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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
询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步加强⼯程建设项⽬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
意》等有关规定,现对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进
⾏招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前来投标,对招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请
于本公告发出后5
⽇内向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001221
招标
⼈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单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项目内容:1、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
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办理工程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
责本工程所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
并负责合约管理,对勘察、设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
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配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
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
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
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方式。
2、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
全、文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
理,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主
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
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所有工程),受建设单位
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
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
管理工作。
3、造价咨询:①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提供完整的招标控制
价编制报告,配合工程结算审计。
4、招标代理:本工程尚未委托的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招标代理(含政府分散
采购)工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
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
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招标控制价
164.7306 万元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2020年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0二六年四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我委对杭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二、本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评标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项目。
三、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
见》(杭政函〔2019〕26 号)
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杭政函〔2019〕27 号)
8.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
9.《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杭建市
发〔2020〕393 号)
10.《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 号)
11.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
1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14.《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15.《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
515 号)
16.《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
案>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368 号)
1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使
用
指
南
一、总体要求
1、依法必须招标的杭州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应
使用本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2、关于线上、线下招投标
线上招投标:招标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
使用电子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评标
委员会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的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
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
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3、有“□”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
的内容。
4、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
5、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3、4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
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若有)、初步设
计批复(若有)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应与开展全过程咨阶相应阶段的
全过程前期审批资料一致。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若有)、初步设计
批复(若有)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
内容应删除。
7、招标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
次招标工程。
(二)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人采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在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各专业咨询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文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
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企业,受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
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专业咨询服务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工程勘
察、设计咨询(含优化)、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专
业化咨询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等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
个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且具有工程类、工程
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
置。
3.3专业负责人(包括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
人等)应当取得相应专业或等级的注册执业资格。
4、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以设置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
理、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代建)等业绩。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
指标要求。招标人对资格后审项目设置工程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
能少于15个,投标人不足15个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业绩证明材料的一般要求:
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代
建)等类似业绩,原则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
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分为线下(纸质文件发放)、线上(网上下载)两种形式,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及时
间。
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
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
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天,
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
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
提交)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及时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
见公告。
3、计划服务期要求。应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计划服务期的投标承诺。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
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3.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
容选择或填写。
7、条款号3.7-4.2.3。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5.1-6.1.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
建市〔2019〕37号)相关规定。
10、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
式。
12、条款号6.3-8.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3条后依次
排序,如10.4、10.5…
四、概算(工程量清单)部分
由招标人补充。(若有)
五、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六、注解和说明
1、同一条款中出现为 “A”“B”选择的,“A”款表示线下招投标;“B”款
表示线上招投标。
2、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
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
单位公章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人须知 ................................................................ 22
1. 总则 .................................................................. 22
2.
招标文件 .............................................................. 24
3.
投标文件 .............................................................. 25
4. 投标 .................................................................. 32
5. 开标 .................................................................. 33
6. 评标 .................................................................. 33
7.
合同授予 .............................................................. 3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35
9.纪律和监督 ............................................................. 3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6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101
第六章 估算(概算)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8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丰林路
(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5]37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
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
对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391万元,工程概算 4465 万元,建设规模 :道
路总长约433米,红线宽约28米,南侧道路平面交叉延伸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
套设施工程等。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
2.2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办理工程所有
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与管
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勘察、设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
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配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
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
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
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
调管理及费用签证。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方式。
□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含优化):
3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进
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完整的监理档
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
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
套设施工程等所有工程),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
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
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①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提供完整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配
合工程结算审计。
☑招标代理:本工程尚未委托的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招标代理(含政府分散采购)工作,
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
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统筹协调:
□其他:
2.3
计划服务期:
总服务期(暂定):
90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
540
个日历天(暂定2026年
月
日开工
至202
年
月
日竣工),工程缺陷责任期36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
束之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和等级
。
☐工程设计:专业和等级
。
☑工程监理:专业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4
质。
☑造价咨询:专业和等级
具有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含同类描述)经营范围的有效营
业执照 。
☐其他:
专业和等级
。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 接过
业绩;
3.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土
建专业)
资格;
(2)专业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
担勘察任务单位);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
担设计任务单位);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
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能同时担
任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
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3.4.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监理资质;3.4.3、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上述3.1条资质中的造价咨询资格;3.4.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责任(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作,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5
3.4.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
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投标方式
☑(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胡礼明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北沙东路
7号1号楼(里面的楼)三楼代理部
联 系 人:姜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1.4
工程名称
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本工程勘察设计部分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计划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3.3
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
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
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予补偿。
8
□予以补偿。具体为: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符合性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
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
式进行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
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
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
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制件),工程监理的资质证书
复制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制
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或造价师专业的,还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截
图)。)□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投标担保材料(转账/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
3.1.2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3.1.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5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4.7306 万元。
其中:
☑项目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7.5680
万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设计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7.5022
万元;
☑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4.7184 万元;
☑招标代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4.9420
万元;
□其他:
。
注:风险控制价 131.7845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作为风险控制价。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0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
担保公司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
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
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
司担保、融资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
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等文件执行。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3.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方出面缴纳。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本项目招标含监理。
2.1.中标候选人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监理专业负
责人,而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
规定判定不得以监理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的。
2.2.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3、其他: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
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11
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4、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外,由联合
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
1.2装订要求: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
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
(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
扫描件)。
2.1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
□3.2
。
□3.7.3B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
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12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格式之外的仅由
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
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不得盖章。
□5、其他:
□ 3.7.3B ( 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
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
明标)、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
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1.2技术标副本(暗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1.3技术标正本(明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1.4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
1.5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
件)。
2、电子加密标书的生成: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
”)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标副本;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
,内含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和商务标。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
。
3.7.5(A)
投标文件
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
和标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4、☑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
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4、☑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
☑4.1.1(A
)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
书2须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其他:
13
☑4.1.2(A)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截
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号开标室(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
号3楼)
□4.2.2(B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
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其他:
。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
。
□4.2.5(B)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14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3.1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和项
目总监(若有)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若刷卡签到失败的,经现场工作人员
确认,可以手工录入。承担勘察、设计(若有)责任的投标人未带CA锁的,
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
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
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3.2其他: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投
标人若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
。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随带本
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
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
密标书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
格审查材料”)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总
监(若有)□其他: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资信标”和“商务标”)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其他:
。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
3、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5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投标人若
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
。
□5.2(B)
开标程序
(一)至第一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解密完成后将“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标副本”
导入评标系统后,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
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三)至第二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
“.HzTbs2nd”)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将“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和
“商务标”导入评标系统后,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投标单位、项目总监(若
有)、投标报价、计划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5.3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
☑方案1:技术标分值:50 分;资信标分值:20分;商务标分值:30 分。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0.5 分(0. 5~1);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
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 1.5
分(1.5~3);
□方案2:技术标分值:
分;资信标分值:
分;商务标分值:
分。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分(0.5~1);N的取值:
(N≧5家)
□其他: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3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4名,有效投标人≥10 家的应推荐5名)。
☑本项目含监理,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
、合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其他:
。
定标核查
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进行查验,以下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16
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⑦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1.定标时间:
。
□2.定标地点:
。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本项目不采用。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本项目不采用。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建设单位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可查询全国、浙江省、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资质职称、执业资格等级等;☑6.其他认为需考量要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直接票决法二;□直接票决法三。□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逐轮票决法二。□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及
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17
//hzctc.hangzhou.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7.4
履约担保及
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
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
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
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10.1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
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
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2
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
安排好人员,并在“
投标承诺书”中填报
真实、准确的传真号
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
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
述和答辩的,招投标
1、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
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陈述和答辩时间:
;地点: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
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18
监督部门将依据《杭
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
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治理的通知》(杭建
市发〔2022〕223号
)的规定,对投标人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的,指联合体所有成
员单位)实施信用扣
分,扣分相关通知材
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
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
送达。)
☑10.3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
键岗位人员社保的
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
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
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
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
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
定及变更证明
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
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
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
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
19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
师)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
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作无
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0.4
特别说明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
以使用《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的通知( 浙
建〔2018〕24号)。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
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
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
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
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其他: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基本信息维护的通知全面采
用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在线
核对企业及人员资格等信息。如出现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
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资格审查
未通过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企业承担。为有效避免上述问题,各投标企业应
当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维护和核对工作,在省平台上录入企业和相关人员
信息后,同步到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用监
管平台),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二)本项目招标含监理。
☑1、本项目需要工程渣土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
制价中,要求施工企业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
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
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
理报价,本次中标的监理企业须协助招标人及施工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
20
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管【2022】39号)办理
好相关备案手续。
根据《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全程
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60号)、《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杭渣专办【2022】7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备案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落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洗和消纳处置等措施,做好工程渣土出土处置台账;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要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处罚,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为: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目标及措施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并确保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执行。本项目应使用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运送混凝土。
2、住宅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
则(试行)》的要求,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工程施工中应针对通
病防治措施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按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采旁站、巡视或平行
检验等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落实防治措施。招标人应对监理单位
在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三)其他(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并查实被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候选人资格时(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除外),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
于3名的,按原评标办法排名高低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递补
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名的,不再递
补,将有效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按照前附表
要求进行公示。若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
标”的情形,应对评标结果予以纠正。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
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
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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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
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10.5
本项目实行次日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定标办法。
22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及与其有控股或管理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4) 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24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25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估算(概算);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
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26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和商务
标资料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函封面;(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
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1)项目概述;
(2)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具体包括制定的工作计划、制度、内容、程序、方法
和措施等;
(3)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
(4)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等。
3.1.2.2项目管理
(1)项目的整体定位、工作思路、工作切入点认识;
(2)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流程安排;
(3)项目管理方式的创新(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3.1.2.3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工程勘察(若有):
(1)勘察综合说明;
(2)勘察工作量清单;
(3)勘察方案;
(4)实施勘察方案的安全质量保证、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6)勘察的设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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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设计咨询(含优化)(若有):
(1)设计进度的策划,设计质量、限额设计的管理措施,针对本项目工艺、专项
等;
(2)EPC模式下设计管理的建议(若有);
(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工程设计(若有)
(1)总体说明;
(2)设计说明;
(3)工程方案内容;
(4)工程投资估算;
(5)图纸;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工程监理(若有)
(1)监理方式的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2)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3)质量、进度、投资、造价以及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4)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造价咨询(若有)
(1)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措施及方法;
(2)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的进度计划安排;
(3)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及要点分析;
(4)各类造价成果编审质量保证措施;
(5)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要点难点;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28
招标代理(若有)
(1)关于本项目的招标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
(2)招标策划措施;
(3)招标文件编制重点难点、质量保障、应急预案措施;
(4)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资信等需求的确定方式;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其他(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其它评审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
(若有)
3.1.2.4统筹协调(若有)
对各项管理咨询及项目内外的统筹协调工作方案。
3.1.2.5相关项目建设建议(若有)
建议具备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3.1.2.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近年财务状况表;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③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④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29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联合体协议书
(7)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报价汇总表及各专业报价表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报价汇总表
②各专业报价表
项目管理费报价表(若有)
工程勘察费报价表(若有)
设计咨询费报价表(若有)
工程设计费报价表(若有)
工程监理费报价表(若有)
造价咨询费报价表(若有)
招标代理费报价表(若有)
其他费用报价表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4.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
30
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全过程工程咨询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
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
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1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4.1.1 (B)投标采用线上投标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
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
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
33
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34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
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35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36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
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
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
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
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
务。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人应委托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也可委
托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单位联合
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
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5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3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不
含设计的项目)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
的;
相关人员资格核对中,企业资质、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的信息(包括:姓名,
38
从业单位,证书有效期)核对以“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
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其
他人员资格及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的证书(专业、等级)由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件审查核对;(注:《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
“建造师(总监)资格:人员名字与诚信平台名字不一致的”,在初步评审阶段按
照“投标文件中存在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企业、从业人
员资格核对表》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予以否决)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
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
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
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
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
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
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
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
件规定的(若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
3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5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
其投标。
技术标评审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勘察、设计、监理等具体评审因素及分
值权重设定可参照各专业类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表
项目总体
策划方案
项目概述
分值范围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
程咨询制定的工作计划、制度、内容、程序、方
法和措施等
3.4-4分
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合理
性;各类专业人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高效。
3.4-4分
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及
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3.4-4分
项目管理
对项目的整体定位、工作思路、工作切入点认识
的适宜性;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
作流程表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方式的创新性(针
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5.1-6
专业咨询服
务
☑工程监理
监理方式的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
的应用)
3.4-4分
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3.4-4分
质量、进度、投资、造价以及安全
文明控制措施
3.4-4分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
施和合理化建议(住宅项目应根据
3.4-4分
40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
计导则(试行)》的要求,在编制
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工程质
量通病防治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
治的监理措施)
☑造价咨询
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措施及
方法;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咨询
工作进行合理进度计划安排;针对
本项目各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及要
点分析;各类造价成果编审质量保
证措施;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
要点难点;招标人针对本项目造价
咨询工作的其它要求
4.3-5分
☑招标代理
招标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是否
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招标
策划措施是否适宜;招标文件编制
重点难点、质量保障、应急预案措
施是否可行;招标文件技术、商
务、资信等需求的确定方式是否合
理
4.3-5分
☑统筹协
调
对各项管理咨询及项目内外的统筹协调工作方案
的合理性、科学性
2.1-3分
相关项目
建设建议
(若有)
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1.7-2分
技术标页码的符合
性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
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不符合的得0
分。(页码不宜多于400页,不宜少于300页,文
本连续编码)
0-1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
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
100%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陈述和答
41
辩)85%的专家的评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
由,否则将作无效票、无效分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
计算。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
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
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
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
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
四、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
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
内容为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
(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除外;
(六)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到位率、咨询服务期、商务
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九)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的;
(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十一)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二)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
项目需至少配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质量专监 1 人、安全专监 1
人);
42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2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
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
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
绩
企业业绩(同一业绩在本项企业业绩1、企业
业绩2中只能计取一次,就高计取)
企业业绩1: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
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含)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时
间为准)单独(非联合体形式)完成或以联合
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的单个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费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全过程工
程咨询业绩【必须含①建设管理(或项目管理
或代建);②工程监理;③造价咨询;④招标
代理服务;中的任意3项】,有1个得4分,最
高得4分。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中标通
知书复制件;②投标人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
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
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
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上述
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
作、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符合业绩要求的评分要
素,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
定。】
企业业绩2:
8
43
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指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
单位,若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本项目监理
工作的单位为2家的,则本项得分就低计取且
只计取其中一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单
独(非联合体形式)或以联合体形式完成过的
单个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
政公用工程的工程监理或包含工程监理工作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有1个得4分,最高得4
分。
【(1)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
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②投标人与该业绩建设单
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
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
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
件。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
担的工作、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符合业绩要求的
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
认定。】
【(2)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
在该业绩中必须体现投标人完成过的“单个合
同单个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3500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如(1)中
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要求的,在投标文件
中还需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
制件,否则不得分。】
人员业绩(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如为同一业
绩的,可重复计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以
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4
44
费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全过程工
程咨询业绩【必须含①建设管理(或项目管理
或代建);②工程监理;③造价咨询;④招标
代理服务;中的任意3项】,有1个得4分,最
高得4分。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中标
通知书复制件;②投标人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
订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
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
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上
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
作、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担任的身份、建
筑安装工程费等符合业绩要求的评分要素,否
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其中在
上述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担任身份
的所有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必须均为本项目的拟
派项目负责人,否则不得分。】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本项目计取1个专业类别信用评价(监理)。
3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否
则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身份
证、相应职称证书、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
人要求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制件,
否则不得分)
5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在投标文件
中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相应职称证书、符合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劳动合同和社保
缴纳证明的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3、拟派投标人员及相应人员到位率是否符合
本项目的需求:符合或优于的得3分;不符合
45
的,少1个扣0.5分,最多扣3分;本项最低得0
分,最多得3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的《对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
咨询机构人员的要求》。
【有效证明材料:①相应人员证书的复制件,
②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劳动合同
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制件;否则相应人员在评
分时不予计取】
☑本项目采用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企业信用评价分根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分别读
取,按照信用评分按专业均分后分别叠加计算。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按满分计
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
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监理企业在省平台上的信用等级进行计
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
台”)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
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1月30日,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1、如招标项目仅计取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2.7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2.1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
的得 1.2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及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
2.如招标项目计取二个专业类别信用评分的:
①计取设计或造价信用评分的,计取造价企业的信用等级得 1.5 分,计取设计
企业的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125 分,信用等级为 C
的得 0.75 分,信用等级为 D 的得 0.37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无有效信
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 0 分;
②计取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
级为 B 级的得 1.3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1.05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6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及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
46
3.如招标项目计取三个专业类别信用评分的:
①计取造价企业的信用等级得1分;
②计取设计企业的信用等级为A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B的得0.75分,信用等级
为C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D的得0.2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
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③计取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B
级的得0.9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4分,信用等级为E
级及无信用等级的计0分。
(二)商务评审(30 分)
方案1: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
对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
投标单位(N=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
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
行二次算术平均。)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如二次平均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0. 5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5分;投标报价
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
位小数。
方案2: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资信合计总分前N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最佳
报价。(N≧5家,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N家总分相同时全进。)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0.5~1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
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两种方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使用。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4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
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
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
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
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
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8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
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
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
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
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
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
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49
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
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
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
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
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
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
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
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
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
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
则上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
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
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
50
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
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
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
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
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51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
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
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
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
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
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52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
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
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
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
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
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
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53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
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
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
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
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
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
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
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
容的;
54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
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
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
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
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
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
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
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5
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
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
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
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
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
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
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
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
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56
□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
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
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
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进入
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
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
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
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
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
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
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
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
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
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
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
分钟(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后,招标
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
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
57
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
则按0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
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
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为准。
58
□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
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
(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
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
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
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
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
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
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
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
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
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
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
标人(招标代理)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
号顺序依次由工作人员带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
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
所有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
59
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
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
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60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
陈述和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
形式、具体分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
请答辩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
评标系统生成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
(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
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
桐庐、淳安、建德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
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
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
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
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
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
61
负责人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
用记分标准处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参加陈述和答辩的,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
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
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
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
准备号码抽取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
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
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
的顺序进行签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
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
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
迟到人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
所有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
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
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
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
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6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
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
钟,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
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
述和答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
不超过 30 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
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
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
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
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
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
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
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
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
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
等候室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63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
有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行离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
标委员会(若为远程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
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
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
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止。
64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
括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
遵守考试规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
辩,按0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
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
员回收答辩单。
65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24—2612)。
工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宜在本合同中明确,或另行签订协议补充。对于专
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
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5-
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
咨询服务合同作为补充。
66
GF—2024—26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67
说
明
为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
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9条,具体条款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签约合同价、服务期限、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含义、合同订立和生效,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13条,具体条款包括:一般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服务费用和支付,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知识产权,保险,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合同当事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项工程咨询服务的通常做法。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提供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共计13条,具体条款包括:一般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服务费用和支付,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知识产权,保险,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编写专用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对于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线的内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列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增加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68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69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项目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服务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签约合同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服务期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合同文件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承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词语含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合同订立和生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定义和解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法律法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标准规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联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保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发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从业规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 利益冲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0 合同变更或修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2 条 委托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委托人一般义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委托人决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委托人代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委托人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3 条 受托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受托人一般义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0
3.2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咨询人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联合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4 条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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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咨询服务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咨询服务成果交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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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和配合服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5 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服务开始和完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服务进度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服务进度延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服务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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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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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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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支付程序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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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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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结算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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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条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变更情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变更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价格调整和变更影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8 条 知识产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 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 知识产权保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 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9 条 保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 受托人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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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保险的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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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条 不可抗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3 不可抗力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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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条 违约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委托人违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受托人违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 责任期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4 责任限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2 条 合同解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 由委托人解除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 由受托人解除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 合同解除的后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3 条 争议解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 和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 调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 争议评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 仲裁或诉讼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2 条 委托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3 条 受托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4 条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5 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6 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7 条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8 条 知识产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9 条 保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0 条 不可抗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1 条 违约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2 条 合同解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3 条 争议解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附件 1 服务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2 服务费用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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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服务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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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主要咨询人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受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
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
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
4.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433米,红线宽约28米,南侧道路平面交叉延伸50米,道
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5.投资金额(阶段):本项目投资估算6391万元,工程概算 4465 万元。
6.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7.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
8.项目周期:总服务期(暂定):90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540个日历天
(暂定2026年
月
日开工至202
年
月
日竣工),工程缺陷责任期360日历
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为准。
二、服务内容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为(根据本合同约定达成一致的委托人的委托范围和实际需求进行勾选):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办理工程
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
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勘察、设计以及其
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配合做好与相关部
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
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
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决算等相关
74
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方式。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
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完
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
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所有工程),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
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
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①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提供完整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报
告,配合工程结算审计。
☑招标代理:本工程尚未委托的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招标代理(含政府分散采购)工
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
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等服务的,可在合同附件1中另行约定。
三、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1. 委托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签约合同价
1.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签约合同价具体构成及合同价计取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专项咨询服
务内容
签约合同价
(万元)
合同价计取
方式
税率
税金
(万元)
123
……
上述费用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五、服务期限
75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计划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900天。
六、合同文件构成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如有);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七、承诺
1. 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合
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支付款项。
2. 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
程咨询服务。
八、词语含义
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九、合同订立和生效
1.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合同订立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
。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并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4. 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6份,受托人执6份。
76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
1条
一般约定
1.1定义和解释
合同当事人补充定义和解释的其他内容:
/
。
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
有)(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
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
1.3 法律法规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_。
1.4 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1.5 联络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书面送达。
委托人的送达地址:临平区运河街道办事处。
受托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
受托人的送达地址:现场项目部。
1.6 保密
保密期限: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应在咨询服务完成日期或合同终止之日中较早者之后的两年届满。
1.7 发布
发布限制:/。
78
第
2条
委托人
2.1委托人一般义务
2.1.2(对照通用条款)/。
2.1.3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
(1)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
/
/
2. 办公设备
/
/
/
3. 交通工具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2)委托人提供的设施
名称
数量
要求
提供时间
1.临时居住用房
/
/
/
2.临时办公用房
/
/
/
3.交通道路
/
/
/
4.公共设施
/
/
/
……
/
/
/
(3)委托人提供的其他人员服务
名称
数量
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79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
2.1.5委托人的其他义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2.2委托人决定
为保证服务按服务进度计划进行,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托人决定的事宜,委托人应在7天内做出书面决定。
2.3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按委托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义务,负责工程的外部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
素的确认,对图纸变更的确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提供图纸、批件、指令,
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必要时亦可口头指令,受托人接到批件、指令应在 24 小
时回复,逾期则视为受托人已认可。但与本工程相关的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价格、款项支付、计量、计价、工期、变更、索赔、建筑使用功能、分包的范围
与内容、分包人和供应商选择、人员的更换或撤回等有关事项),均须经过为委托
人的审核同意后,方可有效、实施,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受托人。
80
第
3条
受托人
3.1受托人一般义务
3.1.7受托人的其他义务:
3.1.7.1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一体化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1.7.2 受托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
3.1.7.3 受托人应组建能够满足工程咨询服务需要的工程咨询机构,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工程咨询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工程咨询规划或工程咨询专项计划,完成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工程咨询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咨询工作。
3.1.7.4受托人应按批准或同意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组织工程咨询,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项目成果。受托人不得在工程咨询过
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重要内容。如需超出范围变更(变
更相关约定详见附件各专业合同),应遵循建设程序办理并报委托人决定。
3.1.7.5 受托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
3.1.7.6 受托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竣工资料审核等相
关工作。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移交,配合做好竣工结(决)算审查和项目审核工作。
3.1.7.7 受托人应在项目建成后,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工程保修责任。
3.1.7.8 受托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工程咨询任务完成后将工程档案
及相关资料等整理汇编,向委托人移交。
3.1.7.9 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工程咨询工作
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
委托人。
3.1.7.10 在工程咨询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3.1.7.11 在委托的工程咨询范围内,委托人或其他参建单位对对方的意见或要求甚至出现争议通过受托人协商的,受托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
有效地维护委托人权益。当双方争议由政府监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进入司法审判时,应当协助委托人收集作证的事实材料。
3.1.7.12 受托人严格按照临平区的项目管理和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3.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81
3.2.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代表工程咨询人承担本项目工程咨询的各
项权利、义务和责任_。
3.2.2受托人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
受托人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其他情形:除下列情形外,合同主要负责人员不得
变更:(1)因离职、患病或其他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从事现场管理工作
的;(2)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资格、吊销相关证书及被有关部门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3)委托人认为履职不到位、工作存在严重失误,经整改仍不
能胜任管理岗位的。上述情况发生变更的,每次处以违约金拾万元。
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违约金拾万元。
3.2.3受托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0天内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违约金贰拾万
元,并通报主管部门。
3.3咨询人员
3.3.1各专项咨询负责人:
(1)___________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8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代表工程咨询人承担本项目工程咨询的各项权利、义务和
责任。
3.3.2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各专项咨询负责人每次处以违约金拾万元,其他人员每次处以违约金伍万元。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各专项咨询负责人每次处以违约
金拾万元,其他人员每次处以违约金伍万元_。
3.3.3 受托人认为将使其咨询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保障受到影响的其他事件:_/__。
3.4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3.4.1受托人擅自转让或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违约金伍万元,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合同。
3.4.3允许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且经委托人审批同意。
3.4.4 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的,受托人就
该部分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3.5联合体
3.5.3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对委托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
3.5.4委托人向联合体各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方式:
。
其他关于联合体的约定: 。
第
4条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4.1咨询服务依据
4.1.4咨询服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4.1.5咨询服务适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84
4.2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对咨询服务成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并满足委托人要求。
4.4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4.4.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咨询服务成果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
4.4.3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4.4.5委托人在审查同意受托人的服务成果后/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服务成果,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予以协助,协助时间应为合同服务期内。
4.5管理和配合服务
4.5.1关于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其他约定: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目标及措施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并确保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执行;全过程咨询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控制。
4.5.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表其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
施 进行全面管理,但是所有由受托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
书 、决 定及其他通讯联络等,只要与本工程的以下事项相关( 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价格、款 项支付、计量、计价、工期 、变更、索赔、建筑使用功能、分包的范
围与内容、分 包人和供应商选择、人员的更换或撤回等有关事项),均须经过委
托人的审核同意 后,方可有效、实施,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_。
第
5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5.1服务开始和完成
服务开始日期为以下第______(1)_________项:
(1)在合同生效后__1__天内;
(2)在受托人收到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____天内;
(3)计划开始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以开始服务工作通知载明的开始服务日期。
服务完成日期为以下第_____(3)__________项:
(1)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议书等的服务,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_____日内完成;
(2)对于履行为完成某一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为止;
(3)对于与工程建设进度相关联的服务,如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项目相关工程计划竣工日期或缺陷
85
责任期满。
5.2服务进度计划
5.2.1受托人应提交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交。
5.2.2委托人审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服务进度计划后30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逾期未审批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该服务进度计划。
5.2.3委托人审查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委托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后14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逾期未审批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修订后的服务进度计划。
5.3服务进度延误
5.3.1 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
5.3.2受托人发出延期书面通知的时间:___/______。
委托人书面答复的时间: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完成移交手续,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日承担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上限为该时间节点后未付的合回金额。
5.3.3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服务进度延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上限为: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完成移交手续,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日承担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上限为该时间节点后未付的合同金额。
5.4服务暂停
受托人可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其他情形:_/___。
第
6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
6.2支付程序和方式
6.2.1支付时间:___详见附件服务费用和支付____。
6.2.4委托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__/___。
6.2.7服务费用支付货币:
服务范围
支付币种
占合同货币的比例
对合同货币的汇率
人民币
/
/
第
7条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86
7.1变更情形
7.1.1其他服务变更情形:__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_。
7.2变更程序
7.2.1委托人对服务变更的答复时间:___/____。
第
8条
知识产权
8.1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双方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及许可的约定:受托人应保护委托人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
方泄露、转让技术经济资料。
8.3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双方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撤销的其他约定:__/____。
第
9条
保险
9.1受托人保险
9.1.1受托人应投保的险种:
险种
最低保险额
保险期限
其他信息
9.1.2关于保险费用的其他约定:_____/___。
9.2保险的其他约定
9.2.2 关于保险凭证提供的约定:___/____。
9.2.3 关于保险变更或提前终止的约定:_/___。
87
第
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行为(临平区相关部门或以上级别发布的区域性停工文件或通知。
10.3不可抗力的后果
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后果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_。
第
11条
违约责任
11.1委托人违约
11.1.1 委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
11.1.3 委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__/____。
11.2受托人违约
11.2.1受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全过程咨询单位未根据委托人要求,督促施工单位
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全过程咨询单位未根据委托人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工作
要求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11.2.1.1、做好投资动态控制工作,防止项目超概事情发生。除国家政策调整、价
格上涨、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外,项目发生超概情况的,委托
人有权对其处以超概金额 1%的违约金;
11.2.1.2、因受托人原因未达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的,将处以以下金额的违
约金;
11.2.1.2.1、施工质量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2%:
11.2.1.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2%;
11.2.1.2.3、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2%;
88
11.2.1.2.4、实际建安造价和总投资的控制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2%;
11.2.1.2.5、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要求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3%。
11.2.1.3、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的,或造成影响到结构
安全、使用安全、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
总价的 2%。
11.2.1.4、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或形成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
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1%。
11.2.3 受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
11.3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11.4责任限制
最大赔偿额:按通用合同条款。
第
12条
合同解除
12.1由委托人解除合同
委托人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__本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关情形_。
12.2由受托人解除合同
受托人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___/____。
12.3合同解除的后果
双方关于合同解除后果的其他补充约定:__/___。
第
13条
争议解决
13.2调解
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_____进行调解。
89
13.3争议评审
13.3.1 合同当事人关于争议评审的约定:__/____。
13.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_(2)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临平区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附加协议条款:(1)如遇本合同未明确事宜或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条款为准;(2)项目工程变更需按照《临平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临平政发〔2022〕19号)执行,凡未按管理办法完成变更审批的、工程变更审批滞后及未按流程进行审批的,均为无效变更,委托人有权处以每次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变更增加的费用在审核结算时,不得计取。因受托人原因,工程变更超过10%时,委托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项目投资变化的,增加的投资不作为计取费用的基数。对有严重过失的受托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市场诚信管理、市场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依法予以处罚,委托人有权按照2000元/次扣除违约金。(4)工程预、结算审减率超过3%,委托人有权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5)结算、财务决算未按时送审的,委托人有权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一、建设管理和工期、质量控制1、受托人必须按委托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接受委托人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2、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受托人的建设管理人员、造价咨询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监;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如有必要)等其他第三方人员(如有必要)等,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向委托方提供管理咨询月报。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按2000元/次处罚,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造价咨询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按1000元/次处罚。3、受托人必须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做好工期目标管理,因管理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合同约定工期管理目标的,管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非管理人原因,需管理方在实施管理过程中举证责任方,并经建设单位、跟审等确认,否则视作管理方违约。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管理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被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公开通报的、媒体曝光的或重大质量信访,管理人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0元。5、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具体按委托人另行制订的相关办法执行。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率到岗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人每缺一天最少处以2000元/人的违约金,其余人员按照每缺一天最少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
90
二、监理部分:(一)、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二)、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查。坚持经常性地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严把质量关,及时进行质量抽检,确认工程质量。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委托人。3、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4、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见证取样。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三)、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总监必须常驻项目现场。当项目总监在项目监理期间累计发生工期中月出勤率低于80%的,每月处以违约金壹万元。(四)、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岗履约。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投标承诺到位率到岗,每缺一天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安全监理工程师未投标承诺到位率到岗,每缺一天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三:代理部分(一)、代理服务期代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二)、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招标工程所需的有关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2、协助招标过程中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3、审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4、主持签约工作。5、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三)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3、在甲方的配合下认真制定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代理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代理报告。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内容。
91
4、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正确性负责。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成果允许偏差值控制在±5 %以内。5、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6、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8、及时移交招标相关资料。(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若本工程招标未进入发布公告程序则甲方给予乙方招标代理费全额的50%作为补偿;若本工程招标已进入发布公告程序则甲方给予乙方招标代理费全额的100%作为补偿。2、由于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扣除招标代理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等代理质量问题,影响造价或被主管部门通报的,扣除招标代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四、造价部分1、乙方有义务审核把关项目的各阶段招标预算,对于上报预算超概算的情况,有义务在上报预审前向甲方提出。若对于预算超概算情况未及时提出,每有一个单项超概,扣除代理清单编制费的 1%作为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多项等引起的工程变更,若累积影响造价净增量与合同中标价的比值超出一定值的,在代理清单编制费中扣除违约金,具体为:土建部分,1.5%≤该比值<3%时,扣除代理清单编制费的 3%作为违约金;该比值≥3%时,扣除代理清单编制费的 6%作为违约金。装修及室外附属部分,2%≤该比值<4%时,扣除代理清单编制费的 3%作为违约金;该比值≥4%时,扣除代理清单编制费的 6%作为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多项等的,若影响单次招标造价±5%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子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的 10%的违约金。
92
附件
1
服务范围
(合同当事人应在此附件中约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咨询服务范围,相关描述应尽量全面准确,并可在有利于理解的前提下明确不包括的服务内容或对服务内容的限制。对服务范围的描述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1.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工作内容:☑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
负责办理工程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
资料、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
勘察、设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
理,配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
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
理竣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
程结算和工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本
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方式。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
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
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工程、照
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所有工程),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
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
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①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提供完整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报告,配合工程结算审计。
☑招标代理:本工程尚未委托的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招标代理(含政府分散采购)
工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
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
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93
(可包括对该项服务下具体工作内容的罗列和描述等)
成果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包括成果文件的具体罗列、份数、载体和形式等)
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包括该项服务及相应成果文件所应达到的,可测量、可核验的质量标准、主要技术指标、时限等)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包括受托人将配合和管理的工程合同形式、受托人的管理权限、咨询服务和其他方所提供服务之间的界面管理责任等)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包括委托人应该进行的协调和提供的资料、受托人应履行的相关程序、时限及其他要求等)
2.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其他专项咨询服务
1.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另行约定的服务
1.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5
附件
2
服务费用和支付
一、服务费用计取
合同所列的服务费用均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税率为_6%__。服务费用包括服务费用、服务开支和奖励金额。具体计取方式如下:
1.服务费用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1)___种方式计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取费基价为¥:__________元,总费率为______%。
(1)按专项咨询服务费用加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计取
1
对委托的_项目管理费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专项服务费用,可按相关取费
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计算(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可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收费标准或收费管理规定的专项咨询服务):
具体计算标准为:
项目管理费:暂按概算建安费
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000万元×2%+
(4465-1001)万元×1.5%】
*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
本项服务费用暂定为
元,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包括设备费)按实调
整,且不超过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
本项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对委托的__工程监理费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专项服务费用,可按照以下
标准计算(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无相关取费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的专项咨询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自行约定):
具体计算标准为:
工程监理费
:暂按概算建安费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78.1+(120.8-78.1)
×(4465-3000)÷(5000-3000)】
*1.0*1.0*1.0*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
本项服务费用暂定为
元,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包括设备费)按实调
整,且不超过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
本项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对委托的__招标代理服务费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专项服务费用,可按照
以下标准计算(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无相关取费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的专项咨询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自行约定):
具体计算标准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
:暂按概算建安费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00×1.0%+(500-
100)×0.7%+(1000-500)×0.55%+(4465-1000)×0.35%】
*中标费率,中标费
率
(
%)。
96
本项服务费用暂定为
元,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包括设备费)按实调
整,且不超过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
4
对委托的__造价咨询费(咨询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
制”)(列出委托服务内容)专项服务费用,可按照以下标准计算(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无相关取费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的专项咨询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自行约定):
具体计算标准为:
造价咨询费(咨询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暂按概算建
安费
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00×3.6‰+(500-100)×3.3‰+(1000-
500)×3.0‰+(2000-1000)×2.7‰+(4465-2000)×2.4‰】
*中标费率,中标
费率
(
%)。
本项服务费用暂定为
元,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包括设备费)按实调
整,且不超过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
5
对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可按照以下方式计取:
具体计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专项服务费用加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
按照咨询服务的人工成本加一定比例酬金(以综合计算系数表示),并根据所耗工日计算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该收费标准每年1月1日应按___________进行必要调整。
人员
数量
工日单价
工月单价
工日
工月
酬金比例
总价
(3)按其他方式计取
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其他计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开支
97
上述服务费用中已包含的服务开支包括___履行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服务开支__。
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除上述服务开支外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其他合理服务开支,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取,预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 奖励金额
委托人对受托人进行奖励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
(1)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计取和支付
方式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计取:/;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支付:/。
(2)双方约定的其他奖励方式
进行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的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费用的变更和调整
①最终项目管理费:签约合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费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000万元×2%+(4465-1001)万元×1.5%】
*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计
取。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包括设备费)按实调整,且不超过暂定价及概算
审核价;
②最终工程监理费:签约合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费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78.1+(120.8-78.1)×(4465-3000)÷(5000-3000)】
*1.0*1.0*1.0*中标费
率,中标费率(
%)计取,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包括设备费)按实调
整,且不超过合同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③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签约合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费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00×1.0%+(500-100)×0.7%+(1000-500)×0.55%+(4465-1000)×0.35%】
*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计取,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包
括设备费
)按实调整,且不超过合同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
④最终造价咨询费(咨询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签约
合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费
4465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00×3.6‰+(500-100)
×3.3‰+(1000-500)×3.0‰+(2000-1000)×2.7‰+(4465-2000)×2.4‰】
*
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
%)计取,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包括设备费)按
实调整,且不超过合同暂定价及概算审核价。
98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合同暂定价
2%的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转
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无息退回。
3.1、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与工程监理费同步且同比例分摊进行支付。
3.2、工程监理费:1)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本项目监理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2)工程监理费进度款每季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咨询人、委托人审核实际完成施工工程量
(不包括已进场但未安装就位的材料、设备)金额】x(工
程监理费中标价
+暂定计费基数4465万元)x70%(不含10%预付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至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咨询人、委托人审核实际完成施工工程量
(不包括已进场但未安装就位的材料、设备)金额】×(工程监理
费中标价
+暂定计费基数465万元)的80%(含10%预付款);
4)工程结算资料完整报送委托人相关部门后20日内,支付至经委托人及工程咨询人确认的工程结算价
x(工程监理费中标价+暂定计费基数4465万元)的85%(原则上不
得超过合同价的
85%):
5)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20日内,凭相关审核部门关于所监理工程结算终审审计报告支付至所监理工程累计结算审核价为基数计算出监理酬金的
95%(含10%的预
付款
)。
6)工程保修期满后20日内(工程保修期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支付剩余监理费。
3.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完成后7日内支付至单次所代理项目的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80%,尾款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包括
设备费
)按实调整后支付。
3.4、造价咨询费: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或预算)完成,提交造价咨询报告后
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80%,尾款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包括设备费)
按实调整后支付。
99
附件
3
服务进度计划
一、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顺序和时间
序号
内容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服务成果交付日
期)
1
2
3
…
二、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可在此明确委托人对于咨询服务顺序、日期、审批期限等的其他要求。如委托人要求,应在此约定用于制作服务进度计划的任何特定的进度软件。
可在此约定受托人每月应提供给委托人的、用于报告服务进度计划进程的信息。)
100
附件
4
主要咨询人员
一、主要咨询人员相关信息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
学历
专业
岗位
派遣时间
1
2
3
4
…
二、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架构
10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技术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相关文件包括:关于丰林路(运河三幼至康泰路)南延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5]37号)
。
一、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次招标计费基数暂按工程概算4465万元。
2、计费标准:
2.1、项目管理费:按“关于印发《临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的
通知—(临平发改[2023]37号)”文件计取; 计算公式示例:1000万元×2%+
(4465-1001)万元×1.5%=71.96万元;
2.2、工程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号)”文件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
程调整系数均按1.0考虑。计算公式示例:78.1+(120.8-78.1)×(4465-3000)
÷(5000-3000)=109.3778万元;
2.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服务类型按“工程招标”
进行考虑;计算公式示例:100×1.0%+(500-100)×0.7%+(1000-500)×0.55%+
(4465-1000)×0.35%=18.6775万元;
2.4、造价咨询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
知—浙价服〔2009〕84号” 文件计取,咨询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
制价的编制”进行考虑;计算公式示例:100×3.6‰+(500-100)×3.3‰+
(1000-500)×3.0‰+(2000-1000)×2.7‰+(4465-2000)×2.4‰=11.7960万
元;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设定标准:
3.1、项目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上述项目管理费计费标准的80%计算(即
102
71.96万元×80%=57.568万元)。
3.2、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上述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的80%计算(即
109.3778万元×80%=87.5022万元)。
3.3、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上述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的80%计算
(即18.6775万元×80%=14.942万元)。
3.4、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上述造价咨询费计费标准的40%计算(即
11.7960万元×40%=4.7184万元)。
4、投标报价中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均不得高于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将被否决投标。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的要求
序号 全过程工程咨询岗位
技术职称
要求
执业资格
要求
职称专业
要求
数量要求
(人)
现场到位
率要求
(每月按
30日)
一
项目负责人
根据招标公告要求
1
不低于80%
二 项目管理岗位
1
建设管理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
——
——
1
不低于80%
2
建设管理专职人员
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
1
不低于80%
3
建设管理专职人员
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
1
不低于80%
三 工程监理岗位
1
总监理工程师
根据招标公告要求
1
不低于80%
2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
市政专业
1
不低于80%
3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
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
安装专业
1
不低于80%
4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
安全管理
专业
1
不低于80%
103
师
5
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
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
市政专业
1
不低于80%
6
监理员
——
安装专业省
监理员
——
1
不低于80%
7
监理员
——
市政专业省
监理员
——
1
不低于80%
四 招标代理岗位
1
招标代理负责人
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
1
2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
1
3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
1
五 造价咨询岗位
1
造价咨询负责人
根据招标公告要求
1
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到
场
2
造价咨询人员
——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
价工程师
建筑类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
2
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到
场
3
造价咨询人员
——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
价工程师
安装类
专业
2
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到
场
注:1、以上人员均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质量专监、安全专监)的聘用合同,及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2、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可认定为投标人单位人员。4、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或造价师专业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截图,否则相应人员在评分时不予计分。5、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加。若投标时不满足本表人员要求的不属于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的情形,但在中标后项目实施时实际到位的人员应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理。若中标后项目业主及当地相关部门对人员另有规定要求的,应从其规定。
104
注: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但应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
105
3、对投入本招标项目的办公及设备等的要求
序号
所需设备名称
数量
说 明
106
4、招标人对工程咨询工作的具体要求
以下为招标人对工程咨询工作的具体要求。
1、工作范围:
☑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办理
工程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资料、档
案的收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勘察、设
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配合做
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
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
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
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本项目实行全
过程管理方式。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
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
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工程、照
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所有工程),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
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
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①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提供完整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报告,配合工程结算审计。
☑招标代理:本工程尚未委托的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招标代理(含政府分散采购)
工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
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
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2、工作程序规定:
107
。
3、工作质量、进度要求:
。
4、其他要求:
。
108
第六章
估算(概算)清单
109
第七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
11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11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12
目
录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
汇总)及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13
投 标 函 封 面(全过程咨询)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_
项目名称:____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勘察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设计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监理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14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115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
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
或指挥部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16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
证。(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
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
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117
投标保函
致
招标人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
贵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
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
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
要求支付,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
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
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
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
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8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119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0
目
录
一、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二、项目管理
三、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四、统筹协调(若有)
五、相关项目建设建议(若有)
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1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2
目
录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业绩公示汇总表(表3)(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四、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4)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3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124
表3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25
表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含监理)
工程名称: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
目实际按需设置 )
姓名
身份证
职
称
上岗资格证明
到位率承诺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关
键
岗
位
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专监
安全专监
其
他
岗
位
……
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质量专监、安全专监)的
聘用合同,及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6
表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
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
数
主要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
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127
表5 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分别单独提供。
128
表6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
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
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129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0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联合体协议书7、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报价汇总表及各专业报价表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
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3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名称)签署的投标文
件内容均有效,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
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
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3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
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134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_____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
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
(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上述
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咨询服务期完成合同约定的
全部工作内容。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或
万元的现金(支票、
汇票、转帐)和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隔资担保公司保函)
或上述总价
%或
万元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
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
撤回投标,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
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
¥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
函同时递交。
9、本项目拟派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
□勘察负责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 设计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
□造价咨询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
135
10、投标单位
□独立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36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总服务期、各专业服务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服务目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37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
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
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
“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
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
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
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138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
求。
6.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
信用扣分相关通知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
本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139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
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40
全过程工程咨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咨询服务费内
容
招标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费率(%)
投标浮动
率
(%
)
计算投标报价
(元)
备注
计费基数
暂定计费基数
额
(元)
(1)
(2)
(3)
(4)
(5
)
(6)=(3)×
(4)×[1+(5)]
1、项目管理费
2
、专业咨询服务费
工程勘察费
设计咨询费
工程设计费
工程监理费
造价咨询费
招标代理费
其他
1~2合计:投标总
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41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表中第(2)栏“计费基数”、第(3)栏“暂计费基数额(元)”、第(4)栏“计费标准费率(%)” 按招标文件约定填写,投标人不得变动。
2、表中第(5)栏“投标浮动率(%)”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填报。
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合理范围的上限值。
4、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本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自行补充各专业咨询服务报价表,若存在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报价汇
总表》不一致时,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报价汇总表》为准,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