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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升降横
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与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3001291)
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
招标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盖
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7
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48
第六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 ......................................................4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升降横移
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3001291)
1.招标条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
发改项字[2023]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和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
主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建筑
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升降横移类机械
式停车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
☑投资估算89335万元,☑工程概算89334.79万元,其中本次招
标范围内的工程造价 954.29万元,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U-02地块,东至民和
路,南至济仁路,西至金鸡路绿化带,北至丰二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
预留用地内。
2.2 招标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
设备(457个车位)供货与安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含编制运行及维护手册)、质保期维保(含质保期内的耗材
及特种设备年检)、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为
准。
2.3 计划工期(交货期):本项目交货期为供货指令发出之日起不超过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械式停车制造商或代理商资质;
□(2)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须提供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为代理商投标时,
必须提供投标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项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同一代理商只能
接受一个投标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参与本标项的投标;每个机械式停车设备品牌只允
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4)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和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
械式停车设备)的法人组成联合体(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牵
头人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为负责安
装工作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 家单位。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
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代 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层
联 系 人:吴晓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424513923@qq.com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6 月 25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
联系人:章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层
项目负责人:吴晓春 信用评价等级:AAA
联系人:吴晓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424513923@qq.com
1.1.4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招标公告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
和技术要求”的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
及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7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1.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的资格
审查”。
2.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的符
合性评审”。
其他要求:
1、商务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商务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技术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技术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本项目积极鼓励投标人投标时正
偏离(即高于招标文件要求),除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不
允许负偏离(即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外,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确实
无法充分满足,也仅允许细微偏差;评标时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投标
文件的具体偏离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评审打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
8
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
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登
陆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以不署名的形式在
“投标答疑专区”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吴晓春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2026 年 07 月 06 日 23 时 59 分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
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
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
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
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保证金;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承诺书;
(4)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如
9
有)
;
(5)提供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
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6)如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
本标项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允许
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
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法人组成联合体(须出具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
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联合
体成员仅为负责安装工作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
家单位。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
(1)技术偏离表(如有);
(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要求的内容;
(3)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1.3资信标;
(1)资信详细情况汇总表;
(2)投标人声明;
(3)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如有)
;
(4) (评标办法资信打分要求应提交的资料)
(5)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1.4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0
(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开标时提供);
(3)投标函;
(4)报价明细表;
(5)优惠条件(如有);
(6)商务偏离表(如有);
(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要求的内容;
(8)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954.29 万元;
☑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763.432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19 万元【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2%,且最高不
得超过50万元】
2、缴纳方式: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
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注:担保交
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
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
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
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3、“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
标保证金平台(网址:http://bzj.j-yi.com/)自行注册并打印“
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
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杭州市萧山
11
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
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
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显示结果为准。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
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
5、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
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
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
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
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
投标担保。
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
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
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
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
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12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
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之
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即可。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肆 份;
(2)装订要求:采用胶装。
(3)“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含
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可分别成册,也可合并成一册。
2、其他: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U盘或光盘形式,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2)电子投标文件为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的
扫描件PDF版,其中
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
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需额外提供word版,
刻录在电子U盘或光盘中。
3.7.4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注:
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3 个评
13
分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
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
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
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4.1.2(A)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若为单独封套的请载明:“资格审查材料”或“技术标”或“资信标”
或“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等对应内容。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二厅
4.2.3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14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3.1开标前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
须进行企业CA
锁刷卡签到,若未带CA锁(或CA锁签到失败)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
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
3.2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
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
果无异议 。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理)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拆
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
)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
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1.不采用评定分离, 1 个。(1~3 个)□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
人(如有效投标人≤6 家的应推荐 3 名,有效投标人 7-9 家的应推
荐□3□4 名,有效投标人≥10 家的应推荐□3□4□5 名)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 示 媒 介 :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15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
时间
□1.定标时间: 。
□2.定标地点: 。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
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质询小组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的
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生产负责人、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中的任意
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 ;
□2.企业实力: ;
□3.企业信誉: ;
□4.投标方案: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
□12.评标报告;
□13.质询
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16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
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
.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7.4.1
履约担保及
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
。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
。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详见合同条款。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项目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
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规
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7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投 诉 受 理 部 门 电 话 :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
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
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
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
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
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
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
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打印“缴存确认表”,否则作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②未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开标时
信息不一致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
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的;
⑤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相关许可
证书的;代理商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证书和机械
式停车设备安装资质证书的;联合体投标的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
或联合体协议书中单位数量和分工不符合招公告要求的;(不满足
其他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内容)。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本条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
18
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符合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1)
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②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
签字的);
③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
2点规定情形的;
④投标函载明的工期(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⑥改变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内容的(货物名称、单位、
数量);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⑧□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
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
要求的;
②□不符合以下技术规格、标准或性能指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
加的,无则删除本条): ;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以下
要求的(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
条): ;
④□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
则删除本条)。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②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投标文件中的大写
19
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③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④□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
本条): ;
⑤□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商务标内容,
无则删除本条)。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
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
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
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
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20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
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
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
超过30分钟)
,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
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
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4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验,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2)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为准)。
10.5
特别说明
1、根据《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全面实行 ca 证书
认证的通知》原企业交易证 IC 卡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停止使用,为
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请未办理 CA 证书的各市场主体尽快完成
CA 证书绑定。详见网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0001/NewEnterprise/log
in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
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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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
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
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
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22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24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
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
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6)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
(7)投标文件格式;
25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具体内容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 1.4.2(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的有关要求。
26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
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
申请将不获批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报价或考虑的费用,若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体现,
均视同优惠或已进入投标总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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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
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8
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29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
(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
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
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
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
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
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参加现场面试的人员以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7.2.6规定为准。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30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
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
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
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
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
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
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
于 3 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
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1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
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2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
法
☑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款
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
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总分(100分)=资信3分+技术60分+商务37分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6.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
行的询问核实;
8.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9.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34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不
通过应予以否决。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
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
(三)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
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
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就评标
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
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款。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四)资信标评分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业绩评分(0~3)分
投标人或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
个合同金额
570万元~760万(含)的投标品牌机械停车设备供货业绩,每个得 0.5分(本标
准最多得1分);投标人或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
35
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760万元以上的投标品牌机械停车设备供货业绩,每个得 1 分(本
标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
☑合同复制件、□交货单。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可
以(或□不可以)作为本项计分业绩。
注:①以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②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3 个业绩评分,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
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
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
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五)技术标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
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
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每家投标人技术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评分满分的85%—100%分
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评分满分85%的成员的评分,须经评
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无效分处理,该
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
2、技术评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技术评分的上限分值为30~60分,如选
择技术评分上限分值为50分,则评分范围=50分*60%-50分之间。)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置相应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原则上技术含量高的货物,
技术评分权重大。可自选评审内容并要求细化,每一打分项分值区间不宜超过3分。
(1)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响应性:招标文件第五章“六、招标技术要求(技术规
格书)”全部响应的得10分,带“★”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每负偏离1项
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每负偏离1项扣1分。(4~10)分
(2)系统深化设计:根据投标文件中对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系统各部分【如系统
的人性化设计、主体结构设计(如钢结构材质强度、规格大小、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方式)、
升降及横移驱动系统设计、控制系统设计、安全功能设计等】的深化设计和完善情况的科
学性及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2.4~4)分
(3)技术规范响应及符合程度:根据投标文件的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质量标准、
36
商务条件主要描述(包括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的偏离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2.4~4)分
(4)动力系统及操作方式:根据系统提升、横移方式的先进性、合理性,主电机的选型
及性能、机械电气性能的可靠性,系统操作、维护简便性,系统耐用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2.4~4)分
(5)控制系统及管理方式:根据控制系统的先进性、合理性,PLC 控制器的选型及性能、
以及车库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等综合评分。(2.4~4)分
(6)产品安全及质量保证情况:设备安全及关键元器件的选型及性能:根据安全挂钩、
限位开关、轴承座及轴承的选用情况及其性能、技术参数综合评分。(2.4~4)分
(7)根据制造商是否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制造商对波纹板
拼装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综合打分。(2.4~4)分
(8)投标产品制造商加工制造设备配置及加工制造工艺:投标停车设备加工制造设备配
置的自动化程度、先进性、科学性和加工制造工艺的科学性、先进性。(2.4~4)分
(9)依据制造商提供对投标产品责任险的投保情况综合评分(以最近一年度保单有效期
内为准)。(2.4~4)分
(10)供货方案:针对本项目医疗特殊使用环境采取的相应供货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的
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4~4)分
(11)安装和调试方案:针对本项目医疗特殊使用环境的安装和调试方案(详细的安装工
艺说明、安装组织部署、人员配置及相关保证措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调试工作
方案等)的科学性、合理性。(2.4~4)分
(12)供货及安装重难点和交货期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重点、难点、关
键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和供货、安装进度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2.4~4)分
(13)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网点设置、服务内容、服务人员配置、培训方
案、质保期满后维保报价等内容) 的针对性、合理性。(2.4~4)分
(14)质保服务:具有完善可行的质保措施及承诺,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基础上,
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2分。(0-2)分
(六)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
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
题。
37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
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
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
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
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报价评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报价评分的上限分值为67~37分,评分
范围=10分-67~37分之间。)
□平均价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
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
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二次平均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
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
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的次低投标评标价(不
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38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 10 分的,计为 10 分。
□ 平均价下浮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
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
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值:
a.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从编号1: %、编号2: %、编号
3: %、编号4: %、编号5: %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b.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
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2、每个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
a)投标报价等于最佳价值时,得满分(37分);
b)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
39
佳报价1%的扣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 使用直线插入法
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
(七)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的总
和。
☑(八)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
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
☑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九)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按照排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
明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
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
40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
(招标文件对投标有业绩要求的);
7、其他建议。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以下简称买方)
施工总承包人: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以下简称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
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
和信用的原则下,发包人(买方)
、施工总承包人、承包人(卖方)三方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
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与安装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买方(发包人)
买方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买方(发包人)对买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对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管理,
但发包人代表所签署的任何涉及设计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方面的书面文件都须经发包人内部
流程审批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才生效 。 。对于超越买方授权范围的事项,需经买方(发包人)以书面
文件并加盖公章的方式认可后生效。1-2. 施工总承包人
1.2.1 施工总承包人代表施工总承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
42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2 施工总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施工总承包人为承包人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
使用时间应符合承包人的施工节点计划,拆除前需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拆除的,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进行恢复;
(2)施工总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资料和提供相关总承包管理服务,包
括临时用房(本项目现场临时场地紧张,具体在施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
、孔洞修补等;临时
用房不足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3)施工总承包人为承包人进场施工及组织施工提供条件,不得阻碍承包人进场施工,除正常
监督外、管理外不得干涉、阻碍承包人正常施工;
(4)施工总承包人将明确的分项工程的时间提交承包人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双方共同认可),
并按时为承包人提供工作面,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并留出充分合理的工期;
(5)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审批文件。如发包人已向施工总承包人支付办理审批文件的
费用的。施工总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承包人收取费用;
(6)施工总承包人应将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创优、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
总纳入总包管理,并做好各承包人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
(7)施工总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管理目标,配合发包人做好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验
收工作,接收专业承包人提交的验收资料及提供验收的工作;
(8)施工总承包人协调承包人进行成品保护;(9)承包人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施工总承包人指定的场内清运地点,由施工总承包人统一负
责外运、处置(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界限、归属不明确的垃圾由施工总承包人负责清理;(施
工总承包人在外运、处置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杭州市渣土处置相关规定)
(10)施工总承包人为承包人提供水电接口,水电费用由承包人与施工总承包人自行结算;(11)施工总承包人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堆放场地;(12)施工总承包人按照建安工程结构施工图纸预留门、洞、孔,如结构误差超出规范要求,
施工总承包人应无偿配合处理;
(13)
施工总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 10 天前应向承包人收集分包专业工程的竣工资料,
并进行审核、盖章;
(14)施工总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责任由施工总承包人负责,如造成其他交叉施工的工期延误的,应分别对发包人及其他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15)审批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涉及款项支付、工程质量创优、进度、安全生产、施
工过程及验收相关资料、配合协调的相关文件;
(16)施工总承包人对承包人递交的付款申请和签证变更或其他文件在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进
行审批、确认,不得以任何排他性、恶意性等(如索要额外总包管理费未果等)理由拒绝合同价款支付等事项的审批、确认,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约定追究施工总承包人责任;施工总承包人审批合同价款支付等事项应在 7 天内审批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批、确认且未提出正式书面异议的,视为施工总承包人同意认可相关内容。
2、卖方(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43
通信地址: ;
卖方(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需对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
文明施工等全权负责,在预计进场日期 7 日前,承包人应将其委托的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明细以书
面形式送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二、产品名称及金额
1、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与安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装卸(至
现场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含编制运行及维护手册)
、质保期维保(含
质保期内的耗材及特种设备年检)
、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的工作及费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
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为准
。
2、本合同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单价
安装单价
合计
1
合计
¥万元
注:合同总价包括系统深化设计费(因投标人深化图纸需二次图审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
担)
、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软件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费、调试费、税金(关税、增值税等)
、
国内外运输装卸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含质保期内的所有耗材)、特殊工具费、二
次或多次搬运费、售后服务费、安装水电费、总承包服务及配合费(除已纳入总承包服务内容之外
的其它配合事项的费用)
、技术培训费(含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费)
、检验验收费(含妇科楼地下室
整体机械车位(61 个)的调试及特种设备验收的费用
)
、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维修材料、耗材、验收检测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
2)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及卖方供应服务情况,调整卖方的供货范围和数量,其综合单价不
进行调整。
(
3)买方有权随时派员到卖方工厂了解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并对所供产品进行监制,卖方应
予以配合和提供便利。
(
4)买方有权根据工期的提前或延期而相应调整卖方的供货时间,并不需要因此对卖方承担任
何责任。
(
5)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卖方自身的人员工伤事故保险、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材料、设备等均由卖方自行投保,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4
三、质量要求
1、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最新国家、部委、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建筑
安装施工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买方招标文件、询标纪要、本合同规
定及卖方投标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有冲突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卖方应保证其货
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在货物安装
经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全责。
3、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标的货物均采用品牌产品质量标准最高厂区的原厂技术和生产管理工艺,
在材料选择和生产过程中的监控均严格按照该品牌产品质量标准最高厂区的原厂技术要求,提供买
方质量最稳定、性能最优异的产品,本合同项下标的货物的重要部件均应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其主
要部件及产地必须满足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依法追究卖方相应
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根据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型号、品牌或
规格与合同或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不符,或证实卖方的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
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无条件更换,且有权解除本合同,由
于更换或解除合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另外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相关
的索赔要求。
5、卖方在收到买方的索赔要求通知后应无条件更换、免费维修或/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并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投标承诺期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
风险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买方曾经实施弥补或维修等行为为由而作为减
低自己应承担的卖方责任,亦不得以此为由对抗买方减少或扣取相对应部分的货款,卖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对此提出异议和抗辩;同时,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四、质量、技术标准
1、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若
不同标准之间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如国家有新标准的,则应符合国家所颁布的最新版本
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卖方保证并承诺不因新标准的实施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卖方投标报价和本合同
价款中均已进行了综合考虑,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
2、制造检验和试验工作
45
(1)卖方在出厂前性能试验结束后应尽快提交试验报告书(一式三份,不超过 14 个工作日提
交)给买方。
(2)卖方在投标报价时,所有检验和试验等费用都已进行了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
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调整。
(3)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在生产制造期间,买方有权在认为合适的时间到卖方制造地,进行质
量检验和试验,若一些零部件需在其他地方生产,卖方应为买方办理手续进入现场。在制造监制期
间,卖方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的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买方监制并不
解除卖方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4)主要部件、控制系统和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卖方须在 3 日内提供由买方工
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卖方
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式三份检验、试验报告给买方。
(5)当设备试验时,卖方应至少在试验前 28 天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何种试验将在何
时何地进行,经买方认可后,若买方不能在指定的时间赶赴现场,卖方将进行试验并被视为买方在
场进行,同时卖方须在 3 日内将试验报告副本送达买方,若买方需要,卖方应解释所有的试验事项,
直至买方满意。
五、免费保修期限及其他优惠措施
1、免费保修期限(质保期)须满足招标要求(按投标人承诺时期),从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
安装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之日起算。在交付买方使用之前,产品的成品保护、正常保
养维护工作由卖方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
2、售后服务工作由卖方的维修中心全部负责,并派资深调试维护工程师进驻现场,确保项目顺
利安全可靠运作,工作范围包括:安装、开机调试、维修保障服务和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服务等。
3、售后服务工作:
(1)卖方必须在杭州地区设有维保点,该维保点须具备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维修人员
接到维修电话后须在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完毕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
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卖方投标时明确负责此项目维修工作的售后服务公司,该公司维修工作
不得转包
(此售后服务公司对此项目的维修也要作出明确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承诺维修且不予转包)
)
。
(2)卖方须对合同中的设备提供投标承诺的质量保修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在质保期间,产
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
(3)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机组系统常规检查、调整等; 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总
46
体检测并保养,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复调。
(4)卖方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质保期结束时,应由卖方工程师和买方代表一同对设备进行再次测试,如测试存在任
一故障,则应由卖方自费解决,故障解决后应取得买方的书面认,否则视为未解决故障。
(6)故障修复后,卖方需在 3 日内提供一式两份报告给买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
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7)设备投入使用后三个月内,卖方派驻专业工程师对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甲
方工作人员熟练使用设备。
4、备件供应
(1)卖方确保有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满足设备正常运行需要。
(2)卖方须在承诺的免费维修期后,有报价的按投标报价,无报价的按比市场优惠 20%的价格
提供零部件、附件或正确的替代件。
(3)卖方保证并承诺在 5 年内对设备控制系统软件提供免费升级(不限次数)
。
六、交货期及交货方式、地点
1、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接到买方供货指令发出后 90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
设备交货期为买方发出排产指令后不得超过 30 个日历天,卖方必须满足总承包人网络计划和施工总
进度计划中的节点目标(特别是如预埋、预留必须满足总承包人的进度要求)
,卖方在接通知后在交
货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和投标承诺的货物及相关资料等运至买方指定位置并完成约定
设备组装及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安装工期自买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不得超过 60 个日历天 。
2、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由
卖方负责运送到工地现场买方指定位置(安装现场)
。
3、卖方承诺: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如遇重大节假日(如国庆、春节等)不得停工。
七、设备发运、包装及运输
1、货物备妥待运输前,卖方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买方,并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件数、每
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和特殊要求等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因卖方未及时
通知买方,导致买方未能及时收货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
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设备在最
终安装后经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使用之前因包装不善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锈蚀、破损、丢失等均由
47
卖方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货物在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在 15 日内给予调换和补齐缺件,不管其
造成的原因如何,卖方不得以办理索赔等为由而拖延,同时,交货期限不予顺延,如因卖方原因对
买方造成工期延误等相应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4、 装运标志
4.1 包装箱外面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按规定打上清晰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设备应系有金属
标签。对重量超过 2 吨以上的货物,应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所在位置,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
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
(1) 收货人
(2) 产品名称
(3) 合同号
(4) 品目号和箱号
(5) 到达站或到货地点
(6) 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4.2 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
4.3 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
标记。
4.4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否则视为不按合同约定交货。
4.5 在包装箱中,应附有国家规定必需的所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
备件,以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随包装箱携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在包装箱内明显处,
否则视为不按合同约定交货。
4.6 所有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责,设备及配件、部件的包装费和保护措施费应
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买方所有且由买方自行处置。
八、负责安装及调试
1、负责安装及调试是卖方本合同内容义务的一部分,不再签署其他协议;接到买方书面通知
后,卖方应按照通知指定日期派员免费赶赴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如未能一
次通过验收的,整改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均由由卖方承担。
2、总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卖方应委派技术人员参与检查有关设备安装部位的施工,如发现可能
影响今后设备安装情况的,应及时向买方反映相关情况,以防止在实际安装时出现土建施工不符合
48
设备安装要求。如卖方未及时发现相应情况,则在实际安装过程中额外发生的土建返工和设备安装
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卖方自行预埋相应配件时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所引起其
他相关工种工期拖延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3、安装及调试工作要求如下:
(1)具备安装条件后,卖方须派有丰富安装经验的人员进场安装,直至拿到有关管理部门的
检验合格证书。设备安装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设备开箱,并放置于正确位置;
2、设备安装;
3、调试和试运行;
4、提供特殊和专用工具;
5、提供设备维护方法及紧急修理措施;
6、安装时与其它供应商协作。
(2)安装是指设备的就位、固定及系统之间的连接工作。安装工作由卖方负责,在设备安装
之前,卖方应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结构基础进行检查。由于卖方设备变动安装条件而引起的费用
由卖方承担。在整个安装过程中,卖方应派有从事同类工作五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设
备的正确位置及系统之间的连接在现场作指导。卖方应与买方一起检查安装工作,在取得验收证书
后,卖方再准备下一步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3)在安装开始前,卖方工程师应与买方一起在现场开箱检查已交货的设备,确认设备的完
好程度及运输中有无损坏,一旦发现任何缺陷,卖方应立即修理、补充和更换。
(4)卖方应在安装前提出安装注意要点,并负责安装全过程。由于卖方安装检查或过程验收
失误引起的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卖方应承担安装过程中的所有的费用。
(6)卖方在现场施工的人员,需具备与本项目设备制作与安装、调试相适应的资格条件。如
施工时造成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卖方须承担修理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
7)所有钢结构必须热镀锌处理,现场安装只允许高强螺栓连接,不允许焊割。对因现场焊
割造成的镀锌层破坏严重的必须返厂热镀锌处理,否则,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并由卖方承担所有损
失和责任。
4、设备安装的单位需具备与本项目设备制作与安装就位及调试相适应的施工资格条件。
5、买方工作
49
5.1 买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停车设备控制柜位置范围的时间、地点和供
应要求:开工前,符合施工需求。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
5)由买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按买方要求。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开工前。需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9)双方约定买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买方对卖方的施工实行现场监督,买方的其他工作由双方协商确定。买方的监督并不免除卖方
对所有产品在安装及调试过中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5.2 买方委托卖方办理的工作:根据工程需要。
6.卖方工作
6.1 卖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
1)需配合协助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设计院完成车位方案深化设计图纸提交时间:
按买方要求。
(
2)应提供工期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买方要求。
(
3)承担设备施工中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全面负责设备施工中安全保
卫工作,同时负责夜间施工中照明,保证工期。
(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直至安装工程由相关特种设备部门
验收合格后且移交买方之日止。
(
5)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买方的特别要求办理,所需费用由卖方
承担。
(
6)双方约定卖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对买方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卖方服从买方及聘请的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
作。其他工程施工需要卖方施工配合时,卖方应进行充分配合,进行必要的拆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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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专业分包工程按规定要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总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
及《总分包管理协议》
。总承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管理、临时道路、围
墙由总承包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由总承包提供接口并设置计量表,按实际用量和市场价结算,
由卖方直接向总承包支付。脚手架及垂直运输为总承包单位为总承包施工所搭设,卖方可无偿使用;
如现场内已有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总承包单位所属的)不能满足卖方的施工需要,卖方应自行考
虑解决方案,费用不予增加。
”卖方除上述已纳入总承包服务内容之外的其它配合费用与总包单位自
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邮寄、运输、电传设计文件、资料等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③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验收的期间内,卖方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
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
卖方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设施及场地平面布置,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及必要的图纸给买方
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卖方的临时房屋、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市政、绿化等专业工程的施工,若
对上述专业工程产生影响,卖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或搬迁。
卖方的以上设施和服务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④卖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杭州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
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卖方自行办理,
买方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杭施工
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
⑤卖方有义务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运行方式的设置等技术服务,配合智能化、消防
及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控制系统调试。应积极配合智能化、装修装饰、土建工程、变配电工
程、燃气工程等施工单位的施工。卖方完成上述工作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增加。
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买方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卖方应按照
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
⑦卖方应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乱停、丢弃。
因本项施工所发生的建筑垃圾由卖方负责清理,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
卖方应予赔偿。
⑧在重要部件隐蔽及整机组装前,卖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买方进行现场验收。
九、验收
1、设备到达现场后,卖方应负责设备的开箱检验工作;并通知监理和买方到场确认。若发现货
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买方对质量有异议,卖方负责解释及处理并更换,
51
直到符合合同约定为止,同时,买方保留依法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该检验称为初步清点验收,
方式如下:
(1)卖方在将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时,买卖双方及买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
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卖方交付的货物进行初步清点,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
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各方签字后
即表示初步验收清点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卖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
设计、性能、零部件的完整性和质量等各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买方造成损失
的赔偿。
(2)买卖双方及买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初步清点时,若发现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
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方面不合格情况的,买
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拒付货款直至解除本合同,并向卖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损
失。
2、卖方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
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说明
书中加以说明。
3、系统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确认检
验合格并签署相关检验合格证书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手续。
4、其中买方认为的重要部件不论何时(验收时或日后维修时)发现不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的型号规格,均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必须更换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部件并承担包
括安装在内的一切费用和所有法律责任。如卖方拒不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该重要部件所在
设备的整体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所有买方认为的重要部件和零件,买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供货时如为进口部件需提供原装原产地五大单据(原产地当局出具的原产地证书正本、原产地
出厂合格证正本、原产地装船单正本、中国海关报关证明文件防拷贝复印件、中国商检检验合格证
明文件正本)。
5、卖方在交付设备的同时时必须向买方移交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的备品备件、维修工具
(该备品备件不作为保修期内所使用的维保耗材)。
6、买方有权派专业人员赴卖方生产厂地进行设计联络和监造。如在监造中发现技术指标不能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买方有权拒付货款或解除合同,由卖方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
的所有损失。
52
十、技术资料
1、合同签订后 15 日之内,卖方应正式提供前期施工设计所需设备基础图及土建、电气相关技
术文件。包括安装,应提供加盖公章或由卖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施工方案。卖方应随机提供产品
样本、设备安装图、电气控制图、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
2、在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卖方需完成与设计单位的对接,并协助设计单位根据中标设备型号参
数进行设计调整,若设计单位设计调整过程中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参数型号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的,卖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另行增加。
3、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卖方必须与买方和设计单位沟通,并递交施工深化图纸。同时,卖方应
在前述期限内将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买方。
4、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5、设备交货时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
2. )设备安装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接线图;
3.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或有关手册;
4. )易损件清单;
5.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6. )卖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7. )有进口部件和零件的必须提供进关的相应证明材料。
6、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等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5 天内将此等所人资料文件免费补交买方,因此导
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卖方应按本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及卖方投标承诺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未经使用
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如发生所供货物与本合同、招标文件要求或卖方投标承诺不符,买方
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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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违约金。
2、买方有权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3、卖方保证按 IS09000 系列标准(如果已经执行)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对所
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
量控制,否则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买方满意的使
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5、卖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安装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后起算。在保
证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经过修理和免费更
换零部件后仍然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买方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 退货处理:卖方应退还买方支付的设备款,并承担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因该
设备退货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银行
手续费及涉及该项目的其它损失费等) ,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更换设备:由卖方承担因更换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包
括卸车至现场及卸车至指定地点)、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银行手续费及涉及该项
目的其它损失费等】。
买方有权根据质保期内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严重程度,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卖方
保证并承诺无条件接受。
如更换设备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买方要求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合同价
款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卖方应予补足。
6、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卖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技术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
免费派人安装调试。
7、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维修技术人员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0.5 小时内响应,
协助买方排除故障。一般故障要求能在 2 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必须在 12 小时内排除,重大故
障要求必须在 24 小时内排除。
8、如双方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提交买方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费用由卖方承担。
(二)售后服务承诺
1、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一旦设备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
通知后,卖方承诺在所供货物发生故障 0.5 小时内响应,协助买方排除故障。一般故障 2 小时内排
54
除,较大故障 12 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 24 小时内排除,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
免费更换。质保期结束前免费对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测试,并提供一次测试报告。
注:一般故障是指设备参数设置故障,需要对设备进行参数调整或者程序重新设置;较大故障
是指设备非关键部位损坏,需要更换备品备件;重大故障是指设备核心部件损坏,需要更换核心部
件。
2、卖方需安排设备使用维护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培训的人数和深度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的要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如买方未安排人员到工厂培训,则该项
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按每人 2000 元计算。
3、卖方每年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常用材料的价目表。
4、卖方进行安装、调试,以及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时,应当遵守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听从
买方的安全指挥,对因卖方履行上述工作给买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
财产损害等),以及造成卖方自身的损害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如买方先行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
卖方追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并有权从
任何应该支付或将要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该偿还金额。
5、卖方在项目整体验收完成后,每月需派驻 1 名专业售后人员对整个立体车位系统进行跟踪服
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十二、结算方式
1、卖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应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的履约保证金,提
供以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补足: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处分履约保证金权利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卖方,
卖方应当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补足,以使整个合同期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始终维持在合同总价 2%
的数额。逾期未能补足的,每日按应补而未补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补交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
算,上不封顶。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使用后
10 日内,买方无息退还履约
保证金(扣除应扣除部分)
。
2、合同签订完成且卖方提供履约担保后十天内,买方支付合同价 20%的预付款给卖方。卖方收
到预付款后根据现场具备条件及买方指示进行排产。
3、主体钢结构到货后十天内,买方付至合同价的 40%给卖方。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买方支付至合同价的 90%给
55
卖方。
5、结算完成,买方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8.5%给卖方。
6、余款 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质保期为(按投标承诺)年,质保期从本合同项下的所
有设备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之日起算,待质保期(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承诺期限)
届满后一个月内,扣除已产生的维修费用后,将剩余的质保金无息退还。
7、凭卖方出具的符合发票管理制度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买方付款,若卖方不提供或不能提供合法
有效的发票,买方有权拒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
8、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卖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
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三、违约责任
(一)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
理,实行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应当承担因调换、退货发生的逾期交货责任、
一切费用及因此导致买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0.5 小时内响应,协助买方排除故障。若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
限按时排除故障的,卖方须免费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货物替换。若卖方未及时提供服务,买
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因卖方未及时响应给买方造成损失的,
卖方应予赔偿。
(三)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卖方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如因买方原因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
列规定计算并支付违约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赔偿,整机中的零
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90 天,买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卖
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
1)卖方不能交货或单方解除合同,应全额退还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和同期银行利息,同时应向
56
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总价的
10%计付,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据此向履约担保
单位无条件索取其履约保证金)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超过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赔偿。
(2)如因买方原因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退货货款价的 10%计付。
3、卖方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买方解除本合同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的 10%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造成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
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卖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卖方逾期指派人员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按 100 元/人次*天计,并需赔偿因此而给买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买方需额外支付给其他协作单位的费用等的所有费用)
。
5、卖方违反售后服务承诺的,每违反一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违约超过叁
次或给卖方造成壹拾万元以上的损失时,买方有权罚没其全部质保金,同时,卖方的合同义务并不
因此而免除。
6、卖方未能依约履行保修义务时,买方为及时止损,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护保修、
保养,相应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并且买方有权按发生费用的 10%加收管理费,上述费用全部直接
从质保金中扣除,若有不足,有权继续向卖方追偿;卖方放弃对维修费用的组成和金额提出任何异
议,卖方保证并承诺确认均以买方所支付的款项记载凭证予以结算,卖方对此已知晓并明确此约定
的所有含义。
7、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合同于买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同时应向买方偿
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总价的
10%计付,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据此向履约担保单位无
条件索取其履约保证金)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超过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赔偿。
8、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应承担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本合同对违约
金另有约定的,以高者为准,另外由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
9、如卖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返修费用,
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0、本合同约定的因卖方违约而应向买方赔偿的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为本合同项下
事宜与第三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因采购迟延而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
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四)违约解除合同
57
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
(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卖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3)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一项合同义务。
(4) 在发生违约行为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 15 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合同部分解除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3、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
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或提供本合同项下设备及安装服务能力,或面临破产、丧失清偿能
力、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提供本合同项下设备及安装服务能力的现实可能时,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
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并停止付款,以减少买方的损失。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
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按国家有关法律解决。发生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否则,未履行方需承
担其因不作为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3、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先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浙江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进行质
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属瑕疵且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
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如由此导致任
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由此对
买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8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卖方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签定地点:工程所在地。
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
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七、合同的修改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
合同修改书。
2、除非因买方原因买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
方不得对价格提出任何修改要求。
十八、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
/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买卖双方就本协议相关的各类通知、协议、往来函、文书的送在地址及法律后果做出如下
约定:
1)送达地址:
买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卖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2、送达地址适用范围:
上述送达地址适用于本合同相关的各类通知、协议、文书的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间
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的送达,以及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
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
59
3、送达地址的变更
1)买卖双方中如有一方需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应送达
对方的送达地址;
2)一方按上述约定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后,以其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否则其之
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4.法律后果
1)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
务、该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协议、法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该方实
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
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
2)对于上述送达地址,仲裁机构、法院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收到仲裁机构、法院邮
寄送达的文件,由于上述约定,也应视为送达。
十九、其它
1、卖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卖方负责为卖方现
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以及卖方安装人员从事安装调试工作遭受的人身伤害赔偿责
任。
2、卖方负责派出多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
3、设备试运行在有关部门及买方监督下进行,卖方有责任承担试运行中的安全质量责任,对安
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法。
4、卖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
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卖方安全防护措
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卖方必须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配合施工总承
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禁止本工程设备安装以外的闲杂人员进入,若发生安全
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卖方应对其在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7、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
60
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
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8、卖方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文件、买方的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询标答疑纪要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最有利于买方的约定
为准。
9、本合同一式九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施工总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签约日期:
附件一:《设备配置清单》
61
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二期工程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
〔2023〕367 号批准建设,总建筑面积 10842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4490 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 23939 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 89334.79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该项目为浙
江省“千项万亿”工程和 2024 年重大建设项目。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货与安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装卸(至现场
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含编制运行及维护手册)
、质保期维保(含质
保期内的耗材及特种设备年检)
、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并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涉及对提供的设备有尺寸要求的,投标人中标后须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以满足
现场安装的需要。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图纸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
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
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4、在投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
投标人须书面向招标人咨询。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只是招标设备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完整的
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所提供的产品采用工艺,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的先进性负责,并符合
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不能仅提供产品样本。
5、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不得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
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
6、如投标产品是整套进口或主要部件进口,则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原产国;在进口件交货
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由中标人负责办妥海关所有手续、完交所有税/费并附上产地证明文件、
海关完税单、海运提单、报关单、商检证明文件等相关进口手续与证明资料。在现场交货验收时应
递交以下证明文件:①中国海关报关证明文件;②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
7、投标人须说明其在成套设备的生产集成过程中,主要零部件的品牌、型号及制造厂家,并提
供成套设备及主要零部件相应的技术说明书。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的范围:主要包含机械停车设备的设计深化、供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
、
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含编制运行及维护手册)
、质保期维保(含质保期内
的耗材及特种设备年检)
、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62
2、招标设备清单(投标报价时按此招标清单报价)
招标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货物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机械车位(-1 层,
双层停车)
1、适宜停放轿车尺寸不小于:≤长 5200mm x 宽
1900mm x 高 1750mm, 荷载不小于 2350KG;(可停放
suv,
实际尺寸高度以中标后结合现场勘察确定排产
前图纸方案为准,要求容车尺寸需做到最高、最大。)
2、升降速度(m/min)≥4m/min;
3、横移速度(m/min)≥7m/min;
4、噪音检测:≤70 分贝;平均每次存取车时间:≤90
秒;
5、车库操作方式:数字按键操作+液晶显示;
6、负一层设备位置已预留小基坑,要求载车板与地面
衔接斜坡度尽量小,使车辆出入库顺畅,该部分费用
需综合考虑进报价(人防区 10cm 小基坑、非人防区 5cm
小基坑,车位进口侧基坑边按柱边平齐的标线内退
48cm(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设备情况确定))
;
7、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个
181
2
机械车位(-2 层,3
层停车,带底坑)
1、适宜停放轿车尺寸不小于:≤长 5200mm x 宽
1900mm x 高 1550mm,荷载不小于 2350KG;(
实际尺寸
高度以中标后结合现场勘察确定排产前图纸方案为
准,要求容车尺寸需做到最高、最大。)
2、升降速度(m/min)≥4m/min;
3、横移速度(m/min)≥7m/min;
4、噪音检测:≤70 分贝;平均每次存取车时间:≤90
秒;
5、车库操作方式:数字按键操作+液晶显示;
6、要求载车板与地面衔接斜坡度尽量小,使车辆出入
库顺畅,该部分费用需综合考虑进报价;
7、 相 邻 机 械 车 位 下 凹 基 坑 整 体 拉 通 需 考 虑 补
个
276
63
板 , 及 周 边 栏 板 费用需综合考虑进报价;
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机械车位安装恢复
已拆除至该部位,需安装恢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图纸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车位安装部位,已预
留 10Cm 小基坑,车位进口侧基坑边按柱北面平齐的标
线内退 48Cm),涉及 15 个车位,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
项
1
4
机械车位的调试及
特种设备验收
妇科楼地下室整体机械车位的调试及特种设备验收的
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规格书要
求。涉及 61 个车位,中标后单价不在调整。
项
1
5
机械车位总配电箱
至控制箱电缆
1、综合楼和报告厅地下室
机 械 车 位 总 配 电 箱 至 机
械 车 位 控 制 箱 电 缆 及 末 端 控 制 箱 未 计 入 ,电 缆
施 工 ( 含电缆头及配管、末端控制电箱等) 以 及 设
备 接 地 ,需机械厂家考虑(详图纸,桥架可借用);
2、妇科楼地下室机械车位,
机 械 车 位 总 配 电 箱 至
机 械 车 位 控 制 箱 电 缆 及 末 端 控 制 箱 未 计 入 ,电
缆 施 工 ( 含电缆头及配管、末端控制电箱等) 以 及
设 备 接 地 ,需机械车位厂家考虑(详图纸,桥架可借
用)
;
3、电缆总计约 3280 米,具体详见配电图纸;
4、其余深化涉及的费用;
5、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
项
1
注:(1)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要求、项目实际需求增加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整体报
价中,不再另行增加。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招标设备清单未单列的而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或合同要求报价或是
系统设备必要的组成部分或组装就位所必需的各类辅材辅料、配件附件,其价格均包含在投标总价
中,投标人少算、漏算均不予另行增加。
如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车位数量,则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车位
数量和相应的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3)设备落地安装须配减振垫及型钢基础,吊挂安装须配减振吊架;减振垫和减振吊架费用包
含在投标总价中;设备安装时所需的墙体、吊顶拆除复位、开孔、开槽、封堵、拆除或砌筑、修补
等均有投标人负责实施,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4)投标人中标后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完成系统设备深化设计、并提供设备安装详
细图纸及有关土建的孔、洞预留和设备混凝土基础要求,以便由土建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孔、洞预留
64
和设备混凝土基础实施工作;中标单位未提出而后期设备安装时需要开孔、开洞和增加设备混凝土
基础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相应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5)成套设备应在总长、总宽和总高上按图纸要求予以把握,尺寸不宜大于设计提供尺寸。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完成并接到招标人供货指令发出后
90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供货及安装的进度必须满
足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计划,不得因此延误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整体工期延误
的,投标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和相应费用。
四、交货地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工地指定地点。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系统深化设计费(因投标人深化图纸需二次图审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软件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费、调试费、税金(关税、增值税等)
、国内
外运输装卸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含质保期内的所有耗材)、特殊工具费、二次或
多次搬运费、售后服务费、安装水电费、总承包服务及配合费(除已纳入总承包服务内容之外的其
它配合事项的费用)、技术培训费(含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费)、检验验收费(含妇科楼地下室整体
机械车位(61 个)的调试及特种设备验收的费用
)、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
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维修材料、耗材、验收检测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除车位数量增减外合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招标设备清单未单
列的而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或合同要求报价或是系统必要的组成部分或安装所必需的各类辅材辅料,
其价格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少算、漏算均不予另行增加。如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车位数量,则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车位数量和相应的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阅读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等相关材料,并结合设计图纸、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相关规范、市场现有行情、项目具体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报价,凡漏
报、少报的中标后均不予调整投标总价(车位数量增减除外)
。
3、质保期内的耗材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质保期满后对尚未达到更换周期的耗材也必须更换一
次,同时投标时提供所有耗材价格明细。
4、质量目标:符合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5、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运输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
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招标人有权随时派员到投标人工厂了解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并对所供产品进行监制,投标
人应予以配合和提供便利。
65
7、招标人有权根据整体工期的提前或延期而相应调整投标人的供货时间,并不需因此对投标人
承担任何责任。
8、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自身的人员工伤事故保险、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材料、设备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投保,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
承包单位无偿提供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需要发生或可能发
生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过程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使用总承包单位实施的综合支吊架的配合
费用)
,并将此类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工程实施后,发包人不再支付给中标人此类费用,若
今后承包人与总承包单位发生此项纠纷,发包人均已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理
由拖延施工从而影响工程进度。
10、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7天内,向招标代理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65%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六 、 招 标 技 术 要 求 ( 技 术 规 格 书 )
车 库 类 型 : 181个 二 层 、 276个 三 层 带 地 坑 升 降 横 移 类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 布 置 方 式 :
室 内 地 下 室 -1 层 ( 181个 ) , -2 层 ( 276个 ) 。
1.综 合 楼 和 报 告 厅 地 下 室 机 械 车 位 总 配 电 箱 至 机 械 车 位 控 制 箱 电 缆 及 末 端 控 制 箱 未
计 入 , 电 缆 施 工 ( 含电缆头及配管、末端控制电箱等) 以 及 设 备 接 地 需 机 械 厂 家 考 虑 ( 详 见
图 纸 , 桥 架 可 借 用 ) ;
2.妇 科 楼 地 下 部 分 的 机 械 车 位 一 期 已 施 工 , 但 二 期 项 目 该 部 分 车 位 需 重 新 拉 电 , 由
总 配 到 分 支 箱 的 电 缆 机 械 车 位 厂 家 需 考 虑 ( 详 见 图 纸 ) , 还 涉 及 3组 15个 车 位 的 安 装 恢
复 ( 双 层 机 械 车 位 , 已 拆 除 堆 放 至 后 期 安 装 的 部 位 ) , 及 妇 科 楼 下 整 体 机 械 车 位 的 调 试
及 特 种 设 备 验 收 的 费 用 ( 共 计 61个 车 位 , 桥 架 可 借 用 ) ;
3.综 合 楼 和 报 告 厅 地 下 室 负 二 层 的 机 械 车 位 相 邻 机 械 车 位 下 凹 基 坑 整 体 拉 通 需 考 虑
补 板 , 及 周 边 栏 板 的 费 用 。
1、 机 械 式 停 车 库 工 程 设 计 内 容 :
① 机 械 式 停 车 库 的 详 细 方 案 设 计 : 设 计 说 明 书 ; 平 、 立 、 剖 结 构 图 ; 设 备 清 单 、 性
能 特 点 说 明 及 有 关 样 本 资 料 等 ;
② 机 械 式 停 车 库 的 全 套 安 装 施 工 方 案 , 操 作 说 明 书 及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它
资 料 ;
66
③ 中 标 后 配 合 并 协 同 主 体 设 计 院 完 成 机 械 停 车 库 的 土 建 、 消 防 、 排 水 等 专 业 的 工 程
设 计 , 并 对 各 专 业 的 设 计 施 工 图 会 签 确 认 。 若 有 预 留 预 埋 ( 如 角 铁 ) 要 提 出 要 求 。
2、 机 械 式 停 车 库 全 部 机 电 设 备 及 安 装 材 料 的 供 应 : 包 括 金 属 结 构 、 如 钢 架 、 车 台 、
横 移 导 轨 、 安 全 护 栏 ; 存 取 车 操 作 面 板 、 PLC控 制 器 及 相 应 辅 助 设 备 ; 传 动 元 件 : 所 选
驱 动 电 机 应 运 转 平 稳 、 噪 音 小 , 且 应 附 刹 车 装 置 ; 设 备 所 需 电 控 箱 、 各 类 行 程 开 关 、 电
缆 等 以 及 安 装 所 需 的 材 料 辅 料 、 涂 装 、 补 板 等 。
3、 机 械 式 停 车 库 系 统 全 部 工 艺 设 备 的 安 装 和 调 试 。
4、 全 部 工 程 的 验 收 、 培 训 和 移 交:投 标 人 在 准 备 投 标 时 , 必 须 按 国 家 与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对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计 施 工 的 有 关 规 范 与 规 定 、 本 招 标 文 件 所 附 图 纸 及 技 术 要 求 , 对 投 标
推 荐 的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进 行 合 适 的 选 择 , 选 用 适 当 的 设 备 品 牌 与 型 号 , 以 确 保 停 车 库 符
合 设 计 及 使 用 要 求 。 有 关 设 备 的 详 细 报 价 应 填 写 “ 招 标 设 备 报 价 明 细 表 ” 中 。
除 上 述 要 求 外 , 投 标 人 还 需 负 责 与 该 工 程 配 合 报 审 、 验 收 、 运 行 、 使 用 、 保 修 有 关
的 下 列 工 作 :
1)配 合 投 标 人 向 国 家 法 定 认 可 机 构 完 成 设 备 的 质 量 检 验( 报 价 含 第 一 次 质 量 检 验 费
用 ) 。
2) 提 供 进 口 物 料 清 单 ( 如 有 ), 以 及 设 备 主 要 元 器 和 材 料 性 能 一 览 表 , 包 括 规 格 型
号 、 品 牌 等 。
3)提 供 各 类 工 作 与 建 议 ,包 括 停 车 库 操 作 手 册 、维 修 保 养 规 程 、如 有 备 品 备 件 与 专
用 工 具 清 单 及 价 目 表 、 设 备 维 修 支 持 系 统 ( 包 括 维 修 零 件 供 应 地 点 、 维 修 承 诺 条 件 ) 、
设 备 保 修 期 间 的 工 作 计 划 , 保 修 期 后 的 服 务 承 诺 与 一 般 收 费 标 准 等 。
4)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所 报 价 产 品 的 生 产 许 可 证 、设 备 及 主 要 系 统 部 件 的 产 品 样
本 等 。
5)编 拟 并 提 供 详 尽 的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包 括 工 程 进 度 计 划 、钢 结 构 安 装 施 工 方 案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规 程 与 方 案 、 对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的 培 训 方 案 、 设 备 的 验 收 与 移 交 方 案 等 。
5、 招 标 人 保 留 修 改 车 库 类 型 的 数 量 , 数 量 如 有 增 减 价 格 按 本 次 投 标 综 合 单 价 结 算 。
一 ) 基 本 技 术 要 求
立 体 停 车 设 备 设 计 应 利 用 现 有 现 场 地 面 积 , 做 到 结 构 紧 凑 、 先 进 实 用 、 安 全 可 靠 、
运 行 平 稳 、 操 作 简 便 、 性 能 优 良 、 管 理 方 便 。 系 统 的 设 备 配 置 及 设 计 、 制 造 、 安 装 、 调
试 、 验 收 须 符 合 下 列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及 有 关 技 术 规 程 规 范 :
GB17907-2010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通 用 安 全 要 求
GB/T700-2006 碳 素 结 构 钢
GB/T4208-2017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IP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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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67-2014 汽 车 库 、 修 车 库 、 停 车 场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T26476-2021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GB/T26559-2021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JB/T8910-2013 升 降 横 移 类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JB/T8713-1998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类 别 、 型 式 及 基 本 参 数
GB50017-2017 钢 结 构 设 计 标 准
GB/T13384-2008 机 电 产 品 包 装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T13306-2011 标 牌
GB/T3811-2008 起 重 机 设 计 规 范 ( 现 行 )
GB/T13912-2020 金 属 覆 盖 层 钢 铁 制 件 热 浸 镀 锌 层 技 术 要 求 及 试 验 方 法
GB50168-2018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缆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标 准
GB50169-2025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接 地 装 置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50254-2014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低 压 电 器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JB/T7828 继 电 器 及 其 装 置 包 装 贮 运 技 术 条 件
JB/T11079 停 车 设 备 链 条
若 有 部 分 进 口 件 的 有 关 国 外 规 范 及 法 规 与 中 国 国 家 规 范 相 抵 触 , 应 以 中 国 国 家 现 行
法 规 为 准 。 若 有 涵 盖 上 述 各 项 的 最 新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 规 范 , 按 最 新 标 准 、 规 范 执 行 。
( 一 ) 技 术 指 标 ( 以 下 技 术 参 数 指 标 需 投 标 一 一 对 应 )
1、 停 车 库 类 型 : 二 层 、 三 层 带 地 坑 升 降 横 移 类 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2、 停 车 数 量 : 457 个 ( 地 下 室 -1 层 181 个 二 层 车 位 , 地 下 室 -2 层 276 个 三 层 带 地
坑 车 位 )
★ 3、 适 宜 停 放 轿 车 尺 寸 不 小 于:≤ 长 5200mm x 宽 1900mm 荷 载 2350KG;( 地 下 室 -1
层 停 车 高 度 不 小 于 1750mm, 适 停 中 小 型 普 通 SUV, 地 下 室 -2层 停 车 高 度 不 小 于 1550mm,
实 际 尺 寸 高 度 以 中 标 后 结 合 现 场 勘 察 确 定 排 产 前 图 纸 方 案 为 准 , 结 合 现 场 实 际 , 停 车 尺
寸 及 高 度 均 需 按 最 大 考 虑 。 )
★ 4、 升 降 速 度 ( m/min) ≥ 4m/min
★ 5、 横 移 速 度 ( m/min) ≥ 7m/min
★ 6、 噪 音 检 测 : ≤ 70分 贝 ; 平 均 每 次 存 取 车 时 间 : ≤ 90 秒
7、 车 库 操 作 方 式 : 数 字 按 键 操 作 +液 晶 显 示
8、 负 一 层 设 备 人 防 区 已 预 留 10cm小 基 坑 、 非 人 防 区 5cm小 基 坑 , 车 位 进 口 侧 基 坑 边
按 柱 边 平 齐 的 标 线 内 退 48cm( 具 体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和 设 备 情 况 确 定 ), 要 求 载 车 板 与
地 面 衔 接 斜 坡 度 尽 量 小 , 使 车 辆 出 入 库 顺 畅 , 该 部 分 费 用 需 综 合 考 虑 进 报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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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技 术 要 求:机 械 部 分 、 电 气 设 备 部 分 、 安 全 防 护 系 统 等 均 应 先 进 、 可 靠 及 符
合 有 关 规 范 和 法 规 。 具 体 至 少 应 包 含 以 下 各 部 分 :
1、 量 度 单 位 : 采 用 国 际 公 制
2、 主 要 结 构 说 明:立 体 车 库 设 备 主 梁 、 立 柱 结 构 设 计 应 紧 凑 、 耐 用 , 抗 震 、 且 力 求
结 构 美 观 、 安 全 , 其 主 框 架 结 构 规 格 不 得 低 于 下 列 要 求 :
2. 1 设 备 所 用 钢 结 构 H型 钢 之 强 度 均 应 符 合 国 标 GB 规 定 的 国 内 大 型 钢 厂 ( 如 莱 钢 、
东 特 、 日 照 钢 铁 、 马 钢 等 )
等 同 级 别 生 产 的 不 低 于 Q235 牌 号 材 质 的 钢 ,且 不 应 采 用 旧 品 或 废 料 替 代 。为 美 观 耐
用 , 钢 结 构 表 面 采 用 热 浸 镀 锌 或 喷 粉 的 防 腐 处 理 工 艺 。 具 体 规 格 尺 寸 必 须 按 如 下 要 求 提
供 :
★ 2.1.1 二 层 车 库 前 立 柱 为 ≥ 150x150×4的 方 管 或 150x150x7x10H型 钢 ,后 立 柱 为 ≥
100x100x4的 方 管 或 100x100x6x8H型 钢 , 前 横 梁 为 ≥ 300×150×6.5×9的 H型 钢 系 列 , 后 横
梁 为 ≥ 100x100×6×8的 H型 钢 系 列 , 纵 梁 为 ≥ 250x125×6×9 的 H型 钢 系 列 , 导轨:≥30*30
方管;三 层 带 地 坑 车 库 前 立 柱 为 ≥ 200x150×5的 方 管 或 200x150×6×9的 H型 钢 系 列 , 后 立
柱 为 ≥200x150×5的 方 管 或200x150×6×9的H型 钢 系 列 ,二 层 前 横 梁 为 ≥ 300x150×6.5×
9的 H型 钢 系 列 、后 横 梁 为 ≥ 300x125×6×9的 H型 钢 系 列 ,顶 层 前 横 梁 为 ≥ 250x125×6×9
的 H型 钢 系 列 、 后 横 梁 为 ≥ 250x125×6×9的 H型 钢 系 列 , 纵 梁 为 ≥ 250x125×6×9的 H型 钢
系 列 , 导轨:≥30*30方管, 考 虑 美 观 性 和 前 方 进 出 车 视 野 便 利 性 , 钢 结 构 主 体 前 方 都 应
采 用 大 跨 梁 的 结 构 设 计 方 式 。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上 述 尺 寸 规 格 如 现 场 安 装 条
件 不 具 备 的 可 在 经 招 标 人 、 监 理 人 同 意 后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 同 时 扣 减 相 应 费 用 。
2.2 承 载 车 台 : 车 台 板 之 设 计 需 能 耐 高 度 振 动 及 动 击 时 最 大 负 荷 ( 动 负 荷 为 其 静 负
荷 之 1.2倍 ) , 为 其 安 全 考 虑 车 台 板 耐 久 性 及 停 车 之 便 利 性 , 载 车 板 须 采 用 螺 栓 拼 接 镀
锌 波 纹 板 , 波 纹 板 厚 度 不 小 于 2.3mm。 为 保 证 横 移 的 安 全 性 和 平 稳 性 , 横 移 车 板 必 须 采
用 前 后 同 步 轴 技 术 传 动 。 车 板 下 方 设 计 具 有 导 水 槽 , 为 防 止 地 下 室 遇 积 水 , 横 移 控 制 电
缆 需 采 用 先 进 的 机 械 甩 尾 结 构 方 式 , 不 得 采 用 地 面 拖 曳 结 构 。 为 方 便 出 入 车 及 保 护 车 轮
胎 , 升 降 横 移 车 板 出 入 口 处 的 车 板 两 侧 边 梁 必 须 采 用 倒 角 处 理 , 为 减 少 载 车 板 着 落 噪 音 ,
底 部 需 设 置 橡 胶 阻 尼 块 装 置 ,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 2.3驱 动 部 分 ( 一 机 一 板 , 不 得 采 用 一 机 多 板 ):所 选 电 机 推 荐 品 牌 车 库 专 用 三 合
一 电 机 , 且 应 运 转 平 稳 、 噪 音 小 , 且 须 附 刹 车 装 置 , 制 动 力 矩 不 应 小 于 1.5倍 , 二 层 车
库 升 降 ≥ 3.0KW; 三 层 带 坑 车 库 升 降 ≥ 3.7KW; 横 移 均 为 ≥ 0.2KW。 室 内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IP33。
2.4电 控 部 分 : 可 编 程 控 制 器 PLC推 荐 , 其 余 微 动 开 关 、 限 位 开 关 、 光 电 开 关 、 接 触
69
器 、 断 路 器 、 继 电 器 等 均 采 用 知 名 品 牌 , 并 预 留 485 通 讯 接 口 。 控 制 柜 需 离 地 安 装 。 室
内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IP33。
2.5操 作 系 统 : 操 作 面 板 美 观 大 方 、 简 洁 明 了 , 具 有 ( 手 动 +自 动 +刷 卡 ) 操 作 模 式 ,
并 提 供 实 物 图 片 说 明 。 ( 带 液 晶 中 文 故 障 显 示 功 能 的 数 字 按 键 操 作 盒 )
2.6涂 装 部 分:主 结 构 钢 梁 、 柱 为 热 浸 镀 锌 或 喷 粉 的 防 腐 处 理 工 艺 , 有 焊 接 部 分 必 须
防 腐 防 锈 ; 有 关 轮 档 、 车 台 防 落 安 全 装 置 及 链 条 护 盖 等 安 全 部 分 为 黄 色 或 其 它 醒 目 颜 色 。
前 方 立 柱 、 载 车 板 二 侧 边 梁 上 需 贴 装 醒 目 安 全 标 志 装 置 , 并 保 证 至 少 十 年 内 不 起 锈 。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所 有 钢 结 构 必 须 热 浸 镀 锌 或 喷 粉 处 理 , 现 场 安 装 只 允 许 高 强 螺 栓 连 接 , 不 允 许 焊 割 。
对 因 现 场 焊 割 造 成 的 镀 锌 层 表 面 处 理 破 坏 严 重 的 必 须 特 别 处 理 , 否 则 , 业 主 有 权 拒 绝 验
收 。
2.7组 立 部 分:为 考 虑 工 地 现 场 整 洁 和 保 证 质 量 进 度 , 设 备 安 装 全 部 应 工 地 现 场 螺 栓
组 合 方 式 , 不 准
在 工 地 现 场 切 割 、 组 焊 等 作 业 , 载 车 板 必 须 在 工 厂 流 水 线 上 整 体 组 装 完 毕 发 货 , 不
建 议 车 板 散 件 在 工 地 现 场 环 境 中 进 行 二 次 拼 装 ,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2.8电 源 : 采 用 双 路 供 电 , 三 相 380V, 50HZ, 每 个 区 域 独 立 操 作 控 制 。 买 方 负 责 将
设 备 外 部 动 力 电 源 线 每 区 5KVA 和 接 地 装 置 引 至 各 停 车 分 区 后 方 的 控 制 柜 处 并 预 留 2 米
以 上 线 缆 , 由 卖 方 负 责 将 电 源 接 入 设 备 控 制 柜 中 。 停 车 设 备 内 部 区 域 施 工 布 线 由 卖 方 负
责 。
★ 2.9二 层 车 库 升 降 车 位 的 提 升 链 条 须 采 用 循 环 链 设 计 的 先 进 结 构 方 式 。车 板 前 后 均
应 有 链 条 固 定 点 , 设 置 有 4个 独 立 电 磁 铁 安 全 挂 钩 保 证 四 点 同 时 平 稳 起 吊 。 需 设 计 弹 簧
减 震 装 置 和 加 装 链 条 保 护 套 。 规 格 : 驱 动 链 条 采 用 20A单 排 链 , 提 升 链 条 采 用 16A, 安 全
系 数 ≥ 7, 车 位 前 端 提 升 链 条 离 前 立 柱 外 侧 至 少 1000 以 上 , 增 加 车 辆 转 弯 入 弯 空 间 ,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 2.10三 层 带 地 坑 车 库 升 降 车 位 的 提 升 链 条 须 采 用 平 衡 链 设 计 的 先 进 结 构 方 式 。 车
板 前 后 均 应 有 链 条 固 定 点 , 设 置 有 4个 独 立 电 磁 铁 安 全 挂 钩 。 规 格:驱 动 链 条 采 用 20A双
排 链 , 提 升 链 条 采 用 16A, 安 全 系 数 ≥ 7, 车 位 前 方 出 入 口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加 装 自 动 栅 栏
机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 2.11为 方 便 人 员 进 出 车 库 及 车 辆 运 行 升 降 时 后 视 镜 安 全 性 , 二 层 车 库 上 下 载 车 板
侧 边 梁 宽 必 须 ≥ 155mm, 载 车 板 内 径 宽 不 低 于 2050mm, 车 板 边 梁 厚 度 ≥ δ 3.0mm 厚 钢 板
折 弯 ; 三 层 带 地 坑 车 库 上 下 载 车 板 侧 边 梁 宽 必 须 ≥ 155mm, 载 车 板 内 径 宽 不 低 于
2050mm,车 板 边 梁 厚 度 ≥ δ 3.5mm 厚 钢 板 折 弯 。边梁前端封板不得采用塑料件,载车板边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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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板需为一体式。为保护车轮胎不受划伤,车板出入口两个边梁采用倒角处理及喇叭口设计,上下
车板均需一致。为 方 便 以 后 维 修 更 换 ,拼 装 式 车 板 不 允 许 有 焊 接 。载 车 板 后 部 具 有 车 辆 车
轮 定 位 装 置 和 轴 距 位 置 可 调 的 圆 管 或 方 管 阻 车 装 置 。不 建 议 设 置 U 型 环 等 简 易 安 全 挂 钩 ,
并 提 供 图 片 和 相 应 技 术 说 明 。
3.安 全 装 置 说 明 : ( 至 少 应 包 括 下 列 各 项 需 一 一 对 应 , 其 余 按 自 行 标 准 )
3.1运 转 中 警 告 装 置:当 停 车 设 备 运 转 时 , 即 启 动 红 色 转 警 示 灯 及 电 子 蜂 鸣 器 , 警 告
使 用 者 、 行 人 注 意 。
3.2紧 急 停 止 按 钮 装 置:操 作 盘 上 需 设 有 紧 急 按 钮 ( 大 型 红 色 扣 ), 当 遭 遇 特 殊 紧 急
状 况 时 , 按 下 按 钮 , 则 所 有 机 械 即 刻 动 作 停 止 , 同 时 状 况 若 未 解 除 前 , 则 停 车 设 备 不 会
启 动 。
3.3欠 逆 相 保 护 装 置:控 制 回 路 对 于 电 力 电 源 欠 相 、 反 相 时 , 必 须 检 测 出 , 并 禁 止 马
达 运 转 , 以 确 保 整 体 设 备 的 安 全 。
3.4过 电 压 保 护 装 置 :控 制 回 路 在 电 压 过 大 时 在 PLC 前 端 切 除 控 制 回 路 电 源 ,以 免
PLC 损 坏 。
3.5电 力 过 负 荷 保 护 装 置 : 当 马 达 电 力 使 用 超 过 负 荷 时 , 电 力 过 负 荷 保 护 装 置 启 动 ,
电 源 立 刻 切 断 , 保 护 马 达 主 机 不 受 损 及 车 台 上 车 辆 的 安 全 。
3.6入 口 处 光 电 开 关:当 有 异 物 入 设 备 区 时 ,所 有 机 械 动 作 停 止 ,以 确 保 进 出 中 的 人 、
车 安 全 , 同 时 紧 急 按 钮 未 解 决 及 在 状 况 若 未 解 除 前 , 则 停 车 设 备 不 会 启 动 。
3.7车 长 、车 高 检 查 装 置 :车 辆 停 于 车 台 板 上 ,必 须 有 车 头 和 车 尾 、车 顶 检 出 装 置 ,以
防 止 设 备 在 运 转 过 程 中 车 辆 损 坏 。
3.8限 制 车 辆 超 长 功 能 ;当 超 长 车 辆 停 入 车 位 时 ,限 制 所 有 机 械 动 作 并 发 出 警 报 。
3.9车 轮 定 位 装 置:限 制 车 辆 停 放 位 置 , 以 免 造 成 上 升 时 碰 撞 设 备 , 并 可 防 止 车 辆 滑
动 , 并 设 置 水 平 定 位 行 程 开 关 。
3.10在 安 全 电 眼 作 动 或 按 下 紧 急 停 止 按 钮 时 , 状 况 若 未 解 除 前 , 则 停 车 设 备 不 得 启
动 。
3.11连 锁 装 置 : 应 设 定 升 降 及 横 移 定 点 相 互 连 锁 , 以 防 升 降 车 台 与 横 移 车 台 产 生 重
叠 或 碰 撞 的 情 况 。 另 应 有 可 自 动 检 出 行 程 时 间 异 常 时 可 使 马 达 断 电 停 止 的 措 施 。
3.12松 链 或 ( 绳 ) 检 知 装 置 : 升 降 车 台 应 设 松 链 或 ( 绳 ) 检 知 装 置 , 防 止 车 台 因 意
外 断 链 等 造 成 车 台 倾 斜 或 坠 下 , 以 确 保 车 辆 及 人 员 之 安 全 。
3.13防 坠 落 装 置 : 当 升 降 车 台 上 升 至 上 定 位 时 , 应 设 前 后 4点 独 立 电 磁 式 安 全 挂 钩 ,
( 不 建 议 在 边 梁 上 固 定 U型 环 的 经 济 结 构 方 式 ) 以 防 止 车 台 因 意 外 断 链 及 马 达 刹 车 失 灵
时 造 成 车 台 坠 下 , 以 确 保 车 辆 及 人 员 的 安 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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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横 移 逾 限 装 置 : 在 横 移 导 轨 终 端 应 装 设 止 挡 块 , 防 止 横 移 逾 限 而 损 坏 设 备 或 车
辆 。
3.15横 移 定 位 装 置 : 上 下 定 位 极 限 开 关 : 应 设 有 上 、 下 限 定 位 开 关 , 来 定 位 升 降 台
的 上 升 、 下 降 准 确 定 位 ; 上 升 终 点 极 限 开 关 : 当 升 降 车 台 上 升 时 , 在 上 限 定 位 极 限 开 关
上 应 设 终 点 极 限 开 关 , 以 确 保 升 降 车 台 于 上 升 时 避 免 发 生 过 行 程 的 危 险 。
3.16断 电 制 动 装 置 : 横 移 或 升 降 车 台 的 电 动 机 电 源 中 断 时 , 电 磁 刹 车 器 立 即 启 动 ,
防 止 继 续 行 走 及 避 免 升 降 车 台 于 静 止 时 自 然 下 降 。
3.17防 止 链 条 跳 齿 及 过 卷 装 置 : 当 升 降 车 台 做 升 降 动 作 时 。 必 须 有 防 止 链 条 在 异 常
状 况 跳 齿 脱 落 及 过 卷 装 置 。
3.18警 示 标 语 标 牌 及 操 作 说 明 : 机 械 停 车 区 的 适 合 位 置 设 置 操 作 存 取 车 流 程 说 明 标
识 、 注 意 事 项 告
示 牌 、 最 大 容 车 尺 寸 告 示 牌 、 倒 车 入 库 或 前 进 入 库 标 示 牌 及 公 司 电 话 和 二 十 四 小 时
服 务 电 话 等 。
3.19防 护 栏:防 止 来 往 人 员 进 入 车 库 非 正 常 进 出 位 置 。 采 用 方 管 +丝 网 组 合 , 护 栏 高
度 ≥ 1000mm。
4、机 械 式 停 车 设 备 操 作 力 求 简 便 ,须 采 用 数 字 按 键 操 作 ,以 利 于 操 作 方 便 、解 除 故
障 和 维 修 。 上 方 应 有 明 显 的 车 位 数 字 标 注 及 容 车 规 格 等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
5、 安 全 卫 生 与 环 境 保 护 实 施 要 点 :
5.1投 标 人 除 依 照 合 同 处 理 安 全 卫 生 与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外 ,并 遵 照 有 关 安 全 卫 生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 以 及 地 方 性 安 全 规 定 实 施 防 患 措 施 。
5.2投 标 人 应 遵 循 客 户 现 场 的 安 全 规 定 及 环 境 保 护 事 项 , 以 防 止 意 外 事 件 发 生 。
5.3投 标 人 现 场 施 工 ,依 规 定 向 当 地 劳 工 检 查 单 位 申 请 核 备 具 有 劳 工 安 全 卫 生 合 格 人
员 , 以 监 督 现 场 施 工 安 全 。
5.4投 标 人 对 于 作 业 场 所 的 通 道 、地 板 、阶 梯 、通 风 、采 光 、照 明 、保 温 、防 湿 、休
息 避 难 、 急 救 、 医 疗 及 其 他 为 保 护 劳 工 健 康 和 安 全 之 设 备 , 妥 为 规 划 并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
5.5投 标 人 所 使 用 的 法 定 危 险 性 机 械 ,如 超 重 机 、升 降 机 ,须 报 请 当 地 劳 工 检 查 所 检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5.6投 标 人 所 雇 佣 得 法 定 危 险 性 机 械 操 作 人 员 ,须 由 曾 受 有 关 安 全 训 练 及 格 或 持 有 主
管 机 关 认 可 的 人 员 担 任 。
5.7投 标 人 所 有 施 工 设 备 及 机 械 车 辆 ,均 应 按 规 定 自 动 作 安 全 检 查 后 ,方 可 使 用 ,避
免 发 生 危 险 。
5.8投 标 人 不 得 雇 佣 童 工 , 从 事 有 危 险 性 或 有 毒 害 性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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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投 标 人 雇 佣 劳 工 ,应 施 以 从 事 工 作 所 必 要 安 全 卫 生 教 育 及 预 防 ,并 应 在 施 工 期 间
投 停 车 设 备 意 外 险 。
5.10投 标 人 应 订 定 劳 工 安 全 卫 生 守 则 并 制 成 手 册 , 报 请 劳 工 检 查 所 认 后 实 施 之 。
6. 其 他 事 项 :
① 本 次 招 标 投 标 人 应 出 具 保 修 承 诺 书 及 日 常 保 养 计 划 表 并 确 切 执 行 。
② 中 标 人 须 协 同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完 成 立 体 停 车 库 的 土 建 、 消 防 、 照 明 、 通 风 和 排 水 等
专 业 的 工 程 设 计 , 包 括 提 出 各 专 业 的 设 计 条 件 及 预 留 ( 小 基 坑 ) 预 埋 的 要 求 等 。 如 有 预
埋 件 ( 角 铁 ) 则 需 预 埋 部 分 由 土 建 施 工 负 责 , 但 中 标 人 到 时 须 派 人 员 来 场 协 助 指 导 及 验
收 预 埋 部 分 。
③ 妇 科 楼 地 下 一 层 、 综 合 楼 、 报 告 厅 地 下 部 分 ( 机 械 车 位 总 配 电 箱 至 机 械 车 位 控 制
箱 电 缆 及 末 端 控 制 箱 未 计 入 , 电 缆 施 工 ( 含电缆头及配管、末端控制电箱等) 以 及 设 备 接 地
需 考 虑 工 程 量 ( 可 借 用 总 包 桥 架 ) , 停 车 设 备 内 部 范 围 概 由 中 标 人 施 工 布 线 等 。
④ 车 辆 泊 位 的 调 度 应 有 自 动 和 手 动 两 种 方 式 。
7、 标 准 原 则: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设 备 材 质 、 规 格 等 必 须 符 合 相 关 国 际 标 准 并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
8、 最 终 验 收:由 投 标 人 负 责 向 有 关 省 市 特 检 职 能 部 门 办 理 相 应 的 验 收 手 续 , 在 获 得
相 应 的 使 用 合 格 证 后 , 正 式 移 交 给 招 标 人 , 视 作 最 终 验 收 通 过 。
9、 售 后 服 务:要 求 提 供 至 少 2 年 时 间 的 免 费 保 修 期 ( 质 保 期 ), 保 修 期 满 后 终 身 负
责 有 偿 检 修 和 维 护 。
二)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
材料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或生产厂
投标人选用的品牌(选择其一填
报,不得填写多个品牌)
升降电机、横移电
机
明椿、仲益、日立、或同档次及以上
PLC
欧姆龙、施耐德、西门子、或同档次及以上
电器元器件
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档次及以上
电线电缆
浙江万马、中大元通、江苏远东、杭电股份“永
通”或同档次及以上
链条
永利百合、东华、环球、或同档次及以上
钢结构
莱 钢 、 东 特 、 日 照 钢 铁 、 马 钢 、或同档次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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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接触器
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档次及以上
74
第六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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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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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货物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目 录
(1)投标保证金;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承诺书;
(4)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若有);
(5)提供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为代理商投
标时,必须提供投标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项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招
标公告资格要求应提交的资料)。
78
(1)投标保证金
.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
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处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79
投标保函(参考格式)
致 招标人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
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
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
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
付,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
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
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
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80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81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2
(3)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
自愿就参加该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
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
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
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
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
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
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等《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二、招
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
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
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
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8.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83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84
(4)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若有)
序号
类似项目业绩表
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合同金额
元的业绩
例如:XX项目
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年X月X日
完成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X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
85
(5)提供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
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机
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项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
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应提交的资料)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合作量化指标如下表: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1
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必填写项,未填写的按
照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处理。
合同价格比例
(根据职责分工及投标报价计算)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
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86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87
建设工程货物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8
目 录
(1)技术偏离表;
(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要求的内容;
(3)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89
(1)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技术条款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1.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投标文件的应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其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目不作扣分处理。2.投标人应完整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技术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如果未完整填写技术偏离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3.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甚至在评标时对该项目已作了偏离扣分处理,亦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90
(2)技术标要求的内容
1、技术评审详细情况汇总及索引表2、投标对“机械停车设备技术要求一览表”的响应表3、机械停车设备主要元器和材料性能一栏表4、机械停车设备进口物料清单5、专用检测设备及专用维修工具一览表6、报价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及主要系统部件的产品样本等7、质保期外供招标人选择的易损件清单及价格8、机械停车设备售后服务保证9、质保期满后的维保费用10、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91
技术评审详细情况汇总及索引表
序号
技术评审内容
提供证明或说明的材料
材料位置
备注
1
在 页提供
2
在 页提供
3
在 页提供
4
在 页提供
5
在 页提供
6
在 页提供
7
在 页提供
8
在 页提供
...
...
...
在 页提供
92
对“机械停车设备技术要求一览表”的响应表
【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中的“ 机械停车设备技术
指标 和 安全装置说明”做出一一对应相应】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3
机械停车设备主要元器和材料性能一栏表
序 号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备注(货物详细技术性能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
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
的表格按实填写。
2.原产地为合资或国产的,需写明具体厂家及产地。本表可扩展使用,如有更多 说
明可附本表后。
3.每个设备均填写该表格,相同配置的设备可在设备名称及编号上注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4
机械停车设备进口物料清单
(如有进口件时提供)
序号
名称
品牌
产地(明确 具
体国家)
备注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5
专用检测设备及专用维修工具一览表
专用检测设备及专用维
修工具名称
数 量
单位
价格
(万元)
包装形式
备 注
注:1. 本表所列项目价格应计入投标总价。2.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专用检测设备及专用维修工具一览表。3. 设备验收时,实到的专用检测设备和专用维修工具应与此一览表一一对应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6
报价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及主要系统部件的产品样本等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报价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及主要系统部件的产品样本等,后附资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7
质保期外供招标人选择的易损件清单及价格
序号
易损件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单价(人民币元)
备注
注:
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 数
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2.如今后设备因各种原因损坏的零部件价格在此表中无反映,则可根据当时市场 同
类器件中较低的价格执行。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8
机械停车设备售后服务保证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备注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99
质保期满后的维保费用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终身维修。
附表:
质保期满后维修保养报价表
费用单位:元
/个/年
年期
列明小包年单价和总价
(不包括配件更换费用)
列明大包年单价和总价
(含配件更换费用)
质保期满后0∼5(含)年费用
质保期满后5(不含) ∼10年费用
注:
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填写。
2.发包人有权利根据此报价情况单独签订或不签订小包及大包的费用合同
3.维保范围包括不限于一切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或技术设计的不合理所造成
的
设备故障,新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为原厂优质产品。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现任
职务
和职
称
在本项目
中的职责
证书
编号
项目
经历
参与
本项
目
的
到位
情况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3)其他投标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货物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资信详细情况汇总表;
(2)投标人声明;
(3)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若有);
(4) (评标办法资信打分要求应提交的资料)
(5)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1)资信详细情况汇总表
序号
资信评审内容
提供证明或说
明的材料
材料位置
备注
1
在 页提供
2
在 页提供
3
在 页提供
4
在 页提供
5
在 页提供
6
在 页提供
7
在 页提供
8
在 页提供
9
在 页提供
10
在 页提供
…
在 页提供
(2)投标人声明
本公司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信业绩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可随时提供材料原件,接受招
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愿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程
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年X月X日
完成,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X页
2
……
备注:
1、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
2、表中一个序号只能填报一个业绩,投标人需按照序号从小到大开始逐一填写;
3、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的业绩个数详见评标办法资信标的要求,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
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
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
均不再给予评审。
(4)评标办法资信打分要求应提交的资料
(招标人拟定)
(5)其他投标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货物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投标函;
(4)报价明细表;
(5)优惠条件(如有);
(6)商务偏离表;
(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要求的内容;
(8)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
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
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 标 函
项目投标函
(招标人)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
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品牌 ,产地 ,交货期
(日历
天/月),质量标准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 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起 天内递交委托合同价 %的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
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
本投标函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
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4)报价明细表
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编码
货物名
称
货物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规格、型
号
品牌、
产地
综合单价
合价
投标总价合计
小写: 元
注: 1、综合单位包含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报价要求”中所述的所有费用。上述清单内容中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不允许调整,如有新增加的清单子项,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添加至招标清单序号 之后。
2、如交货货物数量调整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5)优惠条件
(投标人自拟)
(6)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商务条款
合同条款
注:
a) 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投标文件的应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其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目不作扣分处理。b) 投标人须完整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商务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如果未完整填写偏离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c) 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甚至在评标时对该项目已作了偏离扣分处理,亦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及业主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商务标要求的内容
(招标人拟定)
(8)其他投标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