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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
招 标 人:
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业主
(盖章)
联 系 人:
测试员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联 系 人:
夏国超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案单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余杭分局
(盖章)
发出日期:
二○二六
年
一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24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77
第六章 图纸(另附)………………………………………………7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7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镇街道及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镇
街道30%财政资金70%,招标人为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业主,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进行公开招标。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造价600万元。建设范围:本工程位于余杭区,主要内容为
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
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2.3、施工总工期:160日历天。
三、投标人及人员资格要求(地质灾害治理)
3.1 投标人:(1)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拟派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
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及同时具备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的,禁止参与本项目,并上报主管部门;
(2)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
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的,禁止参与本项目,并上报主管部门;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主体注册”栏
目办理CA数字证书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手续(具体办理网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四、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2 、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
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业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系人:测试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号楼4层420号联 系 人:夏国超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监督: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余杭分局
2026年 1 月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业主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
联系人:测试员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
构
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号楼4层420号
联系人:夏国超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632862685@qq.com
1.1.4
工程名称
特色交易-技术打分制测试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
1.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服务、保安全文明、保工期、保质量
1.2.1
资金来源及
比例
镇街道30%财政拨款70%
1.2.2
资金落实情
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要
求
计划工期:16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
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
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将所需产生的费用考虑周全,中标后如有产生相关费用均不考虑。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1.12.2
偏差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不符合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审查内容的
6
属重大偏差)。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 招标文
件
时间:于2026年 1 月 15 日17:00时前登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夏国超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招标人将在2026年 1 月 17 日 16 : 00 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
形式
同本须知前附表2.2.1。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
价
1.招标预算价:600万元
2.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三章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详见第三章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投标
保证金专户统一收付。
缴纳账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797*开通会员可解锁*-0005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汇票方式(须注明所投项目
编号,拒收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工程担保公司担保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函、保险、担保形
7
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
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
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
户证明)。
2、缴存的保证金通过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与本项目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才能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投标无效。相关事项可咨询杭州银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杭 州 银 行 杭 银 在 线 系 统 操 作 流 程 及 操 作 手 册 》 网 址 :
https://www.hzctc.cn/NewsShow/Home?ID=124cfbbe-4092-4771-
87d5-f80eddfe5c69&ModuleID=291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工作日的
16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一次性足额
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并凭银
行底单办理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办理地点:余杭区仓前街道
龙舟路6号炬华产业园5号楼1楼杭州银行)。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
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递交投标担保。
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
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建造师的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目负责人 (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4.其他: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8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备注:①因电子标投标系统中签章系统未完善,不要去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请投标单位直接用天印电子签章软件签章后,上传带有签章的PDF格式文件。②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报价时需注意万元和元,若开标标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本次投标无效。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
要求
1、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人管理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制作。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完成生成PDF格式文件并分别上传至相应模块,其中资信标上传至“符合性文件”模块;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3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其他: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2)、中标单位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本4份,中标后提供的文件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一致。
4.2.1
投标截止时
间
2026年 1 月 19 日 9 : 30 : 00
4.2.3
投标文件退
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其他: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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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电子投标文
件的 拒收情
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的;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1 月 19 日 9 : 30 : 00 。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余杭 4号开标室(余杭区凤新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100 米瑞鸿大厦6楼)
5.2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 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K1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3%~7%,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20个;本项目K1抽取数值共9个,具体范围为:
3.0%、3.5%、4.0%、4.5%、5.0%、5.5%、6.0%、6.5%、7.0%。
5.4
特殊情况处
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评标办法
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个。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3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7.4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不得超过2%) 。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10
8.1
重新招标情
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
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10.1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特别说明
1、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项目无要求。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相关要求。
4、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5、实施BIM的内容:/。
6、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 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 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7、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8、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9、其他:
(1)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
11
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2)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 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承包人须落实完成弃土场地的安排,完成弃土场地的合法审批并取得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场地登记证明。弃土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结算时不再增加此类费用。
(3)其他:本工程投标人具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需:项目负责人1人(按招标公告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按招标公告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上述人员岗位不得兼任。以上人员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标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 5)本工程已申请现场公证。
监督部门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余杭分局
12
投标须知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3)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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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14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及其他资料(另附);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
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组成
。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条件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2)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施工组织要求
(1) 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2) 施工总体布置;
15
(3) 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 劳动力安排计划;
(5)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
3.1.2.2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3.1.2.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 建造师(项目经理) 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1.2.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3.1.2.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一般情况;
(2) 资信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
(3) 近年财务状况表;
(4) 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5)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3.1.4.1投标函及附件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承诺书
(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3.1.4.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 投标总价封面
(2)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3.1.4.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3.2投标报价
16
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
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公共费用、管理部门各项规费、勘察现场费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及与周边单位和人员协调、各种质量检验试验等所有费用。公共费用(如交通设施、环卫、消防、市容、环保、噪音、治安保卫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作为单项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否则视作优惠。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
价中。
3.2.5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6投标人技术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其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
3.2.7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及相关文件计算报价
。
3.2.8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9本工程涉及的暂列金额、暂定价部分(若有),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变动,否
则作投标无效处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且经招标人确认后的价格为准。
3.2.10其它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
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17
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
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
招标人按规定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存在本须知1.4.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国有资金占控股
19
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
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
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21
第一条
评标组织
1、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
评标专家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2、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
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二条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评标。
第三条
评标程序
1、本项目当天开标,当天评标。
2、本工程采用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3、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计算出每
个单位的资信及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资信及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不再设置备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商务报价低的为
中标单位。
4、最高限价及风险控制价:
(1)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人将根据预算审核价600万元【其中暂定价 20
万元(
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15
万元,工程保险费
5
万元)】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四
舍五入、保留至元,下同)=(预算审核价-暂定价)×(1—下浮率K
1)+暂定价,下浮率
K
1值范围为
3.0%、3.5%、4.0%、4.5%、5.0%、5.5%、6.0%、6.5%、7.0% ,由招标人代
表现场随机抽取产生。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风险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人将设定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四舍五入、保留
至元,下同)=最高限价×(1-2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
理。
第四条
资格审查标
1.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
件的;
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22
第五条
商务标(80分)
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
比分析。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
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即按照《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 1.15 系数
) 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
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
费率下限 20%的;
⑤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填报智慧工地相关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 1-3-A-1 中体现。
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施工周期在 6-9 月,投标人必须填报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具体
报价应在 表 2-5 中体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
理。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填报安责险相关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 2-5 中体现,投标文件
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
项目的编 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⑦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⑧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⑨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
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⑪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 万元的按 0.5%,
招标控制价 >5000 万元的按 0.1%)的;
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2.入评单位选择
2.1 入评基准价的确定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最高限价以下和风险控制价以上的所有报价称为有效报
价。当有效投标人大于 20 家时,去掉最高报价2家,去掉最低报价2家,入评基准价为
剩余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 20 家时,入评基准价为所
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入评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
差错外,确认后的入评基准价在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23
2.2商务标得分计算
以入评基准价为基础,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入评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
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即:
A、投标报价等于入评基准价时,得满分;
B、投标报价每低于入评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报价每高于入评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计算过程中,报价计算均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报价得
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2.3入评单位选择及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商务标入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15名投标人进入初步评审
,在后继的评审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况的,不再替补(少于15名时全部投标人进入评审范围,排名15出现多家并列时,投标报价低的进入后续评审,投标报价完全一致的,都进入后续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
审的,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 15个。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初步评审 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 (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
书”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含投标承诺书、无欠薪承诺
函);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 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文件中存在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企业、从业人
员资格核 对表”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⑦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第六条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
织投标人 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24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含 C 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详见前附表 10.6) ;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第七条
资信及技术标评分(20分)
资信评分(8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 省级证书或AAA级证书的得3分,市级证书或AA级证书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3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相应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边坡治理或地质灾害工程或矿山修复业绩,业绩有1个得1分,满分2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合同;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单);3、竣工验收证明 (如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0-3
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岩土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探矿专业) 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获得过在地质灾害治理方面表彰荣誉或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2
技术评分(12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等级
好
较好
一般
缺项
1
主要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各项技术符合现行施工规范,经济适用安全可靠,施工工序衔接畅通,平面布置科学、材料堆放有利于施工、临时设施符合规定)
1.8(
不含)-2(含
)
1.6(
不含)-1.8(
含)
1.4(含)-
1.6(含
)
0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有可行的施工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
1.8(
不含)-2(含
)
1.6(
不含)-1.8(
含)
1.4(含)-
1.6(含
)
0
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人员、措施、责任三落实)
1.8(
不含)-2(含
)
1.6(
不含)-1.8(
含)
1.4(含)-
1.6(含
)
0
25
4
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施工期间机械使用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施工机械布置经济、科学、合理)
1.8(
不含)-2(含
)
1.6(
不含)-1.8(
含)
1.4(含)-
1.6(含
)
0
5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对关键部分的合理安排及有效解决措施)
3.6(
不含)-4(含
)
3.2(
不含)-3.6(
含)
2.8(含)-
3.2(含
)
0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
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
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
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拨款。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中所包括的一切内容,工程量清单等已明确的工程内容,和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因施工图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招标人明确指令增加减少的工程量的施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月
日 (具体的开工日期以开工令(开工通知)为
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修期遵照质量保修书
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大写)
整(¥
元);
其中:(1)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4)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注册执业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B证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中标通知书 (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 (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 通用合同条款;(5) 技术标准和要求;(6) 图纸;
28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 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
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6 份,承包人执 2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2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2017—0201)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列
明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
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需临时占地其他土地,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
相应费用。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如有新文件,参照新文件执
行):
30
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
市发〔2018〕579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
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1.3.4《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
54号)
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3.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2014]31号)
;
1.3.7《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GB50854-2013版)、《市政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3.8《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
定额》(2018版);
1.3.9《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版);
1.3.10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修订)的通知
杭建市发{2018}578号;
1.3.11《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建(2
011)144号文件)
1.3.12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
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1.3.13《浙江省地质灾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3号)和
T/CAGHP054-2019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14《杭州市余杭区地质灾害、废弃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试
行)》
(15) 其他:
。
1.3.6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
1.3.7 其他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31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现
场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协商后约定,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询标纪要及承诺书;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 投标书、附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
(6)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7) 通用合同条款;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 测绘资料、施工图纸: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
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陆套,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承包人
要求增加的,发包人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
及材料供应计划等,并上报项目班子人员名单。如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时,还应按监理
工程师指定的进度提交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总体施工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均需标示
关键线路)于工程开工前七天提供3套。
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且应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
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施工穿插顺序及时间安排,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相应的工程量、
资金使用计划、人机组织及材料消耗量。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七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本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
32
1.6.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保存。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或发包人所在地;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指定人员。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中标后双方协商。
1.10.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筑永久用地红线以内为场内交通 (场
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用地红线以外为场外交通(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1.10.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 人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
本工程的超重件:
。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
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
33
1.11.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
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2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工程量确有错误的,工程量经
相关部门对工程结算审核确认后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
1.13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调整。合同价仅为进度款支付依据,最终结算价以
发包单位委托的审价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本工程标高为暂定标高,后期可能会
根据政策调整,结算价及工程款支付按实际挖填工程量计算)。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
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
计问题的联络处理,代表发包人履行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进度款的签证等职责(详
细的权限根据发包人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规定在开工后10天内由发包人提供)。
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或发包人盖章(无本人签字或发包人盖
章,经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 ,以
书面形式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 承包人代表(
或合同约定签收人)在回执(签发登记表)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承包人代表不在
施工现场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
为承包人代表已签收。
34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尽可能地收集
地下管线等资料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再作仔细核对和调查,如发现与提供
的资料不符,尽早通知发包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工作。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满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行业所规定的竣工图纸
、 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及电子文档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本、电子文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归档要求提供。如因资料不符
合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 承担由此给发包
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接至施工场地附近。承包人负责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为自
己所用的供水供电管网、线路及其设施,并严格按供水供电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一切
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水电费用由发包人代扣代缴,于每次进度付款中直接扣除。
用电与用水高峰期时供应不足由承包人自行设法解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报
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看管和保护由自己使用的水表、电表,若
因承包人看管保护不当,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工期要求及临时停电、停水72小时内,并做好应急措施
,承担相关费用。
施工排水、排污接口等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承包人配合提供有关资
料),涉及费用已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35
②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承包人根据施
工场地情况自行协调搭建;施工场地内道路、排水、排污等临时工程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达到发包人要求。
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所有施工车辆必须
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
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由于本工程施工而对道路及其它设施的影
响、破坏,其修复费用均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承包人须落实完成弃土场地的安排,完成弃土场地的合法审批并取得杭州市工程渣
土消纳场地登记证明。弃土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结算时不再增加此类费用。
承包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
故,若发生事故应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
证工程按期完成;
承包人应在项目场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池及冲洗设备(施工措施费内考虑相应
报价,如未列则视为优惠),并派专职人员对车辆冲洗,必须对运出场地的车辆冲洗干
净。如发现车辆未冲洗干净开出场地导致周边道路污染,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扣除每次
10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导致主管部门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③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妥善协调处理地方关系及材料运输等事宜,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费用。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工地、邻近建筑物和附近居民的财产和
人员安全。如发生事故则承包人需承担全部责任。材料的运输、保管、装卸及二次运输
等均已含在合同总价内,今后不予调整。
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好与当地各级部门(如公安、林业、城管、市政、环保、排污排
水、街道、村委、绿化、卫生等方面)及居民的关系,自行办理好对外的各类报批工作
,为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做好所需资料的整理等各项工作。
④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擅自停工,
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违约责任等),并赔偿由此
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停工前应书面上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停工
报告后20天内给予答复。
⑤其它诸如工程报监、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备案资料整理等有关手续。
⑥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严格落实民工工资支付和“无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实行“实名制登记、
民工工资账户分设、银行代发工资、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月足额支付、民工维权告
示牌”等,确保劳动者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36
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
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发包人可随时查阅)。
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
资。
⑦承包人应当根据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材料款。
⑧如出现因承包人欠薪欠款,导致民工或材料供应商等到发包人处索薪闹事、或到
有关政府部门上访、闹事事件,则发包人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如下处理:
a:发包人有权立刻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b:每出现一次索薪闹事、或到有关政府部门上访、闹事事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十万元/次,上述违约金可以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如需发包人代承包人支付
相应款项的,发包人在支付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支付款项的双倍数额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
⑨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
以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⑩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
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
11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 理。
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
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
○
12
承担施工安全和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关注和保障
现场人员的安全,对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出示警告牌,并安装适当而充分的护板、栅栏、
档板,以防事故的发生。夜间也应在这些地方设置警告灯标。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
(1)建设单位、施 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
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
等信息。
○
13
承包人公司应每月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巡查,就现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等
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监理及发包人备案。
37
○
1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监理、发包人办公区。
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2间现场办公用房(含办公桌椅及空调)、1间值班用房(含床及
空调)、其他分包单位办公用房若干,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
○
15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施工图后,应对施工图纸认真审核,15天内书面指出图纸上
任何违反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和不合理之处以及对建筑、
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应在施
工图纸会审时以书面形式提请设计单位解决,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
。
○
1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
,成品保护需满足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
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
价中。若由承包人原因损坏他人施工成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
17
承包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不会影响或损坏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环境、古树名木及市政管线,若由此导致第三方对发包人的索赔,概由承包人承担。
○
18
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
知》(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
表和(或)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
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建造师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
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 48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到位不少于24天。
38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
补缴,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 2000元。连续2个月项目经理到位率达不到合同约定天数的,额外增加扣除履约保证
金的 10%。到位率按月计算,考核工作由发包人代表或委托监理实施。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并应立即整改
到位,同时发包人有权追溯施工单位相关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
自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向发包人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拟补充人员的资质材料
,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须缴纳10万元的保证金。
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承包
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向发包人提交相应的
证明材料和拟补充人员的资质材料(拟更换的项目经理资格、经验等不得低于原项目经
理)。
3.2.4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要求承包人更换的,承包人无正当
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并应立即整改到位。情节严
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溯承包人相关责任,承包人还须承担该违约行为给发包
人造成的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
知后7天内。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
经验的约定:提前向发包人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拟补充人员的资质材料,经发包人同
意后方可调整。
3.3.3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职责要求承包人更换的,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并应
立即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溯承包人相关责任,承包人还须
承担该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
发包人代表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并应
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发包人有权追溯施工单位相关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
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向现场监理工
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拟补充人员的资质材料(拟更换人员的资格、
39
经验等不得低于原人员),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后方可调整,但须追加5
万元项目班子保证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扣除每人每次2000元违约
金,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率须
达到90%及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少于 27天,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要求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的10%。到位率按月计算,并由发包人代表或委托监理人考核。
机械设备到位:机械设备的到位率须达到 100%或以上(即每月到位至少30天,2月
份为28天),到位率未达到要求的扣除到位率保证金的20%/次。到位率按月计算,并由
发包人代表或委托监理人考核。
注:以上违约责任同时执行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有关管理办法,两者有冲突者按严
厉者执行。
3.5
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主要、关键部分工程内容。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
发制度)。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发包人移交施工
现场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合同总价的2%,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以
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交纳至发包人。
1)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原则上工程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
额的35%,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0%,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担保占
履约担保总额的 20%,项目班子到岗率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 10%,工程资料保证
金占履约担保总额的 5%。
40
2)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和工程资料移交后 10天内,发包人扣
除应扣除的违约金后,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 有下列违约情形的,相应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予退还,并可在当期工程
款 (进度款) 中扣除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A、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执行过程中解除合同,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B、竣工验收,未能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C、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D、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工期履约保证金若
不足以抵扣工期违约金的,在工程价款中相应扣足;
E、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
F、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及时填写、整理、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工程
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保证金
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G、农民工工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 工资、分包商各种款项,
因拖欠民工工资、分包商各种款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 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暂扣工
程款(进度款),代付清工资。同时,文明施工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根据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 规
范实施,对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进行控制及 协调
。发包人应在监理合同签署后十日内将监理合同或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书 提交给
承包人。监理单位应按照发包人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的处罚管 理制度对
承包人进行处罚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 人
提供。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41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 进
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后,
48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质检按现行规范规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
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及《建
符合《浙江省地质灾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3号)和T/CAGHP054
-2019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杭州市余杭区地质灾害、废弃矿山治理工
程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达到“合格”标准。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当地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做 好安
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本工程达 到杭州
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并明确相关措施:
1) 做好安全、防火教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2) 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加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
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承包人应教育其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 劳
动保护用具,并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以确保生产安全。
3) 承包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 (包括进入施工场地内及施工场地附近
人员和财产)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日常
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和简易消防设备。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护
42
工地、邻近建筑物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措施不当使附近居民的人员财产遭受
损失,否则承包人负全责。
4) 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
用电的管理。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相关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无触电伤人 事
故 。
5) 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做好警戒告示牌,提醒过往行人、通行车辆以及进入施工现
场人员注意,承担所有安全保卫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无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行 车
交通事故,无重大居民投诉治安事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 伤亡
、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 工程施工及投入使用期间,由于工程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或第三方人员
伤亡及其它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 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等应有上岗证 (国家有明确规定须经
培训获得上岗资格的全部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
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8) 本项目施工时,承包人负责处理好与周边社区、居民的关系及其安全、预见规
避一切安全风险,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充分考虑施工对周边村庄、建 (构) 筑物
、 道路、地上地下管线、设备、人员等人身、财产的损害赔偿,费用已考虑在总价内,
结算时不再增加此类费用。若实际施工时对周边、建 (构) 筑物、道路、地上地下管
线、设备、人员等人身、财产产生损害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 并
承担费用,发包人仅给予必要的协助但不承担费用
。
9) 因上述安全事故导致发包人的损失或因此承担连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
人追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 切
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①办好员工登记手续;;②与工程有关的联系协
调活动。
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自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 (如警卫
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安装远程电子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显示屏和提供相应
设施(如护板、围栏) 。承包人须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本工程以
外的闲杂人员进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开工后 7 天
内编制施工场 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报监理工程师和
发包人确认。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43
(1)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
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 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
有关部门批准。
(3) 其他:/。
(4) 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
定:
(1) 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
下第 (
)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2) 其他:
。
承包人应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并确保投标书中的安全文明费用的投入,否则发
包人有权扣除安全文明未投入部分费用。
6.1.7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文件的承 诺
和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发包人足额支付。
6.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按要求实施标化管理,做好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工作并承担费用。 工
程完工交付前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临时设施、承包人的设备和多 余材
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施工机械等,达到监理工程师要求,所需费用承包人 自理。
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双倍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 7 ) 天内提供详细施
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和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
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44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
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七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根据施工需要或发包人要求提供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开工日期,若在书面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的,
工期顺延。若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承包人没有进场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如在工 程
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或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停工或者窝工的 (不可抗力 因
素除外) ,一个月以内的,由承包人通过赶工和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在合 同
约定工期内完工;超过一个月的,经发包人签证后,延长工期超过一个月的部分予 以顺
延,但不补偿承包人任何损失。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政策处理问题;不可抗力 (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生后七天内申请办理签证,
逾期不予认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
偿金额为2000 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格的 2% 。
如承包人延期超过 30 天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终 止
合同通知书后十五天内必须无条件自行清退出场完毕,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终止合 同通
45
知书十五天后,工地现场还有附属物的视作承包人主动放弃,并扣除全部履约保 证金,
同时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0 万元,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 切损失。
7.5.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延期工程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
承包人对停电、停水情况已充分了解,并已为此做好充足的准备,合同工期不因停电、
停水而顺延;发包人另行分包发包的工程,若分包人在满足其施工条件下延期进场或 怠
工,致使承包人无法进行下步施工的,经发包人代表签证后,工期顺延,但工程费 用不
予增加。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 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4) 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持续三天以上的暴雨、强台风、地震等。以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给予承包人公 平
合理的延长期,但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损失和费用的索赔要求,且承包人 应尽
最大努力来减少损失及工期延误。除以上情况外,承包人应考虑多雨等不利气候 因素对
工程施工的影响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
人负责运到工地。承包人报价中应含材料设备卸车费、保管费、材料设备仓库搬运至 施
工操作面费用,并考虑安装就位措施等费用。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损耗按定额规 定计
取,超出定额规定损耗率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按实向承包人收取费用。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质量、材质等应严格按照审核预算书中要求的合格 材
料进行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若因此拖延工期的按工期处罚条款执行。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46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
程所需材料全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甲供材料除外) ,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 有
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必须附质保书等文件,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材
料质量、规格与要求不符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 件负
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或工程预算书等资料中提供的品 牌
、质量等进行采购,承包单位在采购主要材料前,需提供小样,经发包单位、设计 单位
、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可采购,采购完成后统一入库、统一拨付、 统一管
理。如提供的样品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将此材料收回并由发包方 重新采购
,并按发包人的采购价从承包人的投标价中扣回,同时发包人将扣除20%的管 理费,由
此引起的工期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不予支付采购保管费。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 报
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的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47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
的单价确定。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
, 按以下约定: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GB50854-
2013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18定额及现行相
应专业定额,材料价格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但有信息价 (正刊) 的,执
行变更工程施工期月份杭州市造价信息 (正 刊) 、浙江造价信息 (正刊) 的算术平
均值计,并结合投标总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 下浮率等因素 (投标总价和招标控制价
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下同) 予以签证确 定。对无投标价、信息价 (正刊) 没
有公布的材料,发包人应在充分市场询价的基础 上,参照同期同类材料市场价格水平、
投标总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等因素, 按规定程序签证确定。
(4) 工程量清单错误和 (或) 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
清 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不一致的,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且工程量
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的15%及以上的。或合价金额占合同金额不到2%但其工程量增
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的25%及以上的,其综合单价允许调整。竣工结算阶段如已标价
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综合单价异常,其综合单价允许调整,参照第 (3) 条原则执行
。
(5) 当投标人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中同项目综合单价相比较偏差在±30%以上的,
可认定报价异常。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如发现综合单价异常,则工程量增、减在本项 工
程量15%以内的,均按原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异常清单子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 项
工程量15%以上部分工程量按第 (3) 条原则执行,也可按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结 合
投标下浮率确定。
(6) 其他:
A.所有组织措施项目费和以“项 ”为计量单位的技术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价一次性
包干,结算时不因工程变更而增加此类费用。其余技术措施项目费按上述 (1) - (4
)
原则调整。如有甩项工程,招标人将对技术措施费按上述方法予以扣除。
B.若有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点、古树名木等的保护的,招标时已明确
的,其相关费用计入报价,包干使用。实施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保护费用按 (1) - (
4) 口径计算。
注:上述价格的调整若在评标时已修正的按修正价结算。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48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提交之日起 7 天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提交之日起 7 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和
金额为:双方协商。
10.6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6.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
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
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
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
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
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
存。
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
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 包
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 后
,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0.6.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
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1)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
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
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49
(3)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3.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 方
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7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工程竣工后,工程量按经监理和招标人签证后的实测实量联 系
单、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单按实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投标时漏项、少计的工程内容 (不包括招标人提供
的工程量清单本身的漏项、少计内容) ;②合同执行期内遇市场价格 (人、材、机)
波动的风险因素,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连续 24小时以内的停工;③合同执行期
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④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且按规定应由承包人承 担
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卫生、环保、治安等费用;⑤所有组织措施项目费 和以
“项 ”为计量单位的技术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因工程变更 而增
加此类费用;⑥工程实施过程中属于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需要投标报价和合同 包干风
险范围内应考虑的费用,但经发包人现场签证认可的除外;⑦工程量计算规则 未描述到
,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⑧施工场地 的围护、运
输保洁费,由于停电、停水造成的增加费用,附近居民因施工不便应增加 的设施或便道
等增加的各类费用;⑨施工期内遇市场价格 (人、材、机) 波动在约定 范围内的。若
部分材料涉及到外地运输,不因地域问题增加任何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已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 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发包人的修改要求而引起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调整
或数量调整,其工程数量按实调整。竣工结算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文件、《房屋建
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GB50854-2013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
50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工程项目调整的,其综合单价按 10.4.1 条规定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条规定。
2) 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 (含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
成 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算。
3) 承包人应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进行报价的,并对工程量清
单 (包括项目、项目特征描述、数量) 和施工图不一致处进行了答疑,若在今后 (施
工中) 出现类似问题以发包人解释为准。
4)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按通用条款执行。
5) 本工程有关检测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检测单位需由发包人认可,检验试
验费见证取样检测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影响合同
价款时,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协商执行。
7)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报价时水泥砂浆已按预拌砂浆报价。实际施工中若未使
用预拌砂浆的,预拌砂浆与现拌砂浆的差价在结算中扣除。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含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以及工资性工
程预付款 (该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划入专用账户)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时提供预付款担保,可采
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中标人提供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的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及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
按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最终确定,工程量依据现行的包括
但不限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GB50854-2013版)、《市政工
51
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
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
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同
签订完成且承包人完成购买本工程所需的保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
(2)按月根据监理、发包人审核完成实际招标清单工程量金额的 85% 支付进度款
(含预付款);
(3)监理工程师接到当月进度款报告(资料齐全)后 5 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 15
天内予以确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4)过程变更或新增项目的在进度款支付中暂不考虑支付,在竣工结算评审时调整
;
(5)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的 85%(需扣除暂定金额,且不
高于合同价的 85%,包括预付款);
(6)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8.5%(且经发包人确认资料归档完毕),预留
1.5%费用作为工程保修结算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扣除违约处
罚金)。
(其中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52
(1)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提交一式肆份。
(2)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 监理及跟踪审计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
资料后 7 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进度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 。
(2)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应在 15 天内完成支付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
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
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承包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 成
工程的移交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扣除工程资料履约保证金外,
每 延迟交付一天扣除 5000 元违约金,延迟交付十天以上的扣除 10000 元/天违约金,
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5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算规则》(GB50854-2013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8版);勘误计算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做好相关结 算工作。未
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产权登记等。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 单,
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结算书、竣工图纸、通知单、设计变更单、 数
量认可单、现场签证单、工程质量评定书、验收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竣工结算价 应包
含原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修正部分的价款、人工及材料调差价、设计变更价、 签证价
等内容。
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高估 冒
算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核对意见后30天内按要求补充、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 次
提交发包人复核。
发、承包人均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
结算办理完毕 (工程结算核对、答复、办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发包人或承包人
对复核结果认为有异议的,对有异议部分应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 按
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工程结算审查费用由基本收费和核减核增追加费两部分组成。根据相关规定,结 合
协审机构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情况,工程结算审查基本收费按不高于“浙价服〔2009〕
84号 ”文件规定基准价的60%计取。核减核增追加费按不高于净核减核增额的5%计取。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防范高估冒算现象的发生,若工程结算审核净核减核增超过
5%,承包人应承担净核减核增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核减追加费,即核减核增追加费以
净核减核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为基数按5%计。
14.2
竣工结算审核
54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日起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结算价的1.5%。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
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
(1)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
(3)
%的工程款;
(4) 其他方式:
合同结算价的1.5%。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 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中标后双方协商。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遵照质量保修书约定。
15.4.3
修复通知
55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在法定的保修期内工
程发生质量问题,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 场
进行维修,并一次性维修合格;不能按时到场进行维修的或一次性维修不合格的, 发包
人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一) 项目管理:
A、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不完善的,处以 5000 元/次的违约金
。
B、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实施措施不具体、资料不齐
全的,处以 2000 元/项的违约金。
C、政府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书面通报批评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较差工地的,
处以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D、未对新进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而直接上岗的,处以 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56
E、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进度款),代付清工资,并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
。
F、经上级主管部门、报刊、媒体通报批评,区长投诉电话属实且由施工单位造成的
,处以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二) 施工质量:
A、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确认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
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 监
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若发包人或监理工 程师
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承包人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
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负责。在书面整改通
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的,每延迟整改一天扣除 500 元/项/天违约金;未执
行监理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扣除 5000 元/次违约金;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
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扣除 5000 元/次违约金;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
包人组织的检查) 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扣除 5000 元/项违约金;连 续发现或屡教不
改的予以加倍重罚。以上违约金从当月应付工程款 (进度款) 中扣除。
B、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对相关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的,处以 2000 元/次的违约金
C、进场材料、设备未告知监理人员见证的,处以 2000 元/次的违约金。
D、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拆改结构或管线的,每发现一次
将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10%,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违约金) ,由承包人负
责并承担损失。
E、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天气原因等造成工地现场文明施工或工程质量遭到损坏的,经
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要求后未及时做出有效保护和补救措施的,按5000元/项/次
进行扣除。
三) 安全文明施工:
A、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不完善,安保体系不完善,安全管理
人员未按要求配备到位,安全台帐资料不齐备或要求整改不到位的,处以 2000 元/项
的违约金,对发包人、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方面的整改单,未按规定要
求和规定时间落实整改的,处以 2000 元/项/次的违约金。
B、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处以 500 元/项/次的违约金
,拒不整改的处以 2000 元/项/次的违约金。
C、安全管理人员无故缺席集中安全活动的 (如例会、安全检查等)处以2000元/次
/人的违约金。
57
D、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 (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 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扣除 5000 元违约金,如整改后仍达
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E、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经济处罚。
F、发生安全事故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经济处罚。
四) 施工进度:
A、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要求,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上报
监理并经审核确定后才可施工。承包方应根据计划时间节点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人员、
设备、材料等。
B、承包方因根据现场状况及工程交付时间节点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承包方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的,无特殊原因,无明显有效整改措施的,按
10000元/天/项进行扣除。
C、承包人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因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不配合现场发包人和监理人
员对进度要求的,按 3000 元/人/次进行扣除,并有权要求撤换人员,承包人必须无条
件执行。
五) 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发现,即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有权扣除合同造价 10%的违约金。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放弃合同;无正当理由停工;不履行
合同义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六级以上地
震、山洪暴发、战争、十级以上台风及其他属于承包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58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和设备及第三方生
命财产办理相关所有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施工时若发生事故,
引发的相关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由承包方应缴纳应由其缴纳的相关所有保险。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
险。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 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依法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1)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隐含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内容,并且影响了发包人的利益
, 评标专家在评标中没有发现,并不代表发包人认可此内容,未经发包人同意此内容无
效,此内容对发包人无约束力。
2)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出台的各项有关工程质量
管理或委托监理方进行处罚的管理制度。
3) 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场地周边设施妥善保护,如出现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及处
理。
59
4) 隐蔽工程封闭前必须由书面通知业主组织并办理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方能进行
后续工作。隐蔽工程结点不合格须处以一定的惩罚,承包人对隐蔽工程负责拍照留档,
同时发包人对不合格处拍照、备案。
5) 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因态度、工作能力等原因无法满足现
场施工要求及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必须执行。
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 (例如发包人未签
证费用) 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如有争议双方就其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包人可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和起诉期间,除人民法院裁定暂停施工外,承包人必须 继
续施工,不得怠工、停工;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 失均
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7) 承包单位必须做好与有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操作规程
, 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
责任事故,还要扣除承包人全部该项履约保证金。若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有权向承 包
人追偿,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8) 承包人提出的尤其涉及费用的联系单必须依据充分,用详尽的资料 (包含工程
量计算稿) 、图纸附加图片、照片予以说明,以便于发包人及造价监审单位审核,否
则发包人可予以退回或拒签。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联系单价款结算最终以审计审核为准。
9)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产品受损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 发包人、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合同
内容作出补充或变更,但补充或变更的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11) 如本合同前后条款内容出现相互抵触、不一致的情况,以发包人解释为准,
承包人必须服从。
12) 承包人在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送礼、给
回扣,否则,均视为商业贿赂及违约。若此类情况发生,无论金额、数量多少,也无 论
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接受,每发现一次,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款的 2%的
违约金,违约金将直接从合同应付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保留在合同签订前完善合同条款的权利。
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3:质量保修书
60
附件4:廉政合同
附件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61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
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62
附件2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备注
63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全称) :
承包人 (全称)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全称)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工程以及双
方约 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本工程为
2
年;
3.其他工程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以上未注明的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按*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日 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量保修期从工
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
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
程分别计 算质量保修期。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
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派人
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
量保修金内扣除。
64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非 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
算审定价 款的
1.5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量保修金金额为 (
大写) :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 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5
附件4
工程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甲方) :
承包单位 (乙方) :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
发生各种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 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
场活动等 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者 外)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
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 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
节严重的, 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设计的事前、事中、事后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
处费、感 谢费等。
(二)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
等活动。
(五) 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
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
分包单位和要求乙 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66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
程建 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
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 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 (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宴请、健 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二)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67
附件5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以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
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
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就
(项目名称)
的安全生产工作
签订本协议,协议的内容为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要求,乙方须严格执行。
一、管理目标:
确保工程从开工到交付使用期间:
1、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重伤率、死亡率为零;
2、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消防火灾事故等事故(包括但不限于);
3、现场内的安全、消防隐患整改率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 100%,杜绝现场重大隐
患的出现;
4、工程施工不发生职业病;
5、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二、安全生产工作范围。
工程施工合同所有工程项目、临时工程及增加工程项目等涉及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双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国家和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 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
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根据建筑施工合同的要求,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体系,安全措施、
和技术措施,包括安 全文明、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及各工种,应有安 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审证考核
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应签订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乙方主管安全的领导应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知
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
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4、乙方在施工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
促,检查和指导。甲 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
,对于查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68
5、在施工进场后,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佩戴安全生产防护用品。
6、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应认
真检查,发现隐患, 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
,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 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
擅自拆除、变动。如 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
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 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
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承担。
8、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 责。
9、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1999) 以及相关的各 项规范; 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
主管部门办法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
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
10、乙方应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和管理方式,并按经
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 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应执行下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1、乙方应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1.1、乙方项目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
11.1.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 受安全技术培训。
11.1.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11.1.4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应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当地相关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 操作证,持证上岗。
11.1.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场地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教育。
11.2、乙方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
好跟踪检查管理制度。
11.3、乙方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11.3.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教育的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并且严格贯彻实 施。
11.3.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段长、班长
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 自检制度。
69
11.4、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或中毒事故,施工人员不得有工程的职业禁
忌症。
1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报告制度。
11.5.1 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11.5.2、如果发生因工伤事故,乙方应在 1 小时内, 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建设
部门、安监部门和甲方 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
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 伤员须要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
录或拍照。
11.5.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凡
因乙方隐瞒不报、做 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11.5.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6、乙方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
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1.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1.7.1、乙方要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1.7.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制度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的
安全,不得存在危及 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
员免遭工地可发生的一切危险。
11.7.3 甲乙双方以及分包商和其他在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
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 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例。
11.7.4、施工现场内,乙方须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
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11.7.5、 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施工人员中,因不遵守、执行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 方的书面同意。
11.7.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方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标准搞好保护 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11.7.7、乙方应给所属职工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若必要时还须佩戴面 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
品过期要及时更换。
70
11.7.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向甲方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
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 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并有甲方存
档。
11.7.9、已递交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 由乙方编制并且发至所有乙方施
工的工作场所,业主 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有甲乙
双方协商决定。
11.7.10、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置一定数量合格且具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
责安全方案和措施的 实施工作。
11.7.11、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对突发
事件。建立应急救援 队伍、配备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相关演练。
12、因为乙方过失造成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相关方经济损失并影响工程期
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3、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
甲方单位配合完成的 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
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 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
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消防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消防
、治安、交通安全管理 制度及条例,乙方应遵守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
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 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
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该或整改 不符合甲方的要求,
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设施、器材不准挪 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毁偷盗。动用明火应进行审批手续,
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 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
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 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
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 到
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 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便利。
3、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 (兼) 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
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4、乙方根据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制造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
(含现场内) 等灾害 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
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有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可对其处罚。
71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
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393 号) 、《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
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 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料具管理和环境保
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止扬尘污染、防道
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
为规范、遵章守纪对 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以保证其劳务人员
的安全、卫生、健康、 在整个合同期间, 自始至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
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 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
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处罚的有关规定
乙方在整个施工工期内,必须遵守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确保施
工安全。处罚根据杭 州市相关处罚管理办法执行。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执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
解,不愿通过调解或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补充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2025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72
2026年
月
日
73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7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2、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3、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4、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75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 日
76
施工投标文件
( 封 面 )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目
录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8
业绩(资格条件业绩)汇总表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
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
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
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
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程
等
例如:XX公司
或指挥部等
例如:X年X月
X日完成长度
或深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X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79
施工投标文件
( 封 面 )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0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四、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81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
并结合图 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
排;结合招标工程特 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
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
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 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
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 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82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83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
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84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
施工的各 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
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 (或横道图) 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
分项工程各 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85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
时设 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
布置。
2.
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 (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86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表9 无欠薪承诺函
87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职 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 上述填报
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 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
资料说明。
88
表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89
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90
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 (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91
表9
无欠薪承诺函
(建设单位):
如本公司中标项目,郑重承诺如下:
1.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绝不拖欠民工工资;
2.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执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
管理,按 规定在建设主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我公司对所承建劳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
总责,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4.如有分包工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根据发包方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
包。工程 施工发、承包双方依法签订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
5.如有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督
促其按合 同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
工程款,致使后者拖 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支付;
6. 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
市〔2018〕161 号)。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92
四、项目拟分包情况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93
施工投标文件
( 封 面 )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4
目
录
1.投标人一般情况 (表 1)
2.近年财务状况表 (表 2)
3.评分业绩汇总表 (表 3)
(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5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
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
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96
表2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有投标人自拟)
表3
业绩 (评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
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
位 置
1
例如:企业名称
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 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文件
第 X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97
施工投标文件
( 封 面 )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8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总价封面
8.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9.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9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
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0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
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
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101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
、合同条款、技术 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
大写)
(RMB: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
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 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
任。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_________。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 (如果有的话) ,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 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
同协议书 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共计
日历天 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5、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或
万元的银行保函或上
述总价
% 或
万元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
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 地承担责任。在我方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我方将
按照规定以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价 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6、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 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
回投标,投标担保 将全部被没收。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
双方的合 同文件组成部分。
8、
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RMB:¥
元) 的投标担
保与本投标函 同时递交。
9 、其它说明:
。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102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专用条款 3.7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专用条款 7.3.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专用条款 7.5.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专用条款 7.5.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专用条款
7.9.20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施工总工期
合同协议书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质量标准:
合同协议书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专用条款 16.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金额:
专用条款
12.2.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专用条款
12.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进度款付款金额
专用条款
12.4.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专用条款 14.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3
保修期:
专用条款 15.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3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
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 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 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 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
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
以上错误一 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的调查和处罚;
3. 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
价竞标行
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
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 通知书发出日期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
订日期)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 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6、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和至投 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8、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
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4
投标保证金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
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
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
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
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
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
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
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
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
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
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
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
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以及施工
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
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
105
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
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在
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安责险等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
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
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
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
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
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
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
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 ∑ [(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基数
值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对应专业工程基本费下限费率];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
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
106
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暂不填报报价;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评定为废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
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
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
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
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
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
按其规定执行。
规费费率低于现行标准费率30%的作废标处理;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
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
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
对应一致。
(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0”,
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107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
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
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八)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
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
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范围。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08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109
投 标 报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0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11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一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
1,如1号楼)
2
(单位工程
2)
二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
[(一)+(二)+(三)+
(四)
]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
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四)
税金
{[(一)+(二)+(三)]×费率}
总报价
[一 + 二 ]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
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
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
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
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12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合计
(元)
(清单号)
(清单号)
(专业工程1)
(专业工程2)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
措施项目清单(
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三
其他项目清单
四
规费
五
税金
[(一 + 二+三 + 四)×*费
率
]
六
总报价(一
+二+三+四+五)
总报价
(大写):
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13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
元
)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
费
(
1)
(
2)
(
3)
(
4)
(
5)
(
6)
(
7)
合
计
注:表中(1)~〔6)栏由招标人提供内容,(7)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114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元)
备注
(
1)
二
1
2
3
4
(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
目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提供分析清单(表
1-3-
A-1)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
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
单表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115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元)
备注
(
1)
(
2)
1
提前竣工增加费
2
二次搬运费
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 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
按表1-3-A报价。
116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
元
)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
1)
(
2)
(
3)
(
4)
(
5)
(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降水
施工排水
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
……
模板
合
计
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
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为单
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117
表 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
1)
(
2)
(
3)
一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1
安全网
(
1)
安全平网
m2
平面面积
(2)
密目式立网
m2
垂直立面
2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
杆
m
(
2)
深基坑(槽)临边护
栏
m
(
3)
其他防护栏杆
m
3
防护门
m2
4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
1)
通道防护棚
m2
(
2)
井架防护棚
m2
(
3)
升降机防护棚
m2
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
升降机
5
断头路阻挡墙
m3
6
安全隔离网
m2
爆破工程
7
对讲机
套
(二)
高处作业
1
洞口水平隔离防护
m2
按洞口水平面积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元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元
4
楼层呼唤器
套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
护
(三)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通道
m2
含安全爬梯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元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井架
1
架体围护
m2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2
118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只
2
消防水泵
台
3
水枪、水带
套
4
消防箱
只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2
7
防雷设施
元
8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元
2
救生设施
元
含救生衣、救生圈等
3
防毒面具
付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套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元
2
警示灯
处
3
航标灯
处
通航要求
4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元
塔吊、升降机等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元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元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元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智慧工地
1
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软件及管理
元
2
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3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5
其他管理设施
元
(十一)
安全教育培训
元
(十二)
现场安全保卫
元
119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十
三)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二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2
大门、门楼
块
3
标牌
块
4
效果图
块
5
彩钢板围档
m
按标准设置
6
地坪硬化
m2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三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现场绿化
m2
2
防尘网布
m2
3
车辆冲洗设施
套
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
其他冲洗设备等
4
喷淋设施
(
1)
塔吊喷淋
套
(
2)
外架喷淋
套
(
3)
场地喷淋
套
5
防尘雾炮
台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元
7
噪声控制费用
元
8
污水处理费用
元
特殊工程要求
9
车辆密封费用
元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
备
套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2
(二)
生活用房
1
宿舍
m2
2
食堂
m2
3
厕所
m2
4
浴室
m2
5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
等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2
(四)
临时用电设施
1
总配电箱
只
2
分配电箱
只
120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3
开关箱
只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处
6
发电机
台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
防护设施等
(五)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
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121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
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
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列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列费用
合计
122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
1)
(
2)
(
3)
(
4)
一
人
工
1
234
人 工 小 计
二
材
料
1
234
材 料 小 计
三
施工机械
1
234
施工机械小计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123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
(元)
服务内容
费率(
%) 金额(元)
(
1)
(
2)
(
3)
(
4)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24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工 种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
1)
(
2)
工日
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25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 注
(
1)
(
2)
(
3)
(
4)
(
5)
(
6)
注:1、表(1)(2)(3)(5)(6)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的设备。
3、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
定填写。
126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
1)
(
2)
台班
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127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用
小计
(
1)
(
2)
(
3)
(
4)
(5)
(6)
(7)
(8)
(9)
(
10)
(11)
(4)*(11)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 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28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
1)
(
2)
(
3)
(
4)
(5)
(6)
(7)
(8)
(9)
(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
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
129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
(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
(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
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30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
(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
(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
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31
表 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合计
注:本表为企业管理费部分内容的报价分析表, 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安责险等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