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ZJCT-2025-JCJL-JS-039 (GF-2012-02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ap
trans
- U/2 - 1
W.V
10
委托人(甲方):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 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科海路(周五路-周十一路)道路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双浦单元;
3. 工程规模:科海路(周五路-周十一路)道路工程,南起周十一路(桩号 K0+024.603),北至周五路(桩号K1+756.382),道路长1731.779米,标准段红 线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采用双向6车道规模。主 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等;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投资估算18184万元,工程概 算181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50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3. 投标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童锋,身份证号码:33*开通会员可解锁*5911,注册号: 33017770 _。
本项目含税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壹佰陆拾肆万伍任零伍拾陆元 整 (¥*开通会员可解锁*5056元)_,不含税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壹佰伍拾伍万壹任玖 佰叁拾玖元陆角贰分(¥1551939.62元),其中增值税税率_6%,税额 93116.38 元。如税款如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结算,发票开具均为增值 税专用发票);
包括:
1. 监理酬金:暂估_ *开通会员可解锁*5056元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_ /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_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
1. 监理期限: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 1 月 1 日(以委托人批准的开工报告开工 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为_600 日历天(已含监理人免费延长服务期 2 个月 的时间)。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 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5_年_12月_30_日。
2. 订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3. 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正伍副,承包 人执壹正伍副。
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即生效。 称南覆衔完全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 委托人: ાર્સ્ (监臭 | 限公司(盖章) 监理人:德 |
|---|---|
| "遗址 住所:西湖区双 | 1X保亿中心A 住所: |
| 邮政编码: 310024 | 邮政编码:3 |
| 法定代表人或其 | 法定代表人或其 |
|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草) |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之江度假区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
| 司杭州湖墅支行 | |
| 账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25766 |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660 |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10035212@qq.com |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次监理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为施工全 过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河道工程、绿化工 程、智能交通工程、标志标线工程、地铁保护工程及施工总包范围外水务、燃气、 电力、通信等专业配套工程。(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 设备监造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的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的协助监理以及在工程 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及额外增加的工程内容,即对施工阶段进行质 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 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对工程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后的结算资 料审核及审计配合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21 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 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 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 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 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 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监理总结。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 建设单位移交。
团2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9) 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 配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
(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1施工图设 计文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 6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8施工合同;9其他相关资 料。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职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 体系建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 全生产许可证;3类似工程项目业绩;4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 约定:5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1测量人员 的资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 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1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 测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 管理制度;4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 格、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2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 明;3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 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 验收标准。_
(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 讲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 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到位情况;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5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 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 求后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 责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问复单对 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 和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团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 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 人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 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
2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 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 项目的完整性;3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4阶段性施工进度让
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5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6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 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 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8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 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 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 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
(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 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 提交专题报告。
团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 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 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 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 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 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 安装或拆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 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 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
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 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 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
(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 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
(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 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 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 告。
(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 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 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 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 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 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2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1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 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 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 单:3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 方法或价款;④当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 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 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1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 并采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3 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4主
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1签署工程临时延期 报审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 3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i
(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 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 关事宜。
团7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48)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 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9)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 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 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50)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51)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52)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 察方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
(5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 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54)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 场检查。
(55) 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 并参与勘察成果验收。
(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 (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
(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 门评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
(59)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
(60)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素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
事件的发生。
(61)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62)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 督促设计人予以完善。
28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6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
(64)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 录,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6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 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 委托人。
09 其他:
(66)项目完成后,发包人需及时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评价。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 性(省、市、县)法规、规章;
(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
(4)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
(5) 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及其它与委托人 签订的合同;
(6)委托人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监理单位出具书面签收单。监理人应 及时书面提出所需的其他资料;
(7)监理询标纪要。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__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 场管理工作的;(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
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 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的;(5)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情形。
监理单位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批准后,才 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
(1)书面请示报告;
(2)替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 件)、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
监理人确需更换人员的,继任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因投标 文件中人员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解除或中止〈应提供社保证明〉的 不能胜任工作需更换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书面同 意,更换后的继任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水平(指执业注册资质、职称、 业绩等),更换总监的同时监理人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的 同时监理人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在进度款中扣除。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 或漏缺对委托人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拒绝更换总监的, 则承担10万元违约金;拒绝更换其他监理人员则承担5万元违约金。委托人有权 要求监理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 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总监及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更换,直至 委托人满意,不得拒绝和拖延,并按时完善相关人员更换程序,因人员变更程序 滞后或漏缺对委托人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拒 绝更换的. 委托人通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引起的工程损失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通用条件执行。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_ 天内和(或)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 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__ 按通用条件执 行。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 间和份数:
(1)工程开工时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各五份;
(2)自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每月 5 日提交上月的监理月报二份;
(3)工程量确认单、签证单、工程变更初审意见、监理日报、关于工程优 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工程进展 预测分析报告;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 理工作报告等按规范或标准要求的时间份数提交;
(4)监理过程资料: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施工进度调查批复文件、监 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按规范或标准 要求的时间提交。
(4)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提交委托人要求的监理专项报告。
(5)监理单位在协议书终止期满前应将此类文件、报表、签认的凭证、监 理日记、监理指令等资料汇总、整理、装订成册(一式肆份)作为监理竣工资料, 交付给委托人(原件和叁份副本),监理单位保留一份副本。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15_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 交的时间和方式为:_合同终止后15天内现场移交,并提供书面移交文件。。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14 __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 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 费)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团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_人民币 ,比例为:100%,汇率为:_无。
5.3 支付酬金
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 支付时间 支付阶段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 (万元) | |
|---|---|---|---|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首付款 | 1 0% | ||
| 中间付款 | □每月支付一次: 团每季度支付一次: □其他: | □按服务期比例; □按人员投入: 团其他:每季季末,监理费按工 程施工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 同比例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 价的85%)。 | |
| 竣工 | 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 累计付至98.5% | |
| 最后付款 | 监理缺陷服务期满14天内 | 付清余款 | |
本工程暂估监理收费计费基数为 15000 万元。最终监理费用按《浙江省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以施工合同总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复杂调 整系数:1.0,下浮 20%,并结合监理投标优惠系数 84.00%_计取(投标优惠 系数=监理中标价/最高限价)。
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累计付至最终监理费用98.5%,监理服务从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施工项目竣工备案完成为止,由此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的,费 用不予增加。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 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区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 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 员及数量需报委托人认可后执行。
区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 × 0 元/人·日。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
6.2.3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 监理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区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恢 复服务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
国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支付。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 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扣回。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2) 种方式:
(1)提请_杭州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甲方所在地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______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_______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 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 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期满后7天内退还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涉及)。
9.2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1-4),委托人将扣减监理人的监理费,每发现一 次扣减监理费2000元整,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行 承担:
(1) 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私自安插施工队伍、要吃要喝、报私帐、受贿、 工作期间徇私舞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2)监理工程师对在主要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未进行旁站或跟班检查: 监理人在接到承包单位要求检查的通未及时到现场的。
(3) 监理人未严格按施工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 况进行监管的。
(4)督促施工方及时处理数字城管各类投诉,若因监理不力施工方未及时 处理数字城管。
9.3 监理人失职造成该工程任何问题被新闻单位曝光或信访投诉或被建设 行政主管单位检查后通报批评,视对委托人造成的影响承担违约金2000~10000 元/次。
9.4 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发生质量事故的,一般质量事故承担违约金 2000-10000元/次,重大质量事故 承担违约金监理费的5%,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承担违约金监理费的10%。
9.5 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发生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的,承担违约金1-5万元;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承担合 同总价10%的违约金;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 约金。
9.6 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图纸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监理人未及时发现或 未要求其整改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10%的违约金,在监理费进度款 中扣除。
9.7 除委托人原因外导致项目工期滞后或延期交付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 付监理费10%的违约金,在监理费结算款中扣除。
9.8 监理人必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包括单价)及工程变更, 经委托人复核出现审核不实时,造成核减费用超过核定价10%的,每次扣罚监理 费 5000元,在监理费进度款中扣除。
9.9 监理人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联系单及结算,若因监理监管不力施工单 位不能履约者,委托人将保留暂停支付监理费的权利。
9.10 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各种测量仪器、试验仪器均由监 理单位自备,其费用已计入监理费中。
9.11 约定为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请,其费用已计入监理服务费 中。
9.12 关于监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总监每月出勤不得少于_ 27_天(按投标文件承诺填写),监理人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_27_天(按投标文 件承诺填写),且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工地,委托人对到岗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双 休日、法定节假日计入考核范围),考核以书面考勤或指纹考勤等为准,所需考
勤设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月度到岗率低于投标承诺的到岗 率的,承担违约金2000元/天;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到位率未达到投标承诺的,每 人承担1000元/日的违约金;每月累计缺岗达到3天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 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总监或监理人员。如因总监及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委托 人损失的,监理人还应当另行子以赔偿。工地监理例会等会议,总监等主要负责 人必须准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总监无故缺席会议的,每次处以违约金_2000 元,其他监理人员缺席每次处以违约金 1000元。所有违约金的支付在监理进度 款中扣除。
A-2 设计阶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________
|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
| 1.工程技术人员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3. 其他人员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 1. 办公用房 | |||
| 2.生活用房 | |||
| 3. 试验用房 | |||
| 4. 样品用房 | |||
| 5.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各注 |
| 1.工程立项文件 | |||
| 2.工程勘察文件 |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 | |||
| 司 |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 6. 其他文件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
| . 通讯设备 | |||
| 2. 办公设备 | |||
| 3. 交通工具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 Looking |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备注 | |||||
| 关 | 总监理 工程师 | 章锋 | 3306821986 11045911 | 高级工 程师 | 国家注册监 理工程师 | 国家 级 | 33017770 | ਜ |
| 质量专 监 | 杨锐 | 42220219900 3104775 | 助理工 程师 | 浙江省专业 监理工程师 | 省级 | 专监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健 岗 位 | 安全专 발 | 邱瑞国 | 36072219990 5063639 | 1 | 浙江省专业 监理工程师 | 省级 | 专监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安全专 监 | 周琳 | 42280219981 0244419 | 1 | 浙江省专业 监理工程师 | 省级 | 专监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安全专 일 | 任汉钢 | 33068219971 0045014 | 1 | 浙江省专业 监理工程师 | 省级 | 专监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其 他 网 位 | 市政专 业监理 工程师 | 范鸿葫 | 33102319981 1116617 | 1 | 浙江省专业 监理工程师 | 省级 | 专监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桥梁专 业监理 工程师 | 徐哲豪 | 3301832*开通会员可解锁* | 1 | 浙江省专业 监理工程师 | 省级 | 专监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市政专 小监理 분 | 俞杭吉 | 33900519960 1018423 | 1 | 浙江省监理 员 | 省级 | 浙建监员 1807SZ0100132 | ||
| 见证专 业监理 员 | 孙洪霞 | 23030619870 629472X | 1 | 浙江省监理 员/杭州市见 证取样员 | 省级/ 市级 | 浙建监员 1301SZ0103358/杭 建见 2021054 | ||
| 造价人 员 | 刘斌 | 42011119820 9025591 | 高级工 程师 | 国家注册- 级造价师 | 国家 级 | 建 [造]1112330000258 1 | ||
附录 C 拟派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