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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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年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0二五年十二月

1

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2200122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滨江水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滨发改审〔20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

州滨江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10496 万元。

2.3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智

慧排水系统感知设备及智能截流设备安装。项目包括 28 个问题排水单元,涉及新建

雨水立管约 10 千米,新建雨污水埋地管道约 10.7 千米,开挖修复管道约 13.5 千

米,非开挖修复管道约 4.9 千米,本工程排水管道最大管经为1000mm,并配套建设

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同时,在主要问题排口、典型问题排水单元及重要河道

断面的关键节点安装感知设备及智能截流设备。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

编制和调整)、所有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报批、决算

审计配合和项目实施中相关技术服务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

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

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

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

2.5设计服务期限: 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其中,设计服务

期共计6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配合服务期自施工图完成至工程

结算完成。(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确定)。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3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或 市政行业工

程设计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 或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

务)。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

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3.12其他要求: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不补偿。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

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

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

__时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滨江)分

中心开标室(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件中心10号门3楼刷卡,4楼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

5

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

公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滨江水务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滨江区

联 系 人:夏工、苏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西港发展中心7幢7楼

联 系 人:江昀泽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3 月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 杭州滨江水务有限公司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

联 系 人:夏工、苏工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西展中心7幢7楼联系人:江昀泽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工程名称

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1.1.6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智慧排水系统感知设备及智能截流设备安装。项目包括 28 个问题排水单元,涉及新建雨水立管约 10 千米,新建雨污水埋地管道约 10.7 千米,开挖修复管道约 13.5 千米,非开挖修复管道约 4.9 千米,并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同时,在主要问题排口、典型问题排水单元及重要河道断面的关键节点安装感知设备及智能截流设备。

1.1.7

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 10496 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其他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60 日历天,

设计阶段:(具体时间详见设计任务书)

后续服务阶段:

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2.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内容: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时间:于2026年

日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招

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江昀泽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时 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http://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

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 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8

台(

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

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②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他)

□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_200_,不得少于_150_,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3.1.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3.1.4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206 万元。

风险控制价 164.8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工程设计费用调整系数如下: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4 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

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

9

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违反投标告知书内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

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展示图板

☑无

□有

幅,大小

(如A1、A0,请严格按照

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10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

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

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

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多媒体演示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其他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

11

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副本一起密封,光盘或U盘封装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滨江)分中心开标室(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件中心10号门3楼刷卡,4楼开标)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其他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2

1、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其他: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其他: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库选经济、技

13

术专家 4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5

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

80

☑资信标分值: 10

商务标分值:

10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2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其他: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

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4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

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他要求:“中标候选人在项目评标当日(含)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评标当日(含)前 2 年内无串通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合治理平台结果为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

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

v.cn)。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补偿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不要求。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

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15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

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

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

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

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

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

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

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

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

16

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

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

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

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

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

17

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

“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

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

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

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

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

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

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

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

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

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

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

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

18

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

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子

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

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

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

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

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

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

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

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

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

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

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

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

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项目

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宅

19

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

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

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杭

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

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

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

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使用建筑

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用建筑垃圾

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建工(2024)124 号)等相关文件实施;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由承包人提供相关措施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

“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20

投标告知书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项目履约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进

度与

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

投标工作。

二、各投标人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觉抵制围标串标

等行为,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维护好自身信用记录,保持

良好的市场信誉。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自身相关信用信息,导致招标

人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在定标前将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进行核

查,在评标当日(含)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尚在公示

期内的或评标当日(含)前2年内有串通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合治理平台结果为准)。

四、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

本告知书的所有内容。如违反投标告知书内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1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

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1款的规定。

22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

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

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3)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

准);

(1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23

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

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

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

24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

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

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时

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5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

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

及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26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

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

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

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

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

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以城市道路为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

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3.1.2.2 设计说明

3.1.2.3 工程方案内容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设计说明

(2)结构设计说明

(3)给排水设计说明

(4)管网总设计图

(5)排水工程方案图

(6)附属工程方案图(如有)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

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等内容。)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28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原创设计声明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

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

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

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

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

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

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29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

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

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0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

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

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

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

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3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记

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

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

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

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

要求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3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

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

34

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

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

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应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开

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

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

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后续服务便利;

(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应结合现场面试及7.2.7条的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可采用下

列方法: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

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35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

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

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

补偿费。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

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

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

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

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

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用条款)》中2 发包人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

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

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

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

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

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

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

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

40

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

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

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

资格审查中的“(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

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

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1

方案设计

对项目建设标准、实施路径、核心目标的理解程度

3-6

2

对项目涉及小区排水系统了解程度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评价

3-6

3

针对各问题小区的污染源,制定的治理方案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6

4

对小区排水改造设计与大市政管线衔接的合规性

3-6

5

对管线施工过程中,交通组织、临时排水、其他管线保护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5-10

6

实施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分析及解决对策

4-9

7

针对长效管理机制理解确保建设成果持续有效

4-9

8

设计采取方案是否合理、经济、可操作;图面表达是否清晰、整洁

5-8

41

9

规范符合

综合评审是否满足市政管网设计规范要求,比较各设计方案在结构、给排水设计与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的符合程度,系统先进。

1.5-4

10

投资估算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严 格控制投资的措施分析。

1.5-3.5

11

设计概算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

0-0.5

12

投标人的服

务承诺

综合评审比较各设计方案针对所有小区设计时间上的同步性,即如何保障项目质量及进度。针对设计成果、现场服务、后期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承诺。

1.5-4

13

其他评审因

新技术

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应用,对绿色生态的应用。

1.5-4

14

重难点

对工程涉及重点难点、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5-3.5

15

其他评审

因素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

0-0.5

汇总分

35.5-80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

满分(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

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

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

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

均值。

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

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42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

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

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

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时承接过单个设计

合同额 120 万元以上的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满足条件的,每个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反

映业绩的建设规模、时间等信息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及合同。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的,则规模、属性以及其他载明信息有不同的以

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另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

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制件,否则不予得分。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

议并明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内容,提供的业绩符合以上建筑规模和指标

要求。】

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3 个企业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

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企业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 3 个企

业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 3 个以上的企业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

序号前 3 的企业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企业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

3

43

评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时承接过单个设计

合同额 120 万元以上的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满足条件的,每个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业绩的建设规模、时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及合同。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的,则规模、属性以及其他载明信息有不同的以

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

的,另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不予得分。】

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 3 个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

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

填报 3 个项目负责人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 3 个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前 3 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即可,不论后续项目负

责人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3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等级为 A 得 1 分、B 得 0.8 分、C 得 0.6 分、D 得 0.3 分、E 得 0

分)

1

团队配备

团队专业能力配备情况:满足以下配备全部要求的得 3 分,每缺少 1 人扣 0.5

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技术职称;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2 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结构、电器、环保、工程造价各专业负责人各 1 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

类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复印件

;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六个月中任

意连续三个月

(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

44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

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按*开通会员可解锁*份~*开通会员可解锁*

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

项目团队配备表

注:1.各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团队配备表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否决条款。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

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

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

基准价1%的 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

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2人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结构专业负责人

1人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

建筑专业负责人

1人

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环保专业负责人

1人

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造价专业负责人

1人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

45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

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

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

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

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6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

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

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

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

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

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

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

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

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47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

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

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

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

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

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

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

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

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

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

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

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

上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

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

48

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

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

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

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

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49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

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0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

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

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

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

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

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

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

51

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

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

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

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

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

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

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

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

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

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

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

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

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

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

52

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

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

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

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

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

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

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

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

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

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53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

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

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

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进入技术标评审的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

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

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

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

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

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

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开始书面答辩,

分钟(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后,招标人(招标

代理)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

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

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0分处理。

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

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

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

准。

54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

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

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

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

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

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

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理)

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

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

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标人

(招标代理)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号顺序

依次由工作人员带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

则按 0 分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所

有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不

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

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

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

准。

55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 述 和 答 辩 操 作 指 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

述和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

具体分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

答辩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

系统生成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

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

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

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

安、建德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

标人(招标代理)应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

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

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

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

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

责人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

56

分标准处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

述和答辩的,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

书和拟扣分告知书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

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

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

号码抽取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

应提前对接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

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

序进行签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

上述证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备案资料存档)。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

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

人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

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

则抽取完成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

及顺序表》内,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

球)。答辩为暗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

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

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

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

和答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

过 30 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

坐在原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

如答辩为暗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

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

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

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

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

候室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8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

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

离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

会(若为远程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

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

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

同时废止。

59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

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

考试规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

按0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

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

回收答辩单。

6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

(GF-2015-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6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杭州滨江水务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

三期设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滨发改审〔2026〕7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

智慧排水系统感知设备及智能截流设备安装。项目包括

28 个问题排水单元,涉及

新建雨水立管约

10 千米,新建雨污水埋地管道约 10.7 千米,开挖修复管道约 13.5

千米,非开挖修复管道约

4.9 千米,并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同时,

在主要问题排口、典型问题排水单元及重要河道断面的关键节点安装感知设备及智

能截流设备。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 。5.工程投资估算: 10496万元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

算编制和调整)、所有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报批、

决算审计配合和项目实施中相关技术服务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

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

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

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其中,设计服务期

共计

60日历天。施工配合服务期自施工图完成至工程结算完成。(具体时间按招标

人要求确定)。

62

第二期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15日历天,第二期项目施工

图设计文件编制

15日历天;第三期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15日

历天,第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15日历天。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63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设计人执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电 话:

经办人电 话: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6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

设工程建 筑 垃圾 减 量 化工 作 实 施办 法 》 的通 知 ( 杭建 工 〔

2024〕124 号)、《

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

118 号)及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无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4)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询标纪要;(6)投标

函 及 其 附 录 ( 如 果 有 );(

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发包人要求);(8)

投 标 文 件 及 其 附 件(投标函 及 其 附 录 除 外 );(

9)技术 标准;(10)发包 人提

供 的 上 一 阶 段 图 纸 ( 如 果 有 );(

11)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65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

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

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

2024〕123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

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实施 。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由承包人提供相关措施。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66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

办事;

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

2.3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行业和

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

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

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功能性最优,从设计源头上控制项目成本;

3、设计

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

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

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

术支持;

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

进行设计交底、变更、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

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设计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

需按发包人要求派专人陪同配合;

7、项目负责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出席项目设计评审会

等重大会议。

8、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区域范围,需设计单位起草文保审批相关报告,

并配合办理审批流程。

9、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

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

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

同配合。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67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设计费【

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据实赔偿,同时发包人可通知设计人解除

合同。解除合同的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不能履行合同职

责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若设计人不同意更换或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不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可通知设计人解除合同,按设计费【

3%】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据实赔偿。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随投标文件提供。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主要设计人员(投标

时人员配备标的所有人员)不能履行合同职责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

每拒绝更换一人按设计费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设计人不同意更换,发包

人可通知设计人解除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据实赔偿。

3.4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详见本部分

3.4.2条。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68

3.5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其

他要求 。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除满足通用条款 5.3 条款外,符合国家和行业

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根据发包人要求。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5 天。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

生该情形后

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10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69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设计十八份,初步设计文件十八份,施工图设计

文件十六份,具体以发包人的需求为准,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时间按发包人要

求。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按国家标准,

设计文件电子版本两套(含效果图及

CAD格式等签章电子文件)。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 向政府有关部门报

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发包人要求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按发包人要求 时间内提

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设计费结算方式:

工程设计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设计费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标准(2002 年修订本)》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

70

本工程设计费用调整系数为如下: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市政专业),工程

复杂程度系数为 0.85,附加调整系数 1.0。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工程建设安装费审定预算价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在

实施过程中优惠比例不作调整。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0.4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且设计人向发包人递交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缴纳形式为:

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等)后,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方案(初步)

设计文件并提交发包人要求的支付申请后30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40

%;

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版)并提交发包人要求的支

付申请后30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设计人结清设计费余款,不留尾款。

由于政策或不可抗因素等客观原因导致该工程或部分工程最终无法实施的,如初

步设计未完成的则不支付,如初步设计完成后双方约定支付合同设计费的40%,如施工

图完成后双方约定支付合同设计费的70%。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3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71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

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

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用于本项目。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

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用于本项目。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

设计人承担。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

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暂估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

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日历天,扣减总设计

费的【

0.2%】,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出现履约保证金不够被扣除时,

设计人应在

5天内补足且保证履约保证金金额足额。逾期缴付设计文件超过【7日】

历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于暂估合同总价的

30%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外,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

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失。

单个排水单元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或图审两次不通过即认定为设计文件不合格,

设计人需扣减总设计费的1%。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

人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认真负责,否则按专用合同条款14.2.3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72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

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扣罚全部履约担保,并赔偿由此给

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7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滨江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在项目设计阶段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到施工现场或

参会的 (若遇紧急情况,发包人将以口头通知),设计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到施工现场

或参会的,发包人将扣除(

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其他专业设计人无故不到施工

现场的,扣除(

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进行变更设计的,设

73

计人于期限内不提供设计变更图纸与资料,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按(

5000)元/

天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7)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支付费

总额的(

30)%作为违约金,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完成余下的设计服务工作,由此造

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

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

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1 工程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滨江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和三期设计项目。

1.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

1.3 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智

慧排水系统感知设备及智能截流设备安装。项目包括 28 个问题排水单元,涉及新建

雨水立管约 10 千米,新建雨污水埋地管道约 10.7 千米,开挖修复管道约 13.5 千

米,非开挖修复管道约 4.9 千米,并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同时,

在主要问题排口、典型问题排水单元及重要河道断面的关键节点安装感知设备及智能

截流设备。

1.4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

编制和调整)、所有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报批、审计

配合和项目实施中相关技术服务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

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

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

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

2 项目基础资料

1)《关于滨江区部分问题排水单元整改项目增补列人 2025 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的通知》(滨发改审〔2025〕53 号)

2)项目范围排水单元排查检测资料

3)招标人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3 进度质量要求

3.1 设计工期要求: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其中,设计服务

期共计 60 日历天。施工配合服务期自施工图完成至工程结算完成。(具体时间按招

标人要求确定)。

第二期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15 日历天,第二期项目施工

图设计文件编制 15 日历天;第三期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15 日

75

历天,第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15 日历天。

3.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杭州市相关规定,达到设计深度,

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4 其它要求

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

内容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要求。

2.重视对环境的影响和社会效益,对环境敏感的地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对策。

3.充分考虑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将交通需求与实际可能相结合,近期与远期

相结合,提供方案的合理性与优良程度。

4.需同时针对房屋立管改造、智能排口进行设计。

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

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指定地。

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

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4.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区域范围,需设计单位起草文保审批相关报告,并配合办

理审批流程。

5.配合发包人因后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而进行部分甩项等情况。

6.该项目实施地点为各个小区,产权属于小区,相关管线图纸资料存在缺失。发

包人已提供现有能获取的全部资料,但该资料仅供参考,发包人不保证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

76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

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

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

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

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

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

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

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

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78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79

目录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

4、投标担保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0

投 标 函 封 面(设计)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_

项目名称:____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81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82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程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 X 米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83

投标担保

投标保函 (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______ 的

项目的投标。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担保。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

保函,以担保申请人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需承担的投标人义务和责任。本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

日内无条件支付付款通知中要求支付的款项,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需招标人提交任何证据。

付款通知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发出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法律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

(4)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不论招标人是否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

动消灭。

六、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4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话:

开立时间:

85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86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87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

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表 2)

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表 3)

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 4)(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

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近年财务状况表等)。

88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 标 人 全 称

主 要 业 务 范 围

法 定 代 表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成 立 日 期

现 有 职工 人 数

等 级 资 质 证 书

等 级 :

证 书 号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证 书

等 级 :

证 书 号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投标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或 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9

表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投标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或 盖章)

日期:

90

表3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书)名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或 盖章)

日期:

91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企业业绩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程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

或深度 X 米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 X 页

1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92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93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原创设计声明7、联合体协议书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9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

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95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

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

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96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日历

天,初步设计: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

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

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询、设计并提供相应

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

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6、□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97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所需费用

备注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

BIM技术服务费

其他

合计

元(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

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98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

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

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

约保证金;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投标保

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

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

履行赔付责任。

3.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

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

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我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99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

单的信息为准)。

7.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8.承诺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9.承诺我单位承诺在估算工程费用目标金额或限额设计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确保项目概算不超项目估算或限额设计目标。

1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11.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

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12.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

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信用扣分相关通知材料送

达 本 单 位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 本 单 位 ”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 。 本 单 位 传

真号码:

,电子邮箱:

13.承诺我单位违反投标告知书内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接受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100

原创设计声明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

(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是本投

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方案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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