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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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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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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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3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二月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 理(二期一阶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700121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已由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4096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1000万元,工程概算20010.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造价17318.95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7150㎡,包括一栋数据中心机楼以及室 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33800㎡,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32680㎡,地下1层为空调补水 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1120㎡。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东至规划纵九路、规划工业用 地,南至云临路、规划工业用地,西至规划石富路绿化带,北至规划横八路绿化带。

2.2 本次招标范围:建设范围和内容包含所有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含深化设 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档案移交、 竣工备案移交、产权证等办理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 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依据招标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批复,完成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 施工与管理,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与之有关的项目前 后期的审批手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资 料的存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协助不动产权证等办理。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 图限额设计并同步按清单计价规范提供施工图预算,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 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构筑 物、结构、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各相关系统、消防、特殊消防设计、 电梯、抗震支架、室外工程、储油和供油系统、导视系统、绿化等,以及BIM 技术协同设 计及应用(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交付运营后全过程应用)。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同时 需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等。施工内容需与最终确

认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期间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 修筑与拆除、雨污水外接及排放,标化工地和智慧工地,市政供水外接、室内外交通标志 标线出入口门牌(含消防相关标识)、临时设施、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等工程施工必须的 工作,以及所有外接工程涉及的赔补、保证金缴纳,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 服务。

(3)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 购。

(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 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成本 )、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规划 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通水通电通气、各单项验如规划 、消防、环保、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白蚁等)、通信管线的竣工验收、综合竣工验 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工程保修管理,协助不动产权证办 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5)其他:在本项目终验前,除甲方委托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外,其他按照 国家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垄断行业要求,所有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由 中标方进行,相关费用合到报价中。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内 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18463.0147万元。

2.3 计划工期:4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30日历天)。

2.4 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 且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 筑行业甲级 且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且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内容的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 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 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 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 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资格,同时具有 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2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 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 内(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余同)无行 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月 日 时 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 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室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云临路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云临路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 联系人:程志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AAA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 215 号 项目负责人:林静 信用评价等级: AA 联系人:周盈婷 林静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 )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东至规划纵九路、规划工业用地,南至云临路 、规划工业用地,西至规划石富路绿化带,北至规划横八路绿 化带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本工程勘察设计部分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46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3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 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 格要求,确保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 内容要求。(信用分计取规则: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信用较低一方计取)
1.4.2(3) 联合体投标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其他要求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
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
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
2.其他: 。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予补偿。 □予以补偿,补偿标准: 。
☑投标人自行踏勘。
1.9.1 踏勘现场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 间、上传疑问 方式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 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 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 至 。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周盈婷。
1.10.3 招标文件的澄 清、补充、修 改的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日 前 ,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布, 并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供投标 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2026年 月 日 时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公 布 网 址 :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注: 。
□不允许。
1.11 投标人拟分包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中标人不得将本招标范围内的关
的工作 键设计任务和关键施工任务进行分包,特殊专业工程设计和施
工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1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 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 □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 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适用政府投资项目) □(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 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 标。 (适用政府投资项目) ☑(3)其他: 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 。 期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发包人应按照《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承包计价指引》编制项目清单,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项目清单,并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4.发包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公布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的招标控制价的费用构成明细及编制期,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 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招标控制价。
5.其他: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投标人确认收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2.2.3 招标文件澄清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时间 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其他投标资料:☑企业分管安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制件(联合
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 。
3.1.2技术标(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页码不得多于
600,不得少于300,文本连续编码);□技术标其他投标资
料: 。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构成投标文件
3.1.6 的其他资料 /
☑1.最高投标限价18463.0147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260.7793万
元,设备购置费限价133.3789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6746.9970
万元(不含暂列金),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484.8855万元,暂
列金额836.9740万元,暂估价 / 万元;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下
3.2.4 浮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控制价。
下浮比例的计算: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先勾选项目类型,
最高投标限价 再勾选对应项目类型的高或低区间(选择其一),并明确相应区
间的浮动范围(步距 0.1,由 11 个数字组成的等差数列),在开
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数。
☑(1)、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1%~83%):☑高区
间 82%~83%,具体为 82%、82.1%、82.2%、82.3%、82.4%、
82.5%、82.6%、82.7%、82.8%、82.9%、83%;□低区间
81%~82%,具体为 81%、81.1%、81.2%、81.3%、81.4%、81.5%、 81.6%、81.7%、81.8%、81.9%、82%;
5.其他: 招标控制价18463 .0147万元。
投标报价的 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
3.2.5 其他要求 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
2.其他: /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
不得超过50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
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
3.4.1 投标保证金 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
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1)缴纳要求(转账):
户名: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账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行政服务中心
支行 。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到 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http://bzj.j yi. com/(https://bzj.zhaobide.com/))自行注 册并打印 "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 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 口打印"缴存确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 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 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显示 结果为准。
式"下 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 (接受银行 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 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 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 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交纳 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 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线下标需将 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 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 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 备注: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 递交投标担保。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3.4.3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担保的情 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 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 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 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4、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资料 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 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 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 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格 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单位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4.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 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贰 份。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 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 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 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 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 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 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同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3.1.1;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复制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复制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 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 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1正本"、"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2正本"、"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叁 份。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 为评审依据。 □其他: 。
3.7.5 (A) 投标文件 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 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 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 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
☑4.1.1 (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 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须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并在 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其他: 。
☑4.1.2 (A)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 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传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
4.2.2 点/电子投标文 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件上传平台 室。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4.2.3 投标文件 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少于7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其他: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5 (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 。
☑5.1 (A) 开标时间、地点 、参加开标会议 的要求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 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室。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3.1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 企业CA锁和施工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若未带CA 锁(或 CA锁签到失败或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刷卡失败)的可由交易中心或 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 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 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3.2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 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3.3其他: 。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 毕后另行通知,投标人若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 。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
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
程及结果无异议。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
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
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施工
负责人。□其他: ;
4.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5.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按以下勾选方案随机抽取相关系数:
方案二:
下浮系数:、、、、% (□房屋建筑工程 2.5%~4%,取值均匀
分布,房屋建筑工程不少于 4 个;□市政工程 2%~5%,取值均
匀分布,市政工程不少于 7 个);
浮动率 P、Q 值抽取:
房屋建筑工程:P 值、、、、% ,Q 值、、、、%(抽取范围
均为 15%~25%,取值均匀分布,不少于 11 个);
☑5.2(A) 开标程序 市政工程:P 值、、、、% ,Q 值、、、、%(抽取范围均为
10%~20%,取值均匀分布,不少于 11 个)
本项目 L1 确定为 (范围为 83%~85%,招标人设定时取
整);
本项目 L2 确定为 (范围为 95%~98%,招标人设定时取
整);
方案三:
权重系数 K1:、、、、、、、(抽取范围:0.7, 0.65, 0.6,
0.55, 0.5,0.45 , 0.4);
浮动系数 K2:、、、、、、、、、(房建工程:1.04~1.12;
市政工程:1.02~1.10,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 9 个)
6.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
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
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
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
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
容。
□其他: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 评标委员会的组 6.1.1 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建 )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 30 分;资信标分值:10 分;商务标分值: 60 分。 ☑方案一: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分(0.5~1);如投标报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分(1~2); 6.3.1 评标办法 □方案二: 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1%的扣 分(0.5~1); □方案三: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分(0.5~1);如投标报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 分(1~2); □其他: 。
□1.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1~3 个)
评标委员会推荐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 6.3.2 中标候选人的人
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 数
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中标候选人公示
6.4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媒介及期限
公示期限:3日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
7.1.1 确定中标人
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1.定标时间: 。
定标会议地点 □2.定标地点: 。 7.1.3
和时间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
议。
定标委员会的组 定标委员会由 组成。 人 ☑7.1.5 5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
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 □7.1.6 现场面试
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
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1.价格因素:(占比10%)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
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占比15%)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
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
难易程度)以及与匹配性相关的其他内容等;
☑3.企业信誉:(占比10%)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
履约情况以及与企业信誉相关其他的内容、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
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
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7.1.7 ☑4.投标方案:(占比30%)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
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占比15%)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
人类似工程业绩及业主评价、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
☑12.评标报告:(占比20%)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
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13.质询 考察报告; 或(和)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1.票决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7.1.8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
7.1.9 及期限 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1.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其他情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定中标人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1.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2
履约担保及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7.3.1 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
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
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重新招标其他情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8.1 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
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3、4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其他项目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定)。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
否决投标的情形 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
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
10.1 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
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
投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
验的信息不一致的;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
计、施工专业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
有)、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
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对的"项目
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评
标专家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对联合体成员是
否具备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资质进行核对;相关人员资格核对
中,施工专业负责人的资格核对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
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其他
人员资格由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件审查
核对;企业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被列入"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杭州建设信用监
管平台"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
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
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
的;
③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含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
图复制件);
④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
职责分工)的;
⑥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
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
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
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
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
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⑦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⑧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⑨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
第1.4.3项情形之一的;
⑩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
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⑪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
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
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⑬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
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
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
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
结果。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C.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
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F.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
银行保函;
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处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
人分发;
L.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M.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N.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P.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
要求协同投标;
Q.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
合行动。
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⑮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予以否决)。
⑮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⑯□其他: 。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
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
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不
满足招标文件和前期设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由招标
人确定) ;
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
外运的,未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
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
标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
的;
⑥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
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
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
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
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
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
不一致的;
⑥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
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⑦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的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⑧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
的;
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1)C类证书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2)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
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
置施工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
人);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应否决
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⑪□其他: 。
(4)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错
误,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备选品牌档次进
行报价的;
③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平衡
报价的;
④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
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⑤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低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3.8条规定的,即安全文明施工
基本费不得低于投标报价中工程费用1.5%的计算值;
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应否
决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2.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
文件的依据。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
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 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
限内。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
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
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
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
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0.3 定标 (1)核验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
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
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
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3)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4)评定分离项目,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核查中标候选人是否存
在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
并将该核查结果作为定标决策的必要依据。定标当日,招标人
在定标室应向中标候选人电话确认是否存在拟派项目/施工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等不具备中标资格的情形,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
合,确认无此情形的单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
(5)评定分离项目,在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后,发现中标人存
在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违法违
规情形的,原则上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
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
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
投标人拟派项目 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
10.4 关键岗位人员社 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
保的说明 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
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
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
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
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
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负责人
(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负责人(
认定及变更证明 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发生更
换的,以现任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
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
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
息复制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
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投标文件的澄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
10.5 清、说明、补正 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
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 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 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 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陈述和答辩时间: ;地点: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 (招标人填写)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措施重难点;具体题目应由评 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陈述和答辩 ☑10.6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 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 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 理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等的规定,对投标人(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 ,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 达。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 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 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 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 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 10.7 特别说明 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 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 件。 3.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5.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
☑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
化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
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
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
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
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
【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
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②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
围,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
知》(杭建工【2019】103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并列入报价,在合同
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③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
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
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
并计入建安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
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进行自主报
价。
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a.根据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
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
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7号)等
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人认证以及考勤设
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
价。b.其他: 。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施工过程分段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
况,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
同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
资性工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
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
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
9.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非财政出资
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及提交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 。
11.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
13.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
各方。
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
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
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6.招标人应组织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人员编写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明确建设规模、建设标
准、功能要求以及检验、试运行等具体要求,投标人应依据招
标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设计文件投标报价,招标
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数量和内容,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
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
目的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通过单独增列清单项目进行调整,
原清单项目报价可以为零,若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
单数量和内容有改动,不作为废标,但中标人承诺须按《发包
人要求》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17.其他:
(1)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
标活动。
(2)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
档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
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
确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
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
产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
的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
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清单中未
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 ……
重视。
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
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
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
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
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
3、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
假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
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
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
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
(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
供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2、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
件。
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
关规定,不符合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 号)的相
2)中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平台,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并将所有信息同步到市级
信信息平台,将企业资质信息录入到省四库一平台(浙江省勘
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设信用监管平台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务必在开
(4)其他:1)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杭州市建委《关于在杭州建
案,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据设计文件及导则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
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应根
的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试行)》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中标人
务书》、设计文件及《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3)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

二、评标办法修改内容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 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总分=技术(≥30分)+资信(≤10分)+商务(≥6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 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除外),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 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 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资格审查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

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 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 续评审程序。

(二)技术标评分 (30分)

技术评审因素表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范围
总体项目 管理方案 项目概述
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
(分值权 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
重≤ 10%)(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 等 0-1
分)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
投标人陈 述和答辩 (2分)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0-2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计创 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
设计方案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 45%)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是 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 要求等)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13分)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 绵城市应用等) 0-0.5
采购方案 评审因素 物资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 0-1
(分值权 重≤ 物资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0-1
15%)(3 分)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施工总承 包方案评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0-2
审因素 (分值权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0-2
重≤ 30%)(9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0-1
分)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0-1
工程施工管理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 (项目含土方外运的, 须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 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住宅项 目,须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 案) 0-1
新能源车辆配备情况 0-0.5
外部协调管理 外部协调管理 0-0.5
工程竣工验收、结 算、移交 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0-1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专家对每 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100%分之间,无固 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85%的专家的评分,须 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无效分处 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 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 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 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 地点得0分;

3、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 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 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4、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少评分项内容的,则该评分项得0分。

5、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审因素,如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的,该评审因 素可以设置0分。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初步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 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五、资信标评审(1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 资信 评分设置应当和联合体投标单位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对应(以设计、施工分值均 分为宜);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设计、施工分别设置)

评审因素 内容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
竣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竣工过房屋建筑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住宅改扩建、综合整治类)并承担设计工作的:
(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4亿(含)以上的每个得0.6分;
(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亿(含)-1.4亿(不含)的每个得0.3分;
本项最多计取3个业绩,最高得1.8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施工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
(以竣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施工身份竣工过房屋建筑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住宅、改扩建、综合整治类)并承担施工工作的:
类似工程 (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4亿(含)以上的每个得0.4分; 3
业绩 (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亿(含)-1.4亿(不含)的每个得0.2分;
本项最多计取3个业绩,最高得1.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证明材料(竣工
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
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并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
现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计分。】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或建造、移交(BT)类衍生及所属
模式项目,或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具备融资性
质的项目开发建设衍生及其所属模式项目,或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隶属于
同一家母公司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人员业绩:
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项目
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身份竣工过房屋建筑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住
宅、改扩建、综合整治类)的:
(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4亿(含)以上的每个得0.4分;
(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亿(含)-1.4亿(不含)的每个得0.2分;
本项最多计取1个业绩,最高得0.4分。
2.拟派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设计
负责人身份竣工过房屋建筑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住宅、改扩建、综合
整治类)的:
(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4亿(含)以上的每个得0.3分;
(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亿(含)-1.4亿(不含)的每个得0.15分;
本项最多计取1个业绩,最高得0.3分。
3.拟派施工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施工 1
负责人身份竣工过房屋建筑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住宅、改扩建、综合
整治类)的:
(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4亿(含)以上的每个得0.3分;
(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亿(含)-1.4亿(不含)的每个得0.15分;
本项最多计取1个业绩,最高得0.3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证明材料(竣工
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
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并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
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证明材料中均需体现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及担任的身份,否
则该项不得分。】
注同上。
信用(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施工) 2
约)评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设计) 1
履约评价(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1分计分) 1
项目负责 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人及项目 要求的得0.8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2
管理班子 2、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
人员能力 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年限≥10年的,得0.3分。具有高级及以
上工程师的,得0.1分。本项最高0.4分;
3、施工负责人:获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年限≥10年的,得0.3分。具
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1分。本项最高0.4分;
4、拟派设计负责人:获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
年限≥10年的,得0.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
0.4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等)扫描件及本单位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
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
印章),若人员退休的用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替代。注册年限证明材
料: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能证明发证时间的纸质注册
证书为准;建造师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初始注册时间为
准,提供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材料无法证明的不分。】

☑本项目采用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布的数据 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设计信用评价等级" 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则采用 2026 年 1 月 12 日省信 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 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 低排序,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0.75 分, 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2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除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 专业施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 2 分计分。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信用 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1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0.7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0.5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2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无有效信 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 0 分。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序号 职务名称 人数 资格要求 备注
总包管理人员
1 项目负责人 1 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单位) 全过程
2 设计负责人 1 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开工至竣工
3 施工负责人 (关键岗位) 1 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全过程
4 造价、投资、 管理人员 1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开工至竣工
设计人员
1 设计技术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全过程
2 建筑设计师 1 一级注册建筑师 按项目实施阶段到场
3 结构设计师 1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按项目实施阶段到场
4 电气设计师 1 注册电气工程师 按项目实施阶段到场
5 给排水设计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按项目实施阶段到场
6 暖通设计师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按项目实施阶段到场
施工人员
1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关键岗位) 1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开工至竣工
2 施工员 2 施工员岗位证书 开工至竣工
3 质量员 (关键岗位) 2 土建质量员岗位证书 开工至竣工
4 专职安全员 (关键岗位) 2 安全考核证书 C 证 开工至竣工
5 资料员 1 材料员岗位证书 开工至竣工
6 材料员 1 资料员岗位证书 开工至竣工

六、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 评审程序。

(二)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 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错误累计未达到或未超过原 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评标委 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原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单价为准,并修订合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

(三)商务评审(60 分)

☑方案一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 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 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 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 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排名靠前的优先;信用评价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 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 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 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 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 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 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 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 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 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 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 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 括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30 分钟(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 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 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 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 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 自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为准。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 确陈述和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 定)、形式、具体分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申请答辩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 理)根据评标系统生成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 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 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 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 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 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 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 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情 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 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

项目负责人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 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 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 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 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 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 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 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 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 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 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 许迟到人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 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 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 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人保 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 室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 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 "陈述和答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 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 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 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 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 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 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 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 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 答辩等候室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 在所有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 目负责人自行离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 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 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 引>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 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 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 (包括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 落座,遵守考试规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 答辩,按0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 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 作人员回收答辩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 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

2. 工程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东至规划纵九路、规划工业用地,南至云临路、规 划工业用地,西至规划石富路绿化带,北至规划横八路绿化带。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赋码25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 409674)。

4. 资金来源: 自筹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 项目土建工程、室外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7150㎡,包括一栋数据中心机楼以及室外附属 工程,总建筑面积33800㎡,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32680㎡,地下1层为空调补水池及水 泵房,建筑面积1120㎡。其中土建工程(简称"土建工程")即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 号楼土建工程,具体包括:一栋数据中心机楼(8号楼)(附建动力用房);室外工程室外 工程(简称室外工程")即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室外工程,具体包括市政及景 观绿化等室外工程。

6. 工程承包范围:依据招标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批复,完成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 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与管理(不包括招标人集中采购材料设备),对承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与之有关的项目前后期的审批手续、竣工验收、移交、 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资料的存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 修复、保修服务等。协助不动产权证等办理。

具体内容为:

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工程部分: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同步按清单

计价规范提供施工图预算,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 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构筑物、结构、装修、给排水、 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各相关系统、消防、特殊消防设计、电梯、抗震支架等,以及 BI M 技术协同设计及应用(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交付运营后全过程应用)。

室外工程部分: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同步按清单 计价规范提供施工图预算,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 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工程、储油和供油系统、导视系统、 绿化等,以及 BIM 技术协同设计及应用(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交付运营后全 过程应用)。

②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工程部分: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同时需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 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等。施工内容需与最终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内 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期间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修筑与拆除、雨污水外接 及排放,标化工地和智慧工地,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等工程施工必须的工作,以及所有外 接工程涉及的赔补、保证金缴纳,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室外工程部分: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同时需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 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等。施工内容需与最终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内 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期间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修筑与拆除、雨污水外接 及排放,标化工地和智慧工地,市政供水外接、室内外交通标志标线出入口门牌(含消防 相关标识)、临时设施、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等工程施工必须的工作,以及所有外接工程 涉及的赔补、保证金缴纳,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③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 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成本)、合 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通水通电通气、各单项验如规划、消防、 环保、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白蚁等)、通信管线的竣工验收、综合竣工验收、竣工 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工程保修管理,协助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所有 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⑤其他:在本项目终验前,除甲方委托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外,其他按照国家 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垄断行业要求,所有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由中标 方进行,相关费用合到报价中。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6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从 至计划竣工日期 ;

1.计划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计划现场施工工期: 430 日历天,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 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 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6 %,税金为人民币 (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13 %,税金为人民币(大 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9 %,税金为人民币(大 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9 %,税金为人 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 (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 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 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 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二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十二 份,承包人执 八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略,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通用合同条 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 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备忘录等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本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之内。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之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并履行占地手续后临时占用的土地,由 承包人自行办理占地手续并承担占地费用。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的通 知》(杭建市发(2022)27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 发〔2018〕579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 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1.3.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98号)

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 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2)《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 通知〔2020〕4号);

(3)《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 1号);

(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 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

(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

套文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2号);

(6)《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 号);

(7)《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杭建研发〔2020〕41号文;

(8)《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 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

(9)《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

(10)市政府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 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11)市建委*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 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2)《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 69号)

(13)《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

(14)《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 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 7号)

(15)《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 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号)

(16)《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

(1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杭政办 函〔2024〕41号)

(18)《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的通 知》(杭建工发〔2025〕135号)

(19)《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118号)

(20)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 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县)法规、规章。《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2018 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 号)、《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做好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1617 号)、《杭州

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78号)以及杭州市、萧山区文明施工 的有关规定等。前述文件、规范如与最新文件如有冲突,以最新文件为准。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 规范、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 份数: /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 。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详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文件、技术 规范书等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5) 通用合同条件;

(6) 承包人建议书;

(7) 价格清单;

(8)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合同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设计文件、 资料和图纸、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 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周内提供纸质(含电 子版)初步设计文本、前期已办理批复文件1套。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1)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前期工作计划、 项目开工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各项计划;

(2)每月5号承包人应提供上月的计划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3)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价款表、安全施工措施费清单及价款、施 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

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 加的一切费用,如连续两个月工期拖延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非承包人原因除外);

(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向发包人上报本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控制计划,对无价 材料(设备)进行整理。正式采购前上报无价材料(设备)明细表(含计划采购时间、参 数、估算金额等),并梳理需要进行询价签证的无价材料清单;

(5)每周周报应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上周实际完成情况、下周计划情况(包括工 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全文明施工,实测实量情况),现场人材机投入,需要协调解决 的问题等。以上报表报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审核后报发包人;

(6)设备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需包含材料设 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 格证复印件,采购前须经发包人认可方可实施,若未经发包人确认擅自采购安装产生的后 果由承包人承担。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当面签收。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发包人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当面签收。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现场办公室。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 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 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 。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按招标文 件中《发包人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红线范围内,合同签署后14日历天内提供, 最迟于开工日期7日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与现有正式、临时市政道路的连通,后期红线外部正式道路施工对临时道路 的影响等所有内容,承包人已经结合工程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状况,自主确定利用现有路 网还是开辟其它临时通道;施工场地各出入口至规划红线外的接驳费用、保证金由承包人 承担;规划红线以内的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建设及承担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 中综合考虑。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临水临电接入点,接入点后 施工所需条件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通讯线、交通等 开通工作,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周内,发包人提供经 批复的初步设计批复文本1份,初步设计电子版1份,前期的各项报批文件1套。发包人向承 包人提供的任何数据、资料、意见,不能减免或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设计、采购、施工责任。

除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外,承包人应自行踏勘现场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 限于原民宅的浅基础、房屋老基础、村道、排水沟、人防构筑物、电信塔的混凝土基础等) 按以下方式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红线外扩5米内)和场地内地面及地面下凡埋深在3米及 以内的地下障碍物由承包人认真踏勘现场,自行考虑风险,相关费用在工程费用投标费率 中考虑,中标后不另行签证。埋深地面3米以下的按实签证,单独列项计取。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 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委托、车辆装载、车辆 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按照 《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 州市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 60号)、《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杭渣专办【2022】7号)、《在全

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 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所有发包人赋予的权力。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 ;
发包人人员职务: / ;

发包人人员职责: /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详见监理委托合同 ;

工程师权限: 详见监理委托合同 。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4 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1.1承包人对设计义务的要求:

4.1.1.1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工 作,承包人应按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进行限额设计。

4.1.1.2承包人应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就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 能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认真复核。如发现初步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与《发包 人要求》有矛盾的,应及时与发包人进行沟通,经发包人同意后,需调整并构成变更的, 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变更与调整处理。

4.1.1.3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标明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的 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1.1.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符合相关 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

4.1.1.5承包人应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对所有 相关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承担责任。

4.1.1.6 其他:

(1)项目设计文件

◆承包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发包人只负责提供已有的基础资料,承包人若认为还需 增加资料的,自行负责收集。承包人收集的资料需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其准确有效后方可 使用。包括承包人认为需要增加地质勘察资料的,由承包人自行自费完成。

◆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经批准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进行限额施 工图设计,并提交(8份)给初步设计单位、发包人审核。

(2)项目实施文件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进场7日前提供8份;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进场7日前提供8份;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进场7日前提供8份;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 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在内):承包人施工进场7日前提供经监理单位认可的总体施 工组织设计8份;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承包人进场8日前提供8份;

◆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施工前7日内 提供8份;

◆质量保证细则和工作执行文件:各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实施前14日内提供 8份;

◆竣工试验方案:达到竣工试验条件14日前提供8份;

◆合同签订后14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开 工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各项计划;

◆每月5日前承包人应提供上月的计划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安排;施工质量情况、

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 不符(滞后时,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并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如连续两个月工期拖延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非承包人原因除外)。

◆设备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其内容需包含材 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 品合格证复印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⑶在工程正式移交前提交工程所有审批资料。

⑷项目从设计、施工直至竣交工移交整个过程中,涉及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需经政府 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审批(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或承包人直接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相关的 抽检)或认可的所有手续(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专项论证等),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发 包人协助(含以发包人名义或三方签订的合同),费用已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 另行支付。

4.1.2承包人对施工义务的要求:

4.1.2.1实名制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四实"管理负总责,负责对各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考勤管理,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前需在 "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完成实名制登记和实人认证,并同步完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 报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新进场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协议),鼓励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各项 目部应当对新进场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等进场教育。

承包人的实名考勤设备采集的考勤要求以及通道范围要求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 "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上线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24号)标准实施,根据《浙 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 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1号)、《杭州市智慧工地实 名制考勤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24〕117号)和《关于提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标准的 通知》(杭建监总〔2022〕81号)要求,实现对现场出入口实施全时段摄录留存,并支持对 关键岗位人员和劳务人员出入进行抓拍和 AI 智能分析识别身份。施工现场考勤设备和视频 监控设备要与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平台直连对接,确保考勤数据和视频数据的实时性和真实 性。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项目总 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 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 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 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4.1.2.2农民工工资支付: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 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位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行 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 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承包人 应当每月主动核实农民工考勤,严格落实委托总承包企业代付工人工资等六项制度,足额 结算农民工工资,原则上要做到"无考勤不发薪"。农民工离场时,项目部应当与农民工办 理离场结算手续,签订离场工资结算确认书,并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确保人走账清。

4.1.2.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建筑垃圾 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向 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备垃 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 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单位与 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处 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4.1.2.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品应 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 建〔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建筑 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检验,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4.1.2.5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4.1.2.11其他: /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4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金额2%的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以承包人的名义开具,开具机构须经发包人认可)。履约保函至 本工程交付使用前一直有效。承包人因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工程款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期限自提交之 日起+合同工期+90日历天,任何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承包人应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并承 担相应费用。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 任:合同签订后28天内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定期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需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履行其职责所需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并为承包人正式聘 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 包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另行更换发包人满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3.1.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责:1、建立本项目的项目组织;2、制定项目实施规 划;3、拥有本项目的决策权;4、组织计划实施;5、协调内外部的关系;6、建立项目控 制系统、实施项目的控制;7、负责项目合同管理;8、审查和受理各种报告;9、组织验收, 考核,结算;10、组织项目售后服务及项目总结工作。11、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总价 范围内,减少工程变更,不得随意提升建设规模和档次,尽量节约项目投资。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日历天。发包人或 监理单位通知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出席的场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 场。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岗的,须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并报发包人、监理人同意方可, 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必须应发包人、监理人要求随时到岗。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月以日历天为基数计

算考核,未达到的按每天处违约金10000元。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代表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 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做好本工程设 计管理、施工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行使并履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受理与其相关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决定及其通讯联络。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须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若 承包人确需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继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 验不得低于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承包人更换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和相关质监部门的书面同意。通知中 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须支付违约金伍拾 万元。上述违约金直接在当次工程款中扣除,最终在结算金额中扣减。由上述原因增加的 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4.3.6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姓名: ; 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编号: ; 4.3.7施工负责人(土建工程): ; 施工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署后7 日历天内按合同文件(投标承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承包 人实际到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与合同文件(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权处以2万元/人/ 次的违约扣款(项目技术负责人处以10万元/人/次的违约扣款),若确需调换部分人员, 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同,并不得降低人员从业资格水平;若未经同意擅自调换,发包 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施工负责人相关要求,同专用条款[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 的期限:合同签署后7日历天内。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不允许承包人更换设计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备案。承包人未按上述约定擅自更换 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2万元/人/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处以10万元/人/次的违约扣款)。上述违约金直接在当次工程款中扣除,最终在结算金 额中扣减。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按2万元/人/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直接在当次工程款中扣除,最终在结算金额中扣减。由上述原因增加的费用和 (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要求在8 5%(含)及以上,安全岗位位率要求100%不得缺岗,以日历天为计算基数。承包人应在主 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场前24小时前,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离场申请(还应注明临时代行人员情 况及其职责范围),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场。

中标人须全过程做好现场设计服务,从开工至竣工验收需派驻1名建筑或结构专业人员 常驻现场负责现场设计配合、联络,设计项目负责人每周到场不少于1次,项目联络人每周 到场不少于2次,其他设计人员按需到场。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扣减承包人5000元/ 月/人的违约金;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参加重要施工工序、环节、会议的,另按500元/次/ 人扣减违约金。上述所有违约金直接在当次工程款中扣除,最终在结算金额中扣减。由上 述原因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的设计、采购、施工业务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如需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 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承包人有义务认真考察分包单位资质能 力、财务状况、施工(实施)经验,以及是否有工程建设违约、违纪、违规或其他经济、 法律纠纷等情况,并将选择结果报发包人认可。

承包人需将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应明确专 业分包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给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发包人、承包人、分 包方等各方共同认可),并及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承包人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 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承包人应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 协调工作。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分

包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 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 的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 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 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承包人必须对分包人或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 履约能力、分包协议等),均需报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否则视为违反 合同约定,如有发现,发包人将按10万元/次处以违约金,以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 款,不得无故延误分包人价款的支付。

4.6 联合体

4.6.1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承包人为联合体,联合体 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10),联合体协议约定了其中一方为牵头人,并在联合体 协议中明确了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款拨 付给联合体牵头人账户;工资性工程款应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由联合体牵头人直接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 资,具体参照《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执行。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承包人 已对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踏勘,并已充分了解评估原地形 建筑物、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内乱;

(3)承包人及其分包商雇员以外的人员骚乱、喧闹、罢工或停工;

(4)战争军火、爆炸物质、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5)自然灾害;

(6)传染病爆发、火灾、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引发的后 果;

(7)政府行为;

(8)社会异常事件;

(9)禁运、禁止令或其他政府的限制行动;

(10)国家法律法规变化;

(11)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承包人在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而 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 条 设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 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 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时,须在3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 的,由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包括审核会 议准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承包人应在设计审查阶段之前,根据限额设计要 求自行对施工图、清单和造价进行审核,未达到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和限额设计要求的 应优化施工图设计。发包人对施工图深化设计提出的任何书面建议需及时给予响应,并按 发包人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调整,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施工图(含各专项设计)深 化完成后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图纸审查,承包人应予配合,审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提供专业人员、场地及设备进行培训,并承担相应费用。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竣工验收时必须 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影像资料、性能测试报告及材料、设 备的合格证、质保单及使用说明、第三方监测检测报告等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共需交6套 (其中2套原件),若项目资料需移交接收方的,由承包人另行移交。相关资料分别按规定 整理。工程各节点照片档案,以及声像资料需及时提交。提供工程竣工图光盘5张。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6 条 材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按通用条款执行。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详见合同附 件:《发包人材料设备一览表》。

《发包人材料设备一览表》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费用均不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到货后 的存储保管及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编制在控制价中,并由承包人考虑在投标价中。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采购前30天须按双 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 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式样、 颜色不满意或价格不合理(指市场的实际价格和承包人所报价或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价相 差较大),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且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物资由承包人负 责。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 。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按有关规定 和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执行。其中:(1)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对质 量认可;(2)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监理人现场认可确认后才能大面积使用。所有 工序必须样板先行;样板经设计、发包人、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施工,如发包人认 为暂定品牌材料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 内。(3)主要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 品牌、数量、规格等,按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 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本 工程所有材料的颜色及样式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所有的进场材料须提供质保 书及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 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杭 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发包 人代表、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 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发包 人代表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的,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后 重新组织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下一 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剥露验收,相应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 过48小时。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按国家及地方质量检验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和发包人、监理 人要求执行。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所有工程试验必须在有关 规定的测试中心进行。具体按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国家及地方质量检 验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执行。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本工程试验和检验相关第三方服务指本工程所需的测绘、 检验、试验、观测等所有由第三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开工前测绘 除外),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支付。

7 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 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规划场地红线外交通审批及开口相关费

用、施工现场内外临时道路、场地硬化、给排水以及场地清理、平整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含临时围墙),相关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考虑,由承包人承担。

(2)其他:所在项目主通道及临时便道由承包人负责,必须满足重型车辆通行要求考虑 施工期间社会车辆通行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主通道及临时便道两侧绿化施 工、围挡及维保,项目竣工后所在项目的临时便道拆除、清理需由承包人实施,以上费用 均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发包人提供的规划红线范围外的场 地及公共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场外交通开通施 工及占用、维护费用纳入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做调整。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具体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确定,在施工期间的维护 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纳入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做调整。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以初步设计图纸中的实施范围为界。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

(1)签发中标通知书后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原则上需与投标文件一致),15天内完成 场地平整及临时围墙,30天内完成临时设施的场地租赁及搭建工作。承包人以现有地形地 貌,自主完成周边居民协调工作,自行完成土方外运并协调用地范围内与居民的各项矛盾 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包人应事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 制、场地现状(含施工场地周围(红线外扩5米内)和场地内地面及地面下凡埋深在3米及 以内的地下障碍物)、周边环境、临时施工道路、当地的公安、市政、市容、交通、治安、 环保、排污排水、环卫、城管、绿化、卫生、当地居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

(3)本工程承包人搭设的所有临时设施及临时道路及红线外的借地费用(含土方临时 堆放),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在发包人要求的拆除时限内承包人不及时拆除清 理,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处理,但承包人应承担双倍的费用。

(4)临时设施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 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5)施工现场须提供临时办公用房,并配备相应办公家具、网络、办公设备等,数量 要求:8间办公室、2间会议室(含监理等,其中1间会议室按党建活动室要求布置,1间不 小于50平方会议室)。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 。

7.3 现场合作

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 知期限:施工开工前7天内提供。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根据《浙江省工程建 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杭州市建设行业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杭建市〔2011〕213号)、《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施工单位须在工程项目开工 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具体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发包人在开工当月按合同价 1%向承包人预付工资性工程款(包含在预付款中);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预付工资性工程款 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开工后次月起,承包人每月单独按 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 付,如不及时支付,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到承包人付清民工工资为止,并视情节严重 向发包人支付1-10万的违约金,或根据情况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向承包人收 取代付民工工资总金额15%的管理费;如出现群体上访产生社会恶劣影响的严重事件,除上 述罚款或管理费外,视情节严重另向发包人支付履约担保10%的违约金。

7.6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金额: 元(大写: )

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发包人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100%的安全文明施工 费。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 /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1)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 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要求为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2) 承包人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

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3)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 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 并承担全部费用;(4)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浙江省、杭州市安 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JGJ59-2011标准并参照通用条款及国家建设工程安 全管理条例;

承包人需要做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1)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要实现"五无"、"两控制"目标,确保安 全。

(2)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以确保生产安全。

(3)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 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条款的执行,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 监督、检查。

(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承包人须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 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 部门批准。

(3)承包人施工现场应满足杭州市和萧山区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做到无黄土裸露、无 泥浆偷排、无卫生死角、无物料乱堆,出入口干净平整、工地围挡设置规范、扬尘治理措 施到位、施工便道平整通畅、生活区管理有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4)考虑到周边市政道路和管网均不完善,在施工阶段工地内设置合理雨水排水,并 需设置沉淀池,将雨水沉淀并满足雨水排放要求后排入河道内。生活污水承包人可自行考 虑将污水管接至市政管网或在场地内设置污水池单独抽排。上述排水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 报价中综合考虑。

(5)承包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提供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协议,并完 成相关审批手续。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协议和审批文件作为项目第一次月度工 程款的支付依据之一。

(6)其他: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 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 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 工程。

承包人文明施工还需做的其他工作:

①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后背印有施工企业名称,夜间施工必须穿着反光背心, 涉水施工必须穿戴救生衣。

②施工中产生的废土等必须随挖随运,堆放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堆放期间必须作覆盖 处理,报价中已考虑土方短驳费用。

③协调好设备及电气安装、消防设施等施工安排,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其余 施工所需条件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 工场地、办公及生活区),承担相应的费用。处理与当地政府、治安等的协调工作。并负 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应做好包括生 活区在内的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3)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 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8 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签发中标通知书后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场地准 备及临时设施,30天内完成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按通用 条款执行。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承包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包括: 设计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项目管理规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 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计划。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经监理工 程师审核后确定。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施工开工前7天提供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 计(包括外加工计划),一式八份。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工期延误违约金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 同价格的 见专用条款第21条"其他约定" 或人民币金额为 见专用条款第21条"其他约定",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见专用条款第21条"其他约定" %或人民币金 额为见专用条款第21条"其他约定"。

2. 施工组织设计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审批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需提交每个单体 进度计划,每个单体进度计划中务必明确设置6-8个关键控制节点,并书面盖公司章后提交 监理单位,否则当期进度款延期支付,直至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审批并符合前述要求的各单 体进度计划。每次进度款支付前,监理单位需严格考核每个单体进度计划中各关键控制节 点,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偏。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按通用条款执行。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以当地气象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发布信息 为准,杭州市气象部门发布的"红色"及以上预警天气:1)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 2)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工期每提前1日奖励人民币贰万元,其他费用不计, 奖励金额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

9 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1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 用条款执行。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竣工 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影像资料、性能测试报告 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质保单及使用说明、第三方监测检测报告等工程资料。竣工资料 共需交6套(其中2套原件),项目资料需移交接收方的,由承包人另行移交。相关资料分 别按规定整理。工程各节点照片档案,以及声像资料需及时提交。提供工程竣工图光盘5张。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2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24个月。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 达工程现场,遇紧急情况应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 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7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 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 后 7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为准。

12 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是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 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 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免费修 复。

13 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 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 议后 7 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 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3.3.3项[ 变更估价 ]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 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无。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合同价格的确定按以下( 2 )方式确定:

1、按照所执行的变更工程的成本加利润调整: / 。

2、按《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杭建市发 (2022)27号)确定 :

(1)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不做调整,固定总价;

(2)设备购置费:不做调整。设备数量变化时,设备购置费按最终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以下( 方式二 )方式约定:

①方式一:参照现行计价依据,按浙江省计价依据( / )组价,企业管理费费率、 利润率等弹性费率按定额相应费率的( / )计取,人工、材料结算价格的计取顺序: 合同工期内《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的( / )信息价,其中无 价材料由承包人根据市场调查,提出合理的单价,经发包人审核签证确认。按照上述方法 计算后乘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1-投标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安装 工程费) 。

②方式二: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照施工图预算基准价编制口径进行计算并 下浮,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1-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建筑安装工程费招

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不变;

A.以下情况属变更,允许调整合同价款:

(1)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合同约定基准日期价格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 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2)项目开工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强制性规范、标准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的 变化;

(3)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4)因发包人原因增加或降低工程规模、工程范围产生的工程费用或工期的变化;

(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6)合同约定的其他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条款。

双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它变更范围:本工程为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因承包 人施工图修改完善原因产生的变更联系单均不影响总造价、总工期。发包人发出的招标范 围之外的规模性、功能性或标准的变更属于工程变更,其他对于施工图的常规调整、图纸 交底纪要等不属于工程变更。

B.变更原则如下:

工程数量及各类税费等根据变更资料按基准日期浙江省实行的相应计量规则及合同专 用条件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计算。

(1)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执行原综合单价;

(2)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 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 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的项目综合单价,材料、人工按照 施工当月信息价(《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机械价格按定额机械 费计取,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4)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的综合单价也无定额单价的,由发包 人、承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后确定。市场询价原则上应在就近工程 所在地询价,询价文件应提供不少于3份,应盖有供应商的公章,且单价必须明确是否包税、 包运输、包安装等影响单价的关键内容。询价文件经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确认,最 终价格以发包人审核意见为准。

若用以上方式仍然无法确定价格的,双方协商确定暂定价作为预算价。在施工时由承 包人推荐3家以上(发包人认为必要时亦可推荐相应厂家参与竞争)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产品 进行采购,承包人报送的材料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和承包人采购情况 确定材料价格,按确定的材料价格对原清单暂定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其他不予调整。

注:当采用(1)、(2)确定方法时,如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中出现项目相同而单

价不同时,以价格较低者为准;当(1)、(2)中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参照, 按预算造 价编制口径重新计算综合单价。(4)中无价材料不下浮。

以上增减部分不另计组织措施费。

C.合同工期内的人工材料的价格波动参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3.8条约定执行,价格最 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D.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发包方、监理方书面签证同意, 材料变更应不低于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规格。

E.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 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重新审查批准,并由承包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 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F.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图如实施工的部分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承包人未经发 包人同意而擅自降低初步设计或约定要求和标准进行设计或实施的部分在结算时应扣减相 应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施工图预算基准价:根据经过图审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按照14.1.3等标准编制 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

施工图预算价:仅为施工图预算基准价乘以(1-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扣除暂列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的值。施工工程量清单预算中的单价不作下 浮。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 。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标化工地增加费:本工程要求创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实 际获得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则标化工地增加费按非市区级标 化工地取费费率结算,取费基数按人工费加机械费计取。工程结算时按该费用在取得获奖 文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中不支付;未达创标化目标的,该费用不予支付;获得更高级标 化工地的不予增加费用;

2、优质工程增加费:本项目无工程获奖要求,如实际获奖不增加费用 ;

3、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1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 幅度的,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调整。

13.8.1.1采用价格调整:按以下(2)方式;

(1)按固定可调价格要素数量及种类进行调整(详附表7);

(2)其他:①本工程除主要材料(钢材、砖、砌块、砂、石子、木材、水泥、预拌砂 浆、商品砼、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装配式构件、铜及铜制品、铝及铝制品、玻璃、柴油、 汽油、电线、电缆等)及人工采用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进行结算外,其余不予调整; 主要材料及人工价格风险幅度±5% 。

②主要材料及人工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为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价差与工程结算款 一并支付或扣回。采用通信定额结算的,人工费不调差。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调价方法如下: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工期内各期材料、人工信息 价格相对于编制期信息价的变动幅度以及材料、人工的风险承担幅度进行计量和结算。合 同工期内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风险幅度以外材料价差计 算公式如下:①当单种规格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人工差价 (正值)=〔合同工期内各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种规格 材料、人工用量。②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人工差价(负 值)=〔合同工期内各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 料、人工用量。("编制期信息价",是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 在月份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当期信息价。所在月份信息价如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信息 价格调整的,则该月信息价格按所发布信息价执行天数加权平均。)

③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发包人结算时扣回价差。由于发包 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价差计入工程 造价;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发包人不得扣回价差。

④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标化工地增加费除外)在发包范围不作调整的前提下,以审定 建筑安装工程费对应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不作调整。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实际创评情况结算, 详见专用条款第21条其他约定。技术措施费用参照上述"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规则调整, 但"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中以"项"为单位的技术措施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不作调整。

⑤上述合同价格调整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的最终结算审计为准。

⑥如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个别场地大门的市政道路未开通,承包人需考虑道路不开 通期间的备用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平面布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大门、现场交通、 临时设施、材料堆场、加工场所等设施、场所)。备用施工组织设计所涉及的增加费用,

承包人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3.8.1.2采用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

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约定执行:

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

市发〔2018〕579号)执行;

(一)其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 5%);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二)其中结算方式的约定:

1、人工费按以下( 1 )约定:

(1)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2)其他: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按以下( 3 )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计算: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二、其他: / 。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 。

13.8.2.1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权重法》的,双方将主要工程材料、工程设备、人工价 格及其他双方认为应当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的费用列入附表6。

13.8.3关于是否采用其他价格调整的约定: / 。

双方约定价格调整按以下( / )方式

1、根据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房建、市政工程综合造价指数,按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节 点周期或施工工期算术平均计算,风险幅度可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承包人可承担建筑安装 工程费±1%以内风险,超过部分予以调整;

2、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要素价格指数(或根据信息价计算价格 指数)进行调整,超过风险幅度以外部分予以调整;双方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机械等 可调因子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权重(详附表8),其中,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为( / )、 材料费的风险幅度为( / )、机械费的风险幅度为( / );

3、其他: /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分成土建工程和室外工程两 部分,各部分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组

成。

土建工程部分:

其中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按合同签约价格确定,不作调整。设备购置费不作调 整,只有当设备数量变化时,设备购置费按最终实际安装数量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除因 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条款外,其他情况不予调整。根据合同总价原则,在竣 工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价格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合同总价部分(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 况以外),不再重新计算工程量和费用,招标范围内未实施项目予以扣除。合同总价部分 由承包人根据竣工资料编制结算书提交发包人,并经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发包人有权 对总价部分是否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进行调查并依调查情况调整合同价格。调查的内容包 括所完成的工程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等是否 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

本工程需进行限额设计,各专业施工图图审(无图审要求的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 后30日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审原则编制该专业施工图预算[包括预算计 价及算量(软件版、excel 版)电子稿及计算底稿],无信息价材料设备清单(含数量、规 格型号、材质、品牌、产地、除税单价等),不得超过合同价。

室外工程部分:

其中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按合同签约价格确定,不作调整。设备购置费不作调 整,只有当设备数量变化时,设备购置费按最终实际安装数量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除因 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条款外,其他情况不予调整。根据合同总价原则,在竣 工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价格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合同总价部分(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 况以外),不再重新计算工程量和费用,招标范围内未实施项目予以扣除。合同总价部分 由承包人根据竣工资料编制结算书提交发包人,并经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发包人有权 对总价部分是否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进行调查并依调查情况调整合同价格。调查的内容包 括所完成的工程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等是否 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

本工程需进行限额设计,各专业施工图图审(无图审要求的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 后30日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审原则编制该专业施工图预算[包括预算计 价及算量(软件版、excel 版)电子稿及计算底稿],无信息价材料设备清单(含数量、规 格型号、材质、品牌、产地、除税单价等),不得超过合同价。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除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14.1.3.1临水、临电等前期工程由发包人先行实施,不进入预算范围。

14.1.3.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定额:

(1)《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2)《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

(8)其他涉及到的专业部分按国家最新版本概预算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执行。

(9)在工程施工前政府及造价部门颁发的相关调价或调整政策仍在实施中的。

(10)涉及到特殊行业的,经造价部门同意可以采用相关行业定额。

3.政策性文件:在工程施工期内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调价或调整政策为参考依 据。

4.其他相关依据:各项正式的施工图及其他相关图纸资料。

5.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相关约定

(1)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按投标截止日前28天所在月份(*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应的杭州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编制。信息价均为除税价。

(2)关于无价材料、设备价格的确定方式:由承包人、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按推荐 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分别进行市场询价,市场询价原则上应在就近工程所在 地询价,询价文件应提供不少于3家品牌的报价,应盖有供应商的公章,且单价必须明确是 否包税、包运输、包安装等影响单价的关键内容。询价文件经各方审核确认,最终价格以 发包人审核意见为准。最终以签证价(含税)计入结算,不再调整(不下浮)。

(3)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进行 编制,仅对以下价格进行调整:机上人工、汽油、柴油;未能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计取的机械台班价格,经监理、发包人及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 签证,最终以签证价(含税)计入结算,不再调整(不下浮)。

(4)零星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按实际签证计取; 零星用工统一按每人250元/天计 入(不分工种)。

6.定额取费标准:

(1)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省、市、区相关规定,按 费率中值计取;

(3)组织措施费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相关文件规定;安全文明 施工费费率按中值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按相应等级计取;

(4)技术措施费用按相关规定计取。

(5)税金、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投标前政府或造价站发 布的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6)拆除工程总价包干(如有涉及),旧料残值已在拆除费用中综合考虑,由施工单 位自行处置。

(7)工程所在地为:非市区。

7.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原民宅的浅基础、房屋老基础、村道、排水沟、人防构 筑物、电信塔的混凝土基础等)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红线外扩5米内)和场地内地面及地 面下凡埋深在3米及以内的地下障碍物由承包人认真踏勘现场,自行考虑风险,相关费用已 在工程费用投标费率中考虑,中标后不另行签证。埋深地面3米以下的按实签证,单独列项 计取。

14.1.4合同工程范围中由承包人委托第三方送检并支付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如因国家、 地方相关规定必须由发包人支付检测费的情况发生,则该检测费用按发包人实际委托发生 费用统一从"土建工程部分"的工程合同款中(结算时)扣除。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1)土建工程部分:

(a)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预付款支付的金额或比例为:无 ;

(b)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支付的金额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不含暂 列金)的10%(其中包含100%安全文明施工费用、1%工资性工程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次付进度款开始,分5次从每期的工程施工进度款中扣回, 扣款比例均为预付款的20%;当月工程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的,则顺延至下月扣回。

(2)室外工程部分:

(a)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预付款支付的金额或比例为:无 ;

(b)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支付的金额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不含暂 列金)的10%(其中包含100%安全文明施工费用、1%工资性工程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次付进度款开始,分3次从每期的工程施工进度款中扣回, 扣款比例分别为预付款30%、30%、40%;当月工程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的,则顺延至下月扣 回。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必须以 承包人的名义开具,开具机构须经发包人认可;土建工程部分、室外工程部分需根据各自 预付款金额分别提供)。担保期限自提交之日起+180日历天。

土建工程完成预付款全额抵扣后,当月退回"土建工程"工程预付款保函。

室外工程完成预付款全额抵扣后,当月退回"室外工程"预付款保函。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土建工程、室外工程按月申请当期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1)土建工程、室外工程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 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已完成工程量报表、有关资料及下月计划(加盖承包人公章或该 项目专用章)。如未按期上报的,则当月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至下月,相应月度的进度 款也延至下月审核并支付。

(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 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跟踪审计最终核定的为准。

(3)无论因何种事由,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未能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 表的,均不构成监理人及发包人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默认。

(4)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对承包人月度/当期工程量的审核并非对其最终完成工 程量的认可,而是仅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实际完 成的总工程量应当以结算审计确定的总工程量为准。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经总监、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核同意的工程量完成月报表;

(2)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金额;

(3)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的金额;

(4)承包人提交的付款通知书(发包人提供格式模板)和开出的工程进度款收费发票;

(5)承包人已缴纳相应违约款(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违约款);

(6)民工工资支付明细凭证;

(7)提交可反映实际进度的 BIM 模型文件。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 1 )土建工程部分:

(a)设计费支付:

1)施工图审查完成、按清单计价规范提供施工图预算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

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

2)工程完成所有专项设计且通过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 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70%;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 包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0%;

(b)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

1)承包人根据合同控制价在当月25日前,提出形象进度和当月已完工程量支付申请, 报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核并确认,发包人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当月审核工程量产 值的85%;各专业施工图纸完成图审后2个月内,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施工图预算编制口 径进行预算编制,编制完成后承包人将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图纸报送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核, 经发包人审定后的工程造价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各专业施工图分阶段出图施工的,施工 图预算分阶段进行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4个月内未与发包人达成一致意见(自报送施工图 预算之日起算),或逾期未及时递交送审预算资料的,则按发包人的预算书作为支付依据。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并将工程实体全 部移交发包人,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预算审定后的合 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银行保函。

3)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在萧山区城建档案馆归档备案、竣工备案后,工程完成竣工结算 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8.5%。工程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缺陷 责任保修金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5%,二年期满付清(无息)。

4)变更签证单所产生的费用经审计单位及发包人确认后,计入当月完成产值。当变更 签证金额累计超过合同价的5%时,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补充协议后再进行计量支付。

(c)设备购置费支付:

1)设备全部到场后,通过发包人、监理人验货合格后,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 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场设备金额的80%。

2)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初验通过,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至安装设备金额的90%。

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支付至审定后设备购置费的100%; 同时承包人提交审定后设备购置费的1.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给发包人;质保期满后,退回 质量保证金保函;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d)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1)施工图审查完成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工程总承包 其他费的30%。

2)工程通过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60%。

3)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在萧山区城建档案馆归档备案、竣工备案后,并收到承包人付款 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100%。

( 2 )室外工程部分:

(a)设计费支付:

1)施工图审查完成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 的40%;;

2)工程完成所有专项设计且通过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 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70%;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 包人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0%。

(b)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

1)承包人根据合同控制价在当月25日前,提出形象进度和当月已完工程量支付申请, 报监理人、发包人、跟踪审计审核并确认,发包人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当月审核工程量产 值的85%;各专业施工图纸完成图审后2个月内,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施工图预算编制口 径进行预算编制,编制完成后承包人将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图纸报送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核, 经发包人审定后的工程造价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各专业施工图分阶段出图施工的,施工 图预算分阶段进行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4个月内未与发包人达成一致意见(自报送施工图 预算之日起算),或逾期未及时递交送审预算资料的,则按发包人的预算书作为支付依据。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并将工程实体全 部移交发包人,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预算审定后的合 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银行保函;

3)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在萧山区城建档案馆归档备案、竣工备案后,工程完成竣工结算 审计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8.5%。工程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 缺陷责任保修金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5%,二年期满付清(无息)。

(c)设备购置费支付:

1)设备全部到场后,通过发包人、监理人验货合格后,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 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场设备金额的80%。

2)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初验通过,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至安装设备金额的90%。

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支付至审定后设备购置费的100%; 同时承包人提交审定后设备购置费的1.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给发包人;质保期满后,退回 质量保证金保函;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d)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1)施工图审查完成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工程总承包

其他费的30%。

2)工程通过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并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60%。

3)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在萧山区城建档案馆归档备案、竣工备案后,并收到承包人付款 申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100%。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承包人在申报当期月度工程进度款时应同时提交下月 度工程款付款计划表。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通用条款执行。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 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完整的竣工结算审计资料一式两套,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结算书(附计算底稿,电子版和算量软件版),预算报告,完整施工图及竣工图,工 程变更联系单,工期签证,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交底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开竣工报告、 审批资料、竣工验收证书、隐蔽工程资料、质量检验资料、材料报验单、产品合格证、第 三方检测检验报告、项目实施规划、施工记录等)。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交付使用后,提供按专用条款5.4的要求整理竣工图、 施工文件及光盘,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承包人应在28日历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 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如实向发包人报送该工程的结算,发包人收到完整 的结算资料后应及时复核,并将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初审。

初审报告经承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须根据初审报告相应调整结算造价后重新上报发 包人,由发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结算审核报告作为双方最终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 凭证等)。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费用将不予计取,审价延误的责 任由承包人承担。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确认:竣工结算价由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图工程预算价、设备购置费、 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合同价和变更价款组成。本项目竣工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委 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并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结算审核 报告作为双方最终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

(2) 预留 /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3.2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 ,在此情形下,质量 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 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3.2。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

15 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5.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未按4.1.2.6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

人应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4.1.2.6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单 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 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应 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5万元/ 次违约金;

(6)承包人未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采购的综合 利用产品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立即改正并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

(7)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 量化措施,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立即改正并支付5万元/次违约金 ;

(8)其他: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安全生产,被相关机构安全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支付违约 金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发生一人死亡的事故支付违约金100万 元,二人死亡的事故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三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支付违约金300万元。承 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等 所有责任)。如承包人出现①严重质量不合格、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③严重拖延工期等 造成发包人严重损失的情况,则可视作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合同,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 。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6 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

17 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

行。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 付。

18 条 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投保,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款中。

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项目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承包人须为本工程以 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办理上述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在开工前承包人需提供工程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项目一切险、人身意外伤 害险参保的相应凭据,若未能投保,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并向相应保 险机构投保,工程其他人员、机械、原材料的相关保险,在工程发生相应事故(自然灾害 或其他情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原材料造成损失的)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首先向保险公 司办理索赔程序,如承包人未购买相应保险的,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同时发包人 保留索赔的权利。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以发 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在开工前承包人需提供参保的相应凭据, 若未能投保,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并向相应保险机构投保。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工程 建设需要投保。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需要投保。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条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

评审机构: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

20.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 条 其他约定

21.1无论承包人投标前是否实际进行过现场踏勘,都视为承包人已了解施工现场及周 围的环境,掌握并预估到所有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可见及不可见的因素,不可预见的或未 提及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含在本合同价中。发包人将施工现场移交给承包人后, 因承包人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工期拖延、误工及财产损失,均由承 包人自行消化,其工期概不索赔、不顺延,且承包人须抢工弥补延期工期,发包人不作任 何补偿。承包人进场施工前,由发包人委托专业测绘单位在监理单位、承包人见证下共同 对地块进行标高测绘,该测绘成果作为双方场地平整、土方费用结算的依据,此项测绘费 用由承包人考虑含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中。

由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接驳点,并满足施工用电要求,接点至施工现 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根据相关规定由发包人 每月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在"土建工程"当期建筑安装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含 税),竣工后按实结算,承包人水电费承担周期为进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之日 止。

21.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必须经发包人、监理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实施的唯一依据为发包人出具的联系单或工程指令,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费用、工期等 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签证确认费用为由提出顺延工期、停工。

因此导致合同费用增加的不予调整,减少费用的按实调整。因变更联系单所导致的工期延 误不予认可。

21.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发票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 各类款项。

21.4承包人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 保消防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21.5承包人需处理与周边村民的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

21.6工程审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竣工验收资料符合档案馆要求并全部齐 全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承包人编制工程结 算书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高估冒算的原则。对于结算书审核费用: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以上的追加费用【即核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 由承包人承担,核增额追加费用【即核增追加费=核增额*5%】由承包人承担(核增额与核 减额在计算审计追加费时不抵扣),由承包人在结算审计结束后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并 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在发包人审核和第三方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如 承包人不予配合的,第三方可独立出具审核结论,对此结论承包人予以无条件认可。

21.7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及内容

21.7.1范围:发包人另行发包并纳入总包管理的专业工程

21.7.2内容:含提供现场管理、协调总包与分包交叉施工、提供必要的现场设备、水 电接口、升降机、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归档、 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垃圾清运(由分包单位负责运至指定地点,总包单 位统一负责外运)等总包单位的服务和配合管理责任。

承包人完成其直接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围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应无条 件提供给分包人使用。同时应符合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于总包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

21.7.3关于工程总承包配合服务费的收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本合同承 包人的总包管理,竣工验收前,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按专业工程费(不包含设备 费)(含税)的3%额外计取总承包管理费,由专业工程承包人直接支付给本项目承包人。

21.8承包人需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和萧山区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制作、 装订和移交要求进行,同时配合发包人的档案报送管理。

21.9承包人应有效管理各专项工程交叉施工,避免增加额外工程量,如由此发生的所 有费用,由承包人和该专项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担,发包人不负责处理及支付任何问题与费 用。

21.10发包人保留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完善合同条款的权利。

21.11承包人承诺严格遵守附件 :《工程现场管理违约处理条例》,如有违反,按照

该办法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13本工程需举行的开工奠基仪式和主体结顶仪式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含在 本次合同价中。

21.12本工程的中标人为工程总承包人,若有分包项目(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确定的分 包人),工程总承包人须对分包人承担总包责任,各分包人须服从总承包人的统一管理。 若总承包人自行分包项目,分包之前必须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且须自行内部消化总承包 服务费。总承包人不得借故给分包人进场施工设置障碍、强行收取高额"配合费"等,若发 包人发现承包人擅自向分包单位收取额外的"配合费"(合理的水电费除外),发包人有权 扣减等额的总承包管理费。若有发生并影响分包人正常施工的,按总承包人根本违约处理, 发包人可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21.13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可实现发包人手机客户端24 h 远程监控)系统、考勤系统、智慧工地系统等,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所产 生费用不另行考虑。

21.14发包人开票信息: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说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实行全省统一对外支付,而本合同发包人中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授 权经营的分公司,承包人可直接开具以发包人为付款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付款账户 名称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详细信息如下:

发包人集中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内大街乙 6 号

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账号:99*开通会员可解锁*1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41180B]

地址:[杭州市将军路32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1.15承包人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是 否□ (对应处打钩)

若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和合同价 (含税价)相应变更。

21.16发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21.17关于 BIM 应用的约定:

21.18.1本工程承包人应采用 BIM 技术设计并出图,承包人必须在该 BIM 模型设计的基 础上,深化、优化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用,指导施工,并最终形成与实际相符的 BIM 竣工模型;与 BIM 应用相关的工程师及计算机设备、出图、管理及协调的相关费用均已包 含在合同价中。

21.18.2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利用 BIM 相关软件进行深化、优化设计,包含空 调机房、配电房、通信机房、消控室、各类管井及设备间等管线布置复杂区域,出具局部 深化设计图纸以指导施工。

21.18.3承包人应在每期提交产值报表时同步提交可反映实际进度的 BIM 模型文件。

21.18.4若承包人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不具备 BIM 能力影响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 工程师,并处10000元/人次的惩罚。

21.19承包人承诺:承包人严格执行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等相关规定(包括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及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等),在收到工程款5个工作日内按当 地政府规定比例转入农民工专用账户,并随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的监督、检 查,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如有违反前述政府相关规定导致 的处罚,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发包人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如在项目现场或 中国电信所属任何机构出现针对本项目的任何民工讨薪事件,则发包人按讨薪金额的双倍 处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21.20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 工期延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履约保证金50%。 违约金从"土建工程"工程款中扣除。

21.21提前竣工的奖励:工期每提前1日奖励人民币贰万元,其他费用不计,奖励金额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21.22关于试验和检验其他约定: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承包人应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发包人。

(3)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 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责编写施工试验和检测方案,对 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 自费修复和(或)更换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返工、更换等。因 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

21.23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相关采保 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发包人提供的电缆等发包人材料在工程竣工后如有剩余的,应 交还发包人,实际材料数量和剩余材料数量经审计后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因承包人原因 导致发包人材料设备损坏的,须更换为全新的同品牌同型号同产地同数量的材料或设备, 费用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次损坏,扣除违约金10000元 。

21.24 临水、临电的位置和技术参数是按照本项目常规施工组织考虑。如承包人的个 别特殊施工时段无法满足用水用电需求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和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负责,承包 人已在报价中包含上述各事项所涉及的费用。发包人只负责配合承包人人办理审批过程中 所需由发包人出具的手续。

21.25重大变更相关约定

因发包人项目使用需求发生调整,需对本项目各专业分项工程规模、工程范围进行增 减,实施整体优化变更,相关事宜明确约定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设计调整: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及时修改、完善施工图设 计,确保变更调整后的施工图设计完全符合项目使用需求、项目整体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相 关约定。设计调整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其最终客户的审核确认工作,严格 恪守指令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标准或调整范围。如发生重大需求变更,设计工程量调 整超40%以上的,增收设计调整费,按设计费合同金额的40%计取。经审计单位及发包人确 认后,增收调整费用在调整后的设计费支付节点按相应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如支付金额超 合同金额,调增金额列支签约合同价暂列金。

(2)预算编制:承包人应严格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审原则,结合调整后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对原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或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

预算编制需全面覆盖整体变更调整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费用,严禁出现遗漏、虚 报、错报、漏报等情况。

(3)价款结算:实施优化变更后的项目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 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正式结算审核报告为准;该结算审核报告作为双方就优化变更所涉建 安工程费进行价款结算的唯一最终依据,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 外,不得就该部分价款另行提出与审核报告内容不符的结算主张。

(4)补充说明: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设计调整书面指令后,应及时启动施工图 修改及预算编制工作,合理规划工期,妥善安排施工衔接,确保不因实施优化变更而擅自 延误项目整体推进进度;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必要配合资料, 积极协助承包人推进各项工作,并按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结算审核工作,保障结算 工作顺利推进。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发包人要求(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4: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5:质量保函

附件6:供应链服务机构廉政共建责任书

附件7:供应商廉洁承诺

附件8:施工安全协议

附件9:工程现场管理违约处理条例

附件10: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附件11:发包人材料设备一览表(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经协商一致就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 阶段)项目(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 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 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 方约定如下: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①景观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期内苗木成 活率要求100%;②电梯设备保修期2年;③外墙保温一体板保修期为5年。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 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 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 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承包人(公章): (联合体
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牵头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设计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环境管理
其他人员

质量保函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发包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质量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_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___年__月__日就 _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 下提供签订的___________号合同的质量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 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__ 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数量),即相当于合同结算总价款的1.5%。

并以此约定如下: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修改、补充和变动, 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及房屋质量问题(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 无论承包人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 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证金 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 未来的税费、 关税 、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3.本保证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 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 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证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证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字:
(印刷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

供应链服务机构廉政共建责任书

甲方(电信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乙方(供应链服务单位):

乙方为甲方提供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双方各项活动的,做到廉 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双 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共建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场准入、采购管理与操作、项目 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严格执行所签订的项目合同,自觉按合同履行责任义务。

(四)业务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及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和纠正的权利 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或向纪检 监察部门反映,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及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提供的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等任何好处;不在乙方和相关 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 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健身、旅游或消费娱乐等活动;不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 单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交通、工作安排、经商办企业以及 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或谋取利益。

(四)应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 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等任何好处;不在乙方 报销应由亲属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或消费娱乐等活动;

(五)除甲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 秘密或技术秘密。

(六)不得默许或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 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采购操作与管理的各 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不触碰法律"底线"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红线"。

(二)严格按照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范围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不越权行事。 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不干预采购活动,不徇私舞弊。

(三)严格执行各项服务工作的费用标准,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服务 工作的时限要求和标准,统筹规时间,有效把控进度,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服务工 作,并不断完善服务服务的质量管控体系,积极协助采购智慧化建设。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购物 卡、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 对方或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为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的宴请、健身、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主动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或其配偶子女及亲属在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等 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

(五)在甲方业务相关的第三方进行沟通时,坚持平等、公正、诚信、友好原则,主 动维护中国电信企业形象。不私下与第三方接触,不到非办公场所与第三方洽谈业务,不 接受第三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好处,不参加第三方举办的娱乐宴请活动。 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中,如与第三方存在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保证 及时、主动回避。

(六)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因利益等原因,以任何途径向第三方泄露采购过程中涉及 到的文件、记录和各项信息,不接受与提供服务项目有关的供应商咨询业务。除甲方依据 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甲方的任何商 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七)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不以任 何方式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为甲方提供服务支撑的团队成员必须与乙方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承诺书原件 需要报备甲方一份。服务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更新,未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的人员不 得上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公司将按照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给予处理,同 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三)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中止合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视其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终止合作以及 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项目活动等处罚,并报备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 二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廉洁承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在签订和履行《萧政工出〔2021〕32号 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过程 中的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 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二、不向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 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为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贵公司、贵公司 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 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三、在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贵公司工作人员;不到贵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 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四、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五、除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 或要求其泄露贵公司的任何商业密或技术秘密。

六、不以任何方式与贵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贵公司工作人员,为我公司或其工 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除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外,我公司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 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上述承诺中的任一行为。

八、自觉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如发现双方有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可向贵公司监 察部门举报,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公司保证以上承诺真实有效,若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意视 情节轻重接受相应处罚,包括赔偿经济损失、撤换相关工作人员、终止合同、停止邀请其 参加贵公司其他项目投标 1 至 3 年等。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

委托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受托人: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确保施工安全,签订本协议。

本项目安全总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主要设备、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0 】次/年·千人。

不发生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1.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

工程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东至规划纵九路、规划工业用地,南至云临路、规划工业 用地,西至规划石富路绿化带,北至规划横八路绿化带。

承包范围:依据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批复,完成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 计、采购、施工与管理,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与之有 关的项目前后期的审批手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 报送相应资料的存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协助不动产权证等办 理。

2.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1委托人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2委托人按有关规定对受托人的资质进行审查,以确认受托人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 符合。

2.3工程(项目)开始前,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 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以提高受托人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 法制观念。

2.4 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禁 止不合格者进入现场施工。

2.5委托人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应认真审核受托人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 导书、检修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详细向受托人说明本工程项目施工日期、特点要求、危险因素及安全风险。

2.6委托人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受托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 定。委托人应经常联系受托人,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 预防事故发生。

2.7当受托人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或严重失控的危险时,委托人认为确实有必 要暂停施工的,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受托人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受 托人完成整改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开工要求后,委托人应当在48个小时内组织验收, 并于验收合格后签字给予答复。

受托人发生以下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进行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严重隐患;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或严重隐患;

(3)发生厂内建筑物火灾、火险事故或严重隐患;

(4)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安全事故;

(5)二次以上不听从劝告,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2.8由委托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委托人应配合受托 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

2.9对受托人人员违反委托人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委托人有权进行处罚。

2.10 委托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属委托人违约,但并不因此免除受托 人在本协议项下有关安全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2.11委托人可委托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行委托人的权利和管理职能。

3.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1受托人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委 托人的有关指令。

3.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是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所有 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负责,对派遣的工作人员,编制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以及提供的工程车辆、施工机械的安全负责,并保证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完成所指派工 作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受托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3受托人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受托人必须 配有安全管理员。

3.4受托人指定【 】同志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的 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受托人应经常 联系委托人,相互协助工作。

3.5受托人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书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3.6受托人进场施工,必须提前【 10 】天向委托人提交参与本工程的人员名单及安全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企业安全资质等级等资料,经委托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7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受托人特种 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 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 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3.8受托人应提供能证明其及其工作人员资质的合法有效证明供委托人审查。若受托人 提供虚假证明,一切责任由受托人承担。

3.9受托人必须认真对所承包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 育,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员工法制观念,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委托 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10工程(项目)开始前,受托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 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委托人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 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委托人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 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11受托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受托人若在施工 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委托人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 上岗,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变更工作人员。受托人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 场安全技术交底。

3.12受托人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进行施工组 织设计,编制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 交底。对于特殊环境、地下设施等,受托人应事先向委托人详细了解情况,并制订相应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委托人审查合格后实施。受托人必须严格按经委托人审查合格后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

3.13受托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委托人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 规定,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委托人查出的隐患,受托人必须限期整改。 如果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受托人有权拒绝。

3.14 当委托人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受托人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受 托人应当按委托人要求停止施工。受托人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复工 要求。在委托人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受托人重新施工。

3.15受托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 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3.16受托人应于每天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 时整改。

3.17一经开工,就表示受托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 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受托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3.18受托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均应由受 托人自备,受托人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确实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各 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受托人一经接收,应负责保管、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 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受托人负责。严 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 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3.19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委托人、受托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 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 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3.20受托人应禁止其施工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施工区以外区域施工或从事与施工无关的 其他活动。

3.21受托人涉及动火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应措施。易燃、易爆场所 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 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 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3.22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区域,受托人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制订相应预控 方案,落实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经委托人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同时,对在有可 能发生安全隐患的区域施工的,受托人必须设一名安全管理员,始终在施工现场,负责该 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及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员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若需离开现场的, 必须指定具有安全资格的人员临时负责该区域的现场安全工作。

3.23受托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受托人应向委托 人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委托人明确施工方法。受托人应贯彻委托人交底 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 业、野蛮作业。

3.24受托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受托人所属人员的身体 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3.25受托人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自行承担费用为其相关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

3.26受托人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

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委托人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受托人不定期清理,委托人组织 清理,相应费用在受托人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3.28受托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和非法分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 有相应的资质和施工力量,以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并事前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施工前, 受托人应与分包工程承包方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分包工程承包 方的过错负连带责任。

3.29受托人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违反委托人的厂纪 厂规、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规定,须接受委托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文明生产处罚。

3.30受托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 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 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事故责任与处理

4.1 划分双方责任的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安全"。

4.2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 故,受托人应进行紧急抢险、施救和保护现场,委托人协助。双方按国家及地方有关事故 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 受托人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

4.3由于受托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受托人承担。除 委托人原因导致的事故外,如果受害人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向委托人提出 索赔要求,则受托人应负责处理该索赔事件,并保证委托人免受此类索赔的损害。

4.4有关事故的责任认定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5.其它

5.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工程项目承 包合同签署后作为其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9:

工程现场管理违约处理条例

为确保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生产 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为了加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特制订工程现场管理违约处理条例。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工期延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 额为履约保证金的50%。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甲供材料设备损坏的,须更换为全新的同品牌同型号同产地同数量的材料或设备, 费用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次损坏,扣除违约金10000元。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定期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 则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日历天。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违约责任:按月以日历天为基数计算考核,未达到的按每天处违约金10000元。

5、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须支付违约金50万元。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 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须支付违约金50万元。

6、承包人实际到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与合同文件(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权处以2万元/人/次 的违约扣款(项目技术负责人处以10万元/人/次的违约扣款),若确需调换部分人员,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 面认同,并不得降低人员从业资格水平;若未经同意擅自调换,发包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7、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不允许承包人更换设计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因特 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备案。承包人未按上述约定擅自更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2万元/ 人/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处以10万元/人/次的违约扣款)。

8、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按2万元/人/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

9、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要求在85%(含)及 以上,安全岗位到位率要求100%不得缺岗,以日历天为计算基数。承包人应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场前24小 时前,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离场申请(还应注明临时代行人员情况及其职责范围),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 方可离场。

10、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扣减承包人5000元/月/人的违 约金;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参加重要施工工序、环节、会议的,另按500元/次/人扣减违约金。

11、如需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 准和规模相适应。承包人有义务认真考察分包单位资质能力、财务状况、施工(实施)经验,以及是否有工 程建设违约、违纪、违规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并将选择结果报发包人认可。

12、承包人必须对分包人或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履约能力、 分包协议等),均需报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如有发现,发包人 将按10万元/次处以违约金。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分 包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13、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万元,且发包人有

权要求剥露验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到承包人付清民工 工资为止,并视情节严重向发包人支付1-10万的违约金,或根据情况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向承 包人收取代付民工工资总金额15%的管理费。如出现群体上访产生社会恶劣影响的严重事件,除上述罚款或 管理费外,视情节严重另向发包人支付履约担保10%的违约金。

、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安全生产,被相关机构安全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发生重伤事 故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发生一人死亡的事故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二人死亡的事故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三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支付违约金300万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 责(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等所有责任)。

、如承包人出现①严重质量不合格、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③严重拖延工期等造成发包人严重损失 的情况,则可视作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合同,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若承包人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不具备 BIM 能力影响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工程师,并处10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在项目现场或中国电信所属任何机构出现针对本项目的任何民工讨薪事件,则发包人按讨薪金额 的双倍处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违约要求,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

、现场施工资料滞后,处违约金1000元/天/次;超过三天未按要求提供的,处违约金5000元/次。

、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或脱帽或穿拖鞋或赤膊作业,处违约金100元/人/次。

、施工现场酒后作业,处违约金500元/人/次。

、监理通知单签发后,承包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处违约金5000元/项,拒不整改的签发停 工令并处违约金20000元/项,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计10000元/天,总额一般不超过本工程履约担保的40%。

、因承包人原因,周进度滞后未采取合理赶工措施,致使月度计划滞后的,按月进度滞后时间处违 约金3000元/天。

、现场出现群体斗殴事件:处违约金2万元/起,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处违约金10万元/人。

、工人生活区房间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处违约金1000元/次。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处违约金500元/人。不听劝阻强行作业,处违约金2000元/人。

、作业人员家属(含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处违约金200元/人/次。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违约金500元/人/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

、特种设备未正常维保的,处违约金5000元/次。维保未落实前仍擅自使用的,处违约金20000元/次。

、用于工程实体的进场材料,经监理验收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处违约金5000元/次,并做退场处理。

、承包人所有材料均需上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如发现承包人未报验私自让该材料进场施工,每发 现一次扣除10000元违约金;如发现承包人在现场使用材料和上报材料品牌不一致,每发现一次扣除20000元 违约金,并要求承包人不合格材料退场且无偿返工,。

、承包人应保证现场的施工质量,若现场出现质量问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倍违约金。

、承包人现场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违约金5000元/项。

36、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若被上级 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承包人按2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被媒体曝光,视情节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至 10 万元违约金。

37、生活区宿舍内违规私自做饭,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

38、现场临电(含生活区)存在私拉乱结,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屡教不改处违约金10000元。

39、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失效(含生活区),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屡教不改处违约金10000元。

40、高空抛物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00元。

41、未按当地标化工地标准落实安全文明措施的,发现一项处违约金10000元并整改到位,屡教不改处 违约金50000元并约谈承包单位公司主管领导。

42、图纸有明显错误,承包单位在图纸会审纪要中未提出,且施工前又未与设计沟通明确的,处违约 金10000~50000元。且返工造成的损失,承包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43、现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变更手续未落实擅自施工,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00元。

44、现场施工资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导致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且发生一次处违约金10000 元。

45、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其它方面未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执行, 则处以相应的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共同酌情确定。

二、关于罚金的扣除

上述扣款由监理人报发包人同意后共同签发书面通知,直接在当次工程款中扣除,最终在各项目结算金 额中扣减。由上述原因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除了应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要求外,还应满足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施工及选用的设备、材料需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规范标准和规范以及符合中国电信相关建设标准。

一、建设目标

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即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 号楼土建工程、室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内,云临路以北,石富 路以东。

本项目是中国电信集团积极践行国家战略,深化"2+4+31+X+O"云网融合资源布局,秉承绿色低碳、智 慧创新的建设理念,科学规划、灵活适应,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长三角区域的标杆园区。项目 将建成为"一流的绿色低碳标杆中心、领先的智能算力枢纽中心和长三角区域的产业赋能中心",对内支撑 业务转型、对外提供普惠算力,成为服务国家战略、驱动行业变革、引领未来发展的新一代智能基础设施标 杆。

二、建设规模

园区总用地面积112157㎡(约168.2亩),终期将建成6栋数据中心、1栋动力中心、2栋110kV变电站、1 栋生产调度中心、2栋地下室等,规划总建筑面积223087㎡。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一 期总建筑面积146447㎡。本招标项目包括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室外工程,二期地块 用地面积约25.04亩,总建筑面积约33800平方米。其中土建工程(简称"土建工程")即中国电信杭州智算 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具体包括:1栋数据中心(附建动力用房);室外工程(简称"室外工程")即中 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室外工程,包括8号楼室外配套工程。

本工程征地面积16700㎡(25.04亩),工程概算不含税总投资18728.68万元(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筑面 基底面积 单栋建筑面积(㎡) 层数
分期 积合计 (㎡) 序号 楼名 (㎡) 合计 其中地上 其中地下 地上/ 地下
1 1号楼(1#数据中心) 4820 19892.71 19892.71 0 4/1
2 2号楼(生产调度中 心) 2530 14266.08 14266.08 0 5/1
3 3号楼(动力中心) 1630 5029.42 5029.42 0 3/0
4 4号楼(2#数据中心) 4815 19865.85 19865.85 0 4/1
一期 146447 5 5号楼(110kV变电站) 1400 4400.63 3033.83 1366.8 2/1
6 6号楼(3#数据中心) 6770 34892.51 34308.57 583.94 6/1
7 7号楼(4#数据中心) 6770 34892.51 34308.57 583.94 6/1
8 人防地下室 76.13 12941.04 76.13 12864.91 1/1
9 垃圾收集房 96.04 96.04 96.04 0 1/0
10 门卫 78.42 78.42 78.42 0 1/0
11 非机动车停车棚 91.79 91.79 91.79 0 1/0
12 一期小计 29077.38 146447 131047.41 15399.59

园区建筑单体信息一览表

二期 (本次 建设) 33800 13 8号楼 7060 33800 32680 1120 5/1
14 二期小计 7060 33800 32680 1120

建设功能

8号楼平面布置表

8 号楼
序 号 楼层 建筑面积 (㎡) 功 能
1 地下 一层 1120 水泵房、生活水箱间、报警阀间、空调补水池等
2 一层 7060 门厅、运营商接入室、高配室、变配电室、电池室、水处理间、冷 冻站、主机房、值班室、拆包测试间、备品备件、消防设备间、报 警阀间、强弱电井、光缆上线室等
3 二层 7060 主机房、配电室、电池室、油机房、日用燃油间、进排风消声室、 强弱电井、光缆上线井等
4 三层 7060 主机房、配电室、电池室、油机房、日用燃油间、进排风消声室、 强弱电井、光缆上线井等
5 四层 5650 主机房、配电室、电池室、备品备件、瓶组间、强弱电井、光缆上 线井、排烟机房、排烟井等
6 五层 5050 主机房、配电室、电池室、备品备件、瓶组间、强弱电井、光缆上 线井等
7 设备层 800 楼梯间、电梯机房、空调配电、排烟机房、弱电机房等
8 合计 8 号楼建筑面积为 33800 ㎡

三、建设标准

本项目8号楼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形式,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工作年限50年,为高层丙类厂房建筑, 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

四、性能保证指标

具体详见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主要设 备技术规范书。

五、产能保证指标

具体详见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六、建设条件

(一)基础资料

发包人提供以下技术文件作为参考,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以下基础资料进行:

1.萧山区义桥南单元 XSLP0107-M1/M2-31-1 地块(大数据处理项目)规划条件;

2.规划批复文件(工规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初步设计文件;

5.地质勘察报告(详勘)。

(二)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提供在用地红线边的接驳点,接驳点至施工现场段各种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 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每月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竣工后按实结算。现场除变压器供电作为正常状态下 的施工用电,承包人需同时考虑现场配备相适应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以确保外市电临时停电时 对应地下室施工、重要机械(施工电梯等)及重要部位施工时的供电和安全保障。

2.施工用水:由发包方提供在用地红线附近的DN150临水接驳点,接驳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 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每月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竣工后按实结算。

3.施工排水:项目东侧纵九路有市政预留雨污水接口,在施工阶段工地内设置合理雨水排水,并需设置 沉淀池,将雨水沉淀并满足雨水排放要求后,排入纵九路市政预留接口。承包人可自行考虑将污水管接至纵 九路市政预留接口或在场地内设置污水池单独抽排。上述排水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现有临时市政道路的连通,后期红线外部正式道路施工对临时道路的影响等所 有内容,承包人应结合工程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状况,自主确定利用现有路网还是开辟其它临时通道;施工 场地各出入口至规划红线外的接驳费用、保证金由承包人承担;规划红线以内的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建设及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5.场地情况:

场地内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原民宅的浅基础、房屋老基础、村道、树根、排水沟、人防构筑物、 电信塔和电力塔的混凝土基础等)处理:地下障碍物由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自行考虑风险,相关费用在 工程费用投标费率中考虑,中标后不另行签证。

6.临时用地:

(1)合同签订后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原则上需与投标文件一致),30天内完成临时设施的场地租赁及 搭建工作。承包人以现有地形地貌,自主完成周边居民协调工作,自行完成土方外运并协调用地范围内与居 民的各项矛盾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包人应事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场地现状 (含施工场地周围(红线外扩5米内)和场地内地面及地面下面埋深在3米及以内的地下障碍物)、周边环境、 临时施工道路、当地的公安、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排污排水、环卫、城管、绿化、卫生、当地 居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 请将不获批准。

(3)本工程承包人搭设的所有临时设施及临时道路及红线外的借地费用(含土方临时堆放),所需费 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在发包人要求的拆除时限内承包人不及时拆除清理,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处理,但 承包人应承担双倍的费用。

(4)各临时区域、临时围墙等临时设施,按萧山区住建局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设计依据及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和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文件: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14(2018版)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0037-202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037 CJJ37-2012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2019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无机非金属面板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3T1164-2019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 1092-2021 《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GB/T 22080-2008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27001)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2019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25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浙江省)DB33/1088-201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浙江省)DB33/T1136-2017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2021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CECS 420-2015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数据中心建设标准(2020版)的通知》(中国电信〔2020〕331号)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55029-202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 50373-2009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18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 5033-2018 (二)相关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主要如下: 1.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立项批复文件 3.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室外工程立项批复文件 4.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5.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室外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6. 萧山区义桥南单元XSLP0107-M1/M2-31-1地块(大数据处理项目)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7.规划批复文件(工规证) (三)地质勘察报告(包括详勘) 1.《萧政工出【2021】32号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二期一阶段)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1.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初步设计

2.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室外工程初步设计。

八、招标范围及工作界面

8.1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批复,完成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 施工与管理(不包括招标人集中采购材料设备),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

与之有关的项目前后期的审批手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资 料的存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协助不动产权证等办理。

具体内容为:

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工程部分: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同步按清单计价规范提供施工 图预算,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构筑物、结构、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各相关系统、消防、特殊消防 设计、电梯、抗震支架等,以及BIM 技术协同设计及应用(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交付运营后全 过程应用)。

室外工程部分: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同步按清单计价规范提供施工 图预算,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工程、储油和供油系统、导视系统、绿化等,以及BIM 技术协同设计及应用(包含设计阶 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交付运营后全过程应用)。

②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工程部分: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同时需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投资(成本)控制等。施工内容需与最终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 期间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修筑与拆除、雨污水外接及排放,标化工地和智慧工地,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等工 程施工必须的工作,以及所有外接工程涉及的赔补、保证金缴纳,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室外工程部分: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同时需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投资(成本)控制等。施工内容需与最终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 期间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修筑与拆除、雨污水外接及排放,标化工地和智慧工地,市政供水外接、室内外交 通标志标线出入口门牌(含消防相关标识)、临时设施、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等工程施工必须的工作,以及 所有外接工程涉及的赔补、保证金缴纳,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③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本项目货物采购中 涉及到招标人集中采购的货物,由招标人负责采购提供,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甲供材料设备一览 表》。

④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 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成本)、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通 水通电通气、各单项验如规划、消防、环保、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白蚁等)、通信管线的竣工验收、 综合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工程保修管理,协助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所 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⑤其他:在本项目终验前,除甲方委托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外,其他按照国家政府主管部门以及 垄断行业要求,所有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由中标方进行,相关费用合到报价中。质量 保修期内的服务等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九、发包人需求任务书

(一)总体设计要求

中国电信杭州智算中心二期8号楼土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选址于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中国视谷智造产业

新城内,云临路以北,石富路以东。园区总用地面积112157㎡(约168.2亩),终期将建成6栋数据中心、1 栋动力中心、2栋110kV变电站、1栋生产调度中心、2栋地下室等,规划总建筑面积223087㎡。项目分期建设, 一期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总建筑面积146447㎡。本期为二期工程,二期地块用地面积约25.04亩,现已完 成围墙圈建,整体平整。二期拟建总建筑面积33800㎡,将建成1栋数据中心(附建动力用房)。

本项目地块交通便利,基地地势平整,自然环境清新,无易燃易爆粉尘等有害场所,满足国标A级数据 中心的要求。场地为工业用地,土地已于21年底完成购置。本项目室外工程已达到"五通一平",具备施工 条件。项目选址符合集团公司IDC部署要求和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新建数据中心在地理位置和建设规模上能 适应未来发展需要。

(二)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1.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要求及任务

按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除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规定》以外,还需:(1)满足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和建设内容;(2)满足实际生产的工艺和施工工序的 要求,确保建成后的正常使用;(3)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4)满足限额设计相关要求,确保 方案经济合理,造价可控;(5)符合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各项行政管理要求,并协助配 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资料。

2.专项设计阶段设计要求及任务

按总体设计要求,加强各专项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及风格和成本的控制,确保各专项设计的有效监控和 实施,如有必要可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保证设计效果。

3.深化设计阶段设计要求及任务

本项目景观绿化、外幕墙、抗震支架、智能化、电梯等如需深化设计的,对应成果文件均需执行《建筑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6版)》对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4.优化设计阶段设计要求及任务

优化设计应本着降成本不降质量的原则进行,进行多方案比较和论证,确保选择最优方案。

(三)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

1.建筑设计

1.1总体要求

项目本期园区内建筑应与周边的建筑物风格一致,园区建筑物设计均应满足建筑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1.2区域功能说明

所有设计应满足发包人功能需求,工艺要求、规范要求和限额设计要求,尽可能集约用地。

1.3平面要求简述

设计单位应在遵循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在最大程度上将机房净面积最大化。

建筑物内电力、空调及通信管井需要冗余规划,并且要求规划在建筑物不同方向。要求对于不同的供电 系统采用物理分隔,不同的电力、通讯、弱电等的管井路由需考虑物理隔离。为机房模块IT设备和辅助配电 设备制冷的末端冷冻水空调应考虑水患,要求采用独立空调间设置。

最大程度提高设备安装容量和机房有效面积的利用率。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满足发包人分期投入、滚动 式开发的需求。

园区的布局要符合安全控制分级别要求,合理安排安全控制区域。

电梯厅位置应明显易辨,应结合人流、物流设计整体规划,位于便捷、易到达位置便于货物搬运。 门厅设置考虑交通便利性,人流易到达,车辆易到门前接送。

1.4楼地面要求

机房区建筑物要求首层抬高。须满足国家线下和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防水防洪要求。 各部位楼地面详细做法见初步设计文件

1.5层高要求

8号楼建筑层高由设计单位给出最优设计,要求满足:空调系统气流组织和各类设备安装及IT设备安装 所需的机房净高。设备用房层高应满足设备本身高度加各种管线正常布置和维护空间的要求。保证机房外走 道吊顶内的管线合理布置和操作维护。

1.6建筑内交通设计要求

设计应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提出各类人员在建筑物内流线的规划路线,包括规划IT人员、维修人员和 安全管理人员等的日常工作路线。应以安全可控兼顾便捷为前提,对进入建筑物内部货物的运输流线进行规 划。

1.7通道要求

建筑物内通道要与人员流线和货物运输流线设计相配套,机房区的通道主要满足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的 需要和IT设备运输要求。

通道顶部或底部应合理布置各种设备管线、风管、水管、消防管道等,既要布置紧凑,又要预留足够的 人员操作维护空间。铺设静电地板区域宜考虑与地板模数匹配。

1.8卸货通道要求

机房区附近设置大型货梯,便于设备的运输。货梯厅要有充足的空间,便于设备运输回转装卸,货梯空 间应能满足机柜、空调、配电柜、精密列头柜等设备运输。

货物入口处应设卸货平台及货物运输通道。卸货平台应有雨棚和照明,地面与首层楼面高度相同。卸货 平台为方便装卸铲车的操作,设置可拆卸平台护栏。

1.9防水

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建筑物、重要区域特性考虑防水对策,综合性提出防水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设计时要重点考虑机房、电缆竖井、电力室(包括UPS室、电池室)、空调间、地下室等场所的防水。

在机房内的空调设备区地面应进行防水,并应设置地漏排水设施,用于快速疏散空调设备的漏水和事故 排水。设计中应考虑防止走道内消防喷淋水流入机房的措施。

地下室顶板防水不少于3道。

1.10机房内机柜布置要求

机房内部机柜应按冷或热通道布置,并综合考虑制冷效率、建设成本、维护便捷、机柜出租等因素,设 计最佳的冷通道或热通道封闭,冷热通道宽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规划。单位面积供电密度和冷量供应 的相互关系,通过CFD模拟,设计最佳布置方案。

1.11机房内走线方式要求

由设计方综合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方案合理性、稳定性、建设成本及运维的方便性等给出最佳方案。

1.12安全区域划分要求

园区周界宜采用防攀爬的围栏设计,同时应设计有检测、报警和防止入侵的电子检测装置,顶部布置电 子围栏。

建筑设计时注重空间分隔的物理边界设计,便于建筑智能化设计时安全防范系统技术手段的实现。

1.13外立面设计

建筑外观设计需给人稳重之感。立面处理要体现智算中心的特点并与周边景观风格融合。

立面装饰设计及细部构造既美观又符合经济实用的原则,体现节能、生态、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应考虑大型设备的吊运通道。

外墙尽量采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保温墙体材料,外墙所用之材料应能满足规范中的防火要求。

设计时须考虑建筑造价应经济合理,不能采用过度设计。立面材料的选择要便于清洁及维护,立面设计 考虑清洁维护系统的构造措施。

2.结构专业

本工程结构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且应通过政府部门要求的技术及行政 审查。

结构设计应结合地质勘察报告,进行多种基础布置方案、优化,选择经济合理的基础方案;应进行上部 结构选型、柱网尺寸、楼盖体系比较优化,在保证结构安全前提下力求节约;应结合机房工艺布置、管线排 布等条件要求,注重对构件布置、截面尺寸的细节设计。主机房区域(含区域间走廊)活荷载统一按照 16.0kN/㎡(对于楼板)取值;对于明确规划的电池室,楼板活荷载统一按照16.0kN/㎡取值。具体要求详见 初步设计。

3.暖通专业

可靠性:服务器机房基础设施参照《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设计,8号楼按A级机房设计,即 设备及线路按冗余配置,任意设备均可以在不间断运行的时候进行维护。

安全性:对于中心对系统安全性要求高,不间断等特征,制冷系统设计采用冗余设计,具备不间断供冷 设计,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经济性:对于智算中心的用电量大,运行时间长等特征,本系统设计采用冷热通道设计,冷通道封闭, 自然冷却技术,变频水泵等。

灵活性:用模块化设计,在建造时可分期、分模块建设,部署灵活,建设高效。

本次为土建工程,但需根据后续机电要求设计,满足智算中心使用要求,后续由中标单位施工图深化满 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4.给排水专业

设计需充分考虑园区地形特点,在现场调研和勘察的基础上,从区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将园区的 总体规划、分期建设与现有市政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考虑用水分区,为园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给排水系统。

需根据园区对水质、水压、水量的要求,并结合外部市政系统情况进行园区给排水合理划分,合理规划 减少雨污水外接接口数量。

遵照系统先进、技术成熟、合理、节能、环保的理念,进行生活、生产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污废 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机房排水系统等设计,并对其中的节能、节水、卫生防疫、水资源利用等方面作出 说明。

在建筑给水进口和各用水系统装设水表,做到分级计量,避免浪费。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节能产品。

本次为土建工程,但需根据后续机电要求设计,满足智算中心使用要求,后续由中标单位施工图深化满 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5.电气专业

按照《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和电信集团机电配置优化标准进行设计,8号楼满足A级相关要 求。

供电系统设计必须满足高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8号楼变配电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物理隔间内。 配电房设计应满足变电所相关设计规范,考虑防水要求。

园区内智算中心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满足供电方的审核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等技术标准规范要 求。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建设须考虑项目分阶段建设、后期逐步扩容的需求,在进行变配电系统设计时应考 虑分步实施的可行性,避免后期的项目施工对前期已投产的系统和设备运行产生影响。

变配电所采用智能化保护装置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电气设计应以长期安全可靠的供电为基础,并保证所有的操作和维修活动均能安全和方便地进行,应考 虑节能措施。

设计负荷应采用科学的、准确的计算方法,提供详细的负荷计算表,为供配电系统架构构建、设备选型 等提供依据。

供电系统设计综合考虑电缆线路的安全载流量和各功能单元的用电负荷需求,优化电源配置。

防雷和接地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数据机房内的电子信息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防雷设计应通过相关单位审核。

本次为土建工程,但需根据后续机电要求设计,满足智算中心使用要求,后续由中标单位施工图深化满 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6.工艺专业

8号楼的设备机架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同时满足发包人对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物料运 输、设备布线、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本次为土建工程,但需根据后续IT设备、机电配套工程要求设计,满足智算中心使用要求,后续由中标 单位施工图深化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7.消防专业

遵照系统先进、技术成熟、安全稳定、合理、节约、维护成本低的理念。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消防系统设计图应包括控制原理图、点位图、接线端子图、控制逻辑图、联动图以及系统架构图等。

本次为土建工程,但需根据后续机电要求设计,满足智算中心使用要求,后续由中标单位施工图深化满 足要求。

8.专项设计要求

(1) 装修工程

体现特点----体现出智算中心园区高科技、绿色低碳、标杆的室内装饰特点;

突出重点----在装饰材料的选用及装修档次上有主次之分,突出重点。在需要对外展示形象的:如门厅 等重点提高装饰档次;在无人值守的设备区则无需太高标准的装修在充分考虑计算机、通讯、空调、UPS等 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的前提下,达到高雅、大方、简洁的风格;

格调一致----各楼室内装饰基本格调要与总体的装饰格调一致,同时要实现智算中心门厅的可识别性;

合理布局----结合各建筑布局,平面划分布局方面充分考虑实际使用时的合理性,对主要的人流和物流 通道充分考虑;

绿色环保----在材料选择方面,要以自然材质为主,充分考虑环保因素;

造价合理----严格限额设计,控制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造价标准范围内。

其他具体装饰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2) 智能化工程

本工程涉及多个弱电子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3)视频监控系统;(4)入侵报警 系统;(5)门禁管理系统;(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7)能源计量系统;(8)电子巡更系统;(9)信息发布系统; (10)综合管路系统;(11)防雷接地系统等。建设地点涉及8号楼(含附建动力用房)、园区室外等区域;通 过园区管理网络实现联网。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电梯工程
楼号 电梯类型 数量 吨位 轿厢尺寸(宽×深×高)mm 厅门尺寸(宽×高)mm
客梯兼消防梯 1部 1.35吨 2000mm *1500mm *2600mm 1100mm*2400mm
8号楼 客货梯 1部 5.00吨 3000mm *3600mm *3100mm 2400mm*3000mm
客货梯 1部 3.00吨 2000mm *2850mm *3100mm 2000mm*3000mm

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和技术规范书。

(4) 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用地面积约为25.04亩,包括园区整体永久围墙、主干道路、硬化、管网、路灯、安防、绿化 工程等。

景观设计要求

形式上:现代简约,体现科技感和智慧性

地域上:因地制宜,乡土和地域特色

文化上:企业文化和精神

美学上:艺术性

功能上:实用性

管理上:后期低维护性

生态上:低碳和可持续性

经济上:主次分明,节约成本

具体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5) 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各行业、专业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且最新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四)工程资料的要求

1.所有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由中标人审核确认后报送到监理单位审查;

2.中标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分类且应齐全、完整,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 际相符合;

4.工程资料不得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

5.工程竣工验收前,中标人应按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份数和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准确、经中标 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批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标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建设工程资料除必须符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 满足发包人的其他相关要求。

8.中标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制作从进场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建设视频,要反应工程建设全貌、关键节点、 关键事件、关键工序等,分基础阶段、主体结构阶段、外墙阶段、室外阶段和整个建设过程分别制作视频并 移交发包人。同时,承包人须配备单反相机、无人机等必要的影像资料拍摄工具。

(五)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由中标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2.中标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直接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 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安全文明施工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要求,并配合完成当地相关检查要求。

3.现场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确保交通顺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二次搬运,同时考虑现场硬化、 绿化、亮化。

4.中标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 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5.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划区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 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6.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临时道路必须进行硬化且进行排水设置。

7.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建筑物临边部位应 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 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8.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 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9.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

10.临电电源、电线的敷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电线尽量采用埋设的方式。

11.现场出入口均设置下沉式沉淀池(清洁池),主要清洗出场的车辆以满足城市管理部门对市容市貌 的要求。

(六))现场施工测量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中标人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测量仪器和设备 必须是经过资质的质量技术检测部门(校验)合格的仪器和设备。

2.中标人应提交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可以使用中标人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 亦可要求中标人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双方协商统一,中标人可邀请监理人的测量 人员进行测量,测量成果经双方校签后存档。

3.中标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通道和防护栏杆。 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中标人修复。上述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测量基准点数量及位置详见附 图。

4.为了避免标高传递出现上、下层标高超差,经常对标高控制点进行联测、复测、平差,检查核对后方

可进行向上层的标高传递,在适当位置设标高控制点。

(七)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满足中国电信基建工程智慧工地要求:中标人应规范智慧工地建设,实现数字赋能,提高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降低事故发生频率、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不文明施工、提高建 筑工程质量。另外智慧工地的建设应满足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工地 "建设的通知》和 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智慧工地的相关要求。

(八)BIM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中标人须接受发包人(包括BIM咨询单位)、监理人的管理,BIM实施成果须经发包人(包括BIM咨 询单位)的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意见修改。BIM实施的质量和进度作为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 参考依据,BIM实施的质量和进度不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的BIM实施款项。

(2)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包括BIM咨询单位)提出的BIM相关要求。

2.成立BIM团队

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成立BIM团队,由设计及施工团队人员组成。

BIM团队成员一览表(中标后提供)
部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设计 BIM实 施团 队 项目负责人
主管工程师
专业负责人 建筑、装修BIM
结构BIM
暖通BIM
给排水与消防BIM
强电BIM
弱电BIM
……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主管工程师
施工 质量负责人
BIM实 施团 队 进度负责人
信息安全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土建BIM工程师
机电BIM工程师
装饰BIM工程师
设备安装BIM工程师
……

(3)BIM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组织中标人开展BIM实施工作,根据发包人的质量、进度要求 配备充足的BIM实施人员完成本工程的BIM工作;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参加BIM会议。

(4)BIM技术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审定BIM应用成果,对BIM应用成果质量负责,若BIM应用 成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BIM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5)BIM主管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负责BIM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对接工作;有序组织各 专业开展BIM实施,负责本工程BIM模型的协同工作;审核BIM应用成果,出具BIM应用成果审核意见单;参加 发包人组织的BIM例会、专题会;按发包人要求使用BIM平台,及时处理待办任务,并在平台上分阶段提交、 共享BIM成果。

(6)各专业BIM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校核BIM应用成果并出具BIM应用成果校核意见单,对模 型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BIM主管工程师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BIM例会、专题会,并定期向发包人汇报BIM工作进度。BIM负责人、 BIM技术负责人、各专业BIM负责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3.编制BIM实施方案

中标人按以下要求编制本工程的BIM实施方案,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天内将BIM实施方案 提交发包人审批。BIM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BIM实施目标;

(2)BIM实施范围和内容;

(3)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4)人员组织架构和相应职责;

(5)模型创建及应用进度计划;

(6)模型应用流程;

(7)模型质量控制和信息安全要求;

(8)BIM实施成果提交计划;

(9)BIM实施保障措施;

4.模型创建要求

中标人按以下要求创建施工图设计模型:

(1)中标人须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创建施工图设计模型、深化设计模型(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模型、竣工模型,模型创建范围与工程建设范围一致。中标人须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7天内分别提 施工图设计模型;在项目动工之日前15天提交深化设计模型;在现场分部分项工程完工7天内提交施工模型; 在竣工验收前15天提交竣工模型;在设计图纸发生变更时,中标人须在7天内更新模型。中标人须在发包人 出具模型审查意见后3天内给予回复,并在10天内完成模型修改重新提交发包人审查。

(2)中标人须购买正版软件创建模型,Revit版本须为2020版,其他未采用Revit创建的模型须提交rvt 格式模型和源生格式模型文件。

(3)中标人的模型文件须按"项目简称-区域-专业-系统-楼层"命名。

(4)中标人创建的所有模型须采用相同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以及模型基点(原点);各专业模型须 建立专业模板:包括各个专业的颜色分类体系,构件模数,构件命名等信息。

(5)模型构件须按专业附着不同的颜色,颜色搭配美观,并便于识别和区分。

(6)中标人按本工程所涉及的专业创建各专业的族库文件夹,族库包含本工程所创建的族文件,BIM主

管工程师每周更新一次族库。

(7)中标人须按发包人要求与其他中标人开展协同工作,解决与其他项目模型的碰撞问题和工程接口 复核。

5.设计模型应用要求

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以下要求开展BIM应用,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9.5.1施工图设计阶段

(1)碰撞检查

中标人利用施工图设计模型检查所有土建模型与管线、设备的碰撞,形成碰撞分析报告,碰撞报告包括 碰撞点的位置、类型、数量、修改方案等。

(2)管线综合

中标人利用施工图设计模型进行所有管线的管线综合,确保干管及支管走向合理、美观,同时符合运营、 检修单位对于净高的需求。

(3)设计接口分析

中标人利用施工图设计模型复核该项目与其他相邻项目所有的设计接口,确保本工程所有设计接口与相 邻项目的坐标、标高、相关设计参数的一致性。

(4)可视化设计交底

中标人利用施工图设计模型进行可视化设计交底,加强施工单位对复杂区域和重点区域设计要点的理解。 9.5.2施工准备阶段

在设计模型的基础上建立深化设计模型,能实现空间协调、工程量统计、深化设计出图和报表生成等功 能,具体深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

(1)现浇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

应用BIM技术开展二次结构设计、预留孔洞设计、节点设计、预埋件设计,并输出平立面布置图、节点 深化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2)钢结构深化设计

应用BIM技术开展节点设计、预留孔洞、预埋件设计、专业协调,并输出平立面布置图、节点深化设计 图、工程量清单。

(3)机电深化设计

应用BIM技术实现设备布置及管理、专业协调、管线综合、净空控制、参数复核、支吊架设计及机电末 端和预留预埋定位,输出机电管线综合图、机电专业施工深化设计图、相关专业配合条件图和工程量清单。

(4)碰撞检查

中标人利用深化设计模型检查所有土建模型与管线、设备的碰撞,形成碰撞分析报告,碰撞报告包括碰 撞点的位置、类型、数量、修改方案等。

(5)管线综合

中标人利用深化设计模型进行所有管线的管线综合,确保干管、支管以及机电末端点位布置合理、美观, 同时符合运营、检修单位对于净高的需求。

(6)施工场地布置模拟

建立三维场地模型,在施工场地规划中提供可视化的模拟演示,并整合周边施工环境模型,对周边交通 导改和大型设备进场路径进行模拟,从而合理优化场地布置和提前预警场地安全隐患。

(7)辅助工程量统计

中标人利用施工图设计模型统计本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并对比复核工程量清单。

9.5.3施工阶段

(1)施工组织模拟

基于深化设计模型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文档等创建施工组织模型,并将工序安排和平面布置等信息 与模型关联,指导模型创建和方案交底。

工序安排模拟应根据施工内容、工艺选择及配套资源等,明确工序间的搭接、穿插等关系,优化项目工 序安排。

平面布置模拟应结合施工进度安排,优化各施工阶段的垂直运输机械布置、现场加工车间布置以及施工 道路布置等。

施工组织模拟BIM应用交付成果包括施工组织模型、施工模拟动画、施工组织优化报告。

(2)施工工艺模拟

基于施工组织模型和施工图创建施工工艺模型,并将施工工艺信息与模型关联,指导模型创建和方案交 底。

复杂节点施工工艺模拟应优化节点各构件尺寸、各构件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空间要求,以及节点的施工顺 序。

模板工程施工工艺模拟应优化模板数量、类型,支撑系统数量、类型和间距,支设流程和定位,结构预 埋件定位等。

施工工艺模拟BIM应用交付成果包括施工工艺模型、施工模拟分析报告,利用BIM模型进行可视化展示和 施工交底。

(3)三维激光扫描

利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扫描每一个检验批,将形成的点云与施工模型对比,检查检验批施工的准确性, 对不合格的检验批及时返工,并确保工程竣工后与竣工模型保持一致。

(4)设备与材料管理

在深化设计模型中添加或完善楼层信息、构件信息、进度表、报表等设备与材料信息。建立可以实现设 备与材料管理和施工进度协同的建筑信息模型。

(6)质量与安全管理

利用建筑信息模型的可视化功能准确、清晰地向施工人员展示及传递建筑设计意图。同时,可通过施工 过程模拟,帮助施工人员理解、熟悉施工工艺和流程,并识别危险源,避免由于理解偏差造成施工质量与安 全问题。

(5)三维技术交底

利用深化设计模型,附带施工工艺、工序等信息,进行分项工程全过程模拟的可视化技术交底,以展现 措施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的衔接,提早预警危险源,从而提高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效率。

(6)钢筋下料与统计

创建钢筋BIM模型,通过钢筋模型生成钢筋加工图纸、钢筋下料单及钢筋消耗量,取代传统手工翻样, 实现精准化翻样、精细化加工、精确化管控,提高钢筋加工及安装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钢筋施工成本。

(7)三维进度模拟及分析

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对不同施工方案进行三维进度模拟,提前发现方案中的问题,逐一修改,并提前制

定应对措施,使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最优,同时用来指导实际的项目施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8)二维码应用

通过在模型中扫描二维码,实现设施设备信息的施工顺序码、规格型号、关键参数、施工单位、生产商、 供应商、生命周期、检修记录等属性信息快速查询。

9.5.4竣工移交阶段

(1)将竣工验收信息添加到施工作业模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以保证模型与工程实体的 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而形成竣工模型,以满足交付及运营基本要求。

(2)在竣工模型的基础上,结合运营管理对模型的深度要求,增加模型运维阶段相关信息,以达到建 造阶段模型数据有效传递、共享至运维阶段使用的目标,为运营管理提供准确模型和相关数据。

9.5.5试运营移交阶段

应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的验收信息和资料附加或关联到其中,形成竣工验收模型,并负 责BIM试运营和移交。

6. BIM交付成果要求及计划

中标人须编制BIM实施成果提交计划,并按以下要求提交BIM实施的成果:

(1)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的BIM实施方案;

(2)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模型、深化设计模型、施工模型和竣工模型;

(3)各专业族文件库;

(4)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碰撞检查报告;

(5)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管线综合报告;

(6)施工图设计接口分析报告;

(7)施工组织模拟、施工工艺模拟、不停航施工方案模拟、三维进度模拟及分析和质量与安全管理报 告;

(8)BIM应用相关成果;

(9)文件提交格式包括但不限于rvt、dgn、doc、xls、ppt、pdf、jpg。

(九)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杭州市萧山区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十)其他要求

(1)通信电源、空调设备安装应满足《中国电信通信电源、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试行)》 (中国电信〔2020〕178号)的要求。

(2)由发包人提供的网线等甲供材料在工程竣工后如有剩余的,应交还发包人。工程建设使用的材料 数量和剩余材料数量经审计后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3)电缆的安装应满足以下的参照标准。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基本程序,发包人、监理人检查承包方工程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发包人向质监站报备工 程竣工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发包人组织监理方、设计方、地勘方、承包方、供应商 等进行验收,质监站全程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5)竣工后试验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气、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 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进行必要 的试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免费修复。

(6)文件要求

1.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

设计成果应达到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具体成果包括:设计说明、图纸、汇报文件。

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经批准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逐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给

发包人审核。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 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时,须在3日内向发包 人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 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包括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承包人应在设计审查阶段之前,根据限额设计要求自行对施工图、清单和 造价进行审核,未达到限额设计和初步设计要求的应优化施工图设计。发包人对施工图深化设计提出的任何 书面建议需及时给予响应,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调整,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施工图(含各 专项设计)深化完成后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图纸审查,承包人应予配合,审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沟通计划

按实际需要定期参加发包人方召开的设计协调会、研讨技术问题。如实记录各项会议、沟通的会议纪要 和沟通记录。积极主动配合发包人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沟通文件的审批,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风险管理计划。

中标人在设计阶段应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并以表格的形式列出项目 存在的危险源一览表,中标人在施工阶段应根据设计阶段的危险源一览表、自身的施工经验和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制作施工现场危险源台账,明确危险源级别、防范措施、应急机制、责任人和检查机制等;对已确定 的危险源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对已辨识出的重大风险应进行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各 工种危险告知程序,提前预防。

4.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中标人按照工程自身的规律与特点,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项目的各个进展阶段。竣工文件的要求以合 同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阶段;包括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工程设计计算书、概预算材料以及往来文书文件等。

(2)采购阶段;包括设备采购合同文件、工程采购合同文件、采购询价文件、报价文件、招标/评标/ 中标文件及其记录、设备检验文件等。

(3)施工阶段;包括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施工计划、施工招投标中标文件、施工分包合同、项 目进度计划、工程开工审批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定位测量复核记录、设计变更、工程 检查记录、工程照片、施工日记、大事记、事故处理报告、合同执行过程来往函件等。

(4)试运行阶段;包括试运行计划书、试运行方案及记录单及记录表等文件。

(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会议文件、最终验收证书及相关文 件、工程设计总结、工程施工总结等。

5.操作和维修手册。

以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6.其他承包人文件。

以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十一)其他补充说明

1.质量

1.1设计质量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按经批准后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时,未经发包人同意, 中标人不得改变原有的内容与要求,不得改变原有初设概算,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中标人应将合同约定的 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最高限价,在其限额内进行设计,且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

(2)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研究上阶段相关设计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及与会 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使用需求调研,查漏补缺,满足使用功能及相关行业要求,其成果文件应得到发包人 认可。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标明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及型号。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应符 合相关要求。

(3)施工图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结构选型分析、经济指标分析、设计费用、后期服务方案 等。并对设计费用、设计质量、后期服务写出书面承诺。

(4)中标人设计时应提供工程造价控制办法,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建筑专业合理布置空 间,合理选择建筑材料,从各个环节降低工程造价;结构专业选型合理,避免薄弱环节杜绝超限建筑及构件, 明确建筑含钢量(上部结构部分);设备专业做到选材合理,线路最短,充分考虑工程造价及运行成本。

(5)中标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应按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6)正式的施工图文件(包括文本版、DWG和PDF格式的电子版)除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2016年版)文件要求和发包人对图纸设计深度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报批报建、编制清单预算等所有 应用需要。

(7)中标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保证各 阶段设计工作如期完成。如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要求中标人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中标人应无 条件执行,发包人无需支付赶工费。

(8)中标人应定期向发包人汇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派员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计方案汇报会、 设计成果审查会、评估会和各种协调会(中标人承担自身费用),负责制作汇报PPT,介绍设计情况,回答 有关技术问题;中标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按验收和审查意见的要求提交反馈意见并修改设计文件。

(9)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其设计文件进行优化、修改与变更,中标人应按照发 包人的要求进行调整并尽可能不因此影响设计文件的提交的进度,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10)中标人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等适用于本工程,应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估意见或建议。

(11)中标人承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 或设备与材料订货条件发生改变而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等,均须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12)中标人应对所有承担设计项目,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现场施工服务,解决 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3)中标人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必须由设计负责人或分项工程负责人担任;各专业设计代表由负 责本设计项目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或参加本工程专业设计的人员担任,各专业设计代表应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设计代表必须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且应服从发包人的考勤等各项管理制度。除 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外设计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

(14)中标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根据工程实施进程需要,结合工 程总体策划、估算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为确定施工计划、工期提供建议;配合 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对工程量清单技术指标要求和合同技术条款的编制提供技术支 持。

(15)中标人须主动对设计进行优化并对其设计遗漏、错误、缺陷等引起的设计变更进行积极修改、完 善或补充,并根据损失程度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赔偿金。

(16)中标人应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对所有相关设计文件的正 确性承担责任。并按合同中中标人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全部的中标人设计文件最终版。

(17)中标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鉴别,并对依此得出的推论和结论进行负 责。发包人不承担由中标人的错误判断和鉴别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18)中标人对本合同内全部工程图纸承担质量责任,对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之间由于不协调发生专业设 计冲突导致的设计变更,中标人需承担设计管理失控的责任。在此情况下,无论分包方是否有权向中标人提 出经济洽商与索赔要求,中标人均无权向发包人提出此类要求。

(19)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者由于政策法规调整或者设 计方法原有需要特殊设计的,由发包人负责配合中标人共同解决,增加的设计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2.1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2.1.1施工单位要根据现场及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落实到人。

2.1.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三检"制度。在施工 单位未自检合格前,监理部有权拒绝进行验收。报验资料与工程实体报验同步进行。

2.1.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 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质量事故级别(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别处理。

(1)对一般质量问题且可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 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实施(必要时经发包人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一般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除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 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方案,签发《工程暂停令》,再与发包人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 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完毕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2.2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

2.2.1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1)核查施工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施工单位人员变化必须书面报送业主,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2.2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报送项目监理部。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批准实施。施工单位要加强对 作业队伍和施工工人的技术交底工作,必要时要进行核查。

2.2.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1)施工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豫施工 许可证等。

(3)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4)经审查合格后,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此分包单位不得使用。 2.2.4隐蔽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应有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 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未进行自检或者自检不合格就进行报验的,监理将对其 提出批评,要求其改正,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对隐蔽工程监理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复查。未经监理查 验或者验收不合格就擅自进行隐蔽的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所造成的返工、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3)隐蔽工程必须保留影像资料。

2.2.5检验批验收

(1)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划定好的检验批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和《检验 批质量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质 检员、施工员必须参加。

(3)对检验批验收不合格的,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复查。

(4)施工不按程序报验的、或复查超过两次仍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2.6分项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后,经自检合格后整理该分项工程的全部检验批质量验 收记录,填写《报验申请表》和《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2)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现场验收。

(3)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到合格。

(4)施工不按程序报验的、或复查超过两次仍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2.7分部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一个分部工程的全部工作后,经自检合格后整理该分部工程的全部分项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填写《报验申请表》和《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2)施工单位整理全部的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的安全、节能、环保的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

(3)由总监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对于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质量控制资料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验收。

(5)施工不按程序报验的、资料不完整,填写不合格的,整改不到位的,复查超过两次仍不合格的, 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2.8建筑材料报验

(1)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将产品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 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并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上注明该批材料将用于工程的具体部位。

(2)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见证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原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并将

复试结果、见证取样单报送项目监理部。

(3)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应填写《混凝土浇筑单》报送项目监理部,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浇筑。

(4)商品混凝土到场前,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及质量证明文件等。施工单位对到场的混凝土进行坍 落度、试块留置(在监理见证下)检测,如发现混凝土有坍落度超标、离析、泌水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使 其退场,并填写《混凝土坍落度试验记录》以及在项目监理部的《旁站记录》上签字。

2.2.9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施工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或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 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2)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报验表》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签认,签认后方可使用。

(3)未经检验合格就擅自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将责令其更换,且要将不合格材料运出施工现 场,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2.10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施工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报送项目监理 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

(2)施工单位主要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施工单位应对需要定期检定用于计量检测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并应有检定证明。(并按规 范要求上报监理审核)施工单位应使用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计量检测设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合同相 关条款予以处罚。

2.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

以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3.支付

以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4.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单位和个人资质要求。中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具备相应 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证书和年审记录等要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应保证熟悉相应的操作规 程;联合体其他成员和专业分包商的安全资质要求应齐全;危大工程专项施工人员应满足相应的安全培训要 求。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中标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逐层抓落实;建立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标人应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建立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 度及相应处理档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识别和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工 程作业审批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要求。中标人应严格落实项目预算中的安全生产资料投入的要求,并做好相应的使用记录;安 全费用的投入应有统计总表和分类分项列支情况记录;安全培训费用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要求明确的台账; 制定和加强安全标识、安全标志、临建设施和安全防护费用的使用要求;保证应急救援演练和资源准备所需 的费用投入;根据预算,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落实;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 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重大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要求。中标人在设计阶段应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 控制,并以表格的形式列出项目存在的危险源一览表,中标人在施工阶段应根据设计阶段的危险源一览表、 自身的施工经验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作施工现场危险源台账,明确危险源级别、防范措施、应急机制、 责任人和检查机制等;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对已辨识出的重大风险应进行风险评 价,制定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各工种危险告知程序,提前预防。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闭合管理。中标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 隐患排查、告知(预警)、整改、评估验收、报备、奖惩考核、建档等内容,逐级明确事故隐患治理责任, 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对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等全过程予以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 事故隐患整改应当制定专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整改完成后应当由中标人成立 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安全培训教育要求。中标人应建立用工台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复工教育等,并实施安全知识考试 制度,建立培训花名册和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教育计划;建立安全检查程序和固定频率, 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检查各专项工程和设备机具验收记录,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对于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条件的工程,应根据相应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建设安 全。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批;应分三级进行书面安 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

特种设备和机械管理。应建立相应的设备一览表,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和检测合格证书及验收记录单; 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检查、维修、保养和试验记录台账;建立设备安全运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设备 "三证"应齐全,安装单位具备资质证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有通讯联络工具;起重设备承载重量不得 超过额定重量的2/3;吊笼出入口应设置防坠落措施;起重设备检测应合格且具有证书,吊装前须进行试吊; 塔吊、门吊基础牢固,各类起重设备保险装置、限位装置和防风防爬倾覆装置应齐全合格;要求操作人员应 严格执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大型安装作业时,应配备监护人员。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中标人应建立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编制危险类别应急救援预案,建立 应急设备与应急队伍和物资档案,应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和评价;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增 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 施;同时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浙江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安全用电和防雷。总配电系统站址和安全应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变压器中 心线接地牢靠,一级配电箱内电器配置合理;外电防护应符合安全距离,输电线敷设规范,有电工巡视记录、 维修记录等;用电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三箱"布线,配置规范,电箱应有门有锁并有防雨 防风措施;现场照明应有漏电保护,架设高度应规范;有雷击可能的部位和设备设施、作业平台等应安装避 雷措施。

施工作业现场。现场规划施工作业现场布局应合理,无交叉作业现象,物料和通道应摆放有序。现场通 道应顺畅,排水应通畅,个体安全防护应符合规定,危险品存放和使用管理应规范;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的 安装和拆除应根据施工方案执行,应避免盲目拆装;10m以上脚手架应采取防风措施,支架使用前必须预压 合格,施工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预应力张拉、钢筋冷拉等作业,应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千斤顶; 设备外漏传动部分应加防护罩,露天设备应有防雨措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PE线;乙炔瓶、氧气瓶保持安全 距离,并设置防倾倒措施,动火作业区环境安全;应建立施工机具检修和使用台账。

高处作业和基坑作业。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必须佩戴安

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作业平台脚手板敷设严密,设立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设立安全网;应设立安全带 牢靠悬挂点;基坑边坡应规范,边沿堆积物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应按规定采取排水降水措施,基坑支护和 上下通道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安全防护措施和标志。应具有施工周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评估书;安全警示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 加工区、生活区,且位置应醒目,警示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目 标责任分解网络图制作板面上墙。

事故处理要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应在事故标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工作程序逐级上报;中标人 应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事故、安全隐患清单等上报安全管理部门;中标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调查,对事故 应本着"四不放过"原则,秉公执法,对故意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等,应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加重处罚。

建立安全考核评价体系。中标人应按照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等,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定切实可 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生产奖励和处 罚制定,并严格执行。中标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及时改进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 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对扣分较多的指标及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完 善。中标人自我评价报告应报监理单位。

安全统一管理。联合体其他成员和专业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统一纳入中标人牵头人的安全管理范畴,在施 工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均须如实及时统计上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将 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中标人与分包工程承包单位、个人对工 程的安全共同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承包人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 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严格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5.沟通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情况加强接口管理,包括:

1、同相关部门协调,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2、服从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的监管,加强质量管理、进度监控、安全文明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3、与专业承包商、集采供应商及其他协作单位密切配合,减少工程实施的阻力与风险;

4、与发包人和项目使用单位加强沟通,使项目按预定目标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变更

以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7.其他要求

(1)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

投标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国土规划、建设、市政、交通、水利、 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从初步设计批复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规划(负责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消防、园林、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 排水、供电、天然气、电梯、通讯、防雷、抗震、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技术性审查等事项,直至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及审查合格书。

(2)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

"设备调试阶段"及"试运行阶段",应各为现场维护人员安排制定培训计划,每阶段技术培训不少于 2次。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电梯、综合布线、智能监控、机房工艺、低压电气系 统、高压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等。

设备调试阶段:需要培训方讲解相关系统及设备参数等理论知识,应指导现场维护人员看懂设计图纸, 对照设计图纸确认设备位置、线路路由,使得维护人员熟悉系统及设备名称、型号、参数、功能等,并能够 在施工方或调试方指导下协同进行实操,打好理论基础,并初步具备实操能力。

试运行阶段:需要培训方对维护人员实操能力进行强化,使之对各重要系统具备独立操作之能力。能够 指导维护人员及时发现、处理简单故障,并指导建立一系列报障流程、操作手册、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厂家支撑工程师及联系方式、施工方支撑工程师及联系方式、测试方支撑工程师及联系方式),最终使得现 场维护人员具备独立实操、维护能力。

试运行维护:

试运行阶段应提供7*24小时远程响应支撑,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5小时内的现场响应支撑。

提供完备的设备图纸、操作手册、故障处理等必要的与维护操作相关的资料文档,指导现场维护人员进 行相关系统及设备SOP、MOP、EOP等文档编撰并提供指导意见。

维护人员就施工方遗留下的工程问题进行发现并解决,或者上报施工方进行相应增补、优化或完善。施 工方对维护方合理诉求应无条件地配合相关整改工作。

维护方应建立并执行维护作业计划,确保相关系统及设备运行状态处于最优状态,最试运行阶段发现的 设备软硬件相关故障,维护方应及时排查解决,并有权利要求施工方或者厂家进行配合共同解决问题。

(3)分包

以国家、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4)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

以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5)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容进行增减,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所涉费用 按合同相关招标人提出变更条款进行结算,承包人不得索赔费用及利润。

(6)总承包管理费的收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包管理,竣工验收前,发 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按专业工程费(不包含设备费)(含税)的3%额外计取总承包管理费,由专业工 程承包人直接支付给本项目承包人。

(7)时间要求:开始时间、设计完成时间、进度计划

①设计完成时间

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并通过图审、各专项专家论证(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桩基的报 审工作)。

②进度计划

工期总日历天数:4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 日历天数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30天、施工周期430天(以开工令发出时间起计)。工期相关要求:工期包括完 成本次招标工程所有工作内容的EPC总工期(包括各专业所有分包工程施工工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各专业 分包工程交叉作业的整体计划要求,以及春节放假对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影响,采取针对性实质措施,提前做

好民工轮休安排,如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总工期不予顺延。

(8)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表 1 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9)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

附表 2 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

(10)主要设备技术规范书

1-技术规范书-电梯

2-技术规范书-高纤维水泥基自流平砂浆地坪

3-技术规范书-智能化系统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安装方式 备注
1 网络设备交换机 甲供乙装
2 光缆 甲供乙装
3 光模块 甲供乙装
4 防火墙 甲供乙装
5 六类网线 甲供乙装
6 安防摄像机(部分) 甲供乙装 具体以集采下单为准
7 网络机柜 甲供乙装

附表 1 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表 2 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

序号 主要材料 响应品牌 备注
一、主要通用材料
1 钢筋 宝钢、鞍钢、杭钢、马钢、邯钢、永 钢、莱钢、中天、沙钢或相当于
2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 涂膜、防水阻根层等防水材 料 东方雨虹、卓宝、建国伟业、科顺或相 当于
3 乳胶漆\无机涂料 立邦、多乐士、华润、嘉宝莉或相当于
4 防霉乳胶漆\无机涂料(含耐 水腻子) 立邦、多乐士、华润、嘉宝莉或相当于
5 防火门 步阳、星月神、杜鹃、灯塔、好迪、全 威、梦天或相当于
6 玻璃 南玻(原厂原片)、耀皮(原厂原片)、台 玻(原厂原片)、信义(原厂原片)或相当 于
7 岩棉板、挤塑聚苯板、泡沫 玻璃板、硅酸钙板等保温材 料 华美、欧格、鑫立鼎或相当于
8 外墙真石漆(含腻子) 立邦、多乐士、华润或相当于
9 外墙涂料 立邦、多乐士、华润或相当于
10 环氧地坪 西卡;立邦;秀珀;上海维度或相当于
11 高纤维水泥基自流平 德莱尔、鹿尼德、尼威利特或相当于
12 电梯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Hitachi);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 司(Schindler);奥的斯电梯(中国) 有限公司(OTIS);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KONE)或相当于
二、装修工程
1 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系统/硅 钙板 博罗、可耐福、龙牌或相当于
2 铝板/蜂窝板/铝挂条/金属墙 板/金属网 浦飞尔(上海)、乐思龙(亨特道格拉 斯)、林德纳(浙江)或相当于
3 地砖、墙面砖 斯米克、东鹏、亚细亚、冠军或相当于
4 成品木门/木饰面 好迪、全威、梦天或相当于
5 木工板 千年舟、兔宝宝、莫干山或相当于
6 卫生间成品隔断 富美家、千思板、博大或相当于
7 石英石 中迅、万峰、必图或相当于
8 成品玻璃隔断 汉尔姆、代高、优合或相当于
9 坐便器 箭牌/AB1286、ROCA/349617000、美标 /CF1860或相当于
10 脸盆感应龙头 箭牌/AGY1701A、ROCA/5A5509C0N、美 标/FFAS8506-A00500BCO或相当于
11 台下盆 箭牌/AP4008-1、ROCA/327496000、美标 /CCAS*开通会员可解锁*CO或相当于
12 一体式感应小便器(含感 应) 箭牌/AN635、ROCA/35945M000、美标 /CP-6507或相当于
13 蹲便器 箭牌/ALD515、ROCA/345458000、美标 /CP-8006或相当于
14 蹲便器感应式冲水器 箭牌/AGY-206A、ROCA/506903010、美 标/CP-8613或相当于
15 淋浴花洒、纸巾架、挂衣钩 箭牌、ROCA、美标或相当于
16 墩布池 箭牌/AM7705+7702Z、 ROCA/371455000+371456000、美标 /CCASF-207+CF-4610或相当于
17 防臭不锈钢地漏 潜水艇、九牧、伟星或相当于
18 小厨宝 海尔、美的、AO史密斯或相当于
19 门控五金,不锈钢门把手、 不锈钢执手锁、门铰、门吸 顶固、汇泰龙、雅洁或相当于
20 闭门器 GMT、CROWN、多玛或相当于
三、电气及电源系统工程
1 配电箱元器件 施耐德、西门子、ABB或相当于 开关、继电器、接触 器:施耐德、ABB、西门 子或相当于 熔断器:库柏西熔;西 安中熔或相当于 接线端子:ABB;TE;菲 尼克斯;魏德米勒或相 当于 浪涌保护器:ABB OVR, 配置POD系列后备保护开 关;施耐德电气iPRD1 (一类)/PRD(非一 类),配置ISCB系列后备 保护开关;菲尼克斯 (PHOENIX CONTACT) FLT-SEC(一类)VAL-MS(非 一类),配置TRT系列后 备保护开关或相当于 智能仪表:溯高美;施 耐德电气;珠海派诺; 广东雅达;深圳中电; 广州汉光或相当于
2 配电箱 宁波白象、杭州圣力、浙江金盾或相当 于
3 智能电表 溯高美;施耐德电气;珠海派诺;广东 雅达;深圳中电;广州汉光或相当于
4 灯具 雷士、三雄极光、西顿或相当于
5 乙供电缆(包括电缆封套,线耳 及一切附件) 江苏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远东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上上线缆集团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6 乙供电缆桥架(托盘),包括 吊架及所有附件 华鹏、大全、远大或相当于
7 开关面板、插座 鸿雁、西门子、松下或相当于
8 双电源器件(乙供配电箱 柜) 施耐德WTS、ASCO230、ABB 21D系 OTM 列或相当于
四、给排水系统
1 阀门 上海冠龙、班尼戈、开维喜或相当于
2 不锈钢管 水联、共同、金羊、纯雨或相当于
3 钢塑复合管(LP) 金洲、金德、利达或相当于
4 PP-R管、钢骨架钢丝网PE 管、耐热硬聚氯乙烯管、硬 聚氯乙烯内螺旋排水管、 HDPE双壁波纹管、HDPE高密 中财、伟星、金德或相当于
度聚乙烯管等给排水管材
5 排污泵/生活水泵 南方、东方、凯泉或相当于
6 智能水表 杭州水表、浙江春潮、宁波水表或相当 于
五、空调暖通系统
1 风阀、风口、散流器 威士文、明新、显隆或相当于
2 排气扇 绿岛风、艾美特、上虞风机或相当于
3 VRF空调 格力、美的、海尔或相当于
4 分体空调 格力、美的、海尔或相当于
5 铜管 上海飞轮、诸暨海亮、青岛宏泰或相当 于
6 橡塑保温材料 福乐斯、华美、恒祥福诺斯或相当于
7 风机 上虞风机、上虞明新、上虞专用或相当 于
8 无缝钢管/镀锌钢管 天津友发;天津利达;天津钢管集团; 鞍钢;包钢或相当于
9 蝶阀、止回阀、Y型过滤器、 自动排气阀、焊接法兰阀 门、螺纹阀门(含电手动阀 门,阀体和执行器同品牌带 电源) 开滋(KITZ,江苏省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博雷(BRAY,浙江省杭州市萧山 区);依博罗(EBRO,北京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或相当于
10 手动铜阀及管件 埃美柯;杰克龙;盾安;中核苏阀;上 海冠龙;广东永泉或相当于
六、消防系统
1 钢管 金洲、上海劳动、利达或相当于
2 卡箍管件 威尔通、威逊、迈克或相当于
3 消防报警设备 海湾、诺帝菲尔、西门子或相当于
4 防火门监控系统 海湾、诺帝菲尔、西门子或相当于
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海湾、诺帝菲尔、西门子或相当于
6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海湾、诺帝菲尔、西门子或相当于
7 电线电缆 江苏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远东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上上线缆集团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8 桥架 华鹏、大全、远大或相当于
9 阀门 上海冠龙、班尼戈、开维喜或相当于
10 水泵 南方、东方、凯泉或相当于
11 喷头 川消、南消、金盾或相当于
12 消火栓箱、消火栓 北京首安、杭州信达、秦皇岛海湾或相 当于
13 消防应急疏散 江苏共安、珠海西默、浙江台宜或相当 于
14 气体消防 新纪元、信达可恩、南消或相当于
15 防火卷帘/挡烟垂壁 浙江平安、杭州振兴、杭州永安、杭州 百兴或相当于
16 防火窗 国泰消防GUOTAI、金刚玻璃、蓝盾 SINOSHIELD、迪探、伟隆或相当于
17 灭火器 上海金盾、浙安消防、南消或相当于
18 防火封堵 喜利得;3M;美国STI或相当于
七、幕墙工程
1 铝板 墙煌、吉祥、蓝天七色、恒美或相当于
2 铝型材 亚铝、兴发、凤铝、栋梁或相当于
3 铝合金挂件、铝合金百叶 亚铝、兴发、凤铝、栋梁或相当于
4 玻璃(幕墙) 南玻(原厂原片)、耀皮(原厂原片)、台 玻(原厂原片)、信义(原厂原片)或相当 于
5 感应门 多玛(Dorma)、松下(Panasonic)、 盖泽(Geze)或相当于
6 锚栓、背栓 喜利得、慧鱼、凯尔或相当于
7 胶(耐候密封胶、结构密封 胶、防火密封胶) 广州白云、杭州之江、美国道康宁或相 当于
8 锁、地弹簧、门把手、门窗 五金配件、紧固件 坚朗、合和、旭格或相当于
9 三元乙丙胶条 广东合和、宁波新安东、江阴海达或相 当于
10 保温一体板 亚士(上海)、立邦(江苏)、固克 (福建)或相当于
11 楼顶大字(中国电信logo) 定制
八、景观工程
1 实心塑木地板 思达、绿可、绿和或相当于
2 PVC排水板 三佳、神丽、鑫宇或相当于
3 LED光源 欧司朗、飞利浦、雷士、三雄极光、西 顿或相当于
4 喷灌、涌泉等喷头 雨鸟、托罗、亨特或相当于
5 取水栓 宝然、元井、弘晨或相当于
九、智能化工程
基础设施系统
1 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兆龙、联通、韩电或相当于
弱电线缆:润通、联通、韩电或相当于
2 弱电机柜 图腾、一舟、兰贝、万马或相当于
3 安防摄像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 科技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4 交换机 华为;H3C;中兴;锐捷或相当于
5 光缆 烽火、兆龙、联通、韩电或同等档
6 六类网线 烽火、兆龙、联通、韩电或同等档
7 防火墙 华为;华三;中兴;锐捷或相当于
8 光模块 华为;H3C;中兴;锐捷或相当于
9 电线电缆 江苏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远东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上上线缆集团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物管安防系统
1 视频监控系统 海康、大华、宇视或相当于
2 入侵报警系统 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 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 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3 一卡(脸)通系统 门禁:KABA(多玛凯拔门控系统有限公 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或相当于 速通门:海康、大华、立方或相当于
4 停车场管理系统 海康、大华、立方或相当于
5 巡更系统 海康、大华、兰德华或相当于
物管设备设施监控系统
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江森、开利、霍尼韦尔、西门子或相当 于 室外温湿度传感器:益 加义(E+E );维萨拉 (VAISALA);罗卓尼克 (Rotronic)或相当于 室内温湿度传感器:益 加义(E+E );维萨拉 (VAISALA);西门子 (Siemens);罗卓尼克 (Rotronic)或相当于
能耗计量及分析系统 柏诚、道晟物联、泰杰赛或相当于 3 四 物管园区服务系统 信息发布:神州视翰、达观、锐同或相 信息发布系统 1 当于 公共广播系统 OTEWA、HARMAN、ITC或相当于 2 水管温度传感器:益加 义(E+E );维萨拉 (VAISALA) ;罗斯蒙特 (ROSEMOUNT);西门 子(Siemens)或相当于 水管压力传感器:恩德 斯·豪斯(E+H) ;罗斯 蒙特(ROSEMOUNT) ; 日本横河(Yokogawa) 或相当于 氢气浓度传感器:霍尼 韦尔(Honeywell);昆 仑海岸; 安可信或相当 于 液位传感器:恩德 斯·豪斯(E+H);罗斯 蒙特(ROSEMOUNT) ;横 河(Yokogawa日本) 或相当 于 流量计:恩德斯·豪斯 (E+H) ;科隆 (KROHNE) ;西门子 (Siemens) ;艾默生 (Emerson) 或相当于 PH值传感器/电导率/电阻 率传感器:GF;哈希 (HACH);梅特勒 托利 多 Thornton;HORIBA; DKK;GF SIGNET;帕斯菲 达(PLUSAFEEDER);普 罗名特(PROMINENT) 或相当于

注:1.以上品牌名单后均含"或相当于"。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 书中明确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 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推 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 受。(注: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品牌,调整后的价格仅补价差(价差为原品牌与调整后的 品牌在调整当期的信息价差)。无信息价的双方协商确定价差(价差仅计取税金)。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发包人应按照《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计价指引》编制项目清单,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 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项目清单,并按照发 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2、发包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公布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招 标控制价的费用构成明细及编制期,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 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 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承诺书;

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7、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与投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8、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10、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 标 函 封 面(工程总承包)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项目名称:___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施工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拟派设计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函、 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 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投标保函

致 招标人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 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 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 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书面付 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 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 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 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 时间、规模、 技术指标及其 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 或项目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 或指挥部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施工 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 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 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 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投 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 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情形;承诺我单位法定 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承诺我单位(联合体投标的, 指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存在以上情形但仍 参加投标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4.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 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 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6.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 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7.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 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杭州 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承诺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企业及 人员业绩均无虚假或伪造内容,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 相应处罚。

9.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参与投标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 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11.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 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13.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5.承诺我单位如为省外企业已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16.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17.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 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

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信用扣分相关通知 材 料 送 达 本 单 位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 本 单 位 "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 。 本 单 位 传 真 号 码: ,电子邮箱: 。

19.若我单位为评定分离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承诺从项目中标公示至中标通知书发放环节, 如存在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不具备中标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招标人报告。同 时,我单位承诺在接到招标人定标时的确认电话时,将积极配合确认,确认相关事宜按照前 附表 10.5 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执行。因我单位存在不符合中标情形不及时主动上报而导 致招标争议的,监管部门可按照扰乱市场秩序严肃处理。"。

20.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 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 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

下: 。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

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招投标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目前执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以建筑业为例,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总体项目管理方案;

二、设计方案;

三、采购方案;

四、施工总承包方案;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 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 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 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 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三、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表2);

五、业绩公示汇总表(表3)(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 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4-表7);

七、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八、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名称)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容均有效,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 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 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 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 位参加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 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 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电话
投标责任人(法 身份证号 住址
律责任人) 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 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表2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由投标人自拟)

表3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 或项目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施工 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目实 际按需设置 ) 姓 名 身 份 证 职 称 证书 上岗资格证明 级别 证号 专业 到位 率承 诺
名称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
处理。 备注:1、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安全员)的聘用合同,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 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个 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 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 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 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 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 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 2、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必 须均在投标人公司(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不真 实,愿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接受处理。 以上备注内容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文字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表5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分别单独提供。

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日期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 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总价封面;

4、报价说明;

5、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 出)。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总承包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工期 个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行所有的义务,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 质量标准: 。

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是: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是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 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的, 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投标函附录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创优质工程(如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编制时间:

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字)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

工程总承包项目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费 率 8号楼土建工程 8号楼室外工程 合计 (8号楼土建工程+8号楼室外 工程) 税率 备注
不含税 (元) 含税 (元) 不含税 (元) 含税 (元) 不含税(元) 含税(元)
1 工程设计费 6%
2 设备购置费 (乙供) / 13%
3 建筑安装工程 费 / 9% 不含暂列金 额
4 暂列金额 / 7188620.42 7835596.26 490039.75 534143.33 7678660.17 8369739.59 9% 含标化工地 费
5 工程总承包其 他费 6%
计(1+2+3+4+5) / /

注:

1、本表中除"备注"列外,所有非"/"的空格都必须填写,本表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投标时必须提供。

2、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税率)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金额 项目名称 备注 (元)
1 工程设计费
2 设备购置费
3 建筑安装工程费
4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合计 (1+2+3+4)
其中:暂列金额合计
暂估价合计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合计

表2 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备注
1.1 施工图设计费
1.2 深化设计费
1.3 ……
……
合计

注: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由投标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 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

表3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费清单及计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 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型号
2.1 工程设备费
2.1.1 (设备名称1)
2.1.2 (设备名称2)
……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
2.2.1 (备品备件1)
2.2.2 (备品备件2)
……
2.3 暂估价
……
合计

注:招标人应详细列明工程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以及所需备 品备件的要求。

表4 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单位 规模数量 价格 备注
(元)
3.1 工程费
3.1.1 (项目工程1)
3.1.2 (项目工程2)
……
3.2 暂估价
3.2.1 (暂估价工程
1)
(暂估价工程
3.2.1 2)
……
3.3 暂列金额
3.3.1 标化工地增加费
3.3.2 优质工程增加费
……
合 计

表5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备注
4.1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
4.2 工程总承包专项费
4.2.1 工程保险费
4.2.2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4.2.3 BIM技术应用费
4.2.4 管线迁改费
4.2.5 苗木迁移费
4.2.6 联合试运转费
4.2.7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4.2.8 测绘费
4.2.9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4.2.10 ……
合计

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 目的名称及金额。

表6 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清单 金额(元)
项目 清单项目 工程内容 计量 工程量 综合 备注
编码 名称 单位 单价 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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