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7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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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

(招标编号:

GCL-ZB-JDXXFW2026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纬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

202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建德林场2.2 项目建设规模:建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建德林场,距建德

市、杭州市、上海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

28km、100km、260km,地处华东电网和浙江

省负荷中心附近,与

500kV建德变直线距离约12km,上网条件较便利。电站安装6台单

机容量

4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40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

站。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华东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

任务,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促进电网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改善电网供电质

量。本工程为一等大(

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

地面开关站组成,下水库利用已建的富春江水库。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设备监造服务时间为监造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全部

监造设备投入商业运行、监造资料通过委托方验收后

3个月止。按照电站总体计划安排,

本电站

6台机组计划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30年

6月30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

2.4 招标范围

设备监造机构由设备监造方指派的专业人员组成,成立专门组建的设备监造项目

部,由设备监造方委派的总设备监造工程师领导。设备监造方应对所监造设备的厂内

制造、检验(包括重要设备件探伤、螺栓本体检查)、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

到现场后制造缺陷处理(含返厂处理)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造,根据需求

单位要求派出监造人员到供货商的设备生产制造地点进行驻厂监造、巡检监造。

设备监造范围如下:

3

1)驻厂监造:

1)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2)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3)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4)厂房桥机(含主厂房、GIS室等);

5)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含尾闸检修桥机、单梁检修吊等);

6)闸门及埋件、拦污栅设备;

7)500kV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巡检监造设备

1)5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

2)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3)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

4)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

5)励磁系统;

6)离相封闭母线;

7)静止变频启动装置;

设备监造方式在设备监造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设备监造地点均为国内,国外生产无监造服务,具体位置以制造商生产安排为准。各

项设备监造启动时间根据后续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上述所列监造设备

名称为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电站在该名称下包含的所有相关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人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2 资格要求:3.2.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水力发电站甲

级设备监理单位资质,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机

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

3.2.2 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备以下业绩:1)具有2项单机容量不小于250MW且总装机不低于1000MW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

4

轮机、发电电动机、进水球阀监造业绩(同一个合同),其中

1项必须是已完工业绩;

设备监造业绩要求提供监造合同扫描件或完工证明等文件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

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或核准文件或可研审查意见或验收文

件等资料。

2)具有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平面钢闸门、固定式卷扬机、液

压启闭机、主变压器设备监造已完工业绩;设备监造业绩要求提供监造合同扫描件或

完工证明等文件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

的证明或核准文件或可研审查意见或验收文件等资料。

3.2.3 人员要求:1)委派的总监造工程师应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现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单

位),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

10年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

1000MW

且单机容量不小于

250MW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设备监造管理经历,且担任总

监造工程师及以上职务(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够清晰显示其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

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或核准文件或可研审查意见或验收文

件等资料,须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纪录)

2)拟派专业监造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5年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

小于

1000MW的常规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经历(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够清

晰显示其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或

核准文件或可研审查意见或验收文件等资料;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

纳纪录)。

3.2.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

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3.2.5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财产被接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

(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汇款账户:苏州纬承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

86*开通会员可解锁*072,银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售后不退;

4.2 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链接地址:

https://hzctc.hangzhou.gov.cn、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详见杭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

→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

→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获取招标/补充文

件);

4.3 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整(北京

6

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

安江路

399号)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

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如公

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纬承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严东

关路16号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32

号鑫邻里2号楼二楼

邮编:311699

邮编:215000

联 系 人:薛晓华

联系人:潘江涛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xuexiaohua@gcl-et.com

电子邮件:panjiangtao@gcl-power.com

址:

/

址:www.szwczb.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德市支行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55369

号:86*开通会员可解锁*072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16号联系人:薛晓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xuexiaohua@gcl-et.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纬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32号鑫邻里2号楼二楼联系人:潘江涛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件:panjiangtao@gcl-power.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招标人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合同规定的标准、规程与规

范。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附件”和第五章“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招标方式)

☐否,本项目无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交纳金额或标准:见附件《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交纳期限:见附件《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同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标识

“(此条为实质性条款)”的条款,

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1.12.3

偏差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人员要求、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不允许实质性负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其他澄清函、招标答疑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个日历日前

形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须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发至邮

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

作出统一的解答 ,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zctc.hangzhou.gov.cn/) 上

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

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24小时以内

形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一般计税方法,税率按

6%计算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方式:总价包干☐固定浮动幅度报价方式

☐固定费率报价方式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限价

646万元人民币(含税)

注意: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如有)须低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2)投标报价一律为包含了增值税的价格。(

3)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报价变更函》修改

报价必须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费用清单子目的标价,即必须要同时修改单价、合价、总价。如未同时修改已标价费用清单(单价、合价、总价),则视为《投标报价变更函》无效。仍然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为准进行开标。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担保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担保:□不要求■要求,具体规定如下:(1)投标担保的金额:12万元人民币;(2)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形式: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信息如下:收 款 单 位 : 苏 州 纬 承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86*开通会员可解锁*072银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递 交 方 式 : 保 函 原 件 同 投 标 文 件 一 起 单 独 递 交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市级支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其他注意事项:①如采用银行汇款方式,银行汇款单上应注明“ (招标项目名称简写)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账时间差,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2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违反总则 8.2 对投标人纪律的相关要求,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按照 3.4.1 条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4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递交

1 份(电子版

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

PDF格式)和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或Excel格

式),报价清单请准备电子文本(

Excel格式)。U

盘存储,

U盘的相关要求:U盘上应加贴标签,使用

不褪色的材料清楚地标识投标人单位名称,

U 盘内

文档保证能够正常读取和编辑且无病毒。)

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需求自行分册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分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399号)1#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本项目实行当日开标次日评标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 逆序 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专家库(全省不分地区)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评审前应推选

1名专家为评标委员会主任,建设单位代表不

得担任主任)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且标明排名顺序,

招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范围内确定中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公示期限:

3 日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5

中标人数量、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人数量:

1个

公告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公告期限:

1 日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或银行转账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

开具履约保函的机构:国内银行的支行及以上机构且须招标人认可,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30 日内。

7.7.4

签订合同

时间: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

地点:另行通知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

10

招标期间通讯要求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建

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招标公告2.3条。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财产被接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16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执行。

1.5.3 招标服务费的缴费通知书,通过招标公司专用邮箱发送中标人,发送的

电子扫描版缴费通知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人需要原件的可与招标公司联

系索取。

1.5.4 招标服务费的缴费方式:

(1)对于一次性履约完成的招标项目,自缴费通知书发送中标人后,从中标

人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应缴费金额(多退少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中标人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2)多次履约完成的框架招标项目,按预估中标金额预收。待框架合同执行

结束后,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计算后,多退少补,缴费方式同1.5.4(1)。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

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

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8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9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3)保密承诺函

(4)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资料

(8)技术、商务条款偏差

(9)设备监造服务方案;

(10)投标报价;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20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7)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

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21

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

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目,并标明序号。

22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

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

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

历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

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规范书、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

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23

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

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3.2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

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

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3.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

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4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

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

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主持人致辞;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

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25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26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

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

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

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

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

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

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分整

开标地点: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投标报价(万

元)

服务

期限

投标人代

表签名确

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

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计算方法: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30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

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

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3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回复

问题的澄清回复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澄清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单位:

)。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__(姓名、身份证号码)。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

前,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递交金额:

;履约担保递交形式: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33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3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

5家;若有“否决投标”的,按

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

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5、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当技术得分一致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章。如投标函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的,须具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表

符合

“投标报价表”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3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评分权重构成(

100%)

商务部分:

10%

技术部分:

40%

投标报价:

50%

2.2.2

评标价基准值计算

方法

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即经修正后的投标报

价)合理有效的最低报价作为本次评审的评标价基准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

2位)。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

根据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履约能力、获奖情况、资质情况等综合实力进行评价,相比较打分。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0分

10

2.2.3

(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

财务状况

1)二年净利润均为正值得10分;有一年净利润为

正值得

5分;二年利润为负其他得0分。

2)二年现金流量均为正值得10分;一年现金流量

为正值得

5分;二年现金流量为负值得0分。

20

管理体系认证

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0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0

公司业绩

具有

2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得30分。

有水头

500m及以上设备监造业绩的每项加10分,其

他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加

5分,

最多得

60分。

60

2.2.3

(2)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40%)

项目人员配置

项目总监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

日的前十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

1个

单机容量不小于

250MW的抽水蓄能电站主机设备

(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进水阀、主变压器)

总监造工程师业绩得

15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总

监任职证明资料,一份合同计算一个业绩。每增加

一项加

5分,最高得30分

30

除总监造工程师外,每配备一名具有中国设备监造

协会注册设备监理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

国水利工程协会)监理工程师资格(机电设备制造

专业或金属结构制造专业,现注册单位应为投标

人)的监造人员加

5分,最多得20分。

20

服务方案

人员进场计划等配置合理性进行评审,优得

5~4分;

良得

3~2分;一般得1~0分。

5

3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设备监理大纲的针对性评审,监理大纲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理解及分析到位,

监造工作目标明确、合理,优得

15~11分;良得

10~5分;一般得4~0分。

15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评审,两个控制措施针对性、两个控制体系完整性进行评审,优得

20~16

分;良得

15~10分;一般得9~0分。

20

对合同、安全、信息等控制管理措施针对性、合理

性进行评审,优得

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0

分。

5

项目机构配置合理性、职责明确描述、制度完善性

等进行评审,优得

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0

分。

5

2.2.3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

评标价得分

采用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合理有效最低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

2位)。

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2分;扣完

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插入法计算,计算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00

37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 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8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12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

内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

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或最高项数;

(4)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法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即:

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则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改正数

字表示的数额。)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即:当报价表中某项目的“单价”和“数量”

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则以该项标出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为

准改正其“合价”。除非其“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则应以该项标出的

“合价”为准改正和“数量”的乘积其“单价”。)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

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当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目金额与其投标

报价表中的相应项目金额不吻合时,则以各投标报价表中的项目金额为准,改正其报

价汇总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

39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

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

明,或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所对其投标文件

所做的实质性修改内容(如报价等)。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

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和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

导投标人。

40

3.3.4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明细表》和《报价说明》,评标

委员会应详细审核《报价明细表》的价格组成。如投标总价一致,且《报价明细表》

的明细报价及分项内容均一致,同时投标人无法对报价一致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时,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不同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判断报价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串通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3.5 如投标人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税额填写有误,评标委员会可直接

按照投标人的纳税人属性计算其含税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无需就此修正向投标人发

出澄清函且无需由投标人签字盖章回复确认。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公开招标确定

________

(以下简称“设备监造方”)开展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工作,并已接

受监造单位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投标文件》,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

2)工程地点:梅城镇。

3)合同范围:

设备监造机构由设备监造方指派的专业人员组成,成立专门组建的设备监造项目

部,由设备监造方委派的总设备监造工程师领导。设备监造方应对所监造设备的厂内

制造、检验(包括重要设备件探伤、螺栓本体检查)、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

到现场后制造缺陷处理(含返厂处理)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造,根据需求

单位要求派出监造人员到供货商的设备生产制造地点进行驻厂监造、巡检监造。

设备监造范围如下:

1)驻厂监造:

1)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2)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3)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4)厂房桥机(含主厂房、GIS室等);

5)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含尾闸检修桥机、单梁检修吊等);

6)闸门及埋件、拦污栅设备;

7)500kV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巡检监造设备

1)5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

42

2)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3)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

4)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

5)励磁系统;

6)离相封闭母线;

7)静止变频启动装置;

设备监造方式在设备监造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设备监造地点均为国内,国外生产无监造服务,具体位置以制造商生产安排为准。各

项设备监造启动时间根据后续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上述所列监造设备

名称为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电站在该名称下包含的所有相关设备。

2.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说明;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技术条款;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辅助资料);

8)图纸(如有,包括设计说明及技术文件);

9)其他任何组成合同的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确认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均

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其中涉及修改和新增的部分,以双方最终确认的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如有矛盾,优先次序以签字时间在后的为准,如签字时间相同,以上述文件

顺序在先的为准。

3.合同金额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其

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增值税额: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 6 % 。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等变化而导致本合同项下増值税税率调

整的,自税率调整规定生效之日起收款一方的商品或服务未交付、履行完毕或发票未

43

提供的部分,按调整后的税率确定未履行完毕部分的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与含税单

价或合同总价有关的条款,均按调整后的含税单价和合同总价执行。

乙方应按照结算款项金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

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28天内向乙方支付当期

合同价款。乙方应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规范、合法,如乙方虚开或提供不合格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重新向甲方开

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服务期

本合同监造服务期限:本项目设备监造服务时间为监造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

同内全部监造设备投入商业运行、监造资料通过委托方验收后

3个月止。按照电站总体

计划安排,本电站

6台机组计划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1

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5.合同的支付条件、时间、地点和验收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有关文件。6.双方承诺

1)设备监造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监造

服务范围内的监造业务及按监造工作要求执行。

总监造工程师姓名:注册号。

2)委托方向设备监造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设备监造

方支付报酬。

3)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

给第三方;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8.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

设备监造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44

委托方

设备监造方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信 箱:

电 子 信 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日

年月 日

45

二、合同条款

1条 总则

1.1 目的:保证设备制造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督促、协助供货方提高合同

履约能力。

1.2 设备监造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供货方全面负责;设备监造并不减免供货方

的责任,不代替委托方对设备质量进行的最终验收;设备监造方对设备的制造质量承

担设备监造责任。

2条 定义

2.1 委托方是指本合同设备监造的采购方。2.2 设备监造方是指组织实施本合同下设备监造工作的单位。2.3 驻厂设备监造站是指设备监造方派驻到供货方制造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监造服务

的组织。

2.4 供货方是指与委托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负责制造和/或供应本合同设备的厂商

或公司。

2.5 总设备监造工程师是指由设备监造方派出承担设备监造任务的负责人。2.6 设备监造工程师是指由设备监造方派出承担设备监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7 设备采购合同是指委托方与供货方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

3条 设备监造依据

见技术协议。

4条 设备监造服务范围和内容

见技术协议。

5条 设备监造方的义务与责任

5.1 设备监造工作5.1.1 负责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设备的监造。5.1.2 对委托方提交给设备监造方需回复的报告、通知、文件、函件等应尽快做出

书面答复。

5.1.3 设备监造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和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力。设备监造方应

对设备制造、包装发运等进行全过程的设备监造,保证设备交货质量满足设备采购合

同和委托方审定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要求。设备监造方应对设备制造进度进行全方位的

设备监造,保证设备满足经委托方批准的交货批次进度要求。

46

5.1.4 设备监造方应按照专项技术条款规定的设备监造范围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

内,派出经委托方认可的主要设备监造工程师,进驻供货方工厂,按委托方审定的设

备监造规划组建设备监造机构,并履行设备监造职责。

5.1.5 在设备监造期限内,设备监造方可根据设备制造进展和设备监造业务量的大

小,对设备监造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但应保持其他主要设备监造工程师的相

对稳定,更换设备监造工程师必须经委托方同意。

5.1.6 设备监造方应建立设备监造岗位责任制,并承担相应的设备监造责任。5.1.7 驻厂设备监造工程师应按照设备供货方生产厂家工厂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

于设备制造进行动态跟踪,对制造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检验见证。

5.1.8 为预防设备供货方生产厂家包装及装箱时出现差错,驻厂设备监造工程师应

参加设备生产厂家对设备的包装及装箱的验证。

5.1.9 设备监造工程师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做好设备制造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归档,保证设备监造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1.10 设备监造工程师应认真做好《设备监造日志》,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

续性;应向供货方提交各类设备监造报告;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按委托方相关管理

要求提交设备监造档案。

5.2 遵守法律

设备监造方履行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5.3 利益冲突5.3.1 设备监造方及其设备监造人员不得有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腐败和欺诈行为。5.3.2 冲突行为的禁止:设备监造方及其人员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合同中的

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5.4 保密5.4.1 未经委托方的书面许可,设备监造方及其人员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服务、

本合同或委托方的业务有关的专有资料与保密资料。

5.4.2 设备监造方及其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对委托方造成损害,设备监造方应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5 设备监造方的责任

设备监造方按照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条款和委托方批准的技术文件监督设备制造的

全过程。设备监造方的责任包括对制造质量和制造交货进度的监督。

47

5.5.1 对全过程驻厂设备监造的项目,若供货方违规操作或失于检查或检查不严而

造成质量事故,而设备监造方未能及时发现或提出,应负质量失察的责任。

5.5.2 在设备安装阶段,如果发现设备制造质量的问题,设备监造方仍应负质量失

察的责任。

5.5.3 设备监造方要了解、分析影响设备交货进度的重要环节,对可能出现影响按

时交货的事件要提前预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如果发生了会影响按时交货的事件而设备

监造方未能及时察觉和通报,按合同规定设备监造方应负进度失察的责任。

5.5.4 设备监造方要按时提交合格的设备监造月报、年报、专项报告和委托方委托

的其它任务的报告。

5.5.5 若设备监造方在执行合同时未完成本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则委托方有权

根据设备制造的质量或对工期影响程度的大小:

1)书面警告并通知设备监造方改正和/或改进设备监造方式、方法,或提出新的

设备监造方式;

2)书面通知设备监造方并说明原因后,迟付或扣减相应的设备监造费用。

委托方有权在合同金额范围内迟付或扣减设备监造费用。委托方迟付或扣减的设

备监造费用,将根据设备制造的质量或对工期影响程度的大小,以设备监造方监造的

设备部件的设备监造费用为基础;并视其设备监造的设备制造质量或工期影响程度的

大小,迟付或扣减设备监造费用。设备监造方因重大失职、过失造成委托方损失的还

应向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

5.5.6 设备监造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监造服务中的违约对委托方造成的

损失承担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

1)因非设备监造方及其人员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所造成的设备质量、进

度的损害和损失;

2)设备监造方所不能控制的情况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在此情况下,设备监造方有义务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以减少委托方遭受的损失。

5.5.7 设备监造方应接受委托方对设备监造机构和设备监造业务的检查、监督和考

核。

5.6 保险5.6.1 设备监造方应自费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5.6.2 设备监造方应在整个合同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团体意外

48

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设备监造方应对其所雇佣

的人员按照不低于

150万元/人的赔付标准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委托方有权检查保单

副本。

5.7 分包

不允许分包。

5.8 当地设施5.8.1 在需要的情况下,委托方将与供货方联络,为设备监造方顺利进入供货方的

设备监造场地,以及使用供货方所在地一定的工作场地等提供方便。

5.8.2 委托方将通知供货方提供设备监造方安全的工作条件及设备制造场地的安全

信息。

5.8.3 设备监造方应遵守供货方的所有安全规定。5.8.4 委托方保证设备监造方履行设备监造任务时使用供货方必要的设施,包括水、

电、通讯、办公场所等的权利,但使用上述设施的费用应由设备监造方自费负担,委

托方将不另行支付上述费用。

5.8.5 如设备监造地点有变化,委托方将提前20天通知设备监造方。在此情况下委

托方将不额外支付费用。

5.9 违约5.9.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或分包监理工作;

(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监理人未按照双方约定配齐相关人员,或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约定

不一致;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法规、本合同和/或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

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

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或拒未改正的,则委托人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合同的通

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

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5.9.2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9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进

行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并向委托人支付签约合同价0.1%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

除合同。造成工期延误的,同时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监理人非法将监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第三人,监理人应按照签约合

同价

5%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监理人发生破产、重组或停业整顿,

或监理人的相应资质被有关政府部门吊销,监理人应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未完成的

监理工作费用,并按照签约合同价5%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监理人未按照双方约定配齐相关人员,或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约

定不一致的,或在监理资源投入上没有满足本合同约定和要求的,委托人有权核减监

理费用,同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0.5%作为违约金。

6条 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6.1 应授权一名熟悉设备监造的设备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委托方代表

负责与设备监造方联系。若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设备监造方。

6.2 为设备监造方提供工作许可和履行设备监造服务内容的文件,向设备监造方免

费提供或督促供货方向设备监造方提供设备监造工作所需的有关设备监造设备的合同

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资料。

6.3 保证设备监造方顺利进入设备制造场地。6.4 应支持设备监造方的工作,协助设备监造方协调与供货方的关系。6.5 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对由设备监造方提交需委托方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形式决

定,并及时送达设备监造方。

6.6 应及时通知设备监造方参加设计联络会。6.7 设备采购合同变更时,委托方应及时书面告知设备监造方。6.8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与设备监造方结算并支付设备监造费。6.9 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监理人支付 按照合同订立

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

金,但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和赔偿金额总额

50

累计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为限。

7条 设备监造方的权限

7.1 设备制造期间,有权进入供货方(包括其分包商)的材料、设备准备和制造的

地方。

7.2 有权对供货方选择的分包人的资质、能力等进行核查。7.3 有权对在设备监造设备上使用的外购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成品等的质

量进行审查和核实。

7.4 有权查看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材料、试验、质量检查记录等各种资料,

以及供货方生产计划表、主要部件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资料。

7.5 有权对设备监造的设备实施过程中供货方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

督。

7.6 有权提出有关材料、工艺、性能、质量、进度等的不一致报告;有权对合同设

备签署证书,有权对合同设备质量问题发布整改通知,有权拒签(拒收)不符合合同

规定的任何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

7.7 发现零件、产品不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时,可以中止生产(重大事项须

报委托方批准),直到材料、工艺、性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为止。

7.8 有权拍摄委托方与供货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范围内设备、部件、材料的照片。

8条 委托方的权限

8.1 有权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关键点见证,参加设备出厂验收并签署意见。8.2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设备监造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不称职的总设备

监造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

8.3 设备监造方调换总设备监造工程师需经委托方同意。8.4 设备监造方未按本合同履行设备监造职责或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设

备监造方更换相关人员并承担相应的设备监造责任。

8.5 有权要求设备监造方汇报设备监造工作并提交设备监造报告。8.6 有权更改设备监造方对供货方发出的指令。

9条 设备监造工作程序及方式

见技术协议。

10条 支付

10.1 支付进度

51

1)合同签订后,设备监造方按要求提交设备《监理大纲》并经委托方审核同意,

2026年至2029年,设备监造方按照设备《监理大纲》及委托方相关工作进度要求完成

对应工作内容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结算签约合同价的10%,*开通会员可解锁*结算签约合同价的

15%,*开通会员可解锁*结算签约合同价的1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均等额

结算签约合同价的10%,从合同签订至首台机组投运首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设备监造

费上限可付至合同额的70%;

2)至第四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30个工作日内,设备监造费上限可付至合同价的

80%;

3)所有设备全部监造完成,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合同价的90%;

4)设备监造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档案资料移交,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

同价的10%;

各项支付进度的约定原则上以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备监造进度时间及各

支付节点时间为准计算,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委托方逾期支付中期款,应向设备监造方支付违约金为:

/ 。

10.1.3 每次支付监造费用时,由设备监造方书面提出合同支付申请及相应支付材料,

经委托方审签后支付。

10.1.4 设备监造费最终付款。合同内全部监造设备投入商业运行且监造资料通过委

托方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剩余设备监造费。

10.1.5 设备监造方履行服务期间,设备监造费(含驻厂式设备监造费、巡检式设备

监造费)总价包干,不因后期委托方实际委托的监造内容、监造数量调整而变化。

10.1.6 委托方保留根据设备制造进度及具体设备监造服务内容调整付款时间和比例

的权利。

10.2 支付方式

委托方在收到设备监造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30天支付给设备监

造方:

A 支付申请;B 所付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C 设备监造考核实施明细表;D 半年/年度监造服务验收表;E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监造方的工作人员考勤报告、设备监造月报

52

和年报、专项报告的收到证明以及档案移交资料(如有)等。

10.3 纳税人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名称:;

账户:。

10.4 设备监造方应按照结算款项金额向委托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委托方在收到设备监造方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结算流程后

30个工作

日内支付款项。

设备监造方应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规范、合法,如设备监造方虚开或提供

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设备监造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并重新向委托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5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等变化而导致本合同项下増值税税

率调整的,自税率调整规定生效之日起收款一方的商品或服务未交付、履行完毕或发

票未提供的部分,按调整后的税率确定未履行完毕部分的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与含

税单价或合同总价有关的条款,均按调整后的含税单价和合同总价执行。

10.6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进行价格调差,设备监造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

国家政策、法规、物价等风险,费用包含在总报价。监造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费、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

公司管理费、检测费、现场必备的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以及住

宿费、餐饮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等为完成本合同设备

监造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11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与终止

11.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 服务开始

设备监造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委托方书面通知的日期开始服务。

11.3 合同完成

53

在双方均已完成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后,合同完成,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1.4 总的协议

本合同包括所有双方同意的协议、规定和条款。任何单独一方的法人代表或其委

托代理人未经对方同意均无权做出本合同之外的声明、说明或许诺,各方均不接受这

些声明、说明或许诺的约束,也不负任何责任。

11.5 修改

本合同条款条件修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进行,

一方应对另一方提出的修改建议给予应有的重视。

11.6 不可抗力11.6.1 定义:

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非一方正常控制的、使得该方无法履行合同

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乱、地震、爆炸、洪水、风暴等。

2)不可抗力不应包括因一方的人员的疏忽或有意的行为引起的事件,或在履行

合同义务时能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11.6.2 并非违约:只要一方不能履约是出于不可抗力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为履行合同的义务采取了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应有的小心和其他措施,则该方未

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视为合同违约。

11.6.3 需采取的措施:

1)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的合理措施消除无法履约的因素,以最少

的延期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

2)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最晚不

得迟于发生事件后

7天,提供不可抗力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的证明。同样,在恢复正常情

况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3)各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1.6.4 支付:如发生不可抗力,则设备监造方有权得到已履行合同内容的酬金,和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履行设备监造服务额外增加的其他合理的和必需的费用。

11.6.5 协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天内仍然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部分时,各方应就

不可抗力事件采取适当措施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协商。

11.7 中止

如设备监造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的某一义务,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委托方可书面通

54

知设备监造方并暂停对它的所有支付。该通知应说明未履约的性质,以及要求设备监

造方收到暂停通知后

30天内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11.8 终止11.8.1 在下述情况下,委托方可在书面通知设备监造方30天后终止本合同:

1)如设备监造方在11.7条发生的暂停通知30天内或委托方书面同意的延期内,

没有采取必要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补救措施;

2)如委托方提前90天发出一份书面通知,自行或其他决定终止合同部分内容或

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委托方无需向设备监造方陈述理由。

11.8.2 在下述情况下,设备监造方可在书面通知委托方30天后终止本合同:

如委托方在收到设备监造方寄来的应付款已过期的书面通知

90天内未向设备监造

方支付合同规定的设备监造方应得的费用,也未向设备监造方解释不支付的原因,以

及不接受按本合同规定提交仲裁的建议。

11.8.3 终止的处理:如一方按11.8.1和11.8.2条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双方应

在收到通知后采取必要的措施,迅速有条理地结束合同,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终止

产生的费用保持最低。

11.8.4 终止的支付:如合同终止,则委托方应对合同终止日生效前设备监造方圆满

完成的服务支付其按合同应得的报酬;委托方对部分终止的合同不予支付。

11.8.5 如合同按11.8.1和11.8.2条的规定终止,或按11.3条的规定到期,各方的合同

权利和义务将终止,但不包括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和合同终止或到期之日所发生的

权利和义务。

12条 专利与出版

设备监造方应对自己在履行此合同中涉及专利和

/或知识产权方面的行为负责。委

托方在此合同范围内不承担由于设备监造方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涉及专利和

/或知识产

权方面的责任。若有此类纠纷,设备监造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并负

责处理该索赔或诉讼事宜(如有)。

13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

将争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

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55

合同附件

附录

A 保密承诺函

致: 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鉴于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和执

行(如投标人中标)的过程中,招标人(保密信息“披露方”)可能向投标人(保密

信息“接收方”)披露一定的披露方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下称“保密

信息”)。就上述信息披露事项,本投标人承诺如下:

1

承诺

接收方应对披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披露方明确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息。

2

保密信息

(1) 本承诺函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a)为本承诺函目的,披露方于生效日之

前或之后直接或间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向接收方或其顾问、雇员、代

理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资料、商业秘密、公式、发现、发明、

程序、算法、计划、图表、流程图、图纸、模型、样品、参数、商业和市场计

划、财务和运营信息、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以及其他所有到目前为止

尚未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b)接收方基于披露方提供的信息而制作的任

何分析、研究、总结、摘要或其他文件资料。

(2)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a)披露方在向接收方披露这些信息之前,接收方

已知悉的信息;(b)在接收方未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下,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

息;(c)接收方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d)接收方没有使用

或参考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3

保密义务

(1) 除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同意:(a)接收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

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b)接

收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披露、散播或公布保密信

息,此种保管措施应至少与接收方对自身同等重要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

(但无论如何,接收方承诺不得低于同行业中应有的、合理的保管措施);(c)

56

接收方同意仅为本承诺函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因本承诺函以外的目的或用

途而使用、透露、复制、拷贝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d)不得依据披露方提供

的任何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

(2) 如果接收方发现保密信息向外部披露、泄漏,或被不适当的使用,应当及时向

提供方书面通知。

4

法院或政府机关要求提供保密信息

(1) 若按照接收方所适用的法律,或管辖法院、政府部门的裁决、命令,接收方应

当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在披露保密信息前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能够

寻求适当的保护令或采取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2) 在前款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同意:

(a) 接收方对法院或政府机关尽力解释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必要性;(b) 仅在法律要求上可以提供的最小的限度提供保密信息;(c) 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对披露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d) 为披露方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提供合理的帮助。

5

不附带权利

本承诺函的签署及保密信息的提供不构成披露方授予接收方享有披露方目前或以

后对其商业秘密、著作权或专利拥有或享有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也不构成披露方授予

接收方使用第三方许可披露方使用的任何商业秘密、著作权或专利。

6

期限

(1) 本承诺函有效期 10 年,自生效日起算。本承诺函项下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其性

质应当持续有效的,在本承诺函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 接收方应当:(a) 根据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或在本承诺函到期或终止后,立即

返还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拷贝、复制品和摘要;和/或(b)按

照披露方的书面要求,销毁或删除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拷贝、复制品和

摘要,并在销毁或删除完成后十(10)天内向披露方提供书面确认。

7

损害赔偿

(1) 接收方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开保密信

息的,以及发生其他违反本承诺函的行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披露方造成的损

失。披露方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违约情形, 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 10-100 万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7

(2) 双方承认并同意,未经授权而披露保密信息将会给披露方造成无法补救的损失,

除了其他可以获得的补救措施(包括金钱赔偿)之外,披露方有权向具有管辖

权的法院或政府部门寻求禁令保护和其他特殊的救济。

8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 双方同意,本承诺函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本承诺函所发生的或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一切争议、争执或索赔,双方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选择保密承诺函签订地中国苏州工业园区有管辖权

的法院诉讼解决。

9

其他条款

本承诺函于投标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58

附录

B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致:【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方在参与贵方(及所有关联方)的采购、招投标项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

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方特向贵方做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遵照执

行。

一、我方向贵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方在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方面的各项制度

和规定,并承诺主动配合贵方遵守执行。

(2)我方将对双方在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情况

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贵方就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3)在开始业务接洽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期间,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

方的工作人员提供直接或间接之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馈赠、贷款、费用报销、

报酬、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从而影响贵方采购招标业务的公平公正和

合同履约过程的合法合规。

(4)不许诺事后给与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利益。

(5)除贵方正常披露外,我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贵方的工作人员打听

了解贵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杜绝制作或

配合制作虚假招投标资料等违反法律法规和贵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6)我方应对本单位涉及与贵方合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授权第三方代表我司

履行合同的工作人员)进行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教育,严格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保证其遵守贵方反商业贿赂及反舞弊规定。

(7)若我方发现贵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有舞弊的行为,承诺将在48小时内

署名或匿名报告贵方的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出现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时以书面方式

向贵方项目负责人申报。

我方知悉,举报方式如下:举报邮箱:jubao@gcl-power.com。若贵方举报方式发

生变化的,我方将按贵方变更后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二、违约责任

我方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应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责任,经调查属实,则我方愿接

受:

(1)贵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如为框架协议,则为累计

59

已发生订单金额合计)30%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同时,贵方还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3)贵方将我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

三、本承诺书的效力

本承诺书在我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60

附录

C 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管理协议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确保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所签

订的《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设备监造服务合同》安全、健康、环保地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协议双方

发包方(甲方):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二、服务项目名称: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

三、商务合同编号: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与服务项目(工程)服务期限等同

五、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事故);

2、 不发生淹溺事故;4、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5、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事故;6、 不发生一般(Ⅳ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7、 不发生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8、不发生职业病病例;9、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乙

方执行该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乙方企业资质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服务项目所必要的条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

供所必要的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1

4、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服务项目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5、甲方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措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安全告知,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进

行冒险作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的法律法

规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2、乙方是本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标准,尊重并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对参加服务项目的有

关人员的安全和行为负责。

3、乙方应给本单位现场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要求的安全、职业

健康防护条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乙方服务人员进入甲方所属工程施工区域应遵守甲方及工程承建单位的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件时,及时汇报甲方,配合甲方进行事故

调查,按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交事故经过及分析材料。

6、在施工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人身伤害等后果,其责任和损失由乙

方全部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

后果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管理协议》。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以及甲方安全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安全考

核管理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2、由于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或因其他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以及第三方人身伤害等后果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拒不执行合同、协议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安全管理要求,违章作业或违

反安全管理要求及不服从安全管理,等情节严重的违反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的行为,甲

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

八、协议生效

62

1、本协议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动

生效,服务项目完工双方结算完毕,经双方认可合同宣告终止,则安全协议终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并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63

附录

D: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参考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

“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合同

编号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

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发包人以书

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天(个银行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待定】

无条件支付本保函限额之内发包人要求的一笔或数笔款项,不挑剔、不争辩、也无需

发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任何说明要求的背景或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

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保证责任及义务不变。有关上述合同变更也无须通知我

方。

5.本保函担保金额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出扣减

现有和未来的税费或扣款,均不能从保证金中扣除。

附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64

附录

E:设备制造监理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实行季度考核。考核工作每年进行4次,考核时间为

下一季度首月上旬,第四季度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一起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监

理费用的依据。

第二条 监理考核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考核办法采用量化打分法,每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不累计。得85分及

以上,考核为合格;得80~84分,考核为基本合格,发包人书面对监理人警告一次,

考核违约金1万元;得70~79分,考核不合格,考核违约金5万元,更换总监或监理工

程师;得分60分以下,考核违约金10万元并向集团公司提出解约申请。以上考核违约

金从合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 详细的考核办法参照现行最新《设备制造监理考核内容及打分办法》执行。

设备监造考核实施明细表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扣分 备注

1

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健全,各类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各级人员职责明确,以总监负责制为主的业务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完善。每缺1项扣1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监理工作程序规范明确,监理人员按程序工作,各类监理日志、报表格式标准统一,建立了督导、检查、考核制度。每缺1项扣1分。

监理项目的总体监理规划科学、合理。每缺1项扣1分。

2

质量控制

①质量控制程序明确;②已建立和落实监理工作质量责任制;③已制订了所监理项目分类设备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④已制订了所监理项目分类设备的各种检查及签证表格。每缺1项扣1分。监控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并督促其不断完善。未按照监理规划每发现一次扣1分

认真审核施工设计图样。每出现一次问题,扣1分。

积极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制造厂等有关单位对设计、制造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设计优化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审核及处理意见。认真履行职责不扣分,参予不积极,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次扣2分。因监理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纠正了设计错误、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发包人将给予监理人及有关人员特殊奖励。每发生一次,奖励5分。

严格执行设计修改程序。未严格执行程序,每发现一次扣1分。

65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扣分 备注

认真审核(批)制造厂提交的各种技术和质量文件、报告及报表,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好记录。每出现一次扣1分。按项目划分,对监理项目进行验证检测并做好质量评定工作,对重点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检查签证手续齐全,记录完整。未严格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①组织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②审查制造厂提交的设备重大缺陷处理报告,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批准后监督制造厂处理;③对设备制造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有预见性并提出预控措施。每缺一项扣2分。驻厂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上报。对不能发现问题,或虽发现问题却没有上报就进行不当处理,造成产品主要检测项目不合格的,给予驻厂监理工程师一定处罚。对发现问题故意隐瞒不报,默许厂家不处理或采用不当方式进行处理,给予驻厂监理工程师严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更换监理工程师。制造现场未及时发现重大制造质量问题,对设备按期交货和现场安装造成重大影响的,最高扣30分。把好产品出厂验收质量关。①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审核、签证完备,②出厂验收文件齐全、规范,③产品检测结果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前三项每缺1项扣1分。④设备的成套性,每发现1次不成套最高扣10分。做好后续工作。遗留问题整改合格,发货清单审核无误,包装合格,加固牢靠。每发现一个不合格,扣1分。制造现场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未及时按程序处理,造成质量后果 1次最高扣10分

未及时进行相关见证,1次扣5分。

①审核制造厂实施性进度计划,并有记录;②督促、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制造厂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落实。每缺1项扣2分。对制造进度计划进行动态控制,并对照合同目标定期分析进度,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上报,保证设备交货进度满足现场安装的需要。因监理不力,造成交货期延误,视情况给予扣分,1次最高扣20分。督促制造厂按合同规定投入设备和人员。由于监督不力,制造厂未按合同规定投入设备和人员,每发现1次扣1分。

未按规定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并无纪要。每发现1次扣2分。

4

造价控制

建立、健全合同工程量、支付台账;按照合同审核制造厂提出的支付申请,及时、准确地签署支付意见。满足不扣分,不满足1次扣1分。

5

合同管理

检查、监督制造厂按合同文件规定选取分包单位和外协单位,管理分包合同,纠正变相转包、层层分包行为。由于监督不力,分包商未按规定变更,有层层分包行为,视情况给予扣分,每发现1次最高扣10分。

66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扣分 备注

监督制造厂提供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外购件、外协件、标准件、电器元件、备品备件、检测设备、专用工具及附属设备等。每提交1个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扣10分。

6

安全控制

设备包装、运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保证设备安全运抵现场,设备到达现场若发现有损坏,视情况给予扣分,最高扣10分。

7

信息管理

按规定按时提交监造周报、月报、年终总结及其他不定期报告,内容详细、具体,符合要求。每缺(或不合格)1项扣2分。重大问题以专题报告或其它形式及时报告。不报告1次扣5分。监理日志、检测记录表记录详尽,可追溯性强。每缺(或不合格)1项扣1分。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方传达监理工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每误报或迟报1次扣2分。按发包人要求及事先制订的规划,及时整理、完善监理文件,并及时归档。每发现1次不合规扣1分

8

组织协调

协调处理好设计修改、制造变更问题,按规定程序监督实施;不按程序实施每发生1次扣1分。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联络会、设计审查会、设备出厂验收会及各种有关协调会;每缺1次会扣3分。协调处理好各类违约问题,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索赔事件发生。每出现1次扣1分。

9

奖项及论

依托监理项目,在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获各级技术或管理创新奖2项。论文每少一片扣2分,奖项每少1项扣3分。(本项考核在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前进行)

注:一个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满分 100 分,单次扣除累计考核分后为总得分。

被考核监理单位:

考核单位:

考核时期:________ 年 ___月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67

第五章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

1 项目概况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即原乌龙山抽蓄)位于浙江省建德市建德林场,距建德

市、杭州、上海的直线距离分别为28km、100km、260km,地处华东电网和浙江省负荷

中心附近,与500kV建德变直线距离约12km,上网条件较便利,地理位置较优越。

电站安装6台单机容量4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400MW,为日调

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华东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

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促进电网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

改善电网供电质量。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

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出线场组成,下水库利用已建的富春江水库。

按照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6台机组计划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1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

2 设备监造范围

2.1 设备监造机构

设备监造机构由设备监造方指派的专业人员组成,成立专门组建的设备监造项目

部,由设备监造方委派的总设备监造工程师领导。设备监造方的人员配备应能全面完

成与委托方签订的设备监造合同(以下简称:设备监造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2.2设备监造范围

设备监造机构由设备监造方指派的专业人员组成,成立专门组建的设备监造项目

部,由设备监造方委派的总设备监造工程师领导。设备监造方应对所监造设备的厂内

制造、检验(包括重要设备件探伤、螺栓本体检查)、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

到现场后制造缺陷处理(含返厂处理)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造,根据需求

单位要求派出监造人员到供货商的设备生产制造地点进行驻厂监造、巡检监造。

2.3 监造的标准及依据

2.3.1有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若在设

备监造期间国家颁发新的有关规定,则适用最新的规定。

2.3.2 一般标准及依据

(1) 相关监造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统一简称采购合同);

68

(2) 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3) 设备采购方与供货方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

(4) 经设备采购方确认批准的供货方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以及修改通知单;

(5) 采购合同中规定采用的国内标准、国外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

(6) 当工厂采用的标准与采购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参数不一致时,应以采购合

同为准;

(7) 采购合同中无明确规定,但生产中采用的诸项标准中有不一致时,以要求

高的标准为准;

(8) 当生产图纸与标准规定不一致时,以采购合同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包

括会议纪要、委托人的审查意见或补充协议等为准;

(9)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

(10)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

(11) 《抽水蓄能机组设备监造导则》(DL/T 2021);

注:若有新发布的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等均按最新版本执行;

2.4 设备监造方工作内容和职责

监造方应在总监造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设备监造规划》,对被监造设备的设计、

工艺、制造、厂内组装、检验、试验、到现场后制造缺陷处理(含返厂处理)、出厂

验收、包装发运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监造方应根据委托方要求派出监

造人员到供货商的设备生产制造地点进行监造。监造方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如下:

2.4.1 熟悉采购合同条款、设备监造合同条款、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掌握设备

制造标准,了解设备制造进度。审核制造单位的生产进度计划、工厂检验试验计划,

审查设备的制造工艺、技术标准。根据监造委托人授权,对监造设备的合同款支付进

行审核和签证。

2.4.2 总监造工程师应负责整个项目的设备监造管理和协调工作、开展各个监造

站的具体管理工作,参加设计联络会及委托方(或项目总包方)组织的技术专题会,

参加主要设备部套的出厂验收,审查设备制造严重不符合项的处理方案。

2.4.3 熟悉供货方制造单位的工艺方案、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

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

2.4.4 协助委托方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

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

69

2.4.5 检查主要生产设备的完好性、操作规程,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

进行检查。

2.4.6 检查上岗人员资格,审查焊工资格证和无损检测人员的资质等级。

2.4.7 协助委托方对供货商的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

2.4.8 审查采购合同中规定的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

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参加供货方对这些项目的质量验收。

2.4.9 审查重要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审查其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2.4.10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

主要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对主要零部件的无损探伤及尺寸检查进

行现场见证,对关键步骤进行抽查。

2.4.11 设备监造方应按供货方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

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

供货方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设备监造方发现零件、产品不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

要求时,可以中止生产(重大事项须报委托方批准),直到材料、工艺、性能符合技

术规范要求为止。

2.4.12 按设备监造工作程序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文件审查(R)、现场见证(W)、

停工待检(H),并按程序进行签证。

2.4.13 参加采购合同及设备监造合同中规定的部件试验、联动试验、总装和出厂

试验等,履行现场见证和签证手续。此签证不代替采购合同设备到工地后的验收和投

运后的验收试验。

2.4.14 协助委托方审查设计修改和制造改进情况。

2.4.15 检查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维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随机文件、装箱

单和附件完整性等情况。审查特殊部件的包装方案是否满足采购合同或有关规范的要

求并对包装进行检查。

2.4.16 协助委托方对设备运输方案进行审查。

2.4.17 驻厂设备监造工程师应按供货方作息时间上下班,编写设备监造驻厂日志。

设备监造方按时提交设备监造周报、月报、年报、专题报告以及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2.4.18 设备监造方代表委托方负责对设备制造与交货进度进行监督与协调,并根

据采购合同交货计划的执行情况,向委托方提出建议。

70

2.4.19 设备监造方应设置一个长期技术支持小组,配备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参

加采购合同规定的设计联络会和委托方组织的技术专题会,了解相关的技术情况,提

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要部件的检查验收,对设备监造过程异常情况和特定专题的处

理提供意见。

2.4.20 本设备监造合同规定的设备监造项目,若供货方违规操作、失于检查或检

查不严造成质量事故,而设备监造方未能及时发现和提出,设备监造方应负质量失察

的责任。

2.4.21 在设备安装、试运行阶段,如果发现设备制造质量的问题,设备监造方仍

应负质量失察的责任。

2.4.22 设备监造方须分析影响设备交货进度的重要环节,对可能出现影响按期交

货的事件提前预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如果发生影响按期交货的事件而设备监造方未能

及时察觉和通报,按合同规定设备监造方应负相应的责任,同时,委托方有权要求设

备监造方调换设备监造工程师。

2.4.23 设备监造方须按时提交符合第2.6条规定的各种报告和资料,以及其他需

要提交的报告和记录。

2.4.24 设备监造方要及时查看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外购部套及零部件、工

艺过程、试验和质量检查记录等各种资料,对其是否符合设备采购合同技术规范和经

委托方批准的技术文件作出判断,对出现的偏差要及时做出反应,重大问题报委托方

批准。

2.4.25 当发现制造产品出现严重不符合要求和出现质量事故时,设备监造方要向

委托方报告并及时在现场取证,为索赔提供依据。

2.4.26 对不符合项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但设备监

造方都要将其记录在案,各种原始记录、报告等证实材料应完整、准确。设备监造方

应报送委托方备案并抄报供货方:

(1)一般不符合项:

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项,对产品质量和装配连接没有影响,设备监造方

应及时向供货方指出,要求供货方提供不符合项的情况、产生原因和纠正措施,并进

行审查。

(2)不影响质量的主要设备(部件)的不符合项:

主要设备(部件)的不符合项,对产品质量及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连接没有影响,

71

设备监造方应向供货方指出,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对供货方提出的

不符合项的变更、替代和纠正措施进行审查。

(3)严重不符合项:

对设备安装、运行、试验及性能产生影响导致不能满足设备采购合同要求或将留

下永久缺陷的严重不符合项,设备监造方应立即向供货方质量保证部门提出,并及时

向委托方报告,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向供货方下达中止生产的通知,直至供货方对该

严重偏差进行纠正并在设备监造工程师见证下得到解决。

2.4.27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设备生产期间,设备监造方所派设备监造工

程师必须按时到现场实施设备监造。若派出的设备监造工程师未得到委托方批准,委

托方有权要求更换,设备监造方不得拒绝。

2.4.28 设备监造方在履行合同时应遵守所在国及当地所有适用的法律。

2.4.29 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设备监造方及其人员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或

委托方有关的专有资料和保密资料。

2.4.30 设备监造方在设备监造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注

意自身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2.4.31 设备监造方须完成委托方委托(设备监造合同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事宜。

2.5 设备监造工作程序和形式

2.5.1 设备监造工作程序

2.5.1.1 设备监造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向供货方发出《委托设备监造通知书》,

将设备监造单位名称、设备监造工作内容、设备监造设备名称以书面形式通知制造厂,

作为设备监造工程师驻厂实施设备监造的证明文件;同时,设备监造方应编制设备监

造规划、监造实施细则,并报委托方审批。

2.5.1.2 设备监造方根据采购合同和设备监造合同编制《设备监造协议》,确定

设备监造项目实施内容、设备零部件的见证方式、见证点、设备监造依据、标准、设

备监造工作中相互配合的责任和义务等,经委托方、设备监造方和供货商三方认可。

2.5.1.3 设备监造工程师到供货方生产地点进行驻厂设备监造或巡检监造。

巡检监造:设备监造工程师到生产现场,了解并监督部件和工序生产过程中生产

人员执行工艺规程情况、工序质量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安

装调试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置以及涂装、标识、发运等制造情况。

驻厂设备监造:采购合同执行期间,设备监造工程师驻供货方生产现场,对产品

72

设计、制造工艺、工序质量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安装调试

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置、验收以及涂装、标识、发运、交货期等制造全过程进行监督。

设备监造工程师将开展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查阅供货方提供的资料与现场考察等方法,了解供货方产品质量保证能

力,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及领导、检验机构及负责人、检验制度、检测仪器的校准、设

备制造能力、人员配备与资质等。

(2)生产车间的设备质量检查见证

设备监造工程师有权到供货方生产车间见证整个生产过程,见证方式包括巡视、

监检、抽查和全检等形式:

1)巡视:设备监造工程师到各车间,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规程情况、工序质量

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及设备厂内预装检查和试验情况,以

及油漆、标识、包装、发运等情况。

2)监检:设备监造工程师见证供货方质检人员、无损检验人员对工件及原材料的

质量进行检查及试验。

3)抽查:对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和材料,按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抽查。如抽查

不合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全检:对关键零部件,逐项逐件进行全面检查。

(3)制造工艺和过程的见证

按照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合同要求见证设备主要部件的生产过程,检查和

见证加工工艺及过程的执行情况,核查提交的检查和测试记录及最后的验收报告。

(4)设计、制造、运输工作进度的检查与考核

对供货方的设计、制造、运输工作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委托方按

采购合同规定的节点计划进行考核。

(5)设备缺陷的处理

对零部件、结构件及设备缺陷的处理结果必须经设备监造工程师的见证检查。对

不影响质量的主要设备(部件)的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设备监造工程师必须及

时报告委托方,在缺陷修复之前,要督促供货方提出处理方案,提交委托方与设备监

造工程师审查,在处理过程中设备监造工程师必须到场见证。

(6)设备监造工程师监督并控制采购合同交货进度,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协调

和质量控制工作。

73

(7)除按规定做好日常记录和报告外,遇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确及时向

委托方报告。

2.5.2 设备监造形式

设备监造方须按下述代号填写监检项目表中的设备监造形式:

(1)文件审查(R):代表委托方在设备监造全过程中,审查供货方提交的各种

有关技术文件、进度报告、质量报告,无损检测、外购件、代用品申请等报告,零部

件材料供应厂家出厂合格检验报告、进厂材料检测报告等,重大事项应报委托方决定。

(2)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对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试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对符合要求的结果予以签认。

(3)停工待检(H):对停工待检项目必须有委托方代表参加,进行文件审查

(R)、现场检验并签证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停工待检的时间安排按采购合同中的

有关规定执行。

2.6 报告和资料

2.6.1报告

设备监造方应按下表规定的数量、形式、向委托方提交报告和文件。报告和文件

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2.6.1.1 设备监造月报必须在下个月10日前以1份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提交委托方,

设备监造月报的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A. 检验内容总结:检验期间的主要事件和特点;

B. 检验期间活动列表及说明;

C. 检验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项和偏差,以及建议的改正计划;

D. 检验期间检验方和业主之间的通讯函件列表;

E. 材料采购、设备制造与交货进度状况,和可能发生影响供货进度的问题;

F. 预报下个阶段的活动;

G. 委托方同意和要求修改的清单;

H. 其他。

2.6.1.2 设备监造年报必须在次年1月15日前以2份纸质及1份电子版形式提交,主

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年度的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B. 下一年度的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74

C. 本年度月报的合订本。

2.6.1.3 专题报告(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提交)

A. 对严重不符合项的处理完成后15天内,提供处理见证过程和结果的报告;

B. 影响交货的生产进度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提出报告;

C. 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技术报告,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

2.6.1.4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提交)

最后一批设备监造任务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报告。

2.6.2 资料

设备监造方应在最后一批设备监造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委托方移交设备监造档

案资料。设备监造档案资料应符合委托方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2.7 设备制造质量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2.7.1 设备技术文件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1)

协助委托方审核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

督促供货方(分包方)按时向委托方提交有关设备图纸和文件资料;

(3)

根据委托方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

(4)

参加委托方和供货方组织的对设备设计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的专题

研讨;

(5)

其他相关工作。

2.7.2 采购质量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1)检查供货方采购的材料、元器件和部套件的采购合同是否符合设备采购合同

的要求;

(2)检查供货方采购的材料、元器件和部套件的质量合格证书、验收记录,并参

加到货货物的外观检查和质量检验;

(3)参加重要的外购配套设备和外协件的出厂验收。

2.7.3 工艺准备及工序质量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1)检查供货方是否已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产品设计标准、规范,对产品制造全

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了统筹规划安排,制定的产品制造工艺总体方案或工艺质量控制

计划是否已对影响质量的有关因素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为控制质量创造条件。

(2)检查供货方是否已对重要生产工序的实际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验证内容

包括材料、设备、操作技术及计算机系统与软件程序。

75

(3)检查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工序控制设置情况及有关程序文件的执行情况。

(4)检查对质量特性起主要作用的辅助材料、辅助设施和生产环境的控制情况。

(5)检查特殊工序的检查频次、验证情况、设备精度、操作技能及特殊环境要求

等因素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具有评定认可记录。

(6)对主要工序进行质量检验现场见证,并签证。

2.7.4 产品检验、试验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1)监督、检查从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到成品检验的有关检验点设置及检验方法

的应用是否合理,数据与记录是否准确可靠,是否有效地制止了不合格品的入库、流

通和出厂。

(2)监督、检查测试器具和设备是否处于受控状态,是否正确、有效。

(3)监督、检查对检测、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标记、定检、校准、修理、安装

和使用等)是否做出规定并认真执行。

(4)监督产品零部件的检验和整机性能试验,并实行对产品质量的抽检,核实有

关测试数据和试验记录。

(5)监督检查对不合格成品的管理。

2.7.5 产品包装、运输和储存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1)检查包装技术与方法,包装材料与要求是否符合采购合同条款的规定。

(2)检查随产品包装发运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

(3)检查包装箱表面发运文字内容及标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检查产品运输方式、运输条件和注意事项是否满足要求。

(5)检查产品的储存场所、储存条件、储存期限是否符合有关储存文件的要求。

2.7.6 生产质量记录的检查和分析

(1)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和技术标准对产品质量记录进行检查和分析,

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需检查分析的产品质量记录,应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

设计更改记录;

2

工艺更改记录;

3

工序质量控制记录;

4

测试设备鉴定及校准数据记录;

5

质量检验记录(包括进货、工序、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

76

6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7

产品性能试验报告。

2.7.7 设备监造证书的签发

根据委托方要求,设备监造工程师通过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验证、制造工序与

实物质量抽检以及质量记录分析,对产品零部件完工检验、装配调试及包装发运等重

要环节履行签证手续,最终签发设备监造证书。

2.7.8 对分包方的设备监造

对采购合同中已确定的分包方,核实其实际制造单位是否与合同相符。采购合同

中未明确的部套件分包,需审核分包方的资质、业绩、制造工艺、设备能力、检测手

段等,向委托方报告。

2.8 设备交货进度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

2.8.1设备监造方要适时督促供货方按时提交关键部件的采购、加工、组装、检查、

发运的进度安排并报委托方。

2.8.2对关键线路上的制造全过程实施重点监控,对可能造成推迟交货的因素须及

时提醒供货方注意纠正,对已经拖后的环节须及早报告委托方,以便共同采取措施,

确保按时交货。

2.8.3对其他非关键线路上的制造进度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防止意外事件影响供

货进度。

2.9 设备监造工作时间安排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6 台机组计划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

3 专项技术条款

3.1 设备监造范围

对所监造设备的厂内制造、检验(包括重要设备件探伤、螺栓本体检查)、试验、

出厂验收、包装发运、到现场后制造缺陷处理(含返厂处理)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

全过程监造,根据需求单位要求派出监造人员到供货商的设备生产制造地点进行驻厂

监造、巡检监造。设备监造范围如下:

(1)驻厂监造设备

1)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77

2)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3)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4)厂房桥机(含主厂房、GIS室等);

5)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含尾闸检修桥机、单梁检修吊等);

6)闸门及埋件、拦污栅设备;

7)500kV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巡检监造设备

1) 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

2) 励磁系统;

3) 离相封闭母线;

4) 静止变频启动装置;

5)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

6)5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

7)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表3-1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制造

厂家

设备监

造地点

设备监造

方式

1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6台套

待定

驻厂监造

2

主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6台套

驻厂监造

3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6台套

待定

驻厂监造

4

桥机(含主厂房、GIS室等)

主厂房2台套+GIS

室1台套

待定

驻厂监造

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含尾闸

检修桥机、单梁检修吊等)

固卷3台套+台车1

台套+电动小车3

台套+尾闸检修桥

机1台套

待定

驻厂监造

6

闸门及埋件、拦污栅设备

闸门及门槽12套+

待定

驻厂监造

78

注:1、设备监造方式在设备监造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2. 设备监造地点均为国内,国外生产无监造服务,具体位置以制造商生产安排为

准。

3. 各项设备监造启动时间根据后续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

4. 表3-1所列监造设备名称为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在该名称下包含的所有相关

设备。

3.2 设备监造方式和设备监造地点

见招标公告清单

3.3 监造人员配置

监造方成立由监造业务分管领导或监造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

机构,项目经理为监造方所有项目的总协调人,根据监造服务合同、招标文件及监造

工作需要配置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的监造人员,协调组织对设备的制造质量和交货进

拦污栅及栅槽18

套+拦污栅搬运轨

道2套

7

50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

备;

6台套

待定

驻厂监造

8

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

6台套

待定

巡检监造

9

5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

线路

约8400m

待定

巡检监造

10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地下GIS设备,6

进2出一倍半接

线,12组断路器

待定

巡检监造

11

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

6台套

待定

巡检监造

12

励磁系统

6台套

待定

巡检监造

13

离相封闭母线

6台套

待定

巡检监造

14

静止变频启动装置

2套

待定

巡检监造

79

度进行监督,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监造方承担的监造服务合同项目配置的总监造工程师、驻厂监造工程师、巡检监

造工程师、监造信息管理员等的配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总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具有中国设备监造协会注册设备监理师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监理工程师资格(现注册单位应为投

标人单位),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驻厂监造的设备制造厂均应配置驻厂监造工程师,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巡检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巡检监造工程师的数量不少于3人。

(4)监造信息管理员的配置数量不少于1人。

表3.3 驻厂监造人员基本配置情况表

序号

人员配置数量

(最低要求)

标包监造人员资质业绩要求

1

总监造工程师

≥1

总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国设备监造

协会注册设备监理师或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现聘用企业为投

标人。

2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

属设备、发电电动

机及其附属设备

≥3

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3

进水阀驻厂监造工

程师

≥1

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4

桥式起重机

≥1

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设备

≥1

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80

序号

人员配置数量

(最低要求)

标包监造人员资质业绩要求

6

闸门及埋件、拦污

栅设备

≥1

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7

500kV变压器及其

附属设备

≥1

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8

巡检工程师

≥3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

焊接、无损检测、电气专业

9

监造信息管理员

≥1

3.4 设备监造项目明细表

表1水泵水轮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尾水肘管及扩散段

材质检查

焊缝外观检查及焊接探伤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等)

单节尺寸、摞节装配检查

开孔及灌浆孔数量、位置、尺寸及补强焊缝检查

工厂整体预组装

防腐检查

2

尾水锥管

锥管钢板、进人门销钉、紧固螺栓等材质、强度等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尺寸检查

进人门装配检查

进人门动作试验

81

序号

部件/工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防腐检查

预组装(首套)

3

座环

环板、固定导叶等材质检查

固定导叶加工尺寸检查

座环装配焊接检查

焊缝热处理及无损检测

机械加工、分瓣面间隙检查

座环厂内预装检查

防腐检查

4

蜗壳

材质检查

瓦片成型尺寸检查

蜗壳装配检查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合格证、无损检测人员资质证书

蜗壳焊接检查

焊缝热处理及无损检测

蜗壳进口段装配焊接检查

分瓣面过渡板(如有)错牙

蜗壳进人门检查(尺寸、装配、探伤)

蜗壳进人门紧固螺栓等材质、强度等检查

蜗壳进人门开、关动作试验

82

序号

部件/工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蜗壳焊接质量复检(RT或TOFD)

座环/蜗壳机械加工检查

蜗壳出厂预装检查

防腐检查

5

底环(含止漏环)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焊缝热处理及无损检测

机械加工检查

止漏环探伤/加工尺寸检查

底环同导叶轴套同心度检查

预装检查

6

顶盖(含止漏环)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焊缝检查

热处理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含分瓣组合)

止漏环探伤/加工尺寸检查

顶盖与座环连接螺栓检查

顶盖抗磨板硬度测量

顶盖内管路水压试验

预装检查

83

序号

部件/工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防腐检查

7

活动导叶及其操作

机构

活动导叶材质及探伤检查

导叶加工型体尺寸及表面波浪度、粗糙度检查

控制环装配焊接、加工尺寸检查

拐臂、连接板材质及加工尺寸检查

活动导叶端面硬度测量

导叶套筒材质及加工尺寸检查

剪断销材质及剪切试验(导叶臂摩擦力矩)

导水机构预装检查及试验(顶盖、底环配合尺寸及同心度检查,导叶端面、立面间隙及导叶垂直度检查,动作试验、开度及行程检查)

8

转轮

上冠、下环、叶片材质检查

上冠加工尺寸检查及无损检测

下环加工尺寸检查及无损检测

叶片加工尺寸检查及无损检测

转轮焊接前装配尺寸检查

焊接过程检查

热处理前焊缝无损检测、结构尺寸检查

焊缝热处理及热处理后焊缝探伤、结构尺寸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84

序号

部件/工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静平衡试验

出厂验收

9

水轮机轴

主轴材质及探伤检查

主轴加工检查

连轴螺栓材质、加工检查、厂内螺栓螺母预装检查

转轮与主轴同校检查

水轮机主轴与发电机主轴联轴检查

10

水导轴承

轴承座,轴承瓦材质

轴承座,轴承瓦加工尺寸、探伤

检查

冷却器出厂验收

水导轴承预装检查

防腐检查

11

主轴密封/

检修密封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装配检查

组装与水压试验(如果有)

防腐检查

12

导叶接力

材质检查

机械加工、无损检测

出厂验收(含组装质量、耐压试验、动作试验)

85

序号

部件/工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3

机坑里衬

材质及焊缝检查

预装检查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油漆防腐检查

14

调相压水

气罐

罐体材质检查

气罐检修孔的高强连接螺栓材质检查

焊缝探伤检查

加工尺寸、开孔位置等检查

防腐检查

出厂验收(含压力试验)

15

顶盖、底环分瓣把合螺栓,顶盖、座环连接螺栓(M32及以上高强度螺栓)

材质审查(含硬度)、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及无损检测

√ √

表2 主进水球阀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阀体、活门

材质检查(含阀体金相组织)

装配焊接检查

焊缝探伤检查

86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机械加工检查

阀体、上下游法兰联接螺栓材质、尺寸及探伤检查

热处理检查

压力试验

2

拐臂、枢轴、

轴瓦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热处理检查

焊缝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3

密封环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及焊缝检查

热处理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4

伸缩节及上游

连接管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焊缝无损检测

热处理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87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组装检查、压力试验

5

球阀与延伸段

/伸缩节连接螺栓(M32及

以上)

材质审查(含硬度)、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及无损检测

6

球阀组装和试验

组装检查

动作试验

耐压试验

渗漏试验

7

接力器

材质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组装检查

出厂验收(含组装检查、耐压试验、动作试验)

8

油压装置

主要原材料材质检查

回油箱、压力油罐焊缝探伤检查

泄压阀、压力油泵检查

回油箱渗漏试验

油压装置出厂验收(含回油箱、压力油罐油漆防腐)

9

出厂验收

主进水阀本体与操作机构的密封试验、压力试验与动作试验(如果有)

旁通阀(如有)、压力钢管排水阀工厂试验

88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防腐检查

表3 调速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油压装置

材质检查

焊缝探伤检查

回油箱、压力油罐油漆防腐

泄压阀、压力油泵

压力罐现场耐压试验

油压装置出厂验收

2

机械柜

主配压阀/事故配压阀检查

电液转换器、电气元件检查

出厂验收

3

电气柜

元器件检查

组装检查及电气性能试验

出厂验收

4

总装联调

油压装置、机械柜、电气柜联调功

能试验及出厂验收(如果有)

89

表4发电电动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定子机座

材质检查

焊接探伤检查

机械加工、组装检查

消应处理检查

防腐检查

定位筋材质、尺寸检查

齿压板、压指外形尺寸及加工精度

检查

2

定子铁心

硅钢片材质、电性能检查

冲片尺寸、漆膜质量、外观检查及

绝缘检测

首台叠装检查及冲片抽检

通风槽片检查

铁心拉紧螺杆材质、探伤、尺寸检

包装发运检查

3

定子线棒

材质检查

尺寸检查

电气性能试验

90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出厂验收

线棒包装检查

线棒支撑环非导磁性检测

汇流排外形尺寸及电气试验

4

转子支架

材质检查

焊接探伤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热处理检查

预装检查(如有)

质量检查(材质、尺寸、探伤)

5

转子磁轭

磁轭冲片(锻件)材质检查

磁轭冲片(锻件)加工尺寸、外观

检查

磁轭冲片(锻件)首台叠装检查

磁轭冲片(锻件)出厂称重及包装

磁轭键材质及加工尺寸检查

磁轭拉紧螺杆检查

磁轭厚钢板材质及探伤检查(如果

采用)

91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磁轭厚钢板加工尺寸及整体预装检

查(如果采用)

磁轭预装检查

6

磁极

材质检查(磁极线圈铜排原材料、

匝间绝缘材料、铁心原材料、拉紧

螺杆等)

磁极线圈尺寸、线圈层间短路及匝

间耐压试验检查

铁心叠压质量及尺寸检查

磁极套装检查(如果有)

电气试验

磁极称重、标识及包装检查

7

发电机轴/上

端轴

材质及探伤检查

装配焊接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滑转子检查(材质、探伤、尺寸)

连轴螺栓材质、探伤及加工尺寸检

发电机轴、上端轴和转子中心体连

轴检查

发电机轴与水轮机轴同轴度检查

(如果有)

92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发电机轴绝缘性能检查

8

集电环

材质及焊缝检查

机械加工检查

组装检查(如果有)

9

推力轴承

推力头材质

推力头加工尺寸及探伤检查

镜板材质

镜板加工尺寸、粗糙度检查

轴承座材质、焊缝探伤及加工尺寸

检查

油槽材质、焊缝探伤、组装检查及

渗漏试验

推力瓦材质检查(含金相组织)

推力瓦加工质量、瓦面粗糙度及探

伤检查

轴瓦支柱螺栓配合及硬度检查(如

果采用)

弹性支撑元件出厂试验报告审核及

高度复检(如果采用)

推力轴承厂内预装(如果有)

推力轴承负荷试验(如果有)

93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0

导轴承

轴瓦材质检查

轴瓦加工质量、瓦面粗糙度及探伤

检查

预装检查 (如果有)

11

上、下机架

材料检查

装配焊接及探伤检查

消应处理检查

机械加工尺寸及预装检查

防腐检查

12

油冷却器/空

气冷却器

材质、尺寸及外观检查

出厂验收(包含耐压试验)

13

高压油顶起装

材料检查

高顶泵工厂试验

组装检查、出厂验收

14

制动器

材料检查

组装检查、出厂验收(耐压试验、

动作试验、行程试验)

15

中性点接地装

产品合格证书

94

表5励磁系统部分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干式变压

主要材料、元器件审核

组装检查

出厂试验

2

励磁系统

灭磁开关、可控硅等元器件产品质量

证书审核

磁场断路器试验

非线性电阻及过电压保护器部件试验

功率整流桥试验

出厂试验

表6 离相封闭母线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母线

材质检查

装配焊接工艺及焊接质量检查

母线分段组装检查

油漆防腐检查

2

循环干燥装置

/微增压装置

出厂验收

95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3

出厂验收

母线分段电气性能试验及出厂验收

表7静止变频启动装置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油浸式变压器

主要材料、元器件审核

装配焊接

组装检查

出厂验收

2

干式变压器

主要材料、元器件审核

组装检查

出厂验收

3

断路器,互感

器,电抗器,

出厂试验报告审查

4

浇筑母线

出厂试验报告审查

5

整流桥/逆变桥 出厂试验报告审查

6

控制柜

组装检查

出厂试验

表8卷扬式启闭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96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机架

钢板材质检查

焊接消应力、焊缝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检查

漆膜厚度、附着力及外观检查

2

卷筒

钢板材质检查(材质证明书)

焊缝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检查及外观检查

漆膜厚度、附着力及外观检查

3

卷扬轴

钢板材质检查(材质证明书)

焊缝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检查及外观检查

漆膜厚度、附着力检查

4

主减速器及主

传动轴

减速器油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合格证

齿面接触斑点(有硬齿面要求)

厂内空载试验

5

制动器

制动轮材质检查

制动轮加工尺寸、硬度、粗糙度及

表面质量检查

97

6

主、副钩机构

装配检查

厂内空载试验

7

钢丝绳

产品合格证(型号、规格)

8

高强度螺栓

高强度螺栓(如涉及)抗滑移试验

产品合格证

9

外购件

电机、制动器、联轴器、超载限制

器等外购件产品合格证

10

电控设备

主要元器件品牌及规格检查

柜体组装检查

电气性能试验、功能试验

11

出厂验收

组装检查、出厂试验

12

包装

发运前包装检查

表9液压启闭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缸体

材料检查、铸锻件材质检测

焊缝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检查

压力、密封试验

2

前、后缸盖

材料检查、铸锻件材质检测

无损检测

98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加工尺寸检查

3

活塞、活塞杆

材料检查、铸锻件材质检测

无损检测

加工尺寸检查、活塞杆镀层检查

4

液压阀组

质量证书审查

5

液压泵

质量证书审查、说明书

6

油箱

材料检查

外观、渗漏检查(如果有)

7

电控柜

主要元器件品牌及规格检查

电控柜组装检查

电气性能试验、功能试验

8

防腐检查

漆膜外观检查,漆膜厚度、附着力

检查

9

出厂验收

机电液联调试验

表10

桥式起重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名称

见证方式

H

W

R

99

序号

部件名称

见证方式

H

W

R

1

主梁

原材料、焊材检验(质量证明书)

焊缝尺寸及外观质量、焊接探伤检查

公差和加工尺寸检查(上拱度、旁

弯、腹板垂直度等)

喷砂防腐(表面粗糙度、油漆外观、

漆膜厚度、附着力等)

2

端梁

原材料、焊材检验(质量证明书)

焊缝尺寸及外观质量、应力消除、焊

接探伤检查(如果有)

公差和加工尺寸检查

喷砂防腐(表面粗糙度、油漆外观、

漆膜厚度、附着力等)

3

桥架

主梁、端梁组拼检验(跨度、轨距、

主梁底板高低差等)

4

小车架

原材料、焊材检验(质量证明书)

焊缝尺寸及外观质量、应力消除、焊

接探伤检查

公差和加工尺寸检查(车架对角线、

车架平面度等)

喷砂防腐(表面粗糙度、油漆外观、

漆膜厚度、附着力等)

5

大、小车行走机

装配尺寸、形位公差检查(车轮同位

差、跨度偏差等)

空运转试验

100

序号

部件名称

见证方式

H

W

R

6

大、小车车轮

原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质量证

明书)

热处理报告、探伤报告

表面质量、主要加工尺寸及硬度检查

7

大、小车轮轴

原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质量证

明书)

热处理报告、探伤报告

表面质量、主要加工尺寸及硬度检查

8

卷筒

原材料、焊材检验(质量证明书)

卷筒加工或成品进厂的尺寸及质量检

焊接探伤检查(探伤报告)

热处理(热处理工艺及报告)

9

卷筒轴

原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质量证

明书)

热处理报告、探伤报告

表面质量、主要加工尺寸及硬度检查

10

吊钩

原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检验

表面质量、加工尺寸检查

11

吊钩组

原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检验

探伤检查(探伤报告)

101

序号

部件名称

见证方式

H

W

R

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检查

12

主、副钩机构

装配检查

厂内空运转试验

13

主、副起升减速

器及主传动轴

产品进厂检验

齿面接触斑点(有硬齿面要求)

空载试验(空运转试验)

14

钢丝绳

合格证(型号、规格等)

15

外购设备

主要外购设备(电机、制动器、联轴

器超载限制器、司机室等缓冲器、行

程开关、司机室等)质保文件检查

16

桥架主要焊缝 主要焊缝抽检

17

电动葫芦

合格证(型号、载荷等)

18

包装发运检查 包装及发货标记检查

19

电控柜体

外形尺寸检查

柜体结构及表面

防护等级检查

20

电控柜组装及试

元器件品牌及规格检查

元器件安装及配线检查

电控柜接地检查

接线端子检查

102

序号

部件名称

见证方式

H

W

R

电控柜电气性能试验、功能模拟试验

21

出厂验收(含电气性能检测)

表11 闸门及埋件、拦污栅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部件/工序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1

门体/栅体结

焊接工艺评定

主要原材料进厂检验

主要铸锻件探伤和热处理

水封、滑块、轴承、充水阀等主要

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产品合格

证审查

构件焊接前组拼外形尺寸检查

重要零件或部位的焊接(如厚板、

高强钢焊接)及探伤检查

焊缝探伤及外观检查

机加工尺寸检查

厂内试验

整体组装尺寸检查、分节编号

喷砂除锈质量检查

防腐质量检查

103

表12 主变压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1

硅钢片

1.供应商

出厂验收(阶段验收)

2

埋件

材料检查

焊接前组拼外形尺寸检查

焊缝探伤及外观检查

机加工精度、配合面检查

厂内预组装、分节编号

出厂验收(阶段验收)

防腐质量检查

3

支撑

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

支承探伤检查

支承尺寸及粗糙度

支承法兰连接的检查

支承配合及硬度

各部厂内预装

其他过程检验

4

包装

发运前包装检查

104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2.型号规格

3.性能参数

4.出厂质量证书、合格证、试

验报告

5.进厂验收/检验/见证记录、

报告

6.实物与文件对证

2

电磁线

3

绝缘纸板及成型

4

绝缘油

5

钢材

6

密封件

7

冷却装置及控制

8

套管

9

套管式电流互感

10

分接开关

11

储油柜

12

胶囊

13

油流继电器

14

气体继电器

15

压力速动(突

发)继电器

16

压力释放器

17

测温装置

18

油位计

105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19

阀门等

20

抗短路强度计算

报告

对照短路承受能力计算报告与

相关工艺文件和电磁线等材料

性能参数等核对

21

油箱制作

外观及焊接

机械强度试验

油箱试漏

清洁度

22

铁心制作

剪切

叠片

屏蔽

绑扎紧固

铁心油道

工序检验

23

线圈制作

线圈绕制

线圈等电位线材料、长度及焊

接质量检查

线圈整形和预压,线圈预紧

力、换位导线股间绝缘检查

线圈组装

工序检验

106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干燥处理

24

器身装配

铁心检查,铁心绝缘测定

屏蔽装配

线圈套装

插上铁轭及紧固

引线装配

铁心、夹件及其附件接地

分接开关装配

器身紧固、绕组压紧

各部分间绝缘检查

半成品试验

清洁度

25

器身干燥

干燥处理过程及结果(真空

度、温度、时间、出水率)

器身干燥后的检查、处理

26

总装配

油箱及其连接管道

油箱屏蔽装配

器身整理、轴向压紧、清洁度

检查

器身暴露时间的监控

107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下箱

组件装配

真空注油(热油循环)及静放

工序检验

27

出厂试验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变比测量

联结组别检测

绝缘电阻、吸收比、极化指数

测量

介损及电容测量

套管介损及电容测量

套管式电流互感器试验

铁心绝缘电阻测量

操作冲击试验(SI)

线端雷电全波(LI);线端雷

电截波(LIC);中性点全波

(LI)

外施耐压试验

短时感应耐压试验(ACSD)

长时感应电压试验(ACLD)

108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空载电流、空载损耗测试

长时间空载运行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分接开关试验

绝缘油化验及色谱分析

温升试验或过电流试验

声级测量

绕组频响特性和低电压阻抗测

整体密封试验

协议要求其他项目

28

出厂前器身检查

紧固件检查

清洁度检查

29

包装、待运和发

附件箱包装牢固、防潮、标志

清晰

本体充气运输压力检查

冲撞记录仪的安装检查

装箱清单

其他包装箱(件)

109

序号

监造见证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30

其他

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其他项

表1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监理项目

见证内容

见证方式

H

W

R

1

断路器

绝缘操作杆机械特性、电

气特性

灭弧室材料及组装工艺

传动件外观及机械特性

操动机构机械特性

断路器机械操作、机械特

性、液压(弹簧)机构等

验收

2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及

操动机构

部件装配及参数、性能检

查及试验

3

母线

母线导体及其连接

4

电流互感器

各项特性参数与外观

装配工艺

5

电压互感器

各项特性参数与外观

2装配工艺

6

避雷器

各项特性参数与外观

110

装配工艺

7

外壳

材质检查和试验报告

外观尺寸检查

焊接质量检查和探伤试验

压力试验

8

出线套管

各项参数与外观

装配工艺

9

伸缩节

各项特性参数与外观

10

盆式、支持绝缘子

材质检查

外观及尺寸检查

机械性能试验(水压、检

漏)

电气性能试验(工频耐

压、局部放电)

11

汇控柜

尺寸及特性

12

电缆终端、变压器连接

装置

结构性能,接口尺寸配合

13

SF

6密度继电器

外部特性

14

压力释放装置

参数特性

15

SF

6气体及SF6气体管路

各项参数

16

吸附剂及安装吸附剂的

防护罩

各项参数

17

密封圈

外观质量

111

18

支架及底架

外观检查

19

总体装配

运输单元(间隔)的元部

件组合

组合电器接地

防锈、防腐

20

1机械操作和机械特

性试验

断路器

①主要机械尺

寸测量

②机械参数测

③性能检查

④机械操作

隔离开

关、接

地开关

①主要机械尺

寸测量

②动作特性测

③机械操作试

断路

器、隔

离开

关、接

地开关

① 联锁试验

2主回路电阻测量

① 试品状态

② 电阻值

3气体密封性试验

① 试品状态

② 漏气率

112

注:1. R为文件审查;W现场见证;H停工待检。

2. 所有监造内容以合同、图纸和技术文件为准。

3.5 可参考交货进度计划

3.5.1 水泵水轮机、进水阀及发电电动机设备:2027 年 2 月份陆续开始交货,首台机

4 SF

6气体水分含量

测定

① 试品状态

② 测定值

5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试验过程

6主回路绝缘试验

(交流耐压)

① 试验设备

② 试品状态

③ 试验过程

7局部放电试验

① 试验设备、仪表

② 试品状态

③ 试验过程

8雷电冲击试验

① 试验设备、仪表

② 试品状态

③ 试验过程

9协议要求其他项目

21

包装、待运

外观检查

22

包装、待运

有良好可靠的防碰防震措

检查设备的外包装完好,

气室的压力情况

23

其他

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其

他项目

113

组内控计划 2029 年 9 月份投产,后续按照三个月一台机组投产发电。

3.5.2 主厂房桥机:计划 2026 年 10 月份交货。

3.5.3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计划 2027 年 10 月份陆续到货。

3.5.4 液压启闭机:计划 2027 年 10 月份陆续到货。

3.5.5 闸门及埋件:计划 2026 年 9 月份陆续到货(第一批)。

3.5.6 主变压器:计划 2028 年 9 月份陆续交货。

3.5.7 GIS 设备:计划 2028 年 9 月份陆续交货。

3.6 设备交货计划进度表

技术部分

数量

到达工地日期(月)

章节号

1

#

2

#

3

#

4

#

5

#

6

#

第2章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0201节

水泵水轮机模型设计

1

6

0202节

水泵水轮机

6

1

埋设在一期混凝土中的管路(与主机相连的供水和排水管路及其拦污栅,油、气、水及监测、控制系统预埋管路)、尾水管里衬安装用埋件

6

16

16

19

19

22

22

2

尾水管里衬(包括锥管、肘管、扩散段)

6

16

16

19

19

22

22

3

机组检修排水所用阀门、排水口、管路及附件

6

24

24

28

28

31

31

4

蜗壳,座环,专用工器具和水压试验装置,埋设在二期混凝土中的油、气、水及监测、控制系统的管路,机坑里衬和踏步,安装用埋件

6

19

19

22

22

25

25

5

底环/泄流环

6

23

26

29

32

35

39

6

顶盖及其排水装置

6

27

30

33

36

39

42

7

导水叶及其操作机构

6

27

30

33

36

39

42

8

主轴、转轮和导叶接力器

6

27

30

33

36

39

42

9

水导轴承、润滑油和主轴密封及润滑、冷却设备,主轴检修密封及配套设备

6

37

40

43

46

49

52

10

机坑内起吊设备

6

27

30

33

36

39

42

11

振摆保护系统设备

6

27

30

33

36

39

42

12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监控保护装置(包括仪表﹑传感器和自动化元件)

6

27

30

33

36

39

42

13

充气压水系统(包括压水气罐管路、阀门及自动化元件)

6

31

34

37

40

43

46

14

水泵水轮机其他设备、管路、电缆及附件(埋件随土建进度)

6

27

30

33

36

39

42

0203节

调速系统

6

1

调速器(含盘柜)及其油压装置的基础埋件(如有)

6

27

30

33

36

39

42

2

调速系统所有设备、管路、自动化元件

6

31

34

37

40

43

46

0204节

主进水阀

6

1

主进水阀埋件和锚栓

6

19

19

22

22

25

25

2

主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等

6

27

30

33

36

39

42

第3章

机组辅助设备系统

0301节

供排水系统

114

技术部分

数量

到达工地日期(月)

章节号

1

#

2

#

3

#

4

#

5

#

6

#

1

机组技术供水系统(水泵、滤水器、控制系统、管路、阀门,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33

2

全厂公用供水系统(滤水器、控制系统、管路、阀门,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33

3

厂房渗漏排水系统(水泵、控制系统、管路、阀门,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33

4

机组检修排水系统(水泵、控制系统、管路、阀门,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33

5

自动化元件

1

33

0302节

压缩空气系统

1

中压气系统设备(空压机、控制柜、储气罐、管路、阀门等,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2

低压气系统设备(空压机、控制柜、储气罐、管路、阀门等,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3

自动化元件

1

34

0303节

厂内油处理系统

1

厂内油处理系统所有设备(油处理设备、油罐、管路、阀门)

1

34

0304节

水力监视测量系统

1

各水位计、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测量管路和电缆等。(埋管、埋件随土建进度)

1

27

第4章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0401节

发电电动机

1

安装场定子、转子埋件

1

13

2

发电电动机基础螺栓、埋件等

6

20

20

26

26

29

29

3

定子(机座、冲片 )

6

24

27

30

33

36

39

4

定子线圈

6

27

30

33

36

39

42

5

转子、主轴、上下机架、推力轴承、导轴承等

6

27

30

33

36

39

42

6

高压油顶起装置

6

30

33

36

39

42

45

7

冷却系统

6

30

33

36

39

42

45

8

润滑系统

6

30

33

36

39

42

45

9

制动停机系统

6

30

33

36

39

42

45

10

机械制动装置及顶起装置

6

30

33

36

39

42

45

11

移动式油压装置及附件

6

30

33

36

39

42

45

12

水喷雾灭火装置

6

30

33

36

39

42

45

13

发电电动机其它设备,管路、盘柜、电缆等

6

30

33

36

39

42

45

14

中性点设备

6

30

33

36

39

42

45

15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监控保护装置(包括仪表﹑传感器和自动化元件)

6

30

33

36

39

42

45

0402节

励磁系统

励磁系统

6

30

33

36

39

42

45

第5章

变频启动装置

变频启动装置

1

27

第6章

发电机电压回路设备

6

27

0601节

离相封闭母线及配套设备

115

技术部分

数量

到达工地日期(月)

章节号

1

#

2

#

3

#

4

#

5

#

6

#

1

离相封闭母线及配套设备

6

27

30

33

36

39

42

0602节

发电机电压回路开关设备

1

发电机断路器模块

6

27

30

33

36

39

42

2

换相隔离开关模块

6

27

30

33

36

39

42

3

电制动装置模块

6

27

30

33

36

39

42

4

24kV厂用开关柜(包括断路器柜和CT柜)

2

27

5

起动隔离开关

6

27

30

33

36

39

42

6

起动母线隔离开关(带双侧接地开关)

1

27

7

起动母线隔离开关(带单侧接地开关)

1

8

分支母线隔离开关(带单侧接地开关)

2

27

30

33

36

39

42

0603节

钥匙闭锁系统

1

钥匙闭锁系统及其配套设备

27

第7章

机组状态监测系统

1

上位机设备

1

27

2

机组数据采集单元

6

27

30

33

36

39

42

3

其它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

27

第8章

继电保护

1

继电保护

6

27

30

33

36

39

42

2

其它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

27

第9章

计算机监控系统

1

电站控制级设备

1

27

2

机组单元控制级设备

6

27

30

33

36

39

42

3

其它单元控制级设备

10

27

4

其它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

27

第10章

桥式起重机

1

主厂房单小车300t桥式起重机

1.1

300t桥机及其附属设备

2

11

1.2

平衡梁及其与桥机连接机构或部件

1

21

2

GIS室16t桥机

1

21

第11章

厂用变压器

1

1#高压厂用电变压器(含中性点电阻柜)

1

21

2

主厂房公用变压器

2

21

3

其余变压器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

30

21

第12章

12kV高压开关柜

1

12kV高压开关柜

84

25

第13章

柴油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1

柴油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3

25

第14章

厂用电0.4kV系统设备

1

厂用电0.4kV系统设备

3

25

第15章

直流电源及通信电源系统

1

直流电源

6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2

逆变电源

2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3

UPS

8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4

通信电源

4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5

其它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

39

第16章

工业电视及门禁设备

1

工业电视设备

1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116

技术部分

数量

到达工地日期(月)

章节号

1

#

2

#

3

#

4

#

5

#

6

#

2

门禁设备

1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3

其它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

39

第17章

厂内通信设备

1

厂内通信设备

1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2

其它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

39

第18章

卷扬式启闭机设备

1

上库进/出水口事故闸门50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3

33

2

尾闸洞800kN/50kN检修桥机

1

21

3

下库进/出水口检修闸门1000kN台车式启闭机

1

20

4

上库进/出水口事故闸门启闭机房

电动单梁检修吊(含轨道)

3

23

第19章

液压启闭机设备

1

尾水事故闸门1600kN/5000kN液压启闭机

6

21

2

金属结构安全管理系统

36

第20章

仪器仪表及工器具

36个月交付首批物资,51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第21章

机组及厂房智能隔音降噪提升系统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第22章

数字孪生机组

27个月交付首批物资,39个月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1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18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1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三、保密承诺函

四、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技术、商务条款偏差

九、设备监造工作大纲

十、投标报价

12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第 号至第 号)以及有

关附件,并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的投标总报

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期:

。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元)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3)保密承诺函

4)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资料;

8)技术、商务条款偏差;

9)设备监造服务方案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1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投

标人须知

”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方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我方同意承担为此项目投标所花费的一切费用。10.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2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总监

姓名:

2

服务期限

日历天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23

二、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致:【

xxxx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方在参与贵方(及所有关联方)的采购、招投标项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

为,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方特向贵方做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

一、我方向贵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方在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

定,并承诺主动配合贵方遵守执行。

2)我方将对双方在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情况进行

监督,并积极配合贵方就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3)在开始业务接洽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期间,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方的

工作人员提供直接或间接之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馈赠、贷款、费用报销、报酬、

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从而影响贵方采购招标业务的公平公正和合同履

约过程的合法合规。

4)不许诺事后给与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利益。

5)除贵方正常披露外,我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贵方的工作人员打听了解

贵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杜绝制作或配合

制作虚假招投标资料等违反法律法规和贵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6)我方应对本单位涉及与贵方合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授权第三方代表我司履行

合同的工作人员)进行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教育,严格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

证其遵守贵方反商业贿赂及反舞弊规定。

7)若我方发现贵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有舞弊的行为,承诺将在48小时内署名

或匿名报告贵方的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出现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时以书面方式向贵

方项目负责人申报。

我方知悉,举报方式如下:举报邮箱:

jubao@gcl-power.com。若贵方举报方式发生变

化的,我方将按贵方变更后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二、违约责任

我方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应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责任,经调查属实,则我方愿接受:

1)贵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如为框架协议,则为累计已发

生订单金额合计)

30%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124

2)同时,贵方还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3)贵方将我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

三、本承诺书的效力

本承诺书在我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方(盖章):

日期: 年

125

三、保密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就【

】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和执行(如投标人中标)的过程中,招标人(保密信息

“披露方”)可能向投标人(保

密信息

“接收方”)披露一定的披露方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下称“保密信

”)。就上述信息披露事项,本投标人承诺如下:

1 承诺接收方应对披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披露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

向任何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息。

2 保密信息

3) 本承诺函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a)为本承诺函目的,披露方于生效日之前

或之后直接或间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向接收方或其顾问、雇员、代理

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资料、商业秘密、公式、发现、发明、程序、算法、计划、图表、流程图、图纸、模型、样品、参数、商业和市场计划、财务和运营信息、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以及其他所有到目前为止尚未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b)接收方基于披露方提供的信息而制作的任

何分析、研究、总结、摘要或其他文件资料。

4)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a)披露方在向接收方披露这些信息之前,接收方

已知悉的信息;(

b)在接收方未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下,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

息;(

c)接收方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d)接收方没有使用

或参考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3 保密义务

3) 除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同意:(a)接收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

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b)接

收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披露、散播或公布保密信息,此种保管措施应至少与接收方对自身同等重要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

(但无论如何,接收方承诺不得低于同行业中应有的、合理的保管措施);(

c)

接收方同意仅为本承诺函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因本承诺函以外的目的或用途而使用、透露、复制、拷贝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

d)不得依据披露方提供

的任何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

4) 如果接收方发现保密信息向外部披露、泄漏,或被不适当的使用,应当及时向

提供方书面通知。

4 法院或政府机关要求提供保密信息

126

3) 若按照接收方所适用的法律,或管辖法院、政府部门的裁决、命令,接收方应

当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在披露保密信息前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能够寻求适当的保护令或采取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4) 在前款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同意:

(a) 接收方对法院或政府机关尽力解释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必要性;

(b) 仅在法律要求上可以提供的最小的限度提供保密信息;

(c) 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对披露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d) 为披露方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提供合理的帮助。

5 不附带权利本承诺函的签署及保密信息的提供不构成披露方授予接收方享有披露方目前或以后对其商业秘密、著作权或专利拥有或享有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也不构成披露方授予接收

方使用第三方许可披露方使用的任何商业秘密、著作权或专利。

6 期限

3) 本承诺函有效期10年,自生效日起算。本承诺函项下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其性

质应当持续有效的,在本承诺函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4) 接收方应当:(a) 根据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或在本承诺函到期或终止后,立即返

还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拷贝、复制品和摘要;和

/或(b)按照披

露方的书面要求,销毁或删除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拷贝、复制品和摘要,并在销毁或删除完成后十(

10)天内向披露方提供书面确认。

7 损害赔偿

3) 接收方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开保密信

息的,以及发生其他违反本承诺函的行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披露方损失无法计算的

,根据违约情形, 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10-100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4) 双方承认并同意,未经授权而披露保密信息将会给披露方造成无法补救的损失,

除了其他可以获得的补救措施(包括金钱赔偿)之外,披露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部门寻求禁令保护和其他特殊的救济。

8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3) 双方同意,本承诺函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凡因本承诺函所发生的或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一切争议、争执或索赔,双方应协

127

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选择保密承诺函签订地中国苏州工业园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 其他条款

本承诺函于投标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投标人:

(写明单位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8

四、支付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致: 苏州纬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贵司发送的招标文件已收悉,我司将参加

招标人全称

+标的名称

招标并认可由贵司提供

招标服务。我司承诺:

1、若我司中标,在收到贵司出具的《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后,将严格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

全额缴纳招标服务费,具体收费费率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人民币)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服务招标收费费率

工程招标收费费率

100万以下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亿

0.25%

0.1%

0.2%

1亿~5亿元

0.05%

0.05%

0.05%

5亿~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2、若我司中标,同意贵司从我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招标服务费,实行多退少补。若招

标文件未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因其他原因我方未按要求缴纳的,我司将按贵司《招标服务费缴

费通知》要求,及时将费用汇入贵司指定账户;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

之五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3、若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且我司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同意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框架

合同期内预估服务费,该部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至框架合同期满,剩余保证金予以退回。框架

合同到期后,将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对招标服务费进行最终结算,实行多退少补。若招标文件未要求

缴纳投标保证金,我司将按实际采购金额向贵司缴纳招标服务费。

4、若我司中标,确认贵司已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我司按约支付相应招标服务费。若

合同签订后,因招标项目取消、合同无法履行等产生的一切争议、索赔或损失,均由我司与招标人

(采购方)依据双方招标承诺及合同约定协商处理,我司承诺不因此向贵司提出退还招标服务费的

要求。

(投标单位盖公章)

12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附,则为无效证明)

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本身份证明,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130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其签名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本授权的

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时间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

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贴于此处

131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回单

(一)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

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我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

银行电汇、□其他:

)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

司承担。

我方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

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

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注1: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32

133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联系表

投标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保证金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提供形式

(电汇、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编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1、本表格由投标单位负责填写。

2、本表格作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按要求

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若因投标人填写不完全、不清晰,或者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填写错误或遗漏导致的保

证金退还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标书费回单

134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

联系方式

联系

电 话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高级职称人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

基本账户开户

技术人员数

基本账户银行

各类注册人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

业情 况(包括

但不限于与 投

标人法定代表

人 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 控股、备注

13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表

1)基本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注: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开户银行的相关

证明材料。

(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平均值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136

(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

时间

总装机

容量

机组台

单机

容量

服务内

容简述

备注

137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项目等级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经理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中加分项业绩证明材料(如中

标通知书、合同、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2、证明材料的各项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第(3)项。如证明材料为合同,需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时间页、签字盖章页、服务期等关键页。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后附合同顺序需与本表严格对应,如表格

与合同不符,以实际合同证明文件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

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38

(五)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服务期限

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同上)

本表应包含所有“正在实施的项目”,包括正在实施或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

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139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诉讼及仲裁内

诉讼及仲裁中的地

缘由

结果

备注

诉讼事项

仲裁事项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指出

每一案件的年份、发包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或指

出每一次合同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经过。

2.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否则,一经招标人查实、其他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举报

后查实,将视为虚假投标,并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 投标人如无所列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填写“无”即可,如栏内未填写任何内容,评标

委员会将有权认为投标人具有所列情况,但未提供详细的资料。

140

(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本项目

任职

姓名

技术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141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时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执 业 注 册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注:

1.主要人员包含总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2.拟任项目总监应按资格条件要求,随此表附上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执业注册证

(如有)、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3.拟任监理工程师随此表附上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执业注册证(如有)等相关资

料的复印件。

142

(九)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关于信誉情况的声明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进行投标。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如下: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

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我公司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

质量问题;

我公司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我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公司愿

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后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声明!

附件: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__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7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官方网站截图

等。

143

八、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

本投标人承诺:已逐条认真阅读并知悉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所有的事项、

格式、条款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离说明

12……

注:

1. 请在本表“偏离说明”栏中说明差异的原因及撤回差异时如何引起价格的变化等。如

没有偏离,则直接在表中填写

“无偏离”即可。

2.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如果投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没有填入

“差异表”中,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地

方有其他描述,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已经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

3. 本表填写的偏离中,响应的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对

于响应的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项目的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12内

容要求。

4.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144

九、设备监造工作大纲

设备监造方案应包括(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监造的设备和合同控制目标

1)设备制造的简要情况;

2)合同控制目标

3)设备监造范围与工作内容。

2.对设备制造的理解与响应

1)设备制造合同目标控制的难点与重点

2)同类设备监造的经验和经历

3)合同目标控制的对策

4)对设备制造管理的建议(设计、制造、管理)

3.设备监造的组织与管理

1)设备监造机构设置

2)设备监造质量控制体系

3)设备监造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4)设备监造人员计划

4.合同目标控制的程序与措施

1)设备制造进度控制

2)设备制造质量控制(含旁站监造重要部位、工序清单及试验检测等)

3)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

4)合同支付与合同商务管理(包括计量、支付)

5)设备技术管理

6)信息化管理

7)设备制造的协调管理

5.设备制造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监造方法及措施。6.设备制造过程中安全及文明生产的监造措施。7.其他必要的说明。

145

十、投标报价表

1.投标报价说明

1.1 本《投标报价表》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图纸(若有)及附

件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或使用。

1.2 本《投标报价表》中所有单价、合价、总价及表格等均由投标人填写。整个合

同的总价应根据《投标报价表》中填写的数量计算,并按《投标报价表》中所载各项

目内所报的单价和合价确定。

1.3 具有标价的《投标报价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除另有规定外,均已包括了实

施合同项目所需的费用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义务和责任等全部费用。

1.4 无论工程量是否列明,具有标价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项均须填写单价或

合价,对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表》的

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1.5 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前,如发现《投标报价表》中有计算和

汇总算术错误,应按以下规定修正。

⑴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⑵ 项目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

⑶ 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

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

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⑷ 若已标价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数量与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投标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不一致的,应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中提供的数量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中的数量,并调整该项目的合价、相应分组工程报

价及投标总报价。

1.6 《投标报价表》中各项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1.7 投标人应完全按本章规定的格式与要求的文字说明,提供所列的投标辅助资料。1.8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前增加《投标报价表》报价详细说明。1.9 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材料费、知识产

权费、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等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清单中,项目实施过程

中投标人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相关费用。

146

1.10 税费:本合同适用一般计税方式,增值税税率为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家营改增政策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计取、缴纳税费,应缴

纳的税费均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11 投标人自行投保所属人员、车辆、设备等所需的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招

标人不另行支付

1)雇主责任险

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应为所属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按照不低于

150万元/人的赔付

标准投保。

2)其他保险

投标人认为购买的其他必要保险。

147

2.投标报价表

2.1 报价汇总表

序号

监造方式

单位

含税报价

(元)

备注

1

设备监造费

1.1

驻厂设备监造费

1.2

巡检设备监造费

合计

其中:增值税税额(税率

6%)

注:(

1)表中增值税税额=投标总报价÷(1+6%)×6%;如增值税税额计算有

误,按投标总报价修正。

148

2.1.1 驻厂设备监造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监造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人月数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1台套

6

2 主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1台套

6

3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1台套

6

4

桥机(含主厂房、

GIS室

等)

主厂房

2台套

+GIS室1台套

1

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含尾闸检修桥机、单梁检修吊等)

固卷

3台套+台车

1台套+电动小车

3台套+尾闸检修

桥机

1台套

1

6 闸门及埋件、拦污栅设备

闸门及门槽

12套

+拦污栅及栅槽

18套+拦污栅搬

运轨道

2套

1

7 500kV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

1台套

6

合计

注:(

1)根据招标人企业标准,驻厂监造包含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关键原材料

和零部件质量控制的监督、关键生产工艺的质量控制的监督和出厂检验质量控制的监

督、成品质量控制的监督、包装运输检查等内容。

2)本表各监造项目单价、合价为投标人完成各监造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含监造

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

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检测费、现场必备的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

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以及住宿费、餐饮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

保险费等)。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完成本监造项目全部费用后进行填报。

149

2.1.2巡检设备监造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监造设备名称

单位

巡检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

6

台套

2 500kV

气体绝缘金属封

闭输电线路约

8400 m

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地下

GIS设

备,

6进2出一倍半接

线,

12组断路器

4

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

6

台套

5 励磁系统6台套

6 离相封闭母线6台套

7 静止变频启动装置2套

合计

注:(

1)根据招标人企业标准,巡检式监造包含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关键原材

料和零部件质量控制的监督、关键生产工艺的质量控制的监督、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质量控制的监督、成品质量控制的监督、包装运输检查等内容。

2)本表各监造项目单价、合价为投标人完成各监造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含监造

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

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检测费、现场必备的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

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以及住宿费、餐饮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

保险费等)。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完成本监造项目全部费用后进行填报。

150

2.2单价分析

2.2.1 人工单价分析表

设备监造人员人工费单价分析表(

XX人员)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计算公式

金额

备注

1

基本工资

2

辅助工资

3

职工福利基金

4

劳动保护费

5

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

5.1

基本养老保险

5.2

医疗保险

5.3

工伤保险

5.4

失业保险基金

5.5

工会经费

5.6

教育经费

5.7

住房公积金

5.8

劳动保险费

5.9

……

……

6

其他费用

……

7

合计(人月单价)

注:设备监造按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辅助人员分别填写。

151

2.2.2 巡检单价分析表

设备监造人员巡检单价分析表(

XX人员)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计算公式

金额

备注

1

基本工资

2

辅助工资

3

职工福利基金

4

劳动保护费

5

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

5.1

基本养老保险

5.2

医疗保险

5.3

工伤保险

5.4

失业保险基金

5.5

工会经费

5.6

教育经费

5.7

住房公积金

5.8

劳动保险费

5.9

……

……

6

其他费用

……

7

合计(次单价)

注:设备监造按专业监造工程师填写。

152

2.3 人员投入计划表

序号

人员类别

人月数

备注

驻厂监造

1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2

主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

3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4

桥机(含主厂房、

GIS室等)

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含尾闸检修桥机、单梁检修吊等)

6

闸门及埋件、拦污栅设备

7

50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巡检设备监造

1

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

2

5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

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4

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

5

励磁系统

6

离相封闭母线

7

静止变频启动装置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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