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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活
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制
订《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 版)》。
二、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招标。
三、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令第 2 号);
9.《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403 号);
10.《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 年 1 月 26 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通过);
1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12 号);
12.《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等 8 部委令第 16 号);
1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8 部委令第 20 号);
1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 2024 年第 26 号令);
15.《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 2017 年第 33 号);
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库〔2020〕46 号);
1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 2023 年第 2 号);
18.《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4〕21 号);
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2
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 号);
2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1〕19 号);
2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
发〔2022〕47 号);
2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24〕17 号);
2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
发〔2025〕22 号);
2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
(杭政函〔2019〕26号);
2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函〔2019〕27号);
27.《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
28.《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7号);
29.《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杭综法(2025)32号);
30.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
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
31.《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118号);
32.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上述法规文件,若有更新,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招标人按照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
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
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按照本示范文本要求设置。
六、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3
款”相衔接。
4
使
用
指
南
一、总体要求
1.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招标采
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为选择性条
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3.除下划线空白部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可选择部分和斜体字部分由招标
人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
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示范文本不再誊抄。
5.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
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较好的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投标业务。
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招标人应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
价平台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5日。国家另有规定的,应同时
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
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依法进行合理设置,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具有竞争性。
8.为实现项目投资管控目标,应在项目技术评审中增加限额设计评审指标,根据建
设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合理设置限额设计目标,针对投标人是否落实限额设计要求,限
额设计措施、方法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审。
投标人须对投标阶段提出的估算工程费用目标金额进行承诺,承诺书作为投标函及合
同附件之一。项目实施阶段,发包人可依据限额设计承诺对设计人进行相应考核。
9.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技术标暗标形式。
10.鼓励“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数智见证”“数据预
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
11.超过1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
5
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
3.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审批资料
填写。
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6.代理机构。为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
除。
7.标段名称。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招标内容。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尽可能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
2.投资估算(或概算)。应根据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填写招标范围的费用造价,
批复汇总表不能反映招标的投资估算(或概算)的,应根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概算)
详细文件汇总计算。
3.如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包方式的,应在工可阶段明确,并按《关
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
2号)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招标内容和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招标所需的最
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
标人。
2.招标人招标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资质要求,招标人应确保设定的最低资质要求满足项目招标内容实施所需的主项资质要
求。
3.联合体。如完成招标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
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
6
类专业技术职称,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5.业绩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工程业绩
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两项。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且应在
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其所能
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招标人可选择中标通知书、合同、图审合格
证明等一项或几项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但应明确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
顺序;如以上资料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可提供勘察设计成果验收文件及其他体现
业绩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项目技术报告摘要等)。
招标人对资格后审项目设置工程设计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少于7
个,投标人不足7个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
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予开标,招标人应当分析失败原因后重新招
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再招标。
6.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项目,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数量不超过5个。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
1.需要明确是否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2.对于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宜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
3.补偿的金额和未中标人补偿的家数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而定,采用公开招标若投标
人数量过多,招标人可明确对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并明确补偿标准;采用邀请招
标,招标人宜给予每个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并明确补偿标准。
4.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设置不同档次的补偿标准,以便对评标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设计
方案给予适当鼓励。
5.投标补偿费应当由招标人支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
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历天。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
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
7
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修改、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
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
虑补充(修改、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
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提交)
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
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
告。
3.设计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应满足招标的要求,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服务期
的投标承诺。
4.条款号1.4.1-1.4.3项。根据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
填写,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一致。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的时间一致。
6.条款号1.12.1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填写工程费用估算限额、总建筑面积或计
容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该项为招标人特殊要求且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
的实质性条件。如无特殊要求,则填写“无”
条款号1.12.2项“偏差”:该项为招标人特殊要求且要求投标人不得偏离的范围和幅
度,如无特殊要求,则填写“无”。
招标人应慎重填写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偏差,且应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条款对应,即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集中体现,
以减少评标争议。
7.条款号3.5项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应针对满足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进行补
充、细化或删除
8.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
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
8
(浙政发〔2024〕17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
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
评标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11.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6条后依次
排序,如10.7、10.8……
四、评标办法部分
评审条款应对本地、外地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出现本地企业的保护性条款。
五、合同文本部分
1.协议书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
部分予以补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
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2.为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及保证设计质量,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及复杂程度合理安
排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一般不少于2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
间一般不少于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一般不少于45日历天。
3.设计费支付方式(以下方式以方案、初步设计加施工图设计整体委托为例,只委托
部分阶段设计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照调整)。如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
包方式的,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占总设计费的30%~40%, EPC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
费占总设计费的60%~70%。
(1)第一阶段(定金或预付款):设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不低
于合同总价的10%。
(2)第二阶段(方案):方案设计批复或经发包人认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
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0%。
(3)第三阶段(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
于合同总价的50%。
(4)第四阶段(主体部分施工图设计):主体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图纸交付后7个
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70%。
(5)第五阶段(专项部分施工图设计):专项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图纸交付后7个
9
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80%。
(6)第六阶段(结构主体验收):项目完成结构主体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
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90%。
(7)第七阶段(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备案之前)支
付,付清合同余款。
注:1)发包人应在设计人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后足额支付设计费用,结合所在地区
各设计阶段评审情况,合理调整设计费支付阶段。例如实行方案及初步设计二合一评审的
地区,在项目通过方案设计批复后,需按上述支付方式,足额支付至第三阶段(初步设
计)相应合同金额。
2)针对设计范围较大的工程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按照主体部分、专项部分
等原则进行划分,分阶段支付相应设计费。
3)为保障发包人权益,在设计人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后,可视项目情况预留不大于合
同总价15%的尾款,至设计服务结束。
4.总设计费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若设计项目发生双方一致确认的重大变
更修改,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修改费用。设计费结算时,双方依据重大变更范围的实际发
生工作量及合同设计费方式,协商确定最终变更设计费用或签订补充协议。
5.如合同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阶段明确的,应集中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1.12.1项或第1.12.3项款中列明。
6.项目竣工验收后,如涉及政府财政审计等,可预留最高不超过合同结算金额1.5%的
费用至审计结束。
六、发包人要求
应与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的要求相一致,如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需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阶段明确的,应集中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2 项中列明。
七、注解和说明
1.同一条款中出现为 “A”“B”选择的,“A”款表示线下招投标;“B”款表示线
上招投标。
2.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应
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盖
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10
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设计(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98001211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建单位:
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7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9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6
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设计已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发展
和改革局以 杭高新〔2023〕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项
目业主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招标人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代建单位为杭州滨江城建
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北至坚塔路、东靠智源路、南临海塘路、西侧毗邻景
观河。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 13770 万元。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总规模约 8357 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 1.0,建筑密度不大
于 3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少于 35%,建筑高度不大于 18
米。建设建成后规模 15 班幼儿园,预计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11900 平方米,地上建筑
面积约 79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地下室一层)。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服务)。
包括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
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服务),相关评估类项目(包含节能评估报告及能效测评报告(具
体按杭建科发[2016]327 号文件要求执行)、能评、交评、环评、日照分析、景观风貌
区)、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
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等后续服务,以及提供工程勘察的《工程勘察任务书》等工
程勘察的详细要求和报审配合,初步设计批复前需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项目面积预测
绘等。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
下空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停车设计、厨房设备设计及相关部门审批
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
计(含装配式)、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
13
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包含舞台灯光幕布系统等)、装饰装修设
计、幕墙设计、PC 设计(含对后续施工总包单位 PC 深化图进行复核),绿色建筑、
(近)零、超低能耗建筑(如有)、可再生能源(如有)、太阳能光伏(如有)设计、评
估、申报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BIM 设计(应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 DB33/T1154-
2018 所要求的应用程度等级二级要求,且工程量统计应能满足业主方要求),海绵城市设
计(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
架设计、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
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厨房设备设计、田径场跑道及所有运动设施设备设
计、篮球场的运动地板等等业主及工程所需的相关设计。
设计深度应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
案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
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
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滨江区学校设计导则。(总建筑面积
约 119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79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
2.5 设计服务期限:95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20 日历天 ,初步设
计文件编制时间 3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45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乙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 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
业务)。
□3.2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14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
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入围中标候选人
补偿 3 万元(实际中标人不做补偿),招标人享有受到补偿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一
切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使用由招标人决定。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5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年__月__日__时__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
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公章、法人章)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钱江大厦 15 楼
代建单位: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 580 号钱塘春晓大厦 6 楼
联 系 人:来泽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
地 址: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 2 幢 11 层
联 系 人:高帅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月
日
1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
邀请招标
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
业主为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项目名称) 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万元。
2.3建设规模:
。
2.4招标范围:
。
2.5设计服务期限: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7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8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 (详细地址) 获取
纸质招标文件。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
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若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需
邮寄,则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 7.2 招 标 文 件 网 上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邮
箱:
年
月
日
19
备注: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
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
再参加投标。
20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工程名称)
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钱江大厦 15 楼代建单位: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 580 号钱塘春晓大厦 6 楼联系人:来泽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 2 幢 11 层联系人:高帅奇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13008505@qq.com
1.1.4
项目名称
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北至坚塔路、东靠智源路、南临海塘路、西侧毗邻景观河
1.1.6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估算 13770 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 设计服务)□其他招标内容具体包括:详见招标公告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95 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
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
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4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
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后续服务阶段:
/
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投标人处于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 具体要求:除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设计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内容外,且应经发包人同意。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要求:
。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 偏差内容: 允许正偏离,即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
偏差范围:允许正偏离,即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差幅度:允许正偏离,即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红线图、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
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高帅奇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 24 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 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 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3.1.1.1 投标函封面;☑3.1.1.2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 □其他)
□3.1.1.3 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 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3.1.2 技 术 标 ( 页 码 不 得 多 于 _300_ , 不 得 少 于 _100_ , 文 本 连 续 编码);□其他投标资料:3.1.3 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4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42.8
万元。单方最高限价:120 元/平方米(四舍
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1900 平方米折算)☑风险控制价
114.24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
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 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依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合理报价。2、结算方式:①单方设计费为项目设计费计取和计算依据,设计费最终结算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明确的总建筑面积,按单方设计费结算(即:设计费结算总价=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单方设计费)。②项目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概算批复中的设计费用(规划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外)。③如非设计人原因发生重大因素(如规划红线重大调整或设计阶段范围调整或选址地块调整等),需调整设计内容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需增加设计费的,则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相关设计费按设计各阶段所占合同价比例进行结算,设计人不得再提出任何附加费用。④设计费含所有专家论证费用,以及设计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补充、修改、完善等,设计人应不计次数的免费承担,直至通过发包人或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6、其他:
(1)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
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实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2)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
需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会务、人工、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工程概算编制及修改等费用,并包含对第三方深化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配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验收、配合完成竣工图等所有的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费用。
(3)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
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
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此类因素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兼顾经济性原则,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提醒:总报价请以单方报价乘面积的计算方法,避免出现总价除面积除不尽的情况,影响后期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且最高
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不得超过 10 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违反投标告知书内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1.1 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 模型
2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
展示图板
□无
☑有
4
幅,大小
A1
(如 A1、A0,请严格
按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展板图板底面、背面统一采用黑色);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 模型
☑无
□有
个;
1.2 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2.1 采用《2019 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
发 , 并 通 过 交 叉 验 证 测 试 并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 V3.3.0 电子投标工具,详
见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
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 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 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 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 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2.2.1 使 用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编 制 生 成 电 子 加 密 标 书 1 ( 后 缀 名 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
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 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 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1 正
本”、“标书 1 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 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2 正
本”、“标书 2 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多媒体演示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 U 盘一个;☑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伍
份。
注:1.友情提醒,技术标为纸质投标文和展板开标现场提交,资格
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为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开标现场提交 。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其他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 A3 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 A3 幅面白色纸张。□3、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 1”、“ 技术标正本(明
标)”、“电子加密标书 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副本一起密封,光盘或 U 盘封装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
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 1”、
“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 2”等
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展板图板内封装未密封的。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 CA 锁
刷卡签到,未带 CA 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2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
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
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其他: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其他:
。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 CA 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
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 2/3);成
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不超过 3 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 家的应推荐 3 名,有效投标人 7-9 家的应推荐□3☑4
名,有效投标人≥10 家的应推荐□3□4☑5 名)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其他:
。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无行贿犯罪记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其他要求:
“中标候选人在项目评标当日(含)前未被列入拖欠农
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评标当日(含)前 2 年内无串通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合治理平台结果为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1.定标时间:
。
□2.定标地点:
。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
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定标会议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3 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后续服务便利: ;□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0.评标报告: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11.质询
或(和)考察报告;
□12.现场面试情况;□13.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2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直接票决法二;□直接票决法三。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7.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入围中标候选人补偿 3 万元(实际中标人不做补偿),招标人享有受到补偿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一切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使用由招标人决定。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不要求。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3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 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
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
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3.初步评审内容:
3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
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4.陈述和答辩时间:
;地点: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
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实、准
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按照杭州市信用管理办法,对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
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3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 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
“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
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
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不
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
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
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子
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
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
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
期内)。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 10.1 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 3.4.4 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 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宅
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 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
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 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 20%。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照相关现行文件要求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按照相关现行文件要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
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10.其他:
。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3.展板不少于 4 张,要求为 A1 篇幅,其中地块彩色规划总平面图 1份、总体鸟瞰效果图 1 份、主要建筑立面透视图 1 份、幼儿生活单元效
3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果图 1 份,能表现投标人设计意图的效果图等。装裱在黑色 KT 板上,亮膜,装裱,黑色边条封边,该部分效果图均需 KT 装裱。
……
……
35
投标告知书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项目履约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进度与
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工
作。
二、各投标人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觉抵制围标串标等行
为,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维护好自身信用记录,保持良好的市
场信誉。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自身相关信用信息,导致招标人作出不利于
投标人的处理,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在定标前将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进行核查,
在评标当日(含)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或
评标当日(含)前2年内有串通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
资格(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合治理平台结果为准)。
四、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告
知书的所有内容。如违反投标告知书内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6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1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37
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3)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
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8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39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时间和形式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40
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
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
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41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
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
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
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
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以城市道路为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
制)
3.1.2.1 总体说明
3.1.2.2 设计说明
3.1.2.3 工程方案内容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
(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3)重要节点方案图
(4)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
(5)排水工程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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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属工程方案图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
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原创设计声明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
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
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
43
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
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
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信审查资料
44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
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5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
)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
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
46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
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47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
(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
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
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
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
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
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
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应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开展现
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
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
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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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后续服务便利;
(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应结合现场面试及7.2.7条的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
法: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
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
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
于 3 个工作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
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49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
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50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
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
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
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
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 】204 号的
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
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51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
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用条款)》中2 发包人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附表: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
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
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5.1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5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
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
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
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
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
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
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
54
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
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
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设计水平
与质量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①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0-7 分);②对方案设计理念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0-7 分);③投标人的整体设计思路清晰性,设计深度、构思新颖性,立意独特性(0-7 分);④项目策划定位清晰,与片区规划合理协调。配 套 设 施 功 能 齐 全 , 面 积 分 配 合 理 、 分 区 明确。(0-7 分);
0-28
2
方案总平面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0-6 分);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0-6 分)。
0-12
3
方案投资
估算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0-5分)。
0-5
55
4
工作安排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0-4 分)。
0-4
5
技术创新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 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其适用性、规范性、有效性酌情打分。(0-6 分)。
0-6
6
概算编制质量措施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
0-0.5
7
其他评审
因素
①质量及服务承诺:设计质量保证和设计服务承诺措施具体(0-5 分);②建筑形态:设计创意是否新颖,建筑立面造型设计简洁明快、有特色、色彩和谐,与周边环境协调良好(0-4 分);③交通组织:编制交通组织专篇,交通组织清晰,地下空间高效利用,汽车泊位设置合理,与周边道路,周边环境有机结合(0-5 分) ;④功能布局: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布局科学合理(0-5 分);⑤专项设计:对各专业方案设计说明是否全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景观、弱电智能化、节能等专业,每缺 1 项专业扣 0.5 分,扣完为止(0-5 分);⑥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满足要求的得 0.5 分,不满足为 0分(0 或 0.5 分)。
0-24.5
8
项目负责人陈述
和答辩
无,本项目不采用陈述和答辩。
0
备注: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 1.5-2 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 0 分。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
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56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
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
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自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5 年 ( 含 5 年 ) 内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
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11000 ㎡(含)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的每一个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且最多只计 2 个项目。【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投标截止日前 5 年(含 5 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11000 ㎡
(含)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的每一
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且最多只计 1 个项目。【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得分。】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完全满足“《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要求的得基本分 1 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中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人加 0.5 分,最多加 1.5 分。本项最高得 2.5 分;2、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
3
57
格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0.5 分;【证明材料: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职称证、注册证)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如职称证书无法证明专业的,可补充提供毕业证,以毕业证明确专业为准。】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
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
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
*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
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
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
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
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
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
具体情况选择。
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
建筑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结构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
电气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5
给排水设计工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排水)资格
58
6
暖通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资格
7
智能化设计工师
1人
建筑智能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8
景观设计工程师
1人
风景园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9
建筑装饰工程师
1人
建筑装饰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
造价负责人
1人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合计
10人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
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
准价1%的 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
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
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
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
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
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
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
59
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0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
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61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
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
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
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62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63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
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
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
64
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
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
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
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
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
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
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
65
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
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
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
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
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
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
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
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
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
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
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
66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
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
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
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
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
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67
□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
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
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
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
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
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
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
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
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
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
书面答辩,
分钟(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
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
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
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0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
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
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
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68
□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
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
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
辩,记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
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
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
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
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
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标人(招标
代理)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号顺序依次由工作
人员带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拟
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不得透
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
答辩环节计 0 分。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69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述和
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具体分
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答辩
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系统生成
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
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
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
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偏
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
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
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
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
知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
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
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
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
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
70
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
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签
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
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
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
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
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人
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
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
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
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答
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
71
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
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
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
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
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
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
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
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候室
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答辩
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场。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
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通
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
止。
72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考试规
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0
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
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
答辩单。
7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
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74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7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设计及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冠单元规划幼儿园(杨家墩) 项目设计 。
2.工程地点:杭州市滨江区。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
、
、
等。
5.投资估算:约
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包括完成方
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相关评估类项目
(包含节能评估报告及能效测评报告(具体按杭建科发[2016]327号文件要求执行)、能
评、交评、环评、日照分析、景观风貌区)、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
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等后续服务,以及提
供工程勘察的《工程勘察任务书》等工程勘察的详细要求和报审配合,初步设计批复前需
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项目面积预测绘等。
2.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
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停车设计、厨房设备设计及相关部门审批等,以及
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
配式)、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
设计、消防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包含舞台灯光幕布系统等)、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
计、PC设计(含对后续施工总包单位PC深化图进行复核),绿色建筑、(近)零、超低能
耗建筑(如有)、可再生能源(如有)、太阳能光伏(如有)设计、评估、申报等应符合
76
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BIM设计(应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DB33/T1154-2018所要求的应用
程度等级二级要求,且工程量统计应能满足业主方要求),海绵城市设计(雨水回收系
统)、人防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
施及人防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
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厨房设备设计、田径场跑道及所有运动设施设备设计、篮球场的运动
地板等等业主及工程所需的相关设计。
设计深度应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
案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
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
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滨江区学校设计导则。
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若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或项目推进实施进度等要求,可以对设计合同
中设计阶段的范围和内容等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和服从并执行,相关设计费用
按合同对应结算条款进行结算,但投标人要按招标人要求做好后续相关设计工作的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类设计参数、计算数据、复核等),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要自行考虑
该因素。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77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设计人
份。
发包人:(公章)
代建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合同经办人:(签字)
合同经办人:(签字)
纳税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
78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79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8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
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
《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
工(2025)118号)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
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
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项目所在地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及文件(7)招
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
被颁布实施,则设计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未列入,但适用于
本工程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同样适用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设计人;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根据设计需要确认;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满足设计需要;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满足设计需要;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设计人;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技术标准需达到国家、地方
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
要;(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
件;(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合同履行中双方
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81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向设计人提供项目批复、规划批复、建筑主体设计图纸等
基础资料,配合设计人进行各阶段的设计,包括设计需求的提出、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查、
设计修改意见的反馈等。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本合同履
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2)协调
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4)授权代表无权签收关于设计
款项结算、变更、支付、设计验收等文件材料,该系列材料均应经发包人盖具公章后生
82
效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如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设
计周期延长的,则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
图纸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
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1.3.3①与发包人的沟通,及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时按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的各类调整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提供招标阶段的设计支持(包括回复清单编制
单位提出的设计图纸疑问,提供各类材料设备技术参数)。②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
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最好,从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③设
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
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④在发
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⑤设
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
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⑥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
料。⑦各专业施工图图审(包括变更)由设计人全权负责;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83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
项目的组织协调,设计人员安排、人员分工,项目的设计进度、质量,与发包人的对接、
沟通、联系,与发包人的各类资料、信息的传递。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3%的违约金,由
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有设计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如原项目负责人不能按约定到岗
履职的或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
在14天内未做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3%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
权解除合同。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设计人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有设计
人承担。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设计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
资质的设计内容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建筑、结构、水、电、暖及及设计人具备相应的专业
设计资质的设计内容。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设计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人需自行设计完
成,如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的,允许设计人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进行设计,但委托前应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
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4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设计分包合同复印件,设计分包单
位相关的资质证书,设计分包进度计划,分包人技术人员名单及专业职称证明,以及其他
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分包产生的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
不再另行支付,设计人与设计分包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纠纷由设计人与设计分包单位自行
解决。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设计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行。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详见设计任务书。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3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
生该情形后
5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设计人承诺配合本项目政府报批而可能调整的设计工期安排,该费用已包含在各阶段
费用中,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85
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应同时提交包含全部内容的光盘(或 U 盘)。报建、评审会、
汇报会、专题会议所需图纸、资料等文件及相应份数由设计人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图纸以CAD、JPG、
WORD、PDF或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格式,并按发包人要求的载体或介质提交。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
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发包人要求。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发包人提供必要
的办公场所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交通、通讯、食宿自理。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工程竣工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的时间
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3)其他价格形式:单方设计费
元/㎡,面积暂按
㎡计算,本合同总价为
万元(暂定)。
①单方设计费为项目设计费计取和计算依据,设计费最终结算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
许可证明确的总建筑面积,按单方设计费结算(即:设计费结算总价=工程规划许可证总
建筑面积*单方设计费)。
②项目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概算批复中的设计费用(规划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
外)。
③如非设计人原因发生重大因素(如规划红线重大调整或设计阶段范围调整或选址地
块调整等),需调整设计内容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需增加设计费的,则经双方协商后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相关设计费按设计各阶段所
占合同价比例进行结算,设计人不得再提出任何附加费用。
④设计费含所有专家论证费用,以及设计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补充、修改、完善等,
设计人应不计次数的免费承担,直至通过发包人或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
86
⑤设计各阶段所占合同价比例详见下表
设计阶段
占合同价比例
方案设计
15%
初步设计
30%
施工图设计
40%
施工配合服务
15%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设计合同签订,经发包人确定后支付,但最迟应在开始设
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30%
方案(初步)设计批复或经发包人
认可后支付。
第二次付费 累计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60%
施工图设计完成(含主体部分和专
项部分)、图纸交付,经发包人确
认后支付。
第三次付费 累计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80%
竣工验收通过后(竣工验收备案之
前),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第四次付费 支付剩余费用
项目审计结算完成,经发包人确认
后支付。
注:表中设计费结算价按10.2条约定;
10.3.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履约担保形式: 如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公司担保等。
履约担保从签订本合同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30日历天内有效。承包方在合同履约
期间无违约行为,竣工验收达到投标承诺和合同的全部内容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87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给他人或
单位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外,全部归属于
发包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
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扣减全部履约担保,并视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
失情况除以合同价5%以内的违约金。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如因设计人原因,设计人未按合同
规定的日期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除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发包人在应付
设计费中扣减)。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履约担保金额。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
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
应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赔偿发包人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设计人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认真负责,否则按专用合同
88
条款14.2.3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
包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扣罚全部履约担保,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
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2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30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 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初步设计图纸、说明书、设计、报
告、文件、电子文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
人发现设计人提供成果有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的有效
证明或限期予以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
(包括发包人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
89
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人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
投诉或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成本费用)。
18.2 设计人对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所有义务,负有全部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同时,
设计人的全部技术责任和义务,并不因发包人的任何审核、批准而获得免除。
18.3 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对各分项设计进行限额把控,并满足概算总额限制。
设计人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经专业预算单位测算后成本总额超过概算限额时,设计人应在
发包人规定时间内无偿修改或补充,并重新出具符合合同规定和质量要求的项目设计文
件。设计人超出约定时间仍未提供符合概算限额的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按照14.2条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
18.4 设计人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
备等进行价值工程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合理、有效降低工程
投资的设计成果。
18.5 设计人提交的本项目设计文件中,如存在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设计缺陷,
设计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并在发包人要求的工作时间内(不超过15个日历日)完成
并重新提交,但不得影响设计计划和项目工期。
18.6 图纸必须由各相关工程师会签,严格进行校对、审核,否则因设计工种之间沟
通不利导致图纸间矛盾或图纸质量原因,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业主保留向设计院索赔的权
利。
18.7 设计人对发包人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在提交发包
人的设计修改通知中应注明修改原因及修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若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
同意而擅自修改设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赔偿
甲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18.8 因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行业规范发生变化或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引起的指标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各阶段设计费中。
18.10设计院相关领导、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需定期参加项目例会及对施工
现场进行检查,确保设计意图能在施工中得到体现,具体参会的频数及要求等,由业主方
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项目需在施工现场分阶段派驻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其驻场上班时间按国家规定工作日时间执行或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
况自行决定。若设计院不服从管理,业主有权按2000-10000/次进行扣罚。
18.11 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需要及时回复,并及时出具联系单寄给甲方,不得对现场
90
施工进度造成影响,未满足上述要求,业主有权按2000-10000/次进行扣罚。
18.12 业主方视情况可以对设计成果的合理性进行检查,设计方应提供全套最终CAD
版本图纸、各种计算书(计算模型)、BIM模型、校审记录单等;且应配合做相关修改。
18.13 其他要求详见后续下发正式设计任务书。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进度表
91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包括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相
关评 估类项目(包含节能评估报告及能效测评报告(具体按杭建科发[2016]327号文件要
求执行)、能评、交 评、环评、日照分析、景观风貌区)、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
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等后
续服务,以及提供工程勘察的《工程勘察任务书》等工程勘察的详细要求和报审配合,初
步设计批复前需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项目面积预测绘等。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 设计服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及后续
配合服务等各阶段设计内容。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
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
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
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
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
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7)负责完成并制作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文件,设计内容
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8)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
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
92
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2.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
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
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
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并制作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分包专项施工图出具加盖公章的技术复核单;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
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
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
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
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
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
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93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
1
2
建筑红线图
1
3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4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
1
5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道路、热力、通讯等)
1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94
附件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
3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
含方案调
整时间
2
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设计说明、概算、设计图、电子文件)
20
方案评审通过或发包
人书面确认后 25天
3
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成果稿
20
根据发包人需要
4
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稿(含设计说明、概算、设计图、电子文件)
15
根据发包人需要
5
施工图设计文本(含电子文件)
30
根据发包人需要
6
A1规格效果图
不少于
15张
根据发包人需要
合同签订
后10天
7
其他资料(如需)
根据发包人需要
8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
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
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
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95
附件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建筑设计工程师
结构设计工程师
电气设计工程师
给排水设计工师
暖通设计工程师
智能化设计工师
景观设计工程师
建筑装饰工程师
.......
96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1.2、代建单位: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1.3、项目位置:杭州市滨江区,北至坚塔路、东靠智源路、南临海塘路、西侧毗邻
景观河。
1.4、项目占地面积及规划条件:本项目用地总规模约 8357 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
1.0,建筑密度不大于 3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少于 35%,建
筑高度不大于 18 米。建设建成后规模 15 班幼儿园,预计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11900 平
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79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地下室一层)。
1.5、本工程按总投资按 13770 万元计。
1.6、设计周期:95 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3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45 日历天
1.7、建设计划:要求在 2026 年 11 月前开工。
1.8、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服务)。
包括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相
关评 估类项目(包含节能评估报告及能效测评报告(具体按杭建科发[2016]327 号文件
要求执行)、能评、交 评、环评、日照分析、景观风貌区)、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
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等
后续服务,以及提供工程勘察的《工程勘察任务书》等工程勘察的详细要求和报审配合,
初步设计批复前需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项目面积预测绘等。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
下空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停车设计、厨房设备设计及相关部门审批
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
计(含装配式)、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
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包含舞台灯光幕布系统等)、装饰装修设
计、幕墙设计、PC 设计(含对后续施工总包单位 PC 深化图进行复核),绿色建筑、
(近)零、超低能耗建筑(如有)、可再生能源(如有)、太阳能光伏(如有)设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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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申报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BIM 设计(应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 DB33/T1154-
2018 所要求的应用程度等级二级要求,且工程量统计应能满足业主方要求),海绵城市设
计(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
架设计、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
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厨房设备设计、田径场跑道及所有运动设施设备设
计、篮球场的运动地板等等业主及工程所需的相关设计。
设计深度应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
案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
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
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滨江区学校设计导则。
二、设计依据
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建设标准;其它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等(包括不
限于以下规范和标准)。
二.方案设计依据
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建设标准;其它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等(包
括不限于以下规范和标准)。
(1)立项批复。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规划局提供的勘设红线图、地形图,范围以土地测定资料为准。
(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2016》及 2019 年修订条文
(5)《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6)《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J12424-2023)
(8)《杭州市执行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
的补充实施细则》(杭建设(2024)138 号)
(9)《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 [2008]216 号)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 16-2014) (2018 版)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1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13)《国家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标准》( 20 14)
(14)《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20 16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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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杭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23 部分:学校》(DB3301T 65.23—2024)
(17)《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28 部分:硬质隔离设施》(DB3301T 65.28—
2024)
(1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
(19)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0)《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 1040-2007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21)现行国家、省、市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地方规范、标准及规程,符
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8 ]2 16 号》要求。
(22)(国家有关规划、消防、交通、环保等规范、标准及《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
(23)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和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规划》
三.设计深度
3.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符合招标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方
案设计及调整(含项目投资估算编制):确定 中标签订设计合同后,根据中标方案,完
成方案调整、深化(根据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要求可能存在多轮调整及深化)。
3.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概算的需要,符合招标人和相关规范
要求。
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
(1)方案经甲方、使用方等审查通过后,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达到报批需
求, 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初步设计在获得有关部
门批准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均不属于招标人的设计变更。
(3)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将作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3.3. 设计成果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要求。
(1)项目概算:概算需满足可研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施工招标时的工程量清
单,故要求包含概算能包含整个工程建设的所有费用内容, 列项要完整、细致,要求与
甲方及代理咨询单位充分沟通后方可出具成果文本。
(2)图纸深度:初步设计后图纸深度达到可编制工程量清单要求, 即出具的图纸要
求建筑、结构、水暖电、弱电智能化、市政、景观、幕墙、基坑围护、装修、海绵城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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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装配工业化设计、光伏、等所有涉及的专业内容须齐全,各专业设计图纸中对造价影
响大的内容、系统都要有体现,并需深化节点图。后续具体要求由甲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单位制定;
(3)其他要求:
①与相关专业分析单位或检测机构的配合要求:设计需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展开本项
目的对接,对第三方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需在 24 小时内予以反馈回复,并及时将符
合其修改要求的图纸及资料提供给各相关单位。
②设计方须完成:主体结顶前完成室外排水施工图报住建审查备案、委托相关资质单
位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一系列的文物申报流程;完成绿建节能相关评估、审查,绿建
节能项目申报及获得标识证书(如有)。
③每次对接后或甲方提出意见后,设计单位都需在约定时效前提供图纸或回复,对于
无法落实或难以落实的,需提前主动沟通,说明原因。
④日照分析、交评、环评、节能评估、能效测评、环保竣工验收、(近)零及超低能
耗建筑(如有)、可再生能源建筑(如有)、太阳能光伏(如有)、高星绿建(如有)、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一系列的文物申报流程等申报及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设计方承担。
四、设计要求
本设计除考虑一般的实用、经济、美观的通用原则之外,应紧密结合地形、地貌和周
围环境进行总体设计,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给幼儿园创造了安全、舒适、合理的物
质环境和精神环境。能抓住活动单元这个核心来布置其他用房,确保活动单元的最佳位
置、朝向、日照间距、采光通风和开阔的视野。开阔眼界,对建筑进行具有新意的探索,
借鉴有益的创作手法,创作出亲切、活泼、多变的娱乐教育空间环境。着重分析教学与学
的空间需求,创造一个丰富的、亲切的教学和生活场所。使幼儿能够愉快的享受幼儿园生
活,并能使幼儿养成社会生活中良好的习惯及态度。解决大小空间规模的相互组合,使玩
耍与学习,室内室外形成一个连续的整体。方案设计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前提下,确保日
照、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主要设计内容为新建规模为 15 个班级幼儿园。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一
级幼儿园标准设计。
4.1、工程设计要求:
(1)幼儿园主入口人车分流;结合规划、交警部门要求,合适位置设置出入口;合
理确定幼儿园标高。
(2)地下室开挖一层;地下停车库交通流线要清晰,合适位置设置幼儿接送区、家
100
长等候区。
(3)食堂操作间尽可能安排在一楼。
(4)如有可能,需考虑增加 3 个班备用教室。设置 5 个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30 平
方米。
(5)幼儿园区域内绿化植被种类需按多草皮、宜乔木、少灌木原则进行设计;
(6)一楼尽可能采用落地窗或者大玻璃,进出大门要高大,保证门扇开启空间。
(7)考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8)建筑工业化要符合要求。
(9)幼儿园建筑风格、造型、体量、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处理好沿周边
道路的立面景观。
(10)场地南侧紧临古海塘遗址,具体结合《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和萧绍海塘
(杭州段)保护规划》二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进行设置。
(11)幼儿园活动用房面积不小于 186 平方米,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一
级幼儿园标准设计,建筑面积按规范要求。
(12)考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尽量少使用下凹绿地。
(13)建筑工业化要符合要求。
(14)配电房要求安排在地面一楼。
(15)幼儿园生活用房以及专业教室采用防夹门、圆形把手。
(16)满足滨江区教育局《校园弱电设计要求》(2025.09 版)、滨江区新建改建幼
儿园设计建议手册 、新建校园厨房设计要求(2025 版)。
(17)空调室外机等相关设备应设置在不影响美观及使用等位置。
(18)厨房设计应满足滨江区市场监管局验收要求。
(19)使用新型材料需先了解性价比和效果。
(20)充分考虑安全性,学校围墙高度须征求校方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学校围
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爬设施,可参考《DB3301T 65.28—2024 反恐怖防
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 28 部分:硬质隔离设施(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杭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检查指南》。注意防护栏杆高度和间距(特别是可踏面高
度的界定等须满足校方要求)。
(21)监控存储时长为 90 天。
(22)提供效果图应与实际建成后效果一致。
101
4.2. 幼儿园其他要求:
(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
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
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大门口设计需考虑家长接送时段的缓冲带,设置接送车辆、电动车临时
停放处,以免阻挡道路影响交通。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
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3)园舍设计建议:可以从“融通”理念设计:教室和教室之间可以连通、楼层和
楼层之间可以连通、室内和室外可以连通,打造“无墙化”幼儿园。
(4)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 4 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
1/2 计算)。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有
30 米跑道。满足不同年龄幼儿的活动需求。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 1 平方米(垂直绿化面
积按 1/2 计算),校园区域内绿化植被种类需按多草皮、宜乔木、果树,少灌木原则进行
设计。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 1 小时以上
的体育活动时间。
(5)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
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 1/2 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
求。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6)幼儿园设计应确保采光充分。
(7)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 3 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 60 平方米以上。有
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
待室。配置多功能活动室一间,面积不小于 190 平方米。活动单元净高不低于 3 米,多功
能厅尽高不低于 3.9 米。
(8)托班活动单元面积参照常规活动单元面积配置。
(9)地下车库考虑环路动线,便于车流多时的通畅。地下车库照明需使用节能电气
和自动感应开关,减少无人时刻的照明,减少用电。
(10)所有内墙的阳角、方柱及窗台做成小圆角。
(11)外墙 1.30 米以下不做质地粗糙饰面。外装修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的心理
特征色彩,并应与园区环境协调。
(12)晨检接待厅、保健观察室、隔离室应负荷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
部门要求。隔离室内宜设置厕所。应设置洗涤消毒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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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园舍不宜建太多栋,多个建筑容易将大块的户外活动面积割裂成小块,不利于
孩子中高强度的体育活动,不利于全园大型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在占地面积本身就不充足
的情况下,多幢建筑会造成面积浪费。
(14)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 4.4 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
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 5.3 平方米以上。有各自独立且空间充足的集体活动
区域和区角活动空间。装修环保、温馨、富有童趣。着重设计考虑班级设有幼儿衣帽间、
幼儿生活操作区等;活动室与午睡室之间设置灵活隔断。
(15)大厅门的宽度设计要满足大流量人群出入,以及大尺寸设施的搬运,正厅要方
正,避免三角形的门厅设计。考虑办园理念、教师风采的展示需求。
(16)幼儿经常经过的门可以 180 度开启的铰链,开启后和墙面保持平行,并能固
定,以减少磕碰和夹手。
(17)自然通风是最好的空气消毒,因传染病防控需要,幼儿活动室、午睡室、专用
室等必须有供自然通风外窗,走廊和阳台开启窗距地 1.80m 以上设平开窗或悬开窗,高度
需便于成人开启。一楼使用左右平移的窗户,外挑窗和向外(内)开启的扇窗都容易磕
碰,二层以上用外开窗,增加通风面积,同步做防坠楼设施。尽量不设计玻璃幕墙,一是
容易产生光污染,二是不易设计足够量的可开启窗户。
(18)每个班级有专用的卫生间,使用面积 12 平方米以上,厕所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或通风换气设施。大、小便器各 4 个以上或便槽 2.5 米以上,设施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符
合幼儿使用尺寸,安全清洁。有 6 个以上、高度适宜的流水洗手龙头,等物资供应充足。
注意保护幼儿的隐私,男女分设。卫生间内设有保教人员操作的消洗间。班级内有适宜的
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幼儿用水需要考虑即热措施,同时设置安全控温措施。
(19)孩子能接触到的所有玻璃饰面使用双面夹胶钢化玻璃,并做防撞保护和提示。
(20)贴脚线、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需做成圆角。
(21)半开放的单面走廊或与中庭地面相邻的走廊地平需考虑雨天地面积水及时排
出,且不得倒灌进室内,选用的地面材质需考虑长期泡水后使用的,不起泡。
(22)幼儿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三楼及以下,三楼屋顶不能作为幼儿活动场所。
(23)房顶上人屋面排气口尽量贴墙处理,避免破坏活动场地的平整性。如无法规避
的,排气口需做防撞处理。
(24)楼顶大面积绿化和水池均难以养护,不建议选择。尤其不建议种植竹子,因其
发达根系经年后扎入建筑缝隙,加大缝隙,造成楼宇安全隐患。三楼以上的建筑顶部不建
议设置绿化,幼儿和成人即不能上天台观赏,后期养护成本又高。
103
(25)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幼儿活动空间需有隔离栏,必须为人车分离硬隔离,中间有
缓冲区域。
(26)楼梯扶手、各处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爬的构造,尤其是楼梯扶手的高度和款式设
计要不容易造成孩子的踩踏点,防止楼梯中空跌落。楼梯扶手应在楼道顶层最后一格台阶
处终止,不能再顺延至通道,易形成踩踏面。
(27)所有活动室、专用室的照度需满足保护幼儿视力要求。楼梯间、过道需要足够
光源和亮度,施工验收按照要求提供照度分析报告。
(28)为了保护儿童听觉、注意力,广播系统户外、活动室、教学区、办公区分设支
路,并设置音量控制开关,有条件安装定向音响,在一定范围内可听,以减少对周边居民
的噪音影响。
(29)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
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
指示标志。走廊电源线路需考虑消防逃生路线指示牌、班级门口的电子班牌等智慧化设施
的安装预留。
(30)活动室、走廊、门厅、楼梯间做易清洗、不易污损、且可以和幼儿互动的墙
裙,高度不宜低于 1.2m。[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6.0.16.4]
(31)成人厕所中的女厕内需要设置一个坐便器便于孕期教职工使用,其余为蹲坑。
(32)一楼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包括一楼公用卫生间。
(33)所有走廊开门处,无门槛,避免孩子绊倒;功能键与走廊连接处要有圆弧扣条
连接。
(34)走廊通道门的设计建议开启后和墙面平行,即门可以 180 度打开。
(35)幼儿园外墙材质和颜色需要考虑耐脏和便于清洗。
(36)色彩选择不宜过于丰富、浓郁与跳跃,大面积色彩以清新淡雅为主,多用白
色、灰色等以突显幼儿作品,或选择淡黄色、木色等浅色系为主,呈现温馨、大气、雅
致、宁静等氛围。在室内设计与室外设计中以不同比例反复出现主色系,以形成一致的色
彩风格。
(37)在设计空调外机摆放的位置时,要充分考虑其散热性,尤其多台设备共同存
放,更要保持周边空气流通,避免为了美观前后方安装栅格、打孔的挡板,后续使用会因
散热不畅导致空调制冷效果差,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38)园舍的设计要把握实用第一的原则,比如:要充分考虑到幼儿园户外的储物空
间的位置、垃圾房的位置等,玩沙玩水池的位置要足够一个班的孩子同时玩耍的需要。
104
(39)楼梯用地坪漆要做平整,跟走廊地胶要无缝衔接,避免有高低落差。
(40)幼儿园大厅须安装公安联网的人脸识别设备,需要在设计时考虑位置。一般在
大厅正面。
(41)幼儿园大门和门厅尽量考虑一条风雨长廊,雨天供家长等候,孩子不淋雨入
园。
(42)幼儿园入门处要考虑设计洗手水池,水池边缘要打磨圆润,水龙头其高度要满
足大、中、小班幼儿不同身高需求。
(43)合理设置户外场地上的监控杆、路灯杆、扩音设备布局,建议功能合并,避免
杆子多,影响幼儿活动。
(44)幼儿园升旗台位置不建议设置在东面南面,会导致观看升旗的幼儿逆光站立直
视太阳。
(45)操场设置广播控制设施和户外取电装置;音控室放一楼,调控台窗口朝向操
场,便于观察操控。
(46)地面的污水井、强弱电井、雨水井的位置尽量安排在隐蔽处,且高度必须与地
面齐平,不能凸出地平面,不宜覆盖草皮。
(47)房屋监测沉降钩、燃气管道接入口等会对孩子安全产生影响的设置,需预留安
全外包。
(48)户外活动场地要根据功能需要设置山坡、坑洞、洼地、S 路等多样化地形,可
与绿化多结合,少灌木,多草地;地面材质可选用塑胶、泥土、鹅卵石、沙土、彩色柏油
等,让幼儿充分感知。运动场地尽量选用优质塑胶地面,避免使用劣质悬浮地板,热胀冷
缩空隙大且容易褪色,冬季坚硬,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多。
(49)玩沙池需要足够容纳 30 名幼儿玩沙需要,沙池内需填充黄沙,易塑形、不扎
眼、扬尘少。可以考虑玩沙池与戏水区打通设计,或相邻设计;玩沙池周围设计过水区。
(50)戏水区水池底部多设置几处排水口,需满足积水快速排出,防范积水死角滋生
蚊虫。
(51)户外空调外机要安装安全隔离护栏,避免机箱裸露存在安全隐患。
(52)外墙周围如有绿化,绿植和墙面之间增加排水渠,避免土层向墙面渗水。
(53)幼儿园的种植的植物种类多样化,一年四季均有花期、果期,给予幼儿视觉、
味觉、嗅觉等多感官的体验;有刺植物不能种植在幼儿能接触到之处,例如三角梅、月季
等。
(54)户外种植区域建议每班一块,供幼儿种植、观察之用。
105
(55)户外的绿化不要设置大面积的灌木和水泥浇灌的花坛。水泥浇筑的花坛会人为
阻碍孩子和植物的互动。建议更多的铺设高品质的草坪,在草坪上设置高大的树木和果树
等。户外绿化地要预留出水口,用于绿植维护用。
(56)校园广播系统要设计规划进去,户外电线合理布局。
(57)活动室、卧室、专用活动室等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3.1m(此高度内不得
设计午睡阁楼);吊顶造型简单、明亮大方即可。
(58)活动室尽量使用矩形。圆形、六边形等带有圆弧的园舍,虽然好看,但是相同
面积下,涉及幼儿桌椅、床铺摆放,其空间使用率远低于矩形。如若设计成为特殊形状,
建议按照比率增加使用面积。
(59)托班教室尽量设计在一楼,有直接通往阳光充沛户外场地的门。
(60)幼儿活动室内教师办公区域相对独立,有放置办公用品和私人用品的储物柜。
(61)屋顶、吊顶、墙面、楼梯、窗户间、地板、贴脚线、卫生间门套等要加强防
漏、防霉变措施。尤其是一楼和户外有沙水池相邻的教室。
(62)幼儿活动单元(教室、午睡室)按照 35 人/班级来布局,或有三分之一班级满
足该条件。午睡室面积需要满足 35 张独立单床放置,既安全又有利于幼儿传染病预防,
充分预留床铺间的通道距离。
(63)为通风、消毒清洁后保持地面干燥用途,活动室和午睡室内需要安装电风扇,
风扇安装位置与幼儿在游戏阁楼、抽屉床最高层站立时保持相对安全距离。
(64)班级活动单元的门,不使用铝合金等金属门;门把手为圆弧形设计,带有防夹
手装置;不使用玻璃弹簧门,在防撞防夹方面有安全隐患。门要安装地插或门吸。
(65)幼儿活动室、专用室需有防蚊蝇设施,窗、门均设计加装纱窗。
(66)电源插座距离地面不低于 1.8 m。
(67)教室内的灯使用节能灯具,确保足够亮度,不宜过于复杂,以便于维修和保
洁。
(68)班级(专用室)紫外线灯使用全园统一操控自动启停装置。如分开管理,紫外
线灯开关需在 1.8 米以上,开关外加防护盖,与普通开关有所区分,也方便后期张贴安全
警示标志。
(69)活动室内紫外线灯为悬吊式,灯管吊装高度离地面 2.2—2.5 米。如果在休息
区域涉及到床铺高度的,可适当上调至 2.5 米。
(70)幼儿活动室主题墙、园内走廊、多功能厅等墙面多预留幼儿作品展示区域和操
作、互动区域。
106
(71)活动室里设置操作台,便于给孩子生活操作,其高度和直饮水台面、衣帽柜等
高度均需要根据幼儿的身高设置,幼儿能够自主倒水、放衣服等自我服务。操作台、幼儿
衣帽柜上方可以设置储物吊柜,既节约空间又方便教师存放物品。
(72)活动室内要设置 80 公分—100 公分左右的护墙,材质抗磨损、易打理且环
保。
(73)幼儿柜子空间可以不加装门板,大小要能放入书包,或收纳筐,便于儿童自己
整理储物柜。悬挂衣服的横杆高度要便于儿童自己拿取。
(74)卫生间与生活操作区相邻,并有足够的周转空间,便于儿童洗完手就近喝水。
(75)午睡室不宜安装玻璃门,防止透光性强影响孩子睡眠。
(76)消毒柜预留尺寸大一些,和洗杯处在一起,方便保育员操作。
(77)盥洗室设计有窗户,便于自然通风,并安装防止回流的机械排气设施管道;盥
洗室和活动室之间的墙面建议设计为可视窗,教师在教室里也可观察盥洗室内幼儿。
(78)盥洗室的排风设备开关每班独立安装,有需要的教室开启。
(79)盥洗室间内不应设台阶
(80)盥洗室的地面应低于教室地面,做好排水,防止卫生间污水倒灌进入教室。
(81)盥洗室内尽量少用木制结构,如有设计,不要直接落地,下装 10cm+的金属撑
脚将柜子抬高,防止进水腐烂。踢脚线和门套与地面接触处均需做防水处理。
(82)盥洗室内幼儿洗手龙头(台盆)6 个以上,避免使用过于具象的卡通水龙头,
可以采用多样化造型和开关方式以丰富幼儿生活经验,注意开关松紧需符合幼儿力度;避
免托、小、中、大班都同一高度;可以采用阶梯台盆高度,适合不同身高的孩子使用,托
班幼儿洗手台不高于 40cm。宽度宜为 400~450 mm;水龙头的间距宜为 350~400 mm;
(83)幼儿如厕区域需男女分厕,挡板要能实现保护幼儿隐私的效果又要保障使用安
全,不能使用会回弹的门板。
(84)盥洗室内成人使用的清洁水池边,需要有整理操作台和工具间,内部设置拖把
池旁边设计滤水处。储物柜尽量多,且有分格,供保育员分类放置物品。
(85)消毒柜需安装在幼儿无法接触到的位置,不使用落地式消毒柜。
(86)幼儿厕所用具:一楼(小班):男厕除小便斗外,男女厕一半坐便器、一半蹲
坑;二、三楼(中、大班):男、女各一个坐便器,其余为蹲坑,蹲坑需向下挖,地面不
应设台阶。
(87)幼儿男生使用的小便池用触摸按键冲水,既方便幼儿冲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
惯,又能节约用水。不使用感应冲水,有人走过就会冲水,即浪费水又产生噪音,还容易
107
坏。)
(88)全日制幼儿园的冲淋设备主要用于幼儿便溺后清洗下体所用,安装热水装置,
地面导流排水通畅,防止积水漫延。防溅水设施尽量不要采用门槛式,防止幼儿磕碰。
(89)无外窗卫生间,采用的排气扇需要配带防止回流装置。
(90)马赛克受潮容易剥落,慎重考虑使用。
(91)多功能厅面积需在 190 方米以上,有利于为幼儿提供更宽敞的室内体育游戏空
间。
(92)多功能厅设储物间和音控室,目的在于储存多功能厅进行会议的桌子、椅子,
满足大型培训或会议的所需,缩短存放、拿取时搬运的距离,减少劳动强度,音控室则便
于音乐、多媒体设备的播放与操控。
(93)多功能厅要多预留插座,便于摄像、电脑等用电设备的临时接入。
(94)科学探究活动类专用室四周建议多预留插座,便于接入用电的科技设备等。
(95)专用室内也建议一并安装紫外线灯,在传染病高发季非常必要。
(96)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建议设计为专用室或室内锻炼场所。
(97)消控室和监控室、保安室要整合或相邻,便于值班管理。
(98)保健室、隔离室、保安室应开窗及观察窗。便于幼儿园人员的日常巡视以及园
内的通风。隔离室建议配置观察窗,即达到隔离效果,又能让保健员观察幼儿。
(99)幼儿隔离室设单独出入口,并设立单独盥洗室,洁具也应符合儿童使用的标
准;隔离室与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通道与幼儿活动路线分开,防止患儿路过门厅
等地感染他人。
(100)在各楼层预留教师用房、洗消间(设计消毒柜、洗衣机等电器上下水和电
源)、仓库。
(101)保证生活用水的水压,不建议用储水箱,有水质污染和水压不够的隐患。
(102)排污及下水管道尽量做大,减少转折,以防止堵塞;厨房污水井应当设立在
污水清理车可以进入的地方,防止堵塞无法有效清理排污。
(103)地下室考虑防潮、防霉、防臭设计,预留除湿机、新风等电器供电布局。
(104)一楼配电房门口建议设挡水板,避免雨水天气水倒流。
(105)厨房位置建议设置在一楼,不要设置在地下层。若最终还是装在地下层,建
议安装大功率除湿机。
(106)厨房设计按照 A 级食堂配备,图纸交市场监管审核,地面排水沟上的挡板,
需要满足排水与防鼠功能。厨房内外通道有门的地方,需安装 0.6m 高的挡鼠板。
108
(107)厨房粗加工间、洗消间等地方,需要安装吊扇或壁扇.
(108)厨房设置排风竖井将有害气体从屋顶排出,并且竖井应该有防止回流构造,
防止相邻房间窜味。
(109)厨房要设置主、副食品两个仓库,要安装空调。
(110)预进间要设置合理,满足水果间和备餐间的互通。
(111)所有食堂门窗均要安装纱门纱窗。
(112)食堂网络要全覆盖,满足智能出入库、智慧阳光厨房等需求。
(113)要预先考虑牛奶冰箱的放置处,预留插座、有监控。
(114)考虑阳光食堂显示屏的放置处,须有网络和电源。
(115)考虑智慧阳光食堂的要求:预进间要有一个插座(三头),用于洗手消毒
器。备餐间的紫外线灯要有零线连接到紫外线灯开关,便于安装智能开关控制紫外线灯。
可提前与智慧阳光食堂的人员对接需求。
(116)自动捕蚊蝇灯易使蚊虫被弹射出去,落入烹饪的食物中。
(117)设计标准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3 月 1 日公示的《九年义务教
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报批稿
4.3.满足其他要求: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杭
政办函 [2017]119 号),该地块按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设计,按照建筑工业化要
求实施装配式建造(此条款由住建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四、设计成果要求
5.1 设计方案部分:
设计方案部分按 A3 规格打印,一式三十份,字体及装订方式不限。(备注:指的是
中标后,设计中标单位需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一式 30 份。)
(1)封面;
(2)设计文件目录;
(3)设计说明:
①总体方案说明:包括规划设计指导思想,建筑设计构思、造型及立面处理、建筑设
计特 点说明,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设计特点与建筑风格,建筑环境、造型、色调,电
气、给排水、计算机网络、通讯等管网设计说明。
②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建筑密度、
容积率、各功能分区面积、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实际面积和相关规范
109
要求计算的停车泊位。
③总平面图:
1)用地红线范围及周围环境情况(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四邻原有或拟建建筑物、构
筑 物,广场,古树名木等);
2)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
流 交通组织分析,消防、绿化、停车等及其他公建配套设施的分析、考虑和布置等。
④建筑:
3)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4)建筑设计的内容和范围,简述建设地点及其周围环境、交通条件及建筑用地的有关
情况等;
5)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包括功能分区、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自然环境
条 件和周围环境的利用,通风、采光、建筑空间的处理、立面造型等;
6)垂直交通设施;
7)实行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的设计说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等的措
施说明。
⑤结构:
8)结构说明书,包括上部结构选型、柱网布置、楼面结构、基础选型等。
⑥给排水,建筑电气,动力、消防、建筑智能化、暖通等参照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
文 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编制说明书。
(4)主要设计图纸
①总平面图及分析图
反映整个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关系;可以提供总体布置图;景观环境设计,反映建筑、
道路、广场及景观区域的相互关系;地块内外的交通组织、道路设计;竖向设计及用地分
析;配 套出入口、通风、消防等分析图。
②主要建筑设计图纸
具体包括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剖面图、交通组织图、功能分区图等;
③透视效果图
要求提供表达设计意向的不同视角的外立面透视图、剖视图,效果图应真实体现设计
方案 的主要建筑特征,并反映建筑主体和周边环境的关系。含总体设计鸟瞰图和透视
图。
④其他图纸由各设计单位自行确定;
110
(5)设计投资估算
(6)KT 效果图部分
展板不少于 4 张,要求为 A1 篇幅,其中地块彩色规划总平面图 1 份、总体鸟瞰效果
图 1 份、主要建筑立面透视图 1 份、幼儿生活单元效果图 1 份,能表现投标人设计意图的
效果图等。装裱在黑色 KT 板上,亮膜,满裱,黑色边条封边,该部分效果图均需 KT 装
裱。
六.建设条件须知
在严格遵循上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规划条件)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以下建设要
求:
6.1 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落实海绵城市相关建设
要求,用地范围内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需达到 75%,综合径流系数不大于 0.6,SS 综合去
除率不小于 60%,具体以建设主管部门时实际要求为准。(此条款由住建部门负责解释并
监督实施)。
6.2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 [2017]119 号),该地块按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设计,绿色建筑星级
按相关规范要求执 行(具体以建设主管实际要求为准),按照建筑工业化要求实施装配
式建造(此条款由住建部 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6.3 根据《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
2023)要求配建各类车位、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此条款由交警及住建部门负责解
释及监督实施)。
6.4 按照府办简复第 B20101547 号文在地块内配置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具体规模及位
置在方案阶段予以确定,配置的公共自行车位可以按 1:3 抵减地块需配设的自行车位(此
条款由住建负责解 释并监督实施)。
6.5 公共文化活动设施及体育健身设施应符合《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
建设标准》(建规发【2018】349 号)等规范要求(此条款由文化体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并监督实施)。
6.6 根据《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规划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实施细则》和《滨江区规划管
理单位控制 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专篇》落实人防设施建设相关要求(此条款由人防部门
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6.7 土地调查发现现状为非敏感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敏感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
理预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的,应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111
(本条款由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6.8 地块内如有古树名木应进行保护,胸径 30 厘米以上的大树要保护,确需迁移海
阔砍伐须另办审批手续(本条款由园文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6.9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落实通信基站布置(此条款由经信部门负责解释
并监督实施)。
6.10 其他要求以相关行业标准为准,应符合住建(消防、人防、绿化)、城管、生
态环境、文广旅体、民政、卫健、交警、人防、国安、地铁、部队等各部门相关规定。
五、设计人员要求
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
建筑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建筑师资格
3
结构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
电气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
电气工程师资格
5
给排水设计工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
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排水)资格
6
暖通设计工程师
1人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
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资格
7
智能化设计工师
1人
建筑智能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8
景观设计工程师
1人
风景园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9
建筑装饰工程师
1人
建筑装饰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
造价负责人
1人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合计
10人
注:1.为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工程内容、规模、工期等特点配置上述岗位、专业工程师、专业结构等设计人员人数。2.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实际需求分阶段设置上述人员,同时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到位率。
112
附件: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
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
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
道路 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
算)。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
等户外 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活动
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
满足每班幼儿在恶
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
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 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
育设施 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
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
接待 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值班室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
堂。寄宿制 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在幼儿园出
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
安防 监控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在临近
幼儿园出入 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
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有资料室,各类教学资料、图书资料、
电子音像资料、教学用具等较为丰富。有教师阅览室,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师均书
籍20册 以上。有方便教职工使用的成人厕所。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2
7.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3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
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有各自独立且空间充足的集体教学区域、区角活
113
动空间。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温度控制设施,隔音、吸音设施效果良好。装修环
保、温馨、富有童趣。空间与设施维护与保洁状况良好。
8.每个班级有专用的卫生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厕所有直接的自然通风或通风换气
设施。大、小便器各4个以上或便槽2.5米以上,设施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符合幼儿使用尺
寸, 安全清洁。有6个以上、高度适宜的流水洗手龙头,肥皂/洗手液、擦手毛巾(生均2
套轮换使
用)等物资供应充足。卫生间装修适宜,环境温馨,注意保护幼儿的隐私
(如,装有隔板或门)。班级内有适宜的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9.午睡空间面积充足,每位幼儿有自己单独的铺位和卧具。所有床铺或铺位之间有适宜的
间隔,床铺干净卫生,按时清洁消毒。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每人一床的专用寝室和
配套 的卫生间。
10.班级的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适合幼儿的身高尺寸,数量充足、形式可变,能满足
不 同类型活动的需要。教学设施设备按《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一级标准配
备。
11.班级有5个以上明确划分的活动区角,并有方便使用的家具设备。区角空间规划合理,
位置适宜,干扰少。区角活动材料丰富(每个区角有4—5种材料,每种4—5个以上),定
期更
新,有一定比例的自制玩具与半成品材料(占总数的20%以上)。区角空间和材料
能够满足班级全部幼儿同时进行区角活动的需要。区角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有5种以上主
题类型3,生均3册以 上,每学期轮换更新20%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注:*开通会员可解锁*1 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
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
的标准。
2注:“班级空间与设施”部分需要通过实地的班级观察进行评分;至少需抽查三分之一
以上的班级,每个年龄组至少需要观
察1个班级;整个幼儿园在这些项目上的得分取所
抽查班级得分中的最低分。
3注:常见的幼儿图书主题类型包括:童话、民间故事、自然、科技、社会生活、多元文
化、历史、艺术、人物等。
114
二级幼儿园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4
1. 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
范 标准要求。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远离污
染源。
2. 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
算。有运动场、玩沙、玩水、种植/饲养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布局
基本合 理。绿化面积生均0.5平方米以上。有一定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可供幼儿在恶劣天
气下使用。
3. 户外活动场地配备适合幼儿活动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数量能够
满 足全园三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设施布局基本合理,有基本的安全防
护措施。
4. 有办公室、卫生室或保健室、会议室(可兼做他用)、家长接待室、传达室、成人厕
所等。有独立设置的厨房。有9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
疾病隔 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 装备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及简易实用的防护器械。在紧急疏散通道、安
全 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
立人行横 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 有基本的现代化办公设备。有资料室或教师阅览室,师均书籍15册以上,幼教专业杂
志 达3种以上,有各类教学音像资料。成人厕所临近班级。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7. 若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5平方米;若活动室与
午 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8平方米。集体教学区域与区角活动空间
相对独立。采光/照明、通风条件良好,有基本的温度控制设施。室内装修适宜,维护与
保洁状态良好。
8. 每个班级或两个相邻班级有专用的卫生间。每班有便器/蹲位4个以上或便槽2.5米以
上, 符合幼儿使用尺寸,安全清洁。至少有5个高度适宜的流水洗手龙头,有肥皂/洗手
液和每人专 用的擦手毛巾。班级内有适宜的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9. 午睡空间面积充足,每位幼儿有自己单独的床铺或铺位及卧具。床铺或铺位之间有一
定 的间隔。床铺干净卫生,按时清洁消毒。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
一床的独 立寝室和配套的卫生间。
115
10. 班级的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数量够用,适合幼儿的身高尺寸。教学设施设备按
《浙 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二级标准配备。
11. 班级有多个明确划分的活动区角,并有基本的家具设备。区角空间规划基本合理,基
本 互不干扰。区角活动材料多样(每个区角有3种以上材料,每种材料数量3个以上),
区角材料
定期更新,有一定比例的自制玩具与半成品材料(10%以上)。区角空间和材
料基本能满足班级 全部幼儿同时进行区角活动的需要。区角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4种以上
主题类型6,生均2册以上,每学期轮换更新15%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注:*开通会员可解锁*1 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
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
的标准。
5注:“班级空间与设施”部分需要通过实地的班级观察进行评分;至少需抽查三分之一
以上的班级,每个年龄 组至少需要观察1个班级;整个幼儿园在这些项目上的得分取所抽
查班级得分中的最低分。
6注:常见的幼儿图书主题类型包括:童话、民间故事、自然、科技、社会生活、多元文
化、历史、艺术、人物等。
11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17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18
目录
一、投标函封面;
二、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三、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
为评审依据
四、投标保证金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六、投标承诺书七、联合体协议书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19
投 标 函 封 面(设计)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_
项目名称:____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盖章或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盖章或签字)
120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121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122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
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123
投标担保
投标保函 (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
______ 的
项目的投标。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担保。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
具此投标保函,以担保申请人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需承担的投标人义务和责任。本保函金额为人
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
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
日内无条件支付付款通知中要求支付的
款项,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需招标人提交任何证据。
付款通知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发出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法律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
(4)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不论招标人是否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
期后自动消灭。
六、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124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25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
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
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
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
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我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126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7.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8.承诺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承诺我单位承诺在估算工程费用目标金额或限额设计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及施工图
设计,确保项目概算不超项目估算或限额设计目标。
1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
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12.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信用扣分相
关通知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本单位传真号
码:
,电子邮箱:
。
13.承诺我单位违反投标告知书内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接受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4.4 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127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
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128
129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0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1
目
录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表 2)
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表 3)
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 4)(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近年财务状况表等)。
132
表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33
表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4
表3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5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企业业绩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1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36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7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原创设计声明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38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
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9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
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
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
以承认
。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0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
计:
日历天,深化设计: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
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
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
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
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
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6、□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41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所需费用
备注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
BIM技术服务费
其他
合计
¥
元(小写)
单方设计费投标价
大写: 元/㎡小写:¥ 元/㎡注:面积按 (填写设计单位的设计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计取。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
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2
原创设计声明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
(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
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方案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