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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
招标答疑补充文件(1)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2001211
各投标人:
杭政储出[2025]123 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设计(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2001211)补
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同等有效。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文件为准。
一、补充内容:1. 本项目的基坑围护设计由投标人(联合体则为具备勘察资质单位)完成,不再进行分包。2. 原合同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定金或预付款):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2%)后,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第二阶段(方案及初步设计):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发包人向设计
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
(3)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的施工图成果,并完成图审工作30个工作日
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签约合同价的70%。
(4)第四阶段(项目示范区工程完工):项目完成示范区整体工程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设
计费总额的80%。
(5)第五阶段(主体结构验收):项目完成结构主体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
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85%。
(6)第六阶段(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95%。
(7)第七阶段(项目交付):项目实现交付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清合同余款。
调整为:
(1)第一阶段(定金或预付款):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2%)后,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第二阶段(方案及初步设计):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发包人向设计
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
(3)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的施工图成果,并完成图审工作30个工作日
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签约合同价的70%。
(4)第四阶段(项目示范区工程完工):项目完成示范区整体工程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合
同价的80%。
(5)第五阶段(主体结构验收):项目完成结构主体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
至调整合同价的85%。
(6)第六阶段(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合同价
的95%。
(7)第七阶段(项目交付):项目实现交付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清调整合同价余款。
二、答疑内容1、关于相关人员社保要求,由于历史体制原因,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编制人员,社保由高校代为缴纳,是否可用教育部司局函件、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建设部网站注册单位证明截图、
劳动合同及(建办市函
[2019]92 号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9/29/content_5434567.htm)
文件来证明该人员社保关系
?
答:可以。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
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
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2、浙江省营商环境优越,杭州市更是以一流的营商环境著称。为维护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保障全体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现恳请贵单位严格核查各投标单位业绩的真实性,肃清投标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竞争氛围。答:各投标人须对提供的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审查,评审结束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中标候选人业绩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招标公告中 3.3: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承担建筑、结构专业设计工作(基坑围护设计除外);请问联合体成员方在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情况下,方案设计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承担?答: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进行方案设计;
4、招标公告中 2.5 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其中:设计服务期共
90 日历天(方案、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5 日历天,专项设计编制时间为 25 日历天)。 具体服务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最终明确。招标文件第
2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 90 日历天,其中:
设计阶段:
☑方案、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专项设计图纸深化为
25 日历天,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两者表述不一致,请问是
否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
答:以前附表为准;
5、投标函中(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深化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如何填写?答:投标函中
(设计服务期 9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 日历天,深化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 日历天));
6、招标文件第 22 页,资信评审内容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扫描件、图审合格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业绩规模、属性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分。请问若设计合同、图审合格书上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中标通知书上有写明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可以用中标通知书来证明?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7、问:针对于招标公告中“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承担建筑、结构专业设计工作(基坑围护设计除外)
”条款,疑问如下:
该条款中联合体成员方在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情况下,是否
可以承担方案设计工作?答: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进行方案设计;
8、问:招标公告中总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前附表中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是否以招标文件为准?答:总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9、问:资信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扫描件、图审合格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业绩规模、属性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分。是否可以用中标通知书来证明?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10、关于发包人要求中的“主力户型面积段建议 105-180㎡”,是否可以配建少量其他面积段的户型。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