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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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七月

2

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500122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万维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代建人:杭州望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 年 1 月 26 日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5001221)

1.

招标条件

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计已由杭州市钱

塘区行政审批局以 项目代码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68839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万维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人:杭州望金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 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钱塘区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10000万元。

2.3建设规模:道路长2143米,宽42米,面积约99002平方米,绿地面积约77447平方

米,道路四改六,城市雨污水改造,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污水及管线综合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

化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

化、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设计配合、

报批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2.5设计服务期限:7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

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25日历天。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4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

工程 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

☑3.2 自 202 1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项 目

设计

业绩;

【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复制件;①②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3.6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5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

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__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

开标室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

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6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万维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人:杭州望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2308室

联 系 人:

祝小艇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萧山区市心中路819号绿都世贸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李春红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305080936@qq.com

2026年 1月 26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万维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人:杭州望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2308室联系人:祝小艇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819号绿都世贸写字楼10楼

联系人:李春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05080936@qq.com

1.1.4

工程名称

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计

1.1.5

建设地点

钱塘区

1.1.6

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7

投资估算

100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及管线综合、桥梁工程、景观、绿化、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等)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设计配合、报批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75

日历天,(属于实质性要求,必须在投标函

中响应)。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25 日历天后续服务阶段:按建设进度要求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8

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地形图、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时间:于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春红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

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

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

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9

收到招标文件澄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②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 400 页,不得少于 200 页,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52.4000万元。

☑风险控制价 121.9200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中标后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中标人应提供转账、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设计费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结合各自单位的设计方案、技术实力

和竞争优势等进行优惠后形成合理的设计投标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0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2、交纳方式: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 、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形式一:依据《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杭建市【2018】6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缴纳,具体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杭建市【 2018】68 号)等文件执行。形式二:原大江东集聚区内按《关于集聚区内投标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大江东审批[2019]10 号)相关规定执行的企业可继续按原规定。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 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 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 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 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

索赔。

11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展示图板

☑无

□有

幅,大小

(如A1、A0,请

严格按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

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

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12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

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

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

正本”、“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

正本”、“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7.4

业 绩 证 明 文 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

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图纸可采用加长纸,但应折叠成A3大小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13

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

开标室(杭州市钱塘

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

开标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

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

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

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

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

、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4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

通知)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

开标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

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

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

/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库选经

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

2/3);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15

资信标分值:

10

商务标分值:

10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1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

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

派项目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

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

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1 月

1 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

16

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他要求: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项目无补偿费用。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

投标人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

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

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

17

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

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

投标管理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

(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

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

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

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

依据;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

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

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

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

18

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并符合前附表 3.4.1 要求,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

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

确职责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

情形”予以否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

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

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

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

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

(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

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

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

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

19

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

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

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

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

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

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

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

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

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

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

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

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

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

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

20

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

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

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

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

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

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

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

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

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

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

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

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

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

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

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

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

章或签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

员。

21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

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

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

他联合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

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

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

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

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

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

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

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出。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购买电子保函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

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

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

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

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

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22

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

的(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

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

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

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

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

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

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

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

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

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

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

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

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

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

计导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

行设计,与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

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

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

行)》(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

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

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

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

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

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

23

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要

求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设计单位应

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

图纸中落实。

10. ☑其他:若在方案审批过程中,发生的多轮方案重大调

整、变化,视为已在中标价内考虑,中标费率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

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

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

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

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

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

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24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为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

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

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以城市道路为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3.1.2.2 设计说明

3.1.2.3 工程方案内容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

(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3)重要节点方案图

(4)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

(5)排水工程方案图

(6)附属工程方案图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

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25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原创设计声明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26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

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

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

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

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

27

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符合前附表

3.4.1 要求,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

格审查中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施工预审在初步评审否决条

款中增加该内容。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

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

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设计水平与质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

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

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

“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5-10分

2

市政道路方案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

评价;(设计方案与周边道路环境是否相协调)

6-13分

28

道路横、纵断面的合理性(包含与相交道路等交叉节点)、道

路平面的合理性(包含公道路展宽、路口渠化等方面);

4-9分

道路交通组织的合理性,与周边地块交通流线的衔接设计及进

出口方案的合理性;

6-13分

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合理性(包括管位、平面、管材、结构等方

面);

4-8分

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

3-7分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4-9分

3

投标人的服务

承诺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 分

析,以及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

施。

2-5分

4

新型技术应用

服务措施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海绵城市应用等)。

2-5分

5

其他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

0-0.5分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页码不得多

于 400,不得少于200,文本连续编码。

0-0.5分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

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

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

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

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本项

目不采用陈述和答辩)。

四、初步评审

29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

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

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

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

时保留一位小数。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

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

设计合同建安工程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的,

每个1.5 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必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复印

件加盖公章;②初设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证明项目规模、属

性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同时含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

等信息),否则不予得分。】

3

30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设计合同建安工程 6000 万元

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必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

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初设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证明项目规

模、属性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同时含业主联系人、

联系方式等信息),否则不予得分。】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得分。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或道路设计或道路工程相关专

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予得分。本项最

高得1 分。

【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提供职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

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

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

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

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③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

动合同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具有专业资格

【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不含项目负责人)》】。人员符合

要求且配备齐全的,得2分;未投入人员的或拟投入人员不满足

人员要求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最少得0分。

【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②

职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③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

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

(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

3

31

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

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内);④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

不予认可。】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

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

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

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

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

用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

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

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

《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道路设计

1人

同时具有①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②

市政道路或道路设计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

上工程师职称

2

给排水设计

1人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

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

结构设计

1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职称

4

绿化景观

设计

1人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5

造价工程师

1人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造价专业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①以上所述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如未提供证明

材料,一律不得分处理。②上述人员均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

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

准价1%的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

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

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

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

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

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

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

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

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

33

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3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

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计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升改造工程(6号—20号大街)设

2.项目地点: 杭州市钱塘区。

3.工程建设内容:道路长2143米,宽42米,面积约99002平方米,绿地面积约77447

平方米,道路四改六,城市雨污水改造,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

4.投资估算: 约 10000万元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及管线综合、桥梁工程、景观、绿

化、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等)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方案

优化、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设计

配合、报批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75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初步(深化)

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5 日历天。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 费率合同。

2.签约合同价为:(费率)

%;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

(小写)¥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

增值税额:(大写)

(小写)¥

万元。

36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询标纪要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

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市钱塘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37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副本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代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开户银行:

号:

间:

3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

2024〕124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

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118号),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

2016 版)、《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

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杭州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实施导则(试行

)》、其他国家、省、市、区及行业设计规范、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技术标准需达到国家、

39

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对于一号大街道路及两侧管线整治提

升改造工程(

6号—20号大街)的功能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或询标纪要;(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充文

件;(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中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十五年 。

设计人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设计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说明、电

子文件、计算机程序(包括程序产生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

人许可,设计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

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本款约定不因本合同履行完

毕或终止而失效。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

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

40

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

责。发包人 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应配合设计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

算软件和专 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

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 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

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 出索赔。但在方案优化和修改过程中,可能

使用除设计人以外的投标人设计的部分方案或思路, 这种使用是免费的,无须经过

该投标人同意。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身份证号: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

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书面通知送达后,

即视为发包人已更换了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41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2)设计人应按国家最新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

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按本合同“附件1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规定

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

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

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无论项目何时开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

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

权向设计人索赔。

(6)设计人必须做好现场服务,及时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并根据发包人的

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特殊事件。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4次到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

题,各专业负责人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到项目现场解决相关专业的技术问题。

(7)对于工程设计变更相关事宜,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合同以及发包人有关设

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图纸

变更、资料盖章及相关文件图纸编制,其中文件图纸编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9)在施工图设计前,发包人认为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时,设计

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10)发包人的其他要求等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

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

42

化要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设计人的特别授权代表,代表设计

人负责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全部事项,授权期限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止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

面同意。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被视为

设计人违约,处以合同价的3%的罚款,处罚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情节严重的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对于发包人

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

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更换的项目负责

人,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若原项目负责人不能按约

定到岗履职的或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进行更换项目负

责人,设计人在

10天内未做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价的3%的罚款(每次上

10万元),处罚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由此造成的设计服务期延误、费用增

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发包人 有权解除合同。

3.3 设计人人员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5日内 。3.3.2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各专业负责人

43

50000元/人次, 费用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

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 换不

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应当撤换。

3.4 设计分包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

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

发包人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投标人不具备某些特殊专业设计资质(专项设计),

经发包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分包人。。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

计人不得分包,设计人必须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设计人对分包应以

内部招标的形式进行,发包人参与以上专项设计分包的招标全过程,并享有一定的

主导权,以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分包项目金额应以市场行情为基准,不得低价分包,

最终金额以设计分包项目的合同金额为准,不受投标报价中的专项设计报价限制。

设计人必须负责对分包人的管理、沟通与协调,在设计过程中禁止推卸管理、沟通、

协调的责任,分包设计服务过程或现场服务过程中必须有设计人的人员参与。工程

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必须承担因设计分包或设计分

包人身原因产生问题的一切责任。分包人出图以及相关设计联系单签证等工作均需

满足发包人的工作流程。设计人对分包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必须进行审核、确认、

加盖设计章;否则发包人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或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专项设计服务如出现多次(指两次及以上)整改调整后,仍然达不到发包人实

际使用效果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单独委托,费用按市场价从设

计费总价中扣除。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

44

包人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完成类似

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社保缴费证明(或医保缴费证明)、注册

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和分包设计合同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

设计人支付

, 已包含在设计合同总价中 。

3.5 联合体

3.5.1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若发包人有需求的,按发包人需求。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

定。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

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

够实施。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

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

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

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详见设计任务书。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确定设计方案、初步设计

及批复等。

45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30天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

在发生该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应同时提交包含全部内容的光盘(或U盘)。报建、评

审会、汇报会、专题会议所需图纸、资料等文件及相应份数由设计人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1)方案设计:调

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含估算)

5套(根据评审需求增减);2)初步设计:提供初

步设计文本(含概算)

10套(根据评审需求增减);3)施工图:经图审完成的全套

完整施工蓝图

10套;4)并另提供项目审批 所需要的总图及各个单体平、立、剖面

图等文件一式十份 。,但报批、沟通中需增加文本份数的,或者根据项目实际要求

设计人增加效果图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收取费用 。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

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

名。

7.2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

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7.3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

46

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10.2 合同价格形式

1)设计费总额(暂定):

元整(

¥

元) ,其中

不含税金额:(大写)

(小写)¥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

增值税额:(大写)

(小写)¥

万元。

1、本工程暂定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

收费基准价 (其中专业系数调整系数为

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

1.0)。

2、设计收费计算式: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 整系数×设计中标费率(

%)。结算限价人民币

万元,若结算时超出

万元, 按照

万元结算。

设计中标费率

(

%)=设计中标价格/设计标准收费

系数取值:其中专业系数调整系数为

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1.0。

3、本工程最终结算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设计中标费率(

%),最终结算设计费基价根据初步设计

批复概算建安费(不含给水、电力、燃气、弱电等)进行调整(若无初设批复概算

的,按预算审核价核算。若无预算审核价,按施工中标价核算)。

详见本合同

“附件4: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天前支付。

47

10.4设计费支付方式(1)第一阶段:初步设计获批复后30日内,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40%;(2)第二阶段:后续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备案后30日内;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70%;

(3)第三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100%;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

3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对于固定价形式的合同,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不作调

整。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7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

述期限内予以答复的,视为不认可设计人声明。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保障设计人的署名权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设

计人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发包人将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损失。

48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

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

计费的

0.2%的逾期违约金。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

20%

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

现的遗漏或 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

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按钱塘管办发

2020】16号文规定予以处罚(文件详附件)。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

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发包人将按钱塘管办 发【

2020】16号文规定予以

处罚。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不

得转包和擅自 分包,如发现设计人存在转包、擅自分包或挂靠,发包人有权终止合

同,不予设计人任何补偿, 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如确需将部

分专业设计分包给其他专业公司必须得到 发包人的确认,设计人对分包设计的质量

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

14.2.6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违反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

范)、地方规 程的,超出标准规范较多时或明显不符合要求、标准的,发包人将视

情节严重处以

1000-5000元/ 次的罚款(且不少于钱塘管办发【2020】16号文处罚标

准)。

14.2.7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漏、缺项严重,严重影响发包人招标等后续工作的,

发包人将 视情节严重处以

1000-5000元/次的罚款(且不少于钱塘管办【2020】16号

文处罚标准)。

14.2.8如经发包人调查发现,设计人串通施工方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出具工程联

系单,对发 包人欺报瞒报设计中所出现的问题等,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

50000-

100000元/次的罚款(且不少于钱塘管办发【2020】16号文处罚标准),扣除该部分

设计费,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4.2.9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修改方案及变动使用功能、工艺、规格等,发包人

将视情节严 重处以

50000-100000元/次的罚款(且不少于钱塘管办发【2020】16号文

49

处罚标准),扣除该部 分设计费,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4.2.10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

规格、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如发现设计人

指定生产厂 家、供应商 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

10000-50000元/次的罚款(且

不少于钱塘管办发【

2020】16号文处罚标准)。

14.2.11对设计人员要求:

1)对于工作不胜任或不能履行承诺的设计人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包括项

目总负责

51人,直至更换满意为止,由此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发包人概不负责。

2)即使在发包人认为可以接受或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设计人

必须事先向 发包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替换设计人员:

①书面请示报告;

②替换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

等有关证明材 料(原件备查)。 当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资质和工作经历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或发包人认为可以接受时,发包人 可以给予批准。同时发包人将处罚设计人,

并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其处罚标准是:项目负 责人处罚合同额的

2%(不低于

5万元);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处罚合同额的1%(不低于2.5万元)。 当发包人认为项

目负责人或其他设计人员不能胜任该工作,有权要求设计人无条件更换。

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每月少于4次到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的,或各专 业负责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到项目现场解决相关专业的技术问题的,每次

处以

3000元罚款,累计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10%。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50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本合同附件1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约定的份数,

设计人只能收取工本费,费用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2)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内,

设计人应提交中标金额2%的履约担保给发包人,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支票、汇票、

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形

式。设计人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履约担保,发包人将延迟支付服务款项并处以

按迟交天数日乘履约担保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采用履约保函形式,因故导致

保函有效期过期的,设计人无条件做好延期,未按时延期的,视同未按时交纳履约

担保,按履约担保金额万分之五/日计算违约金。银行保函从签订本合同至竣工验

收合格后90天内有效。

(3)履约担保的退还:设计人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内容,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行

为并提交完整城建档案归档资料后1个月内,发包人退还履约担保(无息)。

(4)如因该项目用地面积发生调整,设计费费率不作调整。

(5)如因该项目设计内容、结构、性质等发生变化,设计费不作调整。

(6)设计人在提供全套施工图图审前,需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进行内审或聘

请相关有资质图审单位外审,若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经正式图审后存在明显违反相关

51

设计规范要求或明显漏错的情况,发包人将处以50000元/次违约金。

(7)设计人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纸必须达到预算编制及审核条件。

(8)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人需严格按《杭州钱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

位工程变更内控管理暂行规定》(钱塘管办发[2020]16 号)文件执行。

(9)设计人需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疫情情况,结合省市及地区相关文件要求做好

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计人需与发包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内容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11)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协商。

(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

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更不得以加班为由索取赶工费,验收环节或施工过

程中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不得索取和收受红包。如发现发包人将以红包金额的十倍扣

除设计费,并要求设计人更换当事人。

(14)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取得该项目概算批复。该项目概算由杭州万维投资有

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审核,设计人需按相关要求无条件配合概算审核工作,

设计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5)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切实履行相关设计工作,对设计的质量、进度全面管理,

每周向业主汇报当期的设计进度、质量情况。设计负责人如未履行其职责,造成进

度滞后、质量不合格等发包人将处以10000元/次违约金。

(16)要求设计单位总师办(或类似职能部门),在各设计阶段都应负责落实设

计质量、进度等工作,确保设计文件布局合理、费用经济、质量可靠。职能部门如

未履行其职责,造成进度滞后、质量不合格等发包人将处以20000元/次违约金。

(17)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该项目结构设计、节能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图审的,该部

分施工图图审费用由设计人支付。同时发包人保留对该重大设计变更造成的直接工

程费用损失的追溯权利。

(18)在施工图设计前,发包人认为需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时,设

计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不得增加设计费用。

(19)设计人对本合同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内容不得转包和擅自分包,如确需将部

52

分专业设计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则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设计人对分包设计

单位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20)设计人设计成果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必须无条件提供所有设计成

果及相应标书的电子文档给发包人。

(21)提供设计团队的社保缴纳证明、实际设计人员与过程参与人员一致。配合

各阶段图纸会审、交底、定材定样;各项深化图纸确认盖章,样板验收等工作;深

化图完成后需要修改结构、节能设计的,设计应无条件配合修改和图审。

(22)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内,

承包人应提交中标金额 2 %的履约担保给发包人,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支票、汇票、

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

承包人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履约担保,发包人将延迟支付服务款项并处以按迟

交天数日乘履约担保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采用履约保函形式,因故导致保函

有效期过期的,乙方无条件做好延期,未按时延期的,视同未按时交纳履约担保,

按履约担保金额万分之五/日计算违约金(上限为履约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从

签订本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有效。

53

附件

附件1: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2: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件3: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4:设计任务书

附件5: 廉政责任书

54

附件1: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调整后方案设计文件(含投资估算)

方案修改意见提出后

提供各阶段

电子文件

(包括 DWG

格式文件2

套光盘)

2

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

方案批复后

天内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批复后

4

方案深化后设计概算

根据发包人需要

5

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稿

方案批复通过后

天内

6

A1规格效果图

不少于

根据发包人需要

效果图内容由发包人确

7

多媒体演示

根据发包人要求提

供,不少于

8

其他资料(如需)

合同签订后

说明:

1、在方案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

(如有)、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

2、协助做好施工图专项审查报批工作。

3、提供各阶段电子文件(包括DWG格式文件)。

55

附件2:

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56

附件3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暂定):

元(

¥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为

%,税费为¥

元。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本工程最终结算设计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设计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

度调整系数为

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折扣费率( %),最终结算设计费基

价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建安费(不含给水、电力、燃气、弱电等)进行调整

(若无初设批复概算的,按预算审核价核算。若无预算审核价,按施工中标价核

算)。设计费用包含依据有关设计取费文件编报并与本工程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

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它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方案调整阶段有可能发生的咨询

费、评审费、会务费、中标后招标人的相关设计考察费用、设计成果评审专家费

等),完成本项目各阶段设计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开办费、风险费、

设计责任险、规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将视为不计取,

或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中。

在方案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

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用中。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40%

初步设计获批复后

30 日内

第二次付费

30%

后续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备案后

30

日内

第三次付费

30%

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

57

附件4

设计任务书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58

附件5

廉政责任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

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及甲乙亲

清码,监督并认 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

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

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七)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乙亲清关系正负

清单》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

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

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

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

59

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

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

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

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

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

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6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1号大街作为钱塘区的重要交通干道/生活性道路。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现有道路

出现路面破损、交通组织混乱、绿化景观陈旧、管线老化等问题,不仅影响市民出行体验,

也制约了区域功能提升。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特启动

本次提升改造项目。

1.2 项目地理位置与范围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改造范围北起6号大街,南至20号大街,道路全长约2143米,规

划红线宽度42米。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实测地形图为准。

1.3 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工程:现状路面病害处理、车行道加铺/重铺、人行道翻新、交叉口优化、交通

设施升级(含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

绿化工程:道路两侧绿化带改造、行道树更新补植、节点景观提升、立体绿化(如

条件允许);

管线工程: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燃气管、电力管、通信管等管线的检测、修

复、改造及新建,管线综合优化;

附属工程:路灯更新、公交站点改造、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卫设施升级等。

桥梁工程: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的选型和计算,以及桥面的设计,交通安全设

施、附属构筑物、施工临时工程的方案设计、交通导改方案、旧桥检测评估、加固改造方

案及新旧结构衔接处理等。

基坑围护:基坑围护设计(含基坑围护方案经济性比选及基坑围护专家论证)。

二、设计依据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

设计标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等);

61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钱塘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招标人提供的现状道路测绘报告、管线探测报告、地质勘察资料(如已具备);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已批复)及相关会议纪要;

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要求及相关技术指标。

三、设计范围与阶段

3.1 设计范围

涵盖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全部设计

内容,包括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

3.2 设计阶段

3.2.1 方案设计阶段

结合现状调研,提出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明确各专业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及主要经济技术

指标,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评审。

3.2.2 初步设计阶段

在方案设计批复基础上,深化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说明、图纸、工

程概算等),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2.3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一步细化设计,编制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说明、施工

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确保图纸深度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2.4 施工配合阶段

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现场指导、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

四、各专业设计要求

4.1 道路工程设计

62

4.1.1 现状分析

详细勘察现状道路路面结构、破损情况(如裂缝、沉陷、坑槽等)、路基稳定性,以及交通

流量、流向、通行瓶颈等问题,形成现状分析报告。

4.1.2 总体设计

结合区域交通规划,确定道路设计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

合理划分道路功能分区,优化横断面布置(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比例)。

4.1.3 路面工程设计

针对不同路面病害,提出针对性处理方案:对轻微破损路段进行修补、灌缝;对破损严重路

段进行铣刨加铺或全断面重铺。明确路面结构层厚度及材料参数,确保满足承载要求及使用

性能。

4.1.4 交叉口设计

优化交叉口几何尺寸,完善信号灯控制方案,合理设置转向车道、导流线等,提升交叉口通

行效率与安全性。对于异形交叉口或交通拥堵节点,可考虑采用渠化设计或其他优化措施。

4.1.5 交通设施设计

按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减速带等设施,确保标志清晰、标线规范。结合智

慧交通发展需求,预留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等设施安装条件。

4.1.6 无障碍设计

在人行道、交叉口、公交站点等区域设置盲道、坡道、提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确保符合

《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保障残疾人出行权益。

4.2 绿化工程设计

4.2.1 总体原则

遵循“生态优先、适地适树、美观实用”原则,结合道路功能及周边环境,打造层次丰富、

四季有景的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区域生态品质。

4.2.2 行道树设计

对现状长势不良、老化的行道树进行更新补植,选择[当地乡土树种,如香樟、悬铃木等]作

63

为主要树种,确保树种统一、规格一致。合理确定种植间距,避免与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及

交通设施冲突。

4.2.3 绿化带设计

优化道路两侧及中央绿化带(如设置)的植物配置,采用“乔木+灌木+地被”的复合种植模

式,增强绿化层次感与生态效益。选择抗旱、耐污染、易养护的植物品种,减少后期维护成

本。在道路节点(如交叉口、出入口)设置景观小品或造型植物,提升景观亮点。

4.2.4 附属绿化设计

结合公交站点、广场等区域,配套建设小型绿化景观;对道路沿线闲置空间进行绿化提升,

实现“应绿尽绿”。

4.2.5 养护要求

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绿化植物的种植技术要求及后期养护管理措施(如浇水、施肥、修剪、病

虫害防治等),确保绿化成活率达到[95%]以上。

4.3 管线工程设计

4.3.1 现状排查与评估

对改造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管线进行全面探测,明确管线

走向、埋深、管径、材质及使用状况,评估管线运行安全隐患,形成管线现状图及评估报告。

4.3.2 管线综合设计

根据各专业管线规划及使用需求,进行管线综合优化设计,明确各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高

程,避免管线冲突。优先考虑重力流管线(雨水、污水)的走向及坡度要求,合理布置压力

管线(给水、燃气)。

4.3.3 各专业管线设计

雨水管线:对现状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进行改造或新建,优化雨水口布置,确保

雨水排放畅通,避免道路积水。雨水管管径根据汇水面积及暴雨强度计算确定,采用[HDPE

管/钢筋混凝土管]等耐用材质。

污水管线:排查现状污水管破损、渗漏问题,进行修复或更换;结合区域污水收集

需求,完善污水管网系统,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管设计应满足水力计算要求,避

免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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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线:对老化、锈蚀的给水管进行更新改造,提升供水安全性;根据区域用水

需求,合理调整管径及水压,确保供水充足。给水管材优先选用耐腐蚀、卫生环保的[PE 管

/球墨铸铁管]。

燃气管线: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规范,对现状燃气管线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

要求的管线进行改造或迁改。明确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确保运行安全。

电力、通信管线:推动电力、通信线路“入地”改造,新建电力沟、通信管廊(或

管道),整合现状架空线路,优化管线布局。明确管线敷设方式、管径及防护措施,避免相

互干扰。

4.3.4 管线保护设计

对于不进行改造但位于施工范围内的现状管线,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具体的保护措施,避免施

工过程中造成管线损坏。

4.4 附属工程设计

4.4.1 路灯设计

更换现状老旧路灯,采用高效节能的[LED]光源,合理确定路灯间距、高度及功率,确保道

路照明亮度、均匀度符合规范要求。结合智慧市政建设,预留智能控制系统接口,实现路灯

远程控制、故障报警等功能。

4.4.2 公交站点设计

优化公交站点布局,改造现有公交站台,采用[港湾式/直线式]站台设计,提升乘客候车舒

适度。配套建设候车亭(含遮阳避雨设施)、座椅、站牌等,站牌信息应清晰准确,符合公

交运营需求。

4.4.3 环卫设施设计

在道路沿线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选型应美观耐用、便于清理。结合区域需

求,可考虑设置小型垃圾收集点,提升环卫服务水平。

4.4.4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

充分考虑本项目以及周边地块交叉施工的影响,在满足现状交通需求以及周边交叉施工项目

交通需求的前提下,提出合理的施工工序,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疏导措施。交通

组织设计应考虑项目在实施期间为满足交通需求所采用的临时工程,出具相应图纸和工程量,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疏解临时道路、指路标志标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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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计成果要求

5.1 方案设计成果

设计说明书:包括项目概况、现状分析、设计理念、各专业方案设计内容、技术经济

指标、投资估算等;

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道路横断面图、绿化布置图、管线综合图、节点效果图等;

汇报演示文件(PPT):直观展示设计方案核心内容;

成果份数: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含 PDF 及可编辑版本)按需出具。

5.2 初步设计成果

设计说明书:详细阐述各专业设计依据、设计内容、技术措施、设备选型等;

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各专业详细图纸(道路工程图、绿化工程图、管线工程图、

附属工程图等)、工程概算表;

相关专题报告(如交通影响评价、管线综合分析报告等,如需);

成果份数: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含 PDF 及可编辑版本)按需出具。

5.3 施工图设计成果

设计说明书: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建议、技术标准、施工注意事项等;

施工图纸:各专业施工详图、节点大样图、管线纵断面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表;

施工图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成果份数: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含 PDF 及可编辑版本)按需出具。

5.4 施工配合成果

包括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现场服务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及时

整理并提交招标人。

六、设计进度要求

本项目设计周期各阶段进度安排如下:

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天]内完成,并通过评审;

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复后[30 天]内完成,并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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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5 天]内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配合阶段:与工程施工周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如遇特殊情况(如设计依据变更、评审意见调整等),设计周期可相应调整,双方另

行协商确定。

七、质量与安全要求

7.1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内容完整、准

确、深度足够,满足项目建设及施工需求;

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各专业间的协调配合,避免出现设计遗漏、

冲突等问题;

设计成果需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评审、审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项目竣工验收时,设计单位需对设计质量负责,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应

承担相应责任。

7.2 安全要求

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及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对道路、管线、绿化等工

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专项设计,确保符合安全规范;

针对管线改造、道路开挖等施工环节,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及应急预

案;

施工配合阶段,设计人员应及时解决现场安全技术问题,避免因设计疏漏引发安全事

故。

八、服务要求

8.1 沟通协调

设计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招标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

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反馈设计进展及存在问题。

8.2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施工前,设计单位需组织开展全面的技术交底工作,向施工、监理单位详细说明设计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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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及施工重点;积极参与图纸会审,解答相关疑问。

8.3 现场服务

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

题,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接到招标人或施工单位通知后,现场代表应在[XX小时]内到达现场。

8.4 设计变更

因工程建设需要或现场实际情况变化需进行设计变更时,设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

设计文件,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及费用调整(如涉及),并按程序报批。

8.5 竣工验收

设计单位应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评价,出具相关验

收意见,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九、其他

9.1 知识产权

本项目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设计单位在未经招标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

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9.2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误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

解决,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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