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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JS18-JL-026-002)
委托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宁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合同编号:(JS18-JL-026-002)
委托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宁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 TITL | न्द्रगा |
| 一、合同协议书 |
|---|
| 二、中标通知书 |
| 三、专用条件 |
| 四、通用条件 |
| 五、附求 |
| 六、投标文件 |
| 七、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
| 八、协议书附件 |
委托人1(全称):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2(全称):海宁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合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 号线一期工程部分建设主体,负 责组织实施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 号线一期工程部分筹资。
海宁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合同杭州至海宁市域铁路西延工程部分建设主体,负责组织 实施杭州至海宁市域铁路西延工程部分筹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Ⅲ标段。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Ⅱ标段。
2.工程地点:杭州市。
3. 工程规模: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Ⅲ标段及Ⅳ标段的施工监理工 作,其范围包含18号线部分和杭海线西延部分,其中:18号线部分施工监理范围为:正线甬江路站 (包含) ~世纪大道站(仅包含18号线部分)和乔司车辆基地出入段线,正线里程范围为: YK26+440.964~YK53+846.614,乔司车辆基地入段线里程范围为:RDK0+000~RDK2+170,出段线里程 CDK0+000~CDK0+780.843;杭海线西延部分施工监理范围为:临平南高铁站站(不含)~文正街站 (仅包含杭海线西延部分),里程范围为K9+231.000~K10+271.430。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预算造价金额为 70657.7401 万元。
三、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专用条件;
4. 通用条件;
5. 附录: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6. 投标文件;
7.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三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伟_,身份证号码:4123*开通会员可解锁*36,注册号:12001859。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516653120@qq.com。
1. 签约酬金(大写):叁佰肆拾万伍仟陆佰元整(¥34056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大 写):叁佰贰拾壹万贰仟挪佰叁拾元壹角玖分(¥3212830.19元)。
委托人 1 与委托人 2 的签约酬金(按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 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II标段 及Ⅳ标段施工合同委托人 1、委托人 2的合同价款同比例分劈 ):
委托人1(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部分)签约酬金:
人民币(大写)参佰叁拾贰万零壹佰柴拾叁元捌角柴分(¥3320173.87元)
委托人2(杭州至海宁市域铁路西延工程部分)签约酬金:
人民币(大写) 捌万伍任肆佰贰拾陆元壹角叁分(¥85426.13元)
若发生国家调整相应税率的情况,本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也相应调整,以原合同不含税金额 为基数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合同金额,重新计算的时间节点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
1. 监理期限:自监理中标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如委托人因各种原因需对施工计划工期作调整, 监理人应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质量为前提,并须经委托人批准。 委托人对工期的调整,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相关服务期限(缺陷责任期服务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
八、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合格。
九、履约担保
监理酬金的2%,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支票、汇票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仪适用担保金额(15万人民币)形式提交。
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退还;以非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工程量完成 80%的 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的80%,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如至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时间止,本工程未完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人需在履约担保到期
前一个月内无条件地办理完成履约担保的续保手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且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 相。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十一、其他
本合同范围内杭州至海宁市域铁路西延工程部分由杭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建, 相关事宜另行以代建协议明确。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 按以下第(1)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 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 订立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
3. 本合同一式1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1 执 9_份,委托人2 执 3份,监理人执 3 份。
附件:
1、《监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2、
《廉政协议》 3、
4、"银行查证授权承诺书"
邮政编码:300250
TIT 法定代表人或其愛怪的学問奉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章) (签章) 120102096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账 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41930 账 号: 276592810654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委托人2: 海宁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1-地 址: 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33048110 邮政编码: 3144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宁支行 账 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2498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二、中标通知书
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E 2026年 2月
投标信况书可j
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你方递交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 II标段 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日 标 价: 340.560000万元
服 务 工 期: _ 1168 | 日历天。
项 目 负 责 人: _______ 刘伟
中标内容范围:对应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II 标段及IV标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其范围包含18号线部分和杭海线西延部分,其 中:18号线部分施工监理范围为:正线涌江路站(包含)~世纪大道站(仅包 含 18号线部分)和乔司车辆基地出入段线,正线里程范围为:YK26+440.964~ YK53+846.614,乔司车辆基地入段线里程范围为:RDK0+000~RDK2+170,出段线 里程 CDK0+000~CDK0+780.843;杭海线西延部分施工监理范围为:临平南高铁 站站(不含)~文正街站(仅包含杭海线西延部分),里程范围为K9+231.000~ K10+271. 430。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目内到 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T2楼 与我 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婉烟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 海宁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明刚、徐卿(签字或盖章) 联 系 都 联系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