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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七月
2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及后续服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9400121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世纪智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 3 月 20日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94001211)
1.
招标条件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已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6-
33*开通会员可解锁*-8363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
世纪智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 的设计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东至利丰路;南至飞虹路;西至奔竞大道;
北至笃学路。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302704.9 万元。
2.3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43.2亩;建筑总面积约:226058平方米(其中地上
面积约:15824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7817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
初设计服务。包括成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
整)及相关评估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及资金支付(包含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
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估、竣
工能效测评、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及测评、防洪设计评估)以及工程勘察需要的图纸及资
料、后期设计的报审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
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
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如需要)、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
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布系
统)、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含人防
4
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
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地下水电管网设计、电
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久供配
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
包括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
确性。
2.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自甲方通
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方案);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60日历天(自甲方方案确认之日起
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后续设计服务(按建设进度要求)。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设
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
)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者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
审合格证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过单个合同
5
建筑面积大于17万方(不含)的公共建筑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
图审合格证复印件。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规模、属性,对不能证明上述内容的,另须
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全过程咨询业绩不予认
可。
注:公共建筑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
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
等),实验室及研发生产基地类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
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
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
、拘留所)等,不包括住宅、工业厂房、旧改及综合整治类项目。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承担勘察和设计工作单
位分别各1家;
(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工
作职责,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要求为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
(4)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
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6)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对本项目的
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 建筑师或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 师 ;
□3.6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6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中标单位不作经济补偿,被评标委员会推荐
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补偿(含税)人民币30000元/家,其他投标单位均不予补偿。
如无效标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
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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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__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
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世纪智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华媒智谷大厦1幢2603
联 系 人:高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市心中路819号绿都世贸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李春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305080936@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世纪智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华媒智谷大厦1幢2603
联系人:高丰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819号绿都世贸写字楼10楼
联系人:李春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05080936@qq.com
1.1.4
工程名称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1.1.5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东至利丰路;南至飞虹路;西至奔竞大道;北至笃学路。
1.1.6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43.2亩;建筑总面积约22605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5824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7817平方米)
1.1.7
投资估算
302704.9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招标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服务。包括成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及相关评估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及资金支付(包含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估、竣工能效测评、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及测评、防洪设计评估)以及工程勘察需要的图纸及资料、后期设计的报审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如需要)、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布系统)、装饰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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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地下水电管网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久供配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90
日历天,其中: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
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60
日历天,投标承诺
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后续服务阶段:按建设进度要求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
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
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具体要求:1.中标人可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 设计工作且中标人无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部分进行分包
10
(受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发包人备案),其他工作不
得分包。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分包的专业配套工程设计成
果由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
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红线图、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春红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
.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
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
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
11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 500 页,不得少于 400 页,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847.7175万元。
☑风险控制价 678.174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22.6058万平方米,最高限价单价37.5元/平方米)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对于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补充、修改、完善,中标人应不
计次数的免费承担,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实对招标人进行赔偿。(3)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专家评审、咨询费、会务、人工、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等、及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发生的费用、工程概算编制费用等,并包含对第三方二次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图设计配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的相关配套和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费用。(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12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此类因素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兼顾经济性原则,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7)投标报价中含所有专家评审论证费。(8)合同条款中包含的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2、交纳方式: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①银行汇票或支票或电汇或网银交纳的以实际到账并获取“缴存确认表”为准②银行保函③保险保证④担保公司担保⑤融资担保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3、“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户名: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行政服务中心支行。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5、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13
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
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
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
同、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复印
件。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规模、属性,对不能证明上述内容
的,另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
料。
具体见招标公告3.2条款。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联
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14
展示图板
□无
☑有
A0
幅大小,
3 张 (请严格按
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项目总平图、白天鸟瞰效果图纸、夜间泛光鸟瞰图;
设计模型
☑无
□有
个;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
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
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
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
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
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1正本”、“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2正本”、“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伍
份
。
15
☑3.7.4
业 绩 证 明 文 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
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4.1.1(A
)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4.1.2(A
)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开标
厅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
☑4.2.5(A
)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
16
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
4楼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
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
)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
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
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
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
通知)
2.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
4楼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
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
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
17
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
/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其他:
/
。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
选经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
人数的2/3);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
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
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
18
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
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
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
时间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10%):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
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10%):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
员规模,近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
度)等 ;
☑3.企业信誉(1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
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4.投标方案(40%):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设计时重难
点问题的解决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20%):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
19
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10.评标报告(10%):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
准:中标单位不作经济补偿,被评标委员会推荐 进入定标程序
的中标候选人补偿(含税)人民币30000元/家,其他投 标单位
均不予补偿。如无效标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
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
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
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不要求。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20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
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
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
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
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
(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
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
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
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
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
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
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
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
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
的,按前附表 3.4.1 条款);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
确职责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
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
同的;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
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22
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
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
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
(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
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
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
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
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
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
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
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
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
23
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
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
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
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
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
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
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
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
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
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
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
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
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
约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
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
24
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
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
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
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
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
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
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
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
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
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
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
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设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
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
他联合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
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
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
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25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
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
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
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
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出。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购买电子保函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
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
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
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
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
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
的(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
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
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
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
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
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
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
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
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
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
26
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
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
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
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
计导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
行设计,与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
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
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
行)》(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
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
118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
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
〔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
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
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按相关文件执行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按相关文件执行
;设计单位应根
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
纸中落实。
10.其他:
(1)、初步设计深度除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外,还需满足
省、市、区印发的相关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及发包人编制工程
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的要求。
(2)、中标单位须对后期施工图是否与初步设计方案内容一
致进行审核。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
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
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
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
27
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
可):
①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
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②属于高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
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③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④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⑤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4)、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单方设计费报价一次性包干
(保留2位小数),今后不作调整。最终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本次投标
的单方报价进行结算调整。若最终结算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847.7175万元的,则按847.7175万元进行结算。
(5)、●若在方案审批过程中,发生的多轮方案重大调整、
变化,视为已在中标价内已考虑,价格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
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
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
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
务必重视。
28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
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1款的规定。
29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
质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3)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为准);
(1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
30
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
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
31
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
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
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
32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
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
件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
总)及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33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
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
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4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
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
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
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以城市道路为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3.1.2.2 设计说明
3.1.2.3 工程方案内容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
(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3)重要节点方案图
(4)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
(5)排水工程方案图
(6)附属工程方案图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
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35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
求)。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原创设计声明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
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
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
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
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
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6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
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
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7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
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8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
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
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39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
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
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
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从省综合性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
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40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
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
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
7.2.2 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
41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
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
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
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
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
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
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应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开
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
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
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后续服务便利;
(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应结合现场面试及7.2.7条的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可采用
下列方法: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2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
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
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
告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
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
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
果经济补偿费。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
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43
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
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
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
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
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
45
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
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用条款)》中2 发包人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
附表: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5.1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
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47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
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
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
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
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
据;
48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
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
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
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
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按前附表 3.4.1 条款);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
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
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
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一般
较好
好
49
1
设计水平
与质量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
综合评审:对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
的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
一般得0-3.3分,较好得3.4-6.6分;好得6.7-10分。
0-3.3 3.4-6.6 6.7-10
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
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一般得0-1.6分,较好得1.7-3.3分;好得3.4-5分。
0-1.6 1.7-3.3
3.4-5
对项目的商业策划定位是否准确,功能分析和各业态配
置比例是否合理。
一般得0-3.3分,较好得3.4-6.6分;好得6.7-10分。
0-3.3 3.4-6.6 6.7-10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
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
一般得0-3.3分,较好得3.4-6.6分;好得6.7-10分。
0-3.3 3.4-6.6 6.7-10
建筑外观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建筑风格和特色是否鲜明,是否体现环境、文化。
和周边建筑群体、本地文化结合有亮点
一般得0-3.3分,较好得3.4-6.6分;好得6.7-10分。
0-3.3 3.4-6.6 6.7-10
功能布局和分区是否合理明确,各功能分区是否满足使
用需要,便于划分管理;商业效益是否充分发挥项目优
势。
大堂和标准层设计合理,商业、商务动线是否合理,
交通组织清晰,汽车泊位设置合理,与城市道路、周边
环境有机结合。
一般得0-5分,较好得5.1-10分;好得10.1-15分。
0-5
5.1-10 10.1-15
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建筑、结
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交通流线、 基坑设计、幕
墙、人防、消防、装修、景观、建筑智能化、泛光照
0-2
2.1-4
4.1-6
50
明、标识标牌、室外配套等专业设计与建筑的适宜性、
可拓展性;
一般得0-2分,较好得2.1-4分;好得4.1-6分。
2
投资估算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一般得0-1.6分,较好得1.7-3.3分;好得3.4-5分。
0-1.3
1.4-2.7 2.8-4
3
总体安排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
较、分析;
一般得0-1.3分,较好得1.4-2.7分;好得2.8-4分。
0-1.3
1.4-2.7 2.8-4
4
新型技术
应用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
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一般得0-1.3分,较好得1.4-2.7分;好得2.8-4分。
0-1.3
1.4-2.7
2.8-4
5
概算编制
质量措施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
0-0.5
6
其他评审
因素
其他评审因素(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误差5%以内)的得0.5分,不满足的得0分。
0-0.5
对项目是否符合限额设计目标要求进行比较、评价。
(在限额设计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确保
项目概算不超限额设计目标。)
0-1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
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
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
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
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51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
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
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
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牵头单位):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者工程
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以
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
积大于17万方(不含)的公共建筑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
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每个得1.5分,本项最多计2个,
最高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
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复印件。证
明 材 料 上 须 体 现 项 目 规 模 、 属 性 , 对 不 能 证 明 上 述 内 容
的,另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
明材料。】注:公共建筑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
3
52
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
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
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
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
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似工程业绩类建筑(如机场、
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
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包括住宅、工业厂房、旧改及
综合整治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者工程规划许
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以工程规
划许可证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大于
17万方(不含)的公共建筑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阶段和
初步设计阶段),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计1个,最高得2
分。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
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复印件。证
明 材 料 上 须 体 现 项 目 规 模 、 属 性 , 对 不 能 证 明 上 述 内 容
的,另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
明材料。】
注:公共建筑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
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
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
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
筑 等 ) , 通 信 建 筑 ( 如 邮 电 、 通 讯 、 数 据 中 心 、 广 播 用
房)、交通运输类似工程业绩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
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
库、拘留所)等,不包括住宅、工业厂房、旧改及综合整治
类项目。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3
53
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
(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
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同专业设
计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年限≥15年得0.25分,10年≤注
册年限<15年得0.125分,本项最高得0.25分。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证书及当前有效期内注
册证书。】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满足《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
的,得0.5分;
【证明材料:设计人员相应证书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
(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
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同专业设计人
员不能为同一人。】
符合《人员要求表》要求的人员外,拟派项目设计团队另外
配备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总图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一级建筑
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项得0.25分,最高得0.5分;
(2)建筑设计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教
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建筑设计类专业)的每项得
0.125分,最高得0.25;
(3)结构设计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结构或土建结构类专业)的每项得0.125
分,最高得0.25;
(4)室内装饰专业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建筑设计类专业)的每项得0.125
分,最高得0.25;
54
(5)消防专业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专业)的每项得0.25分,最高
得0.5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或
相关证明文件等)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
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同专业设计人员不能为同一
人。】
注:投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
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的 补 充 通 知 - 建 办 市 函
〔2019〕92号”,符合文件中第一条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
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
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
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
台”)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
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1月30日,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
业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
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
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
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
附表1.3.1中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
55
《设计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
投标人单位。
2
建筑设计师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7
装修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智能化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
景观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所述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
业绩原件核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分处理。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
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
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
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56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
标基准价1%的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
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
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
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
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
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
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
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
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
57
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
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
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
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
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
58
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
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
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
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
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
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
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
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
则上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
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
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
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
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
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
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
59
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
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60
招标文件其他修订内容:投标函附表修改后格式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所需费用
备注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配合
其他
合计
¥
元(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
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
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6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
开发
Q04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
2.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东至利丰路;南至飞虹路;西至奔竞大道;北至笃学路。
3.规划占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约43.2亩;建筑总面积约:22605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
15824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7817平方米)。
4.建筑功能: 商业服务 。
5.投资估算: 约302704.9万元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
2.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扩初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及相关评估
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及资金支付(包含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
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估、
竣工能效测评、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及测评、防洪设计评估)以及工程勘察需要的
图纸及资料、后期设计的报审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
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
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如需要)、结
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设
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布系统)、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海
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
63
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架设
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地下水电管网设计、电梯及电
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久供
配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
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
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日历天,初步设计 日历天。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最终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本次投标的单方报价进行结算包干);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2)通用合同条款;
(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5)发包人要求;
(
6)技术标准;
(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4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
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市萧山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副本一式 6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设计人执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48
6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48
6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
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
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其他有关工程设计
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规范、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或询标纪要;(2)中标通知
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补
充文件;(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
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49
67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
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协助工作 。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68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 、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本
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
事,
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 、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4、关于设计
款项结算、变更、支付、设计验收等文件材料,均应经发包人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书面通知送达后,
即视为发包人已更换了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
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
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
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包括深化图复核)。
(
2)设计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
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设计
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
计图纸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
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1.3.3 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
济性最好,从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项目施工预算须控制在项目批复对应概算范围
内,如超出批复概算导致发包人无法招标、实施的,由设计人无条件进行方案及初
步设计图纸优化调整;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损失情况扣留履约金;
69
3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
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
计人提出索赔;
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
供技术支持;
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
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7.室内装修及室外景观设计时需各提供甲方所需数量的方案供发包人选择,发
包人对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设计单位最终方可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工作。
8.发包人若提出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的,设计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满
足要求。
9.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
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10.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
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
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
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
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费用不作调整,设计周期由双
方协商处理。
11.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
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70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设计人的特别授权代表,代表设计
人负责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全部事项,授权期限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止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
意。设计人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更换一次处以
2万元违约金。更换的项目负责
人,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担
5万元/次违约金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对于发包人
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
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更换的项目负责
人,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承担
10万元/次违约金。
3.3 设计人人员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
天内 。
3.3.2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 3 万元/次违约
金。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 明
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 换不
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应当撤换。
3.3.3 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要求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
标人单位。
71
2
建筑设计师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注册在投标人
单位。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7
装修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智能化设计负责
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
景观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设计分包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
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
发包人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将专项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设计需经过发包人书面盖章
确认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支付, 已包含在设计合同总价中 。3.5 联合体
3.5.1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72
5. 工程设计要求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若发包人有需求的,按发包人需求。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
定。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
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
够实施。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
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
要
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
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7天内提供。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
73
在发生该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
复。
因设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错误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违反国家、地
方规范或不能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或图纸设计深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
求,或违反发包人内部标准)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延期
的情况除外),设计人应当按
5000元/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延误超过15日的,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金额的
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支付逾期
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对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
案编制、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估、竣工能效测评、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及测评、防
洪设计评估等附加工作的特殊约定:
♣①申领施工许可证7个工作日前,必须完成交评、可研、日照分析、三维景观
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每延误1日按5000元/天/项次,本次涉及4个项次。
♣②图审完成7个工作日前,必须完成社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近零能耗建筑
设计及测评、防洪设计评估。每延误1日按5000元/天/项次,本次涉及4个项次。
③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须完成竣工能效测评,每延误1日按5000元/天/项
次,本次涉及1个项次。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按国家标准,设计
文件电子版本一套(含
CAD格式文件) 。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
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
名。
74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最终成果
16份,估算书8份,概算书8份,初
步设计最终成果
16份,其中若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调整文本,
调整后的修订文本数量需满足发包人需求。
发包人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的专家
费由设计人支付,具体专家费参照相关行业标准。
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时间按发包方要求。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
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10.2 合同价格形式
(
1)单价合同
本工程中标设计费单方报价
元
/平方米,暂定合同总价为:
元。
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报价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
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要求发包人调整。
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单方设计费报价一次性包干(保留2位小数),今后不
作调整。最终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
×本次投标的单方报价进行结算包干。若最终结算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847.7175万
元的,则按847.7175万元进行结算。注:单方设计费价格
=中标设计费价格÷226058
平方米(最多保留
2位小数)。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包含设计内容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并
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估算、概算及全部基础资料等),以及后续、配套
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资料费、
交通费、利润、税金、保险费、风险费、专家评审费、成果展示费等以及其他相关
75
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及后续服务等。(设计
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设计最终成果
16份,估算书8份,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最终成
果
16份。时间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设计过程中如向发包人汇报、外部报批、展
示等所涉及到的纸质设计文件、展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设计人需按发包人要求认
真准备,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内)。设计人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
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设计人应当在施
工中承担发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咨询、完善及变更与补充设计的责任,不得另行收
取费用。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
3)其他价格形式: /。
10.3 定金或预付款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天前支付。
10.4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支付金额(万元)
占总设计
费(%)
支付时间
备注
第一次付费
合同价20%
合同签订,设计人员按照 投 标 文 件 到 位 , 经 建
设单位书面确认,7个工作日内支付
76
第二次付费
合同价30%
完 成 方 案 设 计 , 经 建 设单 位 、 行 政 审 批 单 位 审核通过,7个工作日内支付
●若在方案审批过程
中,发生的
多轮方案重
大调整、变化,视为已在中标价内
已考虑,价
格不予调整
第三次付费
结算价20%
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并经概算审核完成,并完成相关批复工作,提供
♣①♣②的成
果
通过建筑规划许可证,面积修正合
同价
第四次付费
结算价20%
施工图设计各大专业均已完成,并经图审(包括但不限于各大专业、海绵、消防、精装修等专业图审)
协助EPC中标单 位 完 成 上述工作
第五次付费
结算价10%
工程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完成后付清
注:
1 、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或审批通过为准,且设计人须提供付款
申请及相应票据。如期间设计人未按政府相关部门及发包人要求在相应期限内修改
配合的,经发包人催告后30日仍未完成、仍不符合要求或仍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总合
同价款20%作为违约金,同时可要求设计人无条件无偿修正前设计成果的权利。
2、设计人递交阶段设计费付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付款申请经
发包人确认后支付相关费用。
3、以上费用支付均应开具发票且得到发包人认可后支付。如因支付审批流程、
政府职能部门政策因素致使付款延迟的,不视作发包人违约。
4、设计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支付任何
费用。设计 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暂定合同价款2%的履约担保,因
77
设计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均可从履约担保中进行扣减,履约担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
的,发包人可从设计费中扣除。
5、违约条款的情形及责任 设计人有如下违约情形,应当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
内重新开具 和交付符合法律 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发票,并按照应当交付发票票面总
金额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设 计人未能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
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发票,则设计人应 当按照应当交付发票票面总金额
的1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向发包人开具和交付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
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 票; 2)向发包人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
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所导致的发票作废。
6、发包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单方面调整工作内容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支付
相应设计费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
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对于固定价形式的合同,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不作调
整。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
述期限内予以答复的,视为不认可设计人声明。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给
他人或单位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78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
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费用。设计人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参照设计
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以及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人认定
的为准),适当支付部分费用。除此之外,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设
计人其他任何款项(包括损失赔偿等在内)。前述款项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
文件资料成果、并开具发票(所涉税金由设计人承担)原件,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
付。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
向发包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人员导致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金额
5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
不予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金额的
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
任由设计人承担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高于暂估合同总价的
10%。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外,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
承担
5万元至上限合同价10%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
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失 ;因设计缺陷导致单次工程变更(需上区 级联席会议的)设
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该部分设计费,发包人有权 要求设计人承担相
应部分造价的
1%的违约金,违约金赔偿累计最高不超过暂估合同 价的20%。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 :
/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未
79
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
承担暂估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
以补足 。
14.2.6 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
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图纸不全,节点不明,导致提供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根据影响情况处以
2-5万元
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直至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14.2.7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服务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
人承担违约金,根据影响情况处以
2-5万元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
14.2.8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
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14.2.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建筑主体设计要求。14.2.10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
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
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具体时间
节点及出发措施详见
14.2.6。
14.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
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
设计人索赔。
14.2.12设计成果文件必须为原创,若由于知识产权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相应的 一
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追究一切损失。设计中标后,产生的一切方案、设
计图纸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
14.2.13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紧密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
设计人应予以采纳。
14.2.14设计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
设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
14.2.15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和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审查
会、技术交底会、协调会等。
80
14.2.16设计人应严格按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组,并确保设计成果均由该项目组
完成;设计人不得将设计任务支解外包、分包或转包。发包人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
现设计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人员,或对设计任务进行支解外包、分包或转包
的,则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视情节严重对设计人进行签约合同总价
5%以
内的违约金处罚,如因其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设计人负全责。
14.2.17设计人承诺对提交的设计文件具有原创性,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存在
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发生著作权侵权全部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14.2.18设计人需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施工
图设计延误等原因,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承担
50000元/次的违约金,直
至完成施工图。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8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2) 种方式解决:
(
1)向 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1 、如发包人需对设计方案、布局等相关内容进行上会讨论、审查,设计人需无
条件配合,并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价格不予调整。
2、发包人或其授权的代建单位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内审,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内
审工作。
3 、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文
件、电子文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
人发现设计人提供成果有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
的有效证明或限期予以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
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
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人支付的各种违
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投诉或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成本
费用)。
4、若设计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设计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
用。
5、若设计人失误,导致设计变更,发包人有权扣罚变更费用5%的设计费。6、设计人必须按约定时间,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因图纸不全,节点不明,导致
预算无法正常开展,影响工程施工招标进展,每延期一天,扣罚
2000元设计费。
7、设计人需严格按照概算要求做好整个项目投资控制,若因为设计图纸对应造
价超过建安概算投资,导致后续招标工作滞后的,扣罚暂定设计费合同价
5%的设计
费,由设计单位无偿整改至满足招标要求为止,并承担项目滞后的所有责任。
8、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
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本页以下无正文)
82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总价: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包含设计内容及其他附属工程设
计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估算、概算及全部基础资
料等),以及后续、配套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管理费、资料费、交通费、利润、税金、保险费、风险费、专家评审费、成
果展示费等以及其他相关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
度)及后续服务等。(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最终成果
16份,估算书8
份,概算书
8份,初步设计最终成果16份。时间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设计过程中
如向发包人汇报、外部报批、展示等所涉及到的纸质设计文件、展板及其他文件资
料等,设计人需按发包人要求认真准备,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内)。设计人对设计
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
交付使用。同时设计人应当在施工中承担发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咨询、完善及变更
与补充设计的责任,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
人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
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
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
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
83
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他:
/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详见合同10.4条款。
具体支付节点如下:详见合同10.4条款。
8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
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
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
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钱江世纪城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Q04地块项目商业综合体
1.2 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世纪城核心区,东临笃学路,南临利丰路,西临飞虹路,北临奔竟大
道。
1.3 项目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2.88公顷,容积率5.5,限高150米。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2.6058万方,其中地上面积约15.8241万方,地下面积约6.7817万方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规范》GB55019-2021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版)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版)
《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6)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注:上述规范、标准如有最新版,则采用最新版本。
85
2.2 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2.1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条件须知、地块红线图
2.2.2 在项目设计评审过程中甲方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三、设计任务及构思需求
3.1 设计任务
3.1.1 区域与面积
项目位于世纪城核心区,东临笃学路,南临利丰路,西临飞虹路,北临奔竟大
道。项目用地面积2.88公顷
3.1.2 用地性质
商务、商业用地。
3.1.3 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5.5,限高150米。
3.1.4 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集商业办公、商业于一体的公建,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
店式公寓等带居住功能用房。垃圾房、非机动车、充电桩等公共配套符合杭州市相关
部门规定。
3.1.5 城市设计导则要求
须符合所属地块、区块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3.1.6 交通组织
需满足商业体自身交通需求,动线合理,交通评估报告通过交警部门审批。
3.1.7 其它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使用需求提出的其他各项要求。
四、各专业系统设计要求
4.1 设计咨询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室外
工程设计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
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如需要)、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
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
86
布系统)、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
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
设计、 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
计)、地下水电管网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
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久供配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
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
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
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设计咨询服务的成果要求
设计咨询服务的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1设计成果内容要求:
5.1.1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成果):
分类
专业
成果内容
备注
设计说
明书
各专业
概述(含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建筑设计说明(含总体、单体、指标等)
结构设计说明
给排水设计说明
电气设计说明
弱电智能化设计说明
暖通设计说明
各类分
析图
各专业
消防设计说明
环保设计说明
卫生防疫设计说明
人防设计说明
无障碍设计说明
绿色节能设计专篇
日照分析专篇
87
交通组织专篇
海绵城市专篇
燃气设计专篇
投资概算编制说明及投资概算表
单独成册
装配式专项设计说明
精装修设计说明
景观设计说明
基坑围护设计说明
项目区位图
现状分析图
规划结构图
景观分析图
交通分析图
综合管线方案
消防分析图
地下室(汽车库)分布图(含人防)
日照分析图
设计图纸
各专业
建筑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结构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给排水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专项设计
各专业
电气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暖通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弱电智能化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基坑围护方案及初步设计图(含经济比选)
室外管网综合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建筑立面控制手册
装修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精装修控制手册(含关键节点)
景观
景观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景观设计效果图
88
景观材料手册,包括不限于植物、软硬铺装、围墙、运动场、屋顶绿化等清单。
标志标识 标志标识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包括地上地下部分
泛光照明设
计
泛光照明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效果图
建筑
鸟瞰图
立面效果图及透视图
公共空间
精装修
装修设计效果图
景观
景观设计效果图
泛光照明效果图
5.1.2设计阶段时间节点要求
(1)中标单位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取得方案批复及协同发包人
办理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