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意路(宁桥大道-兴元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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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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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顺意路(宁桥大道-兴元路)新建工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顺意路(宁桥大道-兴元路)新建工程,本次设计顺意路北起兴元路,南至宁桥大道,标准断面

宽度 30/36 米,长度 1385 米,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次干路。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及智能交通工程、

通信电力管道、其他附属工程等相关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5、《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版);

6、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修订)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8 号;

7、《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96 号);

8、《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8 版);

9、《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

92 号)。

10、与建设项目相关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文件、综合解释等。

四、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

六、施工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七、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企业管理费的要求:

1、应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通知中公布费率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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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计取如下: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9.35%;

园林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7.21%;

市政安装工程(智能交通及路灯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6.87%;

桥梁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9.35%;

2、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

弹性费率下限乘 20%(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

具体如下: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2.56%;

园林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2.78%;

市政安装工程(智能交通及路灯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2.52%;

桥梁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下限费率为 2.94%;

3、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报价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 30%,具体如下: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 5.63%;

园林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 9.29%;

市政安装工程(智能交通及路灯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 8.34%;

桥梁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 6.85%;

4、税金按照浙建建发【2019】92 号规定的费率:按 9%计取。

5、投标人所报的企业管理费中应包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否则视同投标人优惠。

八、具体编制说明

1、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均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准考虑。

2、本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如未全部注明技术要求与参数或描述不全的,投标单位应结合施工图的

有关规定及规范进行报价,今后费用不作调整。

3、施工图纸不明确的,清单有说明的按清单描述报价。

4、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 号),施工现场使用的砂浆报价必须按预拌砂浆计入,不得以设计图纸及清

单描述未注明预拌砂浆而提出变更并要求调整中标单价。

5、本工程除注明外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砼输送方式由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综合单价中综

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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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工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均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除混凝土清单项目特征注明含模板费用外,其

余所有混凝土清单项目不含模板费用。

7、本工程混凝土按照商品混凝土考虑,砂浆按商品砂浆考虑。

8、各种路口、出入口、人行横道两端以及公交站台必须设置缘石坡道,涉及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应的综

合单价内。

9、针对图纸上内容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确认做以下调整:

A、道路工程:

1、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桥两端人行道做法按人行道结构做法做至塘渣顶,以下按气泡混凝土及碎石

层计入。

2、经设计确认,原有沥青路面拆除做法按新建做法考虑。

3、经设计确认,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按 20cm 砼+10cm 碎石考虑。

4、经设计确认,绿化带下无需铺筑塘渣,按道路路面结构图做法为准。

5、经设计确认,防渗土工布布置范围为非机动车道挨着人行道侧、机动车道挨着人行道侧及公交站台

位置。

6、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桥头两端挡墙及顺意路上挡墙高度按平均高度 2m 考虑,做法按悬臂式挡墙图

纸内 H=2M 的断面计入。

7、经设计确认,挡墙底部榫体通长敷设。

8、经设计确认,挡墙泄水孔为φ7.5PVC 管,采用 U-300 无纺土工布。

9、经设计确认,挡墙级配砂石反滤层及粘土隔水层沿挡墙通长设置。

10、经设计确认,路基挡墙段墙顶护栏无需设置基座,基座以上与桥梁护栏一致,龙船坞路为石材栏杆,

顺意路 2 号非机车道为钢质护栏。

11、经设计确认,道路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工程量详道路工程量表,高度 3m。样式参考《开投集

团市政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

12、经设计确认,现状水泥路面拆除工程量按量表 17210m2 计入,结算按实调整。

13、经设计确认,本按清表 2m 外运消纳,借优质土回填考虑,清表完成面以下开挖土方场内平衡考虑。

14、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的人行道透水砼基层割缝深度同顺意路割缝深度计入。

15、经设计确认,绿化硬化位置的做法面层为 5cm AC-13C 型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砼。

16、经设计确认,宁桥大道绿化带延长的侧平石规格同顺意路,二次过街的横向侧石详见路-0046—路

-0048 过街人行安全岛大样图及二次过街侧石、石球大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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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根据现场核实,需要挖除并由投标单位自行处置的绿化及混凝土电线杆数量规格如下:胸径 35cm

杉树 2 棵,胸径 25cm 香樟 3 棵,地径 10-20cm 桂花 14 棵,地径 5-10cm 紫薇 5 棵,蓬径 150cm 红叶石楠球

6 棵,蓬径 150cm 构骨球 7 棵,电线杆 10 根,实施过程做好测量签证工作,结算按实调整。

B、路灯:

1、经设计确认,管周回填采用原土回填。

2、经设计确认,过路及公交车站处采用 SC 钢管。

3、经设计确认,路灯杆件顺义路按 12m/9m,龙船坞路按 10m,规格按大样图重量计,材质为 Q235A。

4、经设计确认,配电箱含路灯控制器。

5、经设计确认,普通中杆灯的杆件按中杆灯合杆图扣除挑臂重量考虑。

6、经设计确认,路灯、中杆灯基础接地按 3 根镀锌角钢计入。

7、经设计确认,杆件 A1、A2、A3 全按杆件大样图计。

8、经设计确认,B1、B4 按杆件大样图计,B2 总重 1031KG,B3 总重 1094KG。

C、智能交通:

1、经设计确认,K1+380 处路口智能交通工程量计入本次清单。

2、经设计确认,φ273F 型信号灯灯杆挑臂采用 9.6m,按大样图计。

3、经设计确认,交通监视球形摄像机φ219L 杆支架,悬臂挑长 3 米参挑长 6m 的大样,挑臂长度按 3m

考虑。

4、经设计明确,光纤点租赁按一次性租用虚拟专用网络 10 年使用权,200M 及以上光纤速率计取。

5、根据交警意见,不能共沟敷设,包方部分按图纸;管道敷设参考照明管断面图。

D、海绵城市:

1、经设计确认,DN160pe 盲管底埋深 54cm。

2、经设计确认,清扫口口盖材质为 PVC。

E、排水:

1、经清单答疑会确定,本工程于地铁保护范围内,支护原则如下:排水管线钢板桩按原地面标高打至

管道垫层底,支护范围按图纸列明范围计算,《钢板桩支护断面、大样图》所列支护范围的道路西侧钢板桩

长度按 9m 计,东侧管和道路横穿管钢板桩长度按《钢板桩支护断面、大样图》中列明桩长计,支路清单按

12m 考虑,结算按实调整;管道土方开挖按清表后 2m 标高开挖计算开挖方量。

2、经清单答疑会确定,管道沟槽开挖按定额考虑放坡系数。

3、经清设计确认,雨水连接管方包做法参照《化学建材管、钢管、球墨铸铁管混凝土基础方包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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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深度小于 1.6m 的排水干管及支管的基础方包图。

4、经设计确认,排水工程 500*500 混凝土小方井采用流槽井,不需要设安全网。

5、经设计确认,管顶以上 50cm 范围内按中粗砂考虑。

6、经设计确认,管道坐落于道路塘渣内需要考虑方包。

7、经设计确认,管道沿沟槽底和两侧边坡,采用 300g/㎡无纺土工布加固取消实施,不计入清单。

8、经设计确认,管道当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工作面为工作面 b1+支撑厚度 b2 的宽度。

9、经设计确认,软基处理涉及钢板桩支护部位工作面按工作面 b1+b2 与 500mm 相比取大值。

10、经设计确认,现状管道保护规格及工程量按量表计入,结算按实调整。

11、经设计确认,Y33~Y34 段雨水管管顶覆土约 3.176 米,Y36~Y39 管顶覆土为 1.604~3.359 米,Y40~

Y41 段雨水管管顶覆土约 1.687~1.800 米,可不设置方包;Y41~Y42 段雨水管管顶覆土约 1.570~1.677 米,

需要设置方包。

12、经设计确认,取消《钢板桩支护断面、大样图》中基坑底部的“10cmC20 素混凝土垫层”,管道基

础按照《化学建材管、钢管、球墨铸铁管砂石基础图》要求计入。

13、经设计确认,井周回填放坡比按 1:0.5 计入。

14、经设计确认,管道接口处,管外壁包 300g/㎡无纺土工布二道(接口两端各宽出 500)取消实施,不

计入清单。

15、经设计确认,出水口围堰图中双排拉森钢板桩内按粘性土回填考虑。

16、经设计确认,排水管道基础下层采用 5~40 粒径砂碎石,砂碎石比例按 4:6 计入。

17、经设计确认,检查井、管道基础软基处理图中土工格栅下设置碎石砂嵌缝(砂:碎石=4:6),碎石

砂工程量按块石体积 20%计,结算按实调整。

18、经设计确认,钢板桩支护断面图中围檩下支座布置间距同钢管间距。

19、经设计确认,现状管道保护图中砖砌体抹灰按两侧 20mmMb10 水泥砂浆计入。

20、经设计确认,雨水出水口详图中 M7.5 浆砌片石铺砌,单个出水口长度按照出水口管径外径+1000mm

计入。

21、经设计确认,出水口警示牌按 8 处计入。

22、经设计确认,出水口警示牌基础高度按 450mm 计入。

23、经设计确认,流槽做法按钢筋混凝土现浇排水检查井设计总说明做法计入。

24、经设计确认,单箅雨水口底板厚度按 250mm 计入。

25、经设计确认,单箅雨水口卡槽材质应为 50×50×5 不锈钢角钢。无砂混凝土透水墙混凝土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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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30。

26、经设计确认,雨水立管 PVC-U 管连接方式为粘合连接。

27、经设计确认,混凝土小方检查井井壁配筋平面图中转角处混凝土尺寸为 150mm*150mm。

28、经设计确认,220KV 电力管保护做法按 110KV 排管通道加固保护图做法计入。

29、经设计确认,排水主要工程数量表中现状管线保护 12+2 孔电力管 5m 和 10 孔通信管 6m,电力和通

信排管的 L 和 h 尺寸分别为:12+2 孔按 1250*900mm,10 孔按 900*400mm。

30、经设计确认,现状管道保护图(四)110KV 排管通道加固保护图尺寸按 1000*1000mm 计入。

31、经设计确认,出水口挖方计入预算,考虑到规划石坝河基本与本工程同步建设,新建的出水口建成

后无需进行回填。

32、经设计确认,排水钢板桩部分做法与桥梁统一:400*400*13*21mmH 型钢,C20 细石混凝土腰梁与钢

板桩间填实,Mu15 混凝土实心砖,10mmM10 水泥砂浆抹面。

F、龙船坞路桥梁:

1、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桥台侧墙数量为单个,全桥共 4 个。

2、经设计确认,钢筋笼主筋连接采用双面焊。

3、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钻孔桩基采用旋挖成孔,加灌长度取 1m。

4、经设计确认,防跌落栏杆立柱和不锈钢镂空板厚度按 3mm。

5、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桥桥面人行道采用普通防石砖。

6、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桥搭板上的沥青做法同桥梁沥青做法。

G、基坑围护:

1、经设计确认,放坡处需考虑混凝土护坡,混凝土标号采用 C20。

2、经设计确认,

沿排水沟每隔 20m 左右设置 800x800x1000(H)的简易集水井。

3、经设计确认,

坑外地表采用φ300PVC 双壁波纹半管排水沟。

H、非机动车坡道桥

1、经设计确认,承台、地梁,桥台底均设置垫层,搭板下设置素砼垫层。

2、经设计确认,钢筋笼主筋连接采用双面焊。

3、经设计确认,龙船坞路钻孔桩基采用旋挖成孔,加灌长度取 1m。

4、经设计确认,非机动车坡道栏杆立柱 2.5m 内设置两根。

5、经设计确认,1 号墩柱钢护筒长度按 6m 计入。

6、经设计确认,桥梁灌注桩成孔按照原地面开始成孔,桩基实施完成后桩孔回填素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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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设计确认,非机动车道桥伸缩缝为 D40 型钢伸缩缝。

8、经设计确认,声屏障长度总计 430 米,其中有 302 米预埋件已实施,不需要计入本次清单,128 米

预埋件需实施予以计入清单。

I、通信

1、经设计确认,通信管沟断面图(一)适用于地块开口段,方包上部钢筋混凝土板混凝土等级同排管

方包为 C25。

2、经设计确认,本工程通信管道位于人行道下时,采用下沉式矩形盖板,上敷人行道板,下层市政井盖

尺寸、材质按《矩形盖板构造图》“1-1”“2-2”的下部 150 厚盖板。

3、经设计确认,通信盖板底板均采用防水砼(防渗等级 P6)。

4、经设计确认,4-1#(小直)井筒设置高度按 800 计入。

5、经设计确认,1-1#(小三)井筒做法按照人行道下人孔井做法。

6、经设计确认,位于绿化带的手孔井,φ800 的井盖采用 C250 级球墨铸铁盖座。

J、交通工程

1、经设计确认,现状兴元路和宁桥大道交叉口红线外标线需计入(交叉口标线更新);康信路交叉口、

康亭路交叉口红线外标线不计入;兴元路交叉口红线外标志牌标注由北段顺意路实施的不计入,其余未标注

由北段顺意路实施的计入本次工程量,宁桥大道交叉口红线外的标志牌均计入本次工程量。

2、经设计确认,黑黄斜纹反光膜宽度 15cm,材质为 V 类反光膜。

K.其他说明

1、经会议确认,共公交站台共 4 个不计入本项目;

2、经会议确认,已建匝道隔音屏计入本次招标,工程量按 430m 计入清单。

3、经会议确认,CCTV 检测、基坑检测、桩基检测不计入本次招标。

4、经会议确认,原有 125KVA 箱变废除,新建 400KVA 箱变的所有费用,二次深化设计,按暂定价 23

万元/项计入(不含税)。

5、经会议确认,电梯,含电梯设备及土建等所有内容,由厂家二次深化设计,具体详见图纸,按暂定

价 40 万元/项计入(不含税)。

6、暂列金:经会议确认,本项目须完成市级标化工地创建及 “西湖杯” 奖项申报评定,并同步争创

省级标化工地、冲刺 “钱江杯” 奖项。相关费用已在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化工地)中予以考虑,具体计

价标准及申报要求须严格遵照招标文件对应条款,足额纳入投标报价。若未按约定获评市级标化工地和西

湖杯,标化工地费用予以扣除,按一般安全文明施工取费,同时另行处以 30 万元违约金;确定该部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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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金为 168848.39*1.09=184044.75 元(含税)。

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方消纳方案,消纳地点为塘栖码头,消纳方式码头外运,运距为 13 公里;

如消纳点不变,运输路线及运距在投标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单价不作调整;如消纳地点、消纳方式变

化,运距以消纳方案确定的运距作为基数,运距和消纳费按变更的流程进行调差;佐证实际消纳方案的凭

证: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消纳合同、发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单与处置证相符的清运车辆 GPS 行车路线

等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相关有效凭证资料。

九、关于本工程措施项目费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凡以项为单位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列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2、工程施工时,招标人不一定能保证 24 小时连续供电,由此有可能增加的有关费用(如自备发电机等),

应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作调整。

3、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对周边建筑物、城市道路、树木、构筑物、电力设施、地下管线及各类成品等

自行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做好安全围护措施。超出红线范围以外的借地、赔偿等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投

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作调整。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防消防、临时设施租用、赶

工措施及分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工程用电紧张、材料采购困难等因素,其相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

费用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投标人认为如需采取加快施工进度措施的,则将加快施工进度措施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标后不

作调整。

6、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指挥领导,无条件相互配合(包括各种分包项目),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

延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7、投标人认为现有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搭设临时设施的需要,则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办理临时用地许

可证,其相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接水接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

9、施工现场扬尘监控设备费用,扬尘监控设备购买或租赁,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

施项目费,具体满足政府文件要求。

10、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技术力量和设备上给予补充,

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1、投标单位综合单价组价时必须依据施工图、图集及施工规范,以综合考虑完成每项工作内容应记取

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以清单编码及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等理由调整综合单价。若特征描述不全但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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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对投标人自主报价有影响,则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答疑要求,否则视同理解;

十、本清单由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及《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组成,要求投

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当地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规定、项目特征及工程现场

情况等进行综合报价,并应包含各项目所有工序的费用总和。

十一、主要材料品牌表详见附件。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国标或有关规范要求且符合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要求明确规格型号并报价。有推荐品牌的,投标人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并在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表中备注栏里表明品牌、型号;无推荐品牌的、型号的,投标人必须在备注栏里明确品牌、型

号。若投标人未列出,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差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做特

别要求的材料必须采用中档及中档以上的品牌或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在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在本

项目施工期间如出现投标人选择的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何种原因无法采购到时,由投标人在原有品牌中

任选其他某一品牌,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费用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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