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杭铁路公园一期监理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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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4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二四年五月

2

使

一、总体要求

1.适用范围。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

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公平竞争。招标人应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七个不准”,引导和促进公平竞争。

1)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

2)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

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3)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

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

4)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

5)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

6)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

7)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3.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由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有下划线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

☐”内打勾。

4.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

,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5.绿化工程项目使用本范本时,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纸质及电子招投标文件获取

(下载)和递交(上传)地址、投标保证金账户等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6.政府采购工程应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3〕4号)的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

须知及其前附表等条款中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有关约定。

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

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

5 日。

8.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

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

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

3

9.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

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发布的时间节

点,充分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10.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

在招投标运用。

二、招标公告部分(或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

致。

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

批资料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进行填写,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

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概算

,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中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

3.建设地址、建成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招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括号内的代理内

容应删除。

7.招标人应合理规划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分阶段(标段)招标的,招

标项目的工程名称应体现本次招标内容。

8.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因以下原因,监理单位可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1)工程因故停工 3 个月及以上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 3 个月以上的。

2)从中标单位离职的(需提供变更或取消注册证明)。

3)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47 号)第十三条原因无法延

续注册的。

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与原总监理工程师同等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

4

求等。

2.估算(或概算)造价。应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

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本次招标范围的估算(或概算)造价,批复汇总表不能反映本次招

标估算(或概算)造价的,应根据经批准的估算(或概算)详细文件汇总计算。

3.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3〕4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

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

联合体投标人。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及完成本

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条件设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执业资格。

4.业绩要求。招标人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 1 个,

工程业绩设置的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

2 个。设置的业绩指标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

标要求(其中,以绿化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

关指标的

8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中标通知

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如上述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

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

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招标人可根据业绩的具体要求,按照宜少不宜多

的原则从上述证明材料范围中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明确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

认定顺序。

5.在建工程。招标人若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允许在建项目的

个数和相关条件(在建项目所在地区、工程等级、查询网站等)由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自行拟定。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

3 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6.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可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询。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从业人员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

5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

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

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

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

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20 日。招标人应考虑

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发布的规定,应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

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 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条款号 1.3.1 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

述可详见公告。

3.条款号 1.3.2 计划监理服务期。服务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

出优于服务期的投标承诺。

4.条款号 1.4.1-2.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条款号 3.5.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

容,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

6.条款号 6.1.1 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

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

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

7.条款号 6.3 评标办法。示范文本提供了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技术打分制综

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招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6

8.条款号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

形、以肯定句式集中列入本栏;凡未列入此栏内容的要求,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招标人通过补充文件增加、删除或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文件中集中载明

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

9.条款号 10.5 特别说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 10.5

条。

四、评标办法

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宜适用于技术较为简单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五、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

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六、注解和说明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

加盖公章和盖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

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2、杭州市各区、县(市)、招标人,不违背相关法规,可以根据各自情况结合实

际对本示范文本进行调整;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7

宣杭铁路公园一期监理

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2026 年 4 月 27 日

8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第五章 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

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

格式一:投标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2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3

格式三:授权委托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

格式五:监理费报价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6

格式六: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67

格式七: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8

格式八: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9

格式九:投标诚信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杭铁路公园一期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32001281

1.招标条件

宣杭铁路公园一期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宣杭铁路公园一期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审〔

2025〕10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

100% ,项目业主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杭州市园林

文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宣杭铁路公园一期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999.03 万元,工程概算 7775.12 万元,其中工程造

2265.9416 万元,建设规模:总面积 32537 平方米(园林绿化工程),其中景观绿

化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约 1100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 300

平方米。建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东至蓬架桥港,南至灯彩街,西至三墩单元

XH010101-14 地块、莲池路、规划支路,北至油车桥港、墩余路。

2.2本次招标范围:监理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后期委托人要求纳入本

工程监理范围的采购项目所有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

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

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

44.5336 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 360日历天(含2个月免费服务期)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10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工程建安费在1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

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

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

80%

】,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

声明函》;

3.5 /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 自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8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8.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杭建市发〔

2019〕9 号) 。

3.9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

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发放,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

4 . 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 t t p s : / / g g z y . h z c t c . h a n g z h o u . g o v . c n : 1 8 0 0 3 / # / i n d e x ) ,

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

月明路

33 号交投科创中心 A 座 1502 室

联 系 人:谢先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盖章)

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28 号乐

富智汇园

12 幢 1308 室

联 系 人:叶女士、梁女士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2726985282@qq.com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

33号交投科创中心

A座1502室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28号乐富智汇园12幢1308室

联系人:叶女士、梁女士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2726985282@qq.com

1.1.4

项目名称

宣杭铁路公园一期监理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东至蓬架桥港,南至灯彩街,西至三墩单元XH010101-14地块、莲池路、规划支路,北至油车桥港、墩余路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

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3.2

计划监理

服务期

365日历天另加保修期

1.4.1

投标人资

格条件、要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地点:

1.10

投标预备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材

图纸、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

求澄清招

标文件

截止时间: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

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 交 方 式 : 登 陆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以不署名

的形式在相关栏目中提疑。

2.2.2

招标文件

澄清的发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上公开发

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

下载。涉及补充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信息

为准。

2.2.3

投标人确

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

清、修改的

时间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发布的补充

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

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7

其他需要

投标人阐

述的内容

/

3.1.9

构成投标

文件其他

材料

/

3.2.3

最高投标

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

万元;☑其他

44.5336万元 。

14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1)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

费用定额(

2018版)》,采用内插法计算,计费基数为施工招

标控制价

2265.9416万元;监理收费基准价为44.5336万元;

2)本次招标取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最

高投标限价,即为

445336 元。风险控制价 356268.8 元;为

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作为风险控制价。

3.3.1

投标有效

不少于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8000元。(不得超过项目估

算价的

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

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融资担

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数字保函/现金

1.交纳方式:

户名:园林绿化账户

账户:

75828100067166-006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2.交纳要求(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

备注:(

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

转出;

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

资购买,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

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

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提交投标保证金。3.其他形式要求:按浙建【2020】7 号文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支付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除

可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交纳外,被保证人还可选

择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证保险形式 、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

函形式交纳。

(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中

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

5.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3

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

5.投标人 年 月 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

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

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

(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

9.《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10.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

求》);11.《投标诚信函》;12.(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16

3.5.3

评审打分

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 汇总)及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对提供的资料有打分内容

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

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评标专家评标时,

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6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电子投标

文件签字

或盖章

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

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

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之外的

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

章即可。

(二)其他要求:

3.7.4

投标文件

份数

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 份。

4.1

电子投标

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

时间

/电子

投标文件

上传截止

时间

4.2.2

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

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详细上传

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17

2.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15 个的;

3.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特殊要求) 。

4.4

投标文件

的拒收情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4.□其他: / 。

5.2

开标程序

(一)开标程序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 CA 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

台公开显示。3.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1个“计算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方案一和方案二中抽取);

4.抽取数值(

1)抽中“计算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为方案一的,招标人继续

对所有投标单位在

0-1 之间随机抽取各 1 个对应的权重系数:

数值

0、0.1、0.2、0.3、0.4、0.5、0.6、0.7、0.8、0.9、1(权

重系数抽取数值

11个且均匀分布)抽取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

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2)抽中“计算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为方案二的,招标人继续

抽取

2个数值:①权重系数1个,数值范围为0.40、0.42、0.44、

0.46、0.48、0.5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权重系数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②浮动系数

1个,下浮比例

18

范围为

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下浮比例范围由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

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

进行。

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

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

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

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

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

4.其他:

/

6.1.1

评标委员

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

任评标组长)。

2.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3.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

胜任,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确定。

6.3

评标方法

□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

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

□评定分离法。

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3-5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6.4

中标候选

人公示

公示媒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8003/#/index)、浙江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zj.gov.cn/jyxxgk/list.html)

公示期限:不少于

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

19

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

标人

□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个。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

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资

金共管。

8.1

重新招标

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10.1

否决投标

的情形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书面(含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质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

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

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

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

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

过质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

20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

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

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本项暂不实施);

2.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4.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6.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项、3.5.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

7.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2.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13.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14.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15.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分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

员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

2)监理大纲中未阐明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

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

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

5)检测仪器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

6)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

16.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1

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

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

18.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19.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

则删除本条)。2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

件的依据。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

(一)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ggzy.hzctc.hangzhou.gov.cn)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

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

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4.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

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

22

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

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

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

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

3. 对开

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

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5. 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的起

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

(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

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或重新招标。

(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4

在建合同

工程的认

定及变更

(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3

证明

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

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

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

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

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上述材料的,

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

“在建合同工程”

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

建合同工程”。

10.5

特别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

进行相应填写。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

表为准。

(三)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

为准。

(四)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

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

质询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

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

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

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

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

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六)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

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

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25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4)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

或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相互工作的);

26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的;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

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

任。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27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

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28

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函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3 授权委托书3.1.4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3.1.5 投标保证金3.1.6 监理费报价表3.1.7 监理服务大纲(宜 200 页以内)

1)本项目概况;

2)工作内容和依据;

3)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形式;

4)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6)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

7)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力

介绍、资格证明材料及人员到位率的承诺;

8)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

9)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 条。

3.1.8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1.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

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

3.4.4 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

制件。

3.5.2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

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

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

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

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31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

评标依据。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日历天,

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32

在本章第

3.3 节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当严格遵守

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

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的监督。

9.6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本章第

10.2 条的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异议与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定标前核查: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特别说明:

34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成员为不少于

5 人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

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

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

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六)答辩评审;

(七)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

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八)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九)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36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

进行符合性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的情

形” 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

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2.质询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

的,应当组织质询。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

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

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

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质询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

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投标

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资信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

1 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

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7

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8 分)

(

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工程建安费在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有

1 个得 3 分;( 0-3 分)注:资格条件业绩可重复

计分。

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记录时间或相关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书面证明时间

为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监理委托合同;2、中标通知

书;

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相关政府质量监督

部门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上若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同时满足,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

现项目特征、建安费等评审要素的,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

模;同类业绩不得设置业绩数量要求。)

(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

师身份完成过的类似工程【工程建安费在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有 1 个

2 分。

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记录时间或相关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书面证明时间

为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监理委托合同;2、中标通知

书;

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相关政府质量监督

部门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上若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同时满足,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

现项目特征、建安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评审要素的,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原件

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

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

(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同类业绩

不得设置业绩数量要求。)

(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颁证时间为准

) 5 年及以上的得 1 分,其他的得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证

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

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证明材料为: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监理班子组成:驻地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满足《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

38

表》的,得

1 分(每少一人,扣 0.5 分,扣完为止)。【在投标文件《派驻本工程监

理人员汇总表》予以明确,并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拟派人员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

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缴纳单位必须与

投标人单位一致,否则不得分。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表:

岗位

人数

配置专业及资格要求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到位率:按

中标单位进

场后提交的

进场计划执

行(须经招

标人批准)

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工

程师

1

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

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

格证书

专职安全监理员

1

具有安全管理专业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

册安全工程师

市政、安装专业监理工

程师、造价工程师、

资料员

按需

按需

3.信用评价(≤4 分)信用评价得分按照设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A 级的得 4.0 分,B 级的得 3.5 分,C 级的得 3 分,D 级的得 1 分,E 级的得 0 分。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含当日)的有效信用报告,并附上该报告官网

查询页面的清晰截图,截图须包含显示日期的时间信息。因评分每天浮动,评标委员会

在评审过程中查询,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评审过程中因

故不能查询的,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信用报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

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50 分):

1)监理人员(10 分):

1-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园林绿化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

资历配置是否合理;

39

1-2)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

是否明确;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

9.5-10 分;较好的,

9.0-9.5 分(不含 9.5 分);一般的,得 8.5-9.0 分(不含 9.0 分)。

2)质量控制(10 分):

2-1)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

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2-2)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

2-3)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计划及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方案完整、可行的,得

9.5-10 分;较好的,得 9.0-9.5

分(不含

9.5 分);一般的,得 8.5-9.0 分(不含 9.0 分)。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措施是否有针对性(10 分):

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

9.5-10 分;较好的,得 9.0-9.5 分(不含 9.5 分);一般的,得 8.5-9.0 分(不含 9.0

分)。

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10 分):

4-1)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4-2)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

4-3)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4-4)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

9.5-10 分;较好的,得 9.0-9.5 分(不含 9.5 分);一般的,得 8.5-9.0 分(不含 9.0

分)。

5)检测仪器和工具(5 分):

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

4.5-5 分;较好的,得 4.2-4.5

分(不含

4.5 分);一般的,得 4.0-4.2 分(不含 4.2 分)。

6)合理化建议(5 分):

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

4.5-5 分;较好的,得 4.2-4.5

分(不含

4.5 分);一般的,得 4.0-4.2 分(不含 4.2 分)。

40

2.监理大纲评分计算

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

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

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

2 位)。

(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

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

的问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

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

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监理大纲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

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

B 级☑C 级□D 级(由招标人确定),计算精度保留到元。

□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

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

0-1 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

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

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C1×A1)+(C2×A2)+…(Cn×An)

评标基准价

=——————————————————

A1+A2+…An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100-i)/100+算术平均值 B×(1-A)

A 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 0.400.420.440.460.480.50 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i 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 2、3、4、5、6、7 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抽取范围由杭州市园林文

物局主管部门不定期动态调整。

算术平均值

B:投标评标价 m≤5 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投标评标

m≥6 个时,去除 n 家高值和 n 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 值为 m×20%的四舍五入

取整值。

2)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

41

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

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报价评分(38 分)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

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38 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3 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

2 位小数。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

10 分的,计为 10 分。

(五)答辩评审

(本项目不设置答辩)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答辩。

7.5-8.0,良 7.0-7.5(不含 7.5),

一般

6.5-7.0(不含 7.0),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

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为投标人的答辩得分。未参加答辩的,得 0 分。

1.答辩人(入围确定):

□通过符合性评审和监理大纲评审,且资信评分

+报价评分之和排名前

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

□通过符合性评审和监理大纲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和监理大纲评审的投标人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短信等

方式通知授权委托人);

2)报价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给授权委托人)。答

辩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

0 分处理。

3)答辩人应在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不得主动澄清其他事项。

4.答辩地点:

5.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

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

42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诚信、业绩、企业信用评分、监理大纲评

分、报价评分、答辩评分的总和。

(七)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

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

相同的,以答辩排名靠前的优先;排名仍相同的,以监理大纲评分排名靠前的优先;上

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

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质询澄清答辩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

六、其他

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6.4 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 3 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

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

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中协议书、通用条件内容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

GF20120202)相应部分,专用条件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GF20120202)中的专用条件格式、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DBJ33/T1104-2022)等,由招标人补充提供。

4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宣杭铁路公园一期监理

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

7999.03 万元,工程概算 7775.12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3

739.02 万元,建设规模:总面积 32537 平方米(园林绿化工程),其中景观绿化面积约22000 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约 1100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 300 平方米。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45

1. 监理酬金:监理服务费根据其投标报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元整)

,最终监理费根据工程竣工结算计算;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

2018

)》执行。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

2018 版)》

,采用内插法计算。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监理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委托人同意的

施工开工令时间起算)。

日始,至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

,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杭州

3. 本合同一式 壹拾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陆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33 号

住所:

交投科创中心

邮政编码:

310051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6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略)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

GF20120202)相应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

GF20120202)中的专用条件格式、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DBJ33/T1104-2022

1. 定义与解释1.2 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 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后期委托人要求纳入本工程监理

范围的采购项目所有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

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

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

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

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

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

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

理总结。

47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设单

位移交。

2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委

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

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计文件;

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工程周边管线

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责

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

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

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企业

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格

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

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④负

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出

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整机或

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和

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包

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

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标准

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

48

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

及时做出处置。

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

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

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

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故

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

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

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

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

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

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

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

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⑧施

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

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

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

49

报送委托人。

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果、

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

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

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

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现

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员的

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工承

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

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

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

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

30 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项目部

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落地

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

查或验收。

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

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

方案实施。

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场安

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

50

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

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护现

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配合

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

工程师签署意见。

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安全

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

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

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更实施

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托人与施

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

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并采

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③及时收集、

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④主持索赔的处理,审

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

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工合同

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法

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

宜。

7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48)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签订工

51

程勘察设计合同。

49)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

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付证

书,并报委托人。

50)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51)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52)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察方案,

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

5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计

量的检定情况。

54)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

55)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并参与

勘察成果验收。

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

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

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

59)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

60)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的

发生。

61)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62)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促

设计人予以完善。

8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6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

64)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要

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6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因

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9 其他:

52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

作的;(

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 3 个月以上)建设或领

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

3 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

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经委托人

同意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

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

(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

数: 根据甲方要求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

间和方式为:

3. 委托人义务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

复。

4. 违约责任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53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

LPR)×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5.3 支付酬金5.3.1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阶段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10%

中间付款

□每月支付一次;

☑每季度支付一次;

□其他:

按服务期比例;

□按人员投入;

□其他:

竣工

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累计付至

98.5%

最后付款

监理缺陷服务期满

14 天内

付清余款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

列方法确定:

□ 附加工作酬金

=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

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员及数量需报

委托人认可后执行。

54

□ 附加工作酬金

=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

/人•日。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

6.2.3 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人要

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金按

下列方法确定:

□ 附加工作酬金

=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

的监理人员(人)×

/人•日。

□ 附加工作酬金

=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

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

=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

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在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支付。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

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

=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

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在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扣回。

7. 争议解决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55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

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9.1 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期满后 7 天内退还履约担保。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56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2.生活用房

3.试验用房

4.样品用房

5.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

2.工程勘察文件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

5.施工许可文件

6.其他文件

57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2.办公设备

3.交通工具

4.检测和试验设备

58

第五章 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59

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1.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序号

岗位

上岗证书

要求

数量

其他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

2

□总监代表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5

专业监理员

6

专业监理员

7

其他人员

说明: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需要提出人员要求;

②投标人应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

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 号)规定的其他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时间为: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标准及要求:

6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杭 州 市 园 林 绿 化 项 目

监理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期:

61

1.投标函(格式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二)3.授权委托书(格式三)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四)5.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7.监理费报价表(格式五)8.监理服务大纲(格式自拟)9.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的资料一览表(格式六、格式七)10.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

提供,格式八)

11.投标诚信函(格式九)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62

格式一:投标函

项目监理投标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

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

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

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全过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最终报价为

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

身份证号码

),

监理人数为

人,服务期

日历天)。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

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

%的履约保证金,并按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

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

任何时间,本投标函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

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63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

64

格式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提出异议、投诉、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

65

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

写,不得缺漏。《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声明函无效。③《中

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

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

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6

格式五:监理费报价表

监理费报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费 用 名 称

单位

计 算 依 据

单价(元) 数 量

合价(元)

1

2

3

4

5

合计监理服务费总报价为人民币小计:¥

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整个监理服务时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报价依据和说明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办法、延长监理服务期的优惠条件(可另附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67

格式六: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共 页

备注

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填写。

投标人:

(盖章)

68

格式七: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

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共 页

备注

1

(如:信用报告,并附上该报告官网查询页面的清晰截图)

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二)评审打分资料”内容填写。

投标人:

(盖章)

69

格式八: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

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的承诺书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拟派参加

项目监理投标的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

,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

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没有选择投标人须知前附

3.4.1 第(四)款第 4 项的,删除下划线部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70

格式九:投标诚信函

投标诚信函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监理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

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

子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监理人员及投入监理仪器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

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

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

(适用于招标公告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

程的);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

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

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且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

戒名单

)或限制参加投标;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

71

总监理工程师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以下两

种情况除外:(

1)工程因故停工 3 个月及以上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 3 个月以上

的;(

2)从本单位离职的);

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

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

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

,投标中使

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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