费48.1820 万元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

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经批

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

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他: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适用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设计承发包方

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

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

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

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包方式的,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

设计费的30%~40%, EPC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60%~70%。

57

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1)第一阶段(定金或预付款):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合

同总价的2%)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第二阶段(方案及初步设计):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

(3)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的施工图成果,并完成图

审工作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签约合同价的70%。

(4)第四阶段(项目示范区工程完工):项目完成示范区整体工程后,发包人向设

计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80%。

(5)第五阶段(主体结构验收):项目完成结构主体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

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85%。

(6)第六阶段(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

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7)第七阶段(项目交付):项目实现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清合同余款。

58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

工程地点及现状:本项目位于西湖区转塘单元 XH100403-09 地块,东至知音路、

西至紫音巷绿化、北至萧音弄、南至灵凤街。

2、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56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12044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

面积约954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不含地上不计容面积(包括地上不计

容配套用房、架空层、架空平台下方停车空间等),具体以方案设计为准。

3、周边市场调研情况:

1)住宅市场:转塘板块住宅主要分布于转塘街道核心居住区域,以老小区为主新房及

次新房供应较少,本次地块所在区域的一定范围内,住宅存量以老旧两/三房户型为主,

地缘置换客群基数充足;新房方面,近年板块供应较少,当前周边在售项目为绿城知海

棠,主力户型 106-164㎡(三房/四房),总价 320-500万;未来双浦 TOD 建发云之城项

目主力户型91-165㎡(三房/四房),总价200万起,产品定位下沉。

二、经济指标

1.用地面积:

约5615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地块控制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约5615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7且不低于1.05,建筑密度不大28%,

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面积计

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

3.总投资控制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2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0.23亿元。

4.项目定位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为住宅用地,请依据周边市场调研情况,并结合实际方

案设计进行项目定位。主力户型面积段建议 105-180 ㎡,产品业态可根据实际方案自行考

虑。

5、用地现状

地块形状:不规则多边形用地

59

用地高程:见现状地形高程测绘图

用地现状:项目用地现状主要为空地

三、设计依据

1、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红线图;

相关控规调整图;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建设条件须知。

2、发包人提交

地勘报告(方案总平确定之后 10 天提供初勘);

周边道路及综合管线图纸、周边用地现状及相邻项目图纸;

设计任务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包括但不

限于: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 年版)

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4、《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19-2021

5、《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09-2018

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2016

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2013

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2010

1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251-2017

1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37-2013

1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9

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 33/1036-2021

16、《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 33/1092-2021

17、《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 DB 33/1105-2014

18、《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 14-2016

60

19、《商店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48—2014

2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2015

2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22、《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55025-2022

2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13 版

25、《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

26、《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T 1152-2023

27、《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28、《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2024 年第 10 号

29、《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

通知》

30、《杭州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31、新型建筑工业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

省绿色建筑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和《2016 年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计划》相关精神,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评

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32、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四、设计范围、内容及深度要求等:

1、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的设计服务等。

总平规划与单体建筑(包含地下室)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

工图的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服务。包括完成配合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和施工图图纸审

查,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等各职能部门的

审查意见,施工图需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配合办理施工许

可证、质安监手续等,以及各阶段的设计优化、报批配合(含批后修改)、施工配合及验

收、交付配合等相关服务。

2、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图、建筑物、构筑物设

计、地下空间设计、架空平台及架空层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等,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

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项目建筑(含人防)、结构(含钢结构、PC 结构、幕墙、装配

61

式、人防)、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含集中消防照明)、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

(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含抗震支吊架设计)、节能保温、装修设计(含公区精装修(含会

所、泛会所、大堂)、示范区(售展处)和样板房的装修(含展示样板、交标样板)及配

套公建用房、室外连廊、架空层、物业经营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室外工程(含室外

市政工程、道路广场工程、海绵城市、绿化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道路、附属工程、

室外照明、围墙大门、临时景观等)、基坑围护设计(含基坑围护专家论证、专家费

等)、幕墙设计(雨棚、格栅、百叶、栏杆等)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含专项

及二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并做好各专业间交圈综合审查。

其中专项设计包含:概算编制和调整、装配式工业化设计、BIM 设计(地下室、公

区)、门窗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防雷设计、地铁安评(如有)、绿建节能设计、光

伏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设计(含总平、建筑单体及地下室的交通、人防、民政

等)、地库美化设计(含墙地顶)、示范区设计、游乐专项、收纳专项、软装设计、综合

点位图、面积测绘、日照分析、三维景观分析、立面控制手册、销售专项设计(包括但不

限于平面差异化、不利因素、合同附图等)等设计及相关深化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后期服务及技术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

务:相应阶段设计调整修改,配合招标人报批、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协助及配

合招标人进行下阶段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澄清工程量清单编制

过程中设计说明不清楚等问题,审核工程承包商的专项深化设计文件,审核工程承包商方

提供所有内外装饰实物材料样板或照片、参与样板查看验收及验证实物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参与各项专项论证会,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属于设计人工作范围

专项评估咨询服务类

面积测绘(规划指标核对)、日照分析、三维景观分析

发包人负责的专项评

估咨询服务类

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其他节能评估报告及能效测评报

告(具体按杭建科发[2016]327 号文件要求执行)

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西湖区有关部

门规定、规则要求。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

作。

3、设计深度要求

图纸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及各项审批要求

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报建报审配合设计文件修改;

62

1

配合成本清单编制工作,提供需求的图纸和答疑回复;

配合施工图深化交底工作,配合对现场施工进行设计方案交底工作,对无

法实施的方案设计配合进行修改;

审核工程承包商方提供所有内外装饰实物材料样板或照片,参与样板查看

验收、验证实物效果是否吻合方案理念

参与施工图设计单位、工程承包商等各项专项论证会议

2

BIM 设计应用:包含地下室及标准户型区域。

依据 DB33T1154-2018 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统一标准,在方

案、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应用 BIM 技术,按 BIM 应用统一标准分阶段提

交成果文件(方案、扩初阶段提交外立面不同材质立面面积、建筑平面面

积明细统计表、工程量统计表),最终提交 Revit 文件

凡涉及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方案与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调

整)设计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应用 BIM 设计。

综合考虑狭小空间走廊、管弄井井道内部等布局:管线、桥架、设备布置

等合理布置,满足功能条件下成本最优

承包人须提交除全套 BIM 模型成果外,提交各类分析报告、图表、分析结

果数据、图纸、三维视图、视频、效果图片等。BIM 设计深度达到二级,设

计阶段:专业包括建筑、结构、机电专业,应用于设计阶段,模型细度达

到 LOD300。服务内容包括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冲突检测、辅助施

工图设计、仿真漫游、工程量统计。

相关设计界面划定:

发包人另行委托专项设计的事项如下,属于设计人配合服务的范围,与相应的专项设

计界面划定

界面

设计人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

方案总平确定提交初

勘;扩初确定提交详

方案确定后提交总平地下室或单体柱网基础

定位

设计服务(成果提供)期限:90日历天(

具体服务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最

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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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及扩初设计

阶段

设计人投标后方案包括土建各专业设计、精装修设计、智能

化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泛光设计等方案及初步设计

30天

施工图设计阶段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全套施工图设计35天

专项设计图纸:

弱电智能化、BIM设计(地下室、样板栋)、PC深化图、门窗

深化图、栏杆深化图、公区精装深化图、幕墙深化图、市

政、景观及室外综合管线深化图、地下室标识标线深化图、

抗震支架深化图25天。

五、设计任务说明

1.项目定位为彰显之江文化底蕴的高品质人文住宅社区,从使用(功能配置)、空间

(居住体验和视觉感受)和整体景观全面提升居住区的宜居属性。建筑注重比例协调,建

筑色彩与风格充分考量周边现有建筑风貌,实现与区域环境的自然融合,同时兼顾设计的

整体经济性与市场竞争力,打造符合目标客群需求的高性价比住宅产品。

2.提升产品立面、景观、会所配套等,在设计理念、外立面造型及户型布局等方面突

破传统,突出居住空间的舒适性与实用性,减少建筑对周边住区的日照遮挡、噪音干

扰等影响,营造和谐的邻里环境。

3.杭州市处于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日照和雨水充沛,植被选择需契合该气候特

点,兼具明显地域属性,尽量就地取材以节约成本。设置亲人尺度的步行道、休闲活

动空间及邻里互动区域,为居住者提供多层次的视觉感受与空间体验。本项目位于杭

州市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内,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景观设计需充分结合区域特

点,既要与主体建筑风格统一,又要深度融合周边自然景观与城市环境,打造生态宜

居的社区景观体系。

4.重难点分析:根据住宅特点,准确把握项目核心重点,提出针对性合理化建议,同

时兼顾后期物业运维的便捷性与居住功能的灵活性。

5.投资估算: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6.新兴技术应用:结合住宅项目特点,融入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

海绵城市应用等)

7.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配套设施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流线清晰便

捷。车位设置满足相关要求。

8、规范标准和效益: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总建筑面

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准确、合理,且用足容积率。

六、设计成果

64

1、方案设计成果

在招标阶段方案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设计理念与构思;

(2)总体功能布局与空间结构,如功能分析、流线分析、交通分析、管控流线分

析、景观分析、消防分析、地下空间分析、人防分析、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及竖向设

计分析图等

(3)其他设计人认为可以体现方案设计思路、创新的内容;

(4)技术经济指标及面积计算表;

(5)总平面图、相对完整和稳定的地下室平面图;

(6)方案成本估算表;

(7)建筑设计说明包含海绵城市、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消防设计、装配式设计、

绿色节能设计、泛光设计等设计说明专篇;

(8)典型楼栋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等技术图纸;

(9)5-6张必要效果图(需满足招标人及审批需求);

(10)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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