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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1001211 )
招标人: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盖单
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项目(转塘单元XH100503-09、10地块)一柱一勘项目
招标公告
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项目(转塘单元XH100503-09、10地块)一柱一勘项目已由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209989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 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 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同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项目(转塘单元XH100503-09、10地块)一柱一勘项 目 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单元,石龙山路以南、山景路以西、定山路以东 、河山路以北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120000 万元。
2.3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71517平方米(嘉德威地块原3幢建筑面积25658 平 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66平方米,威顿地块2幢建筑 面积 12476平方米,并宗开发拆除原嘉德威3幢建筑及地下室,保留威顿2幢建筑面积 12713.14平米,新建158803.86平方米,其中地上120753.86平方米、地下38050平方米 ),最终以批复的规划方案为准 。
2.4招标范围: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工程相关技术要求 ,进行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地块内的一柱一勘,根据本项目一柱一勘 设计总平面图、设计布孔图、发包人要求和工程概况等基础资料,投标人按此考虑勘 察方案,并保证勘察报告满足规范、审查和设计要求。包括按时派员出席相关会议, 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勘察相关的配合工作
。
2.5勘察服务期限: 3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一)投标人:
☑3.1具备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 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 勘察业务)。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 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公开招标。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 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6.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6_年__月__日 __时__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 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 标 人: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同泽工程管理有 |
|---|---|
| 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 |
| 塘街道转塘科技经济区块6号 | 街道莲花商务中心B座7楼西 |
| 联 系 人: 边伟力 | 联 系 人: 陈律列、陈华 |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邮 箱: / | 邮 箱: / |
2026年 3 月 18 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招标人 | 名称: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 道转塘科技经济区块6号 | ||
| 联系人:边伟力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
| 名称:杭州同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 道莲花商务中心B座7楼西 |
| 联系人:陈律列、陈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
| 1.1.4 | 项目名称 | 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项目(转塘单元XH100503-09、10地块)一柱一 勘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单元,石龙山路以南、山景路以西、定山路以东、河 山路以北 |
| 1.1.6 | 建设规模 | 规划总建筑面积171517平方米(嘉德威地块原3幢建筑面积25658 平方 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66平方米,威顿 地块2幢建筑面积 12476平方米,并宗开发拆除原嘉德威3幢建筑及地下 室,保留威顿2幢建筑面积12713.14平米,新建158803.86平方米,其中 地上120753.86平方米、地下38050平方米),最终以批复的规划方案为 准。 |
| 1.1.7 | 投资估算 | 120000万元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勘察单位: ☑其他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完成内容具体包括: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相关主管部门及 工程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地块内的 一柱一勘,根据本项目一柱一勘设计总平面图、设计布孔图、发包人要 求和工程概况等基础资料,投标人按此考虑勘察方案,并保证勘察报告 满足规范、审查和设计要求。包括按时派员出席相关会议,在规定的时 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勘察相关的配合工 作。 |
| 1.3.2 | 勘察服务期限 | 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服务期 30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4.1 |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 |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随招标公告上传的其他附件、补充文件(如有)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于2026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 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律列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2026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 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 息,自动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 负。 □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 同2.2.2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材料: 3.1.1.1投标函封面;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如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明材料等) ☑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3.1.1.4 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 函等); 3.1.2技术标;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209.3757 万元。 ☑风险控制价 167.50056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 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 准设置。 |
| 3.2.7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总工程量为21400米。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 不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 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 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 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 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 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 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 "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 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区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36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 ||
| 度》等文件执行。 | ||
| 备注: | ||
|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 | ||
| 担保。 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 | ||
| 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 | ||
| 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 | ||
| 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 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 | ||
| 责任。 | ||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 ||
| 2.其他: / |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 ||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 |
| 3.4.4 | 投标担保的情形 |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
|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 ||
| 索赔。 | ||
|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 ☑无 |
| 殊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 不允许 |
| 投标方案 | ||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 | ||
| 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 子印章。 | ||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格式之外的 | |
| 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 | ||
| 3.7.3.1 | 章即可。 | |
|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 ||
|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不得盖章。 | ||
| □5、其他: | ||
| 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 | ||
| ☑3.7.3.2(B) | 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 | |
| .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 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 | ||
| 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 | ||
| 电子投标文件 | 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 |
| 的制作和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 | |
| (明标)、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 块: | ||
| 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 (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 ||
| 1.2技术标副本(暗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1.3技术标正本(明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 1.4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 ||
| 1.5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 描件)。 2.电子加密标书的生成: | ||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标副本;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 ),内含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和商务标。 | ||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其他 |
| 3.7.5 |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 1、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 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2、其他: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
| ☑4.2.2(B)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 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其他: |
| ☑4.2.5(B) |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第二阶段开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投标 | ||
| 人若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 ||
| 2、开标地点: | ||
| (一)至第一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1(后 | ||
| 开标程序 | 缀名为".HzTbs1st")进行解密。 | |
| (二)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解密完成后将"资格审查材料" 和"技术标 | ||
| 暗标"导入评标系统后,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 ||
|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 ||
|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 ||
| ☑5.2(B) | 依据。 | |
| (三)至第二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 | ||
| 缀名为".HzTbs2nd")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将"技术标明标"、 | ||
| "资信标"和"商务标"导入评标系统后,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投标 | ||
| 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勘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 | ||
| 台公开显示。 | ||
|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 ||
|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
| 体安排另行通知。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 | ||
| 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
|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 ||
|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 ||
| 综合评估法。 |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分值: 60 分 | |
| 6.3.1 | 资信标分值: 15 分 | |
| 商务标分值: 25 分 | ||
| N= 3 家(N≧3家) | ||
| 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的1%扣 0.5 分(0.5~1) | ||
| 6.3.2 | ☑1.不采用评定分离:1 个(不超过3个) | |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 |
|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 ||
|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 |
| .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 | ||
| gzhou.gov.cn) | ||
|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 | ||
| 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确定中标人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 |
|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 ||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
|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7.2.1 |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 |
|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 ||
| 定标前核查 |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
|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 ||
|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 ||
|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 ||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 | ||
| 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6.其他要求: 。 | ||
| 7.2.9 | 中标人公告媒介 |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7.4.1 | 履约担保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
|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 ||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 ||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勘察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 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 模不符的; |
|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 以不招标。 |
| 9.5 | 异议与投诉 | 1. 异议: |
|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 ||
|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 ||
|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 ||
|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 ||
|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 ||
|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 ||
|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 (4)其他: 。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
| 2. 投诉: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 ||
|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 ||
|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 ||
|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 ||
|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 ||
| 10 | 需要补充的 |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1- |
| 其他内容 | 89511450 。 | |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 ||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 1.资格审查内容: | ||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 ||
|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 ||
|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 ||
|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 ||
|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 ||
|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 ||
| 10.1 |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 |
|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 ||
| (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 ||
| 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 | ||
|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
|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 ||
| 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 | ||
| 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 | ||
| 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 | ||
| 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 | ||
| 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 | ||
|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 | ||
| 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 ||
| 保证金处理。); | ||
|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 ||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 ||
| (5)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 | ||
| 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 ||
| (6)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 ||
|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 ||
|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 ||
| 重新招标 | ||
|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 ||
|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 ||
| 3.符合性评审内容: | ||
|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 ||
|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 ||
|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 ||
|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 ||
| (3)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
|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 ||
|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 | ||
|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 ||
|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 ||
|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
| (7)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 ||
| (8)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勘察服务期、 | ||
| 商务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 ||
| (9)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 ||
| (10)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 ||
|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 ||
|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 ||
| 否决其投标。 | ||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 ||
| 投标文件的澄清、 |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 |
| 10.2 | 质询 |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
|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 ||
|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
|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 ||
| 表为准。 | ||
|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 ||
|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 ||
|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 ||
|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 ||
| 10.4 | 解释权与说明 |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
|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 ||
|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 ||
|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 ||
|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 ||
|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 ||
| 特别说明 |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 |
|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 ||
|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 ||
|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 ||
|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 ||
|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 ||
|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 ||
|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 ||
|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 ||
| 10.6 |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 |
|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 ||
|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 ||
|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 ||
|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 ||
| (1)投标人挂靠其他勘察单位。 | ||
| (2)投标人从其他勘察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 ||
| 书。 | ||
|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 ||
| 字的行为。 | ||
|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人员 | ||
|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 ||
|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 ||
|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 ||
| 行动。 | ||
|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 ||
|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 ||
|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 ||
|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 ||
|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 ||
|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 ||
|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 ||
| 职人员的。 | ||
|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 ||
|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 ||
| 的。 | ||
|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 ||
|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 ||
|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
|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 ||
|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 ||
| 意一致的除外)。 | ||
|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 ||
|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 ||
|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 ||
|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 ||
| 效期内)。 | ||
|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 ||
|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 ||
|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 ||
|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 ||
|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 ||
|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 ||
|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 ||
|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 ||
| 6.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工程地质勘察作业暨启用 | ||
| "勘察智护"系统的通知》(杭建设通知【2023】90号)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方案中充分考虑"勘察智护"系统的应用,中标后在 | ||
| 实施勘察作业中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招标人应对规范使用 | ||
| "勘察智护"系统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 ||
| 7.其他: / 。 | ||
| 特别提醒: | ||
|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 ||
|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 ||
|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 ||
|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 ||
|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 ||
| 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 ||
|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 | ||
| 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 ||
| 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勘察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 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15分)+商务分(25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 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 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 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 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 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 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 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 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 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
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60分)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 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 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评审因素及评审内容 | 分值 | |
|---|---|---|
| 综合说明 | 根据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原则,对拟建工程的认识、拟建场地 的地质特征分析是否合理 | 2~4 |
| 勘察内容 | 勘察目的和内容分析,项目主要技术问题,勘察工作重、难点分 析是否合理 | 3~6 |
| 勘察方案 | 针对勘察内容,技术问题、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合理,勘察工作 量布置、勘探孔的深度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规范合理 | 4~8 |
| 勘探工艺及拟采用的操作流程、技术手段是否可靠,是否具有先 进性 | 3~6 | |
| 不良地质 | 根据现场踏勘,对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尤其是场地岩溶发 育)、影响或地下障碍物的认识分析及探查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合 理性、先进性 | 2~4 |
| 工程进度 和施工组织 | 组织结构、职责、拟投入的人员、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及其它资源 配置、工程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资源配置是否合 理,现场组织协调的重难点及解决思路或办法的可行性 | 5~10 |
| 保障措施 |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及相应的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勘 察作业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措施、对岩溶场地钻探采用 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可行 | 4~10 |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或项目建设提出的建议及设想是否合理 | 2~4 |
| 成果报告 | 勘察成果报告章节及主要内容的表述是否全面、合理,是否满足 规范及审查要求 | 1~2 |
| 后续服务 | 项目后续服务计划及相应的配合承诺的可行性、针对性 | 2~4 |
| 其他评审因素 | 投标人对与本项目类似项目地质勘察工作经验说明及总结、建议 | 0~2 |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 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
(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八)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勘察服务期、商务报价有关规定 要求的;
(九)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5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 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两 位小数。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权重 |
|---|---|---|
|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 1月1日(含)以来(时 | ||
| 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一桩(柱)一 勘施工勘察项目业绩的每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勘察合同、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 6 业绩指标的,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 分)。 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可以重 | ||
| 类似工程业绩 | ||
| 复得分。 | ||
| 人员业绩:自2021年 1 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 | 2 |
| 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一 | |||
|---|---|---|---|
| 桩(柱)一勘施工勘察项目业绩的每1个得2分,本 | |||
| 项最多得2分。 | |||
|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勘察合同、中标 | |||
| 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 | |||
| 业绩指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 | |||
| 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 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可以重 | |||
| 复得分。 | |||
| 信用评价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 3 | |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类正高级工程 | |||
| 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岩土类高级工程师职 | |||
| 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 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技术人员 | |||
| 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 | |||
| 最高得2分。 | |||
|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注册 | |||
| 团队配备 | 证书,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缴纳社保(投 | 4 | |
| 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 | |||
| 打印件,提供项目班子其它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 | |||
| 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社保 | |||
| 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其中事业单位可提 | |||
| 供其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 |||
| 否则不得分】 | |||
☑本项目采用勘察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布的数据为 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信用评价等级" 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 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信用等级 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3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2.2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1.5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 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资信合计总分前N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最佳报价。 (N≧3家,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N家总分相同时全进。)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 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 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报价的投标 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 条款(范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勘察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发包人:
勘察人:(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为明 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 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 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TJ94-2008)、《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 标准》(GBT 51238-2018)等相关条文,查明场地地层分布特征,提供详细可靠的岩土工程 资料,为桩基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
1.6 承接方式:委托
1.7 勘察工作量:勘察工作量按发包人要求布置,采用工程地质调查、机械钻探、取样, 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勘察成果报告书数量为10 份及电子文件1 份(u盘)。具体如下:
1.7.1 查明拟建场地各建筑范围内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分布状况等工程特性。
1.7.2 查明场地内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 分布、规模、发展趋势,有无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对其危害程度、建筑场地稳定性做出评 价,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
1.7.3 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及建议合理的施 工方法。
1.7.4 勘察布孔结合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要求和勘探点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应满足现行规 范、标准要求;勘察深度需考虑场地岩溶发育情况,根据详勘、规范以及设计要求,确保桩 底完整灰岩厚度,按照合理、经济、且能全面反映地质情况的原则进行。
1.7.5 配合桩基施工情况进行补勘工作。
勘察的工作内容:
①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及部分技术工作,不需土工力学试验。将土层及溶洞的分布情
况示意清楚,溶洞需勘察清楚溶洞的性质(空洞、半填充、填充)、填充物的材质等情 况。
②现场服务(含参与各项验收及签章,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 题、参加各类工程会议等服务)。
③发包人委托勘察人办理的以下事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为下列 事务额外支付费用):
a 收集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及地形资料。
b 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平整施工现 场、修好通行道路、处理施工扰民问题、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 等与勘察工作有关的勘察前期工作。
c 负责与该地区派出所、交通、环卫、城管、劳动、街道、村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取得他们对工程的同意及支持,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一切手续。
④勘察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b 工程地质剖面图及柱状图。
c 明确勘察依据及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d 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杭州当地相关 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如有后继变更及增加,则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 准。
e 拟派管理人员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如因勘察人人员误操 作,仪器设备故障及现场准备不足导致结果错误,勘察人应组织免费重新勘察并承担因此 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f 机械设备:检测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符合我国《计量法》中的有关规定。如因此原 因造成检测勘察结果不准确给发包人造成一切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桩位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2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 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4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无偿协助发包人收集相关资料。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资料需满足国家勘察工程相关规范要求, 并符合发包人要求)纸质壹拾份及电子版壹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勘察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自行处理场地现场的垃圾、泥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水、 电等问题,由勘察人解决,费用已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勘察工作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 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时间为准,如遇特殊 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 时,经发包人书面签证认可后,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费用按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勘察任务,提供勘察成果资料, 勘察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为:),税率。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定) | 全费用综合单 | 含税价合计 | 备注 | |
|---|---|---|---|---|---|---|---|
| 价(元) | (元) | ||||||
| 1 | 云栖未来产 业智造基地 项目(转塘 单元 XH100503- 09、10地 块)一柱一 勘项目 | 米 | 按钻孔米数计 |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确认不含税价不变,税率和总价相应调 整。
发包人支付勘察费前,勘察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普票。因勘察人不及时提供发票或 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发包人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勘察人开具的发票不 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勘察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 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结算时,双方依据现场确认的有效工作量(工程量按钻孔深度按实结算和合同 全费用综合单价,确定最终费用。
勘察人应充分考虑场地内有岩溶的情况,地基复杂程度,土质变化情况,钻孔深度
变化,均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土质情况、钻孔深度不 同、工作难易程度及其他情况而调整。
本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含完成每米钻孔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 包括施工准备、水电接入、作业用平台搭设、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钻孔、套筒跟 进、膨润土、泥浆护壁、取样(示意清楚土层分布情况,溶洞的性质,包括是否为空 洞、填充物性质等)、安装、垃圾清运、场地恢复等工作及完成上部工作所需的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维护、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风险费、 保险、利润、规费、技术工作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等所有费用。
勘察人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和招标方要求。若项目桩基施工中需要补勘,勘察人应无 条件配合。第一次及第二次补勘引起的进退场费用由勘察人承担,第三次以上(包括第 三次)补勘引起的进退场费用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双方协商解决。
市政、环保、排污排水、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与现场施工有关的情况及 处理周边关系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勘察人已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现场水电及住宿等条件,费用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 价中。
4.2.2 结算的审核
①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承包人法人代表签字、并有承包人概预算编 制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 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视为发包人收到 竣工结算资料。
②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③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内,发包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 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 同意的,则发包人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承包人不同意的,双 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还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 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④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 承担。
1、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 2%的履约保证金。
2、在工程勘察完成、交付成果且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 内,甲方根据审核确认的实际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在完整的结算资料送审且乙方提供符 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审核确认的实际已完工程量的90%支 付。
3、待竣工验收完成,确认审定价款且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审定价款结清全部余款。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视为付款 条件未成就,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视作违约。
4、勘察工程量按实结算,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以甲方审计结论为准。乙方必须保证 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不得与合同约定相违背,否则甲方有权予以调 整。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合同等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并递交甲方审 核。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 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③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修订本)标准收费的20%为计算基数,按工程勘察费中标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同比例下浮后计取,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收费*20%*(勘察 费中标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没有类似 单价的根据市场价计取。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应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 供文件资料。
5.1.2 不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
5.1.3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 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 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 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4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 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 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或经多次补充完善后质量仍然不合格,需另委托其他 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 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 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 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 式变更手续,但全费用综合单价及下浮率不变。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 如因此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由勘察人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5.2.6 勘察人对其所勘察的成果和发包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 制、泄漏、随意更改、传递或向第三方或用于本公司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勘察人 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5.2.7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8 服从发包人的监督与管理。勘察人不得以溶洞等任何原因无故停工, 由此造成 的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6.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 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并向发包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因返工导致逾期交付勘 察成果资料的,勘察人应当按照第6.2 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 日, 应扣除2000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过程用水用电等问题由勘察人解决,并承担相应费
用,费用已含在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
(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 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陆份、勘察人贰份,均具有相 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 发包人名称:(盖章) | 发包人名称:(盖章) | 勘察人名称:(盖章) | |
|---|---|---|---|
| 法定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理人:(签字) |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 住所: | 住所: | 住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话: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
致:
根据合同约定,为了严格工程结算管理, 并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本公司(单位)承诺: 1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前向贵司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完整、无漏报,结算送 审金额为 元人民币。
2、我司特授权同志(身份证号: )代表我司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工程结算事宜,该同 志的有效签名为,经该同志签署的文件我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司 承担。
3、在审价过程中,若我方有遗漏项目,均构成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我司所报送 结算资料中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内容不明确、签字单位不齐全等)的变更签证, 本公司同意按照无效签证处理。
4、其余承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 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 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 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 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 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 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 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 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 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 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 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 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 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 期满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 合同的附件, 与工程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 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 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 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勘察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勘察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项目(转塘单元XH100503-09、10地块)一柱 一勘项目
(2)建设单位: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本项目地处杭州西湖区云栖小镇,项目用地东至山景路、西至云梦 路、北至石龙山街、南至河山街。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1万平方米。地 上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工业生产用房以及园区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 约3.8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停车库、设备机房以及人防地下室。
2. 勘察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并结合设计单位提供的柱网或桩位等平面布置图,按照"一柱一 孔"进行岩溶专项勘察。
二、适用规范标准
1.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勘察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由发包人、设计人提供的拟建工程总平面图;
3.勘察所执行的现行国家、行业与地方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
(2)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3)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4)国家标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
(5)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6)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50585-2019);
(7)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8)国家标准《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标准》(GB/T51238-2018);
(9)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10)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1)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12)浙江省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 1065-2019);
(13)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T1136-2017);
(14)浙江省标准《建设工程地质钻探安全技术规程》(DBJ33/T 1020-2022)。 以及其它有关的国家勘察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
1.文字部分: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参数表,包括但不限于:
1)任务要求及勘察工作概况;
2)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条件,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等;
3)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4)对岩溶稳定性进行评价,提出岩溶处置方案和桩基施工措施建议,提出地质风险 分析及对策建议。
图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等。
注:勘察成果要求提交纸质资料 4 份,以及所有电子版成果(以公邮或光盘形式提 供)。
四、时间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从发包人发出勘察外业通知开始25日历天内完成外业钻探,30日历 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勘察人需根据场地情况分期进场实施,具体工期按发包人要求。如遇 不可抗力影响及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的特殊情况时,工期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五、特别说明:
1、本次地质勘察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保持不变(工程量按钻孔深度按实 计算,综合单价为中标价除以21400米)。 本工程勘察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 取收费,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勘察钻探工程量(米)"ד投标单价(元/米)"结算。
(其中投标单价(元/米)=投标总价(元)/招标暂定勘察钻探工程量21400米)。本次勘察 费用合计结算上限为本次签约合同价(含税价),超出部分招标人不再支付。
2、本次勘察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完成每米钻孔所需的全 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准备、水电接入、作业用平台搭设、施工设备、机 械进退场、钻孔、套筒跟进、膨润土、泥浆护壁、取样(示意清楚土层分布情况,溶洞的 性质,包括是否为空洞、填充物性质等)、安装、垃圾清运、场地恢复等工作及完成上部 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维护、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管理 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技术工作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 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场地内有岩溶的情况,具体详见图纸及地勘报告(详附 件)。地基复杂程度,土质变化情况,钻孔深度变化,均应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 虑。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土质情况、钻孔深度不同而调整。
4、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工程情况,勘察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和招标方要求。若项目桩 基施工中需要补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第一次及第二次补勘引起的进退场费用由中 标单位承担,第三次以上(包括第三次)补勘引起的进退场费用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 商解决。
5、投标单位应通过调查,按现有施工场地,充分考虑到市政、环保、排污排水、交 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与现场施工有关的情况及处理周边关系(请各投标报价时充 分考虑地质变化、地形地貌复杂、由于中途停顿等各种因素。)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 发生的费用应考虑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汇入总报价。如投标人未做专项说明,则被视为 已包括在总报价内或该项已作优惠。
6、投标单位须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现场水电及住宿等条件,并综合考虑 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六、控制价编制说明
1、本合同单价已包含勘查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 备、水电接入、作业用平台搭设、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钻孔、套筒跟进、膨润土、泥 浆护壁、取样(示意清楚土层分布情况,溶洞的性质,包括是否为空洞、填充物性质 等)、安装、垃圾清运、场地恢复等工作及完成上部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安全文明、维护、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 技术工作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预算执行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标准;
3、暂按照详勘见洞率37%考虑,钻孔勘探深度按进入完整中等风化灰岩不少于5m原 则,其中揭露溶洞的钻孔应打穿溶洞进入下部稳定的中等风化灰岩不少于5m,根据本工程 详勘报告统计数据,整个场地稳定的中等风化灰岩层面埋深平均约45m,平均设计孔深约 50m;
4、优惠费率按20%进行计算,本控制价为含税价,税率按6%执行。
5、本项目预算造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封面;
二、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三、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 为评审依据
四、投标保证金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_ 项目名称:____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
|---|---|---|---|---|---|---|
| 1 | 例如:企业名称 或项目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 例如:XX工 程等 |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 例如:合同 或中标通知 书等 |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
| 2 | …… | |||||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 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致 招标人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方 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 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 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 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 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 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 (封面)
| 项目名称: | ||
|---|---|---|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标 | |
| 投标人: | (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盖章或签字) | |
| 日期: 年 | 月 日 |
一、勘察综合说明
二、勘察内容
三、勘察方案
四、不良地质
五、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
六、保障措施
七、合理化建议
八、成果报告
九、后续服务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封面)
| 项目名称: | ||
|---|---|---|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资信标 | |
| 投标人: | (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盖章或签字) | |
| 日期: 年 | 月 日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 1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 文件的复印件)
二、拟投入主要勘察人员汇总表(表 2)
三、拟投入主要勘察人员工作简历表(表 3)
四、勘察施工主要机械配备表(表 4)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表 5)
六、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 6)(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 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全称 | ||||||||
| 主要业务范围 |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务 |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 电 话 | 传 真 |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 工人数 | |||||||
| 等级资质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 勘察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 ||||||||
|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工作人员等人数) | ||||||||
|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制件。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 | 专 | ||||
|---|---|---|---|---|---|---|---|---|
| 称 | 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勘察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序 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主要性能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
|---|---|---|---|---|---|---|
| 企业 业绩 |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 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 程等 |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 例如:合同 或中标通知 书等 |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
| 1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封面)
| 项目名称: | |
|---|---|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 |
| 投标人: (盖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 |
| 日期: 年 月 日 |
一、投标函
二、投标承诺书
三、工程勘察费用汇总表(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 标人用文字提出)
(建设单位):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 (如有),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招标的全部情况。经我方 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次投标的各项承诺内 容,以本投标书进行投标,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对定标结果 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中标,勘察工期为 日历天,将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 务。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起至本次招标结束止,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元,(大写为 ); 项目负责人为: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 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 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 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 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我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7.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8.承诺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 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11.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信用扣分相 关通知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本单位传真号 码: ,电子邮箱: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单位 | |||||
|---|---|---|---|---|---|
| 序号 | 勘察内容 | (如米/洞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计(元) |
| 等)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投标总价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单位名称: | |||||
|---|---|---|---|---|---|
| 地 | 址: | ||||
| 姓 |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
| 系 | 的法定代表人为 | 项目,签 |
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 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 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 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 附 | ||
|---|---|---|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 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盖单位章)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 联合体成员名称: | (盖单位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 联合体成员名称: | (盖单位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 …… |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