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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09
合同编号:25-A-1-0456
制定
发包人(全称):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杭州市电化教育馆)
设计人(全称):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 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之江高中(暂名)项目设计。
2. 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3. 总建筑面积:之江高中(暂名)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67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约80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543平方米)。
4. 建筑功能:之江高中(暂名)项目:新建60班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包括教学及教 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库、开闭所、景观 绿化、道路等。
5. 投资估算:119320万元。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初步 设计《含日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绿建节能等各项专篇、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 及投资概算书)、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按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 门要求实施),包括总图、竖向、单体建筑、结构、精装修、水电、暖通、设备、钢结 构、幕墙、消防、燃气专业设计、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 基坑围护、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临时围挡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学校永久用电工程及空间 景观规划设计咨询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所有深化设计必须到位),以 及防洪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三维景观审查、报批配合、图审配合、施 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所有相关服务、设计时应考虑填挖平衡及边坡挡墙范围。其他事宜以 之江高中(暂名)项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含附图、附件和建设条件须知等)为 准。
2.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设计深度及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当地有关规定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文 件应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以及报审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深度,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标准。
三、工程设计周期
1. 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期: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目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 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50(含施工图审备案)目历天。
2. 中标单位根据评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直到方案通过批 准。
3. 设计方案中标后,中标单位即获得该项目的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任 务,但设计不得转包,并应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 中标人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 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
5. 要求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处理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变更 造价估算、竣工验收等事宜。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装佰装拾捌万贰任肆佰肆拾元整(¥7782440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方小伟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郭晔、朴成珉。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 发包人要求;
(6) 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线感的忽 刷本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 本肆份,设计人执还本壹份、副本建份。
发包人: (盖章》杭州市教育发展 设计人:中国联 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服务中心 就州市电化教育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答字)
组织机构代码: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9X组织机构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016335 纳税人识别码: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9X纳税人识别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016335 地址: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1005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钱向东 委托代理人: 外 必须 3次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艮山支行 账号: 账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26992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时间:2026年 1 月 H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 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招 标文件及答疑纪要;(7)技术标准。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1.4技术标准
1. 4. 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 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 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7)技术标准。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方小伟;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王治学;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永久。
2. 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方小伟:
身份证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4018;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负责与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全面对接,按合同 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设计人,为设计人完成设计提供工作便利。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7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 范、规定执行;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 做到经济性最好,从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 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 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 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 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郭晔;
执业资格及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guoy@chinacuc.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朴成珉:
执业资格及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 piaocm@chinacuc.com;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项目设计工作组织管理,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该阶段设计费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实际直接损失大于违约金时,按照实际直接损失赔 偿。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 止本合同,该阶段设计费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 知书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 人有权终止本合同,该阶段设计费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建安设计。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项目总平布置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 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相应的配合工作、设 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若涉及到设计人在该项目中无设计资质部分,由设计人另行委 托(受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发包人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分包的专业 配套工程设计成果由设计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与资 质证书复印件。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人与分包人另行签订分包合同,约定设计费 支付方式。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0年。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应包括的 内容。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应收到修订的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 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进度计划。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 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讲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1。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 该情形后1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Z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光盘,采用CAD的DWG格 式文件和PDF格式文件。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2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 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7天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该项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 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除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次合同总价包括本次招标设计内容的全部费用,若因甲方、 规划等原因而引起的设计调整,设计方需无条件配合,设计费用不做调整。该项目所产生 的制作效果图、模型、文本、晒图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不再额外支付文 本及晒图费;因方案设计、扩初设计以及施工设计等阶段需要举行专家论证会时,所产生 的会务费、专家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设计变更涉及建设标准发生变化的内 容,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合同价为778.2440万元。最终设计费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作为计费额,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年版)(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调整计算设计费。
例如:之江高中(暂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A,双浦高中(暂 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B,最终设计合同总价以 A 和 B之和为基 数,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年版)(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专 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调整计算设计费,得计算费用为 C。
之江高中(暂名)项目最终设计费=C*投标优惠率*(A/(A+B));
双浦高中(暂名)项目最终设计费=C*投标优惠率*(B/(A+B));
项目投标优惠率=投标总报价/2141.3041万元*100%。
设计费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专 家评审、会务、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等,及对设计中存在的 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发生的多次图审、论证、修改、估算和概算编制等费用, 并包含对第三方二次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配合、出具 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入进行各阶段验收、配合完成竣工图等所有的后续跟踪服务所涉 及的一切费用。
如涉及专业(专项)设计或咨询的(如BIM设计、目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绿 建节能、节能评估、能效测评、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燃气、基坑、钢结构、幕墙、防洪
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临时用电、永久用电、智能化等部分及三维空间景观 规划设计等),中标人如果无相关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负责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完成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3)其他价格形式:L。
10.3定金或预付款
定金的比例合同价的10%。
10.4设计费的支付
待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按下列节点支付;
10.4.1取得可研批复且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设计费的10%作为定 金。设计工作开始后,定金自动转为发包人应支付的设计费。
10.4.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职能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 至合同设计费的40%。
10.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并获得图审机构与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以经 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计费额,并调整设计费合同价款。发包人向 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后的设计费合同价款的70%。
10.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核实履约情况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后的设计费 合同价款的95%。
10.4.5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0.4.6上述付款节点前,须经代建单位审核且设计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予以支付 设计费。设计人不提供的,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并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5履约担保
10.5.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10.5.2要求中标人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处理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 变更造价估算、竣工验收等事宜。如不及时处理或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扣除相应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设计费的2%,中标人无须另行提交,在设计合同中约定以设计费 抵扣,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履约情况计算后结清设计费。履约保证金中,设计进度占 50%、设计过程配合服务占50%。
(1) 设计进度(50%)
按本合同第14.2.2条规定办理。
(2) 设计过程配合服务(50%)
联系单的签发(30%)
设计人签发联系单,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设计变更如遇建设投资增加的,设计人 须提供变更预算。施工过程中,如遇一般变更,需设计签发联系单的,发包人一般以口头 形式通知设计人。如遇有较大变更的,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设计人应及时签 发联系单,如未及时签发,每次将扣除该部分履约保证金的5%,直至该部分履约保证金扣 完为止。
施工现场服务、配合(10%)
要求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或配合验收等,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到 现场解决的,要求相关设计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半天内赶到施工现场。设计人员必须到场 的情况,每缺席一次扣除该部分履约保证金的10%,直至该部分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人员配备、工种配合(10%)
要求设计人有专人负责全面协调各类变更事宜,相关设计人员按照投标报名资料上的 人员配备到位。如遇设计人员变更,需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员相互推诿,协调不 及时,影响项目进度的,出现一次扣除该部分履约保证金的10%,出现两次扣除履约保证 金的30%,出现三次以上的,该部分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 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Z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盖(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归发包人所 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 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 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合同无关的 其它事项。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 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将文件提供给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第三方单位无偿使用。
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承 担。
14. 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 2. 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 合同,设计人应把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并没收
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
14. 2. 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工程设 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违约金由发包人 在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限定。
14. 2. 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100%。
14. 2. 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方案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中,设计人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特别是建筑面积指标的计算必须认真负责,否 则按14.2.3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视作设计人违 约,设计人应把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并没收设 计人的履约保证金。
15.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 合同解除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
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0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L。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2023指引》,质量要求 为合格以上;如不合格,予以调整,直至合格为准;如设计人拒绝调整,视为合同违约, 解除合同。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进度表
一、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 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及后续配合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方案设计 (含项目投资总估算)、初步设计(含日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绿建节能等各项专 篇、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投资概算书)、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 服务(按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实施),包括总图、竖向、单体建筑、结构、精装 修、水电、暖通、设备、钢结构、幕墙、消防、燃气专业设计、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 室外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基坑围护、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临时围挡工程、施工用电工 程、学校永久用电工程及空间景观规划设计咨询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 所有深化设计必须到位),以及防洪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三维景观审 查、报批配合、图审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所有相关服务、设计时应考虑填挖平衡 及边坡挡墙范围。其他事宜以之江高中(暂名)项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含附图、 附件和建设条件须知等)为准。
二、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施工配 合、竣工验收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各阶段设计内容。
三、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1. 方案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 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 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 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 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 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 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 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 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7)负责完成并制作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文件,设计内容
(8) 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 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 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2. 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 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 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 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 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 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完成并制作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分包专项施工图出具加盖公章的技术复核单;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 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 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 施工配合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工程设计交席,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 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 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 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4) 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 作:
(6) 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 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附件2:
| 序 写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 事宜 |
|---|---|---|---|---|
| 1 | 计划批文 | 1 | 即时 | |
| 2 | 规划批准的勘测红线 | 1 | 即时 | |
| 3 | 地形图 | 1 | 即时 |
附件3:
|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目期 | 有关事宜 |
|---|---|---|---|---|
| 1 | 方案设计文件 | 15及以上 | 确定中标后30日 | |
| 历天内 | 提供各阶段电 | |||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15及以上 | 方案设计通过后 | 子文件,报批 |
| 30日历天内 | 阶段一些阶段 | |||
| 初步设计通过后 | 性图纸不算在 |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10及以上 | 50(含施工图审 | 总份数内。 |
| 备案)日历天内 |
特别约定:在方案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如 有)、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
|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 承担过的主 要项目 | |||||
| 总部人员 | |||||||||
| 项目总协调 | 王治学 | 院长助理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
| 项目组成员 | |||||||||
| 郭萨 | 总经理 | -级注册建筑师 | 1 | ||||||
| 项目负责人 | 朴成現 | 民用建筑事 业部副总经 理、院长 | ·级注册建筑师 | 1 | |||||
| 手游 | 所长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
| 建筑设计负责人 | 任建华 | 主创 | "级注册建筑师 | 1 | |||||
| 吴敏颖 | 所长助理 | 级注册建筑师 | 1 | ||||||
| 王秀泉 | 副所长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结构设计师负责人 | 庞振钱 | 所长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1 | |||||
|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 十萍 | 工作室主任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 扫水) | 1 | |||||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李俊华 | 副所长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1 | |||||
| 暖通设计负责人 | 潘尤贵 | 所长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空调) | 1 | |||||
| 造价负责人 | 刘刚霞 | 部长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1 | |||||
| 装修设计负责人 | 陈刚 | 运营总监 | 高级工程师 | 1 | |||||
| 景观设计负责人 | 王斌 | 副院长 | 高级工程师 | 1 | |||||
| 智能化设计负责人 | 구 : 1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1 | |||||
| 幕墙设计负责人 | 将物 | 1 | 高级工程师 | 1 | |||||
附件5:
设计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