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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仁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崔家桥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河南省安阳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施工七标段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施工七标段二次。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高村围村堤建设及其相应穿堤建筑物修建。
1.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5 建设地点:安阳县崔家桥镇。
1.6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 项目总投资额:21260499.54元。
1.9 标段划分及规模:1个标段。
1.10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2.1 定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
2.2 定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2.3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河南新黄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235662
中标价:21175432.37元
项目经理: 王跃辉
证书编号: 豫*开通会员可解锁*04277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安阳县崔家桥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贾振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ayxg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仁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enanrenzhe@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县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022032
联系人:刘延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安阳县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北务综合办公区
邮箱:a5973699@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