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发布时间:
2026-06-22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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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

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 5 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名称: 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项目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1221招标人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单位: 杭州溯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等二、招标控制价

264.3165万元

12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2020年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0二六年四月

13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我委对杭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二、本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评标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项目。

三、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

见》(杭政函〔2019〕26 号)

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杭政函〔2019〕27 号)

8.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

9.《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杭建市

发〔2020〕393 号)

10.《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 号)

11.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

1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14.《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14

15.《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

515 号)

16.《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

案>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368 号)

1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5

使

一、总体要求

1、依法必须招标的杭州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应

使用本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2、关于线上、线下招投标

线上招投标:招标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

使用电子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评标

委员会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的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

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

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3、有“□”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

的内容。

4、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

5、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3、4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

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若有)、初步设

计批复(若有)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应与开展全过程咨阶相应阶段的

全过程前期审批资料一致。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若有)、初步设计

批复(若有)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

16

内容应删除。

7、招标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

次招标工程。

(二)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人采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在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各专业咨询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文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

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企业,受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

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专业咨询服务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工程勘

察、设计咨询(含优化)、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专

业化咨询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等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

个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且具有工程类、工程

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

置。

3.3专业负责人(包括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

人等)应当取得相应专业或等级的注册执业资格。

4、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以设置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

理、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代建)等业绩。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

指标要求。招标人对资格后审项目设置工程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

能少于15个,投标人不足15个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业绩证明材料的一般要求:

17

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代

建)等类似业绩,原则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

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分为线下(纸质文件发放)、线上(网上下载)两种形式,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及时

间。

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

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

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天,

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

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

提交)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及时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

见公告。

3、计划服务期要求。应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计划服务期的投标承诺。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

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3.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

容选择或填写。

18

7、条款号3.7-4.2.3。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5.1-6.1.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

建市〔2019〕37号)相关规定。

10、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

式。

12、条款号6.3-8.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3条后依次

排序,如10.4、10.5…

四、概算(工程量清单)部分

由招标人补充。(若有)

五、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六、注解和说明

1、同一条款中出现为 “A”“B”选择的,“A”款表示线下招投标;“B”款

表示线上招投标。

2、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

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

单位公章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1

(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122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溯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 年6月22日

2

第六章 估算(概算)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

于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6〕7 号)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为区财政和运河街道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

处,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溯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运河街

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13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7919 万元,建设

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整治提升、道路整治提升、绿化环境整治提升、 驳岸整

治提升、桥梁整治提升、配套用房整治提升、综合管线整治提升、生态停车位整治提升

、活动场地整治提升、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及配套附属设施整治提升等。建设地点: 杭州

临平区运河街道

2.2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办理工程所有

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与管

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勘察、设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

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计

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投资、变更、论证以及人员考核管理等),筑牢安全防

线全过程动态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督危大

工程专项施工落实情况,核查现场人员、设备合规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交底、隐患

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阶段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

4

工中的问题。配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

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

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

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

□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含优化):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进

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完整的监理档

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监理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已

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查。坚持经常性地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

坚持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严把质量关,及时进行质量抽检,确认工程质量。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

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

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根据承包合

同、进度计划,编制资金 使用计划;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概算及后续的施工图预算等

造价文件,并提供投标造价分析;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负责对承包单位报送的

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承发包方提出索

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审核因设计及现场变更等产生的额外

工程量及费用,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

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会同委托人办理工程

竣工结算,对承包单位提供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出具完整的结算内审报告。审核总承包单

位招标清单以及业主直接委托单位的相关费用和清单,并出具相关书面报告。

☑招标代理:

本项目施工招标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布招标公告、组

织开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整理项目资料报送主管部门等招投标

内容。

□统筹协调:

5

□其他:

2.3

计划服务期:

总服务期(暂定):73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和等级

工程设计:专业和等级

工程监理:专业和等级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运输部核

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造价咨询:专业和等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他:

专业和等级

3.2☐自

日以来承 接过

业绩;

3.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

业)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

价工程师,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资格;

(2)专业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

担勘察任务单位);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

担设计任务单位);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工程)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

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3个项目的总

6

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必须具有登记在竞标人单位的水利部(

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资格(联合

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本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工程)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

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3个项目的总

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④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

师监理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交

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本总监理工程师要

求无在建项目。

注:各投标单位在线上制作投标文件时选择市政专业工程的总监作为“从业人员资格

核对表”中体现的人员,其他人员资格及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的证书(专业、等级)

由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核对。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专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4名;(本项目涉及内容较多,包含房建、市政、水利

、交通)

3.4.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上述3.1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3.4.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工作,承担工程监理工作

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3.4.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

7

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5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总监理工程师。

4.

招投标方式

☑(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址: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兴旺大道1号

联 系 人:马亮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溯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 488-1 号 22 幢 401 室

联 系 人:方佳棋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1.4

工程名称

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为区财政和运河街道共同出资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本工程勘察设计部分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计划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3.3

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

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

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予补偿。

□予以补偿。具体为:

10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符合性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时间:于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

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

式进行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

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

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

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

11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

人、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造价咨询负责人, ☑其他)□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投标担保材料(转账/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

3.1.2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3.1.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5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64.3165

万元。

其中:

☑项目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92.0224 万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设计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43.4997

万元;

☑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6840

万元;

☑招标代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1.1104 万元;

□其他:

注:风险控制价 211.4532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本次招标计费基数暂按 7919 万元。3、计费标准:3.1项目管理费(参照临平发改[2023]37号文件的80%计取):计算公式示例如下:【(140-80)/5000*2919+80】*80%=92.0224万元。3.2工程施工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80%计取,相关参数均按1.0考虑):计算公式示例如下:【(181-120.8)/3000*2919+120.8】*0.8=143.4997万元。3.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计取):计算公式示例如下:【100*0.01+400*0.007+500*0.0055+4000*0.0035+2919*0.002】*0.8=21.1104万元。3.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参照浙价服【2009】84号的40%计取):计算公式示例如下:【100*0.0036+400*0.0033+500*0.003+1000*0.0027+3000*0.0024+2919*0.0021】*0.4=7.6840万元。

12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

10万元)

2.交纳方式:

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二、银行保函1、投标人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咨询电话:杭州银行临平支行*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它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本项目招标含监理。

2.1.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

业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

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

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以总监理

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必须具有登记在竞标人单位的

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

资格证书)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本总监理工程

13

师要求无在建项目。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

业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理任务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

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

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以总监理

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④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

程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

理工程师监理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监

理任务单位)。本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

注:各投标单位在线上制作投标文件时选择市政专业工程的总监作为“从业

人员资格核对表”中体现的人员,其他人员资格及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的证

书(专业、等级)由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核对。

2.2.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3、其他: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

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4、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外,由联合

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份。

1.2装订要求: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

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4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

(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

扫描件)。

2.1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

□3.2

□3.7.3B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

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格式之外的仅由

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

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不得盖章。

□5、其他:

□ 3.7.3B (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

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

明标)、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

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1.2技术标副本(暗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15

1.3技术标正本(明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1.4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

1.5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

件)。

2、电子加密标书的生成: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

”)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标副本;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和商务标。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

3.7.5(A)

投标文件

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

和标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4、☑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

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4、☑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3.7.5(B)

投标文件

暗标要求

1、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和标记。

□2、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

书2须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截

止时间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号开标室(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

号3楼

□4.2.2(B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

16

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

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

□4.2.5(B)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号开标室(杭州市临

平区南大街265号3楼)。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3.1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和项

目总监(若有)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若刷卡签到失败的,经现场工作人员

确认,可以手工录入。承担勘察、设计(若有)责任的投标人未带CA锁的,

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

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

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3.2其他:

二、第二阶段开标

17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投

标人若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随带本

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

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

密标书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

格审查材料”)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总

监(若有)□其他: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资信标”和“商务标”)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其他: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投标人若

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

□5.2(B)

开标程序

(一)至第一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解密完成后将“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标副本”

导入评标系统后,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

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三)至第二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

“.HzTbs2nd”)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将“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和

“商务标”导入评标系统后,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投标单位、项目总监(若

有)、投标报价、计划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18

5.3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

☑方案1:技术标分值: 50 分;资信标分值: 20 分;商务标分值: 30

分。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0.5 分(0. 5~1);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

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

1.5 分(1.5~3);

□方案2:技术标分值:

分;资信标分值:

分;商务标分值:

分。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分(0.5~1);N的取值:

(N≧5家)

□其他: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3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 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4名,有效投标人≥10 家的应推荐5名)。

☑本项目含监理,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其他:

定标核查

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进行查验,以下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杭州” 网站为准)。⑦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19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本项目不采用。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本项目不采用。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建设单位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可查询全国、浙江省、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资质职称、执业资格等级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其他认为需考量要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直接票决法二;□直接票决法三。□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逐轮票决法二。□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4

履约担保及

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

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

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20

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

不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10.1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

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2

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

安排好人员,并在“

投标承诺书”中填报

真实、准确的传真号

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

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

述和答辩的,招投标

监督部门将依据《杭

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

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治理的通知》(杭建

市发〔2022〕223号

)的规定,对投标人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的,指联合体所有成

员单位)实施信用扣

分,扣分相关通知材

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

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

送达。)

1、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陈述和答辩时间:

;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

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21

☑10.3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

键岗位人员社保的

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

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

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

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

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

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

定及变更证明

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

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

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

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

程”。

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

程师)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

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

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0.4

特别说明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

款,可以使用《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的

通知( 浙建〔2018〕24号)。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22

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

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

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

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

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其他: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基本信息维护的通知全

面采用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在线核对企业及人员资格等信息。如出现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企业承担。为有效避免上

述问题,各投标企业应当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维护和核对工作,在省

平台上录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后,同步到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原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

误。

☑(二)本项目招标含监理。

☑1、本项目需要工程渣土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

标控制价中,要求施工企业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

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

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

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本次中标的监理企业须协助招标人及施工企业按

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管

【2022】39号)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根据《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

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60号)、《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杭渣专办【2022】7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备案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落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洗和消纳处置等措施,做好工程渣土出土处置台账;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要按照建设单位施工

23

合同违约条款处罚,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为:

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根

据发包人提出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目标及措施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并确保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执行。本项目应使用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运送混凝土

2、住宅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

导则(试行)》的要求,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防治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工程施工

中应针对通病防治措施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按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采旁

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落实防治措施。

招标人应对监理单位在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并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候选人资格时(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除外),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 3名的,按原评标办法排名高低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递补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数量;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3 名的,不再递补,将有效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按照前附表要求进行公示。若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应对评标结果予以纠正。2、公示期间,拟中标公示候选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驻派现场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证明材料。其中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质量专监、安全专监)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投标截止月上溯6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返聘证明即可)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拟中标公示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

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

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

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

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

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

人务必重视。

10.5

监理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承诺书(格式附后),不能及时

24

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0.6

本项目实行次日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定标办法。

25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及与其有控股或管理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4) 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27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28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估算(概算);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

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29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和商务

标资料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函封面;(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

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1)项目概述;

(2)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具体包括制定的工作计划、制度、内容、程序、方法

和措施等;

(3)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

(4)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等。

3.1.2.2项目管理

(1)项目的整体定位、工作思路、工作切入点认识;

(2)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流程安排;

(3)项目管理方式的创新(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3.1.2.3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工程勘察(若有):

(1)勘察综合说明;

(2)勘察工作量清单;

(3)勘察方案;

(4)实施勘察方案的安全质量保证、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6)勘察的设备投入;

30

(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设计咨询(含优化)(若有):

(1)设计进度的策划,设计质量、限额设计的管理措施,针对本项目工艺、专项

等;

(2)EPC模式下设计管理的建议(若有);

(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工程设计(若有)

(1)总体说明;

(2)设计说明;

(3)工程方案内容;

(4)工程投资估算;

(5)图纸;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工程监理(若有)

(1)监理方式的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2)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3)质量、进度、投资、造价以及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4)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造价咨询(若有)

(1)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措施及方法;

(2)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的进度计划安排;

(3)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及要点分析;

(4)各类造价成果编审质量保证措施;

(5)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要点难点;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31

招标代理(若有)

(1)关于本项目的招标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

(2)招标策划措施;

(3)招标文件编制重点难点、质量保障、应急预案措施;

(4)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资信等需求的确定方式;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其他(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其它评审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

(若有)

3.1.2.4统筹协调(若有)

对各项管理咨询及项目内外的统筹协调工作方案。

3.1.2.5相关项目建设建议(若有)

建议具备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3.1.2.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近年财务状况表;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③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④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32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联合体协议书

(7)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报价汇总表及各专业报价表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报价汇总表

②各专业报价表

项目管理费报价表(若有)

工程勘察费报价表(若有)

设计咨询费报价表(若有)

工程设计费报价表(若有)

工程监理费报价表(若有)

造价咨询费报价表(若有)

招标代理费报价表(若有)

其他费用报价表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4.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

33

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全过程工程咨询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

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

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4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4.1.1 (B)投标采用线上投标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

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

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

36

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37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

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38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39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

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

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

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

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

务。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人应委托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也可委

托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单位联合

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

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2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包

含设计的项目)

总分=技术分(5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3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不

含设计的项目)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

41

的;

相关人员资格核对中,企业资质、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的信息(包括:姓名

,从业单位,证书有效期)核对以“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

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

信息为依据(市政专业工程的总监作为“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中体现的

人员),其他人员资格及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的证书(专业、等级)由评标

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件审查核对;(注:《项目企业、从

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建造师(总监)资格:人员名字与诚信平台名字

不一致的”,在初步评审阶段按照“投标文件中存在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

括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予以否决)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

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

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

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

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

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

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

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2

(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

件规定的(若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不含设计 5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

其投标。

技术标评审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勘察、设计、监理等具体评审因素及分

值权重设定可参照各专业类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表

项目总

体策划

方案

项目概述

分值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制定的工作

计划、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1.7-2分

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合理性;各类专业人员分

工是否科学、合理、高效。

1.7-2分

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有效的、有针对性

的措施

1.7-2分

项目管

对项目的整体定位、工作思路、工作切入点认识的适宜性;项目管

理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流程表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方式的

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1.7-2分

☑工程监

监理方式的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5.1-6分

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5.1-6分

质量、进度、投资、造价以及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5.1-6分

43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住

宅项目应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的要求,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理措

施)

5.1-6分

☑造价咨

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措施及方法;针对本项目各

阶段造价咨询工作进行合理进度计划安排;针对本项目

各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及要点分析;各类造价成果编审

质量保证措施;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要点难点;招

标人针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其它要求

5.1-6分

☑招标

代理

招标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是否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

针对性;招标策划措施是否适宜;招标文件编制重点难

点、质量保障、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可行;招标文件技

术、商务、资信等需求的确定方式是否合理

5.1-6分

☑统筹

协调

对各项管理咨询及项目内外的统筹协调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

2.1-3分

相关项

目建设

建议

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1.7-2分

技术标页码的符合性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不符合的得0分。(页码不宜多于500 页,不宜少于300页,文本连续编码)

0-1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

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

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

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

定地点得0分。

44

四、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

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

内容为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

(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除外;

(六)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到位率、咨询服务期、商务

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九)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的;

(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十一)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二)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

项目需至少配置总监理工程师 4 人(按照招标公告总监资质要求设置总监人

员)、质量专监 1

人、安全专监 2

人);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2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

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

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45

类似工程业

企业业绩(同一业绩在本项企业业绩1、企业

业绩2中只能计取一次,就高计取)

企业业绩

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房建或

市政公用工程的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

)以来(时间以竣工证明文件上的

时间为准)单独(非联合体形式)完成或以联

合体形式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造

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全

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工作内容必须含建设管理

(或 项目管理或代建)、工程监理、造价咨

询、招标代理,如果是联合体形式的业绩,

投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含工程施工监理或建设

管理(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有1个得2分,最

高得2分。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中标通

知书复制件;②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

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

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制

件。上述证明资料至少有1项反映出项目特征

、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

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

2、监理业绩:

①承担本项目市政监理工作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本项

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

来(时间以竣工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单独

(非联合体形式)或以联合体形式完成过单个

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市

政公用工程的工程监理或包含工程监理工作的

8

46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1个得2分,最高得2

分。

②承担本项目公路交通监理工作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

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

)以来(时间以竣工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单独(非联合体形式)或以联合体形式完成过

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造价700万元及以

上公路交通工程的工程监理或包含工程监理工

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1个得2分,最高

得2分。

【(1)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

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②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

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

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

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复制件。上述证明资料至少有1项反映出项

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

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

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

序进行认定。】

③承担本项目水利监理工作的投标人[采用联

合体投标的,指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本项

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

来(时间以竣工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单独

(非联合体形式)或以联合体形式完成过单个

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造价400万元及以上水

利工程的工程监理或包含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过

程工程咨询业绩,每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1)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

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②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

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

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

47

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

书)复制件。上述证明资料至少有1项反映出

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建筑面积等符合业

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

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

顺序进行认定。】

人员业绩(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如为同一业

绩的,可重复计分。)1、人员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造价

1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有

1个得2分,最多得2

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②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制件。上述证明资料至少有1项反映出项目特征、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2、人员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造价

400万元

及以上水利类工程的监理业绩有

1个得2分,最

多得

2分。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②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制件。上述证明资料至少有1项反映出项目特征、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总监不为同一人,需提供该项目的人员变更资料。】

4

48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本项目只计取房建及市政监理企业专业类别信用评分;就高计取且只计取其中一家)

3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的得1分; 拟派监理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具

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注册

证书和符合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社

保缴纳证明的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3

2、拟派投标人员及相应人员到位率是否符合

本项目的需求,符合或优于的得2分;不符合

的,少1个扣0.5分,最多扣2分,本项最低得0

分,最多得2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的《对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

咨询机构人员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同时

提供①相应人员证书的复制件,②符合招标文

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制

件,否则不得分)

2

☑本项目采用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企业信用评价分根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分别读

取,按照信用评分按专业均分后分别叠加计算。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按满分计

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

名: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监理企业在省平台上的信用等级进行计

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

台”)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

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1月30日,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49

1、如招标项目仅计取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2.7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2.1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

得 1.2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及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

2.如招标项目计取二个专业类别信用评分的:

①计取设计或造价信用评分的,计取造价企业的信用等级得 1.5 分,计取设计

企业的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125 分,信用等级为 C

的得 0.75 分,信用等级为 D 的得 0.37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无有效信

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 0 分;

②计取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

级为 B 级的得 1.3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1.05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6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及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

3.如招标项目计取三个专业类别信用评分的:

①计取造价企业的信用等级得1分;

②计取设计企业的信用等级为A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B的得0.75分,信用等级

为C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D的得0.2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

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③计取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B

级的得0.9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4分,信用等级为E

级及无信用等级的计0分。

(二)商务评审(30 分)

方案1: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

对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

投标单位(N=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

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

行二次算术平均。)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如二次平均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50

0. 5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5分;投标报价

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

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

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

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

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

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

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

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

51

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

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

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

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

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

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

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52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

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

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

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

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

53

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

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

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

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

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

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

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

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

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

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4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

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

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

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

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

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

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

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55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

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

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

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

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

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

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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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 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

57

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

相同 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 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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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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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24—2612)。

工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宜在本合同中明确,或另行签订协议补充。对于专

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

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5-

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

咨询服务合同作为补充。

GF—2024—26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61

为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

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9条,具体条款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签约合同价、服务期限、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含义、合同订立和生效,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13条,具体条款包括:一般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服务费用和支付,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知识产权,保险,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合同当事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项工程咨询服务的通常做法。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提供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共计13条,具体条款包括:一般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服务费用和支付,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知识产权,保险,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编写专用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对于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线的内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列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增加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62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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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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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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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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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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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约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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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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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文件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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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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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词语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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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订立和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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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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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一般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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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定义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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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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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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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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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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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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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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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从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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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利益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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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合同变更或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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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条 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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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委托人一般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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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委托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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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委托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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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委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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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 受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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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受托人一般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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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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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咨询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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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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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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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条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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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咨询服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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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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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咨询服务成果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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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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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和配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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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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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服务开始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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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服务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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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服务进度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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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服务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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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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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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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支付程序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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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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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结算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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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条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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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变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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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变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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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价格调整和变更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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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条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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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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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知识产权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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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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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条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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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受托人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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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保险的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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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条 不可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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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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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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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不可抗力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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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条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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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委托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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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受托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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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责任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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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责任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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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条 合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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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由委托人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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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由受托人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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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合同解除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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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条 争议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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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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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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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争议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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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仲裁或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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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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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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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一般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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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条 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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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 受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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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条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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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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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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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条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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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条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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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条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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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条 不可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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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条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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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条 合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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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条 争议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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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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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服务费用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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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服务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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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主要咨询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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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___

受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2.项目地点:临平区运河街道。

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整治提升、道路整治提升、绿化环境整治提

升、 驳岸整治提升、桥梁整治提升、配套用房整治提升、综合管线整治提升、生态停车位整治提升、活动场地整治提升、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及配套附属设施整治提升等。

4.建设规模:拟建设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涉及农村风貌整

治约 7.2 万平方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约 655 户,农村道路整治提升约 5.50 公里,河道整治提升长度约为 1.15 公里。

5.投资金额(阶段):本项目投资估算913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7919 万

元。其中美丽乡村类农村风貌整治建安费约3585万元;四好农村路建安费约931万;农污改造建安费约2808万;综合整治工程建安费约595万元。

6.资金来源:区财政和运河街道共同出资。

7.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

8.项目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内容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为(根据本合同约定达成一致的委托人的委托范围和实际需求进行勾选):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办理工程

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

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勘察、设计以及其

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勘察设计、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投资、变更、论证以及人员考核管理

68

等),筑牢安全防线全过程动态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

全施工方案,监督危大工程专项施工落实情况,核查现场人员、设备合规性,督促施

工单位落实安全交底、隐患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阶段进行项目管理,确

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配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

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

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

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

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

□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含优化):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

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完

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监理按照规范要

求,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查。坚持经常性地现场

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严把质量关,及时进行质量

抽检,确认工程质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

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

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根据承

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资金 使用计划;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概算及后续的施工

图预算等造价文件,并提供投标造价分析;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负责对承

包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

书;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审核因设计

及现场变更等产生的额外工程量及费用,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核定分

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

他咨询服务。会同委托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对承包单位提供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出

具完整的结算内审报告。审核总承包单位招标清单以及业主直接委托单位的相关费用

和清单,并出具相关书面报告。。

☑招标代理:

本项目施工招标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布招标公

69

告、组织开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整理项目资料报送主管部

门等招投标内容。

□统筹协调:

□其他:

三、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1. 委托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签约合同价

1.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签约合同价具体构成及合同价计取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专项咨询服

务内容

签约合同价

(万元)

合同价计取

方式

税率

税金

(万元)

123

……

上述费用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计划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六、合同文件构成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如有);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其他合同文件。

70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七、承诺

1. 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合

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支付款项。

2. 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

程咨询服务。

八、词语含义

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九、合同订立和生效

1.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并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

效。

4.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受托人执____

份。

71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定义和解释

合同当事人补充定义和解释的其他内容:/。

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如有)(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 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

1.3 法律法规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1.4 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1.5 联络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书面送达。

委托人的送达地址:运河街道办事处。

受托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受托人的送达地址:受委托人现场项目部。

1.6 保密

保密期限:/。

1.7 发布

发布限制:/。

73

2

委托人

2.1委托人一般义务

2.1.2(对照通用条款)/。

2.1.3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

(1)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无

2.1.5委托人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委托人决定

为保证服务按服务进度计划进行,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托人决定的事宜,委托人应在七天内做出书面决定。

2.3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按委托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义务,负责工程的外部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

素的确认,对图纸变更的确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提供图纸、批件、指令,

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必要时亦可口头指令,受托人接到批件、指令应在 24 小

时回复,逾期则视为受托人已认可。但与本工程相关的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价格、款项支付、计量、计价、工期、变更、索赔、建筑使用功能、分包的范围

与内容、分包人和供应商选择、人员的更换或撤回等有关事项),均须经过为委托

人的审核同意后,方可有效、实施,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受托人。

74

3

受托人

3.1受托人一般义务

3.1.7受托人的其他义务:

3.1.7.1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一

体化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1.7.2 受托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

3.1.7.3 受托人应组建能够满足工程咨询服务需要的工程咨询机构,向委托人报

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工程咨询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工程咨询规划或工程咨询专

项计划,完成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工程咨询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专用

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咨询工作。

3.1.7.4受托人应按批准或同意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组织工程咨询,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项目成果。受托人不得在工程咨询过

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重要内容。如需超出范围变更(变

更相关约定详见附件各专业合同),应遵循建设程序办理并报委托人决定。

3.1.7.5 受托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

3.1.7.6 受托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竣工资料审核等相

关工作。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移交,配合做好竣工结(决)算审查和项目审核工作。

3.1.7.7 受托人应在项目建成后,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工程保修责任。

3.1.7.8 受托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工程咨询任务完成后将工程档案

及相关资料等整理汇编,向委托人移交。

3.1.7.9 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工程咨询工作

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

委托人。

3.1.7.10 在工程咨询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

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3.1.7.11 在委托的工程咨询范围内,委托人或其他参建单位对对方的意见或要

求甚至出现争议通过受托人协商的,受托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

有效地维护委托人权益。当双方争议由政府监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进入司法审判时,

75

应当协助委托人收集作证的事实材料。

3.1.7.12 受托人严格按照临平区的项目管理和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3.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3.2.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代表工程咨询人承担本项目工程咨询的各

项权利、义务和责任。

3.2.2受托人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委托人。

受托人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其他情形:除下列情形外,合同主要负责人员不得

变更:(1)因离职、患病或其他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2)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资格、吊销相关证书及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委托人认为履职不到位、工作存在严重失误,经整改仍不能胜任管理岗位的。上述情况发生变更的,每次处以违约金拾万元。

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违约金贰拾万元。

3.2.3 受托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0 天内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违约金贰拾万

元,并通报主管部门。

3.3咨询人员

3.3.1各专项咨询负责人:

(1)___________负责人

76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代表工程咨询人承担本项目工程咨询的各项权利、义务和

责任。

3.3.2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各专项咨询负责人每次处以违约金拾万元,其他人员每次处以违约金伍万元。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各专项咨询负责人每次处以违约

金拾万元,其他人员每次处以违约金伍万元。

3.3.3受托人认为将使其咨询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保障受到影响的其他事件: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3.4.1受托人擅自转让或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违约金拾万元,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合同。

3.4.3允许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且经委托

人审批同意。

3.4.4 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的,受托人就

该部分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3.5联合体

3.5.3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对委托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3.5.4委托人向联合体各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方式:。

其他关于联合体的约定:。

4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78

4.1咨询服务依据

4.1.4咨询服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4.1.5咨询服务适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4.2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对咨询服务成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并满足委托人要求。4.4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4.4.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咨询服务成果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

4.4.3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4.4.5委托人在审查同意受托人的服务成果后/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服务成果,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予以协助,协助时间应为合同服务期内。

4.5管理和配合服务

4.5.1关于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其他约定: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目标及措施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并确保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执行;全过程咨询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控制。

4.5.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表其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

施 进行全面管理,但是所有由受托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

书 、决 定及其他通讯联络等,只要与本工程的以下事项相关( 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价格、款 项支付、计量、计价、工期 、变更、索赔、建筑使用功能、分包的范

围与内容、分 包人和供应商选择、人员的更换或撤回等有关事项),均须经过委

托人的审核同意 后,方可有效、实施,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5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5.1服务开始和完成

服务开始日期为以下第(1)项:

(1)在合同生效后1天内;

(2)在受托人收到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付款后/天内;

(3)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4)以开始服务工作通知载明的开始服务日期。

服务完成日期为以下第(3)项:

(1)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议书等的服务,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日内完成;

79

(2)对于履行为完成某一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为止;

(3)自服务开始日期至缺陷责任期满。

5.2服务进度计划

5.2.1受托人应提交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交

5.2.2委托人审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委托人审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委托人

应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服务进度计划后30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逾期未审批或

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该服务进度计划。

5.2.3委托人审查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委托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后14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逾期未审批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修订后的服务进度计划。

5.3服务进度延误

5.3.1 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延误的其他情形:/。

5.3.2 受托人发出延期书面通知的时间:_/。

委托人书面答复的时间:/。

5.3.3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服务进度延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上限为: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完成移交手续,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日承担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上限为该时间节点后未付的合同金额。

5.4服务暂停

受托人可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其他情形:/。

6

服务费用和支付

6.2支付程序和方式

6.2.1支付时间:详见附件服务费用和支付。

6.2.4委托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_

/。

6.2.7服务费用支付货币:人民币

7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80

7.1变更情形

7.1.1其他服务变更情形: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7.2变更程序

7.2.1委托人对服务变更的答复时间:/。

8

知识产权

8.1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双方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及许可的约定:受托人应保护委托人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

方泄露、转让技术经济资料。

8.3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双方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撤销的其他约定:/。

9

保险

9.1受托人保险

9.1.1受托人应投保的险种:

险种

最低保险额

保险期限

其他信息

9.1.2关于保险费用的其他约定:

/。

9.2保险的其他约定

9.2.2 关于保险凭证提供的约定:

/。

9.2.3 关于保险变更或提前终止的约定:

/。

10

不可抗力

81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行为(临平区相关部门或以上

级别发布的区域性停工文件或通知。

10.3不可抗力的后果

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后果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

11

违约责任

11.1委托人违约

11.1.1委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1.1.3委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1.2受托人违约

11.2.1受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1.2.1.1、做好投资动态控制工作,防止项目超概情况发生。除国家政策调

整、价格上涨、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外,项目发生超概情况

的,委托人有权对其处以超概金额 1%的违约金;

11.2.1.2、因受托人原因未达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质量未达到合格标

准、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的,将处以以下金额的违约金;

11.2.1.2.1、施工质量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2%;

11.2.1.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2%;

11.2.1.2.3、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2%;

11.2.1.2.4、实际建安造价和总投资的控制未达到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2%;

11.2.1.2.5、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要求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5%。

11.2.1.3、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的,或造成影响到

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2%。

11.2.1.4、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或形成安全生产重大

82

隐患的,违约金为暂定合同总价的2%。

11.3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11.4责任限制

最大赔偿额:按通用合同条款。

12

合同解除

12.1由委托人解除合同

委托人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本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12.2由受托人解除合同

受托人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3合同解除的后果

双方关于合同解除后果的其他补充约定:/。

13

争议解决

13.2调解

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13.3争议评审

13.3.1合同当事人关于争议评审的约定:/。

13.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临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附加协议条款:(1)如遇本合同未明确事宜或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条款为准;(2)项目工程变更需按照《临平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临平政发〔2022〕19号)执行,凡未按管理办法完成变更审批的、工程变更审批滞后及未按流程进行审批的,均为无效变更,委托人有权处以每次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变

83

更增加的费用在审核结算时,不得计取。因受托人原因,工程变更超过10%时,委托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项目投资变化的,增加的投资不作为计取费用的基数。对有严重过失的受托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市场诚信管理、市场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依法予以处罚,委托人有权按照2000元/次扣除违约金。(4)工程预、结算审减率超过5%,委托人有权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5)结算、财务决算未按时送审的,委托人有权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6)由于咨询人原因,咨询人提供的成果文件中出现漏项、漏量、多算等问题影响造价超过5%以上的,按照漏项、漏量、多算部分的造价/项目总造价百分比扣减该项目的咨询费。咨询人应对以上咨询成果文件予以修改、纠正,因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一、建设管理和工期、质量控制1、受托人必须按委托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接受委托人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2、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受托人的建设管理人员、造价咨询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监;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如有必要)等其他第三方人员(如有必要)等,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向委托方提供管理咨询月报。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按2000元/次处罚,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造价咨询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按1000元/次处罚。3、受托人必须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做好工期目标管理,因管理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合同约定工期管理目标的,管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非管理人原因,需管理方在实施管理过程中举证责任方,并经建设单位、跟审等确认,否则视作管理方违约。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管理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被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公开通报的、媒体曝光的或重大质量信访,管理人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0元。5、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具体按委托人另行制订的相关办法执行。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率到岗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 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人每缺一天最少处以2000元/人的违约金,其余 人员按照每缺一天最少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二、监理部分:(一)、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二)、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查。坚持经常性地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严把质量关,及时进行质量抽检,确认工程质量。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

84

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委托人。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5、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见证取样。6、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三)、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总监必须常驻项目现场。当项目总监在项目监理期间累计发生工期中月出勤率低于80%的,每月处以违约金壹万元。(四)、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岗履约。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投标承诺到位率到岗,每缺一天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安全监理工程师未投标承诺到位率到岗,每缺一天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三:代理部分(一)、代理服务期代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二)、设计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招标工程所需的有关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2、协助招标过程中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3、审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4、主持签约工作。5、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三)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3、在甲方的配合下认真制定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代理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代理报告。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内容。4、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正确性负责。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成果允许偏差值控制在±5 %以内。5、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6、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8、及时移交招标相关资料。(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若本工程招标未进入发布公告程序则甲方给予乙方招标代理费全额的50%作为补偿;

85

若本工程招标已进入发布公告程序则甲方给予乙方招标代理费全额的100%作为补偿。2、由于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扣除招标代理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等代理质量问题,影响造价或被主管部门通报的,扣除招标代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86

附件

1

服务范围

(合同当事人应在此附件中约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咨询服务范围,相关描述应尽量全面准确,并可在有利于理解的前提下明确不包括的服务内容或对服务内容的限制。对服务范围的描述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1.运河街道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工作内容:☑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

负责办理工程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

资料、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理,对

勘察、设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投资、变更、

论证以及人员考核管理等),筑牢安全防线全过程动态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审

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督危大工程专项施工落实情况,核查现场

人员、设备合规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交底、隐患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在施工阶段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配合做

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

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

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算和工

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

☑工程监理: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

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

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监理按照规范

要求,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查。坚持经常性地

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严把质量关,及时进

行质量抽检,确认工程质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

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

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 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根

87

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资金 使用计划;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概算及后

续的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并提供投标造价分析;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

议,负责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

(期)付款建议书;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

意见;审核因设计及现场变更等产生的额外工程量及费用,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

态分析报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

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会同委托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对承包单位

提供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出具完整的结算内审报告。审核总承包单位招标清单以及

业主直接委托单位的相关费用和清单,并出具相关书面报告。

☑招标代理:

本项目施工招标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布招标

公告、组织开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整理项目资料报送主

管部门等招投标内容。

(可包括对该项服务下具体工作内容的罗列和描述等)

成果文件:/_;

(可包括成果文件的具体罗列、份数、载体和形式等)

标准和要求:/;

(可包括该项服务及相应成果文件所应达到的,可测量、可核验的质量标准、主要技术指标、时限等)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

(可包括受托人将配合和管理的工程合同形式、受托人的管理权限、咨询服务和其他方所提供服务之间的界面管理责任等)

其他:/。

(可包括委托人应该进行的协调和提供的资料、受托人应履行的相关程序、时限及其他要求等)

2.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

成果文件:/。

标准和要求:/。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

其他:/。

……

88

二、其他专项咨询服务

1.监理工作

A、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

全、文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包括:

1)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开展监理工作,当遇到涉及工期、质量、投资等重大技

术、经济问题时,监理方应及时报告业主或向业主提出建议,取得业主确认后,由

监理方监督实施;

2)监理方派驻现场监理组人员应自觉遵守业主定的各项制度,应接受业主的

检查、监督。

3)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要求达

到合格等级。

4)按照双方合同,委派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立监

理机构。

根据工程需要监理人员分批进驻现场,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未经业主同意,监

理方不得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现场代表。

5)根据《建筑法》及合同规定的具体监理范围和任务、设计文件、施工及验

收规范和 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等,制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6)主持施工图交底,起草会议纪要。组织监理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并参加图纸

会审。

7)参加业主签定施工合同和做好开工准备,复校灰线;

8)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

委托人同意;

9)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10)对工程的各工序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并进行抽检,严格对隐蔽工程的

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实行旁站制度),并签字认可;

11)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进行质量监理,检查其规格、性能、重量、试验报告

及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成品,须令施工单位组织材料或成品退场,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编制主

89

材及设备的供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到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

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及时见证取样;

12)定期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及时建立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对质量保证的资料进行审查;

13)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程竣工时,向业主和质监部门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监督承包商严格按图施工,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权对承包商不符

合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规范要求的工序作出要求整改、返工的指令;对严重违

反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后,有

权作出暂停施工的指令;

15)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或有质量疑问的材料作出替换,进行试验、提

出停止使用的意见;

16)监督承包商严格按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线及红线外建(构)筑物进行保护;

17)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并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18)帮助承包商采取科学的组织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采取技术组织措

施,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

19)协助业主参加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

20)根据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费用条款,协助业主核算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应付工程

款金额,并交业主审定;

21)协助业主审核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及发生的费用;

22)定期主持工程例会,配合业主召开各种协调会议,对有关质量、进度、投

资、安全等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23)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监理报告(周报、月报或阶段报告),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24)不得将受托的事项委托给第三人,如个别业务需委托第三人完成的,需经

业主同意, 但监理方对此业务负全部责任;

25)检查施工单位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落实情况;

26)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27)检查施工现场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状况及文明、卫生情况;

29)落实施工单位用电、消防及工棚安全设置到位情况;

30)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抓好人员、设备及工程本身的安全;

90

3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平面布置完善合理,材料堆放整齐;

32)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杭州市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33)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34)工程实施期间使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5)督促并落实施工承包商的防汛措施和应急方案;

36)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承包商及时完成施工资料,并在工程完工时提供

齐全的竣工资料;

37)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签复,以避免业主为此而额

外承担风险;

38)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按照质量监督机构和业主的要求完成自身的监理资料,

并在完工后30天内,提供业主完整的并装订成册的监理资料一份,包括监理合同、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会议纪要(含监理工程师发布

的各项指令及联系单)、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抽检或监理

主持验收的各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隐蔽工程和其他重要的质量部位的资料,

及由施工单位提供或检查的有关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39)监理工程师必须努力使以上所有资料均经过质量监督机构的审查,并得以通过。这些技术资料还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使接收单位接收,若不合格而被退还,业主将对监理和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40)监理人必须做好重要结构和建筑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并及时移交委托人。

41)本工程需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外,同时设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所配备人员的数量、资质必须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42)监理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交通工具为本监理项目专用,使监理工作高效率开展。

4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监督并形成记录,定期报业主。

B、成果文件:

☑1、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

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

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

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91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

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

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编报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监理总结。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有

关单位、部门移交。

☑2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

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

(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

计文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

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 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职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

生产许可证;

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财务状况、固定资产;⑥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⑦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

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 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⑤本工程的检测项目、检测计划和要求。

(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

92

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

定期维修保养记 录;④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

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

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

准。

(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

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

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④特种作 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符合要求后予

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

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完毕后,

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

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

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

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并报委托人,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

☑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93

(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 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

(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

果、相关 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

☑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

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

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

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

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

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

拆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在安拆、加节作业过程中,应实施旁站,并

填写旁站记录;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

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

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立即指令施工

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94

(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

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

(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

(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

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

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

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

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

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

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

款;④当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对可能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

预测和防范;②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③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影响及损失;④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⑤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

审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

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95

(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

宜。

☑7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48)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

(49)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

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50)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

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C、标准和要求: / ;……

三、另行约定的服务

1./

工作内容:/;

成果文件:/;

标准和要求:/;

相关管理和配合服务(如有):/;

其他:/。

……

96

附件

2

服务费用和支付

一、服务费用计取

合同所列的服务费用均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税率为6%。服务费用包括服务费用、服务开支和奖励金额。具体计取方式如下:

1.服务费用

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其他计取方式为:暂定合同价按中标价,最终按实结算。

2.服务开支

上述服务费用中已包含的服务开支包括履行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服务开支。

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除上述服务开支外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其他合理服务开支,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取,预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 奖励金额

委托人对受托人进行奖励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计取和支付

方式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计取:;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支付:。

(2)双方约定的其他奖励方式

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的计取:/

奖励金额的支付:/。

二、服务费用的变更和调整

最终项目管理费:参照“参照临平发改[2023]37 号”文件,签约合同总价暂按概

算建安费 7919 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140-80)/5000*2919+80】*中标费率,

中标费率( %,工程监理费中标价除以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后再乘以 80%)计

取,最终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不含电梯等设备费)按实调整;

最终工程监理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件,签约合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费 7919 万元为基数,计算

97

公式为【(181-120.8)/3000*2919+120.8】*1.0*1.0*1.0*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 %,工程监理费中标价除以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后再乘以 80%)计取,最终

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不含电梯等设备费)按实调整;

最终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

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签约合

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费 7919 万元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100*0.0036+400*0.0033+500*0.003+1000*0.0027+3000*0.0024+2919*0.0021】*

中标费率,中标费率( %,造价咨询费中标价除以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后再乘

以 40%)计取,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不含电梯等设备费)按实调整;

最终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签约合同总价暂按概算建安 7919

万元为 基 数 , 计 算 公 式

【100*0.01+400*0.007+500*0.0055+4000*0.0035+2919*0.002】*中标费率,中标

费率( %,招标代理费中标价除以招标代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后再乘以 80%)计取,

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不含电梯等设备费)按实调整;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

1、工程监理费:①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应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暂定中标价的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方支付暂定监理费的5%。②项目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方支付暂定监理费的10%;③项目主体结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方支付暂定监理费的20%;④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建设各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方支付至按累计施工中标价总和为基数调整后的监理费的70%;⑤项目竣工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按累计施工中标价总和为基数调整后的监理费的80%;(并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⑥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方支付至实际监理费的95%。⑦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支付余款。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完成后7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80%,待工程开工后7日内支付剩余款项。3、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费: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或预算)完成,提交造价咨询报告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80%,待工程开工后7日内 支付剩余款项。

98

4、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与工程监理费同步且同比例分摊进行支付。

99

附件

3

服务进度计划

一、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顺序和时间

序号

内容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服务成果交付日

期)

1

2

3

二、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可在此明确委托人对于咨询服务顺序、日期、审批期限等的其他要求。如委托人要求,应在此约定用于制作服务进度计划的任何特定的进度软件。

可在此约定受托人每月应提供给委托人的、用于报告服务进度计划进程的信息。)

100

附件

4

主要咨询人员

一、主要咨询人员相关信息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

学历

专业

岗位

派遣时间

1

2

3

4

二、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架构

10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技术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相关文件包括:批复文件

102

2、对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的要求

序号

全过程工程

咨询岗位

技术职称

要求

执业资格要求

职称专业

要求

数量要

(人)

现场到位

率要求

(每月按

30 日)

项目负责人

根据招标

公告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要

根据招标

公告要求

1

不低于

85%

项目管理岗位

1

建设管理负

责人

高级工程

师职称

——

——

1

不低于

85%

2

建设管理专

职人员

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

职称

——

——

3

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

到场

3

各类审批手

续办理

专员

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

职称

——

——

1

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

到场

工程监理岗位

1

总监理工程

根据招标

公告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

要求

根据招标

公告要求

3

不低于

85%

2

水利工程专

业监理

工程师

——

水利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

——

1

不低于

85%

3

公路工程专

业监理

工程师

——

交通公路专业注

册监理工程师证

——

1

不低于

85%

103

4

市政公用专

业监理

工程师

——

市政公用专业全

国注册监理工程

师或市政公用专

业浙江省监理工

程师

——

1

不低于

85%

5

房建专业监

理工程

——

房建专业全国注

册监理工程师或

房建专业浙江省

监理工程师

——

1

不低于

85%

6

安全管理专

业监理

工程师

——

安全管理专业省

监理工程师

或国家注册安全

工程师

——

2

不低于

85%

7

质量专业监

理工程

——

省监理工程师

——

1

不低于

85%

8

监理员

——

土建、市政、水

利、交通运输工

程专业省监理员

各一名

——

4

不低于

85%

招标代理岗位

1

招标代理负

责人

——

——

——

1

全程服

务,根据

项目实际

需求到场

2

招标代理专

职人员

——

——

——

2

按需兼职

项目管理

工作

104

3

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

土建、安

装各 1 名

2

全程服

务,根据

项目实际

需求到场

注:

1、以上人员均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

(总监理工程师、质量专监、安全专监)的聘用合同,及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

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返聘证明即可)),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2、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可认定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3、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或造价师专业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截图,否则相应人员在评分时不予分。4、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加。若中标后项目业主及当地相关部门对人员另有规定要求的,应从其规定。

注:1、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但应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2、各岗位现场到位率要求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后考勤起止时间为准。

105

3、对投入本招标项目的办公及设备等的要求

序号

所需设备名称

数量

说 明

106

4、招标人对工程咨询工作的具体要求

以下为招标人对工程咨询工作的具体要求。

1、工作范围:

项目管理(若有),包括: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

方案,负责办理工程所有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所

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约管

理,对勘察、设计以及其他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

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投资、

变更、论证以及人员考核管理等),筑牢安全防线全过程动态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

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督危大工程专项施工落实情况,核

查现场人员、设备合规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交底、隐患整改,杜绝安全事故

发生。在施工阶段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配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

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协助办理竣

工备案手续,配合工程移交,负责资料归档和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协助工程结

算和工程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及费用签证。

工程勘察(若有),包括:

设计咨询(若有),包括:

工程设计(若有),包括:

工程监理(若有),包括: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施工的

质量、安全、文明、进度、造价以及施工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过程控

制和管理,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应义务和责

任。监理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

107

查。坚持经常性地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严把质量关,及时进行质量抽检,确认工程质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建

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

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承包方强化

安全管理工作。

造价咨询(若有),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

务,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资金 使用计划;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概算及后续的施工图

预算等造价文件,并提供投标造价分析;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负责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每

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审核因设计及现场变更等产生的额外工程量及费用,向业

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

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会同委托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对承包单位提供的结算书进

行审核并出具完整的结算内审报告。审核总承包单位招标清单以及业主直接委托单位的相关费用和

清单,并出具相关书面报告。

招标代理(若有),包括:本项目施工招标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

制及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整理项

目资料报送主管部门等招投标内容。

统筹协调(若有),包括:

其他,包括:

2、工作程序规定:

3、工作质量、进度要求:

4、其他要求:

108

第六章

估算(概算)清单

109

第七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

11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11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112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

汇总)及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13

投 标 函 封 面(全过程咨询)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_

项目名称:____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勘察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设计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监理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14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115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

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名字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

或指挥部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16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

证。(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

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

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117

投标保函

招标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

贵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

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

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

要求支付,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

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

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

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

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8

保证人:

(签

章)

开具日期:

119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120

一、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二、项目管理

三、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四、统筹协调(若有)

五、相关项目建设建议(若有)

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1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122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业绩公示汇总表(表3)(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四、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4)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3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124

表3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名字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25

表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含监理)

工程名称: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

目实际按需设置 )

姓名

身份证

上岗资格证明

到位率承诺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专监

安全专监

……

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质量专监、安全专监)的

聘用合同,及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26

表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

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

主要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

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127

表5 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分别单独提供。

128

表6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

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

设计。

129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130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131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联合体协议书7、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报价汇总表及各专业报价表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

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名称)签署的投标文

件内容均有效,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13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

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

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34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

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日至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135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_____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

同 条 款 、 技 术 规 范 、 图 纸 及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后 , 我 方 愿 以 人 民 币 ( 大 写 ) ____

(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上述

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咨询服务期完成合同约定的

全部工作内容。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或

万元的现金(支票、

汇票、转帐)和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隔资担保公司保函)

或上述总价

%或

万元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

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

撤回投标,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

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

¥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

函同时递交。

9、本项目拟派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

□勘察负责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 设计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

□造价咨询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

136

10、投标单位

□独立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37

2

总服务期、各专业服务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服务目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38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

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

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

“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

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

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

139

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

求。

6.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

信用扣分相关通知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

本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140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

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41

全过程工程咨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咨询服务费内

招标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费率(%)

投标浮动

(%

计算投标报价

(元)

备注

计费基数

暂定计费基数

(元)

(1)

(2)

(3)

(4)

(5

(6)=(3)×

(4)×[1+(5)]

1、项目管理费

2

、专业咨询服务费

工程勘察费

设计咨询费

工程设计费

工程监理费

造价咨询费

招标代理费

其他

1~2合计:投标总

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投标人(盖章):

14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表中第(2)栏“计费基数”、第(3)栏“暂计费基数额(元)”、第(4)栏“计费标准费率(%)” 按招标文件约定填写,投标人不得变动。

2、表中第(5)栏“投标浮动率(%)”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填报。

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合理范围的上限值。

4、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本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自行补充各专业咨询服务报价表,若存在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报价汇

总表》不一致时,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报价汇总表》为准,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