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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甘孜州白玉县盖玉镇河东、 河西街市政道路桥梁建设项目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7
建设地点:白玉县盖玉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20593.3
建设单位:白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郎扎西
联系人:*鑫斌
联系电话:188****8829
项目投资(万元):2245.00
环保投资(万元):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改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 改造提升盖玉镇河东、河西街市政道路 4 条,总长度 2928 米(路面整治总长度 2323 米),道路宽度 4.5~9.5 米;新建桥梁 30 米/1 座,桥梁宽度 9.0 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规模 : (1)本项目包含 4 条改建道路,路线设计总长度 2928m(路面整治总长度 2323m); (2)路面工程: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 13623.8m2; (3)人行道工程:人行道路面 2613.6m2; (4)交通工程:标志标牌 48 套,道路标线 1315.20m2; (5)桥梁工程:拆除重建桥梁 30m/1 座; (6)排水工程:雨水口维修加固 80 个,检查井维修加固 98 个; (7)电力工程:电力排管 1850m; (8)通信工程:通信排管 1900m; (9)照明工程:9m 高路灯 63 套。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其它措施:施工场地采取设置高围挡,围挡上安装降尘喷头;临时堆土及时用彩条编织布、防风尘布进行遮蔽;定期清扫路面,洒水降尘,必要时利用移动喷雾湿法作业;施工车辆用防尘布覆盖密闭运输,实施限速限载等措施。生产污水有环保措施:施工泥浆采取严禁排入下水道的措施后通过简易排水管道排放至规定的排水去向环保措施:1.施工期工地废弃物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组织清运,以避免大雨时被地面径流 冲入下水道,流入水体。 2.清表、挖余等建筑弃渣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3.白玉县范围内有多个在建工程,破除现有路面材料可作为其他项目换填材料或就近协调弃土。有环保措施:1.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的要求。合理安 排作业时间,高噪声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昼间时段,如需夜间施工,须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 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 2.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如搅拌机(车)、临时加工车间、建筑料场等相对集中,并尽可能布置于远离周边声敏感点处。 3.工地周围设立围护。 4.规定运输车辆出入路线,尽量避开学校上放学接送点、居民区。有环保措施:在工程施工内容按要求完成后,要按照规划和环保要求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绿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