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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3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月
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100121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7602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杭州精密
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4300万元,工程概算26844.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造价23924.4719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5198.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279.51㎡
,地下建筑面积7919.10㎡,建设地点:萧山区临浦镇。
2.2 本次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总图设计(含管线综合)、建筑设计、结构设
计、给排水设计(红线范围内)、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含外线永久电设计)、弱电
智能化设计、施工图审图(包括桩基审查等)、竣工图编制及涉及所有专项的专家评
审、竣工图审查盖章等满足开发要求的其他所有设计及相关深化设计。不包括华数、
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燃气、供水外部接入配套工程的设计。具体详见合同。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洁具、空调、智能化等构
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具体详见合同。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桩基、土石方、土建、装饰装修、幕墙
、抗震支架、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消防、泛光照明、围墙、室
外市政景观工程等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合同。
(4)工程总承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数、电信、移动、联通、燃气、自来
水等职能单位实施项目的总包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
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
,竣工资料城建归档,竣工验收等各项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同时协助取得本项
目房产证等。具体详见合同。
(5)其他: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等的实施(除
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外)。具体详见合同。
2
本次招标控制价 23924.4719 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80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40日历天内规划验收完
成,规划验收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资料移交、竣工备案,并具备移交条件。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贰级及以上且设计综合类甲级)或(施工总
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贰级及以上且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
工程(新)贰级及以上且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1)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
况的,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
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
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
目设计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
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
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2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
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
(含)内(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余同)
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6.招投标方式
6.1 公开招标。
☑(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6.2 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3号楼16层
联 系 人: 朱建锋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晨晖路1096号南和城4幢1单元21楼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3号楼16层
联系人:朱建锋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地址 :萧山区晨晖路1096号南和城4幢1单元21楼
项目负责人:李娜
信用评价等级:
联系人:李娜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萧山区临浦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8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
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其他:总工期80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40日历
天内规划验收完成,规划验收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资料移交、
竣工备案,并具备移交条件。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
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
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
6
联合体投标
内容要求。(信用分计取规则: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信用较低一方计取)
1.4.2(3)
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
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
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
2.其他: / 。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予补偿。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
间、上传疑问
方式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
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
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娜
1.10.3
招标文件的澄
清、补充、修
改的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日 前 ,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布,
并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供投标
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公 布 网 址 :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
注:
。
1.11
投标人拟分包
的工作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中标人不得将本招标范围内的关
键设计任务和关键施工任务进行分包,特殊专业工程设计和施
工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1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
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
□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
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适用政府投资项目)
□(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
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
标。
(适用政府投资项目)
☑(3)其他: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文件,不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
项目的投标。
3.发包人应按照《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承包计价指引》编制项目清单,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项目清单,并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4.发包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公布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的招标控制价的费用构成明细及编制期,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
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招标控制价。
5.其他:
/
。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8
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其他投标资料:☑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制件(联合
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技术标(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页码不得多于600
页,不得少于300页,文本连续编码)。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1.6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23924.4719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20万元,建
安工程费限价23324.4719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450万元,工程
总 承 包 其 他 费 限 价 30 万 元 , 暂 列 金 额 67.5621 万 元 , 暂 估 价
/
万元;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下
浮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控制价。
下浮比例的计算: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先勾选项目类型,
再勾选对应项目类型的高或低区间(选择其一),并明确相应区
间的浮动范围(步距 0.1,由 11 个数字组成的等差数列),在开
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数。
☑(1)、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1%~83%):☑高区
间 82%~83%,具体为 82%、82.1%、82.2%、82.3%、82.4%、
82.5%、82.6%、82.7%、82.8%、82.9%、83%;□低区间
81%~82%,具体为 81%、81.1%、81.2%、81.3%、81.4%、81.5%、
81.6%、81.7%、81.8%、81.9%、82%;
5.其他:招标控制价 23924.4719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
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
2.其他:
/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50万元。
(
不得超过项目估
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
一致。
9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
账/省数字保函。(转账形式的应从基本账户转出;保函、保
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
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
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
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处理。)
☑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行政服务中
心支行。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
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
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印
“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
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杭州
市萧山区市心中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
“缴存确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
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保证金以为准。
☑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
字保函);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
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
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
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
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
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
程担保
制度》等文件执行。
10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
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
中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
☑5.拟派项目总监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
情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4.3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担保的情
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
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
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
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4、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资料
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
3.6
是否允许递交
☑不允许
11
备选投标方案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
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
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
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格
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单位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4.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
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
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
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
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
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
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
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同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3.1.1;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复制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复制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12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
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
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1正本”、“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2正本”、“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伍 份。
☑3.2所有成果(即所有投标文件)均需提供电子文件,包
含全部投标文件的U盘一个,在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U
盘随“技术标正本”一起密封。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
为评审依据。
3.7.5
(A)
投标文件
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
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
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
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4.1.1
(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
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须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并在
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4.1.2
(A)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
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13
传截止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平台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
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厅。
4.2.3
投标文件
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少于7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2.5
(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5.1 ( A
)
开标时间、地点
、参加开标会议
的要求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3.1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
企业CA锁和施工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若未带CA 锁(或
CA锁签到失败或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刷卡失败)的可由交易中心或
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
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
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3.2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
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
毕后另行通知,投标人若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
。
14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
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
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
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
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施工
负责人。
;
4.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5.第二阶段开标
6.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2”进行拆封
,将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
”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
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
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
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1
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30分;资信标分值:10分
;商务标分值:60分。
☑方案一: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分(0.5~1);如投标报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分(1~2);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
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
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15
公示期限:3日
7.1.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
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1.3
定标会议地点
和时间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
议。
☑7.1.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权重占比15%)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
低,中标候选人价格最低且并列时从各分项报价的合理性、不平
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权重占比25%)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
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负债率,过往业绩(含业
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权重占比2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
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4.投标方案:(权重占比20%)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工
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权重占比15%)包括团队主要负责
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评标报告:(权重占比5%)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
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1.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1.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
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3.1
履约担保及
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
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
16
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
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3、4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其他项目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定)。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
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
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
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
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
投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
验的信息不一致的;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
计、施工专业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
有)、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
17
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对的“项目
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评
标专家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对联合体成员是
否具备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资质进行核对;相关人员资格核对
中,施工专业负责人的资格核对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
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其他
人员资格由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件审查
核对;企业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被列入“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杭州建设信用监
管平台”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
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
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③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含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
图复制件);
④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
职责分工)的;
⑥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
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
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
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
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
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⑦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⑧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8
⑨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
第1.4.3项情形之一的;
⑩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
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⑪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
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
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⑬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
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
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
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
结果。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C.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
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F.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
银行保函;
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处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
人分发;
L.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M.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N.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P.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
要求协同投标;
Q.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
合行动。
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
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
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不
满足招标文件和前期设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由招标
人确定);
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
外运的,未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
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
标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
的;
⑥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
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
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
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
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
20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
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
不一致的;
⑥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
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⑦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的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⑧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
的;
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1)C类证书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2)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
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
置施工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3 人);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应否决
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4)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错
误,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备选品牌档次进
行报价的;
③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平衡
报价的;
④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
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⑤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低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3.8条规定的,即安全文明施工
基本费不得低于投标报价中工程费用1.5%的计算值;
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应否
决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2.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
文件的依据。
21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
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
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
限内。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
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
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
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
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
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22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
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
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3)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5)其他:
/
。
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
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0.4
投标人拟派项目
关键岗位人员社
保的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
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
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
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
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3
):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
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
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
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
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
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
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负责人
(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负责人(
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发生更
换的,以现任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
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
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
息复制件;
24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
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的澄
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
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
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
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
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
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
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
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
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
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
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
件。
3.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
。
5.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
☑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
化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
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
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
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
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
25
【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
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②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
围,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
知》(杭建工【2019】103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并列入报价,在合同
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③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 号)等
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计入
建安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
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进行自主报价。
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a.根据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
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
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7 号)
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人认证以及考勤
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
报价。b.其他:
/
。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
况,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
同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
资性工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
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
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
9.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非财政出资
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及提交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26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
。
11.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
13.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
各方。
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
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
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6.招标人应组织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人员编写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明确建设规模、建设标
准、功能要求以及检验、试运行等具体要求,投标人应依据招
标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设计文件投标报价,招标
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数量和内容,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
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
目的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通过单独增列清单项目进行调整,
原清单项目报价可以为零,若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
单数量和内容有改动,不作为废标,但中标人承诺须按《发包
人要求》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17.其他:
(1)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
标活动。
(2)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
档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
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
确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
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
产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
的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
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清单中未
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3)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
务书》、设计文件及《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27
(试行)》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中标人
的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应根
据设计文件及导则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
案,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4)其他: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
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
件。
2、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
供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
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
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
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
假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
……
……
28
二、评标办法修改内容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
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总分=技术(30分)+资信(10分)+商务(6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
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除外),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
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
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资格审查
29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资格审查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
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
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
续评审程序。
(二)技术标评分 (30分)
技术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分值范围
总体项目
管理方案
(3 分)
项目概述
0-0.5
项目组织设计、 组织机构
0-0.5
项目目标分解、 项目情况分析
0-0.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具体包括专项管理、 综合集成、 采购和
试运行等
0-1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
0-0.5
设计方案
评审因素
(13.5
分)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
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
0-9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
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
足相关规范要求等)
0-1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0-1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0-1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0-0.5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 技术、绿色建
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0-1
采购方案
评审因素
( 4.5
分)
物资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
0-1.5
物资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0-1.5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0-1.5
施 工 总 承
包 方 案 评
审 因 素
项目重点难点
分析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0-2
工程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0-2
30
( 9 分)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0-1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0-1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项目含土方外运的,须
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
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
0-1
新能源车辆配备情况
0-1
外部协调管理
外部协调管理
0-0.5
工 程 竣 工 验
收、结算、移
交
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0-0.5
备注:
1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专家对
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100%分之间,
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85%的专家的评
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无
效分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
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
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
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
指定地点得0分;
3、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
(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
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4、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少评分项内容的,则该评分项得0分。
5、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审因素,如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的,该评审
因素可以设置 0 分。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初步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
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五、资信标评审(10 分)
3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 资信
评分设置应当和联合体投标单位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对应(以设计、施工分值均
分为宜);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设计、施工分别设置)
评审因素
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
人身份完成过工业建筑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改扩建、
综合整治类)并承担设计工作的:
(1)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5.2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每个得 1
分;(2)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4 万平方米(含)-5.2 万平方米
(不含)的每个得 0.5 分。
本项最多计取 2 个业绩,最多得 2 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备案表、“省级及以上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
台)对应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及查询网址。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能体现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建筑面积以竣工备案表为淮,如无法
体现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
计分。】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
任意一方完成过工业建筑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改扩
建、综合整治类)或工业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不含改扩
建、综合整治类)的:
(1)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5.2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每个得 1
分;(2)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4 万平方米(含)-5.2 万平方米
(不含)的每个得 0.5 分。
本项最多计取 1 个业绩,最多得 1 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备案表、“省级及以上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
台)对应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及查询网址。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能体现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建筑面积以竣工备案表为淮,否则不
3
32
予计分。】
注:企业业绩 1、2 不可重复
人员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
人身份或施工负责人以施工负责人身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
来(以竣工备案时间为准)完成过工业建筑 EPC 工程总承包项
目的(不含改扩建、综合整治类):
(1)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5.2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每个得
0.5 分:
(2)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4 万平方米(含)-5.2 万平方米(不
含)的每个得 0.25 分;
本项最多计取 2 个业绩,最高得 1 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
收备案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
一平台)对应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网页
截图及查询网址。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能体现项目类
型、项目规模、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建筑面积以竣工备
案表为准,否则不予得分】
注:1)工业建筑定义:指供人民从事各类生产活动和储存的建
筑物和构筑物。如工业厂房:可分为通用工业厂房和特殊工业
厂房,不包括住宅、商住楼、旧改及综合整治类、改建类、
扩建类项目。
2)上述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0T)或建造、移交(BT)类
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公私合营模式(PPP)类生及所属模式
项目,或具备融资性质的项目开发建设衍生及其所属模式项
目,或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隶属于同一家母公司或存在控股
或参股关系,或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 EPC 项目
(工程总承包)中标后再发(分)包的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得分
业绩指至少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本项仅计取业绩最多的一人。
1
信用(履约)
评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施工)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设计信用评价暂按满分计分)
1
履约评价(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 1 分计分)
1
项目负责人及
项目管理班子
1、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情况表》要求得 0.2 分,未能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2
33
人员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的前提下,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
和职称情况:所提供的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注册证书取得
年限达到 10 年(含)以上的,每人得 0.3 分,5 年(含)以
上≤注册证书取得年限<10 年的,每人得 0.15 分,最多得
0.6 分;若上述得分人员年龄≤50 周岁的每人加 0.3 分,50
周岁<年龄≤55 周岁的,每人加 0.15 分,最多得 0.6 分。本
项总计最多得 1.2 分。
3、符合《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要求的人员中除项目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额外配备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消防设计工程师(设计单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
格证书的得 0.15 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的得 0.15 分,该岗位仅计取一人,本项最高得
0.3 分。
(2)工艺设计工程师(设计单位):具有工艺设计专业高级工程
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3 分,该岗位仅计取一人,本项最高得
0.3 分。
上述 2 个岗位人员,每个岗位计取一人,本项最高得 0.6
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注册证书、资格证
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及本单位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
溯 3 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
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若人员退
休的用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替代。注册年限证明材料:一
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能证明发证时间的纸
质注册证书为准;建造师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
上的初始注册时间为准。上述材料无法证明的不得分。】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
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
低排序,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0.75 分,
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2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除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
专业施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 2 分计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34
序号
名称
配备人员
资格要求
一
总承包项目管理人员
4
1
项目负责人
1
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单位)
2
设计负责人
1
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
施工负责人
(关键岗位)
1
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
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4
造价、投资、结算管
理工程师
1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
设计专职人员
5
联合体投标的,任职/注册在设计单位
1
建筑设计工程师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
结构设计工程师
1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
电气设计工程师
1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4
给排水设计工程师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5
暖通设计工程师
1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三
施工专职人员
8
联合体投标的,任职/注册在施工单位
1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关键岗位)
1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施工员
1
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3
质量员
(关键岗位)
1
质量员岗位证书
4
专职安全员
(关键岗位)
3
具有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5
资料员
1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6
材料员
1
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四
采购专职人员1人(联合体投标的,任职/注册在施工单位)
35
1
采购工程师
1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六、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
评审程序。
(二)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
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错误累计未达到或未超过原
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评标委
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原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单价为准,并修订合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
(三)商务评审(60 分)
☑方案一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
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2分;投标报价每高
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
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排名靠前的优先;信用评价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
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6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37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
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
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
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38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3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
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及《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件》。
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
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
合理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
只罚不奖”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
2.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
险幅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 18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
度可约定在 3%以内。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
者按月动态调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
围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
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
气线路敷设材料、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工程结算时遇有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未
发布信息价的无价材料,发承包双方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品种其他相
近规格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波动幅度进行相应价差的动态调整计算
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使用要求、(建筑垃圾处理方
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
40
三、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
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及《杭州市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件》。
42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
43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及有
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0%。
5.工程内容及规模:
6.建设范围:
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所需
的所有工程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前期报批报
建办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所有建设
资料整理归档、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
服务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
、信息有效管理。具体内容为:
(1)设计范围: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
计和各类专项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总图设计(含管线综合)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红线范围内)、暖通设计、
电气设计(含外线永久电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防雷设计(含专家审查)、
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含抗震支吊架设计)、水土保持评估、绿建设计、节能设计
及评估、幕墙设计(含专家审查)、泛光照明设计、门窗(含防火门窗)栏杆深
化设计、标识标牌系统设计、交通标识设计、地面地下停车划线设计、市政设计(
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基坑围护工程对周边已有建筑及管线影响(过程评
估及后评估)、空调设备深化设计、餐饮厨房二次设计、涉及本项目红线外东侧
和南侧市政绿地改造设计、道路开口设计、面积测绘、工程预算、施工图审图(
包括桩基审查等)、竣工图编制及涉及所有专项的专家评审、竣工图审查盖章等
44
满足开发要求的其他所有设计及相关深化设计。不包括华数、电信、移动、联通
、广电、燃气、供水外部接入配套工程的设计。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基坑围护、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
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总承包实施范围划分表》;同时需做
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不包括华数、电信
、移动、联通、广电、燃气、供水外部接入配套工程,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
项工程手续办理、工作对接等,并进行总包管理。
(3)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等的实施,除
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外,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评估、能耗监测、能效
检测、防雷检测、结构质量验收检测、门窗、幕墙检测、节能检测、设备检测、
沉降观测、职能部门要求的土壤、招标人或监理人要求进行的专项建材检测等,
以及规划放线与申请、±0.00测量、竣工规划核实测绘、竣工绿化测绘、地下管
线测绘、房屋实测绘等各类测量测绘费,档案管理费、环评、城建归档电子化录
入(若有)、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各类配合服务费用等,费用根据相关规范要求
综合考虑在总报价中。上述监测检测内容的服务单位必须经得招标人认可后方可
实施。
(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
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及移交(如有含环保、海绵、规划、消防、防雷、卫
生、交警、城管、无障碍、人防、绿化、通水、雨污水并网、通电、通气、通邮
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
料城建归档,竣工验收等各项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同时协助取得本项目房
产证等。
(5)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不限于):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
手续(含施工图阶段调整产生的前期方案阶段的调整及报批报建),及与工程项
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施工图预算,配
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
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
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等,负责对由华数
、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燃气、供水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实
45
施工程的总包管理等。
(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按现状交付,场地平整(包含施工过程地下
3 米以内障碍物处理)、临时施工道路、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
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做好配合工作。
二、合同工期
总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其中:
【其中:设计工期:
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须完成五大专业
的施工图设计,其余所有专项设计可与施工同步进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
完成);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安全文明要求:创建杭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工程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中标费率=(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且扣除暂列金)/(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
价,且扣除暂列金)=
%。
46
(3)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整 ( ¥
元 ) ; 适 用 税 率 : 13% , 税 金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4)总承包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见合同专用条款。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包人 EPC 项目总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7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
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拾
份,承包人执
捌
份。
48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4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略、详见《建设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 2020-0216))
5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初步设计资料、招标文件等发包人在招标过程时提
供的资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
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
。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
人提供的施工场地 。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的范围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红线范围外为配合施工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如
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
引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27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
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 号)
1.3.4 《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
〔2022〕54 号)
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
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51
(2)《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杭建市通知〔2020〕4号);
(3)《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
〔2018〕161号);
(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
(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
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2号);
(6)《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7)《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杭建研发〔2020〕41号
文;
(8)《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
(9)《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
(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 号)
(10)《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92 号)
(11)市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12)市建委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
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
〔2023〕169 号)
(14)《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
1 号)
(15)《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
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
市通知〔2025〕17 号)
(16)《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
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号)
52
(1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
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
(1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
(杭政办函〔2024〕41 号)
(19)《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
系的通知》(杭建工发〔2025〕135 号)
(20)《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
(杭建工(2025)118号)
(21)其他: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设计规
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如地方有更严格的规范、规章等,
则以更严格的为准 。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
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
。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补充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5)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招标答疑、询标纪要)
(6)投标文件及附件(含承包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承诺)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
53
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供
项目基础资料、已有方案、初设及前期的报批文件。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承包人文件的范围和提
供的期限、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设计文件:全部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各专业施工图)(蓝图)各专业8
套。
②项目实施文件
a. 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临时用电、用水计划等:
b. 项目进度计划: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进度计划以网络图为主,包
含配套设计出图);
c. 采购进度计划: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进度计划内包含配套设计出
图);设备材料进场时,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需包含材料设备名称、规格
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
件及产品检测报告。
d.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
览表、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主要施工材料计划一览表在内):不迟于工程
开工后7日提供4份;
e.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
f.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价款表、安全施工措施费清单及价款、
施工月报(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
g. 以上资料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h.其余文件以发包人需求为准。
。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准备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及其他
相关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
1.7 联络
54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通过特快专递或专人、
挂号信、传真或双方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XXXX)送达收件地址或当面送达签收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发包人现场代表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通过特快专递或专人、挂号
信、传真或双方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XXXX)送达收件地址或当面送达签收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承包人工程现场办公室
。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
权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
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 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
用费已包含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合同价款内 。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无最高限额限制
。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 承
包人对本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已包含在设
计费合同价款内。
第2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7 个工作日
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按项目所在地现场现状提供。
55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时所公布
的资料即为全部资料,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对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无异议。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招标项目核准
登记时已经载明。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的报批报建工作遇阻时,发包人提供
必要的协助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总负责,负责本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等各阶段有关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对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等
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但增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期等纯技术性文件、所
有工程款审批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和重要事项,仍需以发包人书面加盖公章后为准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代表发包方行使履行本工程合同规定的职权,即发包人
派驻的工程师有权代表发包方法人签署本合同辅助文件(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进度、
投资、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联系单等) 。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
发包人人员职责: 行使履行本工程合同规定的职权,协助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联系单等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对承包人的设
计、采购、施工与服务等工作过程或过程节点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工
程师权限: 具有国家、地方和行业部门规定的监理权限,但不具备索赔确认及签证
的权利 。
56
3.4全过程跟踪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名称:
; 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的工作范围:详
见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关于对工程师
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承包人应保存每次会议参加人
签名的记录,并将会议纪要提供给出席会议的人员。任何根据此类会议以及会议纪要
采取的行动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3.8监理人
监理单位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监理单位联系地址:
;
项目总监姓名:
;
项目总监身份证号码:
;
项目总监联系方式:
;
项目总监的职责: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范围: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安全、工
期、投资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职权和权限:按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规定和发包方委托监
理合同所授予的监理工程师职权执行(如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等
全面管理、月完成产值、联系单和工程结算的审核)。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
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总监签字后送交承包人实施,
并抄送发包人。
第4条 承包人
57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1.1承包人对设计义务的要求:
4.1.1.1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完成工程项目的
设计工作,承包人应按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进行限额设计。
4.1.1.2承包人应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就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建设标
准、功能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认真复核。如发现初步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规范,或
者与《发包人要求》有矛盾的,应及时与发包人进行沟通,经发包人同意后,需调整
并构成变更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变更与调整处理。
4.1.1.3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标明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
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1.1.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符
合相关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
4.1.1.5承包人应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
对所有相关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承担责任。
4.1.2承包人对施工义务的要求:
4.1.2.1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4.1.2.2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
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
4.1.2.3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
做好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4.1.2.4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
督管理。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
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
支付一次工资。
4.1.2.5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
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
本信息;(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
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
58
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4.1.2.6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
给本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
案,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对不具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
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
别,并督促运输单位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
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
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4.1.2.7其他:
(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
必须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场地内外交通、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包括排污、泥
浆处置、建筑垃圾处理等)、施工噪音管理、夜间施工管理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若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或未及时办理而导致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正式办理合同范围内全
部工程的交付手续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包括所需费用),如果保护期间
发生损坏,承包人须自费予以修复,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交付手续办清后,非质量
原因引起的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3)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要求:主要建筑装饰、安装材料(设备)、室外配套、园林绿化等按双方约定的品牌、
系列、规格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未明确品牌、系列的材料,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
要求或式样、颜色不满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引起
59
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若发包人或监理发现承包人施工
时使用劣质材料施工,发包人、监理均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并更换合格的材料,如承包
人执意不停工或不更换材料的,发包人有权处罚甚至中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进行索赔。
(4)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
的要求执行。工程交接完成后,7 天内应清除掉现场内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
施、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生活垃圾和废物,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绿化,达到发
包人或监理人满意的状态。如承包人交接完成 7 天后仍不清除、修复,发包人可自
行完成,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时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报告,知情不报引起的
工程损失或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有责任为发包人、监理人、跟审单位、质监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
免费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
(7)承包人需配备资料员及时开展资料收集工作。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性能测试报告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
质保单及使用说明等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共需8套(其中原件四套、仅有一套如质保
单等可以复印件)。相关资料分别按规定整理。工程各节点照片档案,以及声像资料
需及时提交。提供工程竣工图光盘8 张。
(8)承包人进场前,需提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经发包人的认可或按照发
包人的要求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承包人进场后 15 日历天内需完成场地
硬化、绿化、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等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验收。企业
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安全防护、临时宿舍等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杭州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并获得“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临时围墙的形象设计需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9)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应对各种原因停水停电或电容量不足,需由承包人
配备发电机,配备蓄水池等预案措施,产生的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报价优惠幅度中综合
考虑,不另计取。
(10)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周边绿化、已完构、建筑物及各类地下管线等
采取保护措施,否则造成破坏需按相关部门及第三人要求无偿修复,相关费用已由承
包人在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中考虑,不另行签证。
(12)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要求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智慧工地”建设,以及
60
民工宿舍“空调设施”安装等,相关费用已按规定计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承包
人已考虑并计入投标费率,不予另行增加。
(13)渣土外运引起的相关费用(如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保证金等)均由承
包人负责缴纳,承包人应及时办理建筑渣土(余土、泥浆)外运和处置的相关手续。
(1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到现场参观、考察,
保证现场的安全、整洁、美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15)承包人有义务对项目正式移交前现场遗留的所有垃圾按垃圾分类要求集
中管理和清运,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1)方式: 转账、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函格式须按发包人要
求提供,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2)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2%;
(3)其他约定:如为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或由联合体牵头人
提供,承包人因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履约保证金,
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建筑安装工程费来补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履约保函
至本工程正式交付使用前须一直有效,费用自理;
(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递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后无息结算返还,如
有违约相应扣减。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考勤月到岗率不得低于
当月施工天数的80% 。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代表承包人承担本项目EPC
61
总承包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1、建立本项目的项目组织;2、制定项目计划;3、
拥有本项目的决策权;4、组织计划实施;5、协调内外部的关系;6、建立项目控制
系统、实施项目的控制;7、负责项目合同管理;8、审查和受理各种报告;9、组织
验收、考核、结算等;10、组织项目售后服务及项目总结工作;11、承担本项目的施
工总管理及质量终生责任;12、其它职责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合同生效 7
个日历天内
。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
关文件的期限:合同生效 7 个日历天内。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4.4.4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姓名:
;
设计负责人职务:
;
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
;
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设计负责人职责:(1)代表公司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和指令,负责对本项目设计
团队的全面管理;(2)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总体
部署和规划,主持制定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制定质量计划、进度计划及总体计
划,确保按要求完成;(3)解决工程设计中和设计文件审查中的相关技术问题,负
责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协调和决策。(4)监督设计进度与设计质量,保证设计团队
的人员配备到位。(5)深入施工现场,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相关设计和技术疑难问题,
确保工程进度。(6)加强与发包人、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协作与沟通,做好与
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7)做好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国家
规范要求和招标要求。(8)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终生责任(9)其它职责。
设计负责人权限:协助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
任。
62
4.4.5
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姓名:
;
施工负责人职务:
;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
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施工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
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事宜,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质量终生责任。
施工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
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及时取得联系时,施工总负
责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24小时
内向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包人认为施工负责人不能胜任本项目,承包人必须无
条件接受调换,调换的施工负责人需与不低于原施工负责人的资格和资历,并得到发
包人的书面确认。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或主体工程转包给第三
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禁止违法分包、禁止
违法劳务分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一律不得将项目施工分包,一旦发现分包,发包
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向承包人索赔分包合同价30%的违约金,同时该分包无效。如
果该分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与第三方
签订的合同金额与本合同的差额,下同)。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若涉及按规定可分包的专业
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允许依法分包,但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才可
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参与分包商的考察、评审,参与和监督承包人对分包的招标采
购全过程,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及其委托的组织或者法人。如分包单位不能
胜任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允许分包单位再分包。承包人对总承包
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负总责。分包
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生产等承担直接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3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
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同时符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相关管理规定,总承包、分
包单位须按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规定完成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等手
续。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承包人不得
将承包的工程对外转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承包人对分
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专业
分包单位的选择以承包人为主,但须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所选
的分包单位实力不能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
(2)设计分包:
1)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禁止分包。
2)除上述禁止分包的设计工作外,其余设计工作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允许依法
分包,但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才可进场实施。如分包单位不能胜任
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允许分包单位再分包。
(3)责任
分包协议须报发包人备案。分包人的设计、施工及现场的相关责任(如质量、
安全、进度等)均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本项目损失及赔偿均由发包
人向承包人收取,承包人向分包人之间的赔偿关系,发包人不介入。对于本项目无价
材料的定价工作、施工图预算确定、中期计量等,不管是否分包,均由承包人负责完
成,并负责对接及细部工作。
(4)管理
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工程(含发包人的分包)的施工现场管理、进度、安全、
质量、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等实施统一管理,明确专业分包工程的完工时间,向各专
业分包单位提交工期安排(需经发包人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承包
人应将本合同分包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竣工资料纳入统一管理,应在
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 10 天内审核、盖章完毕,承包人应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
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全部
承担,并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分包合同价格 10%的违约金 。
4.6 联合体
4.6.1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联合体各成员分
64
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
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
何合同责任。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应对现场和工程实
施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
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承包人已对施工现场及
周围环境进行了踏勘,并已充分了解评估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
自愿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相应风险已经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在全部合同工作中,
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施工场地及周围非废弃地下管线的保护,地下污染物、
地下3米以内障碍物清除与处置。
除招标文件资料中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外,发包人无其他资料提供。承包人需
采取措施清除施工障碍,保护地下管网线,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工程施工损坏地下
管线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发现施工场地周围可能存
在资料中未反映的地下管网线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书面报告,
待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处理施工场地
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
措施,妥善地保护支撑公用管线,避免在施工期间造成损坏。一旦公用管线发生损坏
事故,承包人必须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并上报发包人,并应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
组织力量抢修,公用管线的修复工作应使有关管线单位满意。没有有关部门的书面批
准及监理人的签证,承包人不能临时或永久性地封断管线。如果某管线由于本工程原
因要永久性地封断,承包人的竣工图上需明确表明。由于承包人操作不当而导致公用
管线损坏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修复),由承包人自己负担。即使承包人所采取的
保护措施已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发包人也不为此而承担额外增加的费用。若承包人对
在施工中损坏的公用管线,不采取任何修复措施,或修复工作不能使有关管线单位满
意,则发包人将指派他人进行修复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将从应支付给承包
人的款项中扣除。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承包人应了解邻近建、构筑物、周边道路的基
础、结构状况,需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保存原始资料,采
65
取合理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和有效的加固措施,避免发生沉降、开裂和倒塌。承包
人应将其保护措施方法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在构筑物四周设置检
测点,严密注视邻近构筑物的位移和沉降。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邻近构筑物损
坏,应由承包人负责加以修复和赔偿,直到有关部门满意,即使承包人所采取的对邻
近构筑物的保护措施已得到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仍负有全部责任。承包人应
以自己的费用修复被损坏的邻近构筑物。若承包人对在施工损坏的邻近构筑物不加以
修复赔偿,则发包人或监理人将指派他人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修复和赔偿费用,发
包人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承包人应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
地铁站、文物建筑、古树、名水,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
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妥善组织施工。如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当及时
通知发包人,并编制保护及继续施工的具体方案,经发包人同意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发包人的同意是基于对承包人专业能力的信赖与认可,如因承包人的保护及继续施
工方案缺陷所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5条 设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文件及文件审查申请后,发
包人应及时对承包人文件及文件审查申请进行审查。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短缺、遗漏、错误、疑问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
上述资料3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否则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
求而发生的延误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
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
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
等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
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 。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
议,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三
方审查单位,审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6
5.2.4
限额设计
本工程需进行限额设计,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预算造价进行审核时发
现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未达到限额标准值(即对应中标价)的,发包人有权要求
优化施工图、新增工程内容、提高材料的品质、设备的性能,重新调整施工图预算,
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如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认定的实际施工图经济指标
(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计算)未达到约定的经济指标,发
包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指标调整合同价款,高于约定的则不予调整。
5.2.5
施工图预算
各专业施工图图审(无图审要求的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50日历天内,承包
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审原则编制该专业施工图预算(包括预算计价及算量
软件版电子稿及计算底稿,无信息价材料设备清单(含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品牌、
产地、除税单价、询价资料等)并提交给发包人进行预算审核。若发包人发现建筑安
装工程费未达到限额标准值(即对应中标价)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优化施工图、新增
工程内容、提高材料的品质、设备的性能,重新调整施工图预算,承包人须无条件接
受。如实际施工图经济指标(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计算)
未达到约定的经济指标,发包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指标调整合同价款,高于约定的则不
予调整。 注:承包人送审的施工图预算造价(如分阶段上报的按最终合计总造价)
核减额超过5%的,预算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2.5%计算)
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当期工程价款中扣缴。
5.2.7
承包人应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之前,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图纸、清单、
造价和资料供发包人审核,所有图纸在送审前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委托图审机构进
行图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发包人提出的建议、审批部
门提出的指导意见和审查意见应给予响应,并调整,直至发包人和审查部门满意为止,
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发包人的建议、预审和确认,并不能减轻和免除承包人的
合同责任和义务。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
/
,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
。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竣工验
67
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性能测试报告及材
料、设备的合格证、质保单及使用说明等资料等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共需纸质版本和
电子光盘/U盘各8套(其中原件四套、仅有一套如质保单等可以复印件)。相关资料
分别按规定整理。工程各节点照片档案,以及声像资料需及时提交。提供工程竣工图
光盘/U盘8张。竣工资料应符合发包人、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包括图纸、
照片、影像资料) 。竣工图晒图等各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优惠
幅度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 2 个月
内 。
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1)原则上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所有材料设备
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良好市场信誉的生产厂商和品牌,且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
技术标准,有合格证和质保书且必须是全新产品。无价材料设备采购前,有关价格、
产地、规格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监理人认可或签证同意。
(2)对于未定产品型号系列的设备,选型确认均须经发包人认可;对于精装修、
智能化等未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须根据发包人认可的方案并按国内外一线品牌确定;
其他发包人未作品牌或特别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中档以上品牌或国内知名厂家生
产,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前,商品混凝土品牌由承包人提出,经由各参建单位、发包人相关人
员共同市场调研、考察后报发包人审批,否则不得使用;如后续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擅
自使用未经审批的商品混凝土品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人采购材料原则上须按投标文件承诺品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需选取优等品,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不得选择承诺品牌及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以外
的材料品牌(或型号),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发包人有权对承包
人任选品牌前往材料厂家考察,考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已指定
品牌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报验:厂家出厂证明(数量、规格、供货
项目及采购单位);产品合格证;纸质检测报告(加盖品牌公司公章);相关环保证
68
书(若需)等。若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材料设备退场。
(5)招标文件中某材料设备指定的所有品牌的型号、规格、产品系列在工程实
施过程中因停产导致市场无法采购且该品牌内无可替代产品等情况,须经发包人和监
理人同意后选用不低于投标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产品。
(6)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
(7)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
才能大面积使用,如发包人认为需要发包人自行提供的或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的,
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
(8)本工程设备货到工地检验应由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三方代表在场,以
明确所到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是否与本合同约定相符,并
应随设备向发包人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应的配件等。若现
场核验不合格或经安装验收时产品质量、规格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应负责包
换、包退,直至达到发包人要求为止。
(9)承包人应随每月进度款申请向发包人提交上月《工程进场材料台账》,详
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累计数量,进场时
间,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等。
(10)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
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竣工日
期不予延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为此垫付相关费用的有
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向承包人实施追偿。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
承包人 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在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前28天将采购计
划提交监理人审核并同时向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
体品牌型号等。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
购,并提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
监理书面确认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凡
因材料没有达标或不到位而影响施工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则承包人应负全责,并
69
赔偿相应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和材质的检测和复
验。不合格的,其费用(包括材料更换)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复检及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为保证工程质量,凡由承包
人独立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约定
采购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
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
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若已使用,由承包人负责整改
处理,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
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各设备、各分项的维保时间
不得低于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且以最高标准确定维保时间,最低不得少于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起 24月,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在
实施中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
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
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发包人。
(3)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
70
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
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责编写施工试验和检测
方案,对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
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或)更换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
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返工、
更换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6)所有分项工程样板先行,样板分为工艺样板、实体样板和过程施工样板,
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或引入的第三方飞检细则为准。各项样板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
施工(以下内容除提供材料小样外,必须呈现工艺或实体样板,包括但不限于:框剪
结构、楼梯结构、二次填充结构、卫生间、屋面、内墙抹灰及地坪、外墙装饰及保温、
管线、幕墙、外墙涂料及内墙粉刷样板、防水涂料施工样板、砌体样板、精装修墙地
顶、铝合金门窗、消防门、地下室及室内给排水管敷设样板、绿化、铺装、道路、雨
污水管、管井、围墙、路灯、劳保用品展示样板、消防展示柜等各项内容),承包人
须在现场布置工艺样板区和实体样板区,提供样板区域方案由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在
样板实施前应提供所有材料、设备小样两份,由发包人书面确认。所有分项工程样板
完成并经建设、监理及第三方管理单位(若有)认可后方可大面积开始施工。上述相
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7)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深化设计任务,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
中,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图纸内容深化,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
规范,且必须经设计方、发包人及其它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一步实施。深化后原报
价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
(8)有消防要求的材料、设备检验需与工程同步,不得影响消防验收。
(9)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双方对工
程质量有争议,选择检测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0)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
料的检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
71
(11)在交付及保修期间,如因质量问题需维修,而责任暂时无法界定时,承
包人应无条件先进行维修,待界定责任主体后向相应责任主体追偿。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
地点: 包括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 。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监理人对现场工程质量和材料设备进行随机破坏性
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由此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材料设备进行破坏性抽检时,
发包人可以任选任一批次任一产品,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检测费用及材料设备损耗
均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工程质量初验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修补直至合格并承
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
质检部位与参检方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按国家规范要求。
监理人与承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执行。
施工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
过后方可确定试验、检测单位。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工程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按通用条款执行 。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工程有关试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 。
72
第7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发包人按现状交付施工场地,承包人应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7 天内,进场开始准备工作。承包人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并得到发包人和
监理人的确认 。承包人负责办理出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发包人、监理人、上级
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出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承包人的有关人员及材
料设备的进出承包人自行管理。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及设施,必须采取一切措施
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并且不影响施工。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
路段的施工维护、安全、分流方案,满足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如不归属交通主管部
门管理的道路则满足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承包人必须保证工地附近居民的正常出
行,因施工原因产生的交通中断,承包人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确保附近居民出行。由承
包人负责市政道路至施工道路出入口,市政道路至临设,须完成道路硬化(道路两侧
还需进行挡墙砌筑),交通警示标牌、标识、标线、减速带等,配备专职疏导人员2
名,要求承包人在门卫处配置足够新的安全帽及手电筒若干;所在项目主通道养护
(必须满足重型车辆通行要求,道路总长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最终审核的平面布置图
为准。其中桩基施工阶段所有主道路必须硬化处理, 硬化道路采用25CM厚混凝土强
度不低于C25)),项目竣工后的临时便道由承包人自行拆除、清理及外运,同时恢
复至各职能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以上费用均已含在总承包其他费及建安费组织措施
费中,不予另行计取。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按现状交付,后续由承包人负责。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按现状交付,后续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自
行考虑施工现场交通情况,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并承担建设、管理、
维护和保修费用,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
费用,且由此产生的涉及与周边第三方的协调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发生损坏未及
时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让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和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
承担 。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以项目合同范围为界 。
73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无
。
7.3 现场合作
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其他与施工及施工验收有
关的手续,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
。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按发包人要求 。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根据杭州市
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加
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总包单位须在工程项
目开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具体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若承包人未及
时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并根据情节严重处
以罚款。
7.6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金额:
元(大写:
)
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发包人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的安全文明施
工费用不得低于工程费用1.5%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①承包人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管辖
区的治安保卫工作。②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③承包人应强化安全
74
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
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④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及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严格执行JGJ59-
2011标准并参照通用条款及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承包人需要做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1)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要实现“五无”、“两控制”目
标,确保安全。
2)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以确保生产安全。
3)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
管理、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承包人应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条款的执行,发包人有
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
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
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安全。
施工场地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
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
经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1)承包人应在进驻场地前3天根据本款规定制定工地规则并报监理
工程师批准,并采取有效之方式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切实遵守。上述工地
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安全保卫制度;b.工程安全制度;c.用电安全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e.防火制度;f.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制度。2)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
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
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
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
75
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4)承包人按相关职能部门、发包
人、监理人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不污染周边环境,保证工程周围道路、水域等区
域不受破坏及干净整洁,保证垃圾不乱扔、乱倒,保持整个工地现场、工程周围、道
路等区域的干净整洁。如有破坏、乱扔、乱倒等情况发生,承包人要及时整改到位。
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
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上报发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
件。承包人应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
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优惠率中考虑。8)临时设施须统一采用彩钢板(达到萧山
区安监站的要求),厕所、食堂、生活设施、道路要整洁。硬化场地混凝土及临设视
发包人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进行拆除,并清除、外运场内所有建筑垃圾;以上费
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如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
施工单位进行场地清理和垃圾外运,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结算中双倍扣除。
(4)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
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
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
备和临时工程。
7.6.3 承包人应做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相关工作并获得“杭州市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
7.7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
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
生活营区),处理与当地政府、治安等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
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 承包人取得开工批准文件或施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
或批文,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除明确规定
必须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外。
76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
。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
/
。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六份盖承包
人公章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承包人提供项目管理规
划、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按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提供半年度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年度进度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年报等;
(3)每月 20 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价款表、安全施工措施费清单及
价款、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
(4)每周周报应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上周实际完成情况、下周计划情况
(包括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现场工料机投入,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5)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设备材料进场前,提交“供应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需包含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计划采购时间等,并按发
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样品。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监理人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监理
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未在上
述期限审核、批准或修改,不视为对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认可,也不免除承包
人应负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可以予以工期顺延的情形时,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 7 天内
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签证后予以相应顺延。若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
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其放弃工期顺延权利。
除合同约定情况外,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高温限电、停水停电、工程量
77
增减、高考、重大活动、赛事、农忙等不确定因素对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影响,要求承
包人必须提供相关保证正常施工方案及承诺,提前做好民工轮休安排,要有针对性实
质措施,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总工期不予顺延。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项目进度计划应当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
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
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其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由承包人上报,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
定为准,若由于非发包人及非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项目节点落后,承包人应做出充分
说明,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
提供六份项目总进度计划和三份施工组织设计,每周四之前上报《工程周报》及《下
周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向甲方面报《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进度
计划》。若承包人未能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期完工或完成预定的工作,工程师应通知
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如不按期提供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对进度款支付时
间顺延。 。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7天内 。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发包人、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
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未在上述期限审核、批
准或修改,不视为对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认可,也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施工进
度、施工质量等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14 天内 。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8.7 工期延误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报送工作均由承包人负
责完成。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超过规定日期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长。造
成费用增加的,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随时接受项目所在地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施工、制造、安装
78
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因上述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修改等意见,因承包人原
因所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长。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以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气象灾害为
准 。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 。
第9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 按规范要求执行
。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包含竣工验收试验,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由承包人完成并承担费用 。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规范及《发包人要求》(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
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査。承包人应为此类监督、
检査提供方便。 (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试验时,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3)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
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
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应按照设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
责编写施工试验和检测方案,对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配件) 进行检査、检验、检测
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或)更換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
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 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施工质量评定以 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返工、更換等。因此造成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
责。
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由发包人组织牵头,设计、监理、勘察、
施工进行竣工验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本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
返工修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等损失 。
79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
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拆除相应临时设施及硬化道路等、撤出
施工现场内设备物品及清运所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生活区、临时道路如果是租借
的,需恢复租借前的原样。承包人在场地移交时须按进场时的场地标高移交给发包人。
超出规定时间后,未按发包人要求拆除的所有临时设施及未撤出的施工现场内所有设
备、物品,视为承包人放弃所有权,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
用由承包人等额赔偿,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竣工资料不齐者,不得办理工程结算。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竣工验收完成后 45 日历天内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一式六份(包括电子
文档)报送至发包人。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确定 。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
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
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
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
10.5.3人员撤离
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
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24个月 。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
80
行 。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
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14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
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
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第12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否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
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
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
第13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
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
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10 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
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 专用合同条件 13.3.3 款和13.9.1款
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无 。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合同价格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
1、按照所执行的变更工程的成本加利润调整/。
2、按《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杭建
市发(2022)27号)确定 :
81
(1)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调整部分的建设规模或工程造价,
超过招标时总建设规模或总造价的5%以上时,其超出5%以上部分的费率或价格按以下
约定:工程设计费除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可以调整的范围外,其余不作调整;工程总承
包管理费包干价不调整
(2)设备购置费:包干价不做调整 ;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以下(②)方式约定: ①方式一:参照现行计价
依据,按浙江省计价依据(/)组价,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等弹性费率按定额相应
费率的(/)计取,人工、材料结算价格的计取顺序:合同工期内《杭州造价信息》、
《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的(/)信息价,其中无价材料由承包人根据市场调查,提
出合理的单价,经发包人审核签证确认。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让利幅度(让利幅
度=1-投标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②方式二:工
程数量及各类税费等根据变更资料按基准日期浙江省实行的相应计量规则及合同专用
条件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中标费率计算,以上变更费用不另计措施费(如因
发包人要求发生变化产生变更的,仅模板、脚手架进行计取)。变更价格最终以发包
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为准。
变更项目的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执行原综合单价;
(2)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
价的,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
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的项目综合单价,但有定额
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后,
经监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同意后乘以中标费率执行;
(4)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的综合单价也无定额单价的,
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附组价说明和相关凭据,报监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
发包人审批后执行。
注:1.当采用(1)、(2)确定方法时,如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出现项目
相同而单价不同时,以价格较低者为准;当(1)、(2)中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参
照,按预算造价编制口径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2.根据变更金额测算需要,如需提供变更前后两版施工图纸的,需无条件配合。
82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
。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标化工地增加费:元。按创市级标准计入(标化工地实际创建等级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按实际创建等级相应费率标准的75%~100%计算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
建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等级的,应不低于合同约定等级原有费率标准);
2、优质工程增加费:不涉及;
3、其他: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所有、掌握和使用,且按合同约定原则按实结算,
余额归发包所有。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1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
同约定幅度的,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调整。
13.8.1.1 采用抽料补差法价格调整:按以下 / 方式;
(1)按固定可调价格要素数量及种类进行调整(详附表 7);
(2)其他: / 。
13.8.1.2采用抽料补差法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 种方式约定执行:
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
(一)其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 5%);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二)其中结算方式的约定:
83
1、人工费按以下( / )约定:
(1)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2)其他: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按以下( / )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计算: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二、其他: / 。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否
。
13.8.3关于是否采用其他价格调整的约定: 是 。
3、其他: 除本款约定的允许调差的材料、人工外,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市场
价格波动不影响合同价格。
(1)主要材料(仅限钢材、商品砼、预拌砂浆、砌体、电线电缆、铜母线槽、
铝型材、玻璃)、人工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根据《关于对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材
料和人工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9﹞52号)文件第1种方式
─按竣工后一次性计算调价执行,本工程主要材料(仅限钢材、商品砼、预拌砂浆、
砌体、电线电缆、铜母线槽、铝型材、玻璃)和人工风险幅度为5 %。编制期以基准
日期所在月的信息价为准,价差仅计取税金,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基准日期为 2025
年11月 。
(2)其中调整月份中人工“合同工期”是指经发包人确认的开工当月起至工程
竣工(五方验收)之日所在月份;
(3)材料对应的各自“合同工期”是指
1)钢筋、商品砼:桩基工程开工当月起至混凝土主体结构结顶(机房、后浇带、
女儿墙、等零星工程除外)当月止所在月份;
2)预拌砂浆、砌体:从桩基工程(含基坑围护)开工当月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所
在月份;
3)钢材(钢筋除外)、电线电缆、铜母线槽、铝型材、玻璃:从混凝土主体结
构结顶当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所在月份。
注:①以上所有日期均以经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签证确认的有效期为准;
②单种人工、材料用量是指经审核认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用量与变更用量之和。
84
13.9 变更约定
13.9.1 变更范围:
(1)根据合同约定的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基准日期所在月信息价
(指省、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正刊信息价格)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
度的部分;
(2)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期的变化。
(3)基准日期之后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期的变
化(合同另有规定不予调整的除外),如因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则以不含税价格为
基准,对尚未支付的金额以变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
(4)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期的变化。
(5)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首先应依据《发包人要求》、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规
范、政策文件等的要求,并在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审核确认
之前发生的变化不予调整,但相应发生的变化是由于发包人建设规模、标准、功能的
重大调整导致时除外。承包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功能(调高、调
低)、等,否则责任自行承担。
(6)发包人提出的与已经过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设计相比所发生的建设规
模、标准、功能的重大调整,但如该调整是由于承包人的设计不符合相关规范及《发
包人要求》导致时,则不予变更计价,相应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于《发包
人要求》的任何突破、改变标准、指令调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须事先书面报告发包
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才实施,承包人不得仅以发包人对施工图的确认作为
调整依据,否则产生包括返工、重做、更换、标准提升等不利后果以及增加的费用由
承包人自行承担。
所有变更费用采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 条
变更和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
14.1.1.1 施工图预算(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编制(审计)口径如下:
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以下编制原则的施工图预算基准价*中标费率。
【中标费率=(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且扣除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建筑安装工程
85
费最高限价,且扣除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中标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任何因素
调整,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招标范围改变为由提出索赔】。施工图预算
编制原则如下:
1)采用清单计价、一般计税法计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2018版定额及相关计
价规则,取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的费率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的费率中值计取,风险费不计,取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已
包含承包人需参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承包人需提供参保合同与发票,如实际未
参保,则最终结算时按预算计取规则予以扣除)。
3)组织措施费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均根据《浙江省建
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中值计取,取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
械费;标化工地增加费暂按创市级标化工地计入,结算按实际创评情况调整(若标化
工地实际创建等级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合同无约定而实际创建的,按实际创建等级相应
费率标准的75%~100%计算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建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等级的,应
不低于合同约定等级原有费率标准)),其余组织措施费不予计取,自行在建筑安装
工程费优惠幅度中综合考虑。
4)其他项目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
5)技术措施费:由承包人根据批准的专项方案按以下计价规则计取并经监理人、
发包人审定后计入,(如因发包人要求发生变化产生变更的,仅模板、脚手架调整外,
其余均不再调整),如实施过程中未按经审批的方案实施的,实际费用减少的从合同
价中扣减,实际费用增加的不予增加。
定额中有计价规则的技术措施费按计价规则计取,定额中无计价规则的专项技
术措施费需按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计取费用,该方案必须详细且
可计量计价,由监理对该方案的实施落地情况进行监管及审核确认,如实施过程中未
按经审批的方案实施的,实际费用减少的从合同价中扣减,实际费用增加的不予增加。
6)土方工程按中标价包干,不以任何原因调整;
7)规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计取。
8)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法计价,按增值税税率9%计取(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发生
税率变化的,按规定调整)。
9)围护桩、工程桩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按固化处理计入,桩机类型按转盘
86
式钻孔桩机计入)、垃圾及地下障碍物等必须运至合法合规地点,运距按10公里计取,
运距不足部分已在投标下浮率中考虑(运距包干,不作调整;如遇政府文件调整,按
政府文件执行),消纳费按2025年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萧山区)计取
(不作调整;如遇政府部门文件调整,按新文件执行(如有分档按中档))。
10)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相关约定:
①人工费:按基准日期所在月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刊信息价计取;
②材料费:按基准日期所在月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刊除税信息价
计取,具体信息价执行按杭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杭州造价信息
(正刊)-杭州市、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编制;无价材料(设备)价格由承包人提
供相关依据,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确定,不参与下浮,材料、设备价只计
税金。
③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进行编制,仅对以下价格按基准日期信息价计取:机上人工、汽油、柴油、电;未能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计取的机械台班价格,由发
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确定。
编制期的确定:按基准日期所在月份的信息价计取。
11)本次招标已作品牌推荐的或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发包人需要有品牌范
围推荐的材料(设备),如信息价(正刊)中有价格,按信息价计入预算,承包人应
综合考虑实际材料采购价格与信息价价格的差价,此差价已在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中综
合考虑。
12)3米以内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老基础(考虑以料抵工)、硬
化路面、废弃管网、垃圾(含生活垃圾)等)开挖与处置:费用已含在土方工程报价
中综合考虑,后续不予调整,土方开挖时的障碍物开挖、清理、外运等费用不签证,
均按土方工程处理,费用已在投标报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计取;桩基施工时如遇地面及地面下埋深3米以内的地下障碍物清理、外运及回填等
费用不签证,均按土方工程处理,费用已在投标报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考虑,
不再单独列项计取。
13)因土方开挖、桩机施工而需在场地内铺设的临时道路的相关施工、拆除、
外运、回填等费用,或铺设钢板的相关周转、租赁等费用均已含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
费取费中,如有不足在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另计取。
87
14)施工工程各专业主要内容:按发包人要求 。
15)原施工临时道路的破除及土方外运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
16)施工图预算及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预算审核,承包人应予配合,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除根据“第13 条变更和调整”以及合同中
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暂列金额根据合同约定使
用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 。
14.1.4 结算方式
(1)工程设计费除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可以调整的范围外,其余不作调整;
(2)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3)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合同价+合同约定的变更范围调整+合同约定的其
他增减金额;且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结算价总金额不超过相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招
标最高限价。以上提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均不含不可竞争的暂列金额。
承包人送审的工程结算总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以超
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中扣缴。
如项目在完成结算后,审计等职能部门需要复审的,则以审计等职能部门复审
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服从复审结果,且同意发包人按最终
复审结果调整费用支付。
14.2 预付款(若联合体中标,则由发包人支付给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建筑安装工程费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
(含农民工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比例不小于1%)及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人已提交履约担保;桩基工程正
式进场并完成桩基先行手续;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批完成,现场监控接入业主系统后支
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不扣回 。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
88
预付款担保形式:
/
。
14.3 工程进度款(若联合体中标,则由发包人支付给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按月计量
。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承包人应于每月20
日向监理人上报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的工程量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附相关资
料 。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发包人要求
。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所有的进度款(含预付款)的支付在监理、
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经发包人签批后支付。结算费用在结算审核(含可能发生的二
审)后且经发包人签批后支付 。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经发包人审批同意且收到承包人开具的票据后的15
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承包人应清楚发包人内部资金审
批所需时间,本工程不涉及逾期支付违约金。
14.3.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4.3.4.1 工程设计费支付:
(1)工程设计费
①通过桩基工程施工图审查且承包人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后15个工作日内,支
付至设计费总额的20%;
②通过建筑、结构、水、电、暖各专业施工图审查并经发包人认可后15个工作
日内,累计支付至工程设计费总额的60%;
③完成所有施工图(包括专项)工作并经发包人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
付至工程设计费总额的80%;
④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
至工程设计费的95%;
⑤竣工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14.3.4.2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
(1)建筑安装工程费:
89
①按工程进度逐月支付,由承包人于每月20日根据经审定后建筑安装工程费提
出已完工程量价支付申请,报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核并确认,发包人在接到
经确认的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5%(含预付款)给予支
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及其他措施费支付按已完成工程量占比同比例支付。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
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相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7%(含预付款)。
③完成竣工备案且完成结算审计(可能发生二审)后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
至已完工程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的98.5%,其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于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相应扣减。
14.3.4.3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支付:
(1)施工许可证取得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的40%。
(2)工程综合竣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的45%;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可能发生二审)完成、完成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注:1、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中的监测检测内容的服务单位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后
方可实施。
14.3.4.4 设备购置费支付
①在总包设备分包/采购合同向甲方备案后甲方支付设备价的5%作为预付款;
②在设备出厂前一个月内支付设备价的20%(乙方需提供生产厂家书面证明材料
证明已生产并能按期供货);
③设备送达工地经买卖双方共同开箱检查验收符合交货要求,并就位至指定安
装地点后凭到货清单及合同约定付款凭证后支付到货设备价的55%,若分批供货可分
批进行支付,设备全部到货后累计支付至全部设备价的80%;
④在设备安装、调试、电梯在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
合格,签发合格证书后,甲方支付至结算价的98.5%,若分批验收合格可分批进行支
付,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⑤设备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甲方确认或第三
方检测单位确认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后无息退还(如质保期内未履行承诺的质量、服务,
将按实扣除相应违约金)。
14.3.4.5 其他:
90
(1)工程变更的费用:竣工结算前不予支付,待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并支付。
(2)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拨付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3)每次支付前各收款单位须向发包人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经结算审计确定最终结算价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剩余金额的全额发票,否
则发包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4)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协议等,并严格
按协议的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本合同预付款及每一笔工程款中已包含协议中相应节
点所涉及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及时履行协议义务。
(5)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前期已支付民工工资的
凭证,若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工资性工程款除
外)。
(6)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
面形式报发包人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报发包
人复查验收,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拨付,不合格项目整改不合格的不能申报支付进度
款。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7)如承包人有下列情形时暂停承包人签证或付款,直至暂停付款原因消除为
止:
1)工程施工有重大缺失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整改而未改善或迟延改善时;
或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有关事项的;
2)承包人对其劳务人员、分包人或材料商未付款或其它原因存在与本合同有关
的纠纷时;
3)工程期间内,有应负责赔偿之事由发生,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前;
4)工程总进度较计划总进度落后10%以上,或有不能如期完工的明显现象时;
5)因不可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承包人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包括承包人与第三
人间)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时。
(8)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协议等,并严格
按协议的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本合同预付款及每一笔工程款中已包含协议中相应节
点所涉及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项时应自行调配资金,及时履行协
议义务。
(9)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款项时,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前期已支
91
付民工工资的凭证,若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建筑安装工
程费(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必须要按期支付的工资性工程款及其他款项除外)。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 。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按发包人要求
。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竣工验收完成后 45 日历天内将完整的竣工
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送至发包人 。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按发包人要求 。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变更、
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底稿、其
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工程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等)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 。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
审计审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
格、承包人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以及具备其它结算条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核实承包人递
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并不受通用合同条款所述的时间约束 。
承包方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发包方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
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应按竣工结
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量小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 90%
的,承包方应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应根据消纳场地
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竣工结算经审计(可能发生二审)后,且承包
人完成竣工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计价的98.5%,如有违约相应扣除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承包
92
人送审的工程结算总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
核减额为基数,按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从
应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中扣缴。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
(2)
1.5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
,在此情形
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
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
发后 7 天内,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
第15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93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6)承包人未按时移交相关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
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资料存档备案,否则发包人有
权延期支付工程款。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视同工期延误,按工期
延误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3)如承包人未按照城建档案馆 或 发包人的归档要求移交相关的竣工资料,则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不予送审且有权暂扣工程款。
15.2.2 通知改正
监理人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按发包人要求 。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应付承包人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追加索赔。
(2)承包人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发包人除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可以
向承包人追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16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按通用条款及合同其他对应条款
执行。
承包人有下列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其工作内容,承包人在约定
期限内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
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发包人与第三人重新签订合同的差
额等),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同时不得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发包人发送到岗书面催告单三次以上不及时到岗
的;
94
(2)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3)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具体以监理发出开工指令为准);
(4)因承包人无故停工超过20天(含20天)的;
(5)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
限内,承包人拒绝或无法修复的;
(6)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的;或承包人施工进度比预定计划严重滞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
(7)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9)承包人因违规施工造成严重损害发包人信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10)有其它违约行为造成无法履约或继续履约无实际意义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停工,
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自有机
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
由承包人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须配合做
好已完工程结算工作,承包人还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
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按通用条款 。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政府
行政部门认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
17.4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损害、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竣工日期,按
如下约定处理: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95
(2)受雇人员的伤害,分别按照各自的雇用合同关系由雇用单位承担;
(3)承包人的机具、设备、财产和临时工程的损失、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政府另有规定除外);
(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保护义务导致的延续损失、
损害,由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其损失;
(6)发包人通知恢复建设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20 日内、或双方根据具
体情况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清理、修复的方案及其估算,以及进度计划安排的资料和
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恢复建设的,竣工日
期合理顺延。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90 天内完成
款项的支付。
第18条 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按国家地方有关规
定和工程建设需要投保,投保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合同价
款内。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
责任险和工伤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
别约定: 承包人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需要投保,投保费用均由承包人承
担,已含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合同价款内。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按通用条款执行
。
96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第20条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
评审机构: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
20.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第21条 补充条款
21.1本合同中出现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21.2合同效力及解释顺序
(1)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
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承包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
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
束力。
97
(2) 本合同如有未明事宜,发包人承包人另行协商解决。
21.3承诺:
(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质、施工管
理、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要求进行实施,如达不到上述要求自愿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发包人(包括监
理人等)造成的一切损失。
21.4投标文件的充分性: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了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
何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
合同工作内容达到彻底和充分的理解,并已将这种理解全部反映到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中。
21.5 本项目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二年。
21.6 本项目若引入第三方管理单位进行管理,第三方管理单位(若有)将有权
依据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置,乙方须配合和服从,不得拒绝。同时,第三方管理单
位有依据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权限。
21.7 第三方管理单位(若有)在过程中会定期引入第三方飞检机构对项目进行
各项考评,乙方须服从第三方飞检管控要求,若考评结果低于第三方管理设定的要求,
甲方及第三方管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进行处置,乙方必须服从。同时,乙方针对第三
方飞检的内容费用须考虑在总价内,不得另行计取。
21.8 设计要求:
(1)设计优化要求:如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成果不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或
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等,由承包人负责设计修改调整到位,并负责因施工图变动引起的
规划批后修改图纸变动和公示图等,发包人不另增加设计费。
(2)设计成果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标明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参
数、规格及品牌(在合同约定的品牌选用,其中对于未定产品型号系列的设备,选型
确认均须事先经发包人认可);需确保智能化各系统间以及与各类安装设备间接口互
通,满足发包人及后续实际使用人的实际使用需求。
(3)分包:设计工作范围内部分专项设计,承包人无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可
将相应专项设计内容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但必须符合发包人关于设计
分包的相关规定,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并将分包合同报发
包人备案。
98
21.9如因发包人原因工程出现重大设计变更且严重影响施工总工期的,工期经
监理人审核,发包人书面确认后给予顺延;发生其他变更的,由承包人自行调整,总
工期不予顺延。对于出现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可顺延工期情形时,发包人仅承担顺延工
期的责任,不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和利润补偿。承包人须于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
据实提出工程延期申请单,经发包人查核属实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发包人仅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不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和利润补偿。
21.10本合同中所有违约金均从应付承包人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直接扣除(其中设
计逾期违约金从应付承包人设计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补足。
21.1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描述为:费用由投标人/中标人/承包
人承担或费用由投标人/中标人/承包人负责等类似描述,均指相关费用已在建筑安装
工程费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履约过程中不签证、不再另行计取。
99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发包人要求(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 1 《发包人要求》
(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00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
设备品
种
规格型
号
单
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
级
供应时
间
送达地
点
备注
101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订立工程
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
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
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8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市政景观绿化及其他工程保修期
为2年,承包人提交的各设备、各分项的维保时间不得低于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且以最高标准确定维保时间,最低不得少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月;其中空调、电梯等的质保期为5年(包括电梯5年维保、年检等),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02
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
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
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03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
(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104
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设计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环境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10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本章给出的工程范围、发包人要求等内容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若与实际情况或最终
审批的设计参数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存在差异,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充分考虑并
预见上述的风险因素,承包人无权因此向发包人主张任何免责及索赔请求,发包人也不承担
因本章对任何数据或设计做法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以
下给出的本工程的介绍和工作内容的描述不应认为是全面的和巨细无遗的,承包人被认为已
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并了解了
工程的全部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优化设计”名义变相降低《发包人要求》中涉及结构安全
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内容。
106
第一部分
合同界面
一、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实施范围划分表
专业类别及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是否纳
入工程
总承包
备注
工程总承包施工内容:除已发生与明确不纳入工程总承包范围部分(工程总承包单
位仍需承担无条件配合不纳入部分工程责任,统筹管理,确保其顺利履约),其余
均包含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直至交付时满足开发要求的所有工作并
承担各类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部分:
设计类
设 计
工程
一
前期专项勘探
1
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不纳入
2
工程勘察外业见证
不纳入
3
基准坐标点测绘放样(复核甲方提供的点位)
纳入
4
红线内原始标高测绘
纳入
5
红线范围外15米范围施工前物探、管线勘察
不纳入
二
全专业施工图制图
1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所有专业
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
限于:本项目总图设计(含管线综合)、建筑设
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红线范
围内)、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含外线永久电设
计)、弱电智能化设计、防雷设计(含专家审
查)、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含抗震支吊架设计)、
水土保持评估、绿建设计、节能设计及评估、幕墙
设计(含专家审查)、泛光照明设计、门窗(含防
火门窗)栏杆深化设计、标识标牌系统设计、交通
标识设计、地面地下停车划线设计、市政设计(红
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基坑围护工程对周边已
有建筑及管线影响(过程评估及后评估)、空调设
备深化设计、餐饮厨房二次设计、涉及本项目红线
外东侧和南侧市政绿地改造设计、道路开口设计、
面积测绘、工程预算、施工图审图(包括桩基审查
等)、竣工图编制及涉及所有专项的专家评审、竣
纳入
107
工图审查盖章等满足开发要求的其他所有设计及相
关深化设计。
2
燃气、供水外部接入等配套工程设计
不纳入
需配合
3
华数、电信、移动、联通等光纤入户及信号覆盖
不纳入
需配合
设施
设备
设施设备类
1
电梯工程供货及安装
纳入
2
燃气具产品
不纳入
建筑
安装
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类
一
前期工程
1
临时供水工程
不纳入
2
临时供电工程
不纳入
3
临时排水工程
纳入
4
临时设施工程
纳入
5
临时围墙围挡提升工程
纳入
6
场地平整工程
纳入
7
现状围墙范围内临时道路工程
纳入
8
白蚁防治工程
纳入
9
智慧工地系统工程(按住建部门要求接入住建系
统、按发包人要求接入发包人系统)
纳入
10
道路开口工程(含临时、永久)
纳入
11
安保工程(至项目交付)
纳入
二
基础工程
1
设计试桩工程
纳入
2
桩基工程(含工程试桩)
纳入
3
桩基检测
不纳入
三
岩土工程
1
土方工程(包括土方挖运、消纳、回填(含顶板土
方回填至室外景观基层,不含绿化表层种植土回填
与室外管网开挖回填土,含地下3米以内障碍物处
理))
纳入
2
围护工程(含降水)
纳入
108
3
基坑监测工程
不纳入
4
主体沉降观测
纳入
四
单体工程
1
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含粗装修、防水、楼梯间装修
等)
纳入
2
防火门工程
纳入
3
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水、排水、通风排烟
等)
纳入
4
消防工程(含喷淋、报警、通风排烟、室外消防管
网、消防栓等)
纳入
5
外立面幕墙、系统门窗工程
纳入
6
栏杆工程(含楼梯、护窗、地下室、屋顶等)
纳入
7
地下室装修工程(含电梯厅、楼梯间、停车区等公
共部位,所有设备用房、配套辅助用房等)
纳入
8
地上装饰工程(含塔楼大堂、电梯厅、楼梯间、标
准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所有设备用房
等)
纳入
9
食堂、宿舍可移动家具,厨房设备
不纳入
10
电梯轿厢精装修工程
纳入
11
1#楼宿舍及其他配套用房空调工程
纳入
12
安防系统智能化工程
纳入
13
网络系统工程
纳入
14
室内外标识标牌、导视系统工程
纳入
15
交通标识及划线工程
纳入
16
泛光照明工程
纳入
17
停车场管理系统
纳入
18
机电抗震施工工程
纳入
19
信号覆盖工程(三网合一、含地上地下、电梯)
不纳入
20
综合管线工程(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线管预埋
施工、桥架施工,不含线缆)
纳入
21
垃圾房系统工程
纳入
五
配套工程
1
给水管网工程(指市政表后部分,含单体供水,室
外绿化取水)
纳入
2
室外市政排水管网工程(雨污分流,直至接入市政
纳入
109
管网)
3
高低压配电工程:
(本项目两路高压进线都从 110KV 黄家变 10KV 间
隔出线,从黄家变出线至本项目正式通电,全部纳
入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供配电方案审批、红线外
电力施工手续审批、高压电力施工、低压电力施
工、系统调试、正式通电)。
1)土建:从黄家变起,排管开挖、排管包方、电
力井等,至所有开闭所、高配房、变配电房等土建
完成。含红线外的排管开挖、排管包方、电力井,
红线内的电缆排管、电力井、建筑主体、设备基
础、电缆沟、灯具插座风机配电箱等土建条件;
2)安装:从黄家变出线间隔起,至本项目正式通
电。含红线外的电缆敷设,红线内的电缆敷设、开
闭所设备、高配室设备、1#2#变电所内设备,至
1#2#3#楼及地下室、室外等低压配电完成。
备注:
a)因供电方案未正式答复,暂按从黄家变接入考
虑(双路电源),待供电答复单正式出具、电力深
化图纸供电所审核通过后,外线部分(指供电接入
点至开闭所)的排管开挖、排管包方、电力井、进
线电缆等按实计入清单内。
b)若外线部分排管(含电力井)可借用供电所已
有排管,则借用段排管不计入清单,其余排管计入
清单。
纳入
4
室外弱电管线工程
纳入
六
室外工程
1
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含雕塑、室外家具、艺术品
等)
纳入
七
户内精装修工程
1
1#楼宿舍楼精装修
纳入
2
粗、精保洁工程(工程总承包精装修范围)
纳入
八
专项检测类
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不纳入
2
建筑/装修原材料进场复试检测
纳入
3
1#楼宿舍楼精装修空气质量检测
纳入
4
室外雨污水管网CCTV检测
纳入
110
5
周边建筑物监测
纳入
报建
验收
工程
九
报建验收
1
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监测、验收报告服务
纳入
2
规划告示牌费
纳入
3
控制测量、规划预定位、正负零检测、竣工测绘
纳入
4
预测绘费用
纳入
5
规划竣工调档图费用
纳入
6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不纳入
7
测量服务费用(实测绘、竣工指标核对等)
纳入
8
管线测量服务
纳入
9
工程保险费用
纳入
10
复核验收宗地测绘
纳入
11
绿化验收测绘
纳入
12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不纳入
二、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总承包工作界面划分一览表
序
号
不纳入
工程总承包工程
或费用名称
工程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
不属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
1
地质勘察、工程勘察外业见证
1、对勘察成果负有核实责任,不得以勘察数据不全面、不准确 而诉求索赔。
2、除明确不属于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工作内容外所有工作内容
1、完成场地详勘工作,提供准确的详勘报告。
2、完成勘察期间的外业见证工作。
2
燃气、供水外部接入部分等配套工程设计
1、配合燃气、供水、配套项目工程等所有设计、施工内容。
3
临时供水工程
除明确不属于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工作内容外所有工作内容
1、自来水表户号开通;
1、负责接驳临电开展自身施工工作
2、负责自备发电机解决临电容量不足的问题,以满足招标人对施工进度的要
111
4
临时供电工程
求
3、负责临电设施的防护,满足当地政府要求
4、负责临电接管、使用、日常维护等,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5、本项目临电箱变需无条件配合后续二、三期临时施工用电。
5
桩基检测
1、为桩基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包括现场已有的施工便道等;2、检测过程协助工作;3、工程总承包原因导致的桩头破损、检测不合格的弥补工作等;4、机械设备等的配合
6
基坑监测工程
1、保护监测点,不得破坏监测点;2、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进行抢险、应急工作,避免基坑发生坍塌等;3、为监测工作提供便利。
7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1、消防检测提出的整改报告,属
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及时整改。
8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1、收集自身及各分包单位资料,并上报;2、及时补充短缺资料。
9
水土保持补偿费
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合理利用地下水、雨水等,裸土及时覆盖。
第二部分
产品配置和材料品牌
一、产品配置标准
1、整体要求
(1) 实施的产品配置必须不能低于提供的产品配置表。
(2) 各专业的产品配置表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批认可。
(3) 下列所有材料品牌档次要求同材料品牌表。
112
2、建筑主体
1#楼为自持;2/3#楼为分层出租。
基本要求见下表:
1#楼
装修及建筑配置要求
项目
主要材料配置
备注
外立面
铝板、穿孔铝板、铝型材、铝合金隔栅、外墙涂料、铝合金玻璃门窗等,整体达到报规效果。
外窗设置防坠落装置和防盗装置及配置儿童锁,高度超过1.5米高窗时设置手动开窗器(如有)。采用断桥隔热铝合金窗。
后勤门厅,货梯厅
墙砖,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宿舍门厅、商业门厅,客梯厅
无机纤维板(A级),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楼梯间、前室
墙面无机涂料刷白,顶棚无机涂料刷白,地面耐磨漆(A级)
厨房
墙面釉面砖,顶棚铝扣板,地面防滑地砖
餐厅
墙面墙砖,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无机涂料+铝方通,地面防滑地砖
包厢
墙面无机纤维板,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原顶,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垃圾收集间
1800高墙面瓷砖+上部无机防霉涂料,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防滑地砖
公区厕所
素色墙砖,顶棚轻钢龙骨铝扣板,地面防滑地砖,隔断12mm抗倍特板,并配梳妆镜
走道
墙面无机涂料,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配套用房
一层、三层,毛坯
预留办公室、快递收发室
墙面无机涂料,顶棚轻钢龙骨铝扣板,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员工活动室
墙面无机纤维板,顶棚铝扣板,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113
消监控室
墙面无机防霉涂料,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防静电活动地板
管井
墙面水泥砂浆,顶棚水泥砂浆,地面细石砼
宿舍卧室
墙面无机涂料,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原顶无机涂料,地面防滑地砖
四~十八层,可移动家具不属于本工程,精装交付
宿舍卫生间
素色墙砖,顶棚轻钢龙骨铝扣板,地面防滑地砖,钢化玻璃隔断门,洁具成品坐便、花洒、水龙头、台盆、镜子配齐。
宿舍阳台
墙面无机涂料,顶棚无机涂料,地面防滑地砖
风机房、5G基站机房
墙面无机涂料浆,顶棚无机涂料,地面细石砼
屋面
主楼屋面上人细石砼,裙房屋面上人细石砼和橡胶运动场地
防火门以及五金
室内木质防火门+精装方案饰面+五金,与室外连通防火门为钢制防火门
栏杆
楼梯栏杆锌钢,室内护窗栏杆锌钢,裙房屋顶玻璃栏板
2#楼
装修及建筑配置要求
项目
主要材料配置
备注
外立面
铝板、穿孔铝板、铝型材、铝合金隔栅、外墙涂料、玻璃雨棚、铝合金玻璃门窗等,整体达到报规效果。
外窗设置防坠落装置和防盗装置,高度超过1.5米高窗时设置手动开窗器(如有)。采用普通铝合金窗。
客梯厅
石英纤维板(A级),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楼梯间、前室
墙面无机涂料刷白,顶棚无机涂料刷白,地面耐磨漆(A级)
变电所、高配室、开闭所
墙面防霉无机涂料,顶棚防霉无机涂料刷白,地面防静电地坪漆(现浇板及面层做法、砖柱、圈梁、电缆沟槽钢预埋等以后续供电部门要求为准。)
114
卫生间
素色墙砖,顶棚轻钢龙骨铝扣板,地面防滑地砖,隔断12mm抗倍特板,并配梳妆镜
管井
墙面水泥砂浆,顶棚结构板面,地面细石砼
设备平台
墙面外墙涂料,顶棚涂料,地面细石砼
生产用房
墙面腻子批白,顶棚腻子批白,地面结构一体化成型(耐磨固化)
快递收发室
墙面无机涂料,顶棚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屋面
屋面不上人细石砼
防火门以及五金
室内木质防火门+精装方案饰面+五金,与室外连通防火门为钢制防火门
栏杆
楼梯栏杆锌钢,室内护窗栏杆锌钢
3#楼
装修及建筑配置要求
项目
主要材料配置
备注
外立面
铝板、穿孔铝板、铝型材、铝合金隔栅、外墙涂料、玻璃雨棚、铝合金玻璃门窗等,整体达到报规效果。
外窗设置防坠落装置和防盗装置,高度超过1.5米高窗时设置手动开窗器(如有)。采用普通铝合金窗。
客梯厅
石英纤维板(A级),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楼梯间
墙面无机涂料刷白,顶棚无机涂料刷白,地面耐磨漆(A级)
卫生间
素色墙砖,顶棚轻钢龙骨铝扣板,地面防滑地砖,隔断12mm抗倍特板,并配梳妆镜
管井
墙面水泥砂浆,顶棚结构板面,地面细石砼
设备平台
墙面弹性涂料,顶棚外墙涂料,地面细石砼
生产用房
墙面腻子批白,顶棚腻子批白,地面结构一体化成型(耐磨固化)
快递收发室
墙面无机涂料,顶棚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115
屋面
屋面不上人细石砼
防火门以及五金
室内木质防火门+精装方案饰面+五金,与室外连通防火门为钢制防火门
栏杆
楼梯栏杆锌钢,室内护窗栏杆锌钢
地下室
装修及建筑配置要求
项目
主要材料配置
备注
地下室底板
满足防水规范,一道为1.5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预铺反粘)非沥青基,一道为渗透结晶
地下室侧墙
防水涂料+卷材:防水涂料(抗流挂型)+防水卷材
地下室顶板
防水涂料+卷材:非固化防水涂料+防水卷材
机动车车库
墙面无机防霉涂料,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金刚砂楼面加固化剂
管井、电梯底坑
墙面水泥砂浆,顶棚结构板面,地面水泥砂浆
机动车坡道
墙面真石漆,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无振动止滑坡道
防火门以及五金
钢制防火门+五金
栏杆
楼梯栏杆锌钢
楼梯间及梯段
墙面无机防霉涂料刷白,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刷白,地面耐磨漆
客梯厅
石英纤维板(A级),顶棚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无机涂料,地面仿大理石地砖
地下水泵房、报警阀间、隔油间
墙面无机防霉涂料,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防滑地砖
设备基座外做排水沟,深刷黄黑警示标识线
排烟、送风、补风机房、运营商机房、5G中心机房
墙面无机防霉涂料,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金刚砂耐磨地坪
配电间
墙面无机防霉涂料,顶棚无机防霉涂料,地面防静电砂浆地坪
消防水池
墙面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顶棚结构板(毛坯),地面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集水坑、排水沟等
墙面水泥砂浆,地面水泥砂浆地坪
116
3、景观
基本要求见下表:
分级标准
配置
备注
南
入
口
(
包含
市
政绿
化
带
)
配置标准
地面铺装
人行道及人行出入口铺装:花岗岩石材
车行道路:沥青;走边、S型侧石花岗岩石材,转弯处均采用弧形路侧石,不应采用直线拼装
软景植物
乔木:桂花、樱花、朴树、紫薇等;下层灌木结合草坪
功能配置 设备
成品岗亭定制
园区
内
配置标准
地面铺装
人行道及人行出入口铺装:花岗岩石材
软景植物
乔木:朴树、樱花、桂花等;下层灌木结合草坪
功能配置
设备
成品岗亭定制、伸缩门定制
小品
立体logo字
车行道路、停车位、建筑货运
出口
沥青;走边、S型侧石花岗岩石材,转弯处均采用弧形路侧石,不应采用直线拼装
建筑人行出入口
人行铺装:花岗岩石材
消防铁艺门
镀锌钢铁艺门外喷金属氟碳漆
围墙
四面:钢砼结构柱外喷真石漆;镀锌钢围栏外喷金属氟碳漆
室外标识系统
包含户外指示牌、形象LOGO、安全警示
等。
控制标准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单方限额,主要材料品牌依据发包人材料品牌表
117
7、电梯工程
基本要求见下表:
电梯规格参数选型表
序号
楼栋号
电梯编号
控制方
式
数量
载重量
额定速度
开门
提升高度M
厅门尺寸(宽*高)
M
轿厢尺寸
(部)
(T)
(M/S)
1
1#楼
1-1客梯
并联
1
≥1.35
≥2.5
中分开门
约70
≥1.1*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2
1-2客梯
1
≥1.35
≥2.5
中分开门
约70
≥1.1*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3
1-3客梯兼消
防电梯
1
≥1.35
≥2.5
中分开门
约70
≥1.1*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4
1-4客梯
1
≥1.35
≥2.5
中分开门
约70
≥1.1*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5
1-5客梯
单控
1
≥1.35
≥1.75
中分开门
约15.4
≥1.0*2.2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4米。
6
1-6货梯
单控
1
2
≥0.5
中分双折
约9.8
≥1.6*2.2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4米。
7
2#楼
2-1客梯兼消
防电梯
单控
1
≥1.35
≥1.75
中分开门
约36.3
≥1.0*2.2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8
2-2货梯
单控
1
3
≥1.0
中分双折
约30.7
≥2.0*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9
2-3货梯
单控
1
5
≥1.0
中分双折
约30.7
≥2.4*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10
3#楼
3-1客梯
单控
1
≥1.35
≥1.75
中分开门
约19.2
≥1.0*2.2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11
3-2客梯
单控
1
≥1.35
≥1.75
中分开门
约19.2
≥1.0*2.2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118
小于2.6米。
12
3-3货梯
单控
1
3
≥1.0
中分双折
约19.2
≥2.0*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13
3-4货梯
单控
1
5
≥1.0
中分双折
约19.2
≥2.4*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14
3-5货梯
单控
1
3
≥1.0
中分双折
约19.2
≥2.0*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15
3-6货梯
单控
1
5
≥1.0
中分双折
约19.2
≥2.4*2.4
满足国标最大尺寸,轿顶净高不宜
小于2.6米。
备注:1、EPC深化设计时,请严格按照电梯规格参数选型表进行深化设计,若某项参数不满足表格要求,需向建设单位申请并征得同意方可实施。
2、EPC深化设计时,请合理考虑各项设计参数,包括电梯井道尺寸、角柱、门洞尺寸、底坑深度、顶层高度、机房高度等。
3、关于梯控功能,详见客梯/货梯装修配置一览表,梯控功能要求按配置表实现,电梯厂家及智能化单位配合实现。
4、货梯,所有门槛外侧(包括首层外侧门槛、所有内侧门槛),都单独设置门槛石。
119
附表1:客梯/货梯主要部件性能一览表
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设备,符合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序号
部件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特点
要求
1 采用永磁同步无齿
轮曳引机
投标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生产
原厂原品牌生产
2
控制柜
32位及以上微机模块化集成控
制系统,交流变频变压(VVVF)调速驱动控制
原厂原品牌生产
3
门机
交流变频变压调、永磁同步门
机
原厂原品牌生产
4
操纵箱
发纹不锈钢面板、金属微动按
钮
原厂原品牌生产或者知名品
牌
5
限速器、安全钳、
缓冲器
6
光幕
7
称重反馈系统
轿底传感器电子连续称重,精
度1%
8
门锁装置
9
曳引机拖动系统
采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
8MM,数量不少于 5 根
或不小于30mmx3mm厚的复合钢
带
10
轿厢及钢丝绳悬挂
轿厢应采用有钢体轿架(槽钢
或工字钢作为龙门架)、活动
轿底的标准轿厢,吊挂壁采用
2:1 吊挂,不得采用固定轿
底、无轿架的低成本简化型
附表2:客梯装修配置一览表
内容
要求
驱动方
法
VVVF微机变频变压控制
控制方
法
配置抗电磁干扰功能
电源
动力电源:380V/50Hz;照明电源:220V/50Hz;控制系统允许 供电电压相对
于额定电压的波动范围±15%;
主机安全系统
主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42,主机制动器使用寿命不少于500万次
门机系
统
永磁同步无齿轮变频门机系统;门机系统、门锁装置的使用寿命不少于500万
次。
120
门保护
光幕保护,120束以上(含)
轿厢操
作盘
1T及以下的客梯1个操纵盘,1.35T及以上的客梯主、副 2个操纵盘。若有前后
开门的按厂家配置。(无障碍电梯轿厢侧面增设1个横向一体式面板)
发纹不锈钢一体式面板,微动按钮,楼层数字显示配置不低于10.4寸多媒体楼
层显示。
厅外呼
梯盒
组合式,层层微动呼梯按钮和数字楼层显示。
SUS304发纹不锈钢面板
厅门、
门套
为SUS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不锈钢必须为单层纯不锈钢,不采用双层复合板不锈钢。
电梯空
调
1匹电梯轿厢专用无水空调(单冷)
轿厢装修
轿门
SUS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不锈钢必须为单层纯不锈钢,不采用双层复
合板不锈钢。
四壁
SUS304不锈钢,厚度≥1.2㎜,不锈钢必须为单层纯不锈钢,不采用双层复合板
不锈钢。(后壁为镜面不锈钢,另三壁为发纹不锈钢)。
(另:无障碍电梯三面壁设扶手,无障碍电梯加配语音报站)
轿顶
LED吊顶,豪华型,顶部含灯光和通风扇及不低于400万电梯高清彩色摄像机,
轿厢照明照度40LUX以上,由中标人提供不低于5款豪华吊顶或品牌官网供选择
地坪
地面大理石(由中标人提供不低于5款颜色和花型供选择)
梯控功
能
1)1#楼客梯、货梯,本次不设置梯控,但客梯产品(不包括消防电梯)需具备后期改造增加梯控可能性。
2)2#楼、3#楼 客梯、货梯,都必须加装梯控控制器、梯控网关及二维码/人脸/卡片三合一的读头,方便企业自主控制。
附表3:货梯装修配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电梯装修情况说明(货梯)
1
控 制 系统
全电脑网络控制处理器(模块化),主控微机板采用32位及以上控制系统,串行通讯传输,具有上下行分段停运集选功能;
2
驱 动 系统
全数字矢量变频变压VVVF驱动方式;
3
拖 动 系统
曳引机采用交流变频变压变速方式驱动(VVVF),曳引机应满足GB10058的相关规定要求;
4
门 机 系统
变压变频(VVVF)调速驱动;
121
5
门 保 护装置
标准光幕安全保护系统
6
轿厢壁
钢板喷塑工艺(厚度≥1.5mm)
7
轿 厢 地面
花纹钢板(厚度≥1.5mm)
8
轿厢顶
标准型,配置日光型照明,顶部含灯光和通风扇及不低于400万电梯高清彩色摄像机
9
轿 门
钢板喷塑工艺(厚度≥1.5mm)
10
操纵盘
标准发纹不锈钢面板,微动按钮,带楼层显示
11
厅 门
钢板喷塑工艺(厚度≥1.5mm)
12
小门套
钢板喷塑工艺(厚度≥1.5mm)
13
其 它 功能要求
增加延时关门按钮、五方对讲功能、轿厢通风、
消防功能、开门保持、节能运行
14
轿 厢 产品保护
移交建设单位前,货梯采用15mm厚多层板进行成品保护(轿顶、四壁、
地面)。
15
梯控功
能
1)1#楼客梯、货梯,本次不设置梯控,但客梯产品(不包括消防电梯)需具备后期改造增加梯控可能性。
2)2#楼、3#楼 客梯、货梯,都必须加装梯控控制器、梯控网关及二维码/人脸/卡片三合一的读头,方便企业自主控制。
16
外呼面
板
货梯,首层朝外的外呼面板,必须设置防雨罩(不管有没有结构雨棚,都必须设置防雨罩)。
附表4:客梯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要求
项
目
功能、技术性能要求
控
制
方
式
1、全集选控制方式(对上下召唤信号、轿内选层指令及各种信号进行综合分析,
自动优选与运行方向一致的信号进行依次应答)
2、层高自测定功能(电梯自动对建筑物楼层高度进行测定,将楼层高度的数据存
储在电梯系统的微机中)
3、独立运行(使用操纵箱内“独立”开关,可以在不中断运行的情况下,使该电
梯脱离群控进入独立运行状态,且只响应轿内指令)
4、动态分散待机(为缩短乘客候梯时间,完成运行服务的电梯被自动分配到预测
呼叫的位置,以保证迅捷应答召唤)
122
保
护
功
能
1、超速保护(当电梯的运行速度大于额定速度,且超过设定的限制速度(≥电梯
额定速度的115%)时,电梯系统将强制制停电梯,确保乘客的安全)
2、安全触板保护(电梯在关门过程中,当有人或物品碰到电梯轿门两侧的安全触
板时,电梯门将立即停止关闭,并重新将门打开,以防止乘客或物品被电梯门夹
住)
3、超载保护(当电梯轿厢的载重大于额定载重量的110%时,电梯在层楼平层位置
保持开门状态,同时向轿厢内发出警报信号,以示电梯现已超载、不能起动运
行。这时只有减轻轿厢的载重,使其小于额定载重量的110%时,才能使电梯恢复
正常运行状态)
4、满载直驶(为保持最大运行效率,在自动状态,当电梯轿厢的载重大于额定载
重量的80%时,电梯自动将运行方式切换到直驶运行状态。在直驶运行状态下,电
梯将优先响应当前运行方向上的内召唤指令,若当前运行方向上无内召唤指令登
记则电梯自动响应该方向的最远外召唤指令)
5、轿顶检修操作功能(在电梯检修时,控制检修装置使轿厢运行的控制功能,操
作人员通过本功能,可在电梯轿顶检修开关并对电梯进行慢速(15m/min)检修运
行,以点动的方式控制电梯上、下行,以进行电梯检修工作)
6、待机定期自检功能(当电梯在一定周期内的运行次数小于特定值时,电梯系统
判断此时工作于闲驶状态。在闲驶状态没有召唤指令登记时,电梯系统会对安全
回路进行自检,以确保安全回路正常工作。自检结束后或电梯自检过程中有召唤
指令被登记,电梯恢复正常的工作状态)
7、终端楼层保护(当电梯运行到终端楼层时,运行速度没有减至预设值时,系统
将强迫减速,保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8、称重启动(电梯根据轿厢内的负载,调整启动力矩,以使电梯启动平稳)
9、电梯受阻失速保护(当曳引钢丝绳打滑达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
10、故障自动存储功能(电梯发生的故障经系统检测后将进行自动存储记录,维
修保养人员可核查之前电梯所发生故障)
11、欠压保护(当系统检测到电网电压不够时就立即停车,待电压恢复正常后才
能启动。)
12、预留大楼BA接口。
13、杭州市电梯运行安全物联系统(96333)
备注:除上述功能外,电梯标准功能必须配置(包括无障碍客梯另有要求的功能
或设备)
门
操
1、开门受阻保护装置(如果电梯开门受阻,立即关门)
2、关门保护(当轿厢门不能完全关闭时,门反向开启)
123
纵
3、光幕保护(2D)(多重红外光束覆盖门高度约1800毫米的范围,光束不低于
120束)
4、门速自适应控制(根据门的实际重量,系统自动调整门运行速度和扭力调整)
5、门过载保护(如果门由于过载导致不能完全打开或关闭,电梯门将会反方向动
作)
6、开门时长自定义设置
7、开门保持按钮(电梯关门过程中,可按压开门按钮重新开门。)
8、关门按钮提前关门(在自动状态运行时,电梯到站自动开门后,可按压关门按
钮直接关门)
9、故障重开门(若关门受阻,电梯就会重复关门动作,直到杂物被清除)
10、本层再开门(关门过程中,按同方向层站召唤按钮,电梯重新开门)
11、停层开门(电梯停层后自动开门)
12、门传感器自诊断(如果非接触式传感器发生异常,系统将自动检测并延缓关
门时间,关门速度将被调低至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和乘客安全的范围)
13、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电梯在非平层位置不能开门,并出发报警铃)
备注:除上述功能外,电梯标准功能必须配置(包括消防、无障碍客梯另有要求
的功能或设备)
通
讯
功
能
1、轿厢内留设视频、音频电缆
2、五方通话对讲机(用于在特殊情况下通过设置在轿厢操纵面板、轿顶、轿底上的
对讲装置保持与机房及监控中心的语音联系
)
应
急
功
能
1、轿内停电应急照明(电梯在通电的状态下,当电梯停电时,轿厢停电应急照明
灯亮。)
2、轿内照明、通风自动控制功能(当电梯在一定周期内(30min)的运行次数小
于 特 定 值 ( 3 次 ) , 电 梯 将 进 入 闲 驶 状 态 。 电 梯 进 入 闲 驶 状 态 一 定 时 间 内
(30min)内没有召唤指令登记,轿箱内的照明和风扇会自动断电,以便节省电能
的消耗)
3、火灾紧急返回设置的避难层(在建筑物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可通过消防信号使
电梯自动返回消防避难层,以确保电梯乘客到达安全场合)
4、报警铃(该功能与对讲装置配合使用,当轿厢乘客遇到电梯故障时,可通过操
纵箱上的警铃按钮,提示相关人员注意,电梯轿厢内乘客有帮助需求,并通过对
讲机通话,进行解释或安抚。);
备注:除上述功能外,电梯标准功能必须配置(包括消防、无障碍客梯另有要求
的功能或设备)
124
个
性
化
配
置
1、司机操作功能(通过轿厢操纵箱上的开关,使电梯操作方式由正常的自动运行
改为司机操作)
2、轿厢内配置1P单冷空调
3、语音报站功能(无障碍电梯在配有语音报站时,电梯在每次平层过程中,语音
报站将报出即将到达的层楼,在每次关门前,报站器会预报电梯的运行方向)
4、轿内、层站误召唤人工消除(电梯在正常服务状态下,无论在运行过程中或是
停车在门区中,当有被错误登记的轿内指令需要取消时,只要再次将已登记好
(内指令指示灯点亮)的内指令按钮按下,该内指令的登记就会被取消,内指令
指示灯熄灭)
5、轿内反向指令消除(当电梯沿途响应完最后一个轿内指令或层站召唤后,系统
自动检查并消除余下的轿内指令)
6、微动平层(当电梯的提升高度较大(≥45米),轿厢负载增加时,电梯的钢丝
绳伸长过长,电梯的平层位置将发生变化,电梯系统会对轿厢所在的位置作监测
和分析,并进行平层位置的自动修正。)
7、起动补偿(使用数字开关量在电梯启动时进行力矩补偿,从而保证电梯在不同
负载下都有较好的启动舒适感)
8、泊梯功能(使电梯在不需要进行运行服务时自动停泊在指定的泊梯层站)
9、运行次数显示功能(通过计数器记录电梯运行次数及运行时间)
10、厅外及轿厢运行方向指示
11、防恶作剧功能(当电梯轿厢的载重小于额定载重量的20%,而电梯的内召唤指
令层数又大于6时,电梯系统判定此时有无效的内指令,电梯防恶作剧功能功能自
动投入。在此功能作用的状态下,电梯响应最近层楼的召唤指令后自动消除所有
的内召唤指令信号,从而提高电梯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能耗)
安
全
1.断相和错相保护;
2.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3.缓冲器;
4.限速器;
5.安全钳;
6.紧急停止按钮;
7.层门安全设施;
8.轿门安全设施;
9.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125
10.客梯的轿厢导靴采用滚轮导靴,不得采用滑块导靴。
备注:除上述功能配置外,若电梯标准或验收规范必须要求配置的需无偿配置。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1.内召外召通讯系统:采用串行连接方式;
2.逻辑控制系统:32位及以上微电脑控制系统,有故障监控、存储、显示功能,
预留BA接口;
3.平层精度:≤
3mm;
4.噪声指标:轿厢≤52dB、开关门≤55dB、机房≤72dB;
5.振动加速度:垂直≤150mm/s2,水平≤100mm/s2;
6.起制动加减速速度调节范围:平均≥0.5m/s2,最大≤1.5m/s2,同时满足整个
时间-速度曲线应平滑,并提供曲线图;
7.称重装置:电子连续称重装置,精度1%;
8.红外线光幕:光束≥120;
9.主、副导轨:实心导轨;
10.BA系统连接的标准通讯接口及开放的485通讯协议;
11.十万次运行中的故障次数:≤3次。
附表5:货梯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要求
一、主要功能
项
目
序
号
功能名称
序
号
功能名称
控制方
式
1
全集选控制方式
2
层高自测定功能
3
独立运行
4
动态分散待机
保护功
能
1
超载保护
2
满载直驶
3
终端楼层保护
4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5
超速保护
6
预留大楼BA接口
7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8
欠压保护
9
称重启动
10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11
故障自动存储功能
12
门操纵
1
开门受阻保护装置
2
关门保护
3
光幕门保护
4
门过载保护
126
5
开门保持按钮
6
停层开门
7
门传感器自诊断
8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
9
开门时长自定义设置
10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1
故障重开门
12
本层再开门
13
门速自适应控制
通讯功
能
1
轿厢内留设视频、音频电
缆
2
五方通话对讲机
应急功
能
1
轿内停电应急照明
2
轿内照明、通风自动控
制功能
3
火灾紧急返回设置的
避难层
4
报警铃
个性化
配置
1
轿内、层站误召唤人工消
除
5
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2
微动平层
6
起动补偿
3
泊梯功能
7
厅外及轿厢运行方向指示
4
防恶作剧功能
8
停梯开关
备
注
除上述功能外,若电梯标准或验收规范必须要求配置的需无偿配置(包括货梯
兼无障碍电梯另有要求的功能或设备)。
二、安全设备
序
号
功能
序号
功能
1
断相和错相保护
2
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
关
3
缓冲器
4
限速器
5
安全钳
6
紧急停止按钮
7
层门安全设施
8
轿门安全设施
9
上 行 超 速 保 护 装
置
备
注
除上述功能配置外,若电梯标准或验收规范必须要求配置的需无偿配置。
三、技术性能
序
号
技术性能指标
127
1
内召外召通讯系统:采用串行连接方式;
2
逻辑控制系统:32位及以上微电脑控制系统,有故障监控、存储、显示功能。
3
平层精度:≤
3mm;
4
噪声指标:轿厢≤52dB、开关门≤55dB、机房≤72dB;
5
振动加速度:垂直≤150mm/s2,水平≤100mm/s2;
6
起制动加减速速度调节范围:平均≥0.5m/s2,最大≤1.5m/s2,同时满足
整个时间-速度曲线应平滑,并提供曲线图;
7
称重装置:电子连续称重装置,精度1%;
8
标准光幕系统
9
主导轨:实心导轨且不得采用空心导轨;
10 BA系统连接的标准通讯接口及开放的通讯协议:至少包括485接口、LAN口;
11
十万次运行中的故障次数:≤3次。
二、主要材料(设备)品牌
序
号
材料(设备)
名称
具体要求
推荐品牌
备注
土建装饰部分
1
钢筋及线材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沙钢、永钢、马钢、中天、
冷钢、申特、新兴铸管或相
当于
2
防水涂料、卷
材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东方雨虹、科顺、凯伦或相
当于
3
外墙涂料
(含腻子)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立邦、多乐士、三棵树、传
化、森乐士、千家伴或相当
于
4
内墙涂料
(含腻子)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立邦、多乐士、三棵树、传
化、森乐士、千家伴或相当
于
5
瓷砖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马可波罗、冠珠、金朝阳、
东鹏、斯米克、箭牌或相当
128
于
6
轻钢龙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圣戈班杰科、顶诺、杰森或
相当于
7
石膏板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圣戈班杰科、顶诺、杰森或
相当于
8
成品木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金迪、金鹭、桑莱特、亚
厦、宝业或相当于
9
木质防火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州钱江、杭木杜鹃、耐宝
或相当于
10
钢制防火门
(含不锈钢
门,含五金配
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盼盼、群升、赛银将军或相
当于
11
防火卷帘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州新欣、杭州永安、浙江
消安、或相当于
12
金刚砂耐磨固
化地坪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西卡、巴斯夫、立邦、三棵
树或相当于
13
玻璃(原片原
厂加工)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耀皮、南玻、信义或相当于
14
界面剂、黏
(粘)合剂、
瓷砖背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德高、中强、杨泰或相当于
15
铝合金门窗五
金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广东坚朗、香港立兴、诺
托、合和或相当于
16
铝合金门窗及
幕墙型材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广东兴发、广东亚铝、辽宁
忠旺、南山铝材、广东坚
美、罗翔或相当于
17
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州之江、广州白云、广州
安泰或相当于
18
不锈钢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长城、太钢、宝钢或相当于
129
19
基层板 (细木
工板、阻燃板
等)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千年舟、大王椰、兔宝宝或
相当于
20
开窗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博攀、迈联、合和或相当于
21
木地板、复合
地板
国标,以设计标
准为准
大自然、明成、久盛或相当
于
安装部分
1
电气元器件
(不含设备成
套控制箱)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上海人民(上联)、常熟开
关、杭申或相当于
低 压 配 电 箱
(柜)内电表,
可以采用本条品
牌或者下文水表
电表品牌。
2
配电箱壳、柜
壳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浙宝、湘湖、萧然、鸿雁、
杭申或相当于
3
桥架、母线槽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恒光、浩翔、迈讯、恒发或
相当于
4
电线、电缆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永通(
)、
中大元通(
)、
上海起帆(
)、
万马神(
)
远东(
)、
宝胜(
)
或相当于
5
开关、插座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鸿雁、TCL、正泰、德力西
或相当于
6
应急照明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台谊、乐思达、三雄极光或
相当于
7
灯具、光源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TCL、鸿雁、欧普、乐思达
或相当于
8
泛光照明灯具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博上光电、鑫永尚、欧邦、
尧亮照明、丰岚FORLIGHT、
130
欧雅馨或相当于
9
泛光照明LED芯
片(光源、须
原装)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欧司朗、飞利浦、科锐或相
当于
10
消防报警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海湾、松江、利达、北大青
鸟、泛海三江或相当于
11
消防水泵、
一体化消防稳
压设备、
污水提升设备
国标,满足设计要求
上海凯泉、山东双轮、上海
熊猫、上海东方、南方或相
当于
12
变频供水设备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ITT水泵、赛莱默、格兰
富、威乐、荏原或相当于
13
镀锌钢管(镀
锌SC管)、钢
塑管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金洲、利达、欣达、上海银
河或相当于
14
穿线管
(KBG/JDG)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萧通、勤得、武陵源或相当
于
15
PE管、HDPE
管、双壁波纹
管、U-PVC管、
PPR管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中财、伟星、白蝶、三德
(南通)、六通或相当于
16
柔性抗震铸铁
管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新兴、北台、穆松桥、济钢
或相当于
17
卫生洁具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箭牌、九牧、东鹏、恒洁或
相当于
18
卫浴五金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汇泰龙、雅洁、九牧、箭
牌、埃美柯、浪鲸或相当于
19
阀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州春江、上海沪航、上海
冠龙、宁波埃美柯或相当于
20
消火栓(箱)、
喷淋头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川消、金盾、上海瑞泰、赋
安、信达或相当于
21
沟槽配件
国标,满足设计
上海沪航、上海威逊、迈克
131
要求
或相当于
22
风机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上海专风、浙江双阳、浙江
惠创、浙江远大或相当于
23
暖通部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都乐、聚英、宁波东海或相
当于
24
风管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长城、澳利斯、瑞泰克或相当于
25
排气扇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松下、鸿雁、正野、绿岛或
相当于
26
水表、电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和诚、宁波、东海、华立、
天成万力或相当于
27
热水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美的、海尔、A.O史密斯或
相当于
28
空调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美的、格力、海信或相当于
29
抗震支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恒发、迈讯、山力得、壹鼎
崮、江苏洪恩或相当于
30
能耗监测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约顿、梅赛比克、德易安或
相当于
需满足本项目所
有水表、电表抄
表计量。
31
弱电线缆、配
线架、光纤、
跳线、尾纤等
综合布线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灿企、清华同方、大唐电
信、爱谱华顿、普天天纪、
FGT或相当于
32
服务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凯泽、联想、曙光或相当于
33
管理电脑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联想、DELL、HP或相当于
34
车辆识别系统
及门禁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深圳富士、深圳捷顺、立方
或相当于
35
弱电机柜、机
柜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图腾、威图、双龙或相当于
132
36
录像机\监控摄
像头及配套软
件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大华、海康、宇视、英飞拓
或相当于
37
楼宇对讲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富士、捷顺、立方或相当于
38
硬盘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东芝、西数、希捷或相当于
39
防盗报警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海康威视、宇视、大华、英
飞拓或相当于
40
无线巡更系统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兰德华、蓝卡、中创或相当
于
41
LCD拼接屏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大华、海康、宇视或相当于
42
防火墙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H3C、cisco、juniper、华
为或相当于
43
千兆单模光模
块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H3C、cisco、juniper、华
为或相当于
44
无线AP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H3C、cisco、juniper、华
为或相当于
45
UPS电池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华为、联科、台达、艾默生
或相当于
46
变压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钱潮牌、江山源光、三门牌
或相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47
高压开关柜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申、伊顿、杭州仕邦或相
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48
高压断路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相
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133
49
低压断路器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欣美、申发、杭申或相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0
多功能表计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圣佩罗、杭州韦博、杭州暖
威或相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1
浪涌保护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州暖威、易龙防雷、法勒
或相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2
电容电抗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法勒、圣佩罗、胜业或相当
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3
SVG/APF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胜业、圣佩罗、杭州暖威或
相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4
微机保护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州韦博、杭州暖威、许继
或相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5
高压环网柜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西门子、伊顿、ABB或相当
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6
低压配电柜
国标,满足设计
要求
杭申、伊顿、杭州仕邦或相
当于
电力设备房内
(含开闭所、高
配 室 、 变 电 所
内)
57
电梯
国标,满足招标
文件及设计图纸
西奥、奥的斯机电、西子或
相当于
134
注:(1)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选择本《主要设
备材料品牌表》提供的品牌中多种或一种进行组价和报价;若未根据要求而未填报或漏
填报品牌的投标文件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在推荐品牌中指定任一品牌作为施工使用品
牌且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价格不变;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
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的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因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品牌外产品
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而做出废标处理的风险。未作特别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中档以上
品牌或国内知名厂家生产。所有材料设备在采购前根据招标人规定的流程确认。
(2)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际需要,招标人有权对材料设备品牌进行变更,
中标人须服从并做好配合工作;招标人也可以新增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要求,且预算价按
信息价(正刊)中价格计取,如无信息价的,则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中标人采购材料需
选取优等品。招标人未作品牌要求的材料,承包人采购材料前,需向招标人、监理单位
提供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需得到招标人认可,否则不
能进场(招标人有权任选品牌并前往材料厂家考察,考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报价不
变)。未作品牌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及国内知名厂家生
产,中档或以上产品档次,建筑材料要求材料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
环保要求。投标人如中标,今后因未按要求采购材料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3)若上述材料设备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不供货或供货能力不足等问题,
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同档次材料品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原投标报价不作调
整。
(4)施工前,商品混凝土品牌由承包人提出,经由各参建单位、招标人相关人员
共同市场调研、考察后报招标人审批,否则不得使用;如后续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擅自使
用未经审批的商品混凝土品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注明:招标人关于品质、进度、安全文明标化等方面的管控标准和要求,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此部分要求影响的工程费用如在设计或概算清单里没有体现的,发包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第三部分
设计管理要求
一、设计管理要求
1.1 总则
1.1.1设计制度
135
(1)承包人采用的所有设计单位确定、方案评审、图纸审核、设计计划、定版
定样、品质效果、报建报规配合等所有设计工作需满足发包人要求。
(2)承包人必须配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机电专业、给排水专业、室内装修
专业、景观专业等专业至少一人,与建设单位对接设计相关工作。
1.1.2 设计界面
(1)承包人负责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的所有设计工作(1#楼配套用
房部分的精装设计除外),软装家具展陈除外,承包人需全力配合相关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2)施工图深化过程中凡涉及总平布局、建筑外观效果、内部使用功能、工程
主材做法等调整均需发包人审核确认。
1.1.3 设计费控制
(1)设计费总额严格控制在设计费预算的范围内。
(2)施工图深化过程中如需专家论证,有关部门要求出具报告等涉及的所有费
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如设计费超预算总额,需要承包人总成本内部解决,建设单位不增加任何费用。
1.1.4 设计工期
桩基部分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且收到地勘报告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
上传图审平台,五大专业施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且收到地勘报告后90个日历天(含图审时间)完成图审并取得合格证(设计工期不含甲方审核及汇报确认时间,以指令单确认为准);五大专业图审合格后50日历天(设计工期不含甲方审核及汇报确认时间,以指令单确认为准)内完成所有专项设计及图审(如需)。
1.2 设计单位管理
1.2.1 设计分包单位确定
(1)所有设计分包单位必须符合设计分包相关规范且需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否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设计费,直至符合本发包人要求。
1.2.2 设计人员调整
(1)投标设计人员除离职、疾病等客观不能履职情形外,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
提出的人员变更要求。项目方案专项方案评审连续三次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
权要求更换设计团队或设计分包单位,并因此造成工期延后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3 设计负责人的驻场
(1)本项目不要求设计人员长期驻场,当现场遇到设计问题,相关专业设计人
员应在2个自然日内协助解决问题。如遇设计施工配合复杂,工期紧张等情况,相关专
业设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驻场指令。
(2)项目全过程如产生设计师的驻场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中。
1.3 图纸质量
1.3.1 图纸交圈
136
(1)承包人对图纸质量负责,所有的错、漏、碰、缺等图纸错误导致的施工返工、
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幕墙、精装、景观、泛光等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所有专项深化
设计工作启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详细交底并互相提资,形成会议
纪要和提资清单。
(3)所有的专项施工出图前,必须由承包人牵头单位组织,安排各个专业进行
叠图,检查图纸交圈问题。
(4)因为各专业之前没有交圈或者按其他专业要求设计,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无条件整改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
1.3.2 图纸审核
(1)所有的设计图纸必须与报规图纸的一致性对比确认,形成对比分析报告,
不许出现与报规图纸不一致的问题,经发包人认可确需重新报规的,应及时重新报规。至验收阶段,因两版图纸图纸不一致造成的验收通不过,甚至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所有图纸在提交发包人内审确认同时需提供图纸与发包人要求对比表,所
有差异均需有妥善处理方案及过程记录,后期如因设计单位遗漏,隐瞒等原因造成实际图纸或施工与发包人要求不符,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且无条件整改达到发包人的要求。(漏缺每1条处5000元罚款,在支付下一笔设计费之前缴至发包人财务科室,本条累计最高罚款不超过10万元)
1.4 设计计划
1.4.1 项目设计计划
(1)承包人必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5天内编制完成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项目全过
程设计计划,计划需明确各个专业设计时间、各专业汇报时间节点、供发包人决策时间、
施工图审查时间等。(成熟的设计计划提交节点及计划约定的各专业出图节点,每逾期
1天处2000元罚款,在支付下一笔设计费之前缴至发包人财务科室,本条累计最高罚款
不超过10万元)
(2)基坑围护部分施工图要求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萧山区建筑学会
施工方案评审;
1.4.2 设计汇报安排
(1)承包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发包人设计汇报,并提交汇报内容、需参会单
位以及相关人员,汇报必须为相关专业投标负责人,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
(相关专业投标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会(除离职、疾病等客观因素),否则处600元/
人/次罚款,在支付下一笔设计费之前缴至发包人财务科室)
(2)由承包人负责会议记录,并经发包人审核后出具会议纪要。承包人应按会
议纪要进行设计修改,若未按会议纪要执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由
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整改达到发包人要求。
137
1.5 设计效果把控
1.5.1 专项设计评审
(1)专项设计评审流程包括概念方案评审、方案设计中期汇报(如需)、图纸
设计定稿评审。
1.5.2 定版定样
(1)建筑、幕墙、精装、景观、泛光、标识和机电等关于效果和品质类的所有
材料及设备选型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和认可的三版封样,才能大货施工。
1.6 报建验收
1.6.1 图纸管理
(1)所有的图纸深化必须基于政府备案的报规图纸,不能随意调整。
(2)因图纸不满足报批报建以及后期政府验收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
担,并且无条件整改达到政府验收要求。
(3)所有图纸均需加盖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单位资质章、出图章等。
1.6.2 面积管理
(1)施工图出图前,必须出具政府单位认可的测绘单位出具的预测绘面积报告,
并与报规面积对比,不允许存在超出合理误差之外的面积差。
二、施工图任务书
第一章 总则
1、设计工作范围
详合同界面
2、服务阶段
施工图设计、报建配合、营销配合、施工及验收配合、招商配合、二次改造配合等。
3、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作,直至完全通过政府部门审批。
(2)完成结构超限审查审查工作(如有)。
(3)作为主协调单位,协调及整合建筑方案、室内、景观、机电、幕墙、灯 光、
标识、交通等各专项设计工作。
4、成本控制与设计测算
(1)材料的选择、工艺做法、选型需兼顾外观效果、耐久性、维护保养和材料成本
等方面的因素。
(2)应遵循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开展设计。
5、任务书说明
138
(1)本任务书主要表述了建设单位对于本项目各部分施工图设计的原则要求,一般
常用做法不再详细说明,请工程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在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予
以落实。
(2)本任务书如与现行规范有冲突,以现行规范为准。
6、图纸要求
(1)各专业图纸中各种做法、标注清晰明确,不同种类的标注字体及大小相对一致,
其中包括图纸目录、图签部分、图纸的主要内容部分。
(2)施工图版本较多,应合理组织图纸的标识方式(如各专业标识方式统一、标明版
次、修改日期、各专业要修改内容等),以便于识别版本与图纸类别。
7、会审制度
提交图审前,设计院内部各专业必须互相会审图纸,如因现场原因先出图纸,需对
该版图纸做好标记,在出图后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内部各专业会审图纸。
图审结束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方和设计方完成结构和建筑两大专业的图纸会审。
8、图纸管理
(1)提供给建设单位的电子文档,高版本文件应转为cad2004版本(天正t5)DWG 及
PDF格式,其中每个文件的图名格式统一(1#楼-建施-25-01-19修改(增加门窗表))。
(2)各专业分别建立文件夹,全专业整体打包发送,防止压缩包嵌套,以便于图纸查
询。
(3)对于一些电子归档类文件夹,需要在文件夹命名时添加相应的图纸版本时间,
此时间要与该图纸内容的版本一致,规则如“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基地(一期)-施工
图-报建版-建筑-25-09-01”。
9、设计原则
(1)施工图设计依照发包人要求、工规证及其附图、需满足初步设计文件所实现的功
能及效果。
(2)以首次图审版本为预算计价依据,无需图审的专项图纸以首次提交业主确认版本
为计价依据(书面确认单及盖章图纸为准)。
第二章 项目概况及注意事项
1、项目位置及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北至越兴路,西至已建厂房,南至临北路,东
至白曹线。本项目为有机更新项目,计划拆除原有建筑。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宿舍用房、标准厂房、配电房等功能,由1幢高层宿舍用房、
1幢高层厂房、1幢多层厂房及地下车库组成。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5198.61㎡;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7279.51㎡,其中地上计容建
筑面积约为57279.51㎡;地下建筑面积约7919.1㎡。
139
规划指标一览表
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
备注
用地面积
19830.17㎡
容积率
≤3.0
绿化覆盖率
≥15%
建筑覆盖率
≤55%
建筑高度
≤70m
2、总体布局及相关建设要求
总体布局、建筑退线、建筑密度、机动车位数量、车辆出入口等,须满足《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的要求。
总体布局须满足相关城市设计、规划及消防规范需求,未尽事宜应满足《杭州市城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政办函(2008)219号)及其它规范要求。
3、项目规划条件
附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附件4:用地红线图
附件5:原始地形图
附件6;原始建筑桩基图纸
4、项目需求
(1)项目定位
项目整体定位为大型工业园区。
(2)规划布局及功能
项目整体阵列式排布,呈现“一轴一心十组团”的整体规划布局,集聚“大型厂房、
多层厂房及高层标准厂房”多元化工业建筑产品,同时通过南侧1栋高层厂房及1栋高层
宿舍楼的渐变排布营造现代典雅的城市界面。打造临浦—桥头堡、小镇—示范区。
(3)交通流线
场地共设置四个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通,其中两个货运出入口主要设置在场地西南
角和东北角,两个人行出入口设置在场地东侧和南侧,避免交叉;项目共设置2个地下车
库出入口,分布在1#楼东侧和南侧,尽量避免和货运流线交叉干扰,减小影响。地块内
道路环通,根据消防规范布置消防登高场地。
机动车停车:项目采用集中停车的方式,以地下停车库和地面停车相结合的方式,
设置一层地下室来解决大量的机动车停车问题。
140
5、项目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包含项目全部设计内容(1# 楼配套区域等室内精装修设计除外),
需配合相关设计、施工和验收。
(2)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技术要求和说明等相关文件,以及满足设计和
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所需要的所有专项咨询、专项设计及专项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和
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咨询、研究和评审,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专家评
审费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3)需配合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会及政
府相关部门沟通事宜。
(4)标准层分割可能会根据招商需求进行调整。
(5)项目内景观及道路设计考虑验后提升,承包人须出具提升方案,并经建设单
位确认。
(6)地下室顶板绿地覆土厚度不同,并注意绿地率的折算,需满足项目绿地率的
要求。
(7)2#楼、3#楼桩基工程设计注意避开原有拆除建筑的桩基。
(8)根据精装图纸增加隔墙、机电点位等,结构深化设计需考虑内部分隔调整的
灵活性和预留荷载。
(9)厨房设计需满足厨具公司安装设备的要求。
(10)配套要根据不同业态需求,预留充足的电量,燃气、排油烟,热水,上下
水及排污条件。
第三章 设计依据及设计标准
1、重要说明
(1)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本项目《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当地最新控规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给定的技术条件和意见要求。
(2)施工图设计需遵照由建设单位提供并确认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实测地形图、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勘测资料等进行设计。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委托人)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也应满足。
(3)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
(4)除满足建设单位《施工图任务书》、工作函、电子邮件、传真等要求外,各项
设计均必须按照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所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单位不得
141
要求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设计中应用的规范、规定及标
准如有更新,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5)设计需满足各业态厂房技术条件、交房条件和建造标准。
(6)设计需满足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内所包含的服务性条款及要求(详见工程总承
包合同及发包人特殊要求)。
2、施工图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规范
(1)《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版)
(2)《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
(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
(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
(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12)《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
(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
(14)《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
(1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
(16)《 建 筑 外 门 窗 气 性 、 密 水 密 性 、 抗 风 压 性 能 分 级 及 检 测 方 法 》
GB/T7106
(17)《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
(18)《建筑幕墙》 GB/T21086
(1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20)《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
(21)《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
(22)《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23)《建筑幕墙技术标准》
(24)《关于玻璃幕墙使用的有关规定》
(25)《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2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2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2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DB33/T 1152
(2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
142
(30)《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
(31)《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33T 1147
(32)《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
(33)《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 年 6 月修订)》
(3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35)《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
(36)《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37)《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
结构设计规范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2)《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6)《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7)《建筑抗震设计标准》(2024年版)GB/T50011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1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13)《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2024年版)
GB/T50010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1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1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
(18)《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
(19)《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2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2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2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2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25)《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01
(2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27)《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
(28)《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
143
(29)《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
(30)《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
(3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
(32)《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
给排水设计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
(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5)《人民防空地下室规范》GB50038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10)《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13)《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
(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1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
(16)《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
(17)《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19)《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
(2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2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2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
(23)《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
(2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
(2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6)《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10
(2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28)《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29)《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183
(30)《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
(31)《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
144
(32)《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
(3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
(3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
(3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设计通用规范》GB55002
(36)《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
(37)《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38)《民用建筑统一设计标准》GB 50352
暖通设计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6)《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8)《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
(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
(1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
(1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
(14)《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设计通用规范》GB55002
(15)《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1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
(17)《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
(1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 67
(1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J118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21)《室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GB/T 18883)
(22)《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 (GB 51410)
(2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24)《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电气设计规范
(1)《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
145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6)《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0034
(1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
(1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1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16)《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
(1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2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
(2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2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
(24)《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92)
(25)《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
(26)《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设计标准》(DB33/1090)
(27)《民用建筑统一设计标准》GB 50352
(28)《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
景观设计规范
(1)《建筑设计技术手册》
(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3)《挡土墙图集》(04J008)
《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构造》(03J012-1)
(4)《环境景观-绿化种植设计》(03J012-2)
(5)《环境景观-亭、廊、架》(04J012-3)
(6)《室外工程》(12J003)
泛光设计及 LED 媒体幕墙设计规范
(1)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IEC)
(2)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T 50314)
146
(3)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 133-90)
(4)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3-88)
(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6)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
(7)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
(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10) 调光技术与设备(11) LED 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141)
以上规范如与现行规范冲突,以现行规范为准。
第四章 设计内容
1、前期配合及方案完善: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及建筑方案或相关专项设计在正式开始施工图设
计前的完善工作。
2、各专业设计配合
(1)建筑方案设计配合: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已有的建筑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深度理解,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出相关的完善意见(特别是图纸中存在的消防、外立面效果等问题,
影响后续报规修改等),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对其进行审核以保证满足规范要求,并完成
最终的施工图设计,后续如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无法验收等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2)室内装修设计配合: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已有室内装修的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完善,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意
见;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对其进行审核以保证满足规范要求,并完成最终的施工图设计。
(3)景观设计配合: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已有景观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完善,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意见;对
验收完成后的改造总图提出方案,并经建设单位认可。道路交通、园区大门、围墙、岗
亭、垃圾收集站(房)、地下车库出入口等所有构筑物的建筑、结构、机电施工图设计
内容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
(4)在满足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图纸,
如在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以工程总承包单位名义出图及盖章。
(5)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建设单位各阶段会议的相关配合工作,施工阶段的设
计配合,配合建设单位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6)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合同附图(分户图)的绘制,绘制标准符合招商运营要求,
以及其他招商配合工作。
(7)截止至项目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改造相关变更,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予以配合。
147
第五章 总体设计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文件应切合实际,符合项目当地要求,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
理、方便施工。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详尽、规范,符合建设单位及有关审批部门
的要求。
(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意图及要求,符合地块市政规划要求,符合国家
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当建设单位或审批部门根据规划文件或有关国
家地区的规范、标准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时,应及时、无偿和负责对所涉设计文件做出
修改,直至建设单位确认和有关审批部门批准为止。但建设单位如要求违反强制性法律
规定时,工程总承包单位有权不执行建设单位该项工作要求。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国内相关规范的咨询与顾问工作,对初步设计
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确认,确保满足国内规范、报审报批、经济合理性的要求。
(4)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设
单位对不同方案的选择、标准/参数的确定具有决定权,须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
无偿地进行修改。
(5)在设计中对质量、投资、进度影响巨大的、原则性的问题,工程总承包单位协
助专项设计公司须根据建设单位或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提供专项报告,对不同方案的经
济性、合理性、先进性等进行比较,以便建设单位进行比较、取舍,根据建设单位的最
终意见进行设计。专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方案、结构方案、弱电智能化系统、空调系
统方案、给排水系统方案、景观方案、基坑围护方案、幕墙方案、供电方案等。
(6)在设计各阶段,建设单位根据设计的进展情况及实际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
举行设计协调会,以便随时掌握设计的进展情况和设计的思想。设计协调会前7天,建
设单位将设计协调会的主要内容及需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配合要求书面
通知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按时参会,工程
总承包单位应根据会议最终达成的一致意见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或修改。
(7)设计文件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
中国国家技术标准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该新技术、新材料在同等或类似工程使
用情况及效果的书面资料予建设单位,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政府审批部
门批准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8)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均应
注明规格、型号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且应具
有一定的通用性,不得带有强烈的地域色彩,至少应能满足目前市场上三种以上主流产
品的使用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外,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在设计文
件中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但可提供相关的采购渠道信息。
图纸深度要求
图纸深度除应达到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要求深度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48
(1)经建设单位招商运营部确认的各单体的平面布置(包括配套布置等)均应反映
在各专业平面图中。
(2)消火栓箱、配电箱等设备设施位置或留洞、留槽必须在建筑平面图中反映;出
图前,各专业的留洞,及特殊做法必须在结构图中反映。
(3)屋顶平面图中,必须标示出所有屋顶设备设施、出屋面管井、管道的位置等。设计修改及变更要求
(1)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的设计文件中存在的所有缺陷或不足,工
程总承包单位应在收到建设单位书面形式做出的修改指示或通知后,立即免费对各自制作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2)设计文件在获得图审合格书或备案表后,建设单位如提出需要工程总承包单位作
建筑布局、结构或功能等方面的颠覆性变更时(具体界定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5)31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在不违反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上述颠覆性变更应由双方共同确认,作为承包单位的附加服务。
(3)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的附加服务,建设单位将在合同约定的对工程总承包单位
支付的合同价款之外另行支付设计费用,并相应调整设计进度。此费用的计算由双方在实际发生附加服务时再行协商(1.变更补偿设计费=合同单方设计价格×变更涉及面积×0.3;2.变更补偿设计费=变更涉及造价的千分之七×0.3,两种计费方案取价低者),并以自附加服务工作开始之日起后20天内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认。
(4)政府部门政策调整,工程总承包单位因此进行修改或追加工作时,应视作无偿服
务。
(5)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提供所有设计修改及变更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
档,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应向建设单位移交一份由本项目设计文件制作负责人签署的设计文件修改与变更情况汇总清单、图纸误差表和技术文件资料目录。
设计文件具体成果格式要求
1、图纸要求
1.1图纸的装订:
必须分类成套,每套图上需有图纸目录清单,便于建设单位的查阅。所有电子版文
档文件格式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
1.2施工图设计阶段
全套施工图8套;
电子文档1套;
原则上,施工图均应加盖审查章。
1.3施工服务阶段
(1)设计变更文件;
(2)招标配合,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须配合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
149
求和参数指标等内容;
(3)提供所需的材料样板。
1.5竣工图
全套竣工图8套;
竣工图电子文档1套。
2、设计具体成果格式及内容表
(1) 主体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分类
名称
格式
数量
备注
施 工 版 图
纸部分
全 专 业 施 工 图纸 ( 含 专 项 设计)
蓝图 / DW G 8套/1份 交付成果为图纸形式,并附DWG文件
竣 工 图 纸
各 类 所 涉 图纸
蓝图 / DW G 8套/1份
交付成果为图纸形式,并附 DWG 文
件
动 画 部 分 漫游动画
MP4 格 式 1个
交付成果为视频文件,时长控制在不小于1分钟
具体按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实施
6、图纸及其他资料
图纸清单:建设单位提供原有厂房结构图纸,对该图纸的准确性不做承诺,由承包单
位自行踏勘。
第六章 各专业设计要求
特别说明
(1)本章建设标准是本项目的最低建设标准。如本标准高于现行国家、行业及地区
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以本建设标准为准;如本标准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及地区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以现行国家、行业及地区规范、规程及标准为准。
(2)工程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本章建设标准中不完善或不合理的做法提出书面优化
建议,并报建设单位审批确定,方能实施。
(3)本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排水、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燃气等接口位置须与相关
主管部门沟通,以相关部门实际提供的最终接口位置为准。需按最终接口位置完成所有报建和施工,确保按时通水、通电、通气、通讯等。
(4)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上述1-3执行,如产生新增费用,该部分费用已在投标报价
中充分考虑,不再做调整。
(5)绿建应符合国家和杭州市萧山区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和施工,并对未来政策的调整预留余地,该部分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150
(6)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建筑施工图、泛
光照明施工图、室内施工图、景观施工图、标识标牌施工图及相关设计变更等的审核工作,对上述各专项设计的消防、安全及适用、经济、合理等方面全面负责并签字或盖章。
(7)因上述原因导致的项目品质下降、质量缺陷和工程问题,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概由,并应负责返工修缮直至达到建设单位要求。
建筑专业要求设计说明
(1)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建筑面积计算须精确,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建筑面积调整需进
行明确说明,并对整体面积进行复核,以保证经济技术指标的实时可控。各部分的建筑
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执行。关于规划条件
中规定的配套用房指标项的建筑面积应各阶段保持一致。
(2)需在各层平面图中标注各层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租赁面积以及列出每个配套
用房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一览表。此项工作须贯穿设计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必
须引起高度重视,随时完成建设单位要求复核或计算面积指标工作。
(3)设计说明及构造做法表须提前提交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根据协商确定的做法体
现在施工图上。
总平面设计
(1)重点组织好各种交通流线设计。
1、车行出入口设置需满足城市规划、交警部门的要求,外部出入口、内部流线、
地下室出入口合理衔接,通过交通组织方式实现人车分流。
2、内部交通组织便捷、清晰、顺畅、层次分明,避免流线交叉。
3、组织好各种流线,包括人流(办公、商业、宿舍等),物流(垃圾清运、货物装卸
等), 车流(机动车、消防车、非机动车、货车等),避免互相干扰。
4、人行道路系统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做到便捷通畅,方便出入。
5、总图专业设计须包括验收前总图设计及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要求的改造总图设
计。
(2)竖向设计
1、根据总体竖向设计,确定建筑±0.000m 的绝对标高,并经与建设单位核定。
2、各单体出入口处室内外高差宜为150mm。
3、各出入口应结合市政景观进行合理的设计,考虑南侧视野影响。4、解决好场地的排水问题,以及坡道、无障碍设计。
5、地下室顶板设计标高应为室外管线敷设提供足够的水平竖向空间,并考虑绿化
植被和园林小品的布置。
6、停车泊位配建需符合《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杭建科(2015)110号、杭规发(2015)37号)及相关要求,
同 时需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
7、项目建设应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及《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等有关规定执行。
8、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政办函
151
(2008)219号)、相关规划、相关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3)管网综合
1、根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协助建设单位确定红线内小市政管网路线,接入点,
排出点位置、标高及其容量。提供设计范围内的总体综合管网图,包括各种管网与市政
管网系统接驳设计,配合室外景观机电专业完成园区内管网接驳设计;综合管网所涉及
的各专业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综合设计。
2、对项目内管线进行组织,尽量将检查井、雨水井、通风井等设于隐蔽处 或结合
装修及景观设计巧妙处理,各建筑出入口处不得设置通风竖井、检查井等设施。埋置于
地下的各类管网应留有地面标志;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地下管网隐蔽工程详细资料。
(4)除总平面图外,还要求绘制一层组合总平面图,将道路关系、各出入口关系、
± 0.000标高、室内外高差关系等信息反映在图面上。
地下车库
(1)地下室边界与开发线之间应预留足够的距离,满足基坑支护操作场地的需要,
同时还要满足地下室外墙施工的需要。
(2)地下室坡道出入口设置应充分考虑便捷顺畅设计;车行流线应顺畅合理,避免
流线交叉;不宜出现尽端式车行流线设计。
(3)机动车位总量按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设置,在同等地下车库面积下通过合理设计
增加车位数量,非机动车标准参照有关规定的设置。
(4)地下室车位布置首选垂直停车方式,尽量不得出现单边车道、两侧无车位的车
道。
(5)充电车位按相关规范设置,包括快充与慢充比列。
(6)规划好地下室设备机房,并合理控制面积,以满足设备用房的布置及使用要求。
地下室的设备用房、消防水池等尽量布置在不影响车位的位置,提高车位的利用率。
(7)地下室有人员出入的控制室都需要考虑空调通风的设置。
(8)地下车库防火分区尽量按规范最大面积要求分隔。疏散楼梯设计尽量不同分区
相互合用,合理布置送排风室及风井,各管道井和送排风井尽量贴楼梯布置。
(9)结合物业管理需要和交通组织,在车库的地面出入口合适位置设置道闸等设施。
(10)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须设钢纤维树脂复合雨水篦子;隔墙应考虑开车行驶时
视线安全要求。
(11)地下车库综合考虑结构梁高、设备管道及建筑面层标高等因素,保证车库小轿
车停车最小净高2.2米(行车道导视安装完成后净高)。
(12)地下室的集水井、排水沟等设施应考虑人性化设计,不得置于人行经常通行的
位置;消火栓如果布置在墙体内,应嵌入墙体内,保证墙面平整,如果布置在柱侧,则不应影响车位车门的开启。
(13)每2000m2设一个集水坑,用于收集车库地面冲洗排水。
(14)地下车库排水采用外防内排方式,车库不做地面找坡,建筑面层预留100mm。集
152
水坑的布置不应影响车位布置,宜靠墙布置。
单体设计
1、建筑设计应注意电梯厅的完整性,避免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的门正对电梯
厅开启,如必须正对电梯厅开启,则采取技术手段进行隐蔽。
2、宿舍楼应满足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范要求。
3、1#楼配套部分按餐饮预留条件,考虑烟道、燃气、给排水、消防、电力、厨余
垃圾分类处理等设施敷设,避免后期改造。
4、根据招商需求,充分做好电力增容、燃气配置及排污、烟管等方面的规划,杜
绝后期二次返工增加功能或容量等。
5、合理考虑设备的布置及减震降噪措施设计,确保为项目创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6、电梯厅及其它公共部分当消火栓、管井等在一起布置时,管井门顶高、消火栓
门顶高保持一致。
7、敞开式露台及连廊应注意雷雨、台风天气防雨、排水措施,地面采用防滑材料,
找坡并设地漏。
8、1#楼裙房屋面考虑合理放置设备,降低对屋面的影响,裙楼屋面应考虑设备高
度、以及视觉美观。
9、1#楼立面中应充分考虑后期广告位、室外灯具、招牌等元素的预留。
10、立面设计需与幕墙设计等紧密配合,根据首层出入口位置、外墙门窗洞口位置
等条件设置雨篷。
11、对特殊部位,如墙地面交接、窗台、窗顶、雨篷、装饰构件、屋顶、女儿墙等
节点均须提供设计详图。
12、外立面主要材料的采用须以建材实物样板(包括铺贴图案样板)的形式提供建
设单位多种建议方案,最终由建设单位确认后才能使用。
13、立面设计应全面考虑空调机、栏杆、百叶、设备管等,避免冲突和影响使用。
14、屋面其他设备的布置原则为尽量远离塔楼。15、屋面充分考虑后期拓展利用的需要,对地面铺装、上下行通道及其遮盖物、设
备的美化和隐藏等进行综合考虑。
16、如屋面为休闲娱乐等上人的场所,所有设备还应做好安全隔离措施。17、门窗表统计不得有误。门窗立面形式与平面编号应一致,特别注意与立面设计
图纸一致。空调百叶和装饰格栅要有大样图、编号与数量统计,与门窗编号及大样绘制方式一致,编入门窗表中。
18、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等设备设施满足规范及消防部门要求即可,不得随意提
高等级。
19、有节能要求的建筑单体需满足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能
设计规范》和市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
20、保温材料:屋面及外墙外保温材料宜采用挤塑聚苯板或当地常规材料,厚度根
据节能计算确定。
21、外立面设计: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必须出具详图,涉及幕墙、门窗需由工程总
153
承包单位做好配合,完成节点深化设计,并负责与主体搭接的可行性以及安全性。
22、各单体首层均考虑设置独立快递外卖收发室,位置需甲方确认。
结构专业要求
1、设计原则
(1)安全性原则
结构设计应以安全为基本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
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结构在正常
施工和使用条件下,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荷载、温度变化、地基沉降等),
并在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发生时,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2)适用性原则
结构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应满足规范对变形(如梁板挠度、层间位移)的限制要求,
保证建筑功能正常使用。结构布置应兼顾建筑功能与空间效果,尽量减少对建筑空间灵
活使用的限制,并为设备管线布置提供合理条件。
(3)耐久性原则
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结构材料(混凝土、钢筋、钢材等)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
内的耐久性要求,包括抗碳化、抗氯离子侵蚀、抗冻融等。混凝土应控制水胶比、强度
等级及氯离子含量,并根据环境类别采取相应的保护层厚度与防腐措施。
2、荷载取值
(1)活荷载应依据国家、地区规范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房间功能取值。主要功能房间活
荷载取值如下:
楼栋号
1F(KN/m²) 2F(KN/m²)
3F及以上(KN/m²)
备注
1#
/
/
/
宿舍
2#
20
10
10
丙类厂房
3#
50
10
10
丙类厂房
其他功能房间参照规范及建设单位实际要求确定。
(2)楼屋面的恒荷载按照建筑建筑做法的材料、厚度计算。
(3)墙体荷载根据墙体材料、厚度、高度确定。
(4)对于特定荷载的取值应另作说明,并明确其荷载的大小、分布范围。如:地下
车库顶板应考虑景观荷载,有消防通道时应考虑消防车荷载,电梯机房应考虑设备荷载,大型机电设备安放及调运洞口位置及安装荷载等。项目操作场地有限,地下室顶板应考虑施工材料的堆放荷载和施工机械的运行荷载。
3、结构设计
(1)结构计算应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力学模型,计算假定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对电算
154
结果应经判断和校核,确认合理有效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2)结构设计时,做到经济合理,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和计算模型。(3)基础底板、楼层板等各种降板宜用不同的图例进行表示,并注明各自与本层结构标
高的差值。
(4)结构平面布置图中增加构造柱布置、截面及定位,保证施工现场构造柱的设置和设
计要求一致。
(5)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效果和建筑功能的需求,并与设备专业、幕墙专业、精装专
业以及园林景观专业紧密协调,避免后期在结构构件上的“打砸”。
(6)梁的截面高度尽可能减小,为室内净高预留空间。预埋件、预埋套管、洞口等应
准确预留,图纸应准确表示,禁止后期在结构构件上开凿。
2、电气专业要求
1、一般规定
(1) EPC深化设计时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
(2) 若发包人要求的某些条款不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规程等,深化设计时请针对性提
出,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3) 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如果要求部分内容不设计、不施工,则该部分内容可以不设计
的,则不得画在图纸内;若该部分内容图审要求必须设计,则在设计图纸内云线圈
出且文字标明用户自理,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4) 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写明施工界面的,尤其是只施工一部分的,请在设计图纸内云
线圈出且文字标明施工范围,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5) 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6) 设计前应充分了解建筑物四周供电、通信、华数等市政条件现状情况、各管线的引
入方向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2、具体要求
2.1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运营管理,要求如下:
A. 电气图纸各配电箱编号(包括干线图、配电箱系统图等)必须采用英文字母、中文汉
字翻译,双重表达清楚,不得只采用英文字母,编号原则:XX#楼+功能类别+箱编号。(
例如:1#GM-01 1#楼公共照明01、3#XF-01 3#楼消防01等)
B. 变配电系统设计图纸应取得有管辖权供电所的书面审核通过意见书。
C. 高压供电为两路进线,且两路进线互为独立。两路高压电源均为常用电源互为备用。
D. 高压变配电系统应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及闭锁装置,防止可能的误操作。
E. 地块内变压器容量配置要求:不小于100W/㎡*总建筑面积,根据变压器规格选型,就
近取整。
F. 变压器应选用内设温度保护并配有强迫风冷装置的低损低噪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带防
护外罩,防护等级 IP20 及以上;变压器效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规定的 2 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要求选用SCB-14系列及以上。
155
G. 置于配电房内的变压器,二二相对变压器优先配属两路不同的高压进线,二二相对的
二台变压器设置低压联络,两路电源在低压侧通过低压联络开关进行相互切换,为检
修、测试创造条件,同时防止可能的误操作。
H. 配电房内,每台变压器所带的一组列低压开关柜,断路器预留备用可依据情况预留备
用,但不少于:63A 2个,100A 1个,200A 1个,400A 1个,630A 1个,建议预留备用
断路器统一安排在末端的1-2个低压开关柜内。
I. 配电房内,每台变压器所带的一组列低压开关柜,开关柜基础在末端预留不少于2个
空位,便于后期可能的扩容,预留的基础空位采用钢板点焊固定。
J. 电度表设置要求:
总的原则:
a) 采购电度表,必须配套采购厂家专用抄表计量软件系统,便于计量每一只电度表。
b) 必须在配电房内各出线回路设置电度表(或称为多功能表计),方便抄表计量、
维护。
c) 电度表至消控室设置专用的抄表线路桥架或线管,通过485线传输至消控室内进行
远传集中抄表。
d) 电度表(或称为多功能表计)应能显示电流、电压、有功电度、无功电度等,并
自带手动按键,可方便手动查询。
e) 宿舍楼标准住宿间的电费计量,宿舍间内配电箱位置安装电表,电表采用自助扫
码预充值、远程计量、远程送电断电的智能电表。
其他情况如下:
a) 垂直母线供电的,除了配电房内设置电表外,还需在各楼层的配电箱内(强电井
内)设置电度表(总开关位置、分户的断路器位置);
b) 电缆直接供电的,电度表除了安装在配电房内,也可根据电气规范、抄表需要等
情况,在末端配电箱等位置安装电度表。
K. 各楼栋的强电间井道,建议布置在该楼栋的轴线中部位置(结合楼梯间、其他井道等)
,或者靠近配电房位置,不建议布置在角落里,避免配电电缆过长。
L. 关于智能照明,本项目不建议采用(配电箱内不建议设置智能照明模块),若采用智
能照明,请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M. 关于双电源供电,建议采用单独拉电缆的双电源箱供电模式,不建议采用电缆线T接
的方式,尤其不得采用在电缆桥架内T接,若采用电缆T接必须在每层设置一个T接箱,
方便日常线路排查、检修维护。
N. 宿舍楼(不含厨房,指住宿房间),电气配置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a) 卫生间建议采用电热水器供热水,请设计综合考虑卫生间电热水器安装位置、插
座、卫生间热水管路等;
b) EPC实施过程只采购安装卫生间电热水器、房间壁挂空调,其余设备设施(包括冰
箱、洗衣机等,由后期小业主自理),请设计考虑预留冰箱、洗衣机等安装位置
和上下水、插座等。
c) 宿舍楼卫生间电热水器,要求:不小于50L,不低于二级能效。
d) 宿舍楼壁挂空调,要求:不小于1.5匹,变频,不低于二级能效。
156
O. 宿舍楼配套的集中餐饮厨房热水,可采用空气能/空气源等热水设备、热水管路,请
设计综合考虑热水设备放置位置、上下水、配电等。
P. 屋顶设备的电缆建议走屋顶桥架(包括电梯、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排油烟机、光伏、
泛光照明、5G机房、航空障碍灯等),不得采用在顶层楼板内预埋线管形式,若采用
顶层楼板内预埋线管,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Q. 其他公共配套的地上各独立功能房间(首层),含集中厨房、食堂餐厅、垃圾房、活
动室、营业网点、消控室、门卫、营业店铺以及其他各类管理用房、配套用房等,尽
可能各设置一个配电箱,电缆从配电房拉设至该配电箱。
2.2 分层出租厂房电力配置标准:
2.2.1 电气配置总体思想:
A. 分层出租的厂房,每层楼梯间、客梯厅、货梯厅、公共卫生间、公共大厅大堂(若
有)、公共走道(若有)等公共区域装修到位,满足使用功能,车间生产区域亮灯,
达到拎包入驻标准,满足一般租赁用户需求。
B. 分层出租厂房,电费计量,涉及到均摊负荷和车间生产负荷(划分详下文)。
C. 均摊负荷,能耗集中计量,后续按照各用户租赁面积进行分摊。
D. 车间生产负荷,按照各自的生产负荷总箱电表进行计量收费。
E. 一层的强电间,开门要朝向室外或公共部位,不得朝向车间内部,方便后续管理、
检修、维护。
2.2.2 均摊负荷、车间生产负荷划分:
A. 均摊负荷包括:楼梯间照明、电梯前室照明、水表井强弱电井照明插座、电梯、公
共卫生间照明插座、公共走道照明插座(若有)、公共走道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若有)、生产车间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泛光(若有)、消防风机(若有)等负荷。
B. 均摊负荷,设计、施工到位,能耗集中计量,后续按照各用户租赁面积进行分摊。
C. 均摊负荷要求采用总-分模式进行配电,一层强电井内设置总箱,末端设置分箱。
D. 一层强电井内设置均摊负荷普通电气总箱(后续接公共区域照明、插座等)。
E. 一层强电井内设置均摊负荷消防电气总箱(后续接公共区域消防电气、车间疏散指
示应急照明等),消防电气需要双电源,可以设置两只单箱或者一只双电源箱。
F. 要求公共区域(楼梯间、走道等)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严格与车间生产区域的应
急照明疏散指示分开,可以共用一个应急照明箱,但必须分回路分开,避免车间生
产区域后续拆改等影响公共区域。
G. 车间生产负荷包括:车间照明(含每户一个信息箱插座)、空调、动力。
H. 车间生产负荷,垂直主干线可以采用每户单独拉电缆或者采用密集型母线槽形式(
楼层多时建议采用母线槽形式),若楼层多或电气计算负荷大,建议采用分段垂直
母线供电。
I. 每层/每户的生产车间,车间生产负荷(不低于如下电气指标,可高于)按照1层
120W/㎡,2层70W/㎡,3层及以上60W/㎡进行计算(不单独计算车间照明、空调、动
力,已并入用电指标内)。
157
J. 每层的生产车间分隔成几户,就在强电井内设置几个生产负荷总箱。例如,若每层
2户,每层就设置2个生产负荷总箱,一一对应(楼层矮的,可以一一直接拉电缆;
楼层高的,可以垂直母线干线,每层开2个插接箱,这两类做法建设单位都认可)。
K. 每层/每户的生产负荷总箱(电表设置详上文,要求柜体尺寸不小于1200*800*400,
请深化设计时在图纸内标明尺寸):分出1路车间照明箱(设置于车间内,建议挂
墙明装),用于车间照明、车间信息箱插座(车间区域每户只做一个信息箱插座,
不设置其他插座)。生产负荷总箱内其余空间留出,后续由小业主自行安装断路器、
拉电缆。
L. 车间照明按照不低于200LX进行计算,建议采用预埋线管、灯具安装(灯具选型、
安装方式详下文),墙面翘板开关控制,设计施工到位,亮灯。
M. 强电井生产负荷总箱拉电缆至车间若需经过公共走道装修吊顶区域,则设置一段不
小于200*150强电桥架伸入每户车间,后续由小业主自行拉电缆。
N. (特殊情况)若配电房在该楼栋一层内,则该楼栋一层生产负荷如下做法:一层不
设置车间生产负荷总箱,一层车间照明箱(挂墙明装在车间)直接引自配电房低压
开关柜,施工到位,亮灯;一层空调、动力只在配电房低压开关柜内预留断路器即
可,后续由小业主自行拉电缆施工;二层及以上楼层按照其他条款执行。
3、电力机房及电井
3.1. 机房(开闭所、总高配、配电房)设计原则
按国家规范、标准设计。
特别注意事项:
1)窗户安装保护网罩,管沟入墙处需封堵不渗漏。
2)机房出入口设不小于300mm高挡水门槛(注明:设备安装后再行施工挡水门
槛)
3)机房出入口设不小于500mm高挡鼠板。
4)包括开闭所、总高配、各变电所等所有配电房工器具购置安装到位,单个
配电房包括(不少于,可根据房间面积、设备数量,适当多配置):磷酸铵盐干粉
灭火器MF/ABC5(2灭火器箱4个灭火器)、工业除湿机(工业款,单相电,除湿量
不小于10L/小时或240L/天,软管直排)、柜式空调(单相电3匹或三相电5匹)、
模拟图板、绝缘垫(配电房所有门口至设备柜操作面)、工器具柜(含防护眼镜、
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等)。
3.2. 建筑内的强、弱电井宜从地下室(或首层)到顶层直通并分开设置
(1) 强电井与水井相邻布置时,每层的水电井间应设置同隔墙宽 不小于900mm 高混凝土
导墙。(若有这种情况请告知建筑专业,在平面图上标注清楚)
(2) 强电井道、弱电井道,非必要不通上屋顶层,若必须通上屋顶层,强电井道、弱电
井道不得采用桥架垂直穿洞通上屋面。要求通上屋顶层做法:屋顶设置实体强弱电
间,强弱电间内楼板位置预埋刚性止水套管,且强弱电间楼板结构面应高于大屋面
结构面300㎜以上,避免水灌进强弱电井道。(若有这种情况请告知建筑专业、结
构专业,在平面图上标注清楚)
158
4、高、低压配电系统
4.1.用电负荷
高压应采用中置柜配电;操作电源宜采用DC110V。
5、应急电源
采用智能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与消防系统联动,形成最佳
疏散路径。
6、动力及照明配电系统
(1) 整个工程采用树干式和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剩余电流报
警系统和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2) 照明选用高效节能灯具,所有光源均选用 LED 光源;照度取值按下表设置,并符
合相关规范要求。
各区域照明设计标准表
场所
照度值
(Lx)
选用灯具
光源类型及安装位置
控制方式
停车库
≥50
LED灯管
(带反光罩)
车道:LED 灯,色温 4000K
红外/微波感应控制
车位:LED 灯,色温 4000K
单个防火分区内,
分2-3路空开控制
高低压
变配电房
≥200
带保护罩链吊灯
LED 灯,色温 4000K。
灯具应避免安装于设备正上方
(优先考虑距地 2.5m 壁装)。
普通翘板开关,底
距地 1.30m
生活水泵房、
消防水泵房
≥100
LED灯管
(带保护罩)
LED 灯,色温 4000K。
灯具应避免安装于设备正上方
(优先考虑距地 2.5m 壁装)。
普通翘板开关,底
距地 1.30m
楼梯间及
公共走道(
非精装修区
域)
≥100
圆盘吸顶灯
高效节能荧光灯,色温 4000K
节能自熄开关一体
灯(消防规范另有
要求的除外)
—
疏散指示灯具
LED 灯,色温 4000-5400K,
门框上方壁装或中心距地 0.5m 壁装
常亮
生产车间
≥200
LED灯
(带反光罩)
层高≤5.0米,
LED 灯管,色温 4000K,
吸顶安装(无风管遮挡时),
紧贴线槽底部安装(有风管遮挡时)
普通翘板开关,底
距地 1.30m
层高>5.0米,
LED 工矿灯,色温 6500K,
吸顶安装或吊杆安装
(需注意是否有风管遮挡)
普通翘板开关,底
距地 1.30m
注:本表未列的房间和区域均应满足规范要求设置。
(3) 一层若有门厅公共大堂,大堂入口处预留门禁电源接口,大堂区域照明采用翘班开
关控制,大堂区域(根据大堂功能布置,若有需要)设置强、弱电箱,需装饰面隐
159
蔽,大堂的灯开关、空调面板等有吧台的放置在吧台位置,没吧台的放置在靠近大
门的隐蔽、不显眼位置。
(4) 室外照明采用时控开关控制。
(5) 室外照明灯具,每套灯具设独立的短路、漏电和过载保护,保护装置设于灯杆内。
室外照明灯具做好防水、接地保护。室外接线盒要求为防水接线盒,连接用金属软
管应做专用防水接头。
7、充电桩
图纸按政府文件、规范标准设计。
现场施工时:
1)配电房--充电桩区域总配电箱:桥架、线管、总配电箱、电缆都施工到位;
2)充电桩区域总配电箱--各充电车位:预埋线管、桥架,施工到位,不穿电缆、
不安装末端充电控制箱、不安装充电设备。
8、室外配套设施、埋地覆土线管
(1) 室外设备电控箱应尽量布置在室内;不能满足时,园林专业作美化、遮
掩处理。
(2) 室外电力设手(人)孔井采用砖砌井或混凝土井。应尽量设置于隐蔽处,当设于人
行道、绿化及广场等场地时,结合景观进行处理,处理成隐形井盖。隐形井盖上需
印有井盖属性等字样。
(3) 所有埋地覆土内的钢制电气线管,建议采用镀锌钢管,外刷三油两布。
(4) 必须绘制覆土埋地的钢制电气线管施工节点大样图,节点图内需明确否包砂?包混
凝土?还是原土回填?及包方尺寸。
9、母线槽,电缆桥架,电缆及开关
(1) 所有的母线槽,电缆均为铜质密集型。
(2) 建筑内电缆不允许在中间有接头。
10、卫生间通风
卫生间通风铁皮管道(若有)、换气扇、墙面控制面板施工界面:
(1) 分层出租楼栋(含宿舍楼):
铁皮风管、换气扇、墙面控制面板、电气接线等施工到位。
弱电及智能化专业要求
1、特别说明:
(1) EPC深化设计时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
(2) 若发包人要求的某些条款不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规程等,深化设计时请针对性提
出,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60
(3) 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如果要求部分内容不设计、不施工,则该部分内容可以不设计
的,则不得画在图纸内;若该部分内容图审要求必须设计,则在设计图纸内云线圈
出且文字标明用户自理,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4) 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写明施工界面的,尤其是只施工一部分的,请在设计图纸内云
线圈出且文字标明,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5) 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6) 设计前应充分了解建筑物四周供电、通信、华数等市政条件现状情况、各管线的引
入方向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本项目为车间生产建筑,弱电、智能化大方向功能需求:
1)视频监控系统;
2)入侵报警系统;
3)门禁系统;
4)停车管理系统;
5)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6)电子巡更系统;
7)梯控;
8)背景音乐;
9)机房工程;
10)UPS系统;
11)能源管理系统(请电气、给排水、智能化专业综合)
以上系统,弱电智能化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单位或运营物业单位之前,需按系统
形成书面纸质彩色操作说明书(一式三份)。操作说明书内容包括:软件操作每个界面
步骤的截图说明、现场实物操作方法、常见故障消除方法、维保人员名单等。并提供7
天手把手培训指导(每天不少于6小时),7天培训指导需建设单位或运营物业单位每日
签字确认。
弱电智能化系统,各类设备设施满足基本要求即可,不得冗余太多,设备配置参数
性能及数量需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征得同意。
12)移动、联通、电信、华数、广电、信号覆盖等,按照浙江省、杭州市要求进行设计、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套管及管路预埋、桥架布设、机房布置、光缆线缆拉设、设备安装、
调试开通、运行测试、满足浙江省、杭州市验收标准等。
2、一般规定
(1)智能化系统设计应参照本标准条款的要求,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升级和扩容能力,
并预留有相应的接口。
(2)智能化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及线路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
具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其中安防子系统等重要的监控设备要求产品通过国家 CCC
认证。
3、通信接入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综合布线系统
(1)按第1条特别说明进行设置。
161
(2)桥架施工界面:每栋楼的弱电井道内设置弱电竖向桥架,每层水平桥架只伸
出弱电井道墙面0.5米,后续由小业主自理。
5、背景音乐系统
按要求设置。
6、无线对讲系统
本工程不设计无线对讲。
7、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本工程设置电梯多方通话系统,电梯通话设备主机放置于消控室内,每台电梯的
多方通话系统必须调试验收合格。
8、楼宇设备管理系统(BAS)
本项目设置一套楼宇设备监控系统,系统服务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
9、能源管理系统
能源管理系统主要管理主机放置于消控室,用于对用户的用水、用电的远程计量,
实现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监测、记录、分析(含计算费用)。
(1)系统采用TCP/IP 架构通讯型电子计量系统。系统主要由管理主机、打印
机、数据采集器(网关)、总线直读式智能水表、总线智能电表等设备组成。各
主要能耗区电表、水表将采用智能标准协议表具与数据采集制器进行总线连接即
可实现远程通讯和数据采集。
(2)系统功能:支持微信或支付宝实时查询用电情况、用水情况、余额情况及充值
等功能;后台支持预付费、后付费等多种收费方式;系统应具备向市级平台开放能
源管理系统的只读访问权限。
10、综合安防系统
风险等级、防护级别
本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普通风险对象,属于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执
行先进型安防工程设计标准。防护设计原则如下:
防护体系
防护区域
防护措施
周界
外周界
有实体围墙的,围墙上设置监控。
内周界
不少于在以下部位设置:楼梯间、楼梯电梯前室、精装大
堂等出入口部位设置视频监控。
禁区
消防控制室
设置实体防护、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设置110 报警有线电话,24 小时值班制度。
监视区
室外区域
不少于在以下部位设置:主入口上下车位置、其他室外
入室内的门口处、转角位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公共空间
不少于在以下部位设置:大堂通道、电梯厅、设置视频监
控系统
地下车库
设置车库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残疾人卫生间(若有)
设置残疾人求助报警系统
其他部位
不少于在以下部位设置:各楼梯首层顶层、围墙四周、
各主要出入口、摄像机监控盲区等设置电子巡查系统
地面层出入口
不少于在以下部位设置:楼梯间、楼梯电梯前室、精装大
堂等出入口部位设置视频监控。
162
顶层出入口
设置实体防护措施、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本项目设置的数字监控系统,系统主要管理和控制设备放置于消防控制室内。
(1)系统设计:
系统采用纯 IP 数字架构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系统由高清彩色 IP 摄像机、数字视
频切换矩阵、监视器电视墙、视频服务器、网络存储服务器等设备组成。
各路摄像机视频录像保存时间设计不少于30天,高清彩色 IP 摄像机采用 400万像素。
出入口控制系统
本工程设置门禁系统,同时围墙出入口设置速通门。
门禁系统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实现消防紧急状态下联动释放开启门锁功能。
发生火灾时,由消防系统强制释放门禁并发出报警信号,疏散人员无需使用钥匙即
可迅速安全通过。
停车场管理系统
本系统采用视频识别技术,对入库车辆实施出场收费管理模式。
车库管理服务器设置于消控室,分别在各个区域设置微信扫码(或支付宝/ETC)缴
费,方便访客、顾客办理相关的停车手续。
要求系统具备车辆出入识别/比对/控制、车牌与车型自动识别、自动计费与收费、
自动控制道闸等功能。
电子巡更系统
系统主要管理和控制设备放置于消防控制室内,巡更系统可完成对巡更人员和巡更
工作记录、检查事项等资料的查询、存档和打印功能。
巡更系统设计采用离线式巡更系统,系统由离线式地址巡更按钮、手提式巡更
记录器(巡更棒)、下载通讯器、管理主机及其软件等组成。
11、机房工程
机房工程(弱电机房、消控室)均按照机房标准建设,机房为弱电设备提供良
好的电气环境,机房内采用防静电地板专业机房装修,并做好防雷接地措施。
机房系统包括:机房装修、机房配电、UPS、机房照明、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空调
系统和机房视频监控等。
12、UPS 配电及防雷接地系统
弱电智能化各系统提供不间断电源保障系统(UPS系统),对保护计算机数据、
保证电网电压和频率的稳定、防止瞬时停电、事故停电等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
UPS容量需要满足用电设备的不间断电源,电源容量经设计计算确定。供电范围
包括:消防控制室内弱电系统相关主机(磁盘阵列及管理系统、网络交换机、安防
报警主机等)、视频监控摄像头等供电。
163
给排水专业要求
本工程给排水专业总体可分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
一、特别说明:
1、EPC深化设计时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
2、若发包人要求的某些条款不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规程等,深化设计时请针对性
提出,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3、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如果要求部分内容不设计、不施工,则该部分内容可以不设
计的,则不得画在图纸内;若该部分内容图审要求必须设计,则在设计图纸内云线圈出
且文字标明用户自理,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4、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写明施工界面的,尤其是只施工一部分的,请在设计图纸内
云线圈出且文字标明,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5、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6、设计前应充分了解建筑物四周供电、通信、华数等市政条件现状情况、各管线的
引入方向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7、包括开闭所、总高配、各变电所等所有配电房工器具购置安装到位,单个配电房
包括(不少于,可根据房间面积、设备数量,适当多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MF/ABC5(2灭火器箱4个灭火器)、工业除湿机(工业款,单相电,除湿量不小于10L/
小时或240L/天,软管直排)、柜式空调(单相电3匹或三相电5匹)、模拟图板、绝缘
垫(配电房所有门口至设备柜操作面)、工器具柜(含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绝缘靴、
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等)。尤其注意:设计时就应该考虑空调外机安装位置、空调
冷凝水排放、除湿机冷凝水排放。
8、本项目每个自来水用水点都设置智能远传水表,通过485总线传输至消控室内,进
行集中抄表。
9、智能水表要求:
水表系统,自带原厂抄表计费软件;补齐相关组件配件,达到消控室抄表计费要求
(室内水表、室外水表都必须达到消控室抄表计费)。
A.
宿舍楼的标准住宿间及各配套用房,采用智能远传水表要求如下:
可扫码预充值、远程开水关水、光电直读式、485总线供电,远程抄表,室内水表要求不
低于Ip65级。
B.
其余楼栋(或其他区域、生产车间),采用智能远传水表要求:
采用光电直读远传水表,不采用安装电池款;不采用阀控表;采用485总线供电、远程抄
表;室内水表要求不低于Ip65级,室外水表要求不低于Ip68级。
10、要求主楼各支管水表及前后阀门,必须安装在水表井内,请注意水表井空间尺寸,
要求水表安装标高离地不高于1.5米。
11、生产厂房卫生间洁具配置要求(不低于):成品脚踏式冲水蹲便器、无障碍卫生
间采用座便器(若有)、感应式冲水小便斗(可采用安装电池款或者接电款)、台盆采
用感应式水龙头(可采用安装电池款或者接电款)、拖把池配手柄水龙头(若有)。
12、宿舍楼(不含厨房,指住宿房间),配置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64
a) 卫生间建议采用电热水器供热水,请设计综合考虑卫生间电热水器安装位置、插
座、卫生间热水管路等;
b) EPC实施过程只采购安装卫生间电热水器、房间壁挂空调,其余设备设施(包括冰
箱、洗衣机等,由后期小业主自理),请设计考虑预留冰箱、洗衣机等安装位置
和上下水、插座等。
c) 宿舍楼卫生间电热水器,要求:50L,不低于二级能效。
d) 宿舍楼壁挂空调,要求:1.5匹-2匹,变频,不低于二级能效。
13、宿舍楼配套的集中餐饮厨房,热水供应采用空气能/空气源等热水设备、热水管
路,热水设备、热水管路都施工到位。
14、每栋楼的公共下水(不含卫生间下水)包括雨水、水表井地漏、设备平台冷凝水、
喷淋试水等,全部按图施工到位。
15、卫生间给排水施工界面:
1)分层出租楼栋:
卫生间给水管、排水管、小便斗、蹲坑、马桶、拖把池、洗漱台盆、换气扇等全部
施工到位,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16、综合排管:
1
要求采用综合排管的方式。一般以风管为基准,统一布置在车位上方(机械停
车位则设置在车道上方),一般情况下,综合排管不允许安排在车道上。
2
地下室消防环管原则上布置在车位内,靠近柱子内侧近消火栓安装位置,当确
需跨越车道时应尽量提高管道标高。
3
汽车坡道设置喷淋系统时,主管道靠墙边梁底敷设安装,喷淋支管有条件时应
高于车道梁安装。
17、关于室外各类给水管、排水管覆土埋地施工,设计必须在施工图内明确覆土埋地
的施工节点,尤其注意是否包砂?包混凝土?包钢筋混凝土?还是原土回填?以及包方
的尺寸。(请结合下文建设单位要求的2.4给水、排水管材要求)
1
室外埋地生活给水管;
2
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
3
室外埋地雨水管、污水管(建议位于行车道、各出入口、休闲广场、消防登高
面等情况下时,则采用钢筋混凝土包方加固)。
二、具体各系统设计:
2.1 生活给水系统设计
(1) 生活水泵房:不锈钢组合水箱+变频设备供水。
(2) 变频供水设备采用数字集成全变频恒压供水设备供水(每台水泵设独立变频器),
设备均为厂家集成一体化设备,变频泵组宜选用二用一备或三用一备,生活水泵采
用低转速低噪声水泵,泵组采用立式多级不锈钢离心泵(泵体、泵轴、叶轮、进出
水段等全为304不锈钢),生活给水加压设备供水压力控制精度小于等于 0.02MPa。
(3) 生活水泵吸水总管设置旋流防止器。
(4) 地库冲洗用水: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每个防火分区都设置不少于1个冲洗水
龙头,龙头中心距地 1.2m,靠近集水井。
165
(5) 垃圾房、园区大门口(结合门卫位置)、固定门卫设置给水点。
(6) 室外明设的给水管道,采用泡沫橡塑材料保温,建议厚度不小于 50 mm ,外包 铝箔
作为保护层。
2.2 消防系统设计
(1)地下室消火栓优先设置在非停车位区域或不规则停车位墙体处;
(2)屋顶试验消火栓优先设置在楼梯间内。
(3)商铺、配套用房、生产车间按不吊顶设计。
(4)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阀和试水装置排水接至专用排水立管,设置专用排水立
管,采用排水漏斗接至立管。
(5)屋顶消防水箱采用组合式 SUS304 不锈钢双层水箱,自带保温,厚度不小于
50mm。
(6)室外明设的给水管道,采用泡沫橡塑材料保温,厚度不小于50 mm ,外包 铝
箔作为保护层。
2.3 排水系统、雨水系统设计要求
(1)
所有楼栋(含分层出租、分层出售、整栋出售、宿舍楼等),依据设计规
范,建议污、废分流。雨水、污废水分流。
(2)
宿舍标准层,要求每户的污废水横干管、支管不得穿越分户墙进入隔壁房
间再排入立管,只能穿越自己分户墙排入立管,避免后期检修困难。
(3)
一层男卫、女卫、残卫(若有)分别单独排水出户,洗漱台拖把池就近合
并到男卫或女卫或残卫(若有)排水。
(4)
卫生间马桶接管、蹲坑接管、小便斗接管不设置水封,其余卫生间排水点
位均要求设计水封,包括地漏、台盆、拖把池等。
(5)
马桶、蹲坑、小便斗采用自带水封产品,其余地漏、台盆、拖把池等均采
用不带水封产品。
(6)
排水点位建议采用下排水,减少采用墙排水,避免检修困难。
(7)
所有楼栋的水表井必须设置水表井排水用立管及地漏。
(8)
设备平台冷凝水地漏、水表井地漏、喷淋试水排水,建议不设水封。
(9)
生活污水化粪池不应设置在场地主入口处、商铺门口、入户大堂等附近,
化粪池需设置通气管,通气管排出口位置应符合安全、环保、美观要求,应避开人
员密集处。
(10)
(若有)水景池集水坑应设置排水措施。当水景池底标高较高时,设置阀
门井,重力排水;当水景池标高低时,在潜水泵出水管设置带阀门的旁通管,加压
排水。
(11)
出地面的汽车坡道,坡道起点及终点应设置排水沟。
(12)
空调冷凝排水、喷淋试水应做有组织排水,统一收集后排至室外散水或草
坪或雨水井。
(13)
消防电梯排水管采用预埋不小于两根 DN100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接入消防电梯
集水坑;
166
(14)
关于客梯、货梯底坑排水事项:客梯、货梯与消防电梯设置不少于一根连
通管或者单独预埋不少于一根 DN100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就近接入集水坑。(客梯、货
梯、消防电梯等电梯底坑都必须设置排水管)
(15)
车库集水坑设置原则:
1
地下车库内集水坑布置必须至少一侧靠墙体或结构柱,应与上部地漏位置匹配
(若有),不应布置在车道上或停车位正下方,同时注意避让结构承台及条形、独立基
础。
2
设备机房集水坑无特殊情况时均应设置在设备机房本层。
3
电梯集水坑设置在承台外侧,不能直接设置在电梯井下方,优先设置在楼梯
间下方。
4
当集水坑必须设置在精装区域时,应避开人行主要动线,并与精装协商隐蔽方案。
(16)
小屋面(楼梯间、电梯机房屋面等)应向大屋面有组织排水,雨水管下落
端应设水簸箕(建议采用花岗岩材质或者不锈钢材质)。
(17)
首层垃圾桶放置点设置排水设施。
(18)
溢流口设置:屋面(含裙房屋面)均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口直径不得小于
DN100,个数根据计算确定。
(19)
(若有)雨水回收利用:雨水收集池在室外设置检修人孔及溢流管。
(20)
各检查井、阀门井、化粪池等构筑物的井盖需印有井盖属性字样。
2.4 给水、排水管材要求
关于管材事项,设计时必须在施工总说明图纸内,单列一项,将管材要求写明在图
纸内,建设单位未提及的管材,设计师请补充完善。不允许在设计说明及其他说明中穿
插管材事项,必须集中单列出来。
(1)生活给水管,建议采用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PPR管等。
(2)室内消防给水管,建议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加
厚)、内外壁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等。
(3)室外埋地覆土的消防给水管建议采用钢骨架PE管,电熔连接。
(4)水池、水泵房:变频给水设备为厂家一体化设备,进出水管为不锈钢管。
(5)绿化、喷灌管材:建议采用PE管。
(6)水景管材:建议采用钢塑复合管或PE管。
(7)室外埋地排水管:DN≤180mm 时建议采用PVC-U管材,DN≥200mm 时建议采用高
密度聚乙烯 HDPE 双壁波纹管、球墨铸铁管、混凝土管等。
(8)室外外露的PVC管,建议采用防紫外线的PVC-U管材。
(9)室内排水管:雨水、污废水、通气管、冷凝水管、喷淋放水排空管、喷淋末
端试水放空管等建议采用PVC-U管材、球墨铸铁管、内外壁热镀锌钢管等。
(10)地下室重力排水管(埋底板内、地漏排水管等)、地下室压力排水管建议采
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11)地漏(含阳台、连廊、设备平台、水表井等)建议采用不锈钢材质。
(12)关于给水系统,不同楼层、不同位置采用不同管材事项,请务必标明哪些位
置采用什么管材,避免预算计入错误。例如:地下室哪个系统?消火栓系统主干管
167
还是65支管?地下室区域喷淋主干管多大管径的?室外哪个区域?主楼哪几层?等
使用加厚镀锌钢管/内外壁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必须在施工说明备注栏内明确。不
得只粗矿泛泛而谈,避免预算计入错误,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13)所有埋地覆土内的钢塑复合管、镀锌钢管等钢管,必须外刷三油两布,镀锌
法兰连接(不论多大口径),不允许采用卡箍连接。
(14)关于镀锌钢管厚度(普通钢管、加厚钢管),请设计师在施工说明图纸内标
明(尤其是公称口径DN250/300/350/400等及以上规格的,因规范内壁厚有多种规
格,请设计师进行选型明确)。
2.5 给水、排水阀门要求
关于阀门事项,设计时必须在施工总说明图纸内,单列一项,将阀门要求写明在图
纸内,建设单位未提及的阀门,设计师请补充完善。不允许在设计说明及其他说明中穿
插阀门事项,必须集中单列出来。
各类阀门,应有开启、关闭指示,应采用金属标牌或刻印等固定标识,不得采用贴
纸等形式。
2.5.1 生活给水系统阀门及附件设置
1)管径≤DN50mm 时建议采用全铜截止阀,内螺纹连接;
管径>DN50mm 时建议采用弹性座封铸铁不锈钢芯闸阀,法兰连接。
2)其他生活给水阀门(若有可调式减压阀、泄压阀、安全阀等),请设计师明确。
2.5.2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及附件设置
1)消防泵房内,采用明杆软密封闸阀、消声止回阀等;
2)室内消防管道、室外消防管道,采用什么阀门,请设计师明确。
2.5.3 排水系统阀门及附件设置
排水系统阀门建议采用弹性座封铸铁闸阀及铸铁止回阀,法兰连接。
2.6 套管选用要求
设置场所
套管型式
套管材质
穿越防火墙、
不同防火分区
楼板
穿有防水要求的墙体、楼板、屋面
刚性防水套管
钢
管道井内立管
卫生间排水立管、通气立管
立管穿阳台、厨房
穿地下室外墙、穿主楼外墙、穿屋面
管道穿室内非防火分区及无防水要求的梁及结构墙
镀锌钢套管
钢
穿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吸水管
柔性防水套管
钢
钢筋混凝土水池其他侧壁套管
刚性防水套管
钢
(前款标明的需施工区域)卫生间楼板排水点位(地漏、淋浴
、台盆、马桶等),阳台地漏、水表井地漏等预埋止水节;
止水节
PVC
或者
钢塑
2.7 管道刷色及喷字
设计需明确各类水管(生活给水管、消火栓管、喷淋管、地库冲洗管、压力排水管、
水池溢流管放空管等)刷油漆颜色、喷涂样式。
168
暖通空调专业要求
1、一般规定
(1)
EPC深化设计时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
(2)
若发包人要求的某些条款不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规程等,深化设计时请针对性
提出,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3)
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如果要求部分内容不设计、不施工,则该部分内容可以不设
计的,则不得画在图纸内;若该部分内容图审要求必须设计,则在设计图纸内云线圈出且文
字标明用户自理,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4)
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写明施工界面的,尤其是只施工一部分的,请在设计图纸内
云线圈出且文字标明,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5)
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6)
地下室所有独立房间(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配电间、弱电间、运营商机房、
有线电视机房、5G机房、工具间、其他管理用房等)按规范设置通风换气,设置一台通风机
或换气扇,尽量在不同的墙体上设置两个通风口(一个进风、一个排风),进风口在下方,
排风口在上方。
(7)
本项目风管管材选用,需满足国家标准、消防验收要求。其中:
a.
(若有)本项目空调风管、空调新风风管建议采用优质镀锌钢板风管,
空调风管保温采用不燃A级的离心玻璃棉板。
b.
本项目各类消防用排烟风管、正压送风管、补风管应满足消防验收规范要
求,建议采用镀锌钢板风管、双面彩钢镁质复合风管、双面彩钢玻璃棉风管、双面
彩钢岩棉风管等。
(8)
宿舍楼(不含厨房,指住宿房间),配置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a) 卫生间建议采用电热水器供热水,请设计综合考虑卫生间电热水器安装位置、插
座、卫生间热水管路等;
b) EPC实施过程只采购安装卫生间电热水器、房间壁挂空调,其余设备设施(包括冰
箱、洗衣机等,由后期小业主自理),请设计考虑预留冰箱、洗衣机等安装位置
和上下水、插座等。
c) 宿舍楼卫生间电热水器,要求:50L,不低于二级能效。
d) 宿舍楼壁挂空调,要求:1.5匹-2匹,变频,不低于二级能效。
(9)
宿舍楼配套的集中餐饮厨房,热水供应采用空气能/空气源等热水设备、热水管
路,热水设备、热水管路都施工到位。
(10) 卫生间通风铁皮管道(若有)、换气扇、墙面控制面板施工界面:
1
分层出租楼栋(含宿舍楼):
铁皮风管、换气扇、墙面控制面板、电气接线等施工到位。
2、分体空调系统设计
(1) 分体空调(地上房间)的设置范围:独立功能房间、小面积配套用房、物业用房、
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弱电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垃圾房、门卫岗亭等。(根据房
间布局,有条件时也可以选用VRV空调系统)
169
(2) 分体空调选用不低于二级能效。
(3) 分体壁挂式空调,需考虑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冷凝水排放位置,冷凝水通过PVC
管排至周边绿化或雨水井。
(4) (若有)电梯机房设分体壁挂式空调,室外机设置在侧墙或屋顶,冷凝水通过PVC管
收集后排至大屋面上。
3、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
(1) 多联机空调系统选型时,首层门厅(若有)空调设计冷负荷不得低于300W/㎡,其
余楼层冷负荷不得低于200W/㎡。
(2) 本项目车间生产建筑,本次只在该层预留空调外机设备平台,不设计空调系统,后
期由小业主自理。
a.
若经过计算,空调外机平台需要面积大,请与建筑专业协调,该层只预留
部分面积,其余空调外机基础面积在屋顶补齐;
b.
屋顶空调外机基础区域,只要求结构专业在该基础区域进行结构板加强,
不设计条形基础。
c.
屋顶空调外机配套设置冷媒管井,要求冷媒管井每层都有楼板,但不留套
管,冷媒管井本次施工到位。
(3) 空调外机设备平台(楼层内),需考虑室外机放置平台、冷凝水排放、通风百叶等进
行综合考虑。
泛光照明要求
1、EPC深化设计时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
2、若发包人要求的某些条款不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规程等,深化设计时请针对性
提出,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3、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如果要求部分内容不设计、不施工,则该部分内容可以不设
计的,则不得画在图纸内;若该部分内容图审要求必须设计,则在设计图纸内
云线圈出且文字标明用户自理,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4、下文发包人要求中,写明施工界面的,尤其是只施工一部分的,请在设计图纸内
云线圈出且文字标明,避免预算计入错误。
5、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6、泛光照明无特殊要求时建议采用时控开关控制。
7、泛光照明的配电箱设置于屋顶的强电井内(若有)或者顶层强电井内,不可露天
放置,屋顶强电井道需设置通风百叶(若有)。
8、泛光照明线路,应采用明装的线槽、桥架,不得在顶层楼板内预埋,避免屋顶渗
漏水。
9、泛光照明灯具安装固定牢固,至少采用2点或整面支撑固定,不得采用单点固定。
10、泛光照明灯具选型,设计图纸内应标明各类灯具的样式、参数、色温等,现场进
行样板安装后,再次确认灯光效果。
11、泛光照明灯具,铭牌参数不得采用贴纸形式,铭牌参数必须激光雕刻在灯具上,
且必须与灯具官网样式一致。
170
8、幕墙专业要求
1、设计原则
在保证建筑报规效果的前提下,结合建筑功能要求,合理选用幕墙体系。
2、设计范围
(1)所有单体建筑外立面涉及的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等。
(2)建筑幕墙收口、封堵防水。
(3)整套幕墙预埋件。
(4)幕墙与主体层间防火封堵、跨防火分区的幕墙系统自身防火处理。
(5)幕墙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系统。
(6)幕墙审核样板、四性试验样板。
(7)幕墙应考虑配合泛光照明、LOGO、广告牌、航空障碍灯等专业设计。
3、设计内容
(1)建立符合相关规范和本项目特殊要求的标准,包括结构、保温处理、完成面处
理、水密性、气密性和耐久性能的要求。
(2)提供玻璃幕墙、铝板、钢结构等全套幕墙设计图纸。
(3)提供与主结构连接件、钢架的设计图。
(4)提供各部件及接口拼缝详细节点大样。
(5)提供幕墙层间及相邻房间防火分隔设计图。
(6)提供防雷体系设计图。
(7)对幕墙系统的材料、性能、测试提出具体要求。
(8)幕墙必须考虑相邻上下、左右楼层外立面外墙结构、门窗、造型、保温等分隔
与匹配。
(9)幕墙的接缝设计需考虑水密性。可能渗水幕墙部位应设置通向室外的泄水道或
设置坡度,同时减少泄水道的空气渗透性。
(10)设计需考虑土建主体和幕墙本身因受到生产、安装、温度变化、风压、荷载、
结构偏差、地震等因素导致的移动及振动产生的破损应力对幕墙的损坏。
(11)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因热胀冷缩使幕墙金属元件及构件挠曲而产生爆裂。
(12)避免不同电阻的金属直接接触,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应采用绝缘膜有效的分
隔不同电位的金属,以免产生电化腐蚀。
(13)幕墙设计须考虑与泛光照明、航空障碍灯、LOGO、广告等布灯走线交接处的做法,
须提供交接部位的节点图,并须保证幕墙气密、水密性能不被降低。
171
第四部分
工程管理要求
一、合同工期要求
1.项目建设总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800日历天:从业主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40日历天内规划验
收完成,规划验收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资料移交、竣工备案,并具备移交条件。
2. 缺陷责任期
从工程竣工交付之日起24个月。
二、本工程关键施工节点要求
序
号
关键节点事项
完成时间(起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含春节)
备注
1
获取底板以下施工许可 中标通知书接收起30
天内完成
2
开工时间
取得底板以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正负零完成
150天
最后一块地下室顶板浇筑及无地下室部分楼栋正负零(一楼地面完成)
4
中间结构验收
360天
全部楼栋
5
五方竣工验收
710天
6
规划验收时间(取的规划核实书为准)
740天
7 达到移交条件,竣工备案
800天
满足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要求
1.人员基础配置及要求表:见招标文件。
2.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项目总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符合投标书中的承诺,其他管理力量的配备不得
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否则视作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
3.设计负责人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设计师能力。各专业设计师需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及时参加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处理现场图纸方案问题,如有一次未到场,按照2000元/次
扣除。
四、进度管理要求
1. 进度计划的种类及提交时间
172
按不同周期划分为:
1)项目总进度计划(全景计划,含设计),中标人在获取中标书后15天内完成
编制;
2)年度进度计划,中标人在每年的11月20日前完成下一年的年度计划编制; 3)
月度进度计划,中标人在每月的20日前完成下月的月度计划编制;
4)周进度计划,中标人在每周的监理例会前一天完成下周的周进度计划编制以及
本周的进度计划总结。
不同周期进度计划应包含:
1)设计进度
2)施工及设备安装进度计划;
3)采购和供货进度计划;
4)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其中专项工程进度计划需要在专项工程实施前至少15天完成编制。
2. 进度计划的审核与进度检查
进度计划的审核
1)项目总进度计划(全景计划,含设计):中标人公司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 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送发包人审核;
2)年度进度计划:中标人公司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
报送发包人审核;
3)月度进度计划:中标人项目部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合格
后报送发包人审核;
4)专项工程进度计划:中标人项目部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
合格后报送发包人审核。
进度检查
1)日检查,由监理单位对每日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并编制日报送发包人;
2)周检查,由监理单位每周初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发包人对上周进度计划实施
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编制进度检查周报送发包人;
3)月度检查,由监理单位每月末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发包人对本月进度计划实
施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编制进度检查月报送发包人。
3. 工期延误与进度纠偏
1)因承包人施工组织原因使工程实际月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月进度计划时,承包人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纠偏,调整编制被延误工期的赶工措施。
173
若下月进度未将上月滞后进度追回,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进行工期处罚,处罚金额1-
10万元不等;若追回,不予以工期处罚。
2)因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政府部门发布相关停工通知的,中标人应无条件
服从,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含政策文件规定强制执行部分)综合考虑合同总价中,费用不予调整,停工工期以政府相关部门书面停工文件计算顺延。
4. 进度计划的修订
1)总进度计划(含设计),原则上不允许修订,并需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2)年度计划,因客观原因引起的计划实施情况与进度计划偏差较大,且中标人在
采取了力所能及的纠偏措施后仍无法达到既定年度计划时, 中标人可以在7月份向发包
人提出一次年度计划修订申请,但年度计划的修订不得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实施。
3)月度计划,因客观原因引起的计划实施情况与进度计划偏差较大,且中标人在
采取了力所能及的纠偏措施后仍无法达到既定月度计划时,中标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一
次月度计划修订申请,但月度计划的修订不得影响年度进度计划的实施。
4)周进度计划,原则上不得修订,本周进度偏差应由中标人采取积极的纠偏措施
在下周进度计划中予以纠偏修正,并保持月度计划的实施。
五、质量管理要求
1. 质量目标
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合格标准。
2.样板管理
1)样板的分类及定义
样板划分为材料样板(封样)、方案样板、施工样板(包含工序样板和交付样板)。
材料样板:为设计及招标阶段已定样封存的由相关部门转交至材料样板室,或由承
包人进场后递交由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封样,是工程实施及后续时期确认材料是否符合要
求的依据之一。
方案样板:为保证项目效果及设计质量,在专项工程实施之初,通过对样板的验收
和评审,及时整改设计构造、选材、施工工艺等方面不合理之处,避免施工时因大面积
返工造成工期、品质和成本方面的损失,同时将样板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本项目的方案样板主要包括幕墙和样板墙方案样板。
施工样板:包括工序样板(用于指导现场施工)、交付样板(用于展示交付标准)。
工序样板:通过施工工艺展示各道工序的完成状态。又分为:a.现场可隐蔽工序样
板,即指需及时隐蔽的工序样板;b.临时展示区工序样板,指在非建筑实体区域,施工后
期可拆除的结构工程、屋面工程等各道工序和重要节点的工序样板;c.实体展示区工序
样板,指在首栋首个标准层,选定两个户型完成粗装修和机电工程工序样板、精装修工
174
程工序样板;在公共区域选定部位完成地下室综合管线、室外园林等工序样板,上述样
板均为实体工序样板;d.班组首次施工工序样板,指新进场班组完成技术交底后,对班
组首次施工的施工工序进行评审,核对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交付样板:为展示交付时实际状态,分别为:a.户内交付样板。包括毛坯交付样板
房、精装修交付样板房。b.景观交付样板。指景观大面积施工前,在现场指定区域施 工
的部分关键景观节点;c.公区交付样板。指在对应区域,完成地下室大堂、首层大堂、
首层及标准层电梯前室、首层及标准层电梯厅、公共楼梯间、连廊、管井、屋面、电梯
机房、外立面、地下室装修的交付样板。
2)样板的展示区域和相关时间要求
见下表:
样板名称
样板展示区域
样板完成时间
样板留存或拆除 时间
材料样板
材料样板室
在相关工序开始之前14天完成样 板确认工作
留存至项目交付
方案样板
便于施工的指 定区域
专项工程实施前7天
专项工程完成后
施工样板
工序样板
防水工程
屋面、地下室、外墙、卫生间等
大面积施工前15天评审完成
留至大面积施工完毕
外立面
保温、门窗、幕墙、涂料
大面积施工前15天评审完成
留至大面积施工完毕
地下室综合管网、架空层管道
地下室、架空层管线代表性区域
机电工序样板在大面积抹灰之前评审完成
留至室内粗装修 和机电验收完成
地下室防霉涂料、耐磨地坪
每 班 组 首 次施 工工序的施工 部位
该班组正式大面积施工前,需评审完成
不拆除,直接进下道工序
砌体、粉刷、
标准楼层
大面积施工前15天评审完成
留至大面积施工完毕
175
样板名称
样板展示
区域
样板完成时间
样板留存
或拆除 时间
精装修工序样板(如有)
首栋首个标准 层占一户
精装修施工前7天。
留存至精装修湿作业和木作业验收完成
交付样板
毛坯 交付样 板房
首 栋 首 个(第 二个)标准层 占一户
抹灰开始前7天
不拆除
精装 交付样板房(如有)
首 栋 首 个(第 二个)标准层 占一户
精装修开始施工前7天
不拆除
标 准 层 电梯 电 梯 厅交付样板
首 栋 标 准 层电 梯前室、电梯 厅
精装修开始施工前7天
不拆除
楼梯 间交付 样板
首栋-1层~首 个标准层
抹灰施工前7天
不拆除
管井 交付样 板
与 毛 坯 ( 精装 修)交付样板 同层
与毛坯(精装修)交付样
板房同时 完成
不拆除
外立面交付样板
首栋外立面一 单元一层
首栋外立面涂料/面砖施
工前1个 月
视情况
屋面 交付样 板
首栋屋面
其他屋面施工前7天
不拆除
景观 交付样 板
主入口或主景 观
景观开始施工前7天
不拆除
3)封样的材料内容及评审 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样品项目
评审人员
1
铝合金门窗、 百叶
不同型式的样窗及相应的型材断面、不同类型玻 璃、各类门锁、锁扣、滑撑、滑轮、合页、固定 铁片、锚固件、紧固件、执手、胶条、毛条、发泡剂、耐候胶等所有辅件。
发包人、监理单位
176
序号
名称
样品项目
评审人
员
2
入户门
型材断面、门锁、锁扣、门碰、合页、铰链、紧 固件、密封条、耐候胶等所有辅件。
发包人、监理单位
3
防火门
型材断面、门锁、锁扣、合页、铰链、紧固件、密封条、耐候胶等所有辅件。
发包人、监理单位
4
外墙饰面石材
不同类型主材或辅材、含粘结剂、勾缝剂或干挂 配件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5
外墙涂料
不同类型的主材或辅材、包括一遍腻子、二遍腻 子、底漆、中间漆、面漆;面层处理质感、色相
发包人、监理单位
6
外保温材料
保温砂浆除外,不同类型的保温主材及相应的锚 固件、网格布、钢丝网、粘结剂等辅。
发包人、监理单位
7
防水材料
不同部位不同类型的防水主材及相应的粘结剂等 辅材
发包人、监理单位
8
电线电缆
不同类型的电线、电缆。
发包人、监理单位
9
阀门龙头
各种规格阀门、龙头。
发包人、监理单位
10
墙地砖
不同类型的主材、粘结剂、干挂配件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1
乳胶漆
不同类型的主材或辅材、包括一遍腻子、二遍腻 子、底漆、中间漆、面漆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2
墙地面石材
不同类型主材或辅材、含粘结剂、勾缝剂或干挂 配件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3
卫生间隔断
玻璃、执手、合页、紧固件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4
室内木门
型材断面、门套线、门锁、锁扣、合页、铰链、 紧固件、导轨、滑轮、执手、门碰等辅材。
发包人、监理单位
15
木地板
主材、防潮层、安装辅材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6
木饰面
材料规格、效果、质量、防腐、涂饰、五金 发包人、监
177
件等。
理单位
17
灯具、开关、 插座
灯泡、底座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8
洁具龙头
龙头、花洒、马桶、厨房水槽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19
地面铺装材料
不同类型的主材、粘结剂,地面铺装材料的加工 精度、面层处理质感、色差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20
成品井盖
不同类型井盖,如承重型、非承重型等是否符合 要求。
发包人、监理单位
21
景观灯具
造型、颜色、效果、风格、壁厚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22
景观雕塑
造型、颜色、效果、风格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序号
名称
样品项目
评审人员
23
信报箱
箱体材料、规格、质量、饰面工艺、锁具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24
室外垃圾桶
垃圾桶的风格、使用是否人性化等。
发包人、监理单位
4)方案样板的内容及评审要求 见下
表:
序
号
样板名
称
样板施工要求
评审人
1
幕墙
不同种类幕墙的型钢、固定方式、施工
工艺是否符 合施工要求;
不同种类的幕墙颜色、外立面么观感是
否符合设计 要求。
监理、发包人
2 整体样板墙
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整体一面方案样板
墙,包括外墙 饰面材料、外墙线条、外墙窗户或栏杆等;
通过样板墙,确认外立面施工的各种工
艺,材料及 深化设计方法。
监理、发包人
5)精装修施工工序样板评审项目及要求(如有) 见下表:
178
序号
样板 名称
样板位置要求
样板施工要求
完成时间
评审人
1
吊顶施工工序样板
首栋首个标准层
1、厨卫、客厅、卧室所
采用的吊 顶材料,如龙骨、吊杆、面板、木 条材料性能及尺寸是否与设计相
符;
2、各功能房的吊洞高度与
排气孔、 空调孔、天棚线管之间标高关系;
3、吊顶各节、如转角节
点、叠级 线条节点、窗帘盒节点、, 石膏线 条接缝处理等是否合理;
4、吊杆固定方式考虑防渗
漏;
5、自攻螺钉的处理方法。
精装修施工开始前7天
发包人、监理
2
卫生间门槛石施工工序
样板
首栋首个标 准层
1、门槛石是否采用湿铺
法施工、 是否先施工;
2、门槛石处的防水及标
高处理是 否有渗漏的风险。
精 装 修施 工 开始前7天
发包人、监理
3 卫生间墙地 首栋首个标
1、卫生间地砖排水坡度是
否合理,
精装修
发包人、监理
序号
样板名称
样板位置要求
样板施工要求
完成时间
评审人
砖施工工序样板
准层
标高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2、墙地砖无大小头、拼
缝顺直、 无蹦角空鼓;
3、卫生间墙地砖基层、
粘接层、 面层各工序清晰明了;
4、卫生间地漏节点处理,
卫生间 给水点、底盒等部位的切割处理, 墙砖阳角处海棠角施工;
5、卫生间淋浴间地漏尺寸
无偏差;
6、卫生间挡水石的施工工
艺;
7、墙砖成品保护措施。
施
工开始前7天
179
4
窗台石施工工序样板
首栋首个标准层
1、展示窗台石基层、粘
结层、窗 台石、成品保护各工序节点,窗台 石施工是否有空鼓风险。
精
装修 开始
施
工前7天
发包人、监理
5
门施工工序样板
首栋首个标准层
1、门套附框塞缝、固
定、门套线 的处理;
2、卫生间门下口塞缝及防
水处理;
3、入户门收口处理。
精 装 修开 始 施工前7天
发包人、监理
6
机电施工工序样板
首栋首个标准层
1、电箱开关安装、接
线、标识合 理清晰;
2、成排面板安装。
精 装 修开 始 施工前7天
发包
人、监理
7 成品保护
首栋首个标准层
1、栏杆、推拉门、木地
板、墙地 砖、窗台石、机电面板成品保护。
精 装 修开 始 施工前7天
发包
人、监理
6)公共部位工序样板评审项目及相关要求 见下
表:
序
号
样板名称
样板位置要求
样板施工要求
完
成时间
评
审人
1
地库综合管网
实施工 序样板
1、桥架低点净高、支架位
置、盖 板安装、桥架接地线跨接、防腐等;
2、管网安装完成后应达
到车位净 高车道净高的最低销售空间;
3、注意风管的断面对综
合管网整 体高度的影响;
4、评审重点在质量、各
专业施工 顺序和标高关系。
地
库
综
合管网施工前7天
发包人、监理
2
地下室装饰地
坪工序 样板
第一块装饰地 坪施工现场
1、按金刚砂施工的技术
要求严格 执行,完成后及时切缝。
2、施工时跳仓浇筑,以
防止浇筑 后造成面层开裂
装
饰
地
面开始施工前7天
发包人、监理
序号
样板名称
样板位置要求
样板施工要求
完成时间
评审人
180
3
乔木/灌木完成
(阶段 性或片区完成)工序样板
乔木/灌
木完 成面施工现场
1、乔木层次;
2、乔木的配置标准是否
达到或超 出成本标准;
3、乔木的空间关系是否
与环境协 调;
4、乔木种植的进度是否
能满足交 房或开放的需求;
5、是否满足公司灌木配置
标准。
第一块乔木/灌木施工
发包人、监理
7)交付样板的内容及评审 见下表:
序号 样板名称
评审重点
完成时间
评审人
1
毛坯交付样板
1、观感效果;
2、功能性系统;3、客户敏感点;4、细部处理效果;5、合同附图核对;
6、营销承诺核对。
抹灰开始施工前7天
监理、发包人
2
精 装 交 付 样板(非销售样板 间 ) ( 如有)
1、装饰材料、洁具等品牌和销
售样板必 须完全一致;
2、销售合同所含的装修内容全
部按销售 样板间实施;
3、观感效果;
4、功能性系统;5、客户敏感点;6、细部处理效果;
7、合同附图核对、营销承诺核
对。
精装修开始施工前7天
监理、发包人
3
地下室、首层大堂及电梯前室、电梯厅精装修
1、天地墙材料备选择;2、细部效果;
3、与公共区域或户内的标高关
系;
4、防火门、管井门效果;
精装修开始施工前7天
监理、发包人
4
标准层电梯前室及电梯厅精装修
1、天地墙材料备选择;2、细部效果;
3、业主关注度较高的入户门、消
防箱等;
4、与公共区域或户内的标高关
系;
5、防火门、管井门效果;
精装修开始施工前7天
监理、发包人
181
5
水井内管道安装
1、安装质量;
2、注意水表、热表、减压阀等
安装及维 修位罝是否够;
3、板洞防火封堵;
4、照明设施是否按规范设置;
与毛坯(精装)交付样板房同时完成
监理、发包人
序号 样板名称
评审重点
完成时间
评审人
6 强弱电井
1、安装质量;
2、板洞防火封堵;3、竖向电缆桥架安装;4、箱体安装;
5、照明设施是否按规范设置;
与毛坯(精装)交付样板房同时完成
监理、发包人
7 屋面工程
1、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2、屋面女儿墙顶排水方向、屋面
避雷带;
3、排水沟、地面砖施工效果,包
括平整、 顺直、分隔缝处理等;
4、屋面窗户、面漆效果;5、屋面管道、设备基础细部处
理。
其他屋面施工前7天
监理、发包人
8
地下车库装修效果交付样板
1、选取靠外墙位置2跨(4个或6个
车位);
2、车位划线及面漆;
3、墙面、柱面面漆及标识;4、天棚装修效果。
车库装饰面施工之前
监理、发包人
9
外立面交付样板
1、外立面饰面层颜色、线条、收
口方式;
2、型材及玻璃颜色、型材规
格、分割效 果、开启方式、五金件品牌等等;
3、外栏杆颜色规格、效果等;
4、可与“交付样板层评审”一
并评审。
首栋外立面涂料/面砖施工前1个月。
监理、发包人
10
景观带交付样板
1、是否满足配置标准;2、效果观感;3、功能及使用达到要求;
4、业主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景观施工之前7天
监理、发包人
3.实测实量管理
1)实测实量的内容
检查项目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筑工程、抹灰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给 排水
182
及采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每项检查具体内容 及评分按
发包人管理要求执行。
2)实测实量的实施
a.承包人对项目全过程全部内容根据实测实量评估要求进行全数自测;
b.监理单位每周至少一次对现场实测实量进行一次抽检评估,整体抽检比例不低于50%;
c.每月底由发包人组织监理进行一次实测实量评估,评估成绩作为现场施工质量评 价的
重要依据之一。
六、安全管理要求
1.文明施工目标
本项目需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称号。
2.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由发包方、监理方、总承包方共同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督察管理机构,定期检查 安全
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2)安全的专项检查的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项目内的全部工作面(含施工停歇 区
域)及风险源必须 100%覆盖;
3)检查发现的问题需在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
3.较大安全隐患停工清单
承包人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将强制进行停工。
类 别 项名称
隐患现象
停工
安 全管 理行为
承包人资质
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未在
有效期内
●
特殊作业人员
塔吊司机、司索工(指挥)、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未持证、人证 不符、或超出有效期等4人及以上上岗。
●
超危大工程
按照住建部规定和省市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或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
超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
材料材质
涉及危大工程的主要材料,如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所
使用的材料和
构配件未经检查检测,如楼栋防护安全网不阻燃,未提供产
品合格证及质
●
183
量检验报告;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基坑工程
支护防护
土方开挖未按方案开挖且影响到基坑支护安全,或对可能造
成损害的毗邻 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
模板工程
基础和荷载不符设计
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筋等材料集中堆放或混凝土
浇筑顺序未按 方案规定进行,造成局部荷载大于设计值
●
拆除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或未经核准进行模板支
架拆除,或未 按顺序拆除将产生局部坍塌等隐患
●
外架搭设严重缺陷
落地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超过20cm未进行封闭达3层及以
上 ;架体底层
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未采取封闭措施
或封闭不严达
3处及以上;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偏
差较大或整
层缺失;连墙件破坏后未及时恢复 (单栋)达5处及以上;
结构支撑体系
与外脚手架相连接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
(单栋)不均
匀达3处及以上等;或违反其它规范强制条款
● 三类 及以上
附着式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
构设计未进行
设计计算,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提升高度
超过150m 的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检测检
验、未办理使
用登记备案即投入使用
●
卸料平
严重不符方案:如卸料平台无验收使用;卸料平台荷载超
载、物料码放超
●三
类 别 项名称
隐患现象
停工
台
高;悬挑式卸料平台钢梁、钢丝绳未与主体结构形成可靠连接
处及以上
三宝
施工场地内未佩戴安全帽达5人以上
临边防护
楼层、楼梯连续3层或累计5层未设置临边防护
洞口防护
电梯井口、预留洞口连续3层或累计5层未采取水平封闭措施
高处作业
高差超过2米,无外架且缺少临边防护达3处及以上
184
高处作业和安全防护
● 五处 及以上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达3人及以上
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
高处跌落防护
进入楼层的出入口、施工电梯出入口未设置双层防护棚
交叉作业
立体交叉作业时无可靠的隔离措施达3处及以上
洞口防护
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施工层上部未设
置隔离防护设 施
洞口防护
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高处跌落防护
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建筑机械
大型机械验收和备案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等未经自检、有资质的
第三方检验机 构复检、驻地建设部门备案就投入使用,安监备案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
●
使用年限
塔吊、人货梯超过使用年限要求(塔吊三年、人货梯五年) ●
安全保护装置
建筑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如各类安全报警和限位装
置失效, 各
类连接螺栓、插销、销轴、连接件、钢丝绳疲劳发生塑性形
变、标节、焊
缝开裂锈蚀严重损坏和磨损程度超过规定限值,超载、超限
运输 ;起重
机械主要受力构件或结构件开焊、开裂、锈蚀、塑性变形。
或施工升降机
防坠安全器失效或超载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用吊索具达到报
废标准
●
使用管控
起重机械吊装时,其任何部位或被吊物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
全距离不符合
规定;或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起重机械安
装、顶升、附
着、拆卸未按规范、说明书和方案施工。大件起重吊装、多
台起重设备联
合作业或吊运异形结构无吊装方案。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
机垂直度偏差
大于规范要求。施工电梯防护门未关闭达3处及以上;或每层
卸料口无防
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达3处及以上。卷扬机牵引钢绳未设置
专门保护措
施,钢绳直接裸露在外。木工平刨、木工圆盘锯未设置防护
● 二类 及以上
185
罩达3处及以
上
吊篮
方案:吊篮、吊绳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审批未通过,或方
案不能指导施 工
●
安全用电
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机械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之
间的安全距离 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
类 别 项名称
隐患现象
停工
施工用电三原则
违反三原则:无安全用电专项方案及审批核准;配电系统未
采用三级配电
逐级漏电保护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
关箱漏电保护
器参数不匹配
●
使用管控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防潮措施、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
填写不真实达
6处及以上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达5处及以
上;电箱引
出线混乱,无重复接地线达5处及以上;越级接线、裸插、电
线破损,使
用花线、插线板、多孔插座达5处及以上;潮湿作业照明用电
未使用36V以
下安全电压达3处及以上
● 三处 及以上
八、物业公司承接查验的有关要求 1.移交运营公司、
物业验收的定义
移交物业验收工作是指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上均 满足
入驻条件的情况下,将项目移交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从满足后期正常使用以及物 业公司本
身开展正常物业管理工作的角度,与发包方共同对项目进行检验和责权转移的 过程。
2.承接查验的时间及移交物业验收的条件
承接查验开始时间:在项目入伙前 3 个月组建联合承接查验小组进行查验、移交 及销
项工作。项目入伙前 1 个月完成移交工作。
移交物业验收的条件:1)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2)满足物业接管及后期管理条 件;
186
3)查验问题销项率≥95%;
3.移交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项目资料移交验收:主要包括产权资料移交和技术资料移交;
2)项目本体移交验收:包括构成建筑的所有组成部分;
3)公共能源系统、机电设备设施及设备房移交验收;
4)道路及交通标识移交验收;
5)室外景观移交验收;
6)室外管、井移交验收;
7)隐蔽工程的移交验收;
8)项目入伙前半个月完成所有水电过户;
9)计量表计量范围及初始数据资料移交验收;
10)各类设备设施的培训及操作指导移交验收。
十一、有关临时设施的相关要求
1.关于临时设施场地
发包人不提供红线外相关临时设施场地,包括临时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及加工场、
土方临时堆放及周转场地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自行与相关部门协
商解决临时设施场地事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有关临水、临电、场地围挡及出入口的说明
1)在项目红线内,设置一台630KVA临电变压器并已接通, 中标人进场后移交由中标人使
用、管理。 若临电容量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则由中标 人自行负责采取解决措施,并不得
影响施工进度,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 综合报价中。电费由中标人承担,每月
电费由发包人代为缴纳给供电部门,并在进度款中扣除。
2)现场施工临时用水已开通,若临水管径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则由中标 人自行负
责采取解决措施,并不得影响施工进度,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 综合报价中。
水费由中标人承担,每月水费由发包人代为缴 纳给供水部门,并在进度款中预扣。
3)承包人进场前,需提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经发包人的认可或按照发包人的要求
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承包人进场后 15 日历天内需完成场地硬化、绿化、企业
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等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验收。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
187
图牌、安全防护、临时宿舍等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的要求并获得“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临时围墙发包人已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
建设完成,中标人可根 据后期施工策划进行使用或调整,围挡上墙内容的形象设计需发包人
批准后方可实施。
4)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由中标人根据施工需求及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开通, 相关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
3.关于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临时办公及生活条件的要求
由中标人按要求提供进出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施工现场办公、临时设 施及
临时生活用房应符合现行《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上
述临时设施场地租用手续及费用、搭设费用、水电费用、保洁费用、拆除与清理 费用、临
时交通开口申请及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发包人临设需求一览表
序
号
临设
名称
面积
(㎡)
数量
(间)
配置要求
1 工程管理
办公室
15-20
2
空调、办公桌椅1套、沙发/茶几
二套、文 件柜1个、饮水机1个、网络、台式电脑
2 成本管理
办公室
15-20
1
空调、办公桌椅1套、沙发/茶几
二套、文 件柜1个、饮水机1个、网络
3
材料样板
室
15-20
1
样品展架配置到位
监理单位临设需求一览表
序
号
临设名称
面积
(㎡)
数量
(间)
配置要求
1 总监办公室
15-20
1
空调、办公桌椅1套、沙发/茶
几一套、文件柜2个、饮水机1个、网络
2
监理工程师
办公室
15-20
1
空调、办公桌椅2套、沙发/茶几一套、文件
柜2个、饮水机1个、网络
3
资料室
15-20
1
空调、文件柜2个、办公桌椅2
188
套、网络
4
宿舍
15-20
4
空调4个、床铺8个
十三、关于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的说明
发包人按招标现状向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给承包人进入和占用施工现场各部分的 权利,
但上述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承包人独享。
承包人应负责完善开展本合同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含红线内外临时道路修建;
(3)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 及坟
墓等的保护工作,包括委托资质单位入户鉴定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4)对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运行、或用于生产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 设施、
设备等,由承包人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承包人 须遵守的安
全规定和位置范围;
(5)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
用。
(6)其他设施和条件。
十四、其他事项
1.项目开工(含不同阶段的工程策划)、政府相关部门(含其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及发 包人等各方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中标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配合。
2.除招标人明确的检测、监测、测绘等不纳入招标范围内的,其余所有未明确内容由中
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
3.项目南侧围墙外至红线之间存在现有乔木,如有影响施工、验收,后续迁改由中标人
处理;中标人需在投标前应已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可能会对项目施工产生的影响,包括工期、
场地开口、措施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
4.场地内现状移交,如有未知障碍物(包含施工过程地下3米以内障碍物处理)),中标
人应考虑相应的避让及清障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
5.场地四周存有正在使用的架空高压10KV电缆,弱电线缆,北侧围墙内存在暗埋自来水
水管;中标人需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保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本项目移交前,需进行室内外开荒保洁,达到使用标准后方可移交。幕墙清洗按2遍考
189
虑,幕墙施工完成后清洗一遍,整体竣工验收时清洗一遍。此项费用在投标报价优惠幅度中
综合考虑,不另计取。
7.因工程需外出考察调研的差旅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五部分 罚款相关规定
(1)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办施工临时居住
证手续以及计划生育手续,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承包人必须按合同及总
承包实施计划进行施工组织,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程施
工的安全,承包人应教育其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
承包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包括发包人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
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设置必要的消
防水源和消防设备。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杭州市
建委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在工地现场做好警戒告示牌和围护,提醒进入施工
现场人员的注意,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若违规,承包人应按 2000 元/次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造成他方损失的,赔偿所有损失,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2)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包括交通、治安、
绿化、噪音、渣土管理、污水排放、外来民工登记等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行政处罚等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
为发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若发现 1 次,承包人应按 2000 元/次向发包人支
付违约金。
(3)承包人应处理好与周边各类关系并承担费用(包括不限于周边居民、村庄等),
保证不影响周边各类关系的日常生活、学习与办公活动: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纠纷的,承包
人应全权负责赔偿与善后事宜,除此以外,若发现 1 次,承包人还应按 2000 元/次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引发的相关责任、费用和工期延误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
费用或签证价格不符合自身主张)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发包人要求的除外),否则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处以 20000 元/天的违约金。
(5)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
190
(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于合同协议书订立时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如未按时提供
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或由发包人从最近一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2000
元/天的违约金;
(6)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
约责任: 签订合同前须提供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承包人应及时按招标要求进行
调整,并支付违约金 10万元,且最迟须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提交相关证明,否则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暂停设计或采购或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月驻工地的天
数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若每月驻工地
时间少于承包人自行承诺天数的,则每不足一天扣1000元,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的除外。
(8)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 万
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拟更换的人员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9)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若发包人认为承包
人人员能力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可以要求承包人更换,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在 30
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
(10)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 万元/人/次的违
约金,同时拟更换的人员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
/人/次的违约金
。
(12)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
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若每月驻工地时间少于承包人自行承诺天数的,则每不足一天扣200
元/人,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的除外 。
(13)因更换设计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职其他工程项目任设计负责人的违约约定:工
程实施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视作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
人支付20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拟更换的人员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14)施工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
80%,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 元,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
理。施工负责人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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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职其他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违约约定:工程
实施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视作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
支付 20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拟更换的人员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16)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1)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
付合同价款,不得无故延误分包人价款的支付,若因此产生支付纠纷,发包人可视情节轻重
每次按10-30 万元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罚。2)若由于承包人不支付或延误支付分包人价款
造成农民工事件,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对应款项,相关款项从承包人中期计量款项
中扣除,并有权向承包人按每次10万元收取违约金。3)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委托
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17)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提交竣工资料,不得以双方存
在索赔、结算争议为由拒绝配合,自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移交竣工资料通知之日起7日内仍未
提交的,每延迟一天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8)质量要求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在实施过程中
及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负责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
量标准。经过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后,造成工期违约的,承包人应按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额外惩罚性违约 5000-10000 元/天。
(19)经监理人检查或发包人抽检,发现承包人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
准施工,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要求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
20000 元/次,并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如
果承包人屡教不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
(20)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
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48 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
理方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
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及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
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下
一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 元,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剥露验收,无
论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21)民工工资必须按月按时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到承包人付清民工工
资为止,或根据情况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并罚扣承包人50万元;如出现群体上访产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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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影响的严重事件,除罚款外,扣除履约担保的10%,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建
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建市[2018]161 号)文件要
求,建立工资性工程款与工程性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
管理由发包人、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商业银行四方共同签订《建设项目工程
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共同委托银行进行监管,通过银行代发民工工资。发包人支付
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项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
发包人有权随时对项目部资金账户进行检查,如承包人如有违反,将课以与移(挪)用资金
等额的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到承包人改正为止。同时
执行《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及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53号),做好工资发放各项工作。
(2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标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
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
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包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
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二次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
包人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发现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者,
每次承包人按人民币10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扣除相应的措施费。
(23)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的安全。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
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次违约金;其他按《通
用条款》及投标承诺执行。
(24)承包人文明施工还需做的其他工作:
1)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持上岗证,管理人员在岗要求佩戴格式统一的工
作牌及安全帽。不同工种须用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以及安全背心进行区分,安全帽后面须注明
姓名、年龄、血型、工种等,具体要求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求为准;
3)施工大门至主体作业施工面之间,应砼硬化,无积水,并采取有效的防止硬化地面
开裂措施等;
4)总承包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人行安全通道方案示意图进行
实施并优化:高度不少于3米且设置双层防护,宽度不小于2.5米, 采用方管钢架,安全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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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优化方案应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
5)施工场内设置不少于2台雾炮除尘系统,且应安排专门的洒水车对整体施工场地进行
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塔吊、外架、道路位置应设置喷淋系统;同时总承包单位必须由专
门成立不少于8人的卫生保洁小组,在项目主要出入口,加工场、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做好整
理、整顿,卫生清理工作,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施工费用中;
6)自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交付,总包对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全封闭管理,施工大门安
排专人 24小时看守,人行通道安装监控与全高旋转闸门,在册登记的施工人员必须刷卡或刷
脸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临时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如水电煤配套、材料供应商)确认后做
好实名登记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分包单位的管理
及施工人员统一纳入总包管理;应在施工场内显目位置标注风险等级划分区;在各路口显目
位置设置导示牌、车辆限速标志;
7)基坑边、各类洞口、楼梯等防护应采用定型化护栏防护措施;
8)悬挑架底部及面层、人货梯洞口位置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全封闭措施;
9)脚手架铺设应采用定型钢筋网片;
10)大门区域应布置安全讲评台,每天施工前应召集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早会,并邀
请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管理单位参加,形成书面及影像记录存档作为月进
度款支付前提条件;
11)主体结构施工至装饰装修工程完成期间内,每栋每隔三层设置一处移动卫生间;
12)对具有重要安全意义的施工设施设备,通过每月安全色标识更替,进行可视化管理;
对于配电箱等设备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签字。
13)楼板钢筋绑扎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施工面进行清理,避免板面及柱底垃圾
残留。将浇捣前清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并作为混凝土浇捣前验收的一个环节。
以上内容若承包人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1000元至50000元处
罚,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
(25)施工工期:发包人、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
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中任
何一个施工工期节点完成,造成施工总工期延误的,逾期30日历天内含),逾期竣工违约金
为10000元/天;逾期30日历天(不含)~90日历天(含)内,逾期竣工违约金为20000元/天,
逾期90日历天(不含)以上,逾期竣工违约金为50000元/天。工期违约金最高为合同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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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逾期超过18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以上违约金按分段累进计取(各违约
金独立计算,并进行累加处罚)。
(26)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预算,则按跟踪审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基
准价*中标费率作为支付依据,并支付逾期罚款2000元/天,最高罚款不超过10万元。
(2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
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人2万元的违约金,且因逾期移交工程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
包人负责赔偿损失。
(28)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28.1)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相关违约责任
1)发包人和监理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
到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根据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1-50万元/次的违约金,具体数额由
发包人确定。承包人未创建杭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需向发包人支付50万元违约金
(非承包人单位原因导致未创建的除外)。在施工全过程中,若由于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有违
规操作导致对建设单位的名誉造成损害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5-50万元,情节严重的,
可以加倍索赔。
(28.2)事故相关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质量等事故的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若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质量等事故,承包人向支付发包人不低于50万元的违
约金,具体数额由发包人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同时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给
发包人及监理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的处罚、当事人索赔、经济损失、
律师费用等);
(28.3)材料、设备管理相关违约责任
1)若承包人所购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不得使用,否则发包人或监理
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返工直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的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2)承包人实际使用材料与原报验材料不一致时,发包人视情况有权处以1-20万元/次违
约金。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4)工期延误相关违约责任:详见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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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施工质量相关违约责任
1)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无条件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修复、延
期等全部费用。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30%履约担保,该担保不足以补偿发包人受到的损失的,
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2)承包人未按经监理及发包人批准确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
行施工的,应向发包人支付5-50万元/次的违约金(由发包人具体情况而定),并无条件按发
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应加倍承担违约金,
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在各分项工程验收时,原则上要求一次性合格,经监理要求整改的分项工程,如未
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违约金为1万元/次;拒不整改并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的,要求限期内无
条件返工,材料退场,违约金为2-20万元/次(由发包人视具体情况而定);钢筋、模板、安
装等工程必须经监理人等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合格书面签证后,才可允许混凝土预定或进场,
如未经以上单位验收合格擅自允许混凝土进场的,违约金为1-5万元/次(由发包人视具体情
况而定),混凝土须无条件退场。
(28.6)承包人管理相关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和监理人制定的各项有关施工管理制度,同意发包人在各
项管理制度中设置的处罚规定,若在发包人和监理人多次提出违约处罚后仍不服从,发包人
和监理人有权从重处罚;对发包人和监理人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按500-
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按1-5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的具体金额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视实际情况而定;
2)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视作违约。因承包人的原因或
过错拖欠分包人工程款、人工工资、劳务费、材料费或其他赔偿款等发生纠纷,债权人在起
诉时把发包人也列为共同被告,由此造成发包人诉讼费、律师费等支出或依法先行垫付相关
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并有权在承包人可得的工程款中先行扣除。承包人未及
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讨薪、上访曝光等事件的,按50000-100000/次进行支付违约金。
3)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0—20000元/次的
违约金;承包人施工及管理人员现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1000—50000
元/次处以违约金;承包人施工及管理人员在发包人、监理人办公场所吵闹、闹事,发包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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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00—500000元/次的违约金;施工人员因工资、医疗费、保险费等合
理费用得不到保障,如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提出诉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时支付,
在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暂扣承包人的工程款,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50000元
/次违约金。因上述情况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立即停止所有工程款支付,为此造成一切损失
由承包人赔偿。
4)承包人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上岗操作一次,发包人有权按500元/
人/次处以违约金。
5)监理人要求上报的文件、资料,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未上报的,按300
元/天处以违约金。
6)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设备等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本市有关交通、环卫、安全、
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均应办理,并由承包人自
行办理解决。承包人因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或停工整改,其发生的工
期延误、费用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8.7)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履行保修职责时,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措施自行完成,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扣罚该分部工程保修费。若影响恶劣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
赔,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进行二次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发包人要
求,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扣罚该分部工程保修费。
(28.8)合同签订后,如承包人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20%
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29)承包人文件报送发包人审查时,须同步提供设计文件与发包人要求偏离表,凡降
低或提高标准的,均须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每发现一处降低标准的,承包人需承担1万元违
约金,且提高标准的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时不予增加。
(30)文明施工目标:本项目需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
地”的称号。如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
理优良工地 ”,在扣除创市标化工地费用基础上,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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