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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甘孜州稻城县金珠镇子洛河路改建项目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2
建设地点:金珠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8970.37
建设单位: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跃武
联系人:*树磊
联系电话:180****4711
项目投资(万元):2098.78
环保投资(万元):2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改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1条市政道路(子洛河路三段),总长932.364m。其中:子洛河路三段(A段)道路宽7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625.854,全长625.854m;子洛河路三段(B段)道路宽7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306.510,全长306.51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电力工程及附属工程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有环保措施: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堆场封闭、打围施工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方式排放至大气环境有环保措施:其它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采用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采取封闭式运输;物料临时堆场采取篷布或密目网覆盖,临时表土堆场进行密目网覆盖、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生活污水其它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民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污水其它措施: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采取沉淀处理措施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环保措施:工程土石方在工程内进行土石方平衡;弃渣运至当地指定弃渣场进行堆放;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等可回收的物质用于回收利用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有环保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夜间不施工;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打围施工,尽量将产噪设备远离居民点一侧。有环保措施:对表土进行堆放后,堆放期间设置遮盖及拦挡设施,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恢复植被选择当地常见乡土物种,禁止引入易造成生态入侵的外来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