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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莲花湖片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16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莲花湖片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20000
建设单位: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阳
联系人:*晓林
联系电话:189****9148
项目投资(万元):16000
环保投资(万元):180.6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改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安居区莲花湖片区实施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更新改造污水管网19公里、雨水管网6公里、完成强弱电管线入地4.5公里,推进海绵城市改造,提升停车位、道路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其它措施:需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全面督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的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号)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护工作,做好施工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包括: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生活污水其它措施:利用附近公共厕所如厕,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既有的环保设施收集处理。生产污水其它措施:试压废水在试压完成后排入雨水管网。环保措施: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钢筋等,由施工方及时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有环保措施:(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 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采用预留施工缝方法,避开敏感时段施工。不准在12:00~14:00、20:00~6:00期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确需在20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固定的机械设备应放在居 间内。(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情况下将降噪设备尽量移至远离敏感点外使用,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应放在房间没。(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产生的噪声影响。(5)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出入地点,尽量远离敏感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喝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