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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巴中市文旅新区红叶空漂建设项目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46
建设地点:巴中市文旅新区光雾山
占地面积 (平方米):500
建设单位: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星汉
联系人:*昱钧
联系电话:135****6515
项目投资(万元):4760
环保投资(万元):2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新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光雾山玻璃水滑道游客跨河桥20m,观景塔高25m+玻璃栈道100m,玻璃水滑道长约4168m及沿途配套灯带,玻璃水滑道上站平台300m2,玻璃水滑道下站平台200m2,玻璃水滑道回船系统1500m,玻璃水滑道回水系统400m3,购置漂流船500只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主要环境影响:生活废水,生态厕所固液分离,沼液池,污水处理厂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有环保措施:施工粉尘采取围挡围护措施后通过喷淋降尘排放至/生活污水有环保措施:生活废水采取生态厕所固液分离措施后通过沼液池排放至污水处理厂环保措施:1、由于项目建设会产生一定量的弃土石,可将弃土石用来修砌游览步道或用来道路护坡,剩下的弃土石外运到其他工地或有关部门指定的保护区外的地点填埋。严禁将弃土石在保护区内随意堆放,更不允许向景区内的河流倾倒。 2、规划区内各建筑施工时的土石料要统一在施工场地的指定地点堆放,未用完的建筑土石料要及时清运,不能随意堆放或丢弃。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可随意丢弃,要在施工场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桶,将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香格里拉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来自居民、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游客产生的旅游垃圾。在游客中心选址设置垃圾转运站,负责游客集散中 心、景区内部游客和服务人员的生活垃圾转运;其他景点附近适当设垃圾收集桶,以使景区的垃圾及时迅速地运至垃圾处理场。有环保措施:1、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定期保养设备,严格操作规范。 2、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午间休息和夜间时间作业,高噪音、高振动设备的布设应远离附近景区和群众聚居点。道路施工期间,应公告附近居民,避免对群众出行造成影响。 3、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避开旅游旺季施工,避免对临近景区造成影响,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有环保措施:在施工前将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临时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保留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同时选择在植被差的地方开挖、取土,以减少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