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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一标段 EPC 工程总承包
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32001211
招标人: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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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一标段 EPC 工程总承包
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32001211
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及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
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
准,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前附表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原: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
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
资格审查中的“⑮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予以否决);修改
为: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2、招标文件前附表 10.7 特别说明第 14 点原: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改为:本招标文件信用评
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内容的通知》《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及杭州市相关规定。
3、招标公告中工程内容及规模修改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投资估算 488500 万元,工
程概算 453994.73 万元,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一标段,建安工程造价
261366.9825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599837.27㎡,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 599641.80㎡,地下建筑面积约 195.47㎡(最终以规划设
计方案为准)。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
4、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报批后修改部
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
筑、结构、基坑围护、幕墙、装修工程、电气、自控及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动力、景观
及附属设计、地基处理设计、厂房内综合支吊架、室外市政及综合管线(与大市政接口接至红线)、
网络通讯综合管线(含电信、华数、移动等预留穿线管线)、市政公共自行车配套、BIM 设计、厨
房设计、公区装修、架空管廊、110KV 及 10KV 变配电站土建设计(包含站内必要的各专业机电工程
设计)、工艺设备基础/基坑、停车场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同时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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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给由发包人委托的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由市政配套服务市政给排水、红线内外的网络通讯
等必要的专业对接配合工作,以及本项目的工艺设计配合、光伏工程设计配合工作。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移交以及质
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电梯设备、通风空调系统设
备、智能化系统设备、厨房设备、动力设备(空压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制冷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冷
却塔设备及其附属等)、地磅、起重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基坑围护、幕墙、电气、自控
及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动力、景观、地基处理、装修工程、厂房内综合支吊架、机电抗
震设施、室外市政及综合管线(与大市政接口接至红线)、网络通讯综合管线(含电信、华数、移动
等预留穿线管线施工)、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建设及运营、充电桩(符合配建要求)、试车跑道、三
网合一及信号覆盖、临时道口、红线内的通信管线(含电信、华数、移动等预留穿线管线施工)以及
红线内通信管线接入红线外市政通信井、临时围挡工程、地磅、架空管廊、工艺设备基础/基坑、110KV
及 10KV 变配电站土建(包含站内必要的机电,变配电站内照明、消防等设备,不含变电站内变配
电系统(含电力标化、变电所内变压器、高低压柜设备及前端进线电缆等))、停车场等工程施工
内容。由发包人委托的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由市政配套服务市政给排水、红线内外的网络通讯
等必要的配合工作,以及本项目的工艺施工配合、光伏工程施工配合工作。现状交付地貌的硬化地
面破除、垃圾清运、土方平整、厂区地坪处理、现有 110KV 降压站拆除,红线内外的管线、门卫、
围墙及道路拆除、封堵,但不含红线内原有建筑拆除。
(4)其他: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BIM 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转、实施范围内外的临
时设施和场地恢复。
(5)工程总承包管理范围: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
设计(含方案批后修改的申报审批)、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
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的所有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后
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如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实施过程各项手续办理(含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手
续)、报批、备案、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工程保险;场地准备、临时借地、围挡、临时设施等工
作;BIM 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行;预定位及正负零、竣工测量、绿化测绘、房产实测绘、不动产权
调、水保报告、水保监测、水保验收、综合管线测量等其它验收需要的专项;对周边市政、城市配
套及其它相关单位实施项目的配合及总承包管理(如市政雨污水、供电、供水、煤气、移动通信等
牵头和专项设计配合、接口及预留管线施工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投用前的综
合验收和各专项验收(如住建、规划、消防、防雷、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公安、档案、人
防、气象、排污、节能、海绵城市、白蚁防治、水土保持、配套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等);竣工备案;
不动产证;整体移交;项目使用方生产线进场前后的管理和配合;投用前准备。
5、本项目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总工期 304 天,其中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建筑、结构、水、
暖、电施工图),其余专业设计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同时需满足以下节点工期:1、开工时间
为 2026 年 4 月 8 日;2、2026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厂房 01-1、厂房 02、厂房 05、厂房 03 的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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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3、2026 年 8 月 10 日前完成站房 01 的基建交付,满足公动设备进场;4、2026 年 8 月 30 日
前完成厂房 01-1、厂房 02、厂房 05、厂房 03 的地坪以及设备基础(含养护),具备设备全面进场
条件;5、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需完成站房 01 压缩空气系统、循环水系统、消防系统、生产加压水
系统;6、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需完成厂房 02 所有二次公动管线,具备供水供电供气(含弱电);
7、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需完成站房 01 锅炉制冷站具备供能、污水站具备排水能力;8、公用动力
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弱电系统等相关设备及所有配套管线。
6、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原:
☑2.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个日历天前以补充
文件的形式公布;修改为:
☑1.最高投标限价 261366.9825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 2081.4480 万元,
建安工程费限价 257685.0717 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 578.3760 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
1022.0868 万元,暂列金额 9612.4645 万元,暂估价 / 万元;
7、招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基本配备表中造价投资管理工程师要求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
建专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各一人且都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各一人且都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8、招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基本配备表中造价工程师要求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
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各一人。修改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安装专业)各一人。
9、本项目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具体内容有调整,新版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详见本补充文
件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0、本项目图纸修改,最新图纸详见本补充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1、本项目预算清单详见本补充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2、本项目已重新生成并提供后缀“.HzZbs” 文件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本补充文件附
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确认版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