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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9号楼教学科研用房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1212)
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
招标人:中国美术学院(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国美术学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联系人:俞潇磊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智慧谷C1幢7楼701联系人:陈庆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916995137@qq.com
1.1.4
项目名称
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9号楼教学科研用房改造工程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1.1.6
建设规模
对校区内9号、4号、5号楼实施改造以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内部功能布局调整、室内装修改造、结构加固、公用设施系统提升,以及室外环境优化等方面建设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633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700平方米。
1.1.7
总投资
约50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其他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
☑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55 日历天,其中: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满足工程建设周期需要;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具体要求: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内容: 。
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庆朋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负。□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项目负责人,□其他)
□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 / 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400,不得少于200,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 3.1.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风险控制价 144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3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
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
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
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
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建易投
标保证金平台(https://bzj.zhaobide.com/),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
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 名: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帐 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91642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
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交纳的,由投标人将交纳凭证或担保资料
扫描并导入最新投标工具中供评标专家评审。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
、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的,因违反规定导致废标,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同时请注意资料或图片的清晰度。若上传资料像素太
低,导致字迹不清或资料内容无法辩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七 份
展示图板
☑无 □有 幅,大小 (如A1、A0,请严格按
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 通 过 交 叉 验 证 测 试 并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 用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编 制 生 成 电 子 加 密 标 书 1( 后 缀 名 为 “
.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
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六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 888号新达成大厦4楼)401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00(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
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
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
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
☑3□4
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
☑3□4□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
7.2.1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
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他要求:
/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1.定标时间: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 。☑2.定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工程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 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后续服务便利:后续设计的跟进措施;☑7.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进入
定标环节中的单位(除中标人外)各补偿1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
均不补偿。 。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不要求。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筑业管
理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
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
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
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
台“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
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
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
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
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
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 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
包人的要求实施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 / 。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17
二、投标人须知修改内容3.1.2条款修改为: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现状分析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装饰装修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室外园林景观设计说明
(9)其他分项说明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
(3)设计分析图:如功能布局分析图、室内交通流线分析图、室外环境提升改造分析图等
(4)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3.1.2.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修改内容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
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
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
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
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
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
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9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
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
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
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同参与
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打印投
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
中的“(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
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
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设计方案评审
因素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
综合评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要求、有关技术规范及标
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
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
析、评价;
0-7
20
2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
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对方案
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
0-8
3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8
4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
较、分析;
0-8
5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
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0-8
6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
0-0.5
7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
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 0.5 分,不符合的得 0 分;
0-0.5
8
构思新颖,设计有特点,立意富于特色与创新性,经济
合理、美观大方的基础上具有创意性,与学校原有建筑
设计风格相契合。
0-8
9
主要针对本项目所涉及新型材料使用建议等:设计选用
装饰材料充分考虑材料实用耐用和美观的统一,注重绿
色节能、健康环保、经济实惠。
0-8
10
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各类第三方评估与咨询以及项目报批
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
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
服务、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技术相关服务的措
施。
0-8
11
对设计各阶段工作的整体管控、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
比较、分析。
0-8
12
重点难点分析的合理性及应对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合理
化建议。
0-8
备注: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
21
(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
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
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
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
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
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以图审合格证或
3
22
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
7000平方米及
以上且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公共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的,每一个得
1.5分,最多得3分。
【证明材料:
1、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直
接发包备案证明;②设计合同;③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
告,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工程项目属性、
建筑面积、时间等,上述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等描述不
一致时,解释顺序为:③→②→①;】
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
(GB50189-2015) 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
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
),商业建筑(如 商场、超市、金融建筑
等
),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 筑(如
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
电、通讯、
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
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
若该地块为公共建筑与住宅组
合,仅计算独立公共建筑的面积。
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
以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7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内容包括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
的,每一个得
2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
1、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直
接发包备案证明;②设计合同;③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
告,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工程项目属性、
建筑面积、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上述证明材料对项目属
性或规模等描述不一致时,解释顺序为:③→②→①;】
注:
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得分。
2
23
2、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
(GB50189-2015) 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
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
),商业建筑(如 商场、超市、金融建筑
等
),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 筑(如
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
电、通讯、
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
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
若该地块为公共建筑与住宅组
合,仅计算独立公共建筑的面积。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投标截止月上溯
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
月,共
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满足项目团队人
员配备表要求且人员齐全得
2.5分,人员不满足要求或缺少的,
一个人员扣
0.5分,扣完为止。
【证明材料:执业注册证、职称证、投标截止月上溯
3个月(含
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
纳的社保证明
(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3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布的
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
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
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信用等
24
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
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人信
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
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2
建筑装饰专业设计
人员
1人
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1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员
1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注册
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1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且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
6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7
工程造价人员
1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且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
8
设计驻场人员
1人
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
1、以上为本项目人员配置的最低需求,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岗位及人数;
2、各岗位人员不能重复兼任;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25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
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
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
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
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
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
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
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
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6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
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
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
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
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
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
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
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
☑报
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
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
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
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
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
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
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
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
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
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
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
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
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
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
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
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28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
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及当
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3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2026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3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中国美术学院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9号楼教学科研用房改造工程设
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9号楼教学科研用房改造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3.规划占地面积:/
4.总建筑面积: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633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700平方米
5.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5000万元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包括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
计对应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等)以及项目设计
报批、设计阶段各类第三方评估与咨询、专家评审、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
计变更等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技术相关服
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总服务期 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
制时间为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日历天。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32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
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
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杭州市上城区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副本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壹 份、
33
副本 肆 份,设计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3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2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
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
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按招标文件要求,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省、杭
州市相关技术标准。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
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投标函及其附录;(7)招 标文件及其
补充文件(含发包人要求);(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函及其附录除 外);(9)技术标
准;(10)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11)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35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保密
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它义务:
(1)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
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应配合设计院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
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
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
人提出索赔。但在方案优化和修改过程中,可能使用除设计人以外的投标人设计的部分方案或
思路,这种使用是免费的,无须经过该投标人同意。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36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设计设计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 2、协
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规
范、规定执行;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 做到
经济性、功能性最优,从设计源头上控制项目成本;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
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
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
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6、设
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设计人提供专业技术
支持的,需按发包人要求派专人陪同配合;7、设计负责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出席项目设计评审会
等重大会议。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提高各专
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37
姓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的
,设计人须承担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设计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设计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承担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书7天内
,向发包人提交。
3.3.2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承担3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相关专业技术可行性论证、专项论证报告等。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4. 工程设计要求
4.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38
4.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4.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 。
4.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4.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国家规定设计文件深度 。
4.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
5.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5.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5.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根据发包人要求。
5.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发包人完成的时间。
5.2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5.2.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2)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3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
生该情形后 7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3)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7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5.3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5.4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6.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6.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6.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光盘或u盘,采用CAD的DWG格式文
件和PDF格式文件。
7.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7.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天。
7.2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15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
文件。
39
7.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发包人要求。
8.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8.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8.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7 天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8.3 根据发包人现场实际需求,发包人可要求设计人派赴驻地现场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9. 合同价款与支付
9.1合同价格形式:详见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2. 签约合同价为: ;
10.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0. 1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3 天内书面
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7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1. 专业责任与保险
11.1 设计人需自行购买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2. 知识产权
12.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 以及
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12.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所有 。
12.3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设计人承担。
13. 违约责任
13.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
,本合同终止,发包人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结算节点(详见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的二、设计费的阶段性支付方式)计算相应设计费用。未达到结算节
点的,不予支付设计费用。
13.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无 。
40
13.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3.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
以补足 。
13.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发包人 交付
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人原因每逾期一天,设计人应承担金额 20000元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及时予以补足。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于合同总价的30% 。
13.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设计人承诺
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
人全部经济损失。
13.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对各项经济技术
指标的计算必须认真负责,否则视为设计文件不合格,按 13.2.3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 意,
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设计费合同价20%的违约
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13.2.6设计人逾期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向发包 人出
具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因设计人原因每逾期一天,设计人应承担金额2000元违约金,
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设计人逾期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高于设计费合同价的10%。
13.2.7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设计方案重大调整、项目总投资调整或工程较大、重大变更 的,
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中标人进行处以(处罚金额 1 万元—10 万元不等)的违约金,造成
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13.2.8在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范围内,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在未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的情况下,相应的设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每出现1次处以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出现3次及以上的,每次处以2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14.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41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5. 合同解除
15.1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设计合同:
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30 天。
15.2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合同解除之日起 30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如设计范围需要调整,设计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安排,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合同相
应条款结算。如本项目遇规划条件调整的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不得要求甲方
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费用,设计人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参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
量以及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人认定的为准),适当支付部分费用。
除此之外,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设计人其他任何款项。前述款项在设计人向发
42
包人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成果、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税金由设计人承担)原件,并经发
包人审核后支付。
3、关于设计修改:如有超出设计委托书之外的重大修改引起的设计周期、修改费用,发包
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4、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图纸、说明书、报告、文件、电子文件和其
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人发现设计人提供成果有侵权
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的有效证明或限期予以改正,否则发包人
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
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
利人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投诉或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各
项成本费用)。
5、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
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
6、若图纸因设计人原因需要二次及以上图审的,相关图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7、为确保项目设计安全、经济、合理,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的前提下,设计人必
须对发包人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深化设计阶段、精细
化审图阶段的设计优化工作予以全过程的积极配合。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 传真、会
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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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
设计(含设计对应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等)以
及项目设计报批、设计阶段各类第三方评估与咨询、专家评审、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
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
技术相关服务。
二、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发包人或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
项目的设计方向和设计思路;
(2)完成总体构思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的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以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各专业设计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
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各类第三方评估与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并制作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
应满足行业规范、标准等相关规定;
(7)制作报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等各部门的报审
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2.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并制作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室外园林景观
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行业规范、标准等相关规定;
(2)制作报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等各部门的报审
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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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并制作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
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
计文件;
(4)协助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及设备等招标;
(5)协助配合发包人及其委托的预算编制单位在施工图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答疑工作。
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
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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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47
1
方案设计文本
15
根据发包人要求
2
初步设计文本
15
根据发包人要求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10
根据发包人要求
特别约定:
1. 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
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
时,设计人不得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
格或职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设计负责人
.......
48
49
附件5: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的计算方式:
1、本合同设计费一次性包干,签订合同后不做调整,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 准、市场、
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
2、工程概算编制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合同设计费用中,
不得单独收费。
3、在所有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和设计方案专家审查费等费
用均含在设计费中,不予另行支付。
4、工程估算、概算编制费用、招标范围内的以及相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其他相关设计
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含在设计费中,不得单独收取。
二、设计费的阶段性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支付比例
付费时间
(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且
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第一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合同价的20%
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合同价的50%
初步设计批复或经发包人认可后15个工作
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合同价的80%
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并经图审合格,
图纸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次付费
支 付 至 设 计 合 同 价 的
100%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在各付费阶段期间,发包人参
50
考:①设计工作进度情况;②设计单位人员到位情况;③设计咨询 或配合工作进度情况。
2.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不提供的,发包人有权不
予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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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中国美术学院
2、项目名称: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9号楼教学科研用房改造工程设计
3、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5000万元
4、建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5、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校区内9号、4号、5号楼实施改造以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建
筑内部功能布局调整、室内装修改造、结构加固、公用设施系统提升,以及室外环境优化等方
面建设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633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700平方米。
二、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文件: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1092-202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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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相关政府强制性条文;
3、原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功能布置图及各层功能性要求文本
三、设计内容及范围
1、设计内容:对校区内9号、4号、5号楼实施改造以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内部
功能布局调整、室内装修改造、结构加固、公用设施系统提升,以及室外环境优化等方面建设
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633平方米,其中9号楼为教学科研用房改造面积约6334平方米,改造
后需满足教学、科研、展示、作品存储、办公等实际需求;4号楼、5号楼为厨房、餐厅改造面
积约1299平方米,需满足学生就餐和厨房运行要求。室外改造面积约700平方米。
2、设计范围:
1)建筑内部功能布局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装修设计范围之内的各楼层功能
重新规划,如教学区域、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区域等的合理划分与布局优化,确保各功能区域
既相互独立又便于联系与交流,满足教学、科研、展示、作品存储、办公、就餐等实际需求。
同时,对建筑内部的交通流线进行梳理,合理设置楼梯、电梯、走廊等交通空间,提高人员疏
散效率和空间使用便捷性。
2)室内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装修设计范围之外,涵盖所有室内区域的
内装修设计,具体涉及天花板、地面、墙面、门体、隔墙及固定家具(如有)、艺术装饰小品
(如有)的设计。此外,还包括室内强电、弱电、给排水系统的设计,新风及排气系统的规划
,以及空调(含恒温恒湿,需结合空调专业意见)、消防、门禁、监控等专业的配合设计。对
于涉及特殊功能系统的部分,则以专业单位的设计为主。
3)结构加固:依据建筑结构检测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结构加固方案。针对建筑中存在的结
构安全隐患,如梁、板、柱等构件的承载力不足,墙体开裂等问题,采用适宜的加固技术,如
粘贴碳纤维布加固、增大截面加固、外包钢加固等方法,提高建筑结构的整体安全性和稳定性
,确保建筑在后续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要求。同时,加固设计需充分考虑
与原有结构的协同工作性能,尽量减少对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影响。
4)公用设施系统提升:对校区内的公用设施系统进行全面评估与升级设计,涵盖电力系统
、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燃气系统、厨房设备等关键部分。电力系统方面,
根据教学科研用房的实际用电需求,合理规划配电线路,增设必要的配电箱及开关设备,确保
电力供应稳定可靠;给排水系统则重点检查管道老化情况,对存在渗漏、堵塞问题的管道进行
53
更换或疏通,同时优化排水布局,防止积水现象发生;消防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设
计,增设或更新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规划合理的消防通道
,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安防监控系统则通过增设高清摄像头、升级监控中心设
备等方式,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与工作环境。
5)室外环境优化:针对建筑室外环境,开展全面且细致的优化设计工作。合理规划室外活
动空间,设置休闲广场、公共活动空间、室外小品等,满足师生日常休闲交流需求;同时优化
绿化景观布局,选用适宜本地生长且观赏性强的植物品种,打造四季有景、层次丰富的绿化景
观带;此外,完善室外照明系统,在主要活动区域及道路两侧合理布置照明灯具,确保夜间照
明充足且节能环保,为师生营造一个舒适、美观、安全的室外环境。
3、设计要求:
1)设计原则:遵循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满足教学科研用房的实际使用需求
,又要体现中国美术学院的艺术特色和文化底蕴。同时,注重环保节能,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和
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2)总平面设计要求:合理规划建筑布局,确保各功能区域之间联系便捷、互不干扰。充分
考虑人流、车流的组织,设置合理的出入口和交通流线,避免交通拥堵。同时,注重与周边环
境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
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
3)建筑风格特色和功能布局,应注重考量中国美术学院现有建筑的风格基因、从建筑材质
、色彩基调、造型元素等全方位呼应既有建筑风貌,使新旧建筑相互呼应。
4)室内设计要求
①采光
建筑采光符合规范要求。
②隔声
建筑的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有关规定
。
③空气质量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的有关规定。
54
建筑使用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污染
控制规范》GB 50325-2020的有关规定。
5)设备设计要求
建筑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等设备,根据需要设计恒温恒湿系统
。
6)室内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需同时满足消防、竣工验收要求。
7)绿化景观设计
绿化景观设计应与建筑、道路系统完美结合,人车分流,错落有致,同时要注重户外学习
、活动场所的营造。
8)无障碍设计
建筑物室外道路、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交通、厕所及场地等均应有无障碍设施,应符
合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规定。
4、设计条件
本项目是改造项目,在学校现有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给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与交通等均利用校区现有基础设施条件进行改造提升。
四、设计深度及成果要求
1、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
2、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成果应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
计方案
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设计,直到报批方案通过为止,招标人对修改
部分不再支付费用。
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本设计任务书未提及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五、工程造价控制
1、本改建项目投资估算5000万元。
六、设计配合要求
1、设计图必须通过审图所图审(审图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设计单位需按审图所要求,配合
55
修改设计图至图审通过)
2、设计要配合甲方做好后续施工的招标工作(含招标设计答疑);
3、设计要配合项目实施期设计交底及审图答疑;
4、设计要配合甲方做好施工所需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
5、设计要配合甲方做好整个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
6、设计要提供工程主要物料、家具及室内摆设物品的选择建议,并协助选购;
7、根据设计方案要求,提供设计效果的施工监管;在施工期间,设计人员应每月到施工现
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至少巡查一次;
8、配合招标人及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9、设计方案中所要求采用的工程物料,均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物料安全规定和消防
要求。
七、质量保证及其他事项
1、设计应切合实际,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设计文件必须完
整、准确、详尽、规范,应满足我司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消防有关要求法规,并顺
利完成竣工验收。当招标人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方案提出异议时,设计方应及时、无偿
和负责地对原设计及相关文件做出修改,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2、凡是有设计变更,必须以文字形式说明原因和具体修改内容,双方指定联络人书面达成
一致后存档、并向施工方作技术交底。
3、设计单位需书面明确设计主要负责人及其主要设计作品,以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及
联系方式。
4、设计单位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设计负责人,对于不称职的设计负责人甲方
有权要求更换,但更换超过二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设计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各建造阶段的报批及验收的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6、本设计任务书作为合同主要附件,需共同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