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雁公寓装修改造工程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3-03
发布于
浙江杭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1 页 共 6 页

新雁公寓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单位:

新雁公寓装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21001211)招标补充

如下:

一、补充部分:

1、因设计图纸修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8947.3581 万元。

2、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8947.3581 万元。

3、补充上传修改后图纸,以电子形式提供,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4、招标文件前附表特别说明第 15 条对信用评价的要求中,原“本招标文件信

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

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改为“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评价有关内容的通知》《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及杭州市相关

规定。”

5、重新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本补充文件附件。

6、因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修改,现重新生成并提供后缀

.HzZbs ” 文件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确认版本号。

招标人:杭州和达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 日

2 页 共 6 页

附件: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雁公寓装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本次装修改造范围为 1 至 16#楼;装修改造面积为 127575.98

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及公区装修改造、外立面维修(含外墙修缮、外墙油

漆刷新)、室内外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基础设施提升、强弱电设备线路更换、给排水

管路改造、电梯更新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303-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2.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

;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指引》

3. 浙江振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图的电子图纸;

4. 招标文件;

5.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

6. 其他相关资料。

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质量、工期、材料达到发包人要求,施工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编制说明

(一)

、土建共性部分:

1.入口层门厅,墙面及天棚涂料按防水无机涂料计入;

2.经设计确认,公共走廊原有瓷砖踢脚需拆除,新做 80mm 高地面砖踢脚;

3.经设计确认,屋顶女儿墙内侧不做改造;

4.装饰图纸栏杆高度,与原始建筑节点图有出入,按原始建筑图纸尺寸及规格计

算油漆面积;

5.经甲方确认,除了电梯、空调、门锁、房间里的柜子、床之外,其他现场需要

3 页 共 6 页

拆除的

东西一律按照垃圾外运处理,不考虑利旧和残值;

6.经甲方及设计确认,所有外墙真石漆改为弹性涂料;

7.经甲方确认,公共走道楼地面按 50%修复;

(二)

、土建各楼幢:

1.经设计确认,3#楼阳台玻璃移门需要全部更换;

2. 8#楼 C 户型成品不锈钢晒衣架安装参考 AB 户型,按长 1.9m、宽 0.8 米计入;

3.16#楼,防静电地板规格按 600×600×25 计入;

4. 大门新建围墙按 10 米计入;

(三)

、室外部分:

1. 现状乔木迁移考虑 1 年养护期,请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方案综

合报价;

2. 清单中未单列路面混凝土基础的伸缩缝,请施工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3. 绿化养护期按一年计入;

(四)

、消防喷淋、消火栓系统

1.1#~8#、10#、12~14#更换的消火栓,按室内单栓带消防软管卷盘带灭火器箱

的组合式消防柜计入;9#楼、11#楼更换的消火栓,1 层及以下按减压稳压消火栓计

入,6 层及以下按室内单栓带消防软管卷盘带灭火器箱的组合式消防柜计入;

2.经设计回复,室外消防埋地管采用 PSP 复合管,扩口连接,泵站内采用镀锌钢

管;

3.喷淋图纸标注按现有的部分均未计入本次清单编制,其余均按新建计入;

4.消火栓图纸标注原有部分均未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5.1#~14#消防器材更换工程量均按给排水设计总说明中“消防器材更换统计表”

计入;

6.室外成品消防泵站按图计取;

(五)

、室内外智能化系统:

1.经设计明确,本次智能化仅计入 1-12 号楼监控系统,13#、14#楼监控、室外

高空抛物监控及所有楼栋的网络插座系统(含前端设备)均不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2.经设计明确,消控室至各楼栋一层机柜采用光纤,一层机柜至楼层机柜采用六

4 页 共 6 页

类网线;

3.楼层内光配架未明确具体规格,经设计明确,按 24 口光配计入;

(六)

、生活给排水系统

1.根据设计回复,给排水系统套管全部按利旧考虑;

2.根据设计回复,给排水平面图与系统图不符的地方,以平面图为准;

3.根据设计回复,洗衣房水槽为成品不锈钢材质;

4.根据设计回复,宿舍内管井内水表利旧,仅更换水表箱;

5.13#14#楼给排水不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6.取消 B 户型阳台立柱台盆;

(七)

、强电照明系统:

1.13#14#楼公共照明系统不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2.户内精装修客厅中间吸顶灯规格按灯Φ450 计入;

3.室外消防专用控制柜进线电缆按双电源计入本次清单;

4.根据设计回复,强电配电箱数量以系统图为准;

5.根据设计回复 B 户型三个五孔插座高度 H=1000mm 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6.1#2#4#5#6#9#楼卫生间局部等电位不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7.强电桥架利旧;

(八)

、消防报警、防火门监控等系统:

1.除 9#11#其余楼栋消火栓按钮取消;

2.消防电设备系统图与平面图不符的地方,以平面图为准;

(九)

、其他

1. 9#楼、11#楼、15#楼电梯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2. 防火封堵和抗震支架按项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3.机械开孔及孔洞防水处理按项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4.各专业新旧管道连接按项计入本次清单编制;

5.强电拆除、消防电拆除、给排水拆除、消防水拆除、通风系统拆除按项计入本

次清单编制;

6.门禁利旧工程量暂按 1216 个计入本次清单编制,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7.空调利旧工程量暂按 369 个计入本次清单编制,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5 页 共 6 页

8.10#楼第 6 层 A 户型 2 套、B 户型 2 套样板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六、共性问题编制说明:

1. 清单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计算。

2. 本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结合图纸及清单子目中所有工作内容

所需的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3. 投标人在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时,均应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

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确定,其中:1)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

以国家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所有工作内容;2)

投标人应按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结合设计图纸内容综合考虑报价;3)若招标文件中的相

关条款与清单有冲突,或清单项目及描述与施工图纸及设计的疑问答复有矛盾,投标

单位在答疑时提出疑问,未提出的今后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本工程实际及相关要求,确保投入的机械设

备等满足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要求等,如投标人未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报价则被视为

本工程相关的机械设备费用已包含于其它子项投标报价内;在实际施工时,投标人投

入的机械设备等与投标文件有出入时,费用不作调整。

5.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充分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如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

存空间、装卸限制、三通一平、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环卫、城管、

当地村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综合单价的情况,预计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

可将处理所需费用单列,汇入措施费中,计入投标报价。

6.其他清单说明及描述未尽事宜,按照招标合同相应条款约定执行并在报价中考

虑。

7.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按照(《省建设厅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

关事项的通知》

(2018 版)

(浙建建函【2025】320 号)

)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取费计价文件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基数为

“人工费+机械费”

最低费率土建工程为 10.71%,

安装工程为 7.99%,

市政工程为 9.35%,

景观绿化工程为 7.21%。

8.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规定的

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 20%的计算值。本工程企业管理费取费基

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土建工程为 2.49%,安装工程为 3.26%,市政工程

6 页 共 6 页

为 2.56%,绿化工程为 2.78%。

9.规费费率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交纳“五险一金”情况自

主确定规费费率,但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的对

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的 30%。本工程规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土

建工程为 7.73%,安装工程为 9.19%,市政工程为 5.63%,景观工程为 9.29%。

10.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税金按 9%计取。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