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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公租房二期(
YH02-1C-24 地块)
配套道路新建项目补充文件二
(项目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01221)
投标人提疑回复:
1、招标文件中没有清单编制说明,是统一提供还是自己进行编制
答复: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已提供,内容详见【A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01221(2)】。补充文
件二附件中同步提供,供投标人参考。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1 月 14 日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未来科技城公租房二期(YH02-1C-24 地块)配套道路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杭州市余杭区
4.工程规模及内容:未来科技城公租房二期(YH02-1C-24 地块)配套道路新建项目位于余
杭区余杭街道,道路西起禹航路,向东折向北至通北路,长约 381m,宽 14m,桩号 0+281.5 处设置
1*25m 简支梁桥,上跨规划河道。
二、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绘制的《未来科技城公租房二期
(YH02-1C-24 地块)配套道路新建项目》图纸内容。
三、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
;
3.《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8 版)
、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8 版)
、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8 版)
;
4.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绘制的施工图纸;
5.相关解释、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等。
四、 工程质量、工期
工程质量、工期: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五、 有关事项说明
(一)整体部分
1.清单工程量编码供投标人报价参考,清单项目特征为施工图(包括设计联系单、技术
参数书)反映的主要内容。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或不全的部分,投标人综合单价
组价时必须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专业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范》中
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按图纸、施工规范要求、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综合考虑完成
每项应计取的全部费用,不能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全作为要求调整合同价款的理由。若招标
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清单描述有冲突,投标单位在答疑时提出疑问,未提出的以招标人解释
为准;
2.凡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内容冲突处,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图纸设计冲突处以大样
为准,图纸中材料规格不明确的如清单有描述的按清单描述的材料考虑;
3.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
做法中所有工作内容;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内;
5.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所有项目、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行业管理需要必须增加的工
程内容,投标人应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对此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考虑,该部分费用要
求列入相关的子目或表 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子项中,并不再得到额
外的结算和支付;
6.“措施项目清单”所列措施项目内容及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情况、现场
条件、相关的图纸地质资料并结合自身的优化设计与施工组织方案由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进行
补充;
7.承包人应选定运输线路,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
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道路或桥梁。大型施
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用上述措施后,
仍超过所通行的桥梁或道路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承包人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
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路线上的桥梁加固或改建,或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和因承包人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
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甲方概不负责承担。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总价;
8.投标人施工时应做好与周边相关道路交通组织、文明安全、交通设施等围护工作(包
括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夜间警示、现场施工围栏等)
,满足交警等相关部门的管
理要求。必须做到道路安全畅通,做好安全施工的宣传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总价;
9.
“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
、民工宿舍“空调设施”依据杭建工[2009]312 号、杭财基
[2009]833 号、杭城法[2009]99 号等相关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总价;
10.
“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依据杭建工[2019]103 号文件,相关费用由投
标人自行考虑列入企业管理费中,单价包干;
11.公共及协调费用(如交通、市容、环保、噪音、排污、治安等费用以及因施工原因
引起的相关部门应交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及踏勘现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计入总价;
12.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配合费(如电力、燃气、水务等)考虑在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投
标人自行报价,计入总价;
13.发包人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投标人须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驳接及水电费
用,相关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政府限电、断电、缺
电情况,投标人须采取措施自行解决施工用电问题,如自备发电机组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
自行报价,计入总价;
14.防汛抗台费、抢修费用投标人必须按有关政策要求执行,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
价,计入总价;
15.临时设施搭设场地由投标方自行考虑借地或租住解决,涉及费用由投标人在措施项
目清单中计入;
16.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
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物、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现有地下管线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
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
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相应费用列入
技术措施费中;
17.地下水位高程、地下水水质等请投标单位结合现场踏勘自行充分考虑,综合考虑各
项所需费用后计入综合单价中;同时自行考虑降、排水等可能涉及或影响的施工技术措施费
用;
18.排水工程接入老井的凿洞、挖土、接口、封堵、远期污水管封堵等费用,请投标单
位自行考虑相应费用到相应综合单价中;
19.本工程土方按综合类别计入,不区分各类别土方、淤泥、杂草、树木、菜地清理、
地皮植物、建筑垃圾、1.5 米以内地下障碍物等,各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报价;
余土必须运出本行政区以外的合法场地,弃土场地及相关费用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相对
应清单项目中;
20.本工程混凝土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是否泵送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方案自行考虑;
21.本清单中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图纸、施工方案、
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搭接及各类损耗,今后结算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22.所有侧石不区分弧形、直形收头,统一以延长米计算,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
23.本工程中石材铺地及其砼基层,石材铺地与建筑相交部位等所有的伸缩缝均不单列
清单,此费用计入相应石材清单综合单价中;
24.本工程所涉及的墙、地砖、石材相关的切割、倒角、磨边、开槽、异形加工等费用
及六角防护、酸洗打蜡、镜面处理、嵌缝的费用计入到相应的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
工程量清单中检查井的井深仅作报价参考,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井深,
费用计入报价;
25.雨污水管道交叉、管道衔接、管道基础沉降缝等工程量不单独列项,工作内容计入
清单中相应的管道铺设子目,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二)道路部分
1.经设计单位明确,雨水口铸铁篦子采用 D400 级防沉降篦子;
2.经设计单位明确,排水检查井井周回填坡度为 0.3;
3.经设计单位明确,检查井周回填从垫层底开始回填;
4.经设计单位明确,排水结构说明中,为节约成本,井室最小深度满足 D+400mm,其中
400mm 不包含落底,管道上面 400mm 高;
5.经设计单位明确,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采用原生混凝土;
6.经设计单位明确,沟槽砂回填、砂垫层采用机制砂;
7.经设计单位明确,管道沟槽开挖不需要钢板桩支护;
8.经设计单位明确,道路结构层封层下需要设置 1.1L/m2 乳化沥青透层;
9.经设计单位明确,人行道防水土工布在透水砼下,两布一膜在碎石垫层下;
10.经设计单位明确,浸水路堤平均高度按 2m 考虑;
11.经设计单位明确,新老路衔接部分按 4cm 铣刨加铺考虑;
12.经设计单位明确,桥梁人行道材料同道路;
13.经设计单位明确,搭板与桥台台帽搭接部位采用沥青树脂填缝;
14.经设计单位明确,桥台后回填 4:6 砂碎石;
15.经建设单位明确,现场施工条件良好,不需要单独考虑接水接电;
16.经设计单位明确,智能交通、路灯工程管道包封需要计入;
17.经设计单位明确,排水工程中超出管顶 500mm 以上至路基以下部分的回填以管道基础
及沟槽回填样图描述为准;
18.经设计单位明确,通北路范围涉及的污水管施工时破除修复沥青路面,暂按照本道路
新建结构层厚度计入;
19.经设计单位明确,通北路范围污水管采用钢板桩支护按照钢板桩长度为 6m 考虑;
20.经设计单位明确,桥头 40m 范围内地基处理以地基处理设计图纸为准。
六、 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的要求:
(一)道路、排水、标志标线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 8.81%,否则作废标
处理;
2.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 2.56%,否则作废标处理;
3.规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规费费率不得低于 5.63%,否则作废标处理;
4.税金费率 9%,取费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作废标处
理。
(二)桥梁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 8.81%,否则作废标
处理;
2.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 2.937%,否则作废标处
理;
3.规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规费费率不得低于 6.852%,否则作废标处理;
4.税金费率 9%,取费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作废标处
理。
(三)通信、照明、智能交通部分
1.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 6.47%,否则作废标
处理;
2.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 2.52%,否则作废标处理;
3.规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规费费率不得低于 8.34%,否则作废标处理;
4.税金费率 9%,取费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作废标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