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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阳化河流域(雁江段)生态修复项目-保和镇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22
建设地点:阳化河流域雁江区段,从双河大桥至巷子口,共20公里
占地面积 (平方米):10200
建设单位: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丹
联系人:*杰
联系电话:184****1812
项目投资(万元):486
环保投资(万元):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新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14 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阳化河流域雁江区段采用生态措施和原位修复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及内源污染防治。项目服务内容含 3 处生态修复治理点位:入河口 T 型湿地 1 处(800 ㎡)、污水处理厂垄型湿地改造 1 处(400㎡)以及河口湿地 1 处(9000 ㎡),针对内源污染,设置2 处內源污染治理点,共计投放原位催化氧化设备 20 台。采取流域精细化管控服务,投入第三方技术河长管理服务以及智慧河湖管理系统,实现精准治污、科学管控,逐步提升流域水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其它措施:①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以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干燥天气状况下施工,应洒水湿润地面,抑制扬尘飞扬;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飞散。②项目施工应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同时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严禁抛撒建筑垃圾,采用集装密闭方式吊运。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尽量减少道路扬尘产生量;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④石灰、砂石等材料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露天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从而起到抑尘的效果。生活污水其它措施: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民房,施工人员将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可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环保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开挖土石方用于本项目局部低洼地势的回填、和绿化要土,多余弃土堆放至市政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送往政府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理。有环保措施: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22:00~6:00)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有环保措施: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绿化和植被;环境整治施工中做好表层土保护并及时回填。