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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6200121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已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双
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审[2026]7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
人为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东至规划云洪北路,南至规
划吴家角街,西至XH020104-20规划幼儿园地块,北至规划陈家角街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44048万元。
2.3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含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婴幼
儿照护服务用房、养老用房等)、地下室及室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92018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5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470平方米 。
2.4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
计服务)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上述工作内
容尚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 。
2.5设计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建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或结算审计完成,以后发生者为准,其中:设计
服务期共45日历天(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为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 且 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综合类甲级 且 勘
2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或 (设计综合类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
计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且 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
筑行业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且 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且 勘
察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
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
务)。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 1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 承 接 过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
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业绩;
【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
业绩规模、属性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必须承担建筑、结构专业(基坑围护除外)设计工作,基坑围护设计工作由具有勘
察类资质的单位承担;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册员工;③由同一专
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必须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3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人外,对其余投标的单
位(除中标人外)各补偿5000元。可获得补偿的投标单位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交给招标
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暂缓补偿;同时招标人享有受到补偿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一切设
计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使用由招标人决定,补偿金均已含税。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4
。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2号楼4层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座13楼
联 系 人: 李海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375600502@qq.com
2026年
月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2号楼4层
联系人:蒋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座13楼
联系人:李海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75600502@qq.com
1.1.4
项目名称
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含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养老用房等)、地下室及室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920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5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470平方米。
1.1.7
总投资
估算总投资440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601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45 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建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或结算审计完成,以后发生者为准。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具体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设
计工作分包,但须经招标人同意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内容:
。
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项目基础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海悦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
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3.1.2 技 术 标 ( 页 码 不 得 多 于 _300_ , 不 得 少 于 _100_ , 文 本 连 续 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662.9482 万元。
☑风险控制价 530.3585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
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
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
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
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
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
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
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
“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
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区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36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
展示图板
□无
☑有
五 幅,大小 A1 (如A1、A0,请严格按照
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
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
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7.5(B)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湖-开标室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西湖区分中心)东楼三楼)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
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
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4名,
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
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其他要求: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
☑7.2.6
现场面试
定标会议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开展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 (15%)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 ;
☑2.企业实力: (15%)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
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
☑3.企业信誉:
(15%)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
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 ;
☑4.投标方案: (20%)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
案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10%)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
☑10.评标报告;(15%)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评标专家的
意见建议等
☑12.现场面试情况;(10%)项目负责人的现场面试情况。(面试范
围:针对项目特点对工期、重难点部分分析、施工进度安排、后期服务
范围进行面试提问)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人外,对
其余投标的单位(除中标人外)各补偿5000元。可获得补偿的投标单位
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交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暂缓补偿;同时招
标人享有受到补偿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一切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所
有权,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使用由招标人决定,补偿金均已含税 。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1-
89511450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
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
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
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
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
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
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
(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
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
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
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实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施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
/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
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20
二、投标人须知修改内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
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
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
21
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
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
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
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原创设计声明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22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
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
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
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
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
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
23
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
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
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
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
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规范标准
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
0-4
效益
要求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示经济指标准
确、合理,且用足容积率。
0-3
总平面布
局
总平面布局合理,开放大气,收放有度,礼序有致。考虑项
目可实施性,兼具景观与经济性。考虑周边地块对本项目实
施的影响因素。
0-8
重点难点
根据居住人群的特点,准确把握项目的重点,同时规划设计
0-8
24
分析
亮点,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满足一老一少的日常生活
休闲,并体现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
投资估算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3
投标人的
服务承诺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
析,以及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
措施。
0-3
新型技术
应用服务
措施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应用、海绵城市
应用等)。
0-4
方案专项
设计
景观设计结构清晰,与建筑关系融合,空间利用合理,功能
分区明确,配套丰富,动静适宜。需体现重要节点效果,体
现人文化,体现生态性,宜居性。智能化合理设计,以人为
本,需体现车辆管理方案,无感通行方案,视频多应用方
案,达到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
0-10
建筑外观
设计创意是否新颖,建筑立面造型设计简洁明快、色彩和
谐,与室外及周围环境协调良好。
0-8
功能布局
及交通组
织
配套设施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流线清晰便
捷。实现人车分流,小区出入口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交通
流线组织合理且体现以人为本,车位设置满足相关要求。
0-8
户型
满足户型配比,且户数合理。平面布局紧凑,方正大气,进
深面宽适宜。
0-8
设计深度
项目设计图纸合理性、详细度、完整度。
0-6.5
住宅项目
设计
对住宅项目是否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
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设计
进行比较、评价;对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是否明确住宅
0-4
25
质量通病防治有关说明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对提供的节点
详图进行比较、评价;
技术标页
码
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
数)的得0.5分,不符合的得0分。
0-0.5
限额设计
对项目是否符合限额设计目标要求进行比较、评价。(在限
额设计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确保项目概算不
超限额设计目标。)
0-2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
得满分(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
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
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
的算术平均值。
3、
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 1.5-2 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
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
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 0 分。(本项目不设置陈述和答辩)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
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26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
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
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个
业绩得1.5分,最高得3分。
【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及设计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属性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
等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注:①资格业绩可以参与评分;
②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2个企业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
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企业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报2个企业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2个以上的企
业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前2的企业业绩即可,不论后续
企业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
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
屋建筑类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
2
27
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及设计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业绩规模、属性的
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
得分。】
注:①同一个评分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评分的,可
同时计分。
②资格业绩可以参与评分;
③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2个人员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
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人员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报2个人员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2个以上的人
员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前2的人员业绩即可,不论后续
人员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
多得1分。
【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
(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证明需为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
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
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
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设计团队配置:拟派项目组成员符合《人员配备表》,人员不
得兼任,所有专业齐全的得2分,每少1人扣0.5分,最低得0分。
【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
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社保证明需为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
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
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
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28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
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
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
*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
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
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
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
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
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
具体情况选择。
《人员配备表》
序号
人员
数量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同招标公告
2
方案设计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岩土专业负责人
1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
4
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及以上职称
7
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职称
9
暖通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及以上职称
10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11
现场驻勤人员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各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人员配备表(不含项目负责人)》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否决条款。
29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
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
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
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
价1%的 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
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
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
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
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0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
人为止。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1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
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GF—2015—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_
设计合同编号:
发包人: 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
签订日期:2026年 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双桥单元 XH020104-
21 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双桥单元 XH020104-21 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
2.工程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
。
3.规划占地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为 2.5522 公顷 。
4.建筑功能: 主要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含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
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养老用房等)、地下室及室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
面积 9201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854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3470 平
方米 。
5.投资估算: 估算总投资 4404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8601 万元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详见附件 1。
2.工程设计阶段:本工程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2026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202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暂定: 万元
34
2.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其中不含
税金额:¥
元,大写:
;税金:¥
元,大写: 。具体设计费以经批复
的概算中建安费用为基数进行调整。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
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杭州市西湖区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双方盖章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副本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
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设计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以下无正文)
36
发包人(盖章):杭州云谷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设计人(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CRP2179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91330106MACRP21797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2号楼
地址:
邮政编码:3100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时间:2026 年 月
日
时间:2026 年 月
日
3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引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通用合同条款
38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
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在全
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118号)。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询标纪要(如有)、除投标函及
其附录外的其他投标文件。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如出现
规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者为准。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设计人;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根据设计需要确定;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一式三份;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满足设计需求;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设计人。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技术标准需达到国家、地
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如有);(6)招标文件及补充
文件;(7)投标函及其附录;(8)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外的其他投标文件;(9)发包人
要求;(10)技术标准。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按上述顺序,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者
备忘录文件等对合同内容形成变更的,则变更文件优先予以解释。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39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指定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发包人指定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双方确认,上述地址作为设计人文件送达的唯一地址,在涉及纠纷时,也为司法机关
文书送达的确认地址。如各方上述信息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信息
未变更,因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事宜,造成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
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按上述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寄送的所有通知、文件,另一方(无论是否
为本人)签收之日即为送达日期,如另一方拒收或地址无法送达的,寄送的第二天视为送
达。
1.8保密
保密期限:永久。
2.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实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
要求实施。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向设计人提供项目批复、规划批复、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等基
础资料,配合设计人进行各阶段的设计,包括设计需求的提出、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查、设
计修改意见的反馈等。对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设计人应当指派专人接收,如有异议当场
提出,未提出视为无异议且设计人不得据此拖延工作进度。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40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与设计人的对接、沟通、联系,各类资料、信息的
传递(包括各类设计指令的下达)等。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所有签证须由其本人签
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仅有本人签字未盖章的,经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
效;未经发包人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14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发包人未在上述时
间内作出书面决定,不视为对设计人提出的书面事项的确认,也不视为相应顺延设计周
期。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
3.1.3.1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
纸中落实;
3.1.3.2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
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1.3.3①与发包人的沟通,及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时对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的各类调整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提供招标阶段的设计支持(包括及时回复清单
编制单位提出的设计图纸疑问,提供各类材料设备技术参数)。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形式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41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主导项目的
设计思路、设计人员安排、人员分工,负责项目的设计进度、质量,与发包人的对接、沟
通、联系,与发包人的各类资料、信息的传递。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继任项目负
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更换前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管理经验,且
更换前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方可调换。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发包人
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扣除设计费10万元(违约金从设计进度款中扣除,本合同如发生
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均执行此条款),或者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2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撤换工作
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日内作出更换,并提供继任人员的相关资料,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不得拒绝和拖延,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
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扣除设计费10万元,或者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的人员,设计人应在2日内作出更
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不得拒绝和拖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设计人
承担。设计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扣除设计费2万元,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
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禁止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建筑智能
化、基坑围护设计等。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42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后,非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内容。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
得分包,设计人必须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设计人必须负责对分包人的管
理、沟通与协调,在设计过程中禁止推卸管理、沟通、协调的责任,分包设计服务过程或
现场服务过程中必须有设计人的人员参与。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
务,设计人必须承担因设计分包或设计分包人自身原因产生问题的一切责任。分包人出图
以及相关设计联系单签证等工作均需满足发包人的工作流程。设计人对分包设计单位的设
计图纸必须进行审核、确认、加盖设计章;否则发包人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或
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社保缴费证
明(或医保缴费证明)、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和分包设计合同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
要的其他资料。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如因设计
人逾期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导致设计进度延迟的,设计人应按设计周期延误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直接
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联合体成员自行协商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的支付
方式,由此产生纠纷、争议的,与发包方无涉。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设计标准需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
准、规范,并满足发包人其他相关要求。
(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并确
保该设计成果文件能一次性通过审查,否则设计人应按审查机构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修改
并直至通过审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改费用、图审费用以及对发
包人损失的赔偿等)均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外,还需承担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违约责任,即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的
违约金。如修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或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期取得图审合格证的,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并由设计人向发
43
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资料有问题,设计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经
发包人确认,因设计人未及时通知导致设计延误或设计返工等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
计过程中如有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规范。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不得超过(或不得低于)政府
部门批准的各类技术指标。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方案设计(含优化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总
体规划控制审批要求和发包人的优化深化需求;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随设计文
件提供设计概算,并满足初设设计报批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并满足
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及满足清单编制要求。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并经发包人
审核确认,若设计人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周期、与发包
人沟通交流时间计划、各设计阶段人员配合及分工计划、设计周期中的关键性控制节点安
排、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时间计划。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一般在收到工
程设计进度计划后【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
审核或批准或修改意见,不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过程设计进度计划。若因设
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迟延而修订设计进度计划的,即使发包人确认了修订后的设计
进度计划的,也不能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的原设计期限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4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
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10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期限内未予答复,不视为设
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设计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通知并提交
详细资料,视为设计人放弃延期申请权利。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光盘、CAD格式及PDF格
式等形式的设计文件电子版。具体详见附件3。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审查完
成或没有做出审查结论的,并不视为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5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
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审查会议、政府相关部门及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
的独立审查,具体时间安排根据设计进度计划和审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至建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或结算审计完
成,以后发生者为准 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45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最终设计费以经批复的概算中建安费用为基数按“《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
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0,优惠率为65%,中标折扣率(中标价/最高限价)%”约定
进行调整。本合同价包含建筑面积变化、设计需求设计文件的调整修改变更、施工周期的
延长导致的现场服务期限延长、设计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人工物价的涨幅、项
目所在地位置偏远造成的差旅费用增加、政策规划的调整、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等所有
费用(包含环评、交评、地铁安评等相关工作费用)成熟的设计人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等
一切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一切风险费均已计入总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发包人在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完成通过后进行
设计功能重大调整引起的设计文件变更、修改涉及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其他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合同总价款的1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见附件6,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
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
答复的,不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
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
46
设计人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
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
担。设计人应当保证设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
如设计人违反上述规定,则由设计人自行解决与第三人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发
包人损失的,赔偿发包人损失。如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除返回发包人
已付的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的,由设计人承担。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设计进度表执行,任意一
个阶段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天,任何一项文件设计人逾期达15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设计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总金额(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赔偿。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不设上限。
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不设上限。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除负责采取补
救措施并承担全部损失外,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
解除本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设计人需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向发包人支
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47
16.合同解除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5天。
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见附件6天内。
17.争议解决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发生的费用将不
另行计费。设计人未及时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作为处罚,情节严
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
购买。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
费。
1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
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8.4对于设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任何节点进度款中扣
减。
18.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
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8
19.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19.1合同生效后,如合同项目因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停建,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则自动解除合同,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已
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比例支付设计费。
19.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
费,同时由于设计人原因做出的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加,若工程造价增加在
0.5%-1%(含)的,需另行扣除设计合同总价1%的设计费,工程造价增加1%以上的,扣除
设计合同总价2%的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时,按14.2.4执行。
19.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非发包人原因引起),设计人应返还
预付款。
19.4有关人员一次不响应不到位不配合,扣除设计费20000元;第二次不响应不到位
不配合,则扣除设计费40000元;三次或以上不响应不到位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扣除设
计费2%作为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
19.5在整个设计周期内设计人员须按发包人要求驻场,重大工程节点或是遇到疑难问
题时需派驻相关专业负责人驻场,否则,发包人有权每次扣除设计费1%作为违约金,未能
响应两次及以上的,有权终止合同。
19.6因设计人提交的图纸资料有误,导致预算编制产生错误,施工中造成重大工程变
更的,设计人有责任对图纸进行重新校核修改,同时承担变更金额5%的违约金,直接在设
计费中扣除。
19.7设计人违约,发包人为主张己方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
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调查取证费、证据固定费等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19.8设计人违约,除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之外,均不构成对设计人行为的任何
认可或默认,亦不构成放弃对设计人违约责任的追究。
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接受设计人部分或全部的履行行为,不视为发包人、放弃要求设
计人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采取相关行动的权利及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上述权利。
发包人对设计人作出的任何同意或责任豁免,只构成发包人对设计人该次的同意或责
任豁免,并不意味着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或失效,亦不意味着发包人在日后同类型事件
中必须继续给予设计人同意或责任豁免,除非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明确确认。
49
19.9对于设计人的相关义务条款,本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中未作违约责任约定的,发包
人有权催告或通知设计人改正或履行相关义务,同一事宜累计催告2次(含)以上或催告
后10天内未改正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19.10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
内修改并再次提交发包人,由此引起延误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设计人除应按合
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发包人并有权
解除合同。
19.11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等仅限于设计人在本项目的
服务中使用。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终止时,设计人应将上述资料及其电子文本、复印件、
数据摘要等全部归还发包人。设计人及其人员无论是在服务期间或服务结束后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向第三方透露。
19.12设计人如果发现有泄密事件,应尽快通知发包人,并协助发包人做好调查和处
理工作,以减少损失。设计人对自己及其人员的泄密应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并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进行索赔,并经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9.13如本设计合同解除的,设计人应自接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返还发包人
提供的全部资料,设计人逾期返还或返还的资料不完整的,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设计费
总额(10)%的违约金。
19.14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设计人已提交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设计成果
的所有权均属于发包人,且设计人仍应对该成果的设计质量负责。如因发包人项目后续工
作需要,承包人仍应就已提交的设计成果提供配合、修改等服务,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发包
人所支付设计人的费用中,不再另行计取。
19.15设计人应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设计人的
任何费用中直接扣除。
19.16本项目派驻驻点设计人员要求:应配备各施工阶段相应专业设计工程师,要求有
足够相关工作经验,前期参与本项目设计工作,对本项目有足够了解,并因具有相关专业
资质,发包人(监理单位)应对驻点设计人员资质进行核查。需派驻设计人员驻现场服务,
关于设计驻点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设计驻点人员出勤率每周不得少于3天,且每天
不少于【8】小时),发包人(监理单位)对到岗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计
入考核范围),考核以书面依据为准。因设计人原因设计驻点人员未完成以上考勤,应处
以违约金,违约金=总设计费*10%/施工日历天数*实际缺勤天数。设计驻点人员应在驻点
期间对于施工现场与图纸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施工现场与图纸内容不相符或者施工做法不
50
到位等情况应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监理单位。
19.17设计人需派遣1名现场驻勤人员在发包人办公地点,协助发包人工作,有必要时
保证2人(工作内容:1、配合项目施工现场的配合与施工图交底;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
工现场设计变更;3、现场监督施工单位使设计效果得以完成;4、参加现场项目例会,及
时发现解决现场施工问题;5、提供给发包人各种专业的咨询服务,并提供合理的协
助。)。
19.18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履行本合同的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监管与综合评定,如出
现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无法达到发包人合同目的的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
责任。
19.19对于因发包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时,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按约定执
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无约定的,则在解除协议时,同时可以要求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额20%
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19.20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本合同中相关违约事宜
作了多出违约责任约定的,发包人可以选择适用其中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19.21设计人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提醒标记,并进行必要的清场,
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与设计人工作人
员不建立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如设计人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发包
人、其自身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19.22本合同项下的成果(包括过程性文件)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设计人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设计人立即停止侵害、消
除影响,并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还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
计人承担赔偿责任。
19.2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转让、委托、转包、分包(含劳务分
包)本合同下的义务,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
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
当赔偿损失。
51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52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
(BIM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环境影
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地铁安评等相关工作费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含基坑围护方案经济性比选和基坑围护专家论
证)、给排水设计(从市政总表开始设计)、暖通设计、电气安装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
能化设计(语音、数据需按三网融合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消防设计、屋面光
伏设计、精装修装饰设计(包含公区及套型内等)、海绵城市设计、BIM技术(建筑信息
模型技术)、景观绿化设计、围墙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含化粪池设计)、投资概算、工
程规划公示图、门窗深化设计、幕墙设计(含相关设计的具体深化及专项论证)、泛光照
明设计、标识系统和标志标线设计、绿建节能设计、交通组织专项设计、日照专项设计、
三维景观设计、信号覆盖设计等相关的计算或出图、设计概算文本。负责配合第三方机构
审查或评估审批并通过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审批,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有意见的,乙方需
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设计文件通过审批。承包人需对上述施工图设计成
果进行复核确保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并出图报批,对设
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
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
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
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53
4)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
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部门的报
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
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
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
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
求。
2) 根据发包方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材料选样、设计例会、设计巡
察等各类会议及现场服务,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 协助发包方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出席在现场的最后评估及验收会;配合发包方竣工验收备案,审核验收相关资料和竣工图
并签字盖章。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审核材料部品及设备的功能参数,参与材料部品选样定样工作。
6)应发包方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二次深化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
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对影响施工效果和美观或有改变设
计意图的现象向业主预警。
7)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的,设计人应指派设计人员参与事故处理。
8) 协助完成系统的调试工作。
54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1
根据设计需要
2
建筑红线图
1
根据设计需要
3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根据设计需要
4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
根据设计需要
5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
根据设计需要
6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1
根据设计需要
7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
域位置图
1
根据设计需要
8
初步设计确认单
1
根据设计需要
9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1
根据设计需要
10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
道路、热力、通讯等)
1
根据设计需要
11
其它设计资料
1
根据设计需要
12
竣工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5 天内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55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优化深化文件(含效果图)
8 份
合同签订后 15 天
随 设 计 文
件 提 供 电
子 版 ( 光
盘 2 套)
2
初步设计文件
10 份
方案确定后 15 天
3
施工图设计
8 份
初步设计完成后 15 天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
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
时,设计人不得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56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57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序号
设计阶段
内容
时间
备注
1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深化、修改
15天
2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
15天
方案确定后
3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7天
施工图内部校对
2天
施工图内部校对意见修改
2天
施工图内部校审
2天
施工图内部校审修改
2天
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或另外说明。
58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总价: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 /费率%)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
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经批
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
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他:/。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最终设计费以经批复的概算中建安费用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
数:1.00,优惠率为65%,中标折扣率(中标价/最高限价)%”约定进行调整。本合同价包
含建筑面积变化、设计需求设计文件的调整修改变更、施工周期的延长导致的现场服务期
限延长、设计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人工物价的涨幅、项目所在地位置偏远造成
的差旅费用增加、政策规划的调整、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包含环评、交
评、地铁安评等相关工作费用)成熟的设计人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等一切风险。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适用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设计承发包方
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
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
59
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
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包方式的,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
设计费的30%~40%,EPC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60%~70%。
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1)第一阶段(定金或预付款):设计合同签订且设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
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第二阶段(方案):方案经发包人认可且设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
日内支付,累计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第三阶段(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且设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
日内支付,累计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的施工图,并且完成图审
工作,图纸交付经审核通过且设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
合同总价的70%。
(5)第五阶段(结构主体验收):项目完成结构主体验收且设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
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合同总价的80%。
(6)第六阶段(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经审计确认最终金额且设计人提供符合
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合同总价的98.5%。
(7)第七阶段(收尾):建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或结算审计完成,以后发生者为
准,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设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设计
款项。
6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双桥单元XH020104-21地块安置房项目
1.2 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双桥单元 XH020104-21地块,东至规划云洪北路,南至规划吴家角街,西至
XH020104-20 规划幼儿园地块,北至规划陈家角街。
1.3 项目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含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
养老用房等)、地下室及室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920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85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470平方米。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3/1092 12)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 13)
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3/1015 14)
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 DBJ33/T 1105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规范》GB55019-2021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版)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版)
《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6)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33T1101-2022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55025一2022
注:上述规范、标准如有最新版,则采用最新版本。
61
2.2 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2.1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2.2项目周边地形图及周边在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图则;
2.2.3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
2.2.4 在项目设计评审过程中甲方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三、设计任务及构思需求
3.1 设计任务
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3且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
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
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
建设安置房约544套,其中57平方米户型约占12.50%、72平方米户型约占25.00%、115平方米户型
约占31.25%、130平方米户型约占18.75%、165平方米户型约占12.50%。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含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
养老用房等)、地下室及室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920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548平方
米,地下建筑面积33470平方米。
3.2 项目功能要求
3.2.1总平面设计:
(1)主次出入口布局合理,岗亭(门卫)应结合景观进行设计。并结合入口大门整体设计。
(2)出入口应考虑安全、管理需要,原则上做到人车分流,地下室出入口应位于地块出入口较近
位置。
(3)合理配置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分区集中设置室外成人健身活动区和儿童活动区,具体按规
划条件为准。
(4)配套公建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10%。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等其他配套用房面
积指标符合杭州市现行规定的要求。
(5)景观总平面设计应通过合理的景观空间营造,体现出园区的价值感、自然感、沉浸感与现代
感。
(6)设置公厕、变电所、垃圾房、燃气调压柜等有污染、辐射和异味的配套设施按现行规范要求
实行。
3.2.2户型设计:
(1)同一面积段不宜超过两个户型,不设置圆弧形或异形房间和阳台。户型应有家具布置示意
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最新规范要求。
(2)户型要求:具体细则严格按照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技术导则。需考虑后期户型改造的可能
性。
(3)层高设计:住宅一层按需设架空层或配套用房等。除临街住宅设置配套公建外,其它住宅按
需设置架空层,配套公建可单独设置。
62
3.2.3地下室设计:
(1)地下室布局设计应经济合理,合理设置地下室层高。地下室面积分摊至每辆车位≤50㎡(含
地下室设备及主体建筑下方部分面积,公摊面积,不含自行车库等面积)。
(2)地下自行车库可采用夹层形式设置,自行车库坡道应尽量设于主体建筑内。各主楼下可考虑
设置非机动车坡道入口。
(3)停车位设计:项目停车位设置总量与《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
则》(2015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配建标准并
轨。项目配建标准执行范围与《实施细则》适用范围相一致。并同比例预留充电桩的设置条件。
3.2.4其他设计要求:
(1)装配式建筑设计:按杭建工业[2020]1号文执行。如政策文件对预制率要求有所调整,以最
新政策文件为准。
(2)项目需严格按照杭建审改[2018]3号文中相应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控制标准限额设计。
(3)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工作,中标后至少提供2种及以上概念性方案供发包人选
择。
四、各专业系统设计要求
4.1 设计咨询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4.1.1主要设计工作
(1)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
计服务)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
价、地铁安评等相关工作费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坑围护
设计(含基坑围护方案经济性比选和基坑围护专家论证)、给排水设计(从市政总表开始设计)、暖
通设计、电气安装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语音、数据需按三网融合设计)、人防设计、无
障碍设计、消防设计、屋面光伏设计、精装修装饰设计(包含公区及套型内等)、海绵城市设计、BIM
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景观绿化设计、围墙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含化粪池设计)、投资概
算、工程规划公示图、门窗深化设计、幕墙设计(含相关设计的具体深化及专项论证)、泛光照明设
计、标识系统和标志标线设计、绿建节能设计、交通组织专项设计、日照专项设计、三维景观设计、
信号覆盖设计等相关的计算或出图、设计概算文本。负责配合第三方机构审查或评估审批并通过行政
主管职能部门的审批,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有意见的,乙方需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
设计文件通过审批。承包人需对上述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保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
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并出图报批,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2)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幕墙设计(含相关设计的具体深化及专项论证)、精装修装饰设计(全精装修设计,包含公区及
套型内等)、泛光照明设计、给水专项设计、交通组织专项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标识系统设
计、日照分析专项设计、绿建节能设计等。
如专项设计总承包人无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可将相应专项设计内容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
63
行设计,但必须符合招标人关于设计分包的相关规定。总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
可。 建设单位将根据总承包方的专项设计业绩及能力确定各专项设计是否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各专项设
计。若总承包方能力无法胜任,建设单位有权将专项设计另行分包,总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报批报建
等相关工作。
(3)环评、交评、地铁安评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
4.1.2主要配合工作
(1)设计成果汇报、发包人意见的回复及修改单出具的及时性、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配合、
其他设计阶段相关专业设计现场服务指导以及其他发包人要求的技术服务工作等。
(2)设计图纸审查:审查依据主要为现行规范、委托方公司技术标准、职能部门审查意见落实情
况,以及设计经济性审查。出具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如发包人有要求,投标人应配合完成绿色建筑评定等相关配合工作。
(4)配合施工招标,需提供各专项工程的技术规格书(内含各材料的规格参数)、装饰装修需提
供材料小样及材料手册(内含各材料的规格参数),满足施工招标清单编制,配合设计答疑。
(5)项目竣工时,配合甲方竣工验收备案,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并签字盖章。
五、设计咨询服务的成果要求
设计咨询服务的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1设计成果技术要求:
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现行《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2016版);工作内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中间交流书面文件
(传真等)的要求;图纸按专业统一出图编号。正式施工图出图后,若图纸修改或变更时,同时在改
图上注明此前编号为XX的施工图作废;若仅仅是部分修改,则修改部分与不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区
别,修改部分可用云线标示范围或填充。通过相关第三方审查机构与职能部门审核。
注:提交电子文档以t3格式的CAD文件、PDF文件。CAD电子文档应按1:1比例绘制,不得只改动标
注尺寸。标注尺寸必须与实际尺寸一致。
5.2设计成果内容要求:
(1)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成果):
分类
专业
成果内容
备注
设计说
明书
各专业
概述(含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
建筑设计说明(含总体、单体、指标等)
结构设计说明
给排水设计说明
电气设计说明
弱电智能化设计说明
暖通设计说明
64
消防设计说明
环保设计说明
卫生防疫设计说明
人防设计说明
无障碍设计说明
绿色节能设计专篇
日照分析专篇
交通组织专篇
海绵城市专篇
燃气设计专篇
投资概算编制说明及投资概算表
单独成册
装配式专项设计说明
精装修设计说明
景观设计说明
基坑围护设计说明
电梯设计专篇
社会停车专篇
各类分
析图
建筑
项目区位图
现状分析图
规划结构图
景观分析图
交通分析图
综合管线方案
消防分析图
三维景观分析模型
地下室(汽车库)分布图(含人防)
日照分析图
设计图
纸
各专业
建筑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结构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给排水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电气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暖通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需包含分体空调图纸及设备参数表)
弱电智能化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65
基坑围护方案及初步设计图(含经济比选)
室外管网综合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建筑立面控制手册(形成完整的材料样板)
泛光照明效果图
包括室内外照明
专项设
计
精装修
装修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精装修控制手册(含关键节点)
景观
景观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景观设计效果图
景观材料手册,包括不限于植物、软硬铺装、
围墙、运动场、屋顶绿化等清单。
标志标识
标志标识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包 括 地 上 地 下 部
分
灯光设计
灯光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效果图
建筑
鸟瞰图
2张
立面效果图及透视图
不少于3张
公共空间
3张
精装修
装修设计效果图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入
户 大 堂 、 电 梯 厅
等
景观
景观设计效果图
泛光照明效果图
包括室内外照明
(2)施工图阶段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成果)
包含4.1.1条要求的所有专业施工图。
根据发包方确认的设计要点编制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在完成施工图后,配合施工招标,
需提供各专项工程的技术规格书(内含各材料的规格参数并根据发包方需要,推荐三家或三家以上的
品牌)、需提供建筑、室内、景观主要材料样品及材料手册(内含各材料的规格参数并根据发包方需
要,推荐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品牌),满足施工招标清单编制,配合设计答疑。包含各类计算书及模型
(包括结构模型、效果图模型)。
根据职能部门与第三方审查机构要求提供的报审表格、专项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专项报告等
内容。
66
5.3.施工配合及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5.3.1 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
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5.3.2 根据发包方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材料选样、设计例会、设计巡察等各类
会议及现场服务,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5.3.3 协助发包方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3.4 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出席在现
场的最后评估及验收会;配合发包方竣工验收备案,审核验收相关资料和竣工图并签字盖章。
5.3.5 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审核材料
部品及设备的功能参数,参与材料部品选样定样工作。
5.3.6 应发包方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二次深化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
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对影响施工效果和美观或有改变设计意图的现象向业主
预警;
5.3.7 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的,设计人应指派设计人员参与事故处理;
5.3.8 根据项目安排,进行现场巡检,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提供《设计巡查意见单》,并
协助发包方提供解决方法。
5.3.9 协助完成系统的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